《奇葩宠物店》 第1节 本书由 badgirl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奇葩宠物店 作者:文月莲 ================= 第1章 我叫温婉,女,今年19,刚刚职高毕业。为了养活自己,在一间主题酒吧做服务生,每天凌晨两点下班。 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过,夜遇流氓这种事儿,除了女主被抢被奸被杀、男主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女主霸气侧漏ko流氓这三种情况外,还会有如此不可思议的展开。 *********************** 盛夏,凌晨两点半。 街道两边的底商几乎都已闭店停业,住户家中透着光的也寥寥无几。苍茫的夜色中,只有橘黄色的路灯静静伫立,将绿化池中花草树木的影子催生成令人心悸的魑魅魍魉。 景观树暗影中的人行路上,有一个仓惶奔逃的人影。 那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原本高高束起的半长头发此刻已凌乱不堪,水粉色的对襟系扣短袖领口大开,第二枚扣子要掉不掉地靠着一根细线维系着,随着女孩的跑动疯狂地摇来晃去,连白色的七分短裤上也蹭了好多青色的灰尘。 女孩一边全力奔跑一边频繁四顾,尚显稚嫩的脸上全是尚未消散的恐惧,豆大的泪珠不停地从湿漉漉的眼中飞落。 她在一个亮着24小时营业牌子的店前猛地刹住了脚步。 店里没开灯,只有正对着玻璃门的背景墙上四个白色的大字“爱宠一生”荧荧散发着微弱的白光,照亮了周边一片天蓝色的背景和文字右上方的q版萌猫萌狗图案。 这是一家宠物店。 女孩的眼中迸出一丝希望的光亮,抬手便啪啪啪地用力拍起玻璃门来。一边拍,还一边满目焦虑地望向来时路的方向。 不到300米的地方,有一条深巷,恶狠狠的咒骂声、棍棒击打在皮肉上的闷响和越来越弱的狗吠声,似索命的幽魂般,伴着夜风,穿过空荡的街道,丝丝缕缕却又分外清晰地飘过来。 女孩满目泪水,一手紧了紧松垮凌乱的领口,一手继续大力拍打着玻璃门。 “快点听见啊,老板!” 店里突然亮了起来,一个身着黑色修身款短袖、灰色亚麻宽松长裤的年轻人,快步从背景墙后绕出来,打开门,微笑道,“欢迎光临。” 宠物店老板不过25、6的年纪,面相极为斯文儒雅、清秀干净。额前细碎的刘海挡住了一只眼睛,隐约可见掩藏其中的黑色单眼眼罩。可他没了一只眼睛,却并不显得凶悍,反倒平添一层神秘气质。尤其是露出来的那一只桃花眼,街头路灯的橘色光芒落入其中,随着那层莹润的水膜,顾盼之间光华流转,美得摄人心魄。 女孩看着他的单眼眼罩和肩头趴着的白色.猫咪,愣了一下,旋即扑上去一把抓住年轻人的衣襟,嚎啕大哭道,“求你陪我去救它!” *** 女孩叫温婉。深夜归家想抄近路,结果在深巷中被三个流氓堵了,危急时刻,一只金毛犬从天而降,缠住歹徒,让她得以逃命。可是那三人手中有钢管,怕是金毛犬性命堪忧——这是年轻人从温婉支离破碎的解释中得到的消息。 他抬起双臂按住温婉抖个不停的肩膀,温声道,“你别急,我陪你过去看看。” 年轻人的声线干净清澈,如泉水叮咚。按在肩头的双手虽然没用多大的力气,却也让人意外地觉得可靠。温婉貌似镇定了不少,用力点了下头,抬手一指,“就在那边!” 年轻人迅速转到后边取了几样东西,回来跟女孩说,“我们快去。” *** 不到半分钟,二人一猫便抵达了巷子口。这是一条夹在两条平行街道中的狭窄小巷,巷宽不足以令成年人伸展双臂,两侧高楼危耸,即便白日行走,巷内也是阴暗晦涩,遑论深夜。 年轻人陡然停下脚步,抬臂挡住了准备拐入漆黑小巷的温婉,暗自叹了口气。这姑娘,说好听是勇气可嘉,不好听便是冒冒失失。 年轻人将温婉推进一个隐蔽的墙垛里,低声道,“我自己过去。你藏在这儿,打110。” 温婉泪眼巴巴地抬头看着他,结结巴巴道,“我的手机和包,都掉在那了。” 年轻人迅速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滑屏解锁,拨了110的号码后交到女孩手中,拍了拍她的肩膀,对乖巧蹲坐在地上的白猫说,“小白,你也乖乖留在这儿。”便转身进了深巷里。 温婉举着嘟嘟接线的电话,跟蹲坐在地上,睁着一双弹珠似的冰蓝色晶瞳的白猫来了个对视。 *** 年轻人悄声从光明踏入黑暗,等眼睛适应周围的环境。 巷子另一头透过来的光隐约勾勒出三个正在疯狂拳打脚踢的黑色剪影,嘴里还不干不净地咒骂着。年轻人将手电筒对准对方,猛地打开开关,厉声喝道,“什么人?!干什么呢?!” 洛河城虽然不大,但胜在治安不错。年轻人本以为这样吼一嗓子,对方小偷小摸的就该吓得魂飞魄散、撒丫子便跑了。 但对方显然不是小偷小摸级别的。 刀疤脸扛着钢管,从暗影中走进光照范围,歪着嘴邪笑了一下,不屑道,“你他妈哪根葱?还他妈是个独眼龙。管闲事?也不看看自己那小身板?”年轻人没说话,微微动了动手电筒的照明方向。一只金毛犬侧躺在地上,浑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 年轻人的目光暗了暗。 *** “你们尽快、尽快啊!”温婉小声再三嘱咐,挂了电话。刚松一口气,蓦然发现,店长的猫呢?“小猫!回来!”一眼看到消失在巷口的白色.猫尾,尚且一片混乱的温婉下意识地就追了进去。结果没跑几步,便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金毛犬。 “小狗!”温婉发颤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年轻人一惊,匆忙抬臂挡住了想扑上去的温婉。温婉盯着浑身浴血的金毛犬目眦欲裂。 刀疤脸瞬间明白了年轻人是女孩搬来的救兵,上下打量了温婉一眼,口出不逊,“哟,小婊.子,自己跑回来找挨操了?”女孩死死咬住下唇,抓着年轻人手臂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几分。年轻人也忍不住皱眉,垂下的手暗暗握成了拳。 “我、我已经报警了!”温婉高举手机,鼓起勇气大声喊道。她满以为或多或少能吓到那几个流氓,却听到身边年轻人发出了一声类似哀怨的叹息。 “噗哈哈哈哈哈哈!” 对面三人似乎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狂笑起来。 “这女人真蠢!” “嘿嘿,我就喜欢胸大无脑的。” “哎~老子刚才摸过,平的。” 温婉羞愤至极,“你、你们……!” 刀疤脸眉毛一竖,低沉着嗓音说:“你以为,干掉你们两个需要多久?” 三人中的矮个子拎着染血的钢管凑上前,上下一打量年轻人,桀桀怪笑了两声,“老大,女的归你,男的,归我~”刀疤脸会意,笑骂道,“你他妈就好这口。” 两人身后的瘦高个啐了一声,“你们两个狗娘养的!就他妈知道发情!老子可是被这死狗咬了一大口!不把这死狗的骨头挨根敲碎老子怒气没法消!” “住手——!”温婉失声尖叫道。 可尖叫声并不能阻止那即将落下的高高扬起的钢管。阻止它的,是年轻人突然关掉的照明。在有强光照射的情况下,突然失去光源,会让人眼在一瞬间陷入失明状态。瘦高个有一瞬间的愣神,举高了钢管,却没有迅速落下。 说时迟那时快,年轻人奋力撞倒挡在身前的刀疤脸和矮个子,凭着极佳的方向感和空间感,一步跨上前准确抓住了瘦高个的手腕,试图将那危险至极的染血钢管抢夺过来。 两人迅速在一片黑暗中扭打起来。从武力值和对打经验上看,如果不是瘦高个被金毛犬咬伤了一条腿,年轻人或许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而在这万分危急的情况下,矮个子也已从失明状态中回复过来,举起钢管朝年轻人的后脑就要狠狠打下去! 刚刚恢复视力的温婉第一眼看到的便是这惊心一幕,脱口而出道“小心——!”然后便下意识地捂住了脸,不敢再去看。这一棍下去定是头破血流,不死也残……不仅没能救到狗狗还害了帅哥……自己也要交代在这儿了,怎么办?怎么办?!110要什么时候才会来?! “砰”的一声闷响传入耳中,温婉和年轻人具是身体一震。 “你、你……?!” 刀疤脸的声音听起来满是惊惶。 嗯?女孩疑惑地放下手。正在与瘦高个角力的年轻人看到瘦高个脸上的极度诧异也忍不住回过头—— 只见那人一袭广袖仙袍,白衣胜雪,如瀑银发无风而动,丝丝缕缕,浮在空中。面若冠玉、剑眉如霜,薄唇如樱,眉心一簇血色图腾,双颊两道银色条纹,高贵冷艳,宛若神祗。最是那一双修长美凤目,长而卷翘的白色睫毛下,竟是两只幽蓝的晶瞳。远处的橘色灯光散落其中,宛如蕴藏着星辰大海的神秘穹宇。 他稳稳捏住钢管的修长双指轻轻一夹,那坚硬无比的管状物便犹如软糯的面条般,断成了两截。左手一道冰寒掌风,瘦高个便突然整个人飞起半米,嘭地一声撞在墙上,落下时整个人都已昏死过去,连句呻.吟都没来得及发出。接着掌心一翻,被一股无形而强劲的力量击飞的矮个子撞上身后的刀疤脸,两人撞在一起倒飞出3、4米,落得和瘦高个一样的下场。 “杂碎。”那人波澜不惊的声音亦如冰凌的碎响,冰冷、空灵、动人心弦。 年轻人和温婉僵在原地,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位“从天而降”的仙人。 片刻后,温婉似是突然想到什么,低头四顾——跟在她身边的猫呢? 第2章 白衣仙人仙风侠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眨眼间便解决掉了三个社会败类。只是出手之后便身形一虚,似是要化作白雾飞走。 年轻人反身一抓,扑了个空,幸得温婉眼疾手快,竟然抓住了仙人的袖边。 在白衣仙人的冷眼注视下,温婉吓得一个哆嗦,赶紧松开手。可脚下却踏上前一步,双手合十45度鞠躬大声道,“大神!求求您救救这只狗!求求您!” “我救不了。”白衣仙人言简意赅道。只是配上他那清冷的音色,便显得颇为冷酷无情、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大……”闻言,温婉猛地抬起头,心急地想去抓白衣仙人的衣服,可在那冰蓝色晶瞳的注视下,到底没敢无礼半分。她“扑通”一下跪在石板路上,仰着头泪流满面地哭诉道,“大神,我求求您了,您这么厉害,一定有办法的!我求求您了!求求您了!”说罢,温婉便作势要磕头。 白衣仙人一翻掌心,便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托住了温婉。温婉支起身,焦急而渴求地看着他,哭道,“大神……”她膝行上前一步,“大神求您救它,拿我的命换也可以的!” “当真?”白衣仙人的质询中,听不出半丝不信下的揶揄。 所以温婉一愣。 白衣仙人那清冷的面容并没有太大的表情变化,但薄唇弯起的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却足以显露出他此刻的鄙夷。 “若以命相抵,我倒有办法可救。” 巨大的惊惶之中,温婉下意识地张开嘴。 以命相抵?用她自己的命……去换这只金毛的命……?!自己不过……随口……一说…… 似是看出温婉心中犹疑惊惶,白衣仙人嘴角笑意更甚,伴着他口中吐出的冰冷话语,落在温婉紧缩的瞳孔中,整个人不似神祗,反似恶魔。 他指了一下昏迷中的三个人渣,冷声道,“或者,用他们的命,也可以。” “呃……”一直沉默的年轻人突然开口,只是一时忘记了温婉的名字刚开口就卡住了。温婉呆呆地将头扭了个角度去看年轻人,发现他正在调整自己的单眼眼罩。“温婉,是吧?你最好尽快做决定,如果……这位仙人所言非虚。否则,等110赶来,你就只能抵自己的命了。” “无妨。”白衣仙人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无关乎距离远近。” 年轻人点点头,又对温婉说,“既然如此,你先把狗狗抱着,回我店里再说。” 温婉又是一惊,她,一个身高162,体重42kg的柔弱小女子,去抱一条怎么看也有30kg的金毛犬?!更何况,狗狗还浑身血污……她当然不是怕脏,只是害怕。 年轻人拾起掉落在地上的手电筒重新打开照明,找到温婉的斜挎包和手机帮她拿着,回头看看她,说,“不愿意?那是你父亲。” *** 温婉哭哭啼啼地抱着浑身血迹的金毛犬,踉踉跄跄地走在温吞的夜风中,脑子里一团乱麻。 她问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是不是其实自己早已经死在了小巷里,而现在的一切只是一场幻境。她问自己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怎么如此轻易地相信了这条奄奄一息的大狗会是自己的父亲。 可是当怀里的金毛犬几次三番地试图睁开眼睛,满是留恋地看她一眼,再看她一眼的时候,温婉没办法不相信。 第2节 就在几分钟前,她被压制在散发着腐烂气息的深巷里,挣扎是那么徒劳,呼喊都被扼制在喉咙里,只有屈辱和不甘的泪水还能肆意地外流。她满心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完了。可是怀里的这只金毛犬,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大英雄,从黑暗中猛地窜出来,一下就扑倒了压在她身前正要一逞兽.欲的流氓。黯淡而惨白的光亮穿透金毛犬大张的嘴巴,反射着寒光的一嘴锋利獠牙倒映在温婉惊惶的黑瞳中。惊惶不已的温婉完全没意识到金毛犬已经给自己创造了一个绝佳的逃跑机会,直到恍然间对上金毛犬的眼睛,就在那一瞬,她心有灵犀般地听到有个声音在提醒她,“还发什么愣,跑啊!” 所以她慌不择路、却头也不回地跑了。 温婉小时候被野狗咬过一次,到现在小腿上还有一个碗口大的疤,夏天都不敢穿短裙。所以她对狗、甚至对所有长毛的动物都有心理阴影。她从来没有想过,在自己穷途末路的时候,会被一条狗给救了。 彼时慌乱,她来不及细想。可现在想想,一条素未谋面的狗,为什么会那么及时地出现救下了她? 素未谋面吗?不、不是的。 这只金毛犬,或许就是几个月前时常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一只。那时候温婉还在一家小超市做收银员,早七晚七,生活还算规律。但是温婉发现自己上下班的路上,被一只金毛犬跟踪了。因为小时候被野狗咬伤的心理阴影,温婉见狗就怕,更何况是这种看起来没有饲主的野狗。所以每次发现后,温婉就会夺命狂奔…… 后来……后来她就没见过那只跟踪她的金毛犬了。 再后来,她因为经济压力,做了现在这份酒吧服务生的工作,每每走夜路,总是觉得有人跟着自己,可是每每回头,又什么都没有…… 店长帅哥说,这只金毛犬,是她的爸爸…… “爸爸、爸爸,真的是你吗?是你一直在保护婉婉吗?爸爸……求你不要再离开婉婉了……婉婉一个人,活得好辛苦……”温婉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大狗往上掂了掂,抱得更紧了一些。 *** 温婉一个弱小女子,抱着几乎能把她压趴的大狗,走得自然不快。可是另外两个大男人走得比她还慢,简直就好像在比谁能走得更慢。 最后年轻人先放弃了,变回正常步速,很快就超越了温婉。白衣仙人轻轻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温婉看着把她越甩越远的两个大男人,委屈地扁扁嘴,抱着大狗尽可能地加快步伐。 *** 年轻人把用来给宠物修剪毛发的台子腾出来,铺了几层宠物尿不湿,都准备好了,小短腿的弱女子温婉这才吭哧吭哧地抱着大狗进了店。年轻人终于大发善心地迎上去,帮她把大狗安置在台子上。 “老板,你说这只狗是我爸爸?” 温婉话音刚落,年轻人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一看,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身边来历不明的仙人,把来电显示上的硕大的“110”给二人看,“我们先解决这个。” 仙人虽然救不活垂死的金毛,但是维持它短时间内不死倒是没什么问题。向仙人确认这一点后,年轻人带着温婉重新跑回巷口,向赶到现场却没找到报案人的警察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当然,最后的陈词是,“可是我陪着这位姑娘来到巷子后,就发现这三人倒在这里。救了这位姑娘的金毛犬身受重伤,而我是个开宠物店的,便先把狗带回店里了。” 警察大致检查了一下昏迷中的三人的情况,又派一人跟年轻人去店里看了情况,虽然疑云重重,但证词也找不到什么漏洞,而且温婉目前明显需要安抚,狗狗也需要紧急治疗,因此查证了两人的身份证件,获取了联系方式后,留下一句“有需要我们会再联系你们”,便干脆走人了。 送走警察,年轻人一回头,原本蹲在金毛犬身边的自家白猫不见了,白衣仙人好像没消失过似的,戳在那里如一棵雪松,仙风道骨、高冷圣洁。 装。年轻人心里吐槽,下意识地去掀眼罩。手下一顿,觉得现在不是时候,便作罢。 年轻人从饮水机那给温婉接了一杯温水,先安抚她坐下,然后自我介绍到,“我叫温如昔。虽然我既不会通灵,也不是神棍,但我接下来要告诉你的,都是真的。当然,信不信由你。我只是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哦……”温婉傻傻地应了一声,眼睛一直盯在金毛犬身上,问白衣仙人,“它真的能等吗?” “嗯。”白衣仙人只是点个头,不多话。 *** 温婉原本生长在一个特别幸福的家庭,有着极其爱她的爸爸妈妈。她的双亲在大城市打拼,赚的不多,但也说不上少。他们有自己的消费理念,一直没买房,带着小小的温婉租住在成套公寓里,存下来的钱,大部分都用在节假日出游上。在温婉的记忆里,和父母一起走遍世界、永远在旅途上的童年,是最快乐、最美好的。 只可惜在她15岁那一年,一切都化为了泡影。旅途上一场17连撞的严重车祸,温婉是唯一的幸存者。 大城市里举目无亲,温婉只能回到父母的家乡,洛河城。温婉的父母都是家中末子,所以温婉还很小的时候便没了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剩下一堆叔父姨母,见温婉的双亲也没能留下多少遗产,内心深处,都是不愿意收养的。最后,温婉住进了三叔家。 原本学习成绩不错的她,放弃了读完高中读大学的路,报考了洛河城的一家职高,学了会计,就想早点工作养活自己,不用再寄人篱下。 可即便在洛河城这么一个小地方,想要一个人活下去,也是那么艰辛。在小超市做收银,除了支付房租和日常开销,很难再有什么结余,所以在看到主题酒吧招夜间服务生的丰厚薪资时,她动心了。 她害怕、她孤独,无数个夜里,她躺在床上抱着被角偷偷地哭。 她从来没想过,父亲的亡灵会依附在一只金毛犬上,日夜守护她。为了找她,才4个月大的金毛犬就偷偷离开了金勺银匙的家,一路奔跑,穿过一条又一条街道,跑过一方又一方田野,跟野猫野狗打过架,在垃圾桶里觅过食,被狗贩子追到筋疲力尽,历经了无数的白天黑夜,挨过了四场春夏秋冬,终于,在那个夕阳西落的街头,找到了那个背着包哼着歌回家的女孩,温婉自己。 第3章 金毛犬兴奋地向着温婉扑过去,可是超级怕狗的温婉竟然尖叫着跑掉了。几次亲近未果的金毛犬看出了温婉的畏惧,所以只是远远地跟着。 它每天蹲守在温婉当时住的老小区的楼下灌木丛中,温婉出门上班,它就远远地跟着,看温婉进了小超市,就在街头透过玻璃窗远远地守着,等她下班后陪她回家。 然后有一天,金毛犬看见温婉大包小裹地楼上楼下搬东西,把锅碗瓢盆都搬上了搬家公司的车,于是金毛犬就追着车跑了四条街,跟来了温婉现在住的地方。 第一天,金毛犬没能等到温婉按时出门,在楼下急得团团转。等到下午五点半,温婉终于出来了,金毛犬便立即远远地跟上。 日日如此,夜夜如此。 所以,在今晚温婉遭遇危险时,才会有一只如此勇敢而威风凛凛的金毛犬从天而降,及时救她于水火之中。 *** 故事听完,温婉已是泣不成声。她抱着台子上奄奄一息的金毛犬,一叠声地唤着, “爸爸……爸爸……” “大神,求你救他,求你救他啊!我愿意用我的命换!我愿意的!” “你死,换你的父亲继续做条狗?那他今日救你,是为了什么?”白衣仙人冷冰冰道。 温婉一愣。 “你可以用那三个人的命来换。”白衣仙人怂恿道。 温婉的眼睛不安地闪烁了几下,沉默了。 “他们都是恶棍,死有余辜。是他们将你父亲害至濒死的,理应他们来偿命不是吗?我的法力维持不了更久,你快些决定。等它死了,便再也无力回天了。”白衣仙人冷冰冰地催促道。 温婉的眼睛眨个不停,显然是在进行剧烈的思想斗争。她求助般地看向金毛犬,可是金毛犬侧卧在台子上,已然虚弱到连眼睛都睁不开,急促的呼吸也十分微弱。 *** 温如昔安静地坐在一边,盯着一袭白衣的仙人背影,若有所思。手指微动,片刻后,他还是他抬起手轻轻掀开了左眼眼罩。 黑色眼罩下渐渐露出的,不是受过伤的眼睛,恰恰相反,是一只完好无损的眼睛,只不过,那晶瞳是血红色的。 眼前倏忽风云变幻,令温如昔的双瞳不受控制地骤然收缩。 片刻后,他不动声色地放下了眼罩,默不作声地调整好,暗暗叹了口气。 难得有如此美人,却果然心中……是有白月光的。 *** 一只手覆上温婉颤抖不停的肩膀,温婉立即求助般地扭头望过去。 “小姑娘还不到20吧?”温如昔问。 “19……刚职高毕业。”温婉抽噎道,“老板……我、我该怎么办……” 温如昔拍拍她的肩膀,有些不满地看向一脸高冷的白衣仙人,“她还小,你何苦如此逼她。”这话说完,温如昔暗自咂了咂嘴巴。面对一个古风衣着的美人,自己说话也莫名其妙地变得文绉绉的了。 他低头看着女孩说,“事态没那么严重,你只要想一想,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金毛犬,但是它救了你的命,现在,你救、还是不救。” 温婉的眼珠快速闪烁了几下,不解地看向温如昔。 “看见你没事,你爸爸的亡灵已经走了。现在它和你爸爸没丝毫关系,只是条普通的狗。”顿了顿,温如昔又盯着白衣仙人补充道,“快死的狗。” 温婉不相信,扑在满身血迹的狗身上,瞪着温如昔大喊道,“你骗人!……你骗人!你分明告诉我它是我爸爸……现在又说不是……”说罢,便整个人都扑在金毛犬身上失控地大哭起来。 温如昔沉默了片刻,垂眼低声说道,“轮回是众生无法逃脱的宿命。你的爸爸,已经在轮回之外逗留太久。逃得了第一次,逃不了第二次。” *** 白衣仙人指尖的柔光越来越淡,仿佛只是一个不经意间,便消失了。 “想好了吗?”完全不懂得体察人间亲情的神祗再次不耐烦地催促道。 一直扑在大狗身上哭个不停的温婉支起身,抹了抹止不住的眼泪。染血的双手蹭了一脸血污。“我、我不能拿我全部的性命去换……换、换几年,行不行?” 白衣仙人温如昔:…… “不行吗?我、我才19,好歹还有5、60年能活,狗狗命再长,也就还有十几年不是吗?……我不能死,不然,我爸爸就白救我了……爸爸……呜呜呜……” 温如昔望着白衣仙人指着温婉摊手,“善良、不笨。满意了?” 白衣仙人叹了口气,再开口语气倒是缓和了许多,“以你一年之阳寿,换取这条狗一年的寿命?呵,何其可笑。” 其余两人闻言一惊。 白衣仙人竖起三根手指,“所谓以命抵命,实则为等价交换。犬类一年阳寿,需要人类三年阳寿,方能换取。”他恶劣地弯了弯唇角,“你当真要以自己的阳寿相抵,不考虑那三个败类?” “三年……换一年?”温婉低低重复了一句,很快抬头坚定道,“那我换十五年!用我十五年的寿命,换狗狗的五年!” “小姑娘你……”温如昔第一反应是这姑娘太草率了。可是……真的会有人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吗? “我会好好照顾自己,让自己活得长长久久,如果五年后狗狗还很健康,我就再来换!”她愣了愣,望向白衣仙人,小心翼翼地问道,“可、可以续的吧?” 白衣仙人的嘴角还是不冷不热地翘着,可因为眼角弧度的微变,脸上的笑容莫名就柔和了许多。 温如昔看在眼里,觉得有些被那笑容闪了眼,默默别过头去,心道,原来冷美人也是会笑的。 视线再转回去,温如昔才发现,稍没看住,冷美人竟在用指尖画血阵。温如昔心中莫名揪紧,一把抓住仙人手腕,压低声音道,“你做什么?” “换命。”仙人平静无波道。 “要用你的血?”温如昔蹙眉。从目前的弧度来看,这法阵画下来,恐怕要直径两米!这是要放血吗?! 仙人看看一脸紧张的温如昔,神色竟又是缓和了几分,淡淡道,“无碍。” 可是温如昔捏着他的手腕神色肃穆,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 “狗狗!狗狗?!”温婉凄厉的惨叫突然响起。她一把扯过温如昔,“老板!狗狗它……” 温如昔也说不上为什么,看见美人“放血”,心里就说不上的难受。难受得就像……就像自己欠了他一条命,不,是像自己欠了他千百条命一样,心气郁结,闷得慌。可是看看已然六神无主濒临崩溃的温婉,再看看颓自在那画血阵的仙人,温如昔叹了口气,手指穿进金毛犬厚重的毛下,摸了摸颈动脉,声音平静道,“别慌,还没死。” “抱着狗站进来。”仙人说。 一心扑在金毛犬身上的温婉回头,这才发现,空地上竟然有个硕大的血色法阵,血迹未曾凝固,如有生命般逆时针汩汩流动,整个法阵隐隐散发出红色光芒。 “大神……这是……你的……血?”温婉震惊。这血量也太多了吧?她不知道竟然还要神仙以血为引啊!这下真是……当牛做马都还不清了吧? “狗。”大神言简意赅地提醒温婉时间紧迫。 温婉在温如昔的帮助下,吭哧吭哧把大狗重新抱起来,按照白衣仙人的指示小心翼翼地站在阵眼,闭上眼,虔心默想自己愿意以命抵命,换取金毛犬的五年寿命。 恍惚中,温婉感觉有一股特别温暖的气流将自己包裹。待到温暖散去,白衣仙人说,“好了。”再睁眼,法阵已经不见了。低头看看臂弯中的大狗,却还是一副垂死的模样。 “大神,这……?!”温婉焦急地抱着金毛犬向白衣仙人走去,可是下一个瞬间,她看见金毛犬睁开了眼睛,然后动了一下。大家伙太沉,这一动温婉压根儿抱不住,猝不及防松了手,金毛犬却灵巧地自己落在了地上,冲着温婉欢快地“汪”了一声。 “啊……”温婉喜极而泣,噗通跪下来,紧紧抱住了“死而复生”的金毛犬,“狗狗……狗狗……” “大神,”温如昔顺着温婉的叫法唤白衣仙人,也不顾温婉就在一边,直接说道,“你有办法消除她的记忆?” 闻言,温婉愣愣地抬头看两人。 第3节 “白风从。你还叫我小白就好。”白衣仙人对温如昔道。 大神跟店长说话的时候,好像特别温柔?温婉想,这不是她的错觉。 温如昔浅浅一笑,眼带飞花,“小白?你有办法吗?不可能让她这样走。” 温婉瞳孔骤缩。喂喂喂,我就在这儿啊!不要像讨论这块猪肉几块钱一样的讨论怎么处置我好吗?! “仅存的法力已经耗尽了,还是你自己……”话未说完,高冷如斯的白衣仙人便毫无预兆地变回了猫。 温如昔:…… 虽然此前已经有了联想,但是亲眼所见,温婉还是惊讶得不行,脱口而出,“猫猫猫猫猫妖?!” 没有理会猫还是猫妖,温如昔直接走过来扯着温婉的胳膊一把拉起她让她坐在椅子上,双手按住她的双肩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量。 “我我我我不要消除记忆!”温婉大声道。 温如昔一愣,饶有兴味地笑起来,“哦?你知道我要给你消除记忆?” “你们刚才不就在讨论这个嘛。老板,我不想消除这段记忆!我不能忘记爸爸他拼了性命救我的事!” “不,只是让你忘记我、我的店,还有……我的猫。” 温婉疯狂摇头,猛地挣开温如昔跑到店门口,啪啪拍拍贴在上边的一张纸,“我、我入伙!只要老板你包吃包住,我可以不要工资给你打白工!每天自己掏钱给大神供奉小鱼干!当牛做马!严守店内秘密,绝不外泄!否则……否则……天打五雷轰!……当然,希望……我的狗也能留在这……好不好?猫大神?老板?……对了,老板,我们都姓温!缘分呐!你说是不是?” 温婉的手掌下按着一张a4纸,顶头是四个大字,“招聘启事”: 招聘“美容师助理”一名: 上班时间:8:30-19:00。每星期二休。无事可提前下班。 薪资待遇:试用期1500,可包住宿。正式聘用后,薪资面谈。 工作内容:店内卫生打扫,商品销售,宠物洗澡、美容、看护等。 要求:有责任心和耐心,沟通能力强,喜欢小动物,有爱心。男女不限,年龄在18岁-25岁之间。 “老板?……不不不,温大哥~好不好嘛~”满脸血污、发丝凌乱、衣衫不整,眼角尚且含泪的温婉努力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冲温如昔卖萌。 温如昔皱眉捏了捏鼻梁。 ********************* 我叫温婉,女,今年19。 我想可能是我的中二病犯得有点晚。 又或者我已经惨死在了那个巷子里。 总觉得今晚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 可是我很喜欢。 我希望这场梦能够永不醒来。 第4章 “呀——流氓!” 早八点,还蒙在被子里同周公幽会的温如昔,被楼下温婉的一声穿透云霄的尖叫活活叫醒。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温如昔趿拉着拖鞋,双手举在脑后忙不迭地系眼罩,匆匆从木质楼梯上跑下去,一边跑一边大声问。 自己家里怎么会进来流氓呢? 一个阳光小青年从拐角探出头,温如昔在楼梯上顿住脚步。 他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 “哟,店长,早啊。误会误会~店里来新人了您倒是跟我说一声撒。我这一去更衣室换工作服,搞得我以为人家是小偷,人家以为我是流氓……”小青年喋喋不休地吐着槽,跟温如昔猜想的一样。 温婉盘着头发走过来,小脸还泛着紧张过度的红。她放下双臂,规规矩矩地站好,冲温如昔微微欠身,“店长早。” 温如昔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俯身捞起跟他一起跑下来的小白,慵懒道,“嗯,早。你们忙,我再睡会儿。”说罢便一摇三晃地抱着猫上楼去了。 此时距离“温婉与狗”事件的发生日,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温婉辞掉了酒吧服务生的工作,租来的房子也退掉了,带着为数不多的家当和毛毛、也就是那只大金毛,搬了过来。 温如昔还是相当厚道的,直接给了温婉2500的正式员工薪资,毛毛在宠物店里的吃穿用度就从温婉的工资里直接扣了。 温如昔还给温婉提供住宿,就在二层的储藏室。说是储藏室,其实是正儿八经的民居,洗手间厨房包括各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就是没人住,被温如昔堆了一堆库存在里边,也没占据太多空间。而且老板和猫大神就住隔壁,安全隐患是绝对不会有的!对于单身一人的弱小女子温婉而言,实在是好得不得了的房子。 为了表示对温如昔和猫大神的感谢,温婉自己掏腰包,一日三餐地好好做,做完了就给温如昔送去一份。温婉问猫大神吃猫饭吗?猫大神矜贵地点了一下头,温婉又上网认真学习了各种营养猫饭的做法,每天不重样地投喂猫大神。温婉来这一周,温如昔愣是没生过火,小白好像也沉了不少。 温婉盯着温如昔抱着猫离去的背影,眨了眨眼睛。怎么感觉……店长对他的猫,就和对普通猫没什么区别呢?店长也是那天第一次知道他的猫是神仙吧?把神仙夹在胳肢窝里抱来抱去的? “嗨,小美女。我叫阮蒙。敢问芳姓大名啊?刚才真是冒犯了呀,不知道你在更衣室里。”小青年搔搔头发,笑得一脸阳光真诚。虽然话多了点儿,但是完全不招人嫌。 温婉当时说办好交接手续就过来,温如昔没怎么放在心上,就忘了跟阮蒙说。等温婉来时,正好赶上阮蒙休假。虽然温婉从温如昔那听说了这店里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店员,但是俩人完全没见过,就闹出了今早这么一出误会。 “软、软萌?”温婉愣了愣,噗地一声笑出来,然后忙掩住口,努力忍住,认真道,“我、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呀,就是觉得……你的名字……”温婉又忍不住笑起来。 阮蒙苦恼到,“是姓阮的阮,耳刀元的那个阮,启蒙的蒙。哎你不要笑嘛。我出生的那个年代,根本没有‘软萌’这一说好吗?本来是挺好的名字的呢。” 温婉用力点头,“真的不是取笑你,是觉得很……很可爱~你人和名字挺搭的~” “可、可爱?嘿嘿……嘿嘿……” 阮蒙又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发,脸也有些红。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衬着一张娃娃脸,再配上一个蘑菇头,干净又清爽的面容,说是18都有人信。 “哦,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哪?”阮蒙又问。 “啊,我叫温婉。就是那个形容女孩子性格温婉的温婉。”温婉笑道。“对了,我今年19,你呢?感觉我们差不多大?你好像……比我还小一点?” “哈哈,我可是比你大,我比店长都大呢。哎?怎么,店长什么都没跟你讲过?”阮蒙开着更衣室的门一边换工作服,一边跟温婉闲聊。 “没有啊。”温婉撇撇嘴,感觉自从她来了,这店里的事情就都甩给她一个人了一样。店长能在楼上一觉睡到下午。偶尔才下楼看两眼,人多的时候帮忙招呼招呼,哪里闲聊过。 “啊——!”阮蒙换完衣服兴奋地从更衣室里冲出来,凑到温婉身边满眼冒星星道,“我满肚子八卦终于有倾诉对象了!” “求八卦!”温婉仿佛遇到革命战友般兴奋。 阮蒙抓过拖布,到墩布池那冲洗,“干活干活,我们一边干活一边聊撒。哎呀,我不在这几天,店里里里外外真是辛苦你啦。店长那甩手掌柜的德行,估计什么拖地擦玻璃……搬箱子之类的苦活都支使你干了吧?从今以后,你就捡轻巧的干就行,其他交给我哈。” 温婉在旁边涮洗抹布,听了这话忍不住就对阮蒙的好感度up up up!“也还好啦,没让我干过搬箱子的事儿,至于拖地擦玻璃什么的,也还好呀。都是我应该做的。” “啧啧啧……”阮蒙冲她挤挤眼,“就知道你也是个被店长收买了人心的。来吧,说出你的故事,我再跟你分享八卦。” 两人说说笑笑地从卫生间各自拿着拖布抹布出来绕到前厅,温婉一惊,瞧见大只萨摩正趾高气扬地蹲坐在接待台上,“我天,小布!你竟然学会开笼子了?” 小布是被寄养在这里的萨摩耶,到点了温婉会牵出去溜,否则都是关在笼子里的。但是……温婉跑近一看,好像……不是小布?再探头看看寄养区的笼子,小布果然老老实实趴在里边打瞌睡呢。 经过几周的相处,店里寄养的宠物温婉是不怕了,可是这种莫名其妙出现的“野狗”,她还是觉得毛毛的,立刻倒退三步,“这、这是哪里冒出来的狗?” “恩人,求您下来啊。”阮蒙无奈道,“我们一会儿还得开门接客呢。” 萨摩耶扭头,送给他一个天使般的微笑,从1.2米高的接待台上扑通一声跳到地上,翘着卷卷的大尾巴,扭着肥硕的大屁股,转战到接待区的小圆桌边,轻车熟路地跳上椅子,面朝玻璃窗坐下了。 阮蒙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对温婉说,“唉,算了,别管它,一会开张了它就老实了,不会给我们找麻烦的。” “恩人?”温婉问道。 “嗯,白泽大神是我的大恩人撒。”阮蒙开始拖地,浑不在意地回答着。“哦,你知道白泽是什么吗?”没得到温婉的回应,阮蒙停下来,拄着拖把回头找温婉。 温婉一手指着蹲坐在椅子上观望清晨街景的一只大白团,张大嘴巴无声地“啊”了半天,方才失口喊道,“那只萨摩耶是白白白白白泽?!上古神兽白泽?!” “哎哟,你知道的很多嘛。对啊,就是那个白泽。”阮蒙笑笑,继续拖地。 这家宠物店!果然不正常! 真是…… 留对了! 温婉简直想捂着脸跳高高!尖叫! “白泽大神,早上好呀~!”温婉跑过去,对着白泽大神笑容满面、朝气蓬勃地请了个早安。白泽大神扭头看看她,赏她一个天使微笑,继续望窗外。 养了一周各种狗的温婉知道,大神哪是笑了,无非是萨摩耶天生嘴角上翘。说不定就是白了她一眼,嫌她聒噪呢。反正脸上毛厚,她也看不出来。 果然神仙都是高冷如冰川的吗?温婉撇撇嘴,莫名想起方才猫大神被店长夹在胳肢窝里抱上去的画面,忍不住就笑了。马上意识到自己在大神面前失礼的她,急忙低头装作专心擦小圆桌的模样,一边擦一边炯炯有神地盯白泽大神。这……怎么看也是只萨摩耶? “求八卦啊~阮蒙哥哥!” “先说你的故事嘛。” 故事发生的时候惊心动魄的,可是等到过去了,被时间消磨掉许多细节,讲出来也就不过三言两语的事儿。 “什么?!你说小白也是神仙?!”阮蒙惊讶。 “怎么?你不知道?”反问之后,温婉才意识到,哦,店长好像也是那时候刚知道。但是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呀,难道这是秘密,被自己说漏了? “哦?你是说那家伙有能力化成人了?”一个听起来斯斯文文,特别书生气的声音突然响起。 温婉一惊!谁?谁在说话?! 萨摩耶跳上温婉正在擦的小矮桌,送她一个天使微笑。 “白白白泽大神!”温婉怕狗又敬神,下意识就赶紧退后一步。 “你说白风从化成了人形?”白泽再次确认。 白风从?温婉愣了愣,猛然忆起猫大神.的名字好像就是白风从,忙点点头,“是呀。……怎么?” 白泽大神优雅而笨重地跳下小矮桌,爬着木质楼梯去二楼了。留下温婉一个人戳在原地干眨眼。 “白泽大神为了我耗损了一半神力,无法维持人形。大概是去找猫大神问方法去了?”阮蒙凑过来。 温婉刷地扭头看他,“你再说一遍?!” “嗯?”阮蒙一头雾水。 “白泽大神,为你耗损了一半神力?!”温婉瞪大眼睛。 “嗯……嗯。”阮蒙莫名觉得……温婉看他的眼神,有点像……狼。 “白泽大神……是男的吧?”温婉凑近他,目光灼灼。 “嗯……嗯。”阮蒙点头。 “古风,超美型的那种?”温婉又贴近他一点,眼底有火。 阮蒙不自觉地后仰保持距离,挠挠脸蛋,眼睛瞟着虚空,好像在回忆什么,“古风?没有啊,就普通的现代衣服,戴着一副眼镜,看着挺斯文、很有学识的样子……挺、是挺帅气的。” 第4节 “呀~~~~~!”温婉兴奋地小声尖叫。 “怎、怎怎怎、怎么了?”阮蒙一脸懵逼。 温婉摇头,哼着小曲转战下一个扫除地点,“没事儿,就是突然觉得被打了鸡血……”她停下来,仰头想了想,又笑道,“嗯,对,‘基’血。嘿嘿、嘿嘿嘿……” 什么鬼。阮蒙打了个冷战。 第5章 “我的故事讲完啦,你的呢?”温婉站在接待台后边整理各种各样的用品,问阮蒙。 “嗯……从哪说起呢?”阮蒙拄着拖把想了想,“啊,你别看我这副模样,实际上已经47岁了哦。” “虾米?!”温婉惊讶。 阮蒙偏头一笑,“只不过,我的生命在20岁那一年就停止了。” *** 初春时节,阳光明媚,乍暖还寒。 挂在玻璃门上的风铃发出“叮叮咚咚”一串妙响,搂着小白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温如昔急忙坐起来,从接待台后边露出半个脑袋,瞧见有客人来了,起身微笑迎接道,“欢迎光临。先生,您有什么需要?” 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的斯文男人驻足在门口,微动眼珠四下打量了一下,点点头,“随便看看。” “好的,那您请自便。” 说要“随便看看”的顾客基本上不喜欢店员的陪同,而且温如昔本身也不喜欢借机推销。这家父母留下来的宠物店,他只想像遗物一样好好珍惜,经营要用心,却也不指望赚多少钱。何况店里安装了无死角的防盗摄像头,也不怕偷窃之类的不轨行径。所以温如昔客气了一句,重新坐下,揉揉跟他一起醒来的小白的头,摸起放在手边看到一半的书,继续安静地读起来。 准备直奔寄养区的眼镜男在路过接待台侧方的时候,一眼看到了侧卧在桌子上舔毛小白。他眯了眯眼,嘴角浮起一丝不明的笑。认真读书的温如昔没看到。 “这只猫,是你养的?” 声音就在头顶,温如昔一愣,这人走路没声音的?他放下书,微笑道,“嗯。” “养多久了?捡的还是……?”眼镜男貌似对小白十分感兴趣,虽然话是在问温如昔,眼睛却一直盯在小白身上。 “只养了几个月而已。去年入秋的时候,一位客人把它带过来说要长期寄养……”温如昔耸耸肩,表示那是一件他无法理解的怪事。 “哦?”眼镜男颇为玩味地挑长尾音,指着小白问,“我能抱抱它,逗它玩儿会儿吗?” 温如昔眨了两下眼睛,犹疑道,“它跟我的时候是很乖,可是不知道是不是怕生。” 眼镜男笑道,“应该不怕生的,是吧,小猫?”话音未落,便伸长胳膊把小白抱了起来,对温如昔笑道,“我带它去等候区坐坐。” 温如昔:…… 眼镜男把小白放在小圆桌上,自己在椅子上坐下,笑眯眯地看着它。[哟,战神,好久不见。] [你是?] [我呀,白泽。当年在秘境之中,承您救命之恩的白泽。啊,好像已经是六七千年前的事情了,您不记得就算了。] [……白泽?]白风从重复了一句,也不知道是想起来了还是没想起来。[你来这里做什么?] [闲来无事路过这里,只见这家小店祥瑞之气笼罩,好奇之下,便进来瞧瞧。未曾想,是您在这里。……怎么,当年魔君留下的伤仍未痊愈?] [你知道?] [应该说秘境之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才对吧?……有什么可以效劳的,白泽在所不辞。] [并没有。]白风从把自己团成一团,张大嘴巴露出两颗尖细的虎牙和长满倒刺的小舌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把小小的头埋进了长长的毛里,沐浴着窗外的阳光,打算继续睡它的觉。 [听闻您一直在寻找那位大神,可是找到了?]白泽再接再厉。 风铃再次发出响动,一直偷偷观察那边静默地相互盯着的一人一猫的温如昔急忙绕过接待台迎上去,“宋奶奶!”他一手撑着玻璃门,一手扶着年逾古稀的老太太进门到等候区的小沙发上坐下,“蒙蒙?您前几日不是把它送人了?”温如昔看着跟老太太一起到访的阿拉斯加犬微微讶异。 “又自己跑回来啦。60多公里……”宋奶奶长长叹息了一声,极其怜爱地摸了摸蒙蒙的头,“老狗啦,一晚上就跑回来了,累得呼哧呼哧喘,把我给心疼的……” 宋奶奶是这里的老主顾了,养着的这条阿拉斯加犬有10几年了。老伴儿阮爷爷三年前已经去世了,只剩下宋奶奶孤身一人,膝下无儿无女,只有这么一条狗相依为命。听说他们本来有一个儿子的,只可惜年纪轻轻、刚满20岁的时候便意外身亡了。两位老人把这条阿拉斯加像亲儿子似的养着,连名字都起了跟自己儿子一样的,阮蒙,蒙蒙。 阮爷爷62岁时发了一场脑血栓,后来虽然抢救过来了,却烙下了整个下半身不遂,只能坐轮椅。 蒙蒙就是从那个时候被领养回来的。宋奶奶说她去挑狗的时候,蒙蒙疯了一样卖萌撒娇求抱走。店员奇道,说这只小狗从生下来就不合群,蔫头巴脑的,头一次看见这么有精神。宋奶奶也是心底软得一塌糊涂,没再多看,直接把小阿拉斯加带回家了。 没想到这狗通人性通得一塌糊涂,自己会用马桶,基本不用买狗厕所,出去遛弯不用牵,买重物帮着叼,还能帮助宋奶奶把阮爷爷从床上抬到轮椅上或者从轮椅抬到床上。老人们出门散步,绳子往蒙蒙身上一套,它能像拉雪橇一样拉着轮椅。俩老人逢人便夸,养个儿子也就不过如此啦。儿子长大了说不定还要远走他乡,逢年过节才能回来一次,蒙蒙可是一直陪着他们呢。 后来阮爷爷走了,宋奶奶身体也越来越不好,虽然家里请了护工,却也不是24小时常驻。蒙蒙也已经是条老狗,需要更多的照顾,宋奶奶怕自己照顾不好蒙蒙,于是把蒙蒙交给了同样爱狗爱得不行的小侄女一家。小侄女一家在临市,这么多年,两家常有往来,也算得上老两口的半个女儿了。结果送过去3次,蒙蒙全都自己跑回来了。 “那您……还送吗?”温如昔问。 “唉,我先养两天吧。”宋奶奶叹息着,“哦,小温呀,那个5kg的狗粮,先给我来一包。” “哎。”温如昔应了一声,走到货架边,借着掩护掀开眼罩露出一只血红色的晶瞳,看向那只亲昵地依偎在宋奶奶腿边的阿拉斯加,微微讶异地睁大眼睛的同时,脸上满是“果然如此”的神情。他拎着狗粮走回去,琢磨着怎么劝老太太把狗留下。 “老人家,您是不是有个儿子,名字叫阮蒙?”白泽突然开口道。 温如昔一愣,默不作声地将狗粮放进狗狗背上的褡裢里。 宋奶奶好奇地看向圆桌旁坐着的斯斯文文的男人,“你怎么知道?” 白泽一笑,起身走过来在近旁的椅子上坐下,“那这狗您是真不能再送人了。您送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它也肯定会跑回来的。” 宋奶奶满心疑惑下,不解地笑着看向男人。 男人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精致的金丝眼镜,优雅一笑,招招手,“阮蒙,过来。”蒙蒙竟然离开宋奶奶,听话地走到陌生人身边。白泽摸着蒙蒙的头顶,“解释起来有点麻烦,不如,我让他自己跟您说吧。” *** “白泽大神让我以‘灵’的形态现出人形,我自己向我妈如此这般解释了一番。我妈年纪大了,身边没个人照顾,我问大神能不能把我变回人。大神说当然没问题,就是……” “就是……?”温婉好奇。 阮蒙挠挠脸蛋,“就是让我答应,等我妈过世后,给他当牛做马一辈子。” “啊?!”温婉失声。 说好的以身相许呢?再不济一个亲亲呢?当牛做马是什么鬼?! 嗯?等等……当牛做马一辈子……?四舍五入等于……以身相许? 阮蒙耸耸肩摊手自顾自说道,“不过我当时也没想太多,就很干脆地答应了。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让我变回人会耗损大神那么多法力,让他无法维持人形,变成了……那个样子。所以,就算真叫我当牛做马,我也是愿意的。而事实上,我现在无非也就是给他个住的地方,好吃好喝地供养着大神而已。也不用真的像养狗一样还要溜啊、捡屎啊什么的……” “噗。”温婉没忍住笑出来。 “就天天服侍大神洗澡就行。你笑什么?” “没没没~”温婉摇头。唔,天天洗澡啊~嘿、嘿、嘿。 “我可是给很多神兽洗过澡哦~”阮蒙骄傲地比了一个“v”字。 “啊?!”温婉再惊。还有? 风铃响。阮蒙笑道,“说曹操曹操就到。” 来客穿着一身休闲装,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看面相虽然属于英俊小生的类型,可是浑身上下却莫名散发出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霸气。他手里牵着一只萌萌哒小萨摩耶,应该才几个月大的模样。颈间还系着一款精致红色蝴蝶结。 “欢迎光临!先生您有什么需要?”正站在接待台后边的温婉急忙微笑迎接。 来客看向迎上来的阮蒙,问道,“店里来新人了?” “是呀,杨大哥。”他俯身揉揉萨摩耶的头,“今天也超级可爱啊,哮天。” 萨摩耶疯狂摇了摇尾巴。 温婉一脸懵逼。哮天?杨大哥?……哮天犬?!杨戬?! 哮天犬的原型,是萨摩耶吗?!外国犬哎!你们到底是钟爱萨摩耶还是跟萨摩耶过不去啊?! 第6章 杨戬看看接待台后满眼星星的温婉,低声问阮蒙,“普通人?” 阮蒙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普通人,不过也是自己人。已经正式聘用了,所以可以放心。” 杨戬点点头,直接走到最里边的寄养区去了。 温婉急忙抓过阮蒙问,“怎么怎么?感觉你们刚才在对暗号一样?你不在的这几天,来店里的都是普通的顾客呀?怎么你一回来,就感觉什么都不一样了!” 阮蒙赞许地看她,“哟,小妹妹,你很敏锐嘛。我请丧假的这段时间,‘非正常’顾客都知道,所以没来。从今天开始,你会看到很多有趣的事情的。我也会慢慢教你的~”阮蒙拍拍温婉的肩膀,然后转身对默默蹲坐在通道口的萨摩耶说,“来,哮天,洗澡澡了。正好现在没人。” 丧假? “宋奶奶……已经过世啦?”温婉小心翼翼地问。 阮蒙回头一笑,“嗯,她走得挺安详的,没遭什么罪。走呀,哮天。” 也许是因为少时在父母的陪伴下游历过大千世界,温婉的个性开朗又活泼,对于各种奇人异事都抱持着好奇而包容的态度。可即便如此,当她在一瞬间痛失双亲后,对于“死”这一“新鲜事物”,她还是没能坦然接受。 小小年纪过起寄人篱下的日子,表面上她还是那么乐观又开朗,可心底深处,却从未停止过对于生与死的思考。可是想来想去,也就只有一句,生死有命。 她辛辛苦苦让自己接受的认知,在一夜之间被打破。原来这世间是有怪力乱神的,原来是存在逆天改命的,原来……是可以死而复生的。 温婉怨过,怨她失去双亲时,为什么没能遇到漫天神佛。包括在听到白泽大神愿意为了阮蒙耗损一半神力的时候,她也偷偷地怨恨过、嫉妒过。 可是,很多事情,就是可遇不可求的吧?猫大神并不是不肯救自己的父亲,只是父亲的灵魂早一步离开了。猫大神还因为自己的请求流了那么多血,耗尽了全部法力……除了感谢,哪里有值得怨恨的呢? 温婉独自默默地站了一会,瞧瞧也快八点半了,拿起桌子上的“营业中”的牌子,挂到了店外。 今天周一,工作的都赶着上班,没工作的也很少会这么早就来宠物店。温婉转身,看看蹲在寄养区一排笼子前的“杨大哥”在那满脸痴汉地逗猫逗狗,觉得人生好生幻灭,决定先去找阮蒙继续打探情报。 “要帮忙吗?”温婉从门口探出一颗头,瞧见萨摩耶乖乖站在大池子里任阮蒙拿着莲蓬头在那冲水。 “不用的,哮天超级听话的,是不是呀哮天?来,转一下,哮天,冲另一边啦。”阮蒙收小水流,萨摩耶俨然一副懂得人语的样子,立刻转了个方向,将另一半身子对着阮蒙,头也正好转向了温婉的方向。阮蒙抓抓它颈间的毛发以表赞赏,“来,认识一下,我们的新店员,温婉。小婉,这是哮天。哦,就那个天狗食月的哮天犬。” “我并没有那么大的嘴吞下月亮好吗?不要以讹传讹好吗?”哮天犬不满地反驳道。 眼前明明是只萨摩耶,可是一张嘴却是个小少年的清润嗓音。温婉倚在盥洗室门边,这个地方既能看见盥洗室里,也能一打眼看见店门的动静。她先是一脸惊悚,接着就把头扭向盥洗室的外边,偷偷捂脸——好软萌的少年音! “呜哇~!别闹别闹!我错了我错了~”被哮天犬抖毛甩了一身水珠的阮蒙急忙讨饶。 萨摩耶版哮天犬见温婉看过来了,急忙乖巧蹲坐,偏头露出个天使微笑,“嗨!我是二郎神君杨戬座下、忠诚护主、乖巧可爱的哮天犬!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温婉紧紧抿着唇忍了又忍,才忍住没大笑出声,友好地笑了笑,“小哮天你好,我是温婉。你可以叫我婉婉、小婉,都行。……你真是太可爱了~” “真的吗?!”哮天犬突然被打了鸡血一般,蹭地站起来,疯狂摇尾巴,又甩了毫无防备的阮蒙一身水。 “大哥!我以为你很乖的,都没穿防水围裙!”阮蒙崩溃地指着胸前湿了一大片的工作服嚷道。 第5节 哮天犬看他一眼,又蔫蔫坐下,“对不起了嘛。你去找杨戬让他用法力给你烘一下,立马就干的!” 阮蒙翻了个白眼,关了水龙头,拿起香波挤出一大坨在掌心,然后报复性地略显粗暴地揉搓在哮天犬身上。原本就绒绒的一团,在泡沫的发酵下,迅速变成了一个雪团子。 一只四五个月大的萨摩耶,声线又软,性格又乖,温婉被萌的不要不要的,凑过去说,“阮蒙,我来给哮天洗吧。” “不行哦~”哮天犬说。 阮蒙摊摊手,冲温婉一脸“你看吧”。温婉微微蹙眉、扁扁嘴,作出一个可怜又可爱的样子,弯下身,让自己的视线与哮天犬持平,抬手想要摸摸哮天犬的头顶,却被躲开了。温婉愣了愣,伤心道,“哮天讨厌婉婉吗?” “倒不是,男女授受不亲,你没听过吗?”哮天犬的整张脸都埋在泡沫里,只露出两只乌溜溜的眼睛和尖尖的嘴巴。不过,就算没有泡沫,满脸的毛下估计也看不出一只狗的表情。但小少年的声音实在太正经了,正经得温婉想笑。 “噗,你才多大呀,就男女授受不亲啦?” “记不太清了,反正3000多岁了。” “……”温婉捂脸。萨摩耶太小,少年声线太嫩,结果上来就3000多岁……饶是温婉神经再粗,也还是听见了自己三观碎裂的声音。 “不过你要是变成人的话,一定还只是一个可爱的小正太吧?”温婉竖起一根手指,信心十足道。“小孩子讲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快来让姐姐摸摸嘛~” 揉了满身泡沫后,阮蒙重新放水给哮天犬冲洗,从头部开始,哮天犬没法开口说话,阮蒙就替它跟温婉解释道,“正太?哈哈,你被他声音骗到了吧。这家伙变成人跟我差不多的。嗯,看着还是比我小点儿,17、8的样子。” 你看起来不也17、8的样子。温婉暗自撇撇嘴,然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忍住,就问了。“既然你不是小正太,是个大男生,被我围观洗澡,就不觉得难堪了?” 脸上的泡沫已经被冲洗干净,外形完美诠释何为“落水狗”的哮天犬理直气壮道,“可我现在是只狗啊。” 温婉很抓狂,“那你一只狗跟我讲男女授受不亲?!” 哮天犬依旧理直气壮,“我是只公狗啊。” 温婉瞪大眼睛,半张着嘴,一脸纠结。这是什么见鬼的逻辑? “哈哈哈哈哈……!”阮蒙在旁边笑得直不起腰来。 话题一路跑偏,温婉这才想起来她最关心的问题,“话说……哮天犬的原形……是萨摩耶???” 为了宠物店的工作,温婉可是做了很多功课的。萨摩耶犬原是西伯利亚的原住民萨摩耶族于17世纪培育出的犬种,也因此被命名为萨摩耶,换句话说,萨摩耶犬的历史,至今也不过就400多年,活了3000多年的哮天犬是萨摩耶?一个中国古典神话中的神犬,原型是战斗民族北极地区的犬类?不要开玩笑好吗? “我记得……哮天犬的原形,是细犬来着?”温婉用一根手指点着嘴角做思考状。 细犬,中国原产,一种古老的狩猎犬种,毛短,腰细、腿细、脖子细,流线型的细长身体,一看就十分擅长奔跑,是从外形上看就很容易让温婉觉得害怕的犬种。 哮天犬仿佛被戳到了什么伤心事,突然无精打采起来。阮蒙一边给它冲洗泡沫一边说,“你知道的不少嘛。它原形确实是细犬来着,黑乎乎的,特难看的那种,噗。” “汪!咬你哦!”哮天犬不高兴,并且示威性地动了动湿涝涝的尾巴,表示“老子随时可以甩你一脸”。 “咦?那、那那……为什么要变成萨摩耶啊?”温婉十分不理解。 阮蒙在那憋着笑,一手拿着莲蓬头冲水,一手来回拨弄着哮天犬湿透的长毛,“人家问你呢,你自己说。别我又说错话,噗哈哈哈。” 哮天犬气呼呼地从狗鼻子里喷了两下气,嘟囔道,“还不是杨戬那个花心大萝卜!” 温婉斯巴达了片刻,突然两眼发亮——花心大萝卜!这满满都是奸.情的味道啊! 她双手握拳激动道,“怎么说呢?” 第7章 哮天犬没好气道,“你没瞧见他一进店就不管我了,跑去看各种毛茸茸!” 温婉探头向寄养区看了看,传说中威风堂堂的二郎神君仍旧一副狗腿的模样蹲在那逗猫逗狗……简直没脸看。温婉把脸转回来,无辜地看向哮天犬,表示“所以呢?” “他今天喜欢萨摩耶就让我变成萨摩耶!明天喜欢二哈就让我变成二哈!反正就是不喜欢我本来的模样!我分明努力变成他喜欢的模样了,可他还是不满足!总是去看别的狗!还有猫!说好的眼中只有彼此呢!我对他别无二心,可他眼里根本没有我!嗷——”哮天犬满心悲愤地来了个狼嚎。 温婉捂脸,不让他们发现自己几乎咧到耳边的嘴角——好基好基好基啊! “那,是不是二郎神君,其实是喜欢你人形的模样呀?”温婉努力忍住自己几欲喷薄而出的鼻血。 小萨摩耶歪了歪头做思考状,当即把温婉萌得转身扒墙捂心。 “他最讨厌我变成人形的样子了……还说什么没有毛一点都不可爱,丑死了之类的……嗷——”哮天犬再次伤心狼嚎。 “哮天不伤心不伤心啊~”温婉急忙哄道。眼珠一转,她又双眼放光到,“要不,你变个人,让我看看?说不定你其实超可爱~是二郎神君审美不行呢?” 难言之隐什么的,欲擒故纵什么的,可以有!不然3000多年了,干嘛不换条狗?温婉被自己的脑补小剧场萌得不要不要的。 “你觉得可爱有什么用,杨戬他不喜欢……” 前半句的嫌弃和后半句的失落相映成辉,温婉满脑子弹幕横飞——我的妈呀!货真价实的忠犬受!千年难得一见的受君属性啊!忠犬受啊!!!二郎神君您千万不能渣啊!您渣了,这么可爱的小哮天就会活活沦落为贱受了,忠犬受和贱受,一线之隔啊! “得了,看你那一副怨妇样儿,过来吹干。”阮蒙拍拍哮天犬。 “你才怨妇呢!你们全家都怨妇!”哮天犬一甩尾巴,抖了阮蒙一脸水。 温婉吧唧吧唧眨眼睛——哎哟?难道阮蒙知道哮天犬和二郎神君之间的……?而且他还挺不以为然的?这么说……阮蒙,也有可能是弯的? 好兴奋! 这边一人一狗完全没注意到在那自嗨的温婉,转移到吹干台上开了吹风机,在呜呜的风声中继续对喊聊天。 “要我说呀,你就是太不爷们了。你说你活了3000多岁了,好歹也算个神仙,一身法力,自己去找点儿什么玩儿不好,还整天跟没断奶的小孩儿似的缠着人家杨大哥。我要是杨大哥,也早就烦死你了。” “你懂什么?忠诚是我的天性!哮天这辈子不会认第二个主人的!” “不是让你认新主人,是劝你给杨大哥一点儿独处的空间。别时时刻刻粘着。男人是特别需要自由的你知道吗?……唉,估计你一条狗不明白。……哎哎哎!你怎么跟小孩儿似的不禁说呢?又抖我一身水!等会儿杨大哥看我一身水,肯定就知道是你不乖,就会更不喜欢你。” 温婉戳旁边站着,一脸复杂。 希望破灭,原来这就是一直男和一只狗风马牛不相及的闲扯淡,根本不是两只受受的友爱小密谈。 看着哮天犬耷拉着脑袋在那吹风,温婉想上去哄哄,可是吹风机在那嗡嗡震响,她可不想像这两只一样说话全靠吼,外边听得一清二楚好吗? 二郎神君肯定都听到了,不如去看看二郎神君的反应~嘿嘿! 温婉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一只成年萨摩耶从自己面前踱着方步走过去了。视线追着萨摩耶在杨戬身边一屁股坐下,温婉这才确定,那应该是白泽大神。没办法,店里现在好几只萨摩耶…… 唔,阮蒙之前是阿拉斯加,哮天犬变成过哈士奇,白泽大神是萨摩耶……温婉捂脸,很好,这店里“雪橇三傻”成功集齐! 根据典籍记载,白泽能讲人语,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之状貌。这种乍一听就很高大上的神兽,为什么要选择化身成蠢萌萨摩耶啊?温婉在那拿手机搜索白泽图片,每一张都是美丽与威武的化身好吗?眼前的萨摩耶算怎么回事?好幻灭。 温婉收了手机,回到店前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没收拾妥当的,然后就坐在接待台后边等着接待客人。两位大神静静地凑在一起,她才没那么傻要去凑热闹。 [你怎么又让阮蒙给你家狗洗澡?它自己不能洗还是你不能给它洗?]白泽十分端正地坐在杨戬身边正色吐槽。只可惜,蠢萌的外表毁了他的一世英名,那模样怎么看也高冷不起来。 笼子里的猫猫狗狗都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现在这么大一只毛茸茸蹲在身边,杨戬抬手就要摸。 白泽嫌弃地躲开,[滚。这周围谁都没有,你装出一副拈花惹草的样子给谁看?] [我是真的很喜欢长毛的小动物嘛。再说,说起‘装’,在下对您实在是自愧不如。]杨戬小幅度地做了个揖。 白泽跟笼子里的萨摩耶小布静静对视,说,[我再说一遍,阮蒙是我御用奴才,给你家小宝贝洗澡这种事儿,领回去自己关上门爱怎么洗怎么洗。别整天往这儿跑。] [又不干白工,丹药我是少给你了怎么着?] 白泽终于忍无可忍,扭头瞪杨戬。只可惜萨摩耶天生笑脸,白泽的怒气杨戬全然体会不到,看见萨摩耶冲自己笑,也勾起嘴角弯着眼回了个大大的笑容。 [我说,你家小受被人看光这种事你都不在乎的?]白泽歪头,本想表达他的不解,结果就成了卖萌。 看看眼前的大只蠢萌傻,再想想白泽人形时候的精明斯文败类样儿,杨戬默默扭回头去看笼子里的猫狗。他不以为意地笑道,[一身毛呢,怎么看光?哮天整天粘着我,我想让他交几个朋友不行?况且两只小受在一起能出什么事儿?] 再说哮天那小傻子心里就只有我…… [你家小受是跟一个小攻在一起。]白泽咬牙切齿道。 杨戬身形一僵,差点儿一蹦三尺高,[卧槽,你他妈不早点儿告诉我?!]冲到门口,杨戬又刹住脚步,回头问白泽,[哎,你不是在骗我吧?]他指指阮蒙的方向,满脸讶异道,[那小子……当年是他上了你?!……你!被人上了?!] “吼——!”萨摩耶站起来,气势汹汹地冲杨戬亮獠牙。 杨戬闪! 白泽一个战五渣,他战神杨二郎自然是不放在眼里的。只不过看这模样,是真被惹急了~所谓狗急跳墙,他自然不会那么不识趣地继续撩拨。赶紧领走哮天才是要紧! 还在给蔫头巴脑的哮天吹毛的阮蒙看见杨戬进来了,阳光一笑,就着风声大声道,“马上就完事啦。” “不用了我自己来。”杨戬抬手,掌心微微一抹,小萨摩耶就干了个通透。 阮蒙一脸懵逼。法术这么厉害,为什么让他在这吹毛吹了半个小时?!看他在这累死累活地给狗吹毛好玩儿?! 毛发一干,哮天那自然是第一时间就扑到杨戬身上去了。杨戬一手兜住萨摩耶的小屁屁,把小哮天稳稳抱住,又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这个他早就熟得不能再熟的阳光小青年。瞧他身前一大片未干水渍,再一抬手,就又干了。 虽然被杨戬烘干衣服这种事,阮蒙经历过好几次了,但还是忍不住满眼新奇,在那低头抻着衣襟看。 杨戬挑挑眉,想,软萌的阮蒙,把白泽那家伙睡了??? 啧,好玄幻。 想想白泽那瑕眦必报的性格……杨戬上前意味深长地拍拍阮蒙的肩膀,点了一下头,然后抱着自家小毛团离开。 阮蒙一脸懵逼。他觉得杨戬刚才看自己的时候,好像满脸都是“你好自为之”? [杨戬!]白泽跟上来。 杨戬垂眼看他,露出一个“哎哟?”的笑容。 [这事儿要是有第三个人知道,我就……]白泽突然语塞。 可恨自己是个战五渣!没能力把杨戬揍得满地找牙。 [就如何?]杨戬笑得一脸欠扁。 大萨摩耶看看小萨摩耶,冲杨戬露出一个天使微笑。 杨戬收起笑容,[你放心,我杨戬不是那么多话的人。] [哼,最好如此。] 接待台边的温婉看着英俊帅气的二郎神君像抱小孩一样地抱着软萌的小萨摩耶走过来,少女心和腐女心同时爆炸!喜欢小动物的帅气男人什么的,小受养成什么的,小攻抱着小小受什么的…… “小婉?小婉?” “啊?!啊!二郎神君!您好!”温婉回过神,急忙低下头掩饰自己的一脸痴汉笑。 “这是报酬。你数数。”杨戬用指尖推过一个酷似“速效救心丸”的小瓶子。 “咦?”温婉看看小瓶子,又抬头看看杨戬,一脸懵逼。 “阮蒙——!”这时候就要果断呼唤前辈。 “怎么啦?”还在收拾盥洗室的阮蒙钻出来,一看就明白了,笑眯眯地收了瓶子,“谢啦,杨大哥,下次带哮天来玩儿啊。” “不数数?”杨戬问。 “嗨,有什么好数的。” 第6节 杨戬点点头,“那我走了。”说罢又是意味深长地看了阮蒙一眼。 温婉看在眼里,脑子里分分钟上演小剧场。咦?难道是四角恋?! 好刺激! “小蒙,小婉,下次见咯。”小萨摩耶越过二郎神君的肩膀,冲接待台后边的俩人摆摆小狗爪子。 “拜拜拜拜~”温婉被萌得一塌糊涂。 二郎神君还没把小哮天吃掉吗?天啊,小哮天这么萌,如果自己是个男人早就分分钟扑倒吃干净了呀! 温婉的满脑子yy在阮蒙的一推下化为泡影消散不见。 “嗯,备用钥匙。”阮蒙递给她一把精致的小钥匙,然后打开了桌子下边一直锁着的抽屉。抽屉里还有5瓶类似的小药瓶。 “这些是什么???”温婉预感她又要被打开新世界大门了。 第8章 “仙丹咯。”阮蒙波澜不惊。 “仙、丹?!”温婉瞪大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重复,“长生不老、岁月永驻还是修为精进?” 阮蒙看她一眼,“小姑娘你是不是没事就喜欢看那些奇奇怪怪的小说?还喜欢信以为真?” 温婉诚实点头如捣蒜。 阮蒙倒是没批评她,话锋一转,“那就好说了。你看,有神,有神兽,有人,有亡灵。”他指指自己,“所以,有妖,也不奇怪哦?” “等等等等等!”温婉抬起一只手打住他,一脸惊悚地看阮蒙,“你说你是……亡灵?” “我不是跟你说我已经死了?” 温婉手足无措、话语失调,半晌才干巴巴道,“可你看起来,就是个人哪?难道不是白泽大神耗损了一半神力,让你重生为人吗?” 阮蒙笑笑,“哪有那么容易?‘天道轮回’,听说过吧?” 温婉:“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阮蒙失笑,回头看看店门,也没人要来的样子,干脆一屁股坐上桌子,继续跟温婉说,“差不多就这个意思。”他兴致勃勃地搓搓双手,自言自语道,“我想想从哪开始给你讲哈。” “事实上,这世间有六族,人、”阮蒙指指温婉,又指自己,“鬼、神、魔。另外两族,便是仙和妖。仙妖是向着神魔修炼的中间产物,通常,修神道的,是为‘仙’,修魔道的,是为‘妖’。所以,有‘桃花仙’也有‘桃花妖’,有‘狐仙’也有‘狐妖’。但是在人界,哪里分得了人家修的是神道还是魔道,干脆就从人的主观意识出发,人们觉得好的就称之为‘仙’,人们觉得坏的就污蔑为‘妖’。比如,人们喜欢桃花,哪怕桃树修的是魔道,人们也会称之为‘桃花仙’,而不是‘桃花妖’,人们不喜欢狐,哪怕狐修的是神道,人们也会污蔑为‘狐妖’。……唉。”阮蒙没再说下去,只是颓自摇头叹了口气。 这一早晨收获的信息真是爆炸式的多,温婉现在满脑子都是各种问题,感觉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答,疯狂涌过来的信息就又慷慨地送她一堆新问题。 趁着阮蒙在那儿掂着小药瓶唏嘘,温婉趁机赶紧把自己满脑子的问题捋了捋。 “既然你是被白泽大神救了,为什么会留在这里?” 阮蒙一愣,虽然觉得温婉的问题很跳跃,但还是回答道,“因为‘亡灵’也要吃饭呀~何况我还得好吃好喝地供养大神呢是不是。可我是‘黑户’啊,虽然可以住我父母留下的房子,可是没办法工作啊。当时白泽大神把我的‘亡灵’召唤出来,我妈说当时她眼前出现的要不是我,她肯定就吓死过去了。可是店长全程目睹,却一点不像是第一次见鬼的人,淡定得很。白泽大神就让我来找店长,正巧招人,我就留下了。” “店长……”温婉下意识地往上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问,“是什么人呀?” 阮蒙耸耸肩,瞥了一眼趴在床边打盹的白泽,也小声道,“白泽大神说他也不知道。反正能招来这漫天神魔,应该不是普通人吧。” 温婉挥挥手,干脆道,“这part略过。” 至于猫大神是谁,看之前阮蒙的反应,他应该也不知道。白泽大神好像知道,可是自己和白泽还不熟……那就以后再扒。 “那……”坐在椅子里的温婉往桌子上一趴,仰着脸问,“白泽大神干嘛平白无故散去一半神力救你呀?你们……”是不是有奸.情!!! 阮蒙扭头又瞧了一眼白泽,摊掌拢在嘴边小声说,“我也问过,大神说是因为我救过他。可是我根本不记得撒。” 温婉挑挑眉,眯眯眼,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然后把头埋在臂弯里偷偷笑。 前世情缘什么的,我懂得~ “喂,你这是笑还是哭啊?”阮蒙见温婉肩膀一耸一耸的,有点紧张。 温婉刷地坐正身体,一脸正直道,“没事!” 阮蒙:…… 温婉琢磨了一下阮蒙介绍的“六界体系”,感觉跟她以往的神话认知有些不同,于是问道,“那白泽大神,是仙、妖、神?……魔?的哪一种?” “哎呀,我就说你这个小姑娘看问题很有针对性嘛。这就是我还想继续给你讲的。人鬼仙妖神魔这六族,是后世才有的。早在鸿蒙时期,这六族数量稀少,天上地下都是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真霸主,主要分三类,天神、狂魔、珍兽。我家那位,就是上古珍兽,超出六界外,不在五行中。厉害吧?”阮蒙骄傲道。 “厉害厉害!”温婉猛点头,这么快就“我家那位”什么的,哦吼吼~ “刚才不是跟你说‘天道轮回’嘛,这上古大神魔和神兽,就不受轮回影响,就是我们说的‘永生’啊,‘不死不灭’的那一类。但是后世渐渐衍生出来的六族不行,别说人了,就连‘神魔’也逃脱不了轮回转世的宿命。你看杨大哥,大名鼎鼎的天界上神,但是终有一天,也是要堕入轮回的。和我们没什么不同,不过是活着的时间久一点罢了。” 温婉暗自撇撇嘴,心下暗道,你这只鬼倒是看的通透,说一个活了好几千年的神和我们这群只有几十年寿命的凡夫俗子没什么不同……哼。 “怎么?羡慕他们的不死不灭,长生不老?”阮蒙一脸“我懂你”地笑着。 温婉口是心非地拉长声音道,“也没有啊,活上几千年什么的,有个伴儿还好,没有的话,那不就是千年空虚寂寞冷?堪比无期徒刑呐。当然了,他要是个……花心大萝卜,那我也没什么好说。” 这话说完,温婉就暗自想,咦?哮天指责杨戬是花心大萝卜,难道杨戬就是那种流连人世、招蜂引蝶的浪荡神仙? 不不不,不会的不会的。温婉赶忙摇头甩掉这个糟糕的想法。 阮蒙以为温婉摇头是对所谓的“花心大萝卜”表示不屑,遂接着说道,“‘永恒的生命等于永无止境的痛苦。’我家那位说的。” 温婉探头看看沐浴晨光的大白团,心里叹道,果然符合学者派人设。 “所以他这个跳出六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上古神兽分了一半神力给我,让我也脱离轮回,成了一只获得永生的鬼。”阮蒙压低身体逼近温婉,“你说他真的是在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吗?” 温婉眨眨眼睛看他,果断点了一下头,“是!” 白泽:愚蠢的人类,以为压低声音我就听不见吗? 温婉又捋了捋信息爆炸下一团浆糊的脑子,觉得好像还有很多未决问题,但是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视线落在阮蒙抛来抛去的小瓶子上,遂问道,“你还没告诉我这是干什么用的仙丹呢?” 阮蒙随着话音晃了晃小瓶子,“化、形、丹。仙妖专用。售价,这个数一瓶。”阮蒙摊开掌心。 温婉看看阮蒙讳莫如深的微笑,犹如地下党对接暗号般低声道,“50000?” 阮蒙点头,补充道,“一瓶里只有10粒哦。” “我天!”温婉就是尽可能往大了猜一把,没想到真的是50000!还只有10粒!“我们这里真的不是黑店吗???” 阮蒙笑道,“拜托,太上老君出品,质量保证好吗?而且我们店不要吃饭的?不赚个差价,店长拿什么给我们发工资?再说了,能定这个价,自然是因为有人买得起啊~” 槽点太多简直不知从何讲起。温婉满脸纠结道,“这么说,你给哮天洗一次澡,就赚了50000?!” 阮蒙反应过来,忙摆手,“那没有。一瓶一个月,洗澡修毛,乱七八糟,全包。” “那也很赚了好嘛!”温婉想拍桌子。亏得温如昔大手笔地发给她2500的工资还提供免费住宿的时候她还感激涕零,原来这对温如昔来讲都是毛毛雨! 不过该感激还是要感激的。这待遇,怕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第二家了…… 最重要的是—— 感觉从今以后,每天上班都是基情满满! “你刚才说这个……呃,化形丹?是仙妖专用?现在的仙妖不修炼改赚钱了?”温婉继续问。不然哪里来这么多钱买仙丹。 阮蒙给她个wink,抛了抛小瓶子笑道,“no。来咱们这一掷千金的,是位霸道总裁。为了他的小娇妻,总裁每个月跑咱们店里来扫荡化形丹,有几瓶买几瓶,豪气吧?” 温婉立刻双手托腮眼巴巴地看阮蒙,兴奋道,“感觉好有故事的样子!” “说起故事,我这有个超级好听的故事!三生三世、虐恋情深~想听吗?”阮蒙往后靠在高出桌子的接待台上,神在在地捋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长胡子,眯着一只眼睛故意跟温婉卖关子。 “想啊想啊!趁现在店里还没人,别卖关子赶紧讲呀!” “嘿嘿。”阮蒙跳下桌子,拉过另一把折叠椅坐温婉旁边,俩个小年轻就准备召开故事大会。 “这一方呢,叫秦川,另一方呢,叫常卿。”阮蒙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地伸着手指头在桌面上随便划拉划拉两个人名。 秦川?常卿?温婉立刻眼睛一亮,这……都是男人的名字吧? “他们俩……都是男的?”温婉小心翼翼道。 “嗯。”阮蒙点头。 “你讲你讲!你快讲!”温婉立马狼血沸腾,几乎将阮蒙骨头推散架。 第9章 我叫常卿,是一只狐。 虽然我吃斋持戒修神道,可惜我是一只狐。 一只生而受到人类偏见的狐。 直到我遇见了他。 我本以为遇见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却原来,遇见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劫数。 *********************** 葱郁的深林,凉风习习,树影婆娑。午后的阳光从繁茂的枝叶缝隙中透射出来,形成一道道真实而又缥缈的光束,落在地上,便化成了斑驳而又璀璨的圆点。 粗壮的树干根部,靠着一个少年。一个通体雪白的少年。少年的衣衫是白的,皮肤是白的,长发是白的,眉毛是白的,眼睫是白的,连那樱色的唇,也透着病态的苍白。 只有左侧小腿上的那一抹嫣红,鲜艳得刺目。 睫毛微颤,朱唇轻启,少年虚弱地睁开眼,再次颤抖地抬起手,将掌心覆于伤口上方,准备给自己疗伤。可是掌心微弱的光芒持续了不过须臾,少年便急促地喘息起来,功法无以为继,只得悻悻地放下手。 他仰头望向头顶那片在阳光的晕染下变得轮廓不甚清晰的枝叶,微微眯起眼。 阳光洒在身上,应当是暖的。可他为什么觉得越来越冷呢? 未曾被百年一次的雷劫劈死,却不想…… 睡吧。 少年倏忽消失不见,一只玲珑的白狐团了团身体,抖了抖蓬松的大尾巴,轻柔地盖住了自己的身体,和伤口狰狞的左后腿。 *** 意识朦胧中,恍若有一只手在轻抚自己的头顶。很舒服。 白狐一惊,猛地睁开眼睛挣扎开来。定睛一看,才发现方才将它抱在怀中的,是那个将它从捕兽夹中救下来的小孩。 “狐仙大人您别慌!我不会害您的!”小孩见白狐十分戒备地盯着自己,急忙举起双手,“伤口我已经给您包扎好了,可是血流得太多,您最好不要乱动。这个山洞很隐蔽的,您待在这儿应该就没事啦。” 第7节 白狐错开视线,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山洞,放松下来,“谢谢你救我一命。” 小孩偏头一笑,露出豁了一颗门牙的小白牙,“不要谢我呀,狐仙大人您才是我的救命恩人呐。” 啊,那个啊…… 白狐想起来就满心无奈。 那是一次纯粹的无心插柳。半个月前,白狐在山涧边闲溜达,突然一声“啊——”的惨叫传来,白狐本能地抬头看了一眼,还没看清是什么,一大团黑影就兜头砸了下来。白狐急忙催动法术最大限度地蓬松毛发,加强了缓冲,才免于自己被砸成肉饼。 那团黑影,就是眼前这个小屁孩。 白狐伸出被草叶和藤蔓包扎起来的左后腿看了看,问道,“我是中了什么毒?好生厉害。” 小孩笑道,“哪里是什么毒啦,猎兽是要带回去吃的,怎么会下毒呢?就是一些麻药和失血散啦。” “原来如此。”怪不得当时根本提不起力气给自己疗伤。 “麻药的劲儿过去就好啦。就是失血过多不太好办。不过这些草药对恢复气血很有帮助,我会每天采一点送到这个山洞来。吃的我也可以猎到送过来。就是不知道狐仙大人您吃什么?野鸡?兔子?水的话,离这里不足一里地便有一条山涧,就是您当初救下我的那个地方!”小孩很热情。 “不必了。我自己可以的。”白狐拖着左后腿爬上风窝处积留下来的一堆干草上,微微闭合眼睛,表示赶人。 都道狐精狡诈谄媚,但其实人心更是险恶万分。白狐的母亲就是因为轻信人类以致惨死,他不能重蹈覆辙。 小孩看看洞口外暮色将至,自顾自地说道,“天色晚啦,那我先回去了狐仙大人。明日我再过来看您。哦,您还没告诉我您吃什么?” “我说,不必了。”白狐闭着眼睛说。 片刻的静默后,白狐听见小孩不太高兴的声音,“哦,那狐仙大人您好好歇着吧。” 白狐睁开眼睛,看了看空空的洞口,重新把自己团起来,闭上了眼睛。 “常卿,人妖殊途,切记。” 那是满身血迹的母亲最后告诫他的一句话。 “我不会忘记的,娘。” *** “我不吃兔子也不吃鸡!” 眼看着一小节胳膊从洞口外伸进来,拖走了昨日的死兔子,然后放了一只死野鸡和一把草药,白狐忍无可忍,开口道。 片刻后,一只小手又探出来,拖走了野鸡。 白狐:…… “你进来。”白狐说。 伴着一阵沙草的簌簌声,小孩左手拎着兔子,右手拎着野鸡,别别扭扭地出现在洞口,挡住了大半的天光,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那……狐仙大人,您告诉我您吃什么呀?”小孩委屈道。 “草药我自己会采。食物我自己会找。不用你照顾我。明白?” 大概是白狐的声音过于严厉,小孩扁扁嘴巴,突然就哭了起来,“可是、可是……如果不是那天我把狐仙大人砸伤,您就不会行动不便,也不会中了捕兽夹……” 小孩哽咽了好几声,到底没敢说出,那个捕兽夹,是他放在那儿的。所以他才会那么及时地发现受了伤、中了药、无法脱困的白狐。 “这之间并没什么关系,我那日也并无心救你。你不要自作多情。”似是觉得这话分量还不够,白狐又道,“明白了就快滚,不要再来烦我。” 小孩静静地戳在洞口站了一会儿。因为小孩背着光,白狐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后来小孩就走了。 再也没来过。 *** 一抹白影闪电般倏忽掠过,三抹灰黑色影子紧随其后。 “别跑了!常卿!”灰狼亮着尖长的獠牙,喊道,“认命吧!” 白狐不理,只是夺命狂奔。如果真的逃不过,就算自爆内丹,也绝不便宜了这三个败类! 白狐一头扎进枝桠丛生的灌木丛中,希望能籍借这些枝桠给灰狼的追击造成阻碍。虽然它自己也会被划伤,但是相比灰狼的体型,自己还是占有很大优势的。 “左边左边!” 头顶突然传来略显熟悉的声音。白狐稍一反应,猛然想到是小孩,当下也顾不得许多,在不辨方向的灌木丛中拔足便向左突进。 “多摩,去!”领头的灰狼怒道。 右后方的灰狼多摩立刻刹住步伐转身向声源方向看去。可是高大的乔木郁郁葱葱,阳光斑驳地照射下来,目之所及晦暗不明,根本看不到什么可疑的影子。多摩冲着声源方向狠狠地呲了呲獠牙,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干脆地转身去追赶同伙。 “呼、呼……”一颗粗大的树干背后,小孩扶着胸口紧张地喘了几口气。 *** 左边?为什么是左边?还没跑多远,便脱离了灌木丛的庇护,白狐望着眼前的一片空地心下骤然一紧。莫不是那孩子记恨在心…… 果然人类不可信!然而为今之计,除了继续夺命狂奔,根本没有停下来筹划计策的时间。 “嗷嗷嗷——!”身后突然传来灰狼的惨叫,白狐抑制不住好奇地回头看了一眼,哪里还有紧追不放的影子? 有的是——一个大坑。 白狐小心翼翼地移回去,探头一看,三只灰狼已经穿在安插在洞穴底部的木刺上死透了。 眼前的景象太富有冲击力,白狐有一瞬间的大脑空白。紧接着便是瞳孔的剧烈收缩!它方才就从这里跑过,是不是如果它跑得慢了,现在掉进这个陷阱,被穿透的,就是它?! 那孩子果然…… “狐仙大人!狐仙大人!您没事吧?”小孩的声音远远传来。白狐抬头一看,小孩正兴高采烈地挥着手向它跑过来。“哇!成功啦!”小孩探头往坑里看了看,兴高采烈地跳起来。见白狐盯着自己,小孩主动解释道,“这个陷阱是猎杀大型动物的,所以狐仙大人您从这里跑过去肯定不会有危险的,在上边站着都没问题!其实我也不知道狼的话行不行,就觉得试试总没差。刚巧它们仨跑在一起,估计是太沉了,就掉下去了,哈哈!” 白狐垂着眸子听着,片刻后,低声道,“谢谢你。” 小孩忙摆手,“狐仙大人您真的不要谢我……呀,狐仙大人您流血了!” 经小孩提醒,之前被灌木枝桠划伤的痛突然山呼海啸般袭来。“皮肉伤,小事。”白狐说完,转身要走。 “狐仙大人!您等等!”小孩追上来,从背篓里抓出几颗草,“这个,可以止血的~!” 白狐盯着止血草不动,小孩就不嫌累地举着。 “为什么?”白狐抬头看小孩。 “嗯?”小孩偏头。 “我是狐……妖,到了山下村子只有被人喊打的份儿,……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白狐将头撇到一边。 “因为狐仙大人您救过我的命呀。所以我这辈子都会对您好的!” “我并没有想过要救你……” “可事实上您就是救了我呀!” 最后白狐还是乖乖被小孩抱在怀里,被涂了满身看起来恶心巴拉的草药——草药是小孩嚼碎了止血草混着唾液涂上去的。 白狐看着小孩被止血草苦得整张脸都皱在一起,但还是一颗颗地嚼着。 白狐想问问母亲,是不是当年骗了她的人,也是如此的善良温柔。 “咦?这是……”小孩惊奇看着自己右手腕上浮现的玉色光环“啪”地收紧后消失不见。 “法印。就是我刻在你身上的记号。哪怕你死了,转世了,我也能凭这个找到你。” “哦……”小孩懵懂地点点头,“可是为什么要给我刻这个记号?” “之前我救你一次,你救我一次,我们扯平。现在你多救了我一次,我想有朝一日能够还回来,仅此而已。” 天道讲求因果报应,白狐欠这小孩的,迟早要还,他逃不掉。白狐只想尽快了结这段因果,从此潜心修行,尽快提升修为——两百年了,他还是只有一条狐尾。待到垂垂老矣方才修炼出九条狐尾,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白狐不想跟小孩缠上更多无谓因果,干脆寻了一处隐秘山洞,静心闭关。 所谓山中无日月,寒暑不知年,当心口的法印隐隐发烫,再睁开眼时,正值烟花三月,处处春.色盎然,白狐也已有了三条尾巴。 一路顺着法印的指引,化作书生的白狐常卿看了看眼前的恢弘府邸和守门将士,再抬头看看硕大匾额上苍遒有力的三个大字“将军府”,“唰”地收了手中的折扇。 常卿隐去身形,堂而皇之地潜入府中。府中处处戒备森严,而且贴满了除妖符咒。常卿忍不住蹙眉。这些除妖符咒对他这个仙而言,自是无用。只是不知,这将军府中到底出了何种变故? 法印隐隐灼烧心口,常卿加快了步伐。 第10章 常卿按照法印的指引来到一处院落,看着此处院落不同于别处,除妖符咒贴了里三层外三层,镇守的将士也比别处更为密集。想来,这里便是那妖物作乱的主场了。 只是,不知小孩转生成了这府中何人?亲眷?下人?兵士?……亦或,是那妖物? 常卿一路走近一路思索,临近,院落之中腾地窜起一丈高的火焰,惊得常卿脚下一顿。接着墙头之上便冒出好多幡旗的顶尖,似是按照八卦之阵变换排列。三清铃声骤响,此起彼伏,应当不止一件。除妖咒语咿咿呀呀响起,应当是在聚众作法。 常卿几步赶近,从众将士把守的院落入口处向内一看,果不其然,约摸二十几个茅山道士正在院内作法。院内阁楼门前候着众多家眷,多数为女子。站在最前的中年男子气宇轩昂,眉头紧锁,侧后方的妇人则擒着丝帕悄然抹泪,至于其他人多半无甚表情,可是仔细看去,倒也能看出几分心思各异。 不过这些都不是常卿关心的。他浮于半空,将院内之人逐一排查,确认其中并没有他想找的人。可是法印就指向这里。 那便……只能是在阁楼之内。 可叹常卿目前的法力不足以穿墙越壁,阁楼一层重兵把守,二层木窗紧闭,唯一大开的正门站了一堆亲眷,堵得水泄不通。 常卿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他并不怕小孩有个三长两短,就算死了,将自己内丹供出便是。小孩会死而复生,而自己无非就是又变回一只普通的狐罢了。 常卿并不可惜自己几百年的修炼成果。他想的明白——如果不是小孩救他,他早就死了。自己这条命都可以还回去,区区一颗内丹,算得了什么?大不了从头再来。 毕竟,如若修神之道顺畅,早就神魔漫天。 *** 宴宾楼。常卿轻摇纸扇,驻足门前。 “客官!本店新到竹叶青!清醇爽口,余香回甘!进来尝尝?”店小二奔出店门口,热情招呼道。 这宴宾楼一年四季,天南地北的客人来来往往,店小二早就练出一双火眼金睛。眼前这翩翩少公子貌相极佳,气质不凡,一袭白衣非丝非帛,但瞧那精细做工,想必价格不菲,尤其是折扇之下吊着的那块含血玉佩,怕是只有王公贵族才用得起。如此贵客,怎么能不远道奔迎? 常卿欣然点头道,“好。” 小二毕恭毕敬地将人引至二楼凭栏雅间坐下,麻利地奉上上好一壶竹叶青,便知趣地退下了。 常卿在茶楼消磨了一日时光,从说书先生和茶客们的言谈中,基本了解了将军府的情况。 云家辅佐先帝开朝有功,历代子孙更是镇守边疆立下战功无数。现任云将军嫡长子云飞扬16岁便随父亲征战沙场,小小年纪便立下显赫战功,深得皇上赏识。恰巧长公主与云飞扬年纪相仿,待字闺中,去年年末,小云将军便被召回京城,暂任御前侍卫,说白了,就是给二人一个相识相知的机会。而年初之时,将军府已将排满长街的系着大红绸缎的聘礼送入宫内,如果不出意外,此时理应满皇城都张灯结彩地庆祝小云将军和长公主的喜结连理。只可惜…… 第8节 据传,一月之前,小云将军在陪太子练剑之时突然倒地不起,三医会诊也未能查出病因,只道小云将军体虚。 皇恩浩荡,恩准小云将军回府好生修养,却不想,小云将军回府后竟一直卧床不起。直至半月前,干脆昏迷不醒。 一时间各种传言甚嚣尘上,其中不乏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阴谋之论。莫说将军府,就连皇家也极为重视。一方面全力探查缘由,一方面张贴皇榜,四海布告,募招天下能人异士,若能救回小云将军一命,万金重谢云云。 于是,便有了今日将军府中集众作法的那一幕。 常卿放下茶杯,瞧瞧外面暮色已至,举手示意小二过来,在桌上压下一锭银子便要走。 “客官!客官!”小二急忙捧着银子追上来,面色慌张道,“这、这太多了……”这宴宾楼的茶再好,那也是按“文”算,不是按“两”算的啊。 常卿看看他,“我若是来此饮茶一月呢?” 小二苦笑道,“您这一锭银子,莫说一月,一年也是够的。” 常卿:“那便先压着。” *** 暮色渐沉,华灯初上。 京城到底繁华,即便夜色.降临,也有许多出摊的小贩和在街头玩耍的孩童。常卿摇着折扇,优哉游哉地走过漫漫长街,明明暗暗的光影从他脸上滑过,摇曳的竹笼中透出的烛火落入那琥珀色的琉璃晶瞳中,浅浅笑意便浮上眼角眉梢,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流。 但凡有姑娘小姐走过,都免不了多瞧上常卿几眼,而后娇羞地以帕掩口,巧笑嫣然,顾盼之间,多有流恋。 饶是常卿心中并无波动,也难免心生感慨。正是这人间的繁华似锦,正是这人间的妄自多情,徒令许多修道者迷失道心,前功尽弃。 还了情,当速速离去才是。 长街走到尽头右转,不远便是将军府。常卿在街角悠然转身。 可是转过拐角再望去,尽管夜色苍茫,然则那一抹亮眼的白色,却哪里也寻不到了。 隐去身形的常卿熟门熟路来到别院,法事早已散场,只是重兵依旧,符咒依旧,阁楼的门窗,也紧闭依旧。 诸人皆已散去,没了那么多干扰,法印清晰地告诉常卿,他要找的人,就在阁楼里。 事已至此,常卿不得不承认内心的猜测——看来,故事的主人公,那位流年不利的小云将军云飞扬,便是他要找的人。 常卿隐匿身形翘着腿端坐在院落的墙头,等了片刻,背后传来一阵纷乱的脚步声。常卿回头,瞧见是早前见到的那个站在云将军身侧以帕抹泪的美妇人,在一群小丫鬟的簇拥下,穿过亭廊,款款前来。 守在院落入口的将士立刻让开,恭敬道,“夫人。” 将军夫人点点头,接过身后丫鬟手中的食盒自己小心拿着,吩咐道,“你们都候在这儿吧。” 将士中的一人擎着灯笼,引着夫人进去了。常卿立刻跳下墙头跟上。 白天的时候未曾瞧见,到了夜里,却是看得清楚——这将军夫人身上,散发着极为稀薄的莹莹白光。常卿暗忖道,原来传说中那些大富大贵之人都有灵气护体,想来是真的。 那就奇怪了,大将军之子,怎么会毫无缘由地身染重疴? 常卿的疑团在阁楼之门打开的一瞬间,解开了。 有妖气! 眼见着将军夫人的身影要消失在重新关闭的阁楼门后,常卿一个箭步,赶紧跟了进去。 阁楼内的妖气并不浓烈,甚至可以说是稀薄。应当是那妖来过,又走了。但仅凭这残存的妖气,仍旧可以分辨出,对方是一只很强的妖。常卿绷紧了全身神经,寸步不离地小心翼翼跟在将军夫人身后上了二层。 阁楼里贴满了符咒,却未能阻止妖物来袭,也未曾在妖气的吞噬下烧毁,不知是那群道士太没用,还是那妖太强。 来到二层,夫人轻轻推开雕花木门,常卿便一眼看到了那安静睡在床上的墨发男子。 和他周身散发出的淡淡金光。 以及,那张将他困在中心的巨大蛛网。 常卿跟着夫人进了房间,趁着夫人在桌边摆弄食盒取出药碗,匆匆先行赶到床边查看情况。 在常卿的召唤下,法印的两相彼此呼应,而后消失。常卿叹口气,要寻之人,果然是他。 病榻之人不过弱冠之年,既能看出其父的英俊硬朗,也能看出其母的清秀标致,只是本应神采飞扬的面容,此刻却煞白如鬼,暗青如魔。怎么看,也是个行将就木之人。 而一切始作俑者,便是这噬人生命的蛛丝。 常卿能够看见,云飞扬周身散发出的金色之气正一点点被蛛丝吸收。想必,金色之气彻底消失之时,便是云飞扬身亡之日。 “子竹,起来喝药了。”夫人端着药碗走过来,说话间,已是有了哽咽。子竹,是小云将军的字。 狐嗅觉敏锐,那碗中黑汤的气味着实不敢恭维,况且常卿能够隐身并不意味着能被他人穿透身体,若是还在病床边守着,难免会碰上夫人。所以常卿迅速闪到一边,专心观察那蛛网。 答案已经很明显,那妖物的本体,应当是一只蜘蛛精。想必它也是知道留在重兵把守祥瑞笼罩的将军府十分危险,遂织下一张网留在这里吸人精气,自己则藏身在别处。若当真如此,定能寻到蛛丝马迹才是。 然则蛛网易察,蛛丝难觅。常卿双目聚灵看得眼睛发痛,也未能找到那根连接蜘蛛精本体的细丝。 倒是夫人给云飞扬喂了药,又拉着儿子形如枯柴的手声泪俱下地哭诉了许久,令常卿十分纠结要不要现身告诉她此地有妖气,凡人不宜久留。 好在夫人并未让常卿纠结许久,片刻后便对着云飞扬说道,“子竹,不是你父亲和为娘的狠心……只是道长说,这里妖气甚重,凡人不可久留……为娘此前在这里待得久了,曾病得不能下榻你也知道……所以为娘,不能不听道长的……为娘要照顾好自己,才能等到你醒来……子竹,你千万不能再有事……为娘,就只剩下你一个儿子了……” 夫人又哭了几声,这才收拾好药碗,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含着泪将雕花木门轻轻掩上了。 常卿坐在床边,静默地瞧了一会俨然一副死人脸的云飞扬,不知怎的,几百年前,满脸泥巴的小孩露着豁了一颗门牙的笑脸突然浮现在脑海里。然后那些他以为早已淹没在记忆深处的过往突然就像决堤的洪水般涌了出来。 常卿叹了口气,放眼瞧了瞧这间屋子,可以说除了家具和符咒,什么都没有。也就更不会有常卿想要的刀。 常卿再叹口气,抬起右手凑在唇边,自己咬破了手腕处的筋脉。鲜红的血液炸然涌出,常卿急忙将手腕凑到云飞扬的唇边。 蛛网他不能拆,以免打草惊蛇。不把那藏在暗处的蜘蛛精灭掉,云飞扬这条命,他救不回来。为今之计,只能先以血吊命。 毕竟是仙人之血,相对那气味浓郁、还浮着符咒灰烬的黑汤而言,堪称灵丹妙药。 只是此前将军夫人小心翼翼地喂药之时,这垂死的云飞扬便是咽下的少,吐出来的多。此时喂血,仍旧如此。常卿催动法力使伤口凝聚了一些,减小血流,半压着身子,一边喂一边捏着袖口擦拭不断从云飞扬嘴角溢出的血迹。雪白的衣料上没多久便晕染了一片嫣红。 一直维持这个姿势的常卿觉得自己的腰快断了,正准备收回手腕坐直身体缓缓,一直昏迷不醒的人却突然轻蹙眉头,沾染了血迹的双唇也轻轻动了动。常卿甚是欣慰,见效还挺快。 手腕的伤口在法力的催动下自动愈合,常卿站起来举高手臂,左右晃晃舒缓一下僵硬的身体。因为背对着床榻,所以他并未看到云飞扬一直双唇微动,似是念着什么,左臂也探出棉被,无力地举高,似是想要抓住什么。 直到常卿听到一声“狐仙……” 正在向右侧压腰的常卿动作一僵,刷地转回身去看那病榻之人。云飞扬仍旧双目紧闭,口中吐出的话语也模糊不清,探出的左臂无力地举起又无力地落下,那种徒然追逐着什么的模样,令常卿莫名有些心疼。 常卿也说不上自己当时在想什么,就是木然地站在那儿,静静地看着。 看了许久,他终于反应过来云飞扬断断续续说的是什么。 他说,狐仙大人,您去哪了?我就那么……让您讨厌吗? 第11章 跳动的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捏了一下,漏跳了一拍,还很疼…… 常卿脚下踉跄一步,突然之间六神无主,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这里。他一慌张,便忘记了此时自己已经现了身形,烛火将他的身影投在窗纸上,立刻被护院的将士发现,阁楼大门被猛地撞开,整齐而沉稳的脚步声顷刻逼近! 慌乱之下,常卿干脆躲进了云飞扬的床里,缩在一角隐去了身形。而后又探足抹平了棉被上被踩出来的凹陷。 雕花木门嘭地一声被推开,一队官兵呼啦啦地涌入,训练有素地分站各个方位,而且根本不是看见房间里没有入侵者便罢了,端着长.枪、舞着利剑,四处戳刺,完全不放过任何一个看起来空空如也的角落。 早就被这架势惊得一身冷汗的常卿,在看见三名卫兵长似的人物抽出长剑逼近床榻时,俨然可以预见自己被戳成血葫芦的下场。 怎么办?怎么办?!现身解释清楚?可是……人类会相信一只狐吗? 幼年时闯入人类世界被欺凌得遍体鳞伤的不堪回忆尚且历历在目,常卿绝对无法相信待他现身这些兵士会给他开口解释的机会。 冰冷的剑锋已经刺向了床头,剑锋一偏,寒光一闪,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向床尾! *** “……大人……” 常卿屏息静气,低头看着自己被划破的前襟化作一片凌乱的布片搭了下去,那闪着寒光的剑锋在即将划破自己皮肉.逼得自己现形的最后一刻,收了回去。 “少将军!”最前的人忙收了剑俯身查看云飞扬的情况,“少将军!您醒了吗?少将军?” “……讨厌……” 讨、讨厌?卫兵长怔了一下,急忙回头吩咐道,“速速禀报将军和夫人!” “是!”一人领命而去。 可是剩下的将士却并未离去,收了长.枪长剑便静静分立于房间四周,那肃穆威严的气势压得常卿大气都不敢喘。他紧紧闭着眼睛努力地平复气息,整理脑中的一团浆糊,思考脱身之法。 饶是他现在是个半仙,幼年时的不堪记忆还是支配着他,让他对人类有一种骨子里的恐惧。 脑子里乱糟糟的一团,一个恍惚间,常卿猛然意识到,莫不是……自己又被他救了一命? 叹气。 不经意的一瞬间,常卿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条极细的蛛丝。他立刻将灵气汇聚于双目,在那个方位仔细搜寻起来。不消片刻,果然看到了那条从蛛网延伸出来的一条极细的蛛丝。 竟然隐匿在蛛网的背面,还延伸向床榻的里侧,也不怪他此前寻了半天也未曾找到。以血吊命不过缓兵之计,尽快找到这蜘蛛精然后干掉他才是正途。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想办法……想办法……常卿突然如梦初醒,他能飞的啊!虽然飞不远,但离开这间屋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浮上半空的常卿堪堪从一柄柄青寒的枪尖上掠过,飞出房间下到一层,正巧云将军和夫人推门而入,他便寻了空隙匆匆飞出去,直到脚尖落地,方才长长地吁了口气。 那妖物胆敢在守备如此森严的将军府进进出出,想来也是艺高人胆大。 不知自己敌不敌得过…… 躲进暗处变回狐形,白狐半坐起来用前爪揪掉了前胸上一撮要掉不掉的长毛——就是那被长剑划破的衣襟。 看着要秃不秃的前胸,白狐很不高兴。 调匀气息,白狐重新隐匿身形接近阁楼。这次有了线索,它大抵能判断出蛛丝所在位置,遂抬头向着二楼西墙外努力搜寻,果然,一条极细的蛛丝延伸出来,在月光下泛着若有若无的银光,一路延伸至深不可测的夜色。 白狐顺着蛛丝的延伸方向一路出了将军府,出了京城,来到城郊一处雾霭弥漫的森林。 密林深处散发出的妖气,很浓郁…… 自己这样一个低阶小仙擅自闯入,无疑是狼入虎口。还是等到日出之后,雾霭散去再做打算吧。 *** 直至第二日日上三竿,林中的浓重雾霭才终于散去大半。白狐顺着蛛丝小心翼翼向密林深处走去。 尽管白狐尽量收敛了气息,但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事实如此,白狐总觉得这林中暗处,有许多双眼睛盯着自己。 沿途打趴几个胆敢偷袭自己的小妖后,那种被偷窥的感觉倒是消散了不少。一路也算有惊无险。 直到白狐看到一张架在两颗大树间的巨大蛛网和蛛网中心那个半人半妖的蜘蛛精! *** 第9节 巨大的蛛网似乎十分强韧,因为竟然挂得住一头野山羊!野山羊早已经被蜘蛛精的螯肢拆解得血肉模糊,而那双染满了鲜血的螯肢的主人,则举起一只螯肢,伸长舌头贪婪地舔了一口其上的血迹,露出一脸欲仙欲.死的表情,方才扭过头,施舍般地看了一眼僵在那里不住瑟缩的小狐狸。 蜘蛛精的下半身仍旧保持着蜘蛛的形状,周身黑紫,布满浓密的蛛毛,而且体型极为庞大,大约是那只野山羊的六倍不止。若是拿白狐去比,怕是白狐的体型不及蜘蛛精的十分之一。而在蜘蛛身体的头部,则化为了一个精壮男人的上半身,巨大的胸肌喷薄欲出,肌肉结块的上臂堪比成年男人大腿。男人的皮肤也是黑紫色的,从腰腹到脸颊,爬满了奇异而恐怖的图纹,齐腰的长发在阳光的照射下略微偏紫,整体都散发着浓浓的妖异气场。而那溅了一身的血迹更是平添了无数恶魔气息。 白狐听见了自己如雷的心跳,从心口,一点点蔓延到耳畔,由远及近,最后“咚、咚”的声音塞满了整个脑子,让他惊在原地,动弹不得。 蜘蛛精舔干净了螯肢的一面,又转了个角度舔另一面,舔够了,这才睥睨着几丈外浑身僵硬的小狐狸开口道,“哟,美味的小狐仙,自己送上门了?” “你对将军府的长子做了什么?”过了好半天,白狐才听见自己的声音。 蜘蛛精动作一顿,看向白狐,突然笑道,“原来那小子身上的异样气息是你留下的。”他眯起眼睛做了个深吸的动作,了然道,“嗯,果然是一样的味道。” “这林中百般妖物供你享用,为何还要残害一条人命?”白狐上前半步,呲了呲獠牙,摆出一副准备进攻的姿势。 “这你就不懂了吧,小仙。”蜘蛛精自顾自地继续用螯肢扎起一块血淋淋的内脏,送到嘴边时,仿佛想起了什么,咧嘴一笑,露出染满血迹的牙齿,“哦,对,你是仙,你们这群清修者不知道也是理所应当的。”蜘蛛精将内脏扔进口中,没咀嚼几下便囫囵吞下,然后抹了一下嘴角的血迹,继续说道,“这人间的帝王哪,都是有龙气护体的。吃掉一个帝王,相当于吃掉一个修行千年的大妖或者大仙。懂了?” 白狐一愣,“可他并不是帝王!” 蜘蛛精拿螯肢切着羊肉,偏头自以为很美地微微一笑,“现在不是,将来是。” “……什么意思?” “你应该也看到了吧?他身上的气息,是金色的。金色之气,可是帝王才会有的。” 白狐一惊。说来,此前确实听过类似的传闻…… “要我说呀,你这小狐狸本来蛮幸运的,竟然能和人间如此尊贵之人扯上关系,但是……哼哼,可惜呀,你们遇到了我~”蜘蛛精用三条腿翻了翻野山羊,见吃得只剩下了毛皮和骨头架子,干脆地踢下了蛛网,这才慢条斯理地转过身来正对着白狐,笑道,“瞧你修行不过五百年,而我现在可相当于一个修行了两千年的大妖。你是自己乖乖走过来,让我赐你个痛快,还是非要跟我玩玩?正巧我刚吃饱,也想活动活动筋骨~包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白狐身体后压,呲着獠牙俨然一副下一瞬间就要扑上去的气势! “哼。”蜘蛛精挽着双臂,一派优哉游哉的模样准备迎接攻击。可一眨眼,小狐狸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身跑了! “哪跑!”蜘蛛精大吼一声,一束极粗的蛛丝从他的嗓子眼儿中猛然窜出,快似闪电般地追着白狐而去! *** 打不过的打不过的!这种无脑逞强之事,白狐并不会做。还是应当以血吊命,其余的,只能从长计议…… 当然,前提是自己能活下来! 白狐猛地刹住脚步瞬间化为人形,手中折扇化为利剑,仙气缠绕其上,转身便是一记斜劈,堪堪挡住了即将粘上自己的蛛丝。 蛛丝被击得偏离了攻击方向,啪地一声粘在了右后方的一颗粗大树干上。被粘住的大树迅速发蔫枯萎,枯叶簌簌飘落,被蛛丝粘住的树干部分更是迅速风干得几近扭曲。 常卿还在震惊中,突然一声轰然巨响,地面巨震,在冲击波的作用下,枯叶掺杂着泥沙纷扬而起,成环形荡漾四散,沿途摧得无数嫩叶飘飞,粗大树木均被强风压弯,几乎拦腰摧断。 手中利剑再次化为折扇,常卿手执折扇挡在眼前屏蔽住漫天弥漫的风沙,尽管拼劲了全力,还是后退了好几步。 待到风沙变弱,常卿唰地收了折扇,定睛一看,原来是那蜘蛛精籍借粘在树干上的蛛丝,瞬间弹跳至自己面前。 闪着寒光的剑尖下移,在林地上画下一道浅浅的弧。常卿右手执剑,左手负手而立,瞪着眼前的庞然大物不言语,整个人绷成一条笔直的线。 “哎呀,仔细一瞧,还真是个小美人。都道修神道者面容姣好,看来是真的。”蜘蛛精依旧优哉游哉地抱着臂膀在那调笑道,“瞧着你面相不错,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我劝你乖乖走过来,否则,一会被玩儿破相了,真是很可惜的。” 常卿不是不想接着跑,只是,目之所及,他已然被围困在蛛网织就的巨大陷阱中了。 束手就擒?哼,笑话。 那便,只能拼个鱼死网破了! 第12章 最坏的情况,不过就是自爆内丹。饶是自己修行不过五百年,但自爆内丹的威力也不是他一个修行不足两千年的妖承受得来的。只要蜘蛛精身死,尽管人类的大夫不太顶用,那人总该还救得回来…… 心中有了计较,常卿的眼中便多了几分决然。 蜘蛛精眯了眯眼睛,了然道,“不自量力!”话音一落,无数条蛛丝瞬间扑面而来! 常卿迅速挥剑迎击,却不想此番的蛛丝不同之前,粘性极强,且蛛丝如有生命,剑锋劈上去尚未砍断便被蛛丝层层缠上,其余的蛛丝迅速向常卿围拢,不消片刻,常卿已如蚕蛹般被蛛丝牵引着带到蜘蛛精面前。 常卿不敢挣扎,因为他已经发现自己每挣扎一分,蛛丝便会锁紧一寸。蜘蛛精举起螯肢凑近常卿的脸,那螯肢的尖端泛着蓝绿色的荧光,显然是带有剧毒。 “中了我的毒,会产生幻觉,看见你最害怕的事情。那种恐惧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被吓得肝胆俱裂而死。而我可以在此期间好好欣赏你这张小脸上的美妙表情~”蜘蛛精极其兴奋似的,做这一番解说时,声音里满是兴奋的颤抖。 事已至此,常卿心中反而极其平静。他镇静地观测着自己和蜘蛛精之间的距离、自己和剧毒螯肢之间的距离——要在被刺中前最接近蜘蛛精的那一刻自爆,才能给蜘蛛精造成最大程度的伤害! 快了…… 快了。 就现在! ***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常卿在自爆内丹的前一刻捡回了一条命——连接他和蜘蛛精的蛛丝被不知名的力量斩断了。 “谁?!”蜘蛛精大吼一声,似是极度气愤,又似是极度惊恐。 失去了与本体的联系,常卿身上那妖气幻化的蛛丝迅速消散。重重摔落在地上、加上此前被蛛丝紧缚,常卿全身剧痛,短时间内还爬不起来,只能艰难地调整了一下姿势,顺着蜘蛛精死盯着的方向看过去。 稀薄的雾霭之中,影影绰绰地显现出一个看起来很单薄的身影。待到近了,常卿不禁睁大了眼睛。 来人与常卿极为相似,从头到脚均是白,白得不染纤尘,白得高冷圣洁不似此间人。银白的长发长及地面,却并没有拖在地上,而是似有清风托扶,发梢轻轻浮动在空气中。银纹雕饰的广袖长袍亦无风自动,衣角未曾沾染林间半点泥土尘埃。 来人手中无刀亦无剑,两手空空,不时还要抬起一只手轻掩口鼻咳嗽一下,似是身染顽疾。虽然脚下略显步履虚浮,可他就那样堂而皇之地向着将他完全笼罩在巨大阴影下的蜘蛛精走来,没有半分迟疑,没有半分畏惧。 待到更近一些,常卿这才看清那人面容。粉妆玉砌的俊逸脸庞,如黛如墨的修长剑眉,眉间一点血色图腾,眉下两只湛蓝晶瞳,俊美如斯,不可方物。 他就那样踱步而来,眼中似全然没有这个阻碍他去路的庞然大物,更遑论摔在地上灰头土脸的常卿。 上仙还是大妖?又或者……是千年难得一见真容的神魔?常卿死死盯着来人,目光无法移动分毫。 “不想死便让开。”那人轻声开口。本应略显虚弱的声音,尚有两三丈的距离,传入耳中却分外清晰。 “你是什么人!”蜘蛛精色厉内荏地质问道。他很奇怪,因为来人身上没有半丝仙气,也没有半分妖气。神?魔?那又如何!他吸食云飞扬之气,千年道行尚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龙气!相传龙乃上古神兽,只要有龙气护体,莫说一般仙妖,就算神魔也当敬畏三分!眼前的这个病秧子,算什么狗屁东西! “吭!”地一声,两只巨大的螯肢交叉插.入来人面前的泥土里,彻底阻挡了他前进的道路,激起泥沙残叶无数。然而白衣男子身遭如有风障,他被护其中,未曾沾染半点灰尘。 “白送上门一个又跟来一个,就让我先吃了你再慢慢玩那小狐狸!”蜘蛛精张口就是无数条蛛丝! “小心!”常卿急忙喊道。 来人终于不情不愿、不紧不慢地抬眼看了一下眼前巨丑无比的蜘蛛精,掩在口鼻边的右手回落时顺势一挥,一道强劲无比的风刃顷刻奔袭而出,在前进的同时不断胀大,轻而易举地劈开了那铺天盖地袭来的蛛丝,削肉如泥般地将巨大的蜘蛛精从正中劈成了两半,霎时间漫天血雨! 巨大的风刃又向前移动几尺,倏忽之间散于无形,未曾伤到林中其余的一花一草,一兽一木。 常卿看得目瞪口呆。 这是何等霸道又收放自如的力量! 不过是轻轻的挥手之间。 “杂碎。”那人极为不屑地轻轻吐出两个字,旋即又抬起手以袖掩口,轻声咳嗽了一下。 大神有风障保护,半点无损,还趴在地上的常卿则被漫天的血雨兜头浇了一身。 恶臭! “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虫子……”大神自言自语般地低声念了句,摇摇头,继续迈步向前走了。 大神似是什么都没做,可是那巨大的蜘蛛残骸却似被无形的利刃于顷刻间绞碎,最终化为粉齑,消散在了风中。四溅的血液还残留在地上,可是那股恶臭也被忽然而至的清风吹散。 “上神!上神!”这才回过神的常卿连跑带爬地追上去,拼命喊道。 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过常卿一眼的大神这才停下脚步,回头,那一身血污的身影撞入眼帘,大神几不可查地嫌弃地皱了皱眉。 常卿不敢再上前,急忙并拢双腿,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抱拳作揖道,“谢上神救命之恩!” “路过而已。”大神冷冷淡淡地说着,便转回身要继续前行。 “上神!上神!”常卿又匆忙追上几步。 “又作甚?”这次大神连身子都没转回来,只是停下脚步微微偏了头,问道。 “斗胆恳请上神告知名讳!此等恩情,小仙必将铭记在心!” “白风从。”不耐地报了姓名,那人仍旧一副虚弱不堪的模样,身形渐渐融入稀薄的林雾之中,消失不见了。 *** 常卿一头扎进深潭里冲洗自己的满身血迹。 白风从……白风从……无法抑制般地,常卿的脑海中都是那白衣大神的影子。 银白的头发倏忽甩出水面,如一道白虹,扬起水珠无数。阳光透射过来,在弥漫的水珠间架起一道小小的彩虹。常卿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伸长胳膊拨开潭水,走到潭中心的那块大石旁边,靠在上边,任水流继续冲刷自己的身体。 那双湛蓝的眼睛,真是美极了……不不不,整个人都美极了。只不过那双眼睛尤其美,只看一眼,便能叫人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常卿捧起一捧冷冽的潭水扑在脸上,然后猛地甩了甩头。 那人的容貌尚且年轻,以人类寿命来讲,不过25、6的模样。能在如此年轻之时便修得如此道行,真是叫人羡煞。自己何时,能有那般修为呢? 不要说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常卿闭上眼睛沉入水底,湍流的潭面上便只剩下几缕漂浮的银发和雪白的衣料,还有一串又一串的气泡。 白风从!风从……?!所以他是……! 突然猜到那人身份的常卿猛地从水面下钻出来,抹去脸上的水后猛地呼吸了几次,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无误。 他捧了几次水扬出去,开心地笑了几声,叹道,“蜘蛛精,能死在大神手中,是你的福气。” 当然,有生之年得遇大神,是我的福气。 *** 在潭中洗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常卿重新化作白衣公子,去宴宾楼消磨了小半日时光,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又故技重施,趁着夜色隐身潜入将军府,等到有人进入阁楼之时跟进去。 蜘蛛精已死,蛛网果然随之消失,只是病榻之人着实被吸取了太多生气,仍旧死相笼罩。常卿叹了口气,待前来喂药的将军夫人离去后,再次咬破自己的手腕,送到了云飞扬的唇边。 云飞扬实在太过虚弱,根本就是食不能咽,水不能饮,一口气喂给他再多仙血也是浪费,他根本吸收不了那么多。于是常卿决定在这房间之中常驻下来,每日以血喂养三次,七日之后应当就能正常饮食,只要后续调养得当,应当很快就会恢复到常态,或许比此前还要强健也说不定。 那时候常卿满心以为七日后自己便可离开京城,从此逍遥天地间。他还总是忍不住想,会不会又在哪里偶遇白风从…… 直到第三日晚,满脑子想着白风从的常卿给昏迷中的云飞扬喂血之时,云飞扬慢慢睁开了眼睛。 第13章 “长……” 第10节 被这一声拉回飘飞的思绪,常卿这才注意到一直双眸紧闭的人竟然微微睁开了双眼。眼见那人双唇翕动,可是说的什么却听得不甚明晰。常卿伏下身贴在他唇边,“嗯?” “……主……来……” 常卿皱眉思考了一下,可是仅凭两个字,实在难以判断。“再说一遍?” 可是等了片刻,云飞扬也没再说话,反倒是一只手轻轻揽上了常卿的腰间,接着另一手从肩膀爬上脊背,本就虚虚压在云飞扬身上的常卿直接就毫无防备地贴在了云飞扬胸前。 常卿有点懵。背上的手指轻轻动了动,似是想抱紧他,又似是想要轻抚,只是那胳臂的主人实在太过虚弱,便只能动动手指。 “谢谢……你……来看……我。” 耳畔的声音虚弱到极致,却到底还是被常卿听明白了。 想他这几日于昏迷之中几次三番地唤着“狐仙大人”,常卿也说不上此时自己是何种心情。 然而云飞扬紧接着吐出来的三个字,却如一阵急风,将常卿心头那尚未理清的思绪,一瞬间吹得无影无踪。 他说,“长公主。” *** 长公主最爱白绫云锦衣,漫天飞花中,那一抹玲珑身影站在远处,白衣胜雪、墨发如瀑,美好得不似凡间之人。只消一眼,便足以诱人堕入情网。 “云少将?” 云飞扬猛然回过神,急忙低头应道,“陛下!何事?” “朕可是唤你三声了。”皇帝笑道。 “臣!……罪该万死!”云飞扬匆忙要跪。 皇帝一手托住他,倒也没说什么,转身大笑而去。 *** 云飞扬昏迷已久,现在睁开眼眼前也是一片模糊,只瞧得一个模糊人影,身着一袭白衣,便下意识地以为是他心心念念的长公主。毕竟深宫之中多有禁忌,便是招了他入宫暂任御前侍卫,能与长公主见面的机会也屈指可数。即便得见,也不过如那时的遥遥相望。 意识朦胧中,云飞扬只晓得近几日有一人常伴自己左右,那人的气息很温暖,味道很好闻,似百花、似松竹、似清风,令他迷醉不已。家中之人他都熟悉,并无人有此清雅味道,更无人喜欢素白衣衫,那便果然只能是长公主了吧。 一心眷恋长公主的云飞扬,此时完全不曾想过堂堂公主怎会于深夜探访,怎会与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实在太有悖于伦常礼数。 而被人抱入怀中的常卿,竟莫名地有些贪恋这怀抱的温度,莫名地在听到“长公主”三个字的时候,有些失落。 他想他大概是太久没被人抱过了,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他一个人、一只狐,历尽千辛万苦生存下来,再难也只能自己扛。因为早就没有了能够给他遮风避雨的温暖怀抱。 可是……失落,又是因为什么呢?常卿不知道。 片刻的犹疑后,常卿支起身,十分干脆地冲着尚且十分虚弱的云飞扬吹了一脸仙气。 “有病的人就给我老实点儿。” *** 在常卿的喂养下,云飞扬的“病”很快有了起色。云将军重金答谢了那日前来作法的道士们,皇帝也派了御医前来为云飞扬诊脉。御医说少将军脉象平稳,只是体虚,并重新调整了处方。 “我也觉得子竹近来气色好了许多,可为什么……就是不醒呢?”将军夫人心急地询问道。 “这……”御医暗暗冒冷汗,“虽说少将军近日来情况有所好转,但毕竟还是虚弱得很……将军、夫人,稍安勿躁,还请……再观察几日。” 躲在暗处隐去身形的常卿敛目不语。云飞扬不是叫不醒,只是被常卿施了法术。 虽然每次常卿发现云飞扬要醒,就会立即施法令其继续昏睡。但他不能保证云飞扬到底有没有看清自己。万一看见了,哪怕云飞扬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在家人前来探望之时说出来,以云家的做派,只怕会立刻招上来一群兵士舞刀弄枪地将阁楼彻查一遍。也是很麻烦。 今天已是第四日。少将军不愧是少将军,体魄有异于常人,加之龙气护体,恢复得比常卿预想的要快上许多,脸上的灰败之气已然完全散去,渐渐红润起来,醒来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虚弱的根本,无非是多日未曾进食。 常卿思量着今夜喂他最后一次,之后完全交由这些大夫,应该问题不大。 何况……他现在只知道叫他的长公主,再也没有唤过“狐仙大人”…… 思及此处,常卿一愣。自己在生什么气? *** 随着众人离开阁楼,常卿离开将军府来到宴宾楼,那间他常座的凭栏雅间此时有人。小二说给常卿换一间没差的,可是常卿十分烦躁地拂了衣袖说“不必了”,便离开了。搞得小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十分无辜。 常卿想去城外的那片深林中瞧瞧,哪怕只是站在那片空地上回想一下当时的场景也是好的。 那么美丽、又那么强大的白风从…… “狐仙大人,您去哪了?”云飞扬那哀怨般的呼唤突然浮现在脑海中,信步走近城门的常卿脚下一顿。 抬头看看天色,已然不早。以自己目前的修为,尚不能自由乘风来去,这一趟去了再回,怕是已经入夜,到时候就进不得阁楼了。 但是……既然云飞扬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也不差这一次,何必如此麻烦呢?施加在他身上的法术,过了段时间便会自行消散,也犯不上他特地折返…… 摇着折扇原地徘徊了一阵子,眼看快要到了平时将军夫人前去喂药的时间,常卿收了折扇快步赶了回去。 所谓送佛送到西,做事要有始有终才是。常卿如此对自己说道。 *** 将军夫人喂了药,又拉着昏迷中的云飞扬的手兀自说了会儿话,离开了。 一层传来木门闭合的声音,这阁楼之中,又只剩下常卿和云飞扬两人。 常卿咬破手腕后将伤口凑近云飞扬唇边。“这是最后一次了,从今以后,你我再无瓜葛,子竹。” 子竹……上下唇轻碰吐出这个名字后,常卿蓦地心头一颤。 叫得太亲昵了。 一定是受了将军夫人的影响!她总是一口一个子竹地唤着……对,一定是这样。 常卿从慌乱中回过神,才发现紧张之下,手腕的伤口偏离了云飞扬的嘴唇,流出的血液正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淌。常卿急忙捏了衣袖去擦,手指碰到云飞扬的脸,动作蓦然一顿。 探着手背贴了帖云飞扬的脸颊、额头,常卿断定他果然是在发热。 怎么会发热呢? 常卿皱着眉正欲抽回手,却被云飞扬伸手按住了,“……别……” 惊惶只下,常卿下意识地就又吹了口仙气,刚刚恢复丝毫知觉的云飞扬便又沉沉昏睡了过去。 应该叫人来照顾他。可是阁楼已经封闭,常卿出不去。除非他肯暴露身份…… 那就……这样放着不管,应当也没什么关系吧? *** 常卿颇为不安地守了半个时辰,眼看着云飞扬的脸越来越红,眉头紧蹙,双唇微动,手也不安分地动着。想来若是没有这安眠之术,大概会挣扎得更加痛苦。 发烫的掌心碰到了那温凉的手,云飞扬瞬间如溺水之人抓到了救命稻草般地紧紧握住了。 “热……”云飞扬一边从口中吐着灼热的气息,一边捉了常卿的手便往自己的衣襟里探。 本急着抽回手的常卿,在触及云飞扬那发烫的皮肤时,反而主动摸了上去。 实在太热了,这样下去不行…… 常卿还在那里纠结,云飞扬一手已经顺着他的手腕将滚烫的掌心从宽松的袖口伸进去,一路摸上了常卿的手臂,还将他往自己身上拉。 “喂、喂……”常卿被扯得身子前倾,水般银发从肩头滑落下来落在云飞扬脸上,云飞扬立刻抬手抓住了,贴在脸上轻轻地蹭着。常卿心下了然,想来,他是想要些凉爽的东西给自己降温。 思虑再三,对人类的恐惧和不信任还是占据了上风,常卿放弃了去叫人的打算,而是先把云飞扬扒了个精光,然后脱去了自己的外衣,只剩下一件薄薄的里衣,爬上床,拉过云飞扬的手臂叫他抱住自己。 可云飞扬显然是不可能满足于隔着衣料的接触的,对于浑身燥热无比的他而言,那温凉的身躯无异于罂粟花般叫人迷恋,叫人沉沦。 常卿并不觉得两个大男人赤.裸相对有什么不妥,所以云飞扬迷迷糊糊地扒他的衣服,他挣扎了两三下也就由他去了。 倒是如此柔软又舒服的床铺……自己还是第一次睡。 贪恋云棉之乡的常卿完全未曾想到待到日出之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第14章 床铺太过柔软,背后的拥抱叫人太过眷恋,仗着自己是个有着近五百年道行的小仙,而对方不过是个凡人,常卿这一觉,睡得很死。 他醒来,是因为那人分明还是病弱之躯,却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剪了他的双臂,右手如铁打的鹰勾般,紧紧钳住了他的咽喉。 那人身上的气势太具有压迫性,常卿一瞬间就汗湿了脊背。 “你是什么人?!” 低沉沙哑的声音在耳边炸响,虽还虚弱,却仍旧带着不容反抗的威压。 云飞扬的声音压得很低。显然,在搞清楚情况之前,他并不想将此事闹大。堂堂云家少将军与一个满头银发的柔美男子浑身赤.裸拥在一处,若是传了出去不知会闹出多大风波。 他云家位高权重、功高震主,素来处于风口浪尖,不知被多少双眼睛盯着,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被居心叵测者推入深渊万劫不复。此番皇帝欲招他为驸马,追根究底,不过是想找个借口将他从战场上拉回来,削弱他云家罢了。 而对于他和常卿的现状,不能怪云飞扬想得偏激。行军打仗,短则几月,长则几年,尤其是戍边将士,几个月见不到女人不过是司空见惯之事。可是那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沙场,却更易激发雄性.欲望,没有女人,要怎么办? 自然是……内部解决。 16岁便随父征战沙场的云飞扬,至今尚未撞破过男女之事,可是男男之事,他却早已练就熟视无睹之能。而且他还知道,虽然父亲在家中之时与母亲甚是恩爱,然则外出征战之时,父亲身边的那名军令官却更得父亲宠爱。 所以,当他醒来,瞧见自己怀中睡着一名满头银发、面容姣好、浑身赤.裸的年轻男子时,第一反应就是,他们发生了关系。 自己在宫中昏倒,之后被送回府中休养的事情,云飞扬都是记得的。所以……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是怎么出现的?!莫说外敌,便是这家中兄弟,又有几人是真心希望他从这场大病中活下来的?男男苟合在军中虽然已被默认,然则在这朝中若是被有心之人拿来大做文章,保管他吃不了兜着走。云飞扬不能不防。 “说!”扣在常卿喉间的铁爪又拢了拢。 “你……样,我怎么……”常卿从快被掐断的喉咙里艰难吐出几个字。 意识到自己掐得太用力的云飞扬稍稍松了力道。 终于得以缓气的常卿忍不住咳起来,却又被云飞扬迅速捂住了嘴。“咳那么大声,找死?!” 常卿考虑过变回狐逃跑的可能性,然则身后之人将他压制得太死,根本动不了。 眼见着怀中之人被自己勒得红了眼眶,眼眶中还噙着泪珠,真真一副梨花带雨的面容。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小云将军到底是软了心肠,手下又松了几分。 “你是什么人?在我昏迷期间我们发生了什么?背后可有人指使?目的何在?你最好一五一十招来。否则,别想活着离开这个房间。”云飞扬压低声音威胁道。 “我比你更不想让别人发现我。我会都告诉你。但是,你先放开我。”常卿低声。 这人很合作。而且,方寸之间,凭自己的身手,还怕他有什么不轨行径?云飞扬略一思量,松开了对常卿的禁制。 常卿伸手抽出被随意扔在一边的里衫,面向床里背对着云飞扬坐起来,开始穿衣,“昨夜你发热得厉害,而我体温偏凉,因此相偎睡了一夜。别无其他。” 莹润白皙的皮肤,如璞玉般光滑细腻,触感也很好……还躺在枕头上的云飞扬盯着常卿的背影一时间有些出神,不自觉地回味起方才将人禁锢在怀中时,指尖那温润的触感。 常卿的脊背被散落开来的银发遮住了大半,但是仍旧能够看出那挺阔的脊背、漂亮的蝴蝶骨、笔直的脊峰、紧实的腰身,再向下,便是那引人浮想联翩的腰窝和……只可惜都被盘踞的银发挡了个严实。云飞扬还想再看仔细些的时候,白色的里衫罩上来,彻底阻绝了他的视线。云飞扬索然无味地正欲转移视线之际,那人又抬起双手伸于颈后,将被衣衫压在里边的漂亮银发带出来。飘飞的发丝从云飞扬的脸上划过之时,他听见那人说,“别无其他。” 第11节 别无其他啊…… 真可惜。 身后之人完全没动静,常卿觉得奇怪,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却见那人正在把玩一缕自己垂在床上的发丝。 “继续说。”云飞扬挑着眼角瞧了常卿一眼,完全没有被人抓包的无措。 这让常卿莫名有种自己被调戏了的错觉。 他一把夺过自己的发,又扯了踢落床角的衬裤,跳下床开始穿。而瞧见美人愠怒的少将军则微微勾了嘴角,从枕头下摸出一物夹在指尖,这才慢条斯理地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你之所以突然病倒,是因为一只蜘蛛精在你身上结了网以此吸食你的精气,现在蜘蛛精已被除掉,你不会再有事,遵照医嘱好生调理便是。”慢慢将话说完,指间已是系好了最后一枚扣子。常卿看看云飞扬,浅浅一笑,“愿你今后一切顺遂。” 话音未落之时,人已是眨眼间便消失不见。云飞扬心下吃惊,而多年习武的缘故,几乎让他本能般地迅速将指间暗器朝着方才常卿的所站之处丢了出去! “唔!” 暗器力道之强劲,被击中腹部的常卿当即散了功法现出身形,闷哼一声倒退几步跌坐在地上。 常卿正捂着痛得要死的腹部暗骂晦气,眼前蓦然出现一双赤着的双脚。抬头,他瞧见云飞扬站在自己面前,只穿着衬裤,里衣随意地披在肩头,露出大片精壮的蜜色胸膛,嘴角噙着意味不明的笑,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而他手中的那把利剑,剑尖就抵在自己喉头。 “哦~?有意思。”云飞扬眯了眯眼睛,盯着常卿身后那三条毛茸茸的蓬松狐尾,笑道。 丹田乃灵气汇聚之地,被击中腹部的常卿一时间灵气涣散,便露出了狐尾…… *** 镇守院中的将士忽闻阁楼之内传出刀剑相击之声,意外地相视一眼,立刻一拥而入,“少将军!” 机不可失!正在楼梯上与云飞扬缠斗的常卿紧提一口气隐去身形,从楼梯上一跃而起浮于半空,打算趁机从大开的门口溜出去。 “关门!”云飞扬大喝一声,提剑紧跟着跃下楼梯。 还在从入口向阁楼内涌入的将士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尤其是最先冲进来的卫兵长,第一眼分明瞧见个白色人影?怎的眨眼之间便消失不见了? “谁?!”一个士兵突然大喊一声——感觉自己的头被人重重地踩了一下?可是抬头,分明什么都没有。 云飞扬推开众人追到院落之中,哪里还寻得到那人身影? “嗨!”怒气冲冲地将手中宝剑扔到地上,云飞扬扭头瞪那些将士,“多事!” 众将士一脸无辜。 “啊!”突然一人失声喊道。众人循声望去,那人正一脸吃惊地抬手指着上空。 原来是灵气再次涣散的常卿,还没飘走多远,便现了身形。 云飞扬死盯着天上那抹白色身影,眯了眯眼睛,咬牙道,“弓箭!” 立即有人双手奉上,云飞扬一把接过来,搭箭、拉满弓,“咻——” 眼见着那抹白色如流星般坠落,云飞扬又瞧了瞧,把弓箭交回给士兵,吩咐道,“那边好像是柴房?去把人、也许是一只受了伤的狐狸……不管是人是鬼,是妖是魔,都要给我带回来,然后关进密室。记得封口、保密,对所有人。” 卫兵长一怔,低头领命道,“是!” “哦,记得用那个药,好让他老实点儿。” “属下明白!” “嗯……” 刚刚交代完这些的小云将军,立刻就眼睛一闭,重新昏死过去了。 第15章 常卿不知道那击中自己的暗器上是淬了什么药,令他始终灵气涣散,全身都提不起力气。而那从背后射来的一箭,简直就是雪上加霜,令他重重摔落在地,当即露出原形——一只三尾白狐。 柴房院子里只有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叟,各院的下人都已领走了早炊用的柴火,他闲来无事正坐在小木凳上抽大烟,只听得“扑通”一声闷响,吓得手下一颤,烟锅里的烟丝都掉了一半出去。循声一看,一只白毛的……嗯?老叟揉了揉眼睛,自己果然已经是老花眼了吗?三只尾巴?可是定睛仔细一看,还是三只尾巴! “妖……妖……妖怪啊——!有妖怪啊——!”老叟扔了烟杆,惊慌失措地大喊着就往院外跑。 “老人家!我……”白狐张张嘴,发现自己全身疲惫得连说话都是气音。 好困、好乏…… 白狐原地抽搐似的挣扎了几下,彻底不动了。 “妖怪?!”就近的护院闻声而动,揽住惊惶不已的老叟问道,“哪里有妖怪?” 老叟似看到救命神仙一般,结结巴巴道,“三、三只尾巴……” “我问你妖怪在哪里!” “白毛的……从……从天而降!” “我问你在哪?!”那护院将领已是十分不耐。 不待老叟回答,突然有人将其扯走。那护院将领一看,自是认得。是云少将军的亲卫队长曹恒。 曹恒一手铁爪一样地半抓半搀着吓得腿软的老叟,横了一眼眼前的三名护院,“你们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不知道。” 三名护院一愣,低头道,“是。” 此处乃三小姐的别院。这么早三小姐大约还没起,但是下人们早已忙碌开来。刚才老叟的喊声不小,已是引得好几个丫鬟在内院里远远地张望。 曹恒冷冷瞧了一眼,那几个小丫鬟吓得立马跑开了。“院子里的人,也麻烦您帮忙转告一下了。否则,少将军怪罪下来……” 会怎么样,曹恒没说。因为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护院将领一惊,小心翼翼地问道,“少将军……醒了?” 曹恒没回答,推着噤若寒蝉的老叟,带着人去往柴房方向了。 “不想死,就都给我把嘴闭严咯!”护院将领对身后的二人狠狠低声嘱咐道。 “属下明白、属下明白……” “院子里那些多嘴的小丫头片子,去,给我挨个吓唬住了。” *** 被一名亲卫按在柴房院落外的老叟哆哆嗦嗦等待了片刻,曹恒带着亲卫们出来了。老叟眼尖地瞧见一名亲卫手里多了个大布包,看不出里边装了什么东西,想来……不会是…… 老叟:“妖怪、抓到啦?” 曹恒微微一笑,“刘老爹,将军府宝地,怎么会出现妖怪这么不详的东西呢?一定是您年纪大了,没看清楚。” 老叟一时没反应过来,“可是、可是我确实看见了呀……三只尾巴的……” “刘老爹!”曹恒打断他,“根本没有什么三只尾巴的妖怪,是您眼花,看错了。您要是再这么在将军府内‘妖言惑众’,把您赶出将军府,是轻的。” 老叟平日就在柴房里敛敛柴,何时见过此等架势。他看着微微笑的曹恒,和曹恒身后七八名武神般庄严肃穆的亲卫,感受着压在他肩膀上那只宽大手掌的压迫性力量,吓得连呼吸都忘了。 “明白了,点个头,说句话。” “明明明明白……”老叟哆哆嗦嗦道。 *** 大病初愈又高烧来访,好不容易再次醒过来,还要一一应付父母亲眷、乃至皇帝通过御诏传达的关心,云飞扬得以抽身来到密室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夜里。 白狐侧身瘫在蒲团上,宛如一只死狐狸。 三只尾巴的狐狸,那必定是妖怪无疑。曹恒等人不敢大意,足足用了三倍量的西域秘药“噬气散”。若是一介凡人,必死无疑。白狐虽然还没死,却也已沦为砧板上的鱼肉。全身乏力到让人觉得难过,身下仿佛有个巨大的漩涡在用力地将它吸入其中。所以,虽然白狐听到有脚步声接近,也懒得睁开眼睛。 看到白狐的第一眼,云飞扬愕然驻足。有什么从脑海中滑过,可是抓不住,就仿佛是一场梦,梦中分明那般真实、那般刻骨,可是醒来却什么都留不下,抓不住那令人心伤的半点碎片。 他沉了口气,微微合目,稳住心绪。一把闪着青紫寒光的匕首嗖地从袖中露出,被他稳稳捏在掌心后,这才又抬步慢慢走近。 “不要妄动。”用淬毒的匕首抵上白狐的颈子,云飞扬低声道。 我若是还有力气动,早就变成一只蚊虫,在密室门打开的那一刻飞出去了。常卿心想。 云飞扬伸出两指拨开白狐腰侧的白毛,查看了一下自己留下的箭伤,又拉起白狐的后腿,令它敞开肚皮查看了一番小腹处暗器留下的伤痕,都愈合得很好。 嗯,毛很滑、肚子上的肉肉很软。 两指按过之后不甚过瘾,云飞扬十分恶趣味地将手掌探入白狐的后腿之间,又按了按那温软的小肚子。 果然……手感十分美好。 可是白狐的心情十分不美好! 它现在十分后悔自己救了这个畜生! 不,从它中了云飞扬那一箭的时候起,它就十分后悔! 那孩子只会没心没肺地对它好,何曾如此害过它? 一时怒上心头,白狐的呼吸也粗重了一些,能够很明显地看到腹部的起伏。 云飞扬微显讶异地张开口——他的手正从白狐的后腿后方抽出。 都道狐狸性淫,果真如此,不过是不小心碰到了那里而已……云飞扬心中暗道。脑海中蓦然浮现出那宛若谪仙的白衣公子,容貌昳丽,神采飞扬,发丝如绸,肌肤如玉,声线亦十分清越……若是雌伏人下,比起军营中那群糙汉,定要有趣得多。 思及此处,原本已经快脱离白狐的手,又伸出拇指在那绒毛覆盖下的两团极其可爱的白球上揉了一下。 白狐唰地睁开眼睛,拼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瞪了云飞扬一眼,呲了呲獠牙。 可这只是白狐以为的。在秘药的作用下,一切的示威行动都变了味道。 在云飞扬看来,就是这性情y荡的狐狸被摸了两只球球后,睁开那水光潋滟的琉璃珠一般的眸子,欲语还休地瞧了他一眼,微微张开的嘴,自然也被理解为了无声的呻.吟。 “有蜘蛛精吸我精气,害我性命?我怎么觉得,是你这只狐狸在吸我精气,害我性命?”云飞扬问着,又将压在白狐颈间的淬毒匕首压了压。 人类对狐有着莫名的偏见,白狐对此深有体会。所以他不是不能理解云飞扬为什么会误会自己。毕竟那蛛网早已不见,就算还在,凡人也看不见。而那蜘蛛精的尸体也早已灰飞烟灭。没有丝毫证据能为白狐的话佐证。 反倒它这只“狐狸精”赤身裸体地与云飞扬拥在一处却是不争的事实。真真是应了那些“狐性本淫,奸猾狡诈,靠吸人精气炼化妖丹,害人不浅”的传闻。 生而为狐,真是对不起了!白狐躺那干生气,腹部就起伏得厉害。而这落在云飞扬眼中,完全就是发情不能自已的表现。 “素来听闻那些吸取男人精气的,都是些娇柔貌美的女狐狸精,却原来……公狐狸,也喜欢吸男人精气。” “我没有!”白狐简直要气炸了,然则这原本应当咆哮出来的一声,却丁点响动都没有。 云飞扬终于意识到许是用在白狐身上的药过量了,“没力气说话?” 白狐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而且怒上心头根本不想理这个混蛋!但思量一番,还是先睁开眼睛瞧了他一眼,然后缓慢地眨了一下沉重的眼皮。 又被白狐抛了个“媚眼”的云飞扬倒也明白了,从怀中摸出一个白色小瓷瓶,抵在白狐颈间的匕首片刻不肯放松,遂用牙咬开了瓶塞,然后将瓶口在白狐的鼻端来回晃动了几下,便赶紧收了回去,匕首也压得更死。“可是好些了?” 那种被漩涡吸附,不断下沉的不适感消失了,但是疲乏感仍旧很重。懒得动,更懒得理这个混蛋!白狐一动不动的,继续扮演一只死狐狸。 第12节 云飞扬看看它,探手覆上那两只毛绒绒、弹性极佳的小毛球,“说话。” 唔,这两只小球,果然十分……可爱。 白狐抖动三条尾巴,想抽开云飞扬那猥琐的爪子,结果却只是软绵绵地擦过他的手背。 “怎么?喜欢?”云飞扬问着,脸上不自觉地带着笑。既然小狐狸喜欢,他也喜欢,那就不妨多摸几下。 “畜生!你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白狐忍无可忍地吼道。 当然,事实上,他这番话说出来,语速缓慢,加上那动人的声线,十分的婉转迤逦、动人心弦。 第16章 白狐被软禁在密室中,好吃好喝地供养了起来。 前世因果,此中缘由,它都已经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云飞扬,可是那混蛋听完后不置可否,就那么走了。白狐为自己救了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气得不行,却毫无办法。 更可气的是,某日云飞扬又来之时,手中拎了一条穿着一枚银铃的红线,十分欢喜似的说道,“小狐狸,这铃铛系在你身上,必定十分好看。” 本仙并不想像条狗一样在脖子上栓什么铃铛!吐槽归吐槽,白狐只能瘫在蒲团上任人鱼肉——每次密室之门打开之前,便会有人向密室里吹一种奇怪的烟雾,叫白狐身体疲乏灵气涣散,动且动不得,更遑论作出什么变化。 可白狐没想到的是,那铃铛并不是要系在它脖子上的!而是穿透在它的尾巴上!对,穿透,用银针穿着红线,在它的尾巴尖上生生扎透一个小孔,让红线穿过去! 虽然尾巴伤了、断了,不是什么致命的大事,但这不代表尾巴不敏感。相反,对于许多动物而言,其尾巴的敏感度堪比人类性.器。尤其是白狐,这一辈子练的就是尾巴!而现在,云飞扬竟然在它的尾巴上穿了个孔!罪无可恕!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那人竟然还不知死地捉着它的尾巴尖凑在它眼前笑眯眯地讨赏。 尾巴尖还在一阵阵地传来尖锐的刺痛,白狐眼睛一闭,懒得理云飞扬。 被狐仙大人冷落的云飞扬无所谓地挑挑眉,兀自说道,“反正我觉得蛮好看的。如此一来,我不担心你会趁我不备玩儿消失,你也不用再被困在这里。” 白狐闻言一怔,还没反应出其中意味,一双有力的手已经伸至身下将它抱了起来。云飞扬托着它的腋下与白狐贴了贴鼻尖,“我的一生短暂,不如你暂且放弃修炼,陪我这最后一程。” 他顿了顿,唤到,“狐仙大人。” 这一声,如有一根羽毛,轻轻扫过白狐心尖。 *** 云飞扬的话令白狐觉得十分古怪,可他先是重伤了自己,又在自己尾巴尖上穿孔栓铃铛,现如今又把自己当成玩物一样豢养在阁楼里,如此强硬的手段让白狐完全失去了交流的欲望。 白狐当然想摘掉铃铛,问题是它稍微一动,铃铛就会响,铃铛一响,云飞扬就会注意到,然后双指夹着那闪着寒光的暗器冲它晃晃,示威告诫。 后来好不容易被白狐逮到一次机会,可是那红线太细,紧贴着尾尖的皮肉系了死结,还与许多狐毛夹杂在一起,无论用狐狸的爪子还是人的手指,片刻之间都解不开,而这时候,云飞扬出现了。从那天开始,尾尖的一个铃铛,就变成了一串铃铛,响起来撼天震地。 白狐觉得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可它只能屈于云飞扬的淫威之下。 因为他有那种奇怪的药。 云飞扬也未曾想到这种西域秘药不仅对人有用,对仙妖也会有用。纯属意外发现。 小狐狸的话,理智上,他是一个字都不信的,可是感情上,他愿意相信。小狐狸太可爱,银发公子太美,而且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所以他愿意把它留着,以观后续。 反正,它斗不过自己。 养了小半月,云飞扬发现小狐狸确实没有害他之心。当然,他也看得出小狐狸很不喜欢他。小狐狸的全部心思似乎都放在怎么摆脱那串碍事的铃铛上,连看他一眼都不肯。不像他,闲暇时的大半心思都系在小狐狸身上。 云飞扬总想再与那银发美人同榻而眠一晚,但想来大概是不可能的。那,能和软绵绵、毛绒绒的小狐狸同榻而眠也是好的,可是小狐狸浑身炸毛地表示,它不愿意。 不管小狐狸愿不愿意,小云将军大病初醒不满一月之际,也正是人间四月天之时,小狐狸被塞进了不知道要去向哪里的马车。 又中了药的白狐直挺挺地瘫在铁笼子里的蒲团上,从马车门的缝隙里瞧见云飞扬在与家人一一告别。缝隙太小,看得不甚分明,只瞧得见将军夫人一直在抹泪,简直要哭成泪人一般。 在马车里颠簸了半日,白狐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道,“这是要去哪里?” 把蒲团放在腿上,轻轻抚摸着小狐狸,感受着掌心顺滑的狐狸毛,闭目养神的云飞扬闻言睁开眼,垂眼看了看小狐狸,开口道,“戍边。” 白狐立即道,“你的身体尚未康复!” 云飞扬闻言一怔,片刻后,微微笑道,“无妨。” 白狐沉默了片刻,又说,“难道你不应留在京城与长公主成亲?这时候去戍什么边?” 云飞扬亦沉默片刻,答了句莫名其妙的话,“我从未想过要做驸马。” 云飞扬以为他们之间的对话就这样结束了,不想过了一会儿,白狐又问他,“你不是很喜欢长公主吗?” 云飞扬闭着眼睛轻声笑道,“背影而已。” 第17章 长途跋涉致使大病初愈的云飞扬脸色越来越差。白狐问他为何不多休息一下,云飞扬笑笑说,若不是顾忌自己身体,此番理应快马加鞭地赶往北疆军营,哪里还坐得上马车如此慢慢悠悠地赶路。 虽然心有隔阂,但到底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中,白狐大致理清了事情原由。 去年一整年,北疆地区天灾频发,于是在入冬之时,游弋在生死边缘的北疆游牧民族发动了大规模侵袭。其来势汹汹,大有视死如归的气势。而云将军在深秋时节的一场战役中身受重伤,无法亲自上阵,于是小云将军代父挂帅,率军出战。 虽说战前已在大帐内由云将军做了充分部署,但战场情况瞬息万变,十分考验临阵指挥之人的杀伐决断能力。而这一场血战最终以云家军大胜结束,是运筹帷幄的云将军的功劳,更是小云将军临危不乱、决策英明的结果。 大破外敌的捷报传回京师,满朝欢欣鼓舞。不久,皇帝又收到了外敌签署的承诺三年不再战的战降书。皇帝深表欣慰,赏云家黄金万两,招云将军回京养病,并有意招小云将军为驸马。 表面看来对云家褒赏有加,实则是为了收回云家兵权。 说实话,自己捡回一条命,那个看似对他宠爱有加的皇帝陛下是真的高兴还是虚情假意,云飞扬不知道。毕竟聘礼都下了,准驸马爷此时暴毙,皇室那边也不好收场。 但是刨除这个因素,皇帝大约是巴不得他云家无后的吧。云家四子三女,云飞扬和三弟乃嫡出,二弟四弟和其他三女均为庶出,三弟十四岁时重病不治身亡,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云家就只剩下云飞扬这么一颗独苗。就算把老二老四算上,那两个不学无术只知道勾心斗角的玩意儿,没有云将军和云飞扬给他们擦屁股,迟早要沦落成别人棋盘上的棋子任人摆布,成不了任何气候。所以,只要云飞扬一死,云家也就没有未来了。 极盛之后便是极衰,世间万物,大抵逃不过天道轮回。他云家,亦是如此。 所以此时,理应大局已定、河清海晏的北疆再次传来外敌死灰复燃、蠢蠢欲动的战报,云飞扬不知道这对他云家来讲,是好是坏。 代替他云家父子镇守北疆的刘将军是皇帝的外戚,说是裙带关系、有意提拔,倒也确实如此。然而刘将军此前镇守东北,亦是军功加身,不能说是平庸之辈。只是根据情报,北疆外敌似是正在联合西北民族伺机发动反扑。刘将军虽然亦征战多年,但对北疆外敌的路数毕竟不比与其纠缠多年的云家父子熟悉,因此百般权衡之下,皇帝还是下令由云家继续镇守北疆。 云家父子老的重伤落疴、少的死里逃生,皇帝十分“体谅”道,“云将军一生替朕镇守北疆,其忠日月可鉴,朕亦感怀于心。而今云将军年岁已高,又有重疴在身,云少将军则正值青春,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正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候。不如云将军便安心留在京内修养,由云少将军前往吧。” 那日下朝之后,云家父子遣走了轿夫,一前一后地默默穿过京城那一条条笔直、干净又平整的石板路,许久未曾说话。 最后,云飞扬追上父亲,低声道,“父亲,外敌得灭,孩儿愿长眠北疆。” 云将军的背影一僵,终是什么也没说,只是长叹一声。 当然,云飞扬不会给小狐狸讲明这其中许多曲折,所以白狐知道的无非是,边关祸乱又起,小云将军代父上阵而已。 “你去打仗,缘何还要带上我?”白狐不解。 云飞扬看它一眼,笑道,“军中无聊。” 对于这个回答,白狐很愤怒。所以这一路上它再也没和云飞扬搭过话。 哪怕很多次,它瞧见云飞扬脸色很不好,下意识地想要关心一句,最后就只是愤愤在内心道一句,活该! *** 待到五月草长莺飞的时节,云飞扬终于回到了北疆军营。 此番出行,皇帝派了两百精骑随行。但越到后期云飞扬越受不得终日坐在马车里颠簸,遂仅留下亲卫曹恒等人,命两百精骑先行赶往军营向驻守在那里的刘将军报告情况。 此时到了军营,云飞扬也只是与候在帐外迎接的刘将军简单寒暄了几句。刘将军早已从率先抵达的精骑带来的书信中了解大致情况,此时见云飞扬确实面色难看,便表示云少将军您不如先回帐中稍事休息,军务交接之事也不在这一时片刻。毕竟,外族拟卷土重来只是风闻,目前尚无确切证据。军中除了按时操练,倒也无其他紧急要事。 云飞扬与将他送出帐外的刘将军抱拳暂别,带着人回到马车旁将随行物品卸下来。下士们大包小箱地忙着,云飞扬则从马车里提了个罩着藏青色布的笼子直奔自己营帐了。 北疆偏寒,京师五月暖意融融,此地尚且微凉,尤其黄昏时分,北风肆虐。倏忽而过的北风撩起那藏青色薄布,隐隐露出笼子中一团白白的绒毛。 刘将军及身边将士面面相觑。 一名下士奇道,“云少将军这是要在军中饲养?” 刘将军横了他一眼,“要你多事。” *** “既是不肯放我走,又何必如此惺惺作态?”笼布被掀开,白狐没好气地问道。 云飞扬一脸无辜,“此话怎讲?” 白狐觉得眼前这个人实在是太恶劣了,就差满脸写着“就喜欢看你看不惯我还干不掉我的样子”。于是它把自己团成一个圆,把脸埋进尾巴里,拒绝继续交流。 白狐知道,云飞扬籍借身体不适,先行回帐内休息,至少一半原因,是为了放它出来喘口气。 包括这一路行程缓慢,马车总是走走停停,云飞扬总是要下车透气,或许是云飞扬自己真的需要休息,但也至少有一半原因,是为了它。因为白狐晕车——在马车上颠簸得久了,它就会无精打采地趴在蒲团上,口水控制不住地往外流。虽然白狐自己看不到,但想象一下,也是够邋遢、够凄惨的。 云飞扬倒是不嫌弃,每每发现,便会叫车夫停下,先是拿着丝帕不厌其烦地替它擦拭干净,然后拎着笼子下车,给白狐放会儿风。 白狐被颠得脑子浑浑噩噩,差点把云飞扬当成个好人,觉得他捏着丝帕替自己擦口水的时候,动作好轻柔,眼神好温柔……可是风一吹,脑子清醒了,白狐就忍不住诅咒他——追根究底,害自己变成这副惨样的,不就是眼前这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又被狐仙大人实施冷暴力的云飞扬完全一副习惯了的模样,把笼子打开,不顾白狐的挣扎将它抱出来,双手托着它的腋下让它半站在自己腿上,看着那双琉璃般的圆瞳,认真道,“我若是不这样拴着你,你可会心甘情愿留下来陪我?” “妄想!”白狐果断拒绝道。 莫说他如今这般对待自己,便是如前世那般又如何?它只想潜心修炼,不想在人间沾染更多因果。 云飞扬无声嗟叹。他放开小狐狸,道,“这大帐之内随你玩耍,只是,你若想逃走,后果你是清楚的。” 白狐自己走进笼子里伸爪子把笼子门“哐当”一声带上,然后在蒲团上把自己团成一团,修神养气。 跟只狗似的被人豢养起来,简直不能更有损狐仙颜面! 云飞扬瞧瞧与自己置气的小狐狸,慢慢摇摇头,出帐去寻刘将军了。 第18章 被豢养得越久,白狐越是气闷。它打定了主意不肯搭理云飞扬,然而云飞扬却仍旧如此前一般,径自行事,丝毫不将白狐的意志纳入考量范围。 白日里云飞扬忙得不见人影,偶尔坐镇帐中,也是一个又一个的下士军官鱼贯而入,哇啦哇啦地报告军情,白狐不爱听,反正不关它的事,完全就是打扰它美梦的噪音。 到了晚间,军营里无甚情况,云少将军也闲了下来,便会变着法儿的骚扰全身都散发着浓浓的“你滚开”之气息的小狐狸。 他抱着它去军营外不远的一处溪流。不知道早年是什么样的鬼斧神工,令这条狭窄的溪流愣是在广袤的平原上冲刷出了一条深度大约一丈的深深沟壑。 还未走近,便有奇怪的呻.吟声伴着夜风,若隐若现、丝丝缕缕地飘入耳中。白狐抖了抖耳朵,一时间忘记拒绝与云飞扬搭话的暗誓,小声问道,“好像有人受伤了?” 脚下步子一顿,那声笑被云飞扬生生憋在了喉咙里。他又向前走了几步,没再接近深谷,寻了个平坦地方坐下。白狐听觉要比人类灵敏许多,不见云飞扬答话,已是着急道,“好像有许多人?应该是你的士兵吧?不要去看看?” “人家正在行欢愉之事,你我前去撞破,不好的。”云飞扬嘴角带笑,语气却一本正经。 第13节 白狐敏锐地感觉到自己被嘲笑了。它不再说话,仔细分辨那从沟壑四处传来的高高低低、似有似无的声音。 听起来确实像是正在忍受什么残忍的折磨,尤其是偶尔传来的一声高呼,声音中满是极致的痛苦,可却……莫名地令人觉得浑身躁动。 “他们在做什么?”白狐问。 “说了是欢愉之事。” “何谓‘欢愉之事’?” 云飞扬托着白狐的腋下将它抱在眼前,盯着月色下那双夜明珠一般通亮的眸子,似笑非笑道,“变成人,我便告诉你。” 白狐:“给我解药,再把铃铛摘掉,我现在就可以变。” “我给你解药,再把铃铛摘掉,你是不是会立刻消失?” 白狐生气扭头,哼! 于是谈判再次决裂。 *** 偶有黄昏时分,云飞扬会借着披风的掩护,抱着白狐登上点兵台,看着昏黄落日的余晖下,暮色苍茫的沙场上,那些持刀抵盾的士兵排列成整齐的方阵,挥汗如雨地操练。 不需要云飞扬说什么,单是眼前这热血的一幕,白狐便觉得它已经体会到了人类口中“家国”的深意。 所以当有一日,云飞扬再次抱着白狐登高远眺,指着远处那淡淡雾霭中若隐若现的一处小村落,让它看那一缕缕从烟囱中冒出的袅袅炊烟时,白狐说,“你放了我吧。” 正要吟诵出口的诗句哽在喉头,云飞扬垂眼沉默了。 只是那抱着白狐的十指,不经意间,紧了几分。 “我法术低微,也不懂得排兵布阵、行军打仗,帮不了你什么。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让你分心。所以,你就别整天费心思看着我了。我不走。你好好带你的兵……好让这炊烟,得以日日照常升起。” 盛夏晚风吹得背后林叶簌簌作响,云飞扬低头轻轻摸了摸小狐狸的头顶,眼中柔情似水。“好。” *** “塞外的星空特别美。”云飞扬枕着手臂躺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 “嗯。”白狐蹲在他的头边,仰头望着漫天的璀璨繁星,看着它们闪闪烁烁,聚集成一个个诡异的图案,似乎在昭示某种神秘命运。那曾是它久居深山时,潜心参悟的“天道”。 自它离开青罗山入京找寻云飞扬,竟已有四月余未曾见过星空了。所以当云飞扬邀它留下来共赏今夜繁星之时,白狐欣然同意了。 “对不起。” 听到一句突如其来的抱歉,白狐扭头看向云飞扬。 云飞扬仍旧望着夜空,但许是余光瞧见了白狐在看自己,嘴角浮起一丝半是无奈半是苦涩的笑,“我生于帝王将相之家,自幼被卷入权力倾轧、利益势力之争。十六岁随父亲上战场,至今已五年有余。本以为自己早已看透生死红尘,看淡得到失去,直到某一天,有个人从我眼前毫无预兆地消失无踪。那一瞬,我清晰地感受到了体内的血液逆流。然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竟然也会那么怕失去什么,那么……想要得到什么。” 白狐不知道云飞扬在说什么。但是在夜风肆意吹拂的半坡上看着星垂四野、月华如练,着实是件美事,所以白狐蜷曲四腿趴下来,迎着风微微扬起下颌,准备做一个安静的聆听者。 云飞扬见状,忍不住抽出一只手轻轻摸了摸小狐狸的头顶。白狐被摸得舒服了,迎着云飞扬的掌心,眯着眼睛将下颌又抬高一些。于是云飞扬眼中的笑意也更甚些许。 “我谨遵父亲教诲,凡事不可将内心思绪露于表面,然而那日在御花园得见长公主之时,我却前所未有地失态了。” 白狐睁开眼,盯着穹宇,心下暗道,这种事情说给我听做什么,并不感兴趣。它突然觉得头顶那本来将它摸得很舒服的手有些讨厌,遂使劲摇头摆脱掉,摆出一副拒绝的姿态。 不让摸头,那就顺毛。云飞扬一下一下地摸着白狐的脊背,继续道,“按理说,不应该的。” 白狐动了动耳朵。云飞扬看在眼里,抿唇笑笑,继续道,“因为我知道,我对女人,没兴趣。” 白狐:…… “而且,素来听闻,貌美如花的长公主是另有心上人的。毕竟,像她们这种深闺小姐,多半喜欢那些能够写诗作赋的文雅之士,对我们这种只会带兵打仗的大老粗素来敬谢不敏。……嗯,你变成人时的那副翩翩公子的模样,想来是长公主喜欢的类型。” 白狐一甩蓬松的大尾巴,让云飞扬猝不及防吃了一嘴毛。“我不喜欢女人。” 云飞扬皱眉舔嘴唇舔到一半,闻言一顿,轻轻捏捏白狐的后颈,笑道,“哦?这么说,你喜欢男人。” 白狐回头看了他一眼。云飞扬想从白狐的眼神和表情中抓住什么,然而想从那通透的琉璃晶瞳和白毛掩盖下的狐面中捕捉什么,太困难了。 “我不喜欢人。”白狐没什么语气地说完,转回头继续看星星。 这句话听起来太认真、太正经,云飞扬暗自叹口气,顿了顿,继续讲自己的故事,“我很想知道自己为何会对长公主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白狐望着穹宇想,人类描绘爱情的词汇还真是丰富。而且那么精准。 “直到后来,我又得见一人,方才顿悟,也许那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 管你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与我何干?白狐觉得很烦躁,不想听,可是三条尾巴左右甩了甩,到底还是趴在那里没动。 “丧为白,所以白衣多被视作不吉,极少有人会穿一身白衣。便是长公主喜欢素白衣衫,上面也总会点缀一些其他颜色。所以,当我那日见到那人一袭白衣之时,方才恍然,原来我此前如此惦念长公主,不过是被她那纯白背影勾去了魂。” 白狐甩到半空的尾巴有了一个微妙的停顿,而后慢慢放下来,耳朵也不自觉地抖了抖。 “我发现,我对白衣之人,似乎有着特别的执念。”抛出最后一句话,云飞扬拿回了一直抚摸白狐脊背的手,重新垫在头下,盯着头上那遥远的星空,心头再次浮现出那种莫名的失落感。 大病初愈后,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在什么地方,拼命地追逐过一个白色的影子,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那影子却是离他越来越远,失望、失落、徒劳、伤感、不甘……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淹没他、阻止他继续追逐的步伐。 云飞扬闭上眼睛,长长叹了口气。 很久之后,他听见白狐说,“执念不是个好东西。” “是啊。”云飞扬笑道。可是,如果能那般轻易放下,又何以称作“执念”呢? 一人一狐默默无言地在草坡上又待了一会儿,云飞扬爬起来拍拍衣服道,“回去吧。”说罢便俯身将白狐抱进了怀里。 “我都说我不会跑了,你放我下来让我自己走行不行?”白狐在云飞扬怀里挣扎。 云飞扬抓住白狐的四脚制止它的挣扎抱紧它,“回营路途遥远,我怕你累到。” 白狐挣扎未果,泄气地趴在云飞扬的臂弯里。 前世、今生,小孩、云飞扬,一桩桩一件件的过往,如风中柳絮般飘过脑海,混乱、又难以捕捉。 白狐很烦。 但是蓦然间,它毫无来由地想起了母亲临终的警示。 “常卿,人妖殊途,切记。” 是了,人妖殊途。 那就没什么好烦的了。 第19章 转眼到了夏末秋初,有探子回报说外敌正在集结军队,似是准备伺机发动攻击。 云飞扬一拍桌子蓦地起身。现在?! 北疆军营背后有良田万倾,是他们重要的军粮来源,也是外敌常年的打劫对象。现在秋收在即,外敌在此时发动攻击,其目的不言自明——他们不是要像往年一样抢掠粮食,而是要破坏秋收! 然而现在北疆外敌联合了西北势力,战线被大大延长,如果不能确定敌军的进攻方向,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分兵把手几个重要关卡。而兵力一旦分散,很难抵挡外敌骑兵的凶猛突袭。届时想要从其他关口调兵,根本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云飞扬召集众将领在大帐内商讨对策,直至日落众人方才散去。没多久,帐外便传来低沉的号角声和高亢的军令口号,纷沓的脚步声如潮水般袭来又退去。 一直蜷在枕头上的白狐看看还伏在案边借着烛火重审排兵布阵图纸的云飞扬,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走过去,开口道,“我觉得,我能帮上你。” 聚精会神的云飞扬被惊了一下,扭头看向白狐时,原本紧蹙的眉头和严肃的神色都缓和下来,笑问道,“说来听听?” “我会隐身术,可以前去窃取敌方情报。” 烛火下,云飞扬的眼睛猛然亮起异样光彩,脸上显出大喜之色,他张口正欲说什么,却又突然失落下来,“可是,你不懂他们的语言吧?”看着小狐狸疑惑地偏头,那模样真是可爱极了,云飞扬忍不住抬手摸了一把,解释道,“外族有他们自己的语言,这边一些与他们有贸易往来的居民懂得说一些,我们的探子也是向当地居民学习之后,才能担此任务。如果你不懂外族的语言,去了又有何用呢?” 白狐半直起身子伸出一只爪子按在图纸上,看着云飞扬说,“可是他们也会有这样的东西吧?我把这个带回来,是不是会比窃听他们谈话内容有用?” 云飞扬喜不自禁,点了点头,又道,“不可带回,他们发现后变更计划就前功尽弃了。描摹,你可会?” 白狐沉默了片刻,“我可以学一学。” 云飞扬看着小狐狸,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那日主帅帐中秉烛至深夜。 云飞扬拿着常卿最新一幅的“杰作”,看着上边“浓墨重彩”的粗线条,舔了舔嘴唇,淡定地将图纸放回案上,“好歹我能看懂了。” 常卿默默地将用过的毛笔在砚台边抹了两下,捋顺毛笔尖,心中暗道,这笔尖如此之软,本仙初次尝试,便能运笔如飞,已然十分聪慧了。 “夜深了,早些休息吧。”云飞扬从常卿手中抽出毛笔放回架上,一手去牵那露出袖口的一小节莹白纤薄的手腕,跳动的烛火落在那漆黑的眸子中,映出满满的笑意。他软声唤道,“常公子。” 常卿脚下错步,不慎被桌案木脚绊到,身形一歪,一头撞进云飞扬怀中——“常公子小心!” 常卿稳住身形,抬头瞧见那张笑盈盈的脸,莫名愤怒地拿开被云飞扬托住的左侧臂肘,又抽开被他拉着的手腕,拂了衣袖兀自走向床边。临近了,银发公子疏忽不见,只有一只白毛狐狸身形轻盈地跃上床铺,甩甩尾巴扫平那个专门为它准备的蒲团,卧了上去。 暗暗惆怅叹气,云飞扬解了外衣坐在床沿,一边弯身脱靴,一边诱哄道,“常公子何苦委屈了自己睡那小小蒲团?我这床铺……” 白狐睁开眼睛,打断他,“哦?你愿意将这床铺让与我?” 云飞扬动作一僵,用力将最后一只靴子拔下来,将两只靴子在榻边摆好,叹气道,“莫要如此无情。难道常公子要让我这堂堂将军在自己的大帐之内打地铺不成?”他在床上面向白狐侧卧下来,支着手臂半撑着头一本正经道,“这床铺睡你我二人,不成问题。” “不,你睡相不好。”白狐冷冷地当头一棒。 云飞扬被打得眼冒金星,急忙道,“怎么个睡相不好?这几个月你我也算‘同榻而眠’,我是讲过梦话、还是有夜游之症?” 白狐想了想,倒确实没有……可是之前那一次被云飞扬抱在怀里缠得死紧,害得他一夜未曾睡好的经历还历历在目。“反正不成。” “为何?” “先前那次你缠在我身上,极不安分。想来你是自己睡觉还算安稳,若有人相伴便会闹腾起来的。” 云飞扬眼珠一转,凑上前笑道,“那是因为我此前发热得厉害,而常公子体温偏凉,都是我糊涂之时作出的糊涂之举罢了,常公子怎可以偏概全呢?”见白狐不吭声,云飞扬再接再厉道,“常公子再给云某一次机会,以证云某‘清白’啊。……况且现在已经入秋,夜间寒凉。若是常公子就委屈在这蒲团之上,受了风寒之类的,这叫我如何过意的去呢?” “我有毛,而且天气变冷之后,毛会长长、加厚。”白狐道。 云飞扬哑口无言。 白狐从蒲团上站起来,伸展四肢压了个腰,半蹲着坐下,又说,“不过我真的喜欢暖和的地方。” *** 两日之后,首战大捷。 敌方虽然搞出了很大动静,但主力部队实则是在佯攻玉阳关,而一支三十人的精骑部队则绕道百里,伺机突破因仰仗天堑而防守薄弱的玉阳谷,直取敌后。但外敌的一切阴谋,因着常卿带回来的一张“涂鸦”而沦为了“阳谋”。云飞扬在玉阳关设下空城计,而在玉阳谷则命令把守兵将做做样子便可放外敌深入,随后便率领大军轻轻松松地来了个瓮中捉鳖。 三十人的精骑小队被重兵包围后,竟然无人肯降,左冲右突,直至最后一人战死。 坐镇玉阳关布下空城计的云飞扬在听完副将报告后摔案大怒,一个俘虏都没抓到,反倒是我军将士死亡两人、重伤六人、轻伤五十一人?! 副将战战兢兢道,“因将军下令活捉,我方起初未敢下杀手,而敌人……” “够了。”云飞扬按压下火气,揭了挂子上的披风,“随我去探望一下伤兵。” 第14节 副将随云飞扬走出营帐,盘卧在角落里的白狐抬起头张望了一下,站起身,隐去了身形。 *** 云飞扬回到帐中,又与下士交代了几句,待人都退光了,想长叹一声,又猛然想起帐中还有白狐,便硬生生忍了下去,然后努力调整了一下脸上严肃的神情,向平日里白狐藏身的角落寻去。“常公子?” 常公子不在。 云飞扬脸上的笑容迅速坍塌下去,神情比此前还要冷峻几分。他站在那,宽大袖口掩盖下的手死死握成拳,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近乎“近我者格杀勿论”的气场。 他猛然转身,迈着大步便向帐外走去。正要掀开帘布之时,帘布下角似被人踢了一脚,掀开些许又迅速合上了。云飞扬动作一顿,重新掀开帘布,守卫在帐外的卫兵立刻转身行礼,“将军!”云飞扬左右看了看,便缩回了营帐里。“无事。” 卫兵面面相觑。 云飞扬一转身,那宛若谪仙的银发美人正立在桌案边,探手放置什么东西。心中霎时满是失而复得之情,云飞扬快步上前一把扯过美人手腕,急道,“下次若是外出,务必知会我一句。” 天知道常卿只身前往敌营的那一日他有多惶惶,天知道方才他发现老老实实待在他身边的白狐不见时他有多慌张。 常卿看看他,挣开被他攥得有些发痛的手腕,蹙眉道,“你进进出出,又何尝知会与我?” 云飞扬愣了愣,喜笑颜开道,“我今后定会照办!” 常卿觉得这对话说不上哪里奇怪,遂奇怪地看了云飞扬一眼。云飞扬眼中满是笑,又道,“你知道的,我出去了总会再回来。可是你若出去了,我不知……你是否还会再回来。”他已经把所有的线都放了,他手中已再无筹码。他只能把一切希望压在常卿的良心上。 可他那样对常卿,又如何敢奢望常卿的“良心”呢? “我既答应了你不走,便不会言而无信。”说话间,常卿已从袖口掏出最后一个小瓶。三个白色小瓷瓶整齐排成一列,被常卿用掌心轻轻推至云飞扬面前,“拿去给你那些重伤的将士服用,可以保命。” 云飞扬瞧着那白色瓷瓶有些眼熟,像是军中所用的……金疮药? “这是何药?”云飞扬问着,拿起一瓶打开塞子凑在鼻下嗅了嗅,多年征伐沙场,让他敏锐地嗅出了一股血腥味。他急忙倒过瓶子,从瓶口散出的不是金疮药的褐色药粉,而是深褐色的药丸。他又嗅了嗅,果然有血味儿。 “仙丹,一人一粒即可。”常卿让他别再闻了,赶紧把药丸放回去。 云飞扬瞧瞧指间夹着的那枚做工粗糙的药丸,虽然满腹狐疑,还是痛快点头道,“我知道了。” 第20章 有一就有二。 根据常卿上次带回来的情报判断,此番北疆外敌与西北势力联合,至少已经纠集五万余人,然而他们却蛰伏已久迟迟不动,实为大患。若是来日短兵相接,必是一场硬仗。所谓“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发现了狐仙妙用的云飞扬打算请常卿二度出马潜入敌军大营,烧了他们的粮草军备,将一场战事化于无形。 “其实从常年对战经验来看,外敌人马素来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抢掠以供给。不过此番他们许久未动,想来是有粮草供应的。总之这一次全凭猜测,你且再去好好探查一番。若是当真有粮草军备存贮之地,一把火烧了便是。”云飞扬紧了紧掌心的纤薄手腕,望着常卿那浅色眼珠道,“当然,重中之重,是你务必要小心。切莫像当日在我面前一般露了行踪……” 不提还好,一提常卿就要气炸。遂拂袖不悦道,“我知道。” 好歹是个小仙好么?那日只是掉以轻心了好么? 眼看着人还堵着气就要走,云飞扬赶紧一把扯回来。常卿没防备,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被人紧紧箍在怀中了。 心跳声在诡异的静默中变得震耳欲聋。先是云飞扬的,然后是常卿自己的。两道不同频率的“咚、咚……”声,不知何时融为同一频率,共鸣般地在静默的空气中发出更大的轰响…… 常卿慌乱地去推云飞扬,可是那人双臂如铁,不容他挣扎分毫。 “别动。”云飞扬低声。那低沉的声音似乎在极力压制着什么。 声源太近,温热的气息灌入耳中,常卿一瞬间便僵住了。 脸好热……心跳得好快……呼吸,也有些费力…… “我一直都想这样做。就这样紧紧抱着你,让你留在我身边,哪也去不了。”云飞扬把头埋在常卿肩窝,闷声道。“对不起,我伤过你。……可是我不后悔。如果我不那么做……一定不会有今日。” 常卿贴在云飞扬身前,感受着那与自己共鸣的强烈心跳,张张嘴,却不知说什么。说没关系?他已经不介意了?他介意的呀,所以他总喜欢与云飞扬置气。 可是……他应该恨他的,不是吗?可为何,他感受不到自己心中有恨呢? 常卿仔细翻查自己的心境,没有找到一丝一毫对云飞扬的恨或是厌恶。相反,他发现他喜欢云飞扬对他的独一无二——小云将军对部下总是一脸严肃的,可对他总是柔声细语的,漆黑的眸子中,总是映着光、透着笑;他喜欢撞见云飞扬找不到他时的慌张焦躁;他喜欢每天夜里向他靠近的体温;他喜欢……就这样被他抱在怀里…… “常卿,人妖殊途,切记。” 人妖殊途……可他不是妖,他是仙啊…… “将军!属下有事要禀!”帐外突然有人喊道。 心中一团乱麻的常卿急忙推开云飞扬,低头道了一句,“我去了。” 未及云飞扬说出一字,那人便已消失不见。云飞扬略显暴躁地叹了口气,应道,“进来!何事?” 一名军士入帐,抱拳恭敬道,“将军,第三批粮草已经运到……” “这种事还要来报告于我?!”云飞扬怒道。 军士一脸惊愕。这、这……这是大事啊? *** 隐匿身形的常卿寻到敌方粮仓,瞧瞧四下无人,便取了附近架子上的照明火把,扔了上去。 变化就在一瞬间!上百名手持火把的士兵突然鬼魅般涌现,二话不说纷纷将手中火把扔向看似空无一人的空地。瞬间淹没在火海之中的常卿被迫显出身形,将领立即举高手臂高呼了一声异域词汇,士兵们纷纷对准了常卿搭箭拉弓—— “咻——!” “常卿!!!” “将军!”在帐外值夜的两名卫兵闻声冲入帐内,见主帅惊魂未定地坐在那喘粗气。 “几时了?”云飞扬转头问道。 “回将军,丑时三刻。” 云飞扬喘了两口气,无力地抬起手摆了两下,示意你们出去吧。 片刻后,帐帘被掀开,两名卫兵急忙行礼,“将军!可是有吩咐?” 云飞扬披着大氅径自离开,轻声道,“无事,我自己出去走走。不用跟。” 一路行至大营门前,星光惨淡、月色微凉,燃烧的火把也只能照亮方寸之地,远处的一切都湮没在无边的苍茫夜色中,叫人没来由地心慌。 云飞扬在门里向外张望了片刻,瞧见身边高耸的瞭望台,遂登了上去。 “报告将军,未曾发现异常!”瞭望台上的士兵急忙报告。 云飞扬摆摆手,一时有些语塞,“我只是……想上来看看。” 他知道,即便常卿回来了,也会隐了身形,不叫这军营中任何人发现自己,所以他在这看着也是无济于事。他只是觉得……守在这里能够心安一些。他希望常卿回来时,能够一眼看见,他在等他。 与将军共处瞭望台这巴掌大的地方,那小兵简直如芒在背,忍不住几次三番地扭头偷偷观察云飞扬。直至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小兵终于忍不住问道,“将军……可是在等人?” 靠在凭栏上双目放空的云飞扬蓦然回神,看了看那小兵,摇摇头,又看了看渐亮的天色,努力露出一个略显疏离的笑容,“快换班了吧?” 小兵:“回将军,小的子时起当班,距离换班还有一个时辰左右。” 云飞扬点点头,说了一句“辛苦了”,便转身下了瞭望台。受宠若惊的小兵赶紧整理了一下衣衫,打起精神,认真监察远处情况。 云飞扬揭开帐帘正准备入内,却猛然一脚踢到了什么东西。“嗷……”地一声,一只白团子突然出现,就地滚了两尺远。将军在帐内养了只白毛小动物,这几乎无人不知,只是至今尚无人见过那小动物的全貌,就连时常进入帐内报告军情的副将和探子,也只是管中窥豹罢了。因此,守在帐外的卫兵打眼一扫瞧见那个白团子,便立刻正色站好,没再放在心上。 云飞扬急忙将白狐抱回床榻,小心翼翼放下,轻声问,“怎么样?可有伤到哪里?” 白狐闭着眼睛团成一团,小身子起起伏伏,似在努力调整呼吸。方才它回到帐内,瞧见云飞扬不在,便急着去找他。没想到它往外跑,云飞扬抬腿往里进,正好一脚踢在它肋骨上,那种相冲的力道让白狐觉得全部的肋骨好像都被踢断了。 它喘了几口,声音有些发颤,“备、备战……他们快……到了……也许只有百余里了。” 原来昨日常卿虽然清晨出发,但他毕竟是只狐,不擅长长途奔袭,虽可腾云驾雾,但法术低微持续不了很久,几百里的路途,法术和体力的消耗,总得停下来休息片刻。是以临近黄昏,离地方营寨尚且有一小段距离。 但远远便瞧见地方营寨中尘土飞扬、人影幢幢、旌旗猎猎,显然是整备军队准备出征的架势。隐去了身形常卿心下一惊,这是要连夜奔袭?他知道他得把这个消息确定下来。谎报军情的死罪虽然不用他抗,但若因为他的消息不准而引发联动效应、最终致使边境失守,云飞扬的脑袋就要搬家了。毕竟,几万的人马调动,儿戏不得。 再接近一些,隐隐听到有人在高呼什么,而后整个大军都高举大刀长.枪欢呼起来,一时间人声鼎沸、震耳欲聋。下一瞬,营门大开,一名身着异装的异域大汉便骑着彪壮的高头大马,挥舞着马鞭冲了出来,口中还“呜嗷”地呼喊着什么,身后的千军万马犹如冲破牢笼的猛兽,洪水般地泄出闸口,气势汹汹地奔腾而来。 常卿匆忙掉头往回赶。 这是一场时间争夺战!常卿知道云飞扬始终在为这一天做准备。因为在骑兵数量和马匹配备上我军处于明显劣势,所以即便急于将敌方一网打尽,但千里奔袭搞突击于我方而言无疑是没有胜算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守为攻,借助地理地势打埋伏,瓮中捉鳖、关门打狗。所以,他越早将这个消息带回去,云飞扬就越有充足的时间做好万全准备。 一路狂奔回来,法力耗尽、体力耗尽,还被云飞扬无心踢了一脚,一句话说完,白狐就闭上眼睛,一动都不想动。 最后一次了。这是最后一次了。待到这一战胜了,他就可以安心离开了。 “来人!”云飞扬高声唤进帐外的卫兵,叫他们紧急传唤副将等人。 他半跪在榻边,抬手轻柔万分而又留恋万分地摸了摸喘粗气的白狐,几次开口,最终说道,“常卿。” 白狐睁开眼。它第一次听他唤自己的名字。那样的柔情缱绻。 “你走吧。自己去找个安全的地方。”云飞扬笑笑,在它小小的额头上烙下一个轻轻的吻。“谢谢你陪我这么久。” 白狐看着云飞扬,猛然领悟了许久前他对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我的一生短暂,不如你暂且放弃修炼,陪我这最后一程。” 第21章 他怎么这么可恶呢?白狐瘫在溪流边,盯着秋日里湛蓝的天空,觉得满心的气闷。 趁它不能动,就把他放在小木板上让它顺流而下。问过我的意见吗?!白狐想。 擅自又强硬地闯入它的狐生,擅自又强硬地退出它的狐生。混蛋! 混蛋混蛋混蛋! 眼角湿湿的,凉凉的。白狐想,一定是自己的毛被溪水打湿了。 *** 白狐不知道一丘之隔的那一边发生了什么,它只看到,溪水是红色的。深谷之中,尸横遍野,放眼望去,只有一片令人怵目惊心、毛骨悚然的红,染血的刀剑折射着如血残阳的余晖,破损的战旗斜插在那里,迎着满是血腥味道的夜风抖动着发出呜咽似的声响。黑色的鸦渐渐聚集而来,在低空盘旋,偶尔发出一声沙哑的嘶鸣…… 有诗云,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有诗云,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便是如此。 白狐于苍茫夜色中寻回军营,远远瞧见那里火把连天,人头攒动,不禁心生宽慰。然而再近一些的时候,此起彼伏的痛苦哀鸣便充斥了它的全部听觉。营帐之外,全是残臂断足的伤兵残兵,受了轻伤的人正四处奔走帮忙照顾重伤之人,目之所及,竟是看不到一个完好无伤之人。 眼中有泪一定是因为夜风太放肆,风中夹杂的血腥味和草药味太过浓郁的缘故。可是喉咙肿痛,又是为什么呢?心中难过,又是为什么呢? 不过是一群凡人,与它何干呢? 白狐匿了身形,小心翼翼地从遍地伤员的空隙中向着主帐跑去。 “我听不懂你说的那些!总之你赶紧给我救人!”头上和右臂都包着厚厚纱布的曹恒用仅剩的左手死死按着军医的肩膀,大喝道。 “将军他伤了心脉,救不回来!救不回来了!你让我去救那些还能救的将士好吗?!”军医据理力争道。 第15节 “你他娘的……!”一记勾拳将军医重重打倒在地的曹恒被旁边的几个将士赶紧拉了回去。 军医抹了一下被打破的嘴角,咬牙道,“我跟了云家二十几年,我会对少将军见死不救?!这满军营中,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难过!” “什什什么人?!”帐中突然有人惊呼一声,随之而来的便是刀剑出鞘时那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众人闻声望去,帐中不知何时多了个银发白衣、容貌清隽的公子。 常卿伸出两指轻轻压下抵在自己喉前的大刀,横了一眼那目睹他凭空出现、正满眼惊惶的卫兵,沉声道,“仙人。” 他稳步走上前,盯着曹恒道,“我能救他,但是要你们都出去。” 在众人的满目怀疑中,常卿抬手虚浮于云飞扬的脸上——颧骨处有一小小的擦伤,已经结痂。只见常卿掌心微微散发出黄绿色荧光,待到荧光消失,云飞扬的脸已是完好如初! 常卿看着曹恒不说话。 曹恒欲作抱拳之势,然而看看自己受伤抬不起来的右臂后,干脆扑通一声跪下,诚恳道,“将军便拜托仙人了!” *** 哇!一只白毛狐狸!躲在树后盯着捕兽夹的小少年忍不住小声欢呼了一下。白毛狐狸的皮可以卖出好多好多钱,自己就不用这么辛苦天天上山采药了。可他又很快皱起了眉——上次救了他命的狐仙大人就是一只白毛狐狸,会不会是本家什么的? 唉,不管了。辛苦就辛苦吧,不能忘恩负义! 小少年急忙跑过去,打开捕兽夹的机关,抱起左后腿被夹的血淋淋的小狐狸,安放在附近一棵大树下,摘下背上放着草药的背篓准备给小狐狸止血,可是翻了翻,发现没有止血的草药。 “小狐狸,你乖乖等在这,我去采点草药回来给你疗伤!”虽然不知道小狐狸能不能听懂,但看它的样子,大概动不了。所以小少年放心去采药了。 可是当小少年折返的时候,白狐却不见了。小少年心急地顺着血迹一路寻找,终于来到那片空地,站住了。 参天大树下靠着一名通体雪白的少年,白得发光,白得叫人移不开视线……小少年似是被勾去了魂魄,张着嘴边痴痴地望了半天,游魂般地一步步走过去…… 然后他眼睁睁地看着那天仙般的美少年变为了一只白狐。 *** “狐仙大人,您去哪了?狐仙大人!……我就那么……让您讨厌吗?” “狐仙大人……狐仙大人!” 云飞扬猛地坐起来,口中下意识地唤出,“狐……” 可是张口便是一口血喷出,剩下的字都堵在了喉咙间。 梦? 梦这种奇怪的东西总是在人醒来的瞬间便像泡沫般破碎,消失无踪。可那是一场很重要的梦!不能忘、不能忘……不能忘!快想起来!云飞扬抬手抚上额头,紧紧闭着眼睛试图回想起方才的梦境。 可是口中的味觉很奇怪…… 是血,没错。是血独有的铁锈味儿和酸涩口感。可这不是他自己的血。因为这血……很甜,还有点薄荷一般的清凉。 舌尖在口腔内转了一圈,视线却瞥见身旁的白色影子。一扭头,云飞扬不敢相信般地盯着那素白的背影和泛着光亮的银发。 “狐仙大人!”一声疾呼,云飞扬便将那人紧紧圈入怀中。 常卿:……真是,久违了。 “我想起来了!我梦见……”声音戛然而止,云飞扬一把抓起常卿还在流血的手腕,顿了顿凑近自己的口鼻边,先是嗅了嗅,而后又伸出舌尖舔了舔,盯着常卿道,“你喂我你的血?!” 常卿扯了扯衣袖将那还未来得及用法术愈合的伤口掩盖起来,低声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先前不也喂过,也没见你如此大惊小怪。” 云飞扬愣了愣,这才想起最初那桩蜘蛛精的案子。那时也如现在一般,喂血之事被常卿一句带过说得太过云淡风轻,而且那时他不信他…… 云飞扬瞧瞧常卿发白的脸,低声说了一句,“我放过你了,你却自己跑回来,就再也怨不得我了。” *** “大仙!仙丹没有了大仙!”这大嗓门,云飞扬一听便知是徐明。他想命守在帐外的卫兵“拖出去斩了”,不过他的嘴现在忙着,没空。 “放……唔,放开……唔……”常卿挣扎。 眼看人快要炸毛,云飞扬又满是留恋地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这才餍足地把人放开,懒声道,“聒噪!进来吧。” 看着常卿坐在床边面红耳赤、手忙脚乱地整理衣衫,尽管一番拉扯抻得伤口发痛,云飞扬还是心情很好。 帐外闻声涌入好几个人,一叠声地唤着,“将军!您醒啦!” 云飞扬瞪着大嗓门徐明心烦。还没亲够就被这家伙给搅了。真是想偷懒片刻都不行。 来了这么多人,也没见常卿藏起来,而且大家对于常卿的存在并不意外,看来在自己垂死的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事。云飞扬左右看看,问道,“仙丹?什么仙丹?” 一群人极其兴奋地七嘴八舌回答道,大仙给的仙丹救下了无数垂死士兵的性命,真真的灵丹妙药! 先行屏退众人,云飞扬拉着常卿问,“什么仙丹?可是那日你给我见过的仙丹?” “正是。” 云飞扬死盯着常卿那红晕退去后煞白的一张脸,“用你的血做的?” 常卿一脸“你怎么知道”。 云飞扬说不上自己是生气还是心疼,总归是忍不住语气凶了一些,“你以为你自己有多少血,能给多少人喝?!” “只给你喝!其他人无非是将我的血滴在水中和成药丸而已。” 话说完,两人俱是一愣。 常卿别扭地别开脸去——我在说什么? 云飞扬将他一把扯入怀中,心疼地抚着他那丝缎般的银发,“可是你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了什么样子……而且你知道……” 如果这件事被心怀不轨的人知道,被上面的人知道……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他的小狐狸真是太单纯了。 “知道什么?”常卿问。 “你知道我有多心疼?”云飞扬低头吻了吻常卿的头顶。 常卿煞白的一张脸蓦地就红了个彻底,再开口时,声音也软糯了许多,“可是你该出去看看那些伤兵痛苦的样子……” “我知道……我见过……我见过无数次……常卿,你不该回来救我。你不该……” 外敌已灭,云少将军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运送回乡,等待云家的,便是父母安享晚年和云家后族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他如今大胜而归,云家盖主功勋又加一层,要如何自处? “你救我、伤我、囚我、留我、赶我,何尝问过我的意见?我要救你,又为何要问你的意见?”常卿赌气道。 云飞扬轻轻摇摇头,将怀中之人又抱得紧了几分,“虽然我觉得不该,可是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 第22章 常卿知道云飞扬会当皇帝。却不知道云飞扬会弑君篡位的导.火索竟然是自己。 常卿说,我是仙呐,你抓不到我,交不了差,很正常的。云飞扬无奈地笑笑说,他不过是要一个借口。常卿说,那你把我交上去堵了他的口!我自己会想办法逃走的!云飞扬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慢慢道,不反、便死。 自古以来,君疑臣,必诛。臣疑君,必反。君疑臣而不诛,臣必反。臣疑君而不反,君必诛。隔阂一旦产生,比的不过是谁先下手为强。 何况,他云家立威几代,云家早就不是他们自己的云家——多少云系党羽在蠢蠢欲动、催促着他云家反。在其位谋其政,如果现在不反,是要拉着这些抵命追随的党羽一起上断头台吗?事到如今,连独善其身都做不到的。就算他云家信守忠义甘做阶下囚,记录在册的,也只是判臣之名。历史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多少真相都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所以也不会在千百年后有人替云家、云系一派洗刷冤屈。 当然,云飞扬不会告诉常卿这其中许多曲折,他只要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你,都是为了你。 朕此生顶住各方压力,不纳后宫、不留子嗣,也都是因为你,都是为了你。 “朕一生短暂,不如你暂且放弃修炼,陪朕这最后一程。”几乎成了云飞扬的口头禅。年轻的时候,常卿随他征战四方,总以为这“一生短暂”是说他稍有不慎便会战死沙场,可如今瞧他日夜操劳、早生华发,方才意识到凡人寿命于修仙之人而言,实在太过短暂。 “你莫要总念这一句了,我不会离开你的。”常卿立在案边研磨,轻声道。 “咳。”云飞扬一手执笔,一手抵在唇边颇为压制地咳了一声,这才稳住执笔的手,朱批了最后一本奏折。 常卿急忙放下墨碇,将披在云飞扬肩上的外袍又往上拎了拎,叹息道,“终于完事了?回去歇着吧。” 两人相伴而行,云飞扬笑道,“若是为了你,朕本应做个昏君……咳。” 常卿瞧他一眼,无奈道,“有没有我,你也不会的。” “朕是为了你才做这国君,却不想反倒因为做了国君而冷落了你。” 说话间,转过转角,皎月的清辉突然洒下来。云飞扬驻足而望,“十五了?” 常卿瞧他领间系带有些松散,便重新帮他系好,“快了。今日十三……已经十四了。”他看看被突然握住的手,又抬头看看云飞扬,“怎么?” 云飞扬静静地望着那双浅色的琉璃眸子,抬手轻轻覆上常卿那粉雕玉琢的面庞,浅笑地笑了一下,吻了上去。 常卿匆忙推开他,瞧瞧二人身后跟着的内侍们,颇为懊恼地先行离去了。云飞扬抬手示意众人原地稍等,独自追上去将人拉至白玉阶前,仰头望着众星拱月的绚烂星空,忆道,“二十二年前,在北疆大营外,我们还曾一同躺在草地上看过星。” 常卿望着那看似亘古不变的星空,心中叹道,未曾见过斗转星移,却竟已在这人身边守了二十二年。是因为自己已经熬过太多年岁了吗?为何,竟会觉得这二十二年如此短暂? 云飞扬转头看着他笑笑,“二十二年,容颜未改,还若初见。” 恍若一片迷雾被骤然吹散,常卿终于明白,为何他会觉得这二十二年仿佛弹指一挥,为何他会想要时间能够流逝得慢些。他是站在时光之流岸边顺流而下的旅者,而云飞扬是湍流之上的一片落叶,就算他拼命追逐了,也逃不过他终究是他漫长生命中一个过客的命运。 常卿抬手覆上那只抚上自己脸庞的手,咬着唇闭上了眼。银白的睫毛一颤,便有透明的泪珠滚落下来…… 云飞扬将他拥入自己的大氅中,“狐仙大人,来世还会再来寻朕吗?” “不寻。” “为何?朕可是几次三番从意欲加害于你的贼人手中救下了你。救命之恩,要还的。” “寻你作甚,你又不会记得我。说不定还要伤我、囚我。又说不定,那时你已……娶妻生子……” “那你早些来,小孩子很好骗的。你给朕一根糖葫芦,朕就会跟你走了。” 常卿被逗笑,锤了云飞扬胸口一下。 “咳!咳咳!” 常卿立刻变了脸色,急忙拉云飞扬,“夜里风寒,快些回去!” “你还未答应朕。”云飞扬拉住他。 常卿看着那双满是期待的漆黑眼眸,突然有些语塞。他的法印,若非有生命之危,是无法感知的,要如何寻呢? “好,我去寻你。”常卿终究还是郑重地点了头。 *** 天光二十三年初,四王爷嫡长子云长青继任新皇,年号变更为昌武。 昌武十三年,青罗山山麓,一间隐蔽在密林中的小木屋内。 常卿端着一碗汤药走进卧室,先将汤药置于矮桌上,而后坐在床边扶起那白发苍老之人,“飞扬,来。” 云飞扬靠在常卿怀中,嗅了嗅那散着刺鼻气味的汤药,伸手轻轻推开了。“我说,我不会饮你的血。” 第16节 “这只是普通的汤药,不是我的血!” “你骗不了我的。” 常卿怒道,“那你要我怎么办?!放出来的血还能流回去吗?” 云飞扬好言相劝道,“若是饮你的血就能好起来,我不会如此固执。” 一句话戳到常卿的痛处。 他不知道云飞扬怎么了,看了那么多大夫,都是一句“积劳成疾,好生调养”。想他两次游历鬼门关,都是靠自己的血给扯回来了,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人各有命。常卿,你不要这样……”云飞扬抬手轻轻拍拍身后人环在他肩头的手臂。常卿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不说话,但是从贴着他脊背的胸膛那不规律的起伏能够感受到,常卿正在努力压抑着什么。 云飞扬闭了闭眼睛说道,“常卿,我对不起你。我这辈子太自私了……” 常卿:“……” “年轻的时候,我没想过自己会有这样一天……”就这样终日躺在床上,像个废物一样。“那时候我只觉得,我有能力保护你,我能给你你要的一切,所以就不择手段地把你留在身边,却……其实从未问过你这是否是你所愿。……白白拖累你这许多年。” “说什么拖累。你还当我是那个涉世未深的小狐狸么?你做过什么,你的那些‘不择手段’,即便我当时不知,难道到现在还不知么?”常卿环着他的手臂紧了紧,“是我自己留下来的,是我自己不想走的……此生若有君相伴,不羡鸳鸯不羡仙。” 闻言,云飞扬弯着眉眼,笑得极其满足的模样。 “狐仙大人,来世莫要寻我了。” 我怕来世会不记得你,又伤了你,不光伤你的身还要伤你的心。我怕来世会一无所有,不能护你周全。我怕来世生而残废,会拖累你一生。我怕有那么多的不可预测,会无情地将你我此世情分践踏成粉……若是你我情分缘尽于此,或许你还能记我许多…… 感觉到身后人的僵硬,云飞扬继续道,“人世繁杂,你难得有了道行,静心修炼才是正途,我不希望你为我所累。” “云飞扬!”常卿蹭地站起来,任凭失去支撑的云飞扬重重摔在木床上,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也道你总是擅作主张从不问我之所愿!几年前非要我去寻你的人是你,现在不要我去寻你的人也是你!你死了便是一捧黄土,我常卿要做什么,轮不到你管!” 这人怎的如此可恶呢?分明看他可恶,却……舍不得转身离去。常卿站那瞪着被他吼得一脸震惊的云飞扬,睫毛一颤,便有什么液体突然滚落下来,他急忙气恼地将头转向一边。 “狐仙大人。”云飞扬伸手扯扯常卿的衣袖。 又来……又来!每次见自己生气,便是这一招,都不带换的! 常卿不动。 “狐仙大人~”云飞扬扯着他的衣袖晃晃。 可是没办法,常卿就吃这个。向“倚老卖萌”的云飞扬投去一记眼刀,常卿恼道,“不知羞耻!” 云飞扬无所谓地笑笑,问道,“狐仙大人,您真的还要寻我?” “哼。” 云飞扬抬手托起一缕常卿的银发,细细在指尖把玩,“那就还像此前约定的一般,要早点找到我,趁我还是个奶娃娃,给我一串糖葫芦,把我骗走……” “有没有点正形?”常卿哭笑不得。 云飞扬看着他,认真道,“然后送我去修仙。” 常卿:“……” 第23章 相传有一修仙圣地,名曰绿萝,山上钟灵毓秀,仙雾缭绕。只可惜有缘方能得见。 绿萝山北麓有一条小溪,时常有山里动物前来饮水。 一个五、六岁的小娃娃身着浅灰色道士服,有模有样地端坐在溪边的碎石地上,双腿盘坐、双手合十、双眸轻合,樱桃色的小嘴不停地翕动着,似乎在念着什么神秘的咒文。他念得太过投入,所以没能注意到从身后突然袭来的人影。 穿透眼皮的一片红光疏忽变成暗色,小娃娃被那双覆住他双眼的手带得向后倒去。他没有惊慌,没有尖叫,只是暗暗将右手其余手指微拢,仅绷直了食指中指,作出准备发动咒文的姿势。 可是在他感受到那掌心的湿润微凉,那垂在他手上的丝滑衣料,和漂浮在鼻尖的酸甜味道时,便放下了全部戒备,咧嘴一笑,露出少了好几颗牙的一口小奶牙,“我的狐仙大人,不要闹。” 分明是软糯糯的娃娃音,语气却十分的老成。还带着一点……宠溺。 常卿撇撇嘴,颇有些无聊地放开小孩,坐在一边,将糖葫芦递过去,“给你买回来了,老道长。” 那串穿了八只山楂的糖葫芦放在常卿这个成年男子手里拿着像是“缺斤短两”,换到小娃娃那白嫩嫩的小手里,就是个足斤足两的庞然大物了。大头往下一压,小手拿不住,差点整根掉下。常卿急忙伸手帮小孩握牢,“我帮你举着,吃吧,老道长~” 小娃娃看看他,亮晶晶的眼中露出些许愤懑。 常卿瞧着他那肉嘟嘟的小脸,突然被萌到,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快吃,不然要化了。” 小孩赌气似的“嗷呜”咬掉一整颗山楂,努力咀嚼着口齿不清道,“我要快点长大!” 常卿帮他擦去嘴角粘着的糖渣,笑道,“你要是一直这么可爱,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小孩“咕噜”一声把山楂吞下去,盯着横在眼前的大串糖葫芦颇有些咬牙切齿道,“能看不能吃,不爽。” “嗯?”常卿没听清。 小孩咬掉第二颗山楂,自顾自地嚼。 *** 小孩儿长成小少年,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儿。 小孩儿只会自己吃糖葫芦。小少年却会让常卿先吃,然后趁着常卿不注意,凑过去亲吻他的嘴唇,再弯着眉眼笑着说,真甜。 常卿觉得自己一个活了快七百岁的狐狸精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撩了,很丢仙人的脸面,遂信誓旦旦地想要小孩好看,结果一颗山楂“咕噜”一声下肚,面红耳赤、气喘吁吁逃开的那个人,还是他。 小道士笑得得意洋洋,“前世的一切,我可都记得呢。包括……”小道士抬手扣住常卿的下颌,拇指缓慢而色.情地细细摩擦过那柔软的嘴唇,盯在上边的黑色眸子也在低垂的睫毛掩盖下变得颜色更加深沉,“如何吻你。” “小流氓!”常卿拍开小道士的手,把糖葫芦塞到他的嘴里,借口去溪边洗手以掩饰发烫的面颊。 常卿好奇小道士为何会有前世记忆。小道士自己也不知道,他只记得,上一世临终前,他死死拉着那人的手,眼前的白影渐渐模糊时,自己满脑子都在想,记住他、记住他…… 小道士懂事的时候,就已经身在澜云观了。他不记得自己的身世。听师父说,他是师父从山下一个被妖怪侵袭的小村庄中将他捡回来的,父母很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小道士在澜云观中一点点长大。直到某一天,他觉得观中无聊,便偷偷跑到山下去玩儿。鬼使神差般地来到绿萝山北麓,远远瞧见小溪边一个身着白衣的银发公子正跪伏在溪边饮水。那一瞬间,前世的记忆潮水般灌入他的脑海。小道士在溪边愣了良久,默默地望着那个白色的身影,方才走过去轻声唤道,“狐仙大人。” 正准备喝掉掌中水的常卿闻声身形一僵,捧在掌心的水便从指缝中慢慢流光…… 他扭过头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奶娃娃,半晌才听见自己发抖的声音,“飞扬?” 小孩儿一笑,露出缺了三颗牙齿的一口小奶牙,“狐仙大人,我找到你了。” 小道士这才知道,他这一死,竟然留常卿独自在人间徘徊了两百年之久。常卿说,其实上一次他找到被蜘蛛精缠上的云飞扬,也是过了两百年左右的时间。想来大概是人并不会死后便立即转生吧。此番小道士出生的村庄遭逢劫难,感应到法印的常卿匆匆赶来,却只见一座荒无人烟、遍地废墟的“死村落”。常卿不知道云飞扬的转世是否还活着,如果还活着,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他都不知道,他只能像过往的两百年一样在人间游荡,希望哪日能够上苍垂怜,将那人送到自己面前。 未曾想,上苍果真垂怜于他。 看着奶娃娃一脸愧疚地盯着自己,常卿忍不住伸手捏了捏那肉嘟嘟的小脸蛋,“我去给你买糖葫芦吃。吃了我的糖葫芦,就是我的人了~” 从那之后,绿萝山北麓的小溪边,就成了二人的幽会之所。 “吃了我的糖葫芦,就是我的人了。”小道士又分给常卿一颗甜山楂,笑眯眯道。 常卿看他,“这是我的糖葫芦。” 小道士:“你是我的,所以你的糖葫芦也是我的。” 常卿瞪大眼睛,对小道士的强盗逻辑佩服得五体投地。 “常卿,今后你不要再来了。” 习惯性地帮已经长大的小少年擦嘴角的常卿手下一顿,“为何?” “我十六了,过几日便要随师父师兄下山历练,大约要年底才会回来。” 常卿奇怪,“下山历练?这绿萝山仙气缭绕,是静修的好所在。若是离开了,反倒不利于修行才是?”毕竟他在这绿萝山中已经修出了七条狐尾,可谓突飞猛进。 “听闻近来山下妖物作乱之事频发,所以我们要下山‘除妖’。除掉的妖越多,回来后就会得到更多的‘仙丹’。服食仙丹后,修为会得到飞速提升。” 常卿盯着小溪沉默片刻,看进小道士的眼中,问道,“除‘妖’?” 小道士垂眼沉默了片刻,点头道,“对,包括你这种修神道的。你知道的,人们区分仙妖,只在乎本体,不在乎你是修神道还是修魔道。” 常卿:“……” “不过好就好在,修神道的动物身上并没有妖气,只要不在道士面前化形,应当就是安全的。” 常卿摇头,突然站起身言语激动道,“不是这样的!不是!两百年道行以下的小仙没办法控制自身气息,而你们这群愚蠢的道士根本分辨不出仙气和妖气的区别,只会滥杀无辜!” 小道士:“……” 常卿看看他,撇过脸去,“我娘当年救下一个重伤的道士,可那道士从一面奇怪的镜子中瞧出我娘的本体是只狐后,便恩将仇报地杀了她……” 小道士站起来,将那临溪而立、背影气得发抖的人圈在臂弯里,软声道,“常卿,这么多年,委屈你了……对不起。” 常卿仰头闭了闭眼睛,开口时声音里有一丝压抑的哽咽,“也不是你的错,你道什么歉。” “转过来。”小道士拍拍常卿,然后仰头看着他,扁扁嘴不满到,“我现在没你高,抱不住你。” 常卿眨眨眼,所以? 小道士招招手示意常卿弯下身,作出一副“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的模样。常卿俯身凑过去,便被“偷袭”了——小道士又臭不要脸地亲了常卿一下,伸出舌尖在唇上舔了一圈,咂摸咂摸回味了一下,这才笑道,“变回小狐狸吧,这样我就能把你整个抱在怀里。” 常卿气恼地拍了一下小不正经的小道士头顶,白雾一闪,面若冠玉的白衣公子消失不见,只有一只软萌的白色狐狸乖巧地蹲坐在小道士脚边。 小道士笑得眉眼弯弯,正要俯身去抱—— “玄青!退下!”林中突然传来一声怒喝。 一人一狐闻声一惊,齐齐向林中看去,只见十几名手持利剑的玄衣弟子不知从何处冒出来,正呈扇形向二人迅速围拢! “师父……?!”玄青,也就是小道士心下一惊,急忙将白狐抱进怀中,低声道,“别跑,你跑不了的。跟我在一起,相信我!他们不是我叫来的!我绝对不会出卖你!” 白狐将一只爪子搭在玄青微微发抖的手上,“我当然信你。” “玄青!枉我将你视若己出,你竟敢违背门规,与一只妖物厮混!”人群正中的一位年长者厉声道。 “师父!常卿他不是妖,是仙!仙妖之别不在于本体,而在于所修之道……” “住口!”年长者利剑一指,竖眉道,“一只狐妖也配称仙?玄青,你已被狐妖所惑!速速将它放下!回到为师身边!” “师父!”玄青“扑通”一声跪在碎石地上,恳切道,“此白狐实乃弟子救命恩人,已与弟子相识三世,前世战乱之中,更是以自己仙血救下人命无数,却未尝害过一人!弟子可以性命担保!” “妖狐!你对我的心爱弟子施了什么迷魂法术!识相的,便束手就擒!”年长者说话间,十指翻飞,似是结阵,那被放开的利剑竟自动浮空,须臾幻化成七柄相同的宝剑,剑尖闪着寒光,直指玄青怀中的白狐!其余十几名弟子亦纷纷效法,转眼间,数不清的利剑便如天罗地网般将一人一狐围困其中。 “玄青,你放了我。”白狐冷声道,“几个臭道士而已,我七尾‘妖’狐会怕了他们?” 第24章 story 2-16 年长者闻言轻蔑一笑,“不知死活的妖狐。玄青, 不想被万箭攒心, 便放下那只妖狐, 听到没有!” 第17节 “呲——”白狐挣扎着冲道长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 “玄青!妖物已经显出它的暴虐本性!你怎么还不醒悟!”道长厉声催促。 “常卿!别冲动!这是本派祖师萧遥道长所创的‘七星剑阵’,别称‘屠魔剑阵’。你一个小仙根本不是对手!”玄青将拼命挣扎的白狐死死抱在怀中,低声警告道。 “玄青!”道长无可奈何, 却终究是不想伤了自己的心爱弟子,从怀中掏出一团银丝抛至空中, “缚身锁,去!” 玄青将白狐架在臂弯处腾出两手迅速画形结界, 已经张开的缚身锁重又收紧,稳稳当当落进玄青的手中。 “你!”道长惊怒。不亏是他的得意门生,“好……好好好!你就是要护这狐妖?!” 玄青抱着白狐郑重叩首, 直起身来一字一句道,“玄青、愧对师父养育之恩。”话音一落, 背上捆缚的利剑自动出鞘, 光影纷飞间, 一化七、七化四十九, 四十九柄长剑结成的剑阵与天罗地网般覆盖在他们头上的剑阵针锋相对, 蓄势待发! “你……竟然为了一只妖,与同门拔刀相向?”道长指着玄青气得指尖发抖。 玄青:“常卿是仙,不是妖!” 道长:“此狐若是仙,便不会任由你与同门拔刀相向!” 玄青白狐:“……” “你就是被此狐迷惑了心智!为何还不醒悟!玄青!”道长终究还是不想放弃玄青,小小年纪便能使出单人七星剑阵, 古往今来,只此一人。来日前途不可限量! 可正因如此,若他执意与妖为伍,那便只能……就地斩杀! 白狐:“他说的对,你没必要为了我忤逆师门。玄青,放……” “师门?”玄青抱着白狐站起来,勾勾嘴角轻笑着打断白狐,“你在说什么,傻瓜。我此生修仙,为的不就是能与你长相厮守,不再抛下你一人?若是抛下你留在此处修仙,岂非本末倒置?” 道长闻言,修长眉毛跳了三跳,颤声道,“玄青!你、你与这妖狐……是何关系?!” 玄青浮上半空,悬空剑阵亦随之变幻紧护在他身遭。他与同门隔剑相对,说道,“前两世情缘未了,今生想要再续前缘而已。若师父当真念及多年师徒情分,还望放我二人一条生路。” “为师多年来一直告诫你们妖物最擅长惑人心智……罢了,罢了。澜云观玄字辈青衣弟子玄青,即刻起,被逐出师门。”道长念完,闭了闭眼睛,伸在空中的手利落地微微一挥,原本静止在虚空中的上百柄利剑顷刻间狂风骤雨般地向着玄青袭去! 玄青抱着白狐转身就跑,身后的四十九柄长剑无人驾驭而自行挥舞,堪堪抵挡着密集袭来的剑雨。 “常卿,听着!我死了还有来世,你还能寻我。可是如果你死了,我们就完了!我不知要如何寻你!所以我来抵挡,你伺机逃走,知道了吗?” 常卿:“我才刚找到你,你要我再等两百年?” 玄青:“……” 白狐:“你放开我,我们一起抵挡,不见得没有生机的。” “七星剑阵,不死不破。只要被追击的目标不死,那些利剑就会一直攻击下去,哪怕杀了执剑者也无济于事。常卿,听我的,我来引开剑阵。目标一死,剑阵会自动失效。重新发动剑阵需要一点时间,你一定要把握好机会!” “玄青你……”白狐咬牙切齿。 “是,我王八蛋。我自私。可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常卿,听我的。”玄青回头瞧了一眼近在咫尺的飞剑,将怀中白狐用力一甩,丢出剑阵的追踪轨道,口中低声念道,“你一定要来寻我啊,狐仙大人……狐仙大人!!!” 怎么回事!他分明已经念动咒文将剑阵的追击目标设定为自己!为什么一直追在他们身后的剑雨还会在自己抛出白狐的刹那,在即将刺穿自己的毫厘之间堪堪停住而后迅猛地拐了个弯,直追白狐而去?! 玄青急忙刹住脚步,十指翻飞,指挥自己的剑阵追击上去,抵挡茫茫剑雨的凶猛攻势,自己也全速向着白狐的方向追去。 “玄青!莫要执迷不悟!还不快些回来!”道长在身后高声唤到。 被从空中抛开的白狐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直到摔落在地滚了两滚,头晕眼花还未站稳,便听到空中传来玄青焦虑到极致的喊声,“跑!快跑!” 茫茫剑雨的尖端反射的寒光刺入白狐的眼中,它立即明白了玄青的意思,四爪腾空地拼命跑起来。虽然有玄青的剑阵帮忙抵挡,可是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四十九柄长剑如何挡得下一味向前追击的百余柄长剑? 左冲右突间,眼见着那闪着寒芒的剑雨如有灵智般跟在自己身后不断变换着追击方向,白狐这才感受到玄青口中“七星剑阵”的可怕之处。 左右拐弯只会拉近剑阵的追击距离。“直跑!”玄青一边向白狐追去,一边焦心地大喊。 白狐隐身、布下结界屏障,可是都没有用,那数不清的利剑带着将世间万物都穿透的强劲势头,死咬着白狐奔逃的方向不放。 追上来了……追上来了!狂奔中的白狐眼看着那悬空的剑尖几乎就要刺进自己的瞳孔,咬紧牙关拼尽最后的力气做最后的一次冲刺。 玄青,抱歉……我实在是跑不动了……来世莫要再念我,忘了我吧。白狐闭着眼睛,绝望地想到。 “噗!噗噗!”利剑穿透血肉之躯,发出一声声沉闷的声响。可疼痛并未随之而来。 筋疲力竭地团在地上的白狐睁开眼,赫然看到染血的利剑距离自己不过毫厘!顺着那沿着剑锋汩汩流淌的鲜血看上去,那眼熟的青色衣衫已被鲜血染透,而那血衣包裹下的纤细少年,却还在与自己四目相对之时,盈盈浅笑。 “玄青?”鲜红的血液顺着一柄柄将少年穿透的剑滑落至剑尖,滴落在白狐雪白的毛皮上,它不敢相信地唤了一声,仿佛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跑。快。”少年双唇微动,吐出来的两个字全是气音。 可是白狐动不了。眼前所见,将它死死地钉在这里了。 “跑!”少年心急如焚,拼尽力气想要喊出来的一个字,却是开口便是一口浓血,喷了白狐一脸。 白狐慢慢睁开应激性闭合的双眼,不停地劝说自己,这是幻觉,这是一场噩梦,这不是真的!!可是当双眼睁开,那温热的血顺着黏湿的毛发渗入眼中,世界变得血红一片,它只看见少年就那样支撑着双臂跪在自己身上,像一道屏障将自己护在身下,而少年自己却被十几把利剑穿透。他的头无力地垂下,嘴角似是挂着一丝笑。 随后追来的道长和众弟子浮在半空看见跪伏在那里,背上刺满了长剑像只刺猬一样的少年,具是一愣。 “师父!那妖狐就在师弟身下!”一名弟子喊到。 道长捏了捏掌心,低声叹道,“糊涂!”言罢,抬手命令道,“收剑!重新摆阵!” “玄青?”白狐还在唤他,十余柄利剑被齐齐抽离,平衡被打破,少年似乎失去支撑般蓦地压下来,被化为人形的常卿抱住了。 “妖狐!纳命来!”一声大喝,道长已是再次御剑于空,准备带领弟子发动剑阵。 常卿不慌不忙地将千疮百孔的少年轻轻放平在地上,又为他抹去嘴角的血迹,就像往日里替他擦去粘在嘴角的糖渣一般,而后起身,招出自己的那柄雪亮银剑横架于身前,抬头看着那群自以为正义的除魔卫道的道士,浅色的眸子如火烧般变得殷红。 可是下一瞬,那银色长剑却从常卿手中脱落,“咣当”一声掉落在地。正准备指挥弟子发动剑阵的道长见状,手下动作一顿。 常卿扔了剑,似是觉得徒劳般地摇了摇头,压根不去看悬在头顶的密密麻麻的剑阵,俯身抱起染血的少年,抬步就走。众道士只觉得眼前一花,那白衣之人便不知所踪。 “剑阵!”随着道长挥下的手,十几柄长剑幻化出的百余柄利剑组成的剑阵立即朝着一个方向齐齐飞去!——他们肉眼凡胎寻不到常卿的踪迹了,可是剑阵却能。 隐身术会拖慢常卿的飞行速度,见逃不过,常卿干脆解了法术。他最快的速度是狐形时的奔跑速度,化为人形的法术消耗、怀中抱着少年的体力消耗,再加上此前被剑阵追赶时的体力消耗,此时的常卿已是强弩之末,跑不了太快。 “我本想用狐火烧死他们,要他们为你陪葬……可是我没杀过人……而且你说,那是把你养大的人……玄青,我真是太没用了。我知道我应该丢下你自己逃走,然后按你说的,去寻你的下一世……可你这样,叫我如何能够放手呢?” 常卿抱着玄青的尸体在密林中穿梭。飞速袭来的利剑虽然能够穿透树干,但多多少少会因为受到阻力而慢下来。如果刺入百年老树无法穿透,飞剑会自行拔.出,再自行调整方向追上去。常卿常年生活在山林中,繁茂的乔木倒不会对他的行进造成太大阻碍,只是他实在太过疲累了…… 就这样结束了吗?本以为可以同.修为仙,从今以后的漫长岁月可以长相厮守,却就这样结束了吗? “唔!”被最早追上来的利剑一剑刺入后心的常卿当即抱着玄青摔落在地。眼见着本就千疮百孔的少年从自己怀中跌落出去,又在林地间滚了两下,滚散了被发冠竖起的黑发,血衣沾满泥土落叶,那个几刻钟前还在自己面前鲜活灵动、神采飞扬、风华绝代的少年,如今却已狼狈不堪……常卿想赶紧把他抱起来,替他束好发冠、扑去尘土,可是无情的飞剑却已接二连三地刺入他的身体。 “啊——!” 一声长啸,透着满满的绝望。 身上疼,可是抵不过心疼。他只想再去抱抱少年,可为何这些利剑却如此无情?!刺穿他的身体也就罢了,为何还要刺穿他的掌心和双足将他钉死在地上令他动弹不得?! “噗!”当又一柄利剑刺中常卿时,一大口鲜血随着常卿的长啸被猛地喷出来。 “真是太难看了。”道长率领众弟子姗姗来迟,慢悠悠地落在常卿四周,冷眼瞧着他那身雪白的衣衫被鲜血一寸寸地染红。 又一柄飞剑向着常卿猛地刺下去,却在最后一刻似是碰到了什么坚硬屏障被生生弹开,“当啷”一声掉落在地。众人大惊——七星剑阵天下无敌!……本应天下无敌! “妖狐!还不死心!”道长率先重新御阵,却大惊失色地看着接踵而来的飞剑被一柄柄弹开,“叮叮当当”散落在地,幻影散去,徒留八.九柄长剑废铜烂铁般地堆砌在地。 众人大骇,不由得纷纷退后一步。 “结阵!结阵!”道长失声大喊道。 众人纷纷重新御剑准备结阵,穿透常卿身体和散落在地的利剑纷纷浮起,在道士们的催动下再次形成天罗地网般的剑阵。 “果然是七星剑阵。真是太难看了。……咳。”一道清冷的声音突然从四面八方传来,似近在耳畔又似远在天边。 “什么人?!”道长厉声喝道。 众人戒备了半晌,才瞧见林中深处隐约显出一个白色身影,然后一个眨眼间,那白色身影已经出现在了众人所在的空地间,只见他一手抵在唇边,正垂着眸子打量浑身是血的常卿。 还吊着一口气的常卿艰难地将视线从玄青身上拉回到眼前的白色衣角上,在瞧见在长至地面却虚虚漂浮的银色长发时,那个仅是一面之缘的上神突然无比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是……白风从吗?! 来人微微抬起脚,寻摸了一下常卿肩上没血的地方,这才小心翼翼似的探过脚尖抵着将人翻过来,看了一眼之后,发出意味不明的“啧”的一声。 常卿喜出望外——当真是白风从!!! 他不知道自己看向白风从时,眼中满是那种受了欺负的小孩在父母赶来时乍泄出的委屈和“你一定要帮我出口恶气”的祈求。 白风从的外形和常卿太过相似,道长没办法不把他当做一只道行更高深的狐妖,因此二话不说直接命令,“剑阵!”话音一落,百余柄长剑便向着白风从密雨般地刺去! 可当长剑接近白风从时,却似被无形的屏障猛然挡住,剑身在冲击和阻碍的双重力道下发生弯曲,剑身被挤压,发出呲呀呀的声响,却终是被阻挡下来,纷纷下坠,在白风从的身遭围成一圈。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道长大惊失色。 白风从不答反问,“萧遥是你们的……祖师爷?” “既知道我绿萝山澜云观创派祖师之名讳,识相的就赶紧退下!此处不关你事!”一名弟子道。 白风从不屑地瞧他一眼,冷哼一声,“不巧我和你们祖师爷有些恩怨,今天这事我……咳,管定了。” “收剑!”道长指挥到。可无论众人如何念咒画阵,那散落在地的长剑偏似被什么粘住一般,纵然剑身震动发出嗡嗡声响,就是无法飞回众人手中。 “见到上神理应跪拜。”白风从抬手轻轻压了两下,“萧遥是怎么教的,一个个竟如此无礼。” 话音一落,原本浮在空中两尺高的众人直接“扑通”跪落在地,一个个摔得直咬牙。可还没完,一股无形却不容抗拒的力量压在他们的脊背上,逼迫他们不得不作出跪拜的姿势。 “上神?你是什么上神?”道长的脸埋在地上,挣扎着问道,“如果你是神,为什么要帮这只妖!” “妖?”说话间,白风从一直微抬掌心替常卿抑制伤势,“这分明是仙。” “其本体为狐!如何能是仙!”一名弟子不服气道。 白风从倒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似是觉得颇为有趣。他就地盘腿而坐,可是整个人、衣袍,长发,却都虚浮在地面之上。“为何狐就不能为仙?” “狐性本淫,奸猾狡诈,靠吸人精气炼化妖丹,害人不浅,如何能是仙!”一名弟子抗辩道。 “啧。”白风从露出一个极其鄙夷的神情,一只手托着下颌手肘压在膝弯处,斜栽着身子瞧向那名弟子,“看来你是不知——你们的祖师爷成魔了。……嘶,也不能不知吧?不是说当年闹得腥风血雨的?你说你们那个仙风道骨的祖师爷都成魔了,人家一只小狐狸成仙又有什么好稀奇的?萧遥成魔都被你们供奉了这么多年,怎么对一只狐就要赶尽杀绝?” “呸!休得侮辱我派萧遥祖师!天道有负于萧遥祖师,萧遥祖师才转修成魔!可即便成魔,萧遥祖师亦未尝滥杀无辜!成神成魔,不过道法不同!善恶在于本心!”一名弟子义正言辞道。 白风从百无聊赖般地应着,“好一句‘善恶在于本心’,而非本体。你们可是亲眼见着这小狐狸害人性命了?” “我那弟子玄青,便是被这妖狐所蛊惑,丢了性命!”道长道。 “玄青?”白风从回头瞧了一眼那乱七八糟的小尸体,“你说那个孩子?” 道长:“正是!” “你胡说!”常卿拼尽全力喊出来的一句话,却被从喉咙涌出的鲜血堵住了大半气势。一句话喊完,整个人又立即萎靡了许多。 “若师弟不是被你施以妖术蛊惑,怎会以肉身为盾替你挡去这七星剑阵以致枉死!”弟子道。 常卿没有力气解释,只能满眼绝望地盯着白风从摇头,希望他相信自己。 “一只仙气纯正的白狐,一群除魔卫道的道士……咳。我该信谁呢?”白风从似自言自语道。 “妖物!想来你定与那妖狐是一伙!不用惺惺作态!我众师兄弟技不如人落在你手里,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休得如此戏弄!”一弟子一直挣扎着想要支起身,可偏生脊背如泰山压顶,抬不起丝毫,只能跪得服服帖帖、万般顺从。 第18节 “玄海!”道长喝止。压倒性的力量对比面前,意气用事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这位……公子……”道长不信他是神,可眼下状况又不能说他是妖,斟酌了一番只得称其为“公子”。 可白风从却并没有给他说下去的机会,只是盯着那名唤“玄海”的小道士道,“你这不分青红皂白,妄自尊大的架势倒是深得萧遥真传。”说话间,白风从站起来,一手抚上心口,作出一个似是痛苦的表情,哀叹道,“唉,伤口又疼了。——萧遥那厮给伤的。”他扫了一眼向着他跪了一圈的澜云观弟子,眼中都是“所谓父债子偿,你说这笔账是不是应该算在你们头上”的意思。被压制在地上的众道士虽然看不到,但光听也能听出弦外之音。 又是那个叫玄海的道士叫嚣道,“你果然是妖!否则怎会被我派萧遥祖师重伤?实属罪有应得!” 白风从眯了眯眼睛,掌心轻轻一托,原本还跪伏在地的众道士瞬间又如被绳索捆着吊起来一般站了起来。 白风从:“不认为此狐为妖的,站出来。” 没有人动。 “不认为我是妖的,站出来。” 还是没有人动。 “浮于表象、善恶不分、妄谈修仙!”声音陡然冷冽几分,白风从挥手一扫,隐约可见空气中出现了十几发气泡弹似的东西,向着道士们飞射而去!道士们如被重锤击中胸口,却因为被无形的绳索捆吊着而倒不下去,一个个只能徒然地将身体弯成虾状,哀嚎声此起彼伏。白风从伸在半空的手凭空一抓,那些气泡弹便又从道士们的胸口飞出,里边裹挟着五光十色的流光,汇聚于白风从摊开的掌心上方,旋转着慢慢凝聚在一起,幻化成一颗发着亮眼白光的球状物。白风从瞧了瞧,哼笑道,“倒是没有杂质……” “气泡弹”被从体内抽离出来后,没有了无形绳索的束缚,一众道士全都瘫软如泥地倒在地上如被吸走半条命一般。尤其是道长,原本看起来不过是个40岁上下的中年人,跌落在地的一瞬间竟已头发花白、满面褶皱,吓得近旁的小道士直呼见鬼。 “纵然你们一心向道,却自恃清高、妄自尊大,凭一己偏见擅断他人生死,即便有朝一日修得仙身,不过为祸六界,引得腥风血雨、生灵涂炭而已。这是你们的全部修为,从今以后,你们已与修仙无缘。”白风从抛了抛掌心的白色光球,不待众人有所反应,便是一阵龙卷风突然袭来,过境之后,那群道士已经不知道被吹到哪里去了。 白风从摇摇头,觉得萧遥这群自以为是的徒子徒孙简直跟萧遥一个德行,却远不及萧遥可爱。还是眼不见为净。 “谢……神……” 白风从一转身,瞧见常卿正挣扎着跪伏在地,向自己拜谢。那一身鲜红的血衣刺伤了白风从的眼,他二话没说,托着白色光球的掌心一翻,光球便坠落而下,穿透常卿弯曲的脊背,消失不见了。 又冷又疼、又困又倦的常卿突然间觉得身上暖暖的,流失的气血仿佛又被重新注入身体,灵气顺着四肢百骸的经脉奔流不息……他震惊地感受着体内的变化,慢慢支起身,抬起双手动了动此前如有千斤重的十指,眼中陡然迸发出异样的光彩! 他被上神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那……那上神是不是也可以救活玄青? “上神!上神求你救救玄青!”常卿立刻扑到在地连声央求道。 白风从扭头瞧瞧倒在一边狼狈不堪的小少年,叹息到一半又忍不住咳了两下,沉声道,“死掉的人,我救不回来。……天道不可逆。” 常卿仰头看着白风从,眼中的光彩如流水般散去,整个人原本还如一颗生机盎然的小草般,此时却似一颗被瞬间抽走了全部生命力的枯草。 白风从:“人妖殊途,不无道理。难得你已有如此修为,莫要太过执着,误入魔道。” 常卿跪坐在那,目光涣散,全身骨架仿佛如果没有筋肉的连接就会垮掉一般,整个人都散发着浓浓的绝望气息。 白风从又瞧了他一眼,无奈地摇摇头,准备离开。 “萧遥入魔,当真是为了逆天改命?”常卿突然问道。玄青作为澜云观弟子,平日里自然也会对常卿讲一些观内的奇闻异事,有关这位早已堕魔的开派创始人,常卿也略有耳闻。 白风从停下脚步,背对着常卿,应道,“所谓‘魔道逆天而行’,并非是修魔道便可逆天改命。萧遥他毅然堕魔,是为了得到一件传闻中可以逆天改命的东西。可那东西早已不知所踪。” 常卿:“可以逆天改命的东西?是什么?” 白风从:“传闻而已,勿要当真。” 常卿:“……” 白风从走了两步,终是不放心,转回身劝诫道,“小狐狸,古往今来,堕入魔道尚能坚守本心的,只有萧遥一人。你若是就此堕魔,不光救不回那孩子,连自己的本性也会迷失。若他日重逢,你当以何颜面相见?” 常卿:“他日重逢?何时为‘他日’?” 白风从:“……” “百年之后?还是千年之后?”常卿突然冷冷笑笑,“呵,如您这般清心寡欲的上神,大概是没法体会人世间生离死别之苦的。” 白风从暗暗捏了捏掌心,冷声道,“我确实不知,但我知道,若你专心修炼变得足够强大,能以一己之力护他周全,就不会面对今日惨景。” 心底那片最触碰不得的痛处被猛然戳中,常卿愣怔半晌,突然崩溃地嚎啕大哭起来。纤瘦少年浑身扎满利剑跪伏在自己身上,鲜红的血液顺着剑锋不停地滴落在自己白毛上的一幕如挥之不去的噩梦。是他害了他,是他没能保护好他…… 白风从瞧着常卿爬到少年身边,把少年抱在怀中哭得撕心裂肺,触景生情想起一些旧事,忍不住长叹一声,走上前去,说道,“要救活他,也不是全无办法。” “上神您说!”常卿急切道。 “第一个办法,用你的命,换他的命。”不待常卿做决定,白风从便兀自接话道,“不过你要是用了这种办法,很难说会不会等他醒来又要用他的命换你的命。” 常卿:“……” “第二个办法,用你的内丹,换他性命。不过这种不完全交换必然带有一些弊病——首先你法力全失,化为一只普通的狐自不必说。运气好兴许还能残留下零星记忆和灵智。而他,会忘记一切。简而言之,如果要都活下来,你不再是你,他也不再是他。”白风从看看一脸纠结的常卿,又道,“天道不可逆。我只能帮你到此。我知道这个决定很难下。”他抬头看看天色,“我可以等你到日落。” *** “嗯~”温婉调高尾音,托着下巴说道,“原来白大神从那个时候起就在干那个什么所谓的‘等价交换’的事情啊。” 阮蒙:“我跟你说啊,这个故事我听了这么久,也是今天跟你聊了之后,才知道……那个几次三番帮了白狐的神一样的人物竟然是老板的猫哎!!!真是好好奇这期间又发生了什么!” “然后呢然后呢?常卿怎么选的?我跟你讲,我不怕过程虐,就怕结局be!你先告诉我是不是happy ending!他们俩最后有没有成功地长相厮守,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这个be还是he的问题嘛……”阮蒙又在那贱兮兮地卖关子。 偏巧这时门口风铃发出一串妙响,得知这是有客人来了的二人,一个急忙起身,一个急忙跳下桌子,然后齐声道,“欢迎光临!” 来人一身笔挺西装,梳着所有霸道总裁标配的大背头,从门口到接待台,短短几步路的距离,愣是给走出了t型台的效果。温婉就忍不住冒心心眼,这早上开门第一个正儿八经的顾客就颜值如此之高,今天注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只不过……为什么所有人都和萨摩耶扛上了一般?怎么又来一只?温婉瞧着被霸道总裁抱在臂弯里的白毛小动物,又觉得不太对。体型不太一样……感觉身段要比萨摩耶软上许多。 温婉还在那研究白毛小动物是什么,阮蒙已经兴冲冲地趴上接待台,咧开嘴笑得狗腿至极,“哎呀秦总~好久没来了啊!想死你了!”就等着宰你这头肥羊呢。 被唤作“秦总”的男人瞧了瞧温婉。 麻蛋。是不是又被当外人了!温婉心里抓狂。毕竟大清早就被杨戬用这种眼神看过,敢情又是个“不正经”的客人! 阮蒙见状立马介绍到,“这是我们新来的店员,温婉。什么都懂的。小婉,这是秦总。咱们的衣食父母,超级vip!” 温婉立马会意,恭恭敬敬地鞠了个30°的躬,“秦总,你好。” “你好,我叫秦川。”秦川一手轻轻拍拍怀里的白毛小动物,小动物立刻顺着他的衣襟爬到他的肩上,稳稳地挂在上边。腾出双手的秦川掏出钱夹抽出一张黑卡递给阮蒙,“老样子。” “嘿嘿。”阮蒙狗腿得像个太监似的双手接过那张黑卡递给一脸懵逼的温婉,自己则打开抽屉把6瓶丹药全部拿到柜台上,分门别类地摆好,“喏,这4瓶是化形丹,知道您都要,老样子,一瓶5万,合计20万。至于这两瓶是新品、养气丹,据说吃了之后修为突飞猛进!到时候就不用再吃化形丹了,是不是?秦总,考虑一下?” 秦川拿起来看看,“多少钱?” “哎呀,这个功效特别,自然也要贵那么一点点——15万一瓶。这样,您要是两瓶都要,25万您拿走。” 温婉张大嘴巴看鬼似的看着阮蒙,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家店真的不是一家黑店?阮蒙这货不是在坐地起价?! “嗯,刷卡吧。”秦川点头。 温婉张大着嘴,机械地扭头去看这土豪总裁,45万?六瓶奇怪的药?她是不是进了什么奇怪的组织,被什么奇怪的药物洗脑了? 阮蒙轻轻撞她一下,小声催促,“赶紧刷卡呀。” “等等等等!”另一个声音突然响起,音色颇有些少年那种不辨男女的味道。“你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说买就买。” 温婉这才看出来,是秦川肩头的小动物在说话! “哎常少爷,我们店的东西,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呀!我跟你讲,这养气丹一瓶下去,就是30年的修为呀。15万买30年的修为,你赚了呀!最多买10瓶,就包你再也不用化形丹的!哎,秦总,您是商人,您会算这笔账的,对吧。这15万超值!何况我们现在第二件六七折哎!”阮蒙晃着“速效救心丸”的小药瓶在那口若悬河。 温婉现在只想知道,这一瓶的进价是多少…… 秦川扭头亲了一下肩头的小动物,柔声道,“钱财乃身外之物。区区几十万而已。” 温婉:…… 她觉得这个店太刷新她一个普通小市民的三观了。 “刷卡吧,温小姐。”秦川冲温婉露出一个礼节性的微笑。 美色当前,温婉闹了个大红脸,急忙低头刷卡,脑子里突然反应过来,刚才阮蒙叫那个小动物……常少爷?这小动物是……白白白白狐?! “常卿?云飞扬和玄青?”温婉抬头问道。“啊啊啊,对不起对不起!抱歉抱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啊!怎么能如此八卦! 阮蒙嘿嘿笑笑,还有点邀功的意思,“刚跟我们新来的小美女宣扬完你们那三生三世、矢志不渝的爱情,把我们小美女感动的哟,哭得稀里哗啦的。” “见笑了……”白狐开口,听起来好像是羞涩了。 “你这张嘴,是要把我们的事儿讲给全天下吗?”秦川又好气又好笑地收了阮蒙递过来的装着丹药的小袋子。 “哎呀,爱情典范嘛。秦总您当时自己讲的时候不就恨不得天下皆知?我就是帮您小小地宣扬一下~还是免费的。”阮蒙冲秦川来了个wink。 继“想死你了”之后又抛了个媚眼,蹲在一旁的白泽默默地又给阮蒙记了一笔。 温婉兴奋地双手捧颊,“啊!he~!太好了~!!!……不过我还是很想知道……”她指指白狐又指指秦川,不是说要么只能活一个,要么俩人全失忆么?怎么又成功搞在一起的? “我用自己的命换了玄青的命,然后求上神转告他,不要再记挂我了。”白狐说。 “啊?”温婉惋惜地叹道,“后来呢?” 白狐:“后来我死了,他也死了。本该没有下文了,可是……” “可是???”温婉抓狂,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爱卖关子!就不能好好把故事一口气讲完吗?! 秦川接过话头解释道,“四年前我跟朋友去山里猎兔子,结果这家伙被我放的捕兽夹给夹住了,左后腿伤得血肉模糊。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急得不行,就想赶紧救它。开车回城,第一眼就瞧见这家店,以为能给做手术就进来了。温老板好心带我们去了隔壁街的宠物医院,好歹先把手术做了。常卿被送出来的时候,温老板问我想怎么处理它,我说等养好了放归山林吧。温老板说,他要给我放个电影看看……所以我和常卿就找回了前世的记忆。” 温婉站那干眨眼,觉得这个鬼神聚集的宠物店真是……一言难尽。 “所以说,老板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能知道别人的前世?”温婉问。 秦川耸耸肩,表示他和常卿并不在意这个问题。 “对了!”阮蒙突然一拍桌子,“常少爷,你的大恩人!啊、你们的大恩人——那个叼炸天的白大神,也在店里!” “啊?白大神在店里?”白狐的声音中透露出满满的期待。秦川就突然拉下了脸。 温婉:哎呀呀,吃醋了~吼吼吼。 阮蒙趴在接待台上眨眨眼,“你见过好几次啦,就那只懒得要死的猫。” *********************** 我叫常卿,是一只狐。 修行千年,未曾被雷劫劈死,最后却因一介凡人而死。 可我只想对那人说,此生得遇,常卿,不悔。 第25章 日常part2-1 不等对话继续,秦川就说, “常卿, 我十点有个会。改天再带你过来叙旧。” 白狐抬头瞧了一眼背景墙上的数字挂钟, “那你赶紧去吧,还有四十多分钟了。把我寄养在这好了。阮蒙,上神呢?” 阮蒙歪歪脑袋, “也许在楼上睡觉?” 第19节 温婉瞧着秦川那张俊脸阴得都能滴下水来,急忙摆手道, “我们老板和他的猫,经常一天都见不到影儿, 你留在这也不见得能见着。” “这样啊……”白狐很失落。 “走了,改天再带你过来。”秦川把白狐拉下来抱在臂弯里,冲阮蒙和温婉点点头, 转身就走。 眼瞧着人出去,门关上了, 温婉用胳膊肘撞撞阮蒙, “笨, 没瞧出来人家秦总吃醋了?” 阮蒙一脸懵逼, “啊?吃什么醋?谁怎么了?” 温婉看看阮蒙, 不想跟他说话。片刻后没忍住,又说道,“把你那宰客的技能点往情商上加加。” “这我就不服气了啊,会宰客那可是高情商的体现……不是,我没有宰客呀!小婉, 你得相信咱们店的东西那都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 温婉翻了个白眼,“是是是,除了那些‘仙丹’。” “第二件都六七折了好不好?” “还不是因为价格虚高才能说砍就砍都不带跟老板报备的,哼。”直接打折打掉五万块,哼。温婉坐在椅子里,抱着胳膊翘着腿,突然有点生气。虽然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生气。大概是她本来觉得这家店是很好很好的,然后突然发现竟然是家黑店,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阮蒙一手拄在桌面上,歪着身子瞧瞧赌气撇过脸的温婉,笑道,“哎,小婉,你这观念不对呀。你是咱们店里的人你知道吗?” 温婉:“……” “咱收了客人的钱有好好干活,提供优质服务,是吧?收了钱还不干事儿,那才叫黑心。” 温婉撅起嘴,一脸纠结。 “小姑娘初来乍到,满脑子理想主义,理解理解。不过你就这么想,人家秦总30出头当上董事,会随随便便被咱们忽悠?然后你再想想,那太上老君的仙丹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你别说一瓶15万了,我拿着去黑市,一颗100万也会有人买啊。” 从现实主义到魔幻主义切换得太突然,温婉觉得自个儿的小心脏一大早已经承受了太多暴击需要缓缓,赶紧抬手打住,“我知道了,我慢慢学习,慢慢习惯,慢慢接受,ok?” 阮蒙一拍脑袋,“净跟你闲聊了,盥洗室我还没收拾完呢。”说完,人就匆匆忙忙闪了。 温婉一个人坐在前台,瞧着玻璃门外的人来人往,突然有了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她的平淡日常,被眼前这一扇门阻隔在外了。虽然早在大半个月前的那天夜里,她就目睹了一幕“玄幻巨制”现场,可那之后的生活还是很平淡、很正常的。可惜今天这一早的狂轰滥炸,彻底轰塌了她的世界观。 还有三观。 接待了几个来买宠物用具的“正常”顾客,温婉终于有了一种回归正常人类世界的踏实感。正站在接待台后边左右摇晃身体伸懒腰,薄薄的木板背景墙后传来木质楼梯的吱呀声响。温婉回头一看挂钟,十点半。 “老板,今儿个好早啊。”温婉从背景墙探过头去。平日里不都一觉睡到吃午饭? 温如昔瞧见温婉,在楼梯上站住,吐出三个字儿,“饿醒了。” 温婉:“……”然而并没有给你准备早饭…… “嗯,冰箱里有速冻饺子,要不您先煮了吃点?”温婉提议。 门口风铃又响,温婉回头一看,急忙冲温如昔打了个手势招呼客人去了。 客人刚走,换了衣服来到楼下的温如昔看看温婉,“我来看店吧。” 这要搁往常中午,温婉就知道,哦,这是说,你该去做午饭了。现在呢?十点半,这个当不当正不正的时间,是要她去煮饺子还是做午饭?温婉张张嘴,觉得自己还是不应该问这么白痴的问题,麻利地上楼去了。 十几分钟后,温婉端下来一盘饺子和一小碟蘸料摆在温如昔面前,“老板,您先垫着点儿,我这就直接做午饭去啦?” “哦,辛苦了。”温如昔放下手中的书接过筷子,理所当然地吃起来。 自己老板就是这么一副“不拘小节”的德行,温婉也不觉得什么,顶多暗暗吐槽一句“觉得我辛苦就加工资啊”,可吐槽归吐槽,就冲她白住温如昔的房子,这话她就没底气说。 温婉回楼上准备午饭,跟在仓库——也就是她那间房子的客厅——里点货的阮蒙吐槽,“真不知道我没来的时候,你们这一日三餐怎么解决的。” “叫外卖或者打包啊,没看街对面一溜儿的小饭馆吗,想吃什么没有~”阮蒙回头冲在厨房忙活的温婉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谢谢你带我那份儿啊。” “添双碗筷的事儿。”温婉洗着菜,突然意识到,“白泽大神吃什么?” 猫大神就会吃猫粮……白泽不会吃狗粮吧?被这个假想惊到,温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吃什么他吃什么……这么说,你还得带他那份儿。小婉,你天天做吗?” “对啊,自己做饭卫生又健康,还便宜。” 阮蒙把一个箱子塞好,凑到厨房门口,“那打个商量?我把每月买外卖的钱上交给你充当伙食费,然后你每天带上我和白泽那份儿?”他已经听说这伙食费是温婉自己掏腰包了,但那是因为老板和猫大神对温婉有恩,自己和白泽那就属于白蹭饭了。这一顿是没关系,天天蹭饭这么厚脸皮的事儿,阮蒙可干不出来。 温婉扭头看看他,好气又好笑,“你怎么这么好意思呢?” 阮蒙搔搔头,觉得也是,凭什么叫人家小姑娘天天做饭给自己吃?顺带也不是这么顺带的嘛。“开玩笑的啦。”阮蒙悻悻笑笑。 “就是!给什么钱给钱?你一个人一条狗,还能把我吃穷了不成?再说我又不是干外卖的,还要花钱买我做的饭,怎么好意思说的你?”温婉关了水龙头,抬起湿涝涝的手作势往阮蒙身上甩水——不过隔着一两米,当然甩不到。 阮蒙愣了愣,眉开眼笑道,“那不能白吃你的呀。钱还是要给的,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撒。” 温婉切了两下菜,想了想,“那这样吧,也不可能天天吃我做的饭菜对吧,万一哪天我有个头疼脑热的做不了饭,定外卖的时候,你帮我出钱好了呗。” “咱们点外卖都是老板掏腰包请客的,轮不着我。我就负责下单,最多跑个腿去街对面打包拎回来。” “哎呀无所谓了啦。你一个大男人别这么斤斤计较了嘛。赶紧干你的活去。”温婉忙了一会,余光瞟见阮蒙还贴在门口一脸纠结地想怎么补偿她,遂说道,“要不这样,平日在店里你多帮我干点活,就抵消饭钱了。” “唉,行吧。”阮蒙耸耸肩,继续去点货了。 温婉瞧着他的背影,笑着摇摇头——这一上午基本活都被阮蒙抢着干了,她也是闲得不行。原本就应该是她“请”阮蒙吃饭才对,要还情的是她才对。 “老爸老妈,你们在天之灵安息吧。婉婉现在有了一个好归宿,每天被很多人照顾,超级幸福的。” 做好了饭,温婉下楼叫温如昔和阮蒙上去吃饭,她来看店。温如昔半瘫在椅子里捧着书说他刚吃完饺子没那么饿,让温婉和阮蒙先去吃,然后伸手推了一下吃光的盘子和碟子,示意温婉收走。 按理说温如昔这副模样挺讨人厌的,有点把温婉当丫鬟使的意思。可温婉自己不觉有什么呀,因为她觉得温如昔就是“不拘小节”,本身是没什么恶意的。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颜值即正义”,人家长得温文尔雅,还附带“恩人”光环,只要做的事儿不是太过火,就讨厌不起来。 “哦、大神!”温婉在楼梯上碰上下楼的大白猫,立马绷直身体万分恭敬状。 “大神!”跟在温婉身后的阮蒙跟着行注目礼。 温婉:“猫饭给您准备好啦。您看见了吧?” 大白猫在台阶上蹲坐下来,抬起前爪舔了舔,薄薄的小红舌头又在嘴角舔了一圈,“喵”了一声。 “您已经吃过啦?”多日相处,温婉已经与大白猫有了十分默契。 大白猫点点头,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跳着下楼去了。 “猫大神吃猫饭啊?不吃人的食物啊?”阮蒙小声问。 温婉耸耸肩,表示她哪里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暴露身份了,还继续吃猫粮,大概是真的习惯做一只猫了?也不说话,就喵喵喵的。” “也是很尴尬。”阮蒙虽然没有亲身经历大白猫变成神的玄幻事件,但想想要是白泽整天跟他汪汪汪的,那真是要疯。 “唔!好吃!好吃好吃!”阮蒙又夹了两筷子菜,比着大拇指赞叹道,“小婉,你这手艺堪比大厨啊!谁将来要是娶了你,那真是有口福了!” 温婉用筷子头抵着下巴哀叹道,“唉,可惜啊,好男人都去搞基了。” “谁说的!”阮蒙咕噜一声把饭菜咽下肚,拍着胸口说,“好男人!直的!” 温婉阮蒙:“……”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阮蒙想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哪个意思?好像说出来也不太好? 温婉这边呢?毕竟刚刚19岁,花样少女,从未谈过恋爱,这店里一众美男,纵使腐女之魂熊熊燃烧,也少不得春心泛滥。尤其是阮蒙,虽然不算是个“人”,但最起码看起来与自己年纪相当,又聊得来,半日相处下来,十分的关照自己,突然话赶话地蹦出这么一句话,要说温婉没有心里小鹿乱撞,那也是假的。 “啊……啊!白泽大神呢?他怎么不来吃饭?我去叫他!”温婉急忙岔开话题。 阮蒙虽然十分想搬白泽过来救场,但是——“别去别去,白泽不喜欢跟我们一起吃饭。” “啊?”温婉奇怪。 半小时后。 “小婉?给猫玩儿的麻藤球没有了,麻烦你去拿几个下来啊。”正在货架边招待客人的阮蒙唤道。 “稍等。”坐在前台的温婉应了一声,匆匆跑上楼,进门就是一愣。 一个留着半长卷发的男人正坐在餐桌边吃饭,脊背挺得笔直,握着筷子夹菜的动作也十分优雅,看起来像是受过良好礼仪教育的豪门公子。随着他收回筷子坐直身体,原本挡住了面庞的亚麻色卷发垂下,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俊美侧脸。温婉瞧着男人手边的金丝眼镜,小心翼翼地关上背后的门,轻轻唤了声,“白泽大神?” 第26章 日常part2-2 “嗯。”男人淡淡应了一声,继续吃他的饭。 温婉靠在门板上开始头脑风暴!肿么回事!不是说白泽为了阮蒙耗损一半神力失去了化形能力才沦为“雪橇三傻”之一的吗?那现在他化为人形如此淡定地坐在这里吃饭是什么情况! “阮蒙不是叫你来拿麻藤球?”白泽放下水杯, 将水在口中含了两秒才咽下去, 而后扭头看向仍旧靠在门板上眼冒精光的温婉, 摸起手边的金丝眼镜,一丝不苟地架在了高高的鼻梁上。 男人脸部的线条很柔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妩媚, 可又因为脸型尖长,眉细眼也细, 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凌厉。乍一看去,像极了一种动物。是什么呢?温婉皱眉。啊!狐狸!像极了狐狸!……这难道不应该是常卿的长相? 然而这股妩媚和凌厉, 经过那中分齐颈的亚麻色卷发和金丝眼镜的修饰,衬着白泽举手投足间展露出来的贵族涵养,生生就变得极其斯文起来。 话说温如昔乍一看去, 给人的第一印象也是“斯文”——当然,要无视他平日里那些慵懒的恶习——可温婉就是觉得白泽和温如昔不是同一类型的斯文法儿。她转着眼珠琢磨了片刻, 断定, 老板的那种斯文应该叫“儒雅”, 至于眼前的这位大神, 应该算是, 斯文败类。 瞧他那副金丝眼镜,斯文败类的标配! 斯文败类=腹黑。温婉瞬间警钟大作,冲着白泽露出一个尴尬的笑,急忙侧身小碎步往货架边跑,翻箱倒柜地找麻藤球的库存——补充的货源是10点多那会儿阮蒙过来点货整理的, 打乱了近日来温婉放置货物的规律,上来之前也忘了问,这会儿只能瞎找。 堆放库存的客厅与餐厅是连通的,温婉面向货架背对白泽,有点冒汗——身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但她敢打赌白泽一定在看她!简直如芒在背。 温婉觉得应该不存在什么她上来的太突然,白泽没时间变回去的bug,毕竟如果他变身需要时间又怕被人发现,就不会这么堂而皇之地坐在餐厅吃饭,他应该端着盘子和碗,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默默吃完才对——那种地方不会被人随便闯入。 这么说,白泽不和别人一起吃饭,是不想以狗的模样进食?温婉回想了一下白泽方才捏着筷子夹菜的贵公子样,再想想萨摩耶小布吞狗粮时那副狼吞虎咽的模样……唔,着实有损大神颜面。更何况是在心上人面前呢?哦呵呵~ 所以说……白泽其实是为了找个理由留在阮蒙身边,所以骗他自己失去了化形能力?但是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放下尊严,没办法像猫大神做一只纯粹的猫一样做一只纯粹的萨摩耶,于是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变回人? 那……他是故意让自己撞见的?!but why?!温婉盯着货箱外的注释标签,一脸惊悚。 “在这儿。” 布道者一般磁性温和的嗓音突然在耳后极近的地方传来,巨大的压迫感伴随着映在货箱上的阴影迅速笼罩了温婉。温婉如一只受惊的小鸡,缩着肩膀,僵住不动了。 头顶传来塑料包装的哗啦啦声响,一只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的手攥着四个套着包装袋的麻藤球递到眼前。温婉瞄见货架上挂着的塑料袋,急忙横跨一步闪出白泽的笼罩范围,扯下一个袋子撑开口,低着头恭恭敬敬地递过去。 “要几个?”白泽把先拿的四个扔进去,用中指轻轻推了推那副金丝眼镜。 温婉压根儿不敢抬头看他,感觉这位大神变回人之后的气场和萌萌哒萨摩耶简直云泥之别!目光乱瞟着小声道,“10个?嗯、嗯,10个吧。……谢谢白泽大神。” 白泽居高临下地盯着温婉头顶的头璇,举高手臂从放在高层的箱子里又抓出3个,扔进袋子里,开口道,“阮蒙是我的猎物。” 温婉:!!! 她努力压制着体内奔流不息的狼之血,小鸡啄米似的猛点头,“明白。” 白泽又摸了三个球扔进袋子,“明白?” 温婉一手拎着袋子,一手在嘴边做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小声道,“不该说的,不说。”盯着白泽的双眼眨了眨,又弯着眉眼笑道,“必要的时候,神助攻?” 第20节 白泽满意道,“很聪明。” 温婉欣慰到快要哭泣——这种被组织委以重任的光荣使命感! “小婉?”阮蒙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马上!”温婉急忙应到。“那,大神,我下去了啊。我绝对不会告诉阮蒙的!”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温婉跑下楼回到前台,客人已经选好其他商品,就等着麻藤球了。温婉打开袋子,“您随意挑个喜欢的颜色吧。” 结完账,送走了客人,温婉胳膊肘往桌子上一支,喜滋滋地盯跟她一起坐前台的阮蒙。 阮蒙被看得浑身发毛,脸有点红,心也有点跳。想他也是20岁的大好年纪尚未品尝过爱♂情♀味道就突然嗝屁了,眼前的小姑娘虽然有点神经兮兮,毕竟也是个柳叶弯眉剪瞳似水的美人坯子,说话的声音还带着一丝南方姑娘特有的软糯吴音,像小曲儿一样撩得人心尖发痒。尤其是那一手好厨艺,简直能抓住所有人的胃,何况是吃外卖吃到吐的阮蒙呢。 阮蒙的心思有点活,办公室恋情什么的,也是很美好的撒。若是成了,白日里在一起上班,下班了一起去菜市场买个菜,到了家抱着美厨娘等她给自己做一桌丰盛的晚饭……青春期少年对于美好爱情的憧憬,有时候要比青春期的少女们还要纯情几分——虽然阮蒙的累计寿命已达47岁,可是在某些方面,比如面对龙卷风般突如其来的爱情的时候,他的心理年龄还停留在青涩的20岁。 可惜温婉并不知道此时阮蒙的内心已如龙卷风过境般凌乱不堪,刚刚被白泽当面严肃正经且直白地宣告完对阮蒙的所有权,之前心里还对阮蒙抱有的那一点点旖旎小念头早就灰飞烟灭,现在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好想看白泽大神把阮蒙欺♂负♂哭。 “干吗这么看我?”阮蒙十分局促,完全没了面对顾客时候的精明劲儿,慌慌张张地想找点什么事儿干掩饰一下自己的慌乱。可是桌面被温婉收拾的井井有条,抓不到什么趁手的东西,他就只能低头拉开抽屉装作找东西。 温婉笑嘻嘻地凑过去,心里有鬼的阮蒙急忙又侧身闪了闪,“干、干嘛?” “你说你是直男哦?可是,从常卿和秦总的事儿来看,你并不反感同性哦?”温婉开始谆谆引诱。 阮蒙没想到温婉会提这个话题,挠挠脸蛋儿,“我是直男没错,可我没有直男癌啊,为什么要歧视同性恋?真爱、真爱高于一切!” 温婉简直想握紧双拳高呼“yes”!只要阮蒙不是一根儿筋,那白泽把他掰弯就指日可待~ 阮蒙瞧瞧坐那乐不可支的温婉,浑身抖了一抖——这姑娘果然不太正常。 “咦?白泽大神您吃完啦?”瞧着萨摩耶扭着肥硕的屁屁走回它趴了一上午的窗边,再想想方才见到的那个精英败类,温婉忍了又忍,才没笑出来。 “嗯。”模样虽然蠢萌了点儿,声音还是那么磁性~ “你看着哈,我上楼去把碗筷收拾了。”温婉拍拍阮蒙的肩膀。 结果跑上楼一看,餐桌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布被重新盖上,插花花瓶摆放得恰到好处,整个房间都因为这一张桌子突然变得文艺起来。温婉又跑进厨房,发现用过的碗筷都已经被洗涮干净放回了碗架筷笼,剩菜也都被包了保鲜膜放进了冰箱。 ——这绝壁不是又跑回自己房间不知道是睡觉还是看书去了的温如昔会干的事! 所以是白泽? 会做家务、还做得这么好的男人什么的……温婉简直要热泪盈眶——阮蒙,你赶紧嫁了吧! “咦?这么快就收拾完了?”阮蒙瞧见温婉回来,随口问了一句。 温婉为了替白泽打幌子已经刻意在楼上磨蹭一会儿了。“嗯……熟能生巧嘛。收拾碗筷能花多大功夫。” “大神,渴了喝水哈。要茶我也给您泡。”温婉把用大号瓷碗装的清水摆在萨摩耶面前小声道。 阮蒙探着脖子瞧了瞧,悻悻道,“还是你细心呀。”他是真把白泽当萨摩耶了,反正寄养区有那么多自动饮水器,阮蒙觉得白泽渴了自己会去找水喝,所以这么久了都没当回事儿,何况白泽也没跟他提过。 “哼。”白泽冷冷哼了一声,声音不大,也不知道阮蒙听没听见。“谢了。”他低声对温婉说。 “不谢不谢~是我要谢谢大神您啦。”温婉双膝跪地,双手撑在膝前,笑得狗腿。 白泽:“你做的菜味道很好。我这个白蹭饭的不过是聊表谢意而已。” 温婉又把身子压低一点,声音也压得更低,“白泽大神,像您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阮蒙要是‘嫁’过去,真是一辈子修来的福气~” 被阮蒙给睡了而心意难平的某只:“……” 这话听着,舒爽! 萨摩耶抬头瞧着温婉,自带天使微笑,“今后有什么我能帮得上的,尽管开口。” 阮蒙从接待台后边歪出半个身子伸长脖子瞧着窗边的一人一狗,神神秘秘地叨咕什么呢?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温婉给“嫁”出去了。 第27章 日常part2-3 洛河城市中心,某建筑年龄高达24年的老居民区, 13号楼3单元302室。 虽然小区外观破旧了点, 六层高的小楼里也没有电梯, 水泥台阶的楼道里裸.露着各种十分具有年代感的输气输水管道,但是玄关的门一打开,70平的两居还是相当干净整洁的——尽管装修风格还是上个世纪流行的深色实木风, 多多少少显得房间有些压抑,不够敞亮。 “辛苦啦, 谢谢。”阮蒙接过外卖,客气地送走了外卖小哥。门一关, 回头喊道,“大神,吃饭咯。” 包装袋打开, 菜和饭分开摆好,凳子摆好, 阮蒙学李莲英请慈禧老佛爷上座的模样, 对跳上凳子的萨摩耶恭敬道, “大神, 请用餐。”然后赶紧退出餐厅, 顺手把门带上,自己先回客厅打游戏去了。 谁叫大神有怪癖,不肯跟他一起吃饭呢?阮蒙只能等大神吃完自己再去吃。 清掉所有炮灰,阮蒙搓着手柄操控着索隆跟boss大战正酣,眼看还有1%的血槽就能干趴boss通关之时, 放在玻璃茶几上的手机“嗡——”地一声震起来,吓了一个激灵的阮蒙一招放错,剩了15%左右血槽的自己被boss一个大招给放倒了。 “啊——!”阮蒙不甘心地低低喊了一嗓子,搓了搓头发搓出一个鸟窝,这才一把抓过手机,嘴里叨咕着,“谁呀这么讨厌。” 手机屏上两个大字,杨戬。 “喂?杨大哥?”阮蒙有点意外。 “哦,阮蒙,你今天休假?” “对啊,今天轮到我休假。”阮蒙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搓着手柄,重新开始清炮灰。这关他打了好久,每次都差那么一点。“怎么?带着啸天去店里发现我不在,想我了?” 杨戬:“可不是想你了嘛。不过倒没去店里,是啸天记得你今天休假,想问你他能不能去你那找你打游戏。上次玩儿了一回,一直念念不忘的。” 阮蒙立马来了精神,“好啊好啊!快来。哦,你和啸天吃午饭了没?” 杨戬:“我就先打电话问问。过去大概要两点左右吧。你吃你的,不用管我们。” 阮蒙:“好嘞,等你们啊。” 阮蒙玩儿的是pc版ps游戏《海贼无双》,霓虹国知名漫画《op》改编,制作精良,战斗热血。本来就是一款2player的游戏,所以想要凭一己之力通关,首先得找攻略,其次得操作达标,最后看运气。没人陪他玩,阮蒙就只能自己在这儿死磕。上次啸天来的时候,两兄弟嘁哩喀嚓联手通了好几关,打boss跟切菜似的,搞得阮蒙热血沸腾。结果啸天一走,他又只能回到自己死磕的苦逼日子里。 白泽看着阮蒙看向自己的那比小狗还可怜的眼神,善解人意地举起自己的狗爪子,“你觉得能行?” “试试呗~”阮蒙赶紧给连上手柄,推到白泽的面前,“随便按着玩儿。” 战斗输出值能高点儿就是一点儿,对不对。 感觉自己有了强力战友的阮蒙操作着索隆,什么鬼斩、狮子歌歌、三千世界……搓着手柄各种大招连放,蜂拥而来的海军们像小纸片一样被三刀流卷起的狂风吹上高空,摔下来跌得七零八落,尽职尽责地履行着不堪一击的炮灰属性。 “成功攻占据点a,请玩家于30秒内赶往据点d,与等在千阳号的伙伴们汇合。”屏幕上方弹出提示。 “地图中央的红色阵地汇合啊。”阮蒙盯着自己这边的画面嘱咐白泽。 “您的队友路飞遭遇危机!请尽快前往营救!”阮蒙盯着屏幕上的提示愣了一下,斜眼往白泽那半块屏幕上一看,得,草帽海贼团的战爆表no.1戳在原地被源源不断围堵上来的海军一拳一脚打得就剩个血皮。 阮蒙赶紧操作索隆赶往据点b——两个玩家在进入游戏时,会被分配到地图的不同位置。 在路飞一声充满悔恨的“没有力气了”的语音响起的同时,系统提示出现在屏幕上方——您的同伴路飞身亡,游戏失败。 阮蒙:…… 白泽:“手柄不好使。” 阮蒙急忙认错,“我忘记教你放招的方式了。是这样的,a+b是普攻,a+bb是机关枪,a+bbb是象铳,bb是……” 白泽举起自己的狗爪子,入魂一问,“你觉得我能做到?” “搓呀~手柄这玩意儿不是按的,操作纯靠搓!”阮蒙不肯放弃自己的战友,捉过它的狗爪子按在手柄的ab键上示范给它看,“这样一划,就ab联动了,你可以的!大神!你不是一条普通的狗!你是无所不能的白泽啊大神!” 于是骑虎难下的白泽陪阮蒙玩儿了第二局。 左半边屏幕里传来的都是海军的痛苦呻.吟,右半边屏幕里传来的都是乔巴萌萌的“哎呀”。一声连着一声的“哎呀”,招数名称“刻蹄”喊到一半就因为被人击中而发出一声“哎呀”。 ——白泽不想再选令它颜面扫地的路飞,同为三大战力之一的山治虽然外形很帅,但是又挂了那就是很衰。而目前关卡对应的时间上,弗兰奇和布鲁克还没有出场,乌索普鼻子太长它不喜欢,女性角色白泽又不想选,所以就只剩下了萌到爆炸的乔巴…… 感受到身旁厚重的低气压,阮蒙觉得自己手指头有点发僵。果然不应该强拉一只狗陪自己玩游戏么……他本以为白泽会与众不同。 “路飞,对不起……”乔巴充满歉意的语音响起,右半画面灰掉,阮蒙这边看到提示,“您的同伴乔巴身亡,游戏失败”,接着画面也是一灰。 “你自己玩吧。”白泽冷冷一句。 “哎呀,一定是这个手柄太久不用坏掉了。什么时候我买个新的大神你再试试哈。”阮蒙急忙打圆场。 可是啸天来玩儿的时候,这手柄好使得很呢。 白泽垂着尾巴离开客厅,很明显,并不接受阮蒙的“安慰”。 反正从那以后,阮蒙再也没敢找过白泽陪他打游戏。 如今寂寞如雪的游戏人生再次迎来了他的小太阳,阮蒙简直一蹦三尺高。 餐厅里,吃完饭的白泽抽了张纸巾动作优雅地轻轻拭了拭嘴角,把用过的筷子冲洗干净甩干水放回远处,消灭一切他变回过人的痕迹后,又变回萨摩耶,到客厅招呼到,“去吃饭吧。” “好。”阮蒙眉开眼笑地应到。 萨摩耶仰头看看走过来的阮蒙,“碰上什么开心事了?”以前打游戏不都一脸严肃,简直苦大仇深,今天居然打游戏打得满脸阳光灿烂? “下午杨戬和啸天过来玩儿。” 原来是有了游戏的伴儿。白泽不高兴,杨戬那货不老实在自己地方待着,带着他们家的狗就知道四处乱转! 烦人。 下午两点,杨戬带着哮天准时登门拜访,手里还拎了一大包的零食可乐。 哮天犬“汪”一声直接从杨戬怀里蹦到阮蒙身上,给阮蒙撞一趔趄。阮蒙兴高采烈地抱着哮天犬回到早就摆在大屏前的两个蒲团前,哮天犬一被放下立马就变成了一个看起来还不满18岁的小年轻,摸起手柄就说,“来来来,快开始。” 两个小年轻立马进入组队战斗状态,一点缓冲都没有,简直就像他们已经这样一起玩了一天,不过是中途解了个手刚回来。 杨戬无奈地摇摇头,自来熟地去厨房找了些能充当零食篮的器具和水杯,把零食装好,饮料倒上,都摆在两位小祖宗手边够得着的地方。 “谢谢杨大哥!你真是太gentle了!”阮蒙抽空瞅他一眼,笑道。 “难得哮天能有个玩得来的朋友,我得谢你。”杨戬说。 “杨戬技术太烂了,跟他玩儿生气。”哮天趁机吐槽。 杨戬看哮天喜欢打游戏,分分钟给他买了一套高端设备放家里。哮天犬兴致勃勃地拉着杨戬跟自己一起玩儿,没想到三局下来,杨戬在哮天心中无所不能的光辉形象算是崩成渣了。 其实跟阮蒙多年练出来的神一般的操作相比,哮天也就是个业余选手、小跟班。但就是因为跟过“神一样的人物”,难免就变得口味刁钻。哮天跟阮蒙打副本的时候,那都是阮蒙玩转三刀流在前边开疆拓土、横扫天下,他就操作罗宾跟在后边各种十六轮花、鹰勾爪、百花缭乱……素手翻飞,找一些残兵败将啪啪几耳光过去清空血槽打扫战场,顺便捡一捡阮蒙特意留给他的加成buff。总之那叫一个酸爽。 结果切到杨戬这边呢,哮天这个业余选手被迫变成主力。主力本来就技术不过关,跟班还不给力,玩儿了好几天,一关都打不通。把哮天急得简直想砸了游戏手柄。于是就心心念念地等着什么时候阮蒙休假,能够再被“大神”带着体验游戏里横扫千军的快感。 哮天喜欢看屏幕里的索隆扎着头巾挥舞着三把武.士刀所向披靡的样子,像极了千年之前神魔战场上的杨戬。 “瞧阮蒙那高兴劲儿,想必你也是没派上什么用场。”杨戬跑书房去取笑白泽。 白泽送他一个白眼,“我要是能用狗爪子横扫千军,你现在就应该跪下叫师父。……哦,现在的流行说法是跪下叫爸爸。” “唉,你说我那顶层观景房你不住,跑来住这小民居,还一住住这么久,够可以的啊。” 第21节 “早前的时候荒郊野岭不也住了。” 杨戬俯身凑近他,“可是那时候你不用委屈自己做只狗。” “啧。”白泽不耐烦地换了个姿势趴着,“抓紧处理好你个人问题就得了,管这么宽呢?” “好室友兼好基友嘛,我怎么还不得关心一下你的近况——尤其是刚知道那~么劲爆的消息之后。”杨戬笑得欠揍。 “吼——”白泽冲他呲獠牙。 杨戬急忙摆手,“你别搞这个啊,这在我眼里就是卖萌。哮天整天呲我,我看见就想摸两把。” 白泽:…… 妈的,损友。 “哎,得了,瞧你这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儿。别在这儿憋着了,出去喝两杯?”杨戬站起来拍拍它。 白泽跳下椅子,“你才欲求不满。守了3000年都没下嘴,天上地下最服的就是你。” “扎心了啊老铁。”杨戬带着萨摩耶走到客厅,“阮蒙,我跟白泽出去溜达溜达。” “啊?哦。知道了。”阮蒙往门口方向瞧了一眼,应道。 “晚点儿回来啊。”完全沉浸在游戏世界里的哮天紧紧盯着屏幕,身体随着屏幕中人物的跑动左摇右摆地跟着一起使劲儿。 门一关,转下一层楼,萨摩耶就变成了人。 杨戬跟在白泽身后下楼梯,盯着他的背影笑道,“也不知道你图什么。” 堂堂神兽蜗居在这么一栋老旧的民宅里,说是为了勾搭人吧,一只狗能干什么?说是为了“一雪前耻”吧,直接把人压了睡回来不就得了? 到了停车位,俩人坐进去各自系好安全带,杨戬问,“老地方?” “先去宠物店带个人吧。就咱们俩多没意思。”白泽推推眼镜。 杨戬看他,“去宠物店?带谁?温如昔?不是吧?” “当然是白风从。我既不想听你吐苦水,也没什么好跟你说的。所以不如把战神叫出来,听他讲故事。” 杨戬一脸震惊。他有天眼,当然看得出小白的本体。那是位名副其实的祖宗,杨戬一直敬畏得很。 白泽突然想起来,“哦,那天温婉和阮蒙说起那事儿的时候你不在场。”他把从温婉那听来的白风从在温如昔的危急时刻化成人形出手相助,顺手救下温婉的事儿又简单跟杨戬讲了讲。“怎么样?你觉得温老板会是什么人?” 杨戬沉默地开着车,过了一会儿才说,“不敢猜。” 白泽瞧着窗外,满口鄙视道,“反正都不是神了,有什么敢不敢的。” “你敢,你猜?” 白泽扭头看看他,“我知道,我不告诉你。” 杨戬:妈的,死白泽。 阮蒙休假了,店里就温婉一人肯定招呼不过来,所以温如昔跟抽了骨头似的在前台坐着勉强充当个人工监控摄像头,其他的都是温婉在忙。 风铃一响,温如昔抬头一看,都是熟人,窝椅子里压根儿没动弹。温婉听见动静从寄养区赶过来,瞧见二人愣了愣,露出一个“我懂”的笑容,回寄养区忙去了。但是努力竖起了耳朵听外边的动静。 “温老板。”杨戬笑着打了个招呼。 温如昔放下书,把趴在自己腿上睡觉的大白猫抱起来放上接待台,“找它?” 杨戬和白泽的笑容僵在脸上。 杨戬没带哮天,白泽也没伪装成萨摩耶,况且这俩人平日里跟温如昔也没什么交流——当然,主要是因为抓不着温如昔的影儿。所以当这俩人同时出现,进来之后打了招呼又不说要买什么或者有什么事儿,而是四处乱看,那肯定就是奔着小白来的。 白泽第一次来店里的时候,就很诡异地跟小白默默对视良久,后来亲眼目睹了小白大变活人,温如昔当然知道小白是他们那边的“人”。 [什么事?]大白猫睁着两只湛蓝的大眼睛瞧着两人动用仙音入耳,语气有些不爽。 白泽:[想约战神一起去喝酒。] [不去。]白风从果断拒绝,转身跳下接待台准备回温如昔腿上继续睡觉。 杨戬伸长胳膊一把把小白捞回来,问温如昔,“温老板,借猫一用。” [杨戬。]白风从冷冷唤了一声。 杨戬后背唰就冒了一层冷汗,面上仍旧云淡风轻地笑着等温如昔回应。 温如昔皱皱眉,想问要把小白带哪去。但人家一句“借猫一用”明显是不想告诉他。诸神的事儿也不是他一个凡人能掺和的。于是温如昔耸耸肩,“看它自己。” 杨戬:[战神,赏个面子。] 白风从:…… 白泽:“那我们走了,回头给送回来。” 两人一猫上了杨戬的车。小白从白泽的怀里挣出来,从驾驶位中间的空隙里跃到后座去了。白泽回头,杨戬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小白还是小白,一只纯正的猫汤圆。 白泽:“那个……战神,都是自己人。”没必要继续藏着掖着。 白风从:[我没骗你。确实难以维持人形。] 有法力维持猫形,没法力维持人形?这么低劣的谎话也就只有阮蒙那个白痴才会信。白泽撇撇嘴,转回身体坐正。 “那……我们去哪?”杨戬问。可没听说有能带猫喝酒的酒吧。 白风从:[醉花间。] “醉花间?!”杨戬一愣。 醉花间,洛河城地标建筑双子楼顶层的贵族会所,传闻最低消费两万起,都是挥金如土的主儿才去的地方。 白泽:“战神都开口了,别愣着了,开车。” 杨戬咬咬牙,行吧,能跟传说中的战神一起喝酒,不亏。大不了结账的时候拉着白泽这孙子一起。 半小时后,被恭敬请入雅致包间的二人齐齐盯着端坐在那的白风从,那意思,上神,您还不解释一下? 广袖仙袍、银发如瀑的白风从左手轻拈右侧衣袖,露出小半截形状优美精致的小臂,白若瓷玉的修长手指端起面前那复古雅致的云青骨瓷杯,送到唇边轻品一口,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好酒。” 他瞧瞧齐齐盯着自己的二人,终于开口解释道,“我现在的法力不足以改变自己的发色瞳色,包括衣着。没办法像你们一样伪装成普通人行走世间。” “我现在更关心的是……”白泽纠结了一下怎么描述这个问题,“你不会是至尊vip什么的吧?” 从他和杨戬抱着小白进了门,到在这包房里落座,小白简直就是受到了皇帝般的礼遇!侍者将那云青骨瓷杯恭恭敬敬地摆在当时蹲坐在桌子上的小白面前时,白泽和杨戬的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若是人也就罢了,一只猫?! 白风从看看他二人,了然道,“怎么?你们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萧遥?以后想喝酒就来,叫萧遥请。” 务必要喝穷他! 杨戬瞧瞧白泽,又看向白风从,“还是不懂。” 听白泽说,当年魔尊萧遥重伤了混沌秘境的守护神白风从,怎么事隔几千年,这两人好像成了好基友? “萧遥当年重伤于我,难道不应该做些补偿?喝他几杯酒已经很便宜他了。”白风从端着酒杯凑在鼻尖嗅了嗅酒香,言语间仿佛并没有把被人重伤的事情太过放在心上。 杨戬:“我们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些侍者会对一只猫这么恭敬?”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我的猫。”人未至声先至。环形沙发椅与白风从正对的空位上虚影一晃,出现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 一桌人,一个身着广袖仙袍,两个身着休闲便装,剩下一个西装革履,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瞧怎么诡异。 白泽和杨戬都是第一次见萧遥。本来想打个招呼,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尤其是杨戬,四人之中,他年岁最小。其他三人那都是从传说中活到现在的人物。传说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待着,还是默默地当个听众好了。 “这家伙被我打伤之后不能随心所欲地变化,变成个猫待我这儿蹭吃蹭喝了一百多年。平日里跟着我进进出出,我这醉花间的员工都知道他们老板养了一只小、白、猫~”萧遥冲着白风从十分挑衅地“喵~”了一声,接着说,“本尊抬举他,跟店里的人说,见猫如见我。不然谁没事供着一只猫呢?” 白风从无所谓地笑笑,“抬举?难道不是心里有愧?” 萧遥不接茬,摸出手机给经理徐青打电话,点了一堆酒和小食让送到包间。 白风从:“你就这么凭空出现在这,待会一开门别吓着人家服务生。” 萧遥:“会吓着人的是你。” 酒菜很快送到,经理徐青亲自送来的。对于分明没人瞧见老板过来,但老板就是凭空出现在了包间里,以及老板带着猫喝酒这种事情,徐青显然见怪不怪了。 之前已经和白泽、杨戬简短地进行了自我介绍,徐青离开后,早已脱去西装外套,只穿着一件浅蓝色细纹衬衫的萧遥对着十指,手肘撑在桌面上,瞧着“神界三巨头”笑道,“介意我这个大魔头加入你们吗?” 衣服都脱了,还是庄家。这些都忽略不计,就冲他能伤到战神,谁敢说“不”呢? “当然不。”白泽给萧遥倒酒。扒谁不是扒呢?反正都是有故事的人。 杨戬:我是为什么要拉白泽出来喝酒的来着? 第28章 日常part2-4 一群男人在一起会聊什么?各自的情史?开玩笑,那是女人才会热衷的八卦。 更何况, 男人喝酒, 重在装逼, 而在座的四个人都可谓在情场上输得一塌糊涂,想要撬开他们的口让他们爆料自己的情史? 呵呵。 不如从自我介绍开始。 虽然白风从和萧遥看起来很熟,杨戬和白泽看起来很熟, 可是四人之间并不熟——最起码还没有熟到可以坐在一起喝酒、畅所欲言的地步。 所谓的自我介绍当然不是“我叫什么”、“我来自哪”、“年岁几何”,毕竟都是名讳响彻六界的神魔, 这点基本资料谁都一清二楚。重点介绍内容是,他们是如何混迹在人间以致于凑成了今天这桌孽缘。 原来早在几十年前, 杨戬带着哮天犬“流浪”至此,初来贵宝地人生地不熟,正扒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寻摸着找份什么工作来养家糊口的时候, 在大街上偶遇了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教授、白泽。 往前倒数几十年,大学教授的那个身份还得了?万人敬仰就不说了, 重点是国家分房!在遍地平房四合院的时候, 人家白泽就住进了国家分配的两室一厅的五层小洋楼——当然, 现在那楼都快沦为遗址了, 不过在当年, 简直是堪比别墅级的存在! 杨戬呢,既不是观音也不是财神,基本上没什么人供奉,连点香火钱都捞不着。无业游民当得久了,牵着条狗往衣冠楚楚的白泽面前一站, 简直就像个落魄的乞丐。 白泽心疼可怜的哮天犬跟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主子,心一软,就把一人一狗领家去了。于是杨戬就带着哮天犬开始了欢快的蹭吃蹭喝蹭住的日子。 但正所谓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不老不死的白泽显然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工作居住,正巧赶上了改革开放,许多文人纷纷弃笔从商,白泽也就辞掉了大学教授的工作,有样学样地搞了点儿投资,结果陪了个底儿掉。在杨戬的怂恿下,白泽卖了房产还了债,剩下的钱都交给有“神秘用途”的杨戬了——无所谓嘛,他们这群神仙又不是不吃饭就会饿死,往前数千八百年,什么水潭洞窟没住过,贪恋人间的美食舒卧,过阵子改头换面重新去搞个大学教授当当就好了嘛。 正巧当时同时发生的一件事令白泽十分心塞(没错,就是那件事♂),于是白泽表示,世界那么大,他要去看看,遂果断抛弃杨戬啸天,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 等他再回到洛河城的时候,杨戬就已经住进市中心的那幢高级公寓的顶层观景房了。一问得知,这孙子用他留下的那点儿钱炒股赚大发了。 于是早年被杨戬蹭吃蹭喝蹭住的白泽开始心安理得地在杨戬的高级公寓里蹭吃蹭喝蹭住。 再后来有一天,新任无业游民白泽在街上闲溜时感受到了宠物店里散发出来的祥瑞之气——算是正式拉开了今天的这桌孽缘的序幕。 一台戏一边搭起来了,另一边呢? “我和他?哼,没什么好说。”萧遥冷哼一声。 第22节 白风从淡定端起酒杯,“确实没什么好说,不如喝酒。” 尽管心肝脾肺肾被八卦之火熊熊灼烧,但杨戬和白泽,一个小字辈,一个战五渣,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换话题。 “哦,第一次见的时候,你说我救过你?”白风从放下酒杯看白泽。 白泽瞧了眼萧遥,笑道,“可不是么,就从魔尊大人手下救的。” 萧遥闻言仔细瞧了瞧白泽,显然是什么都没想起来,“我们什么时候有过过节?” “过节没有。要说您伤到战神都算是‘误伤’,那我这只能算是‘波及’了。”白泽酸溜溜道。 萧遥盯着白泽眯了眯眼睛做思忆状,片刻后,他站起身给白泽添了点儿酒,又给自己倒满,举起酒杯道,“不管如何,萧某先自罚一杯聊以赔罪。”一仰头干掉,萧遥又笑道,“总之今天闲来无事,几千年前的恩怨不妨当做谈资随便聊聊。待萧某想起来了,再重新向你赔不是。” 白泽回了一杯酒,颇有些“往事如烟”的意味般地叹了口气,“就是五千多年前您硬闯混沌秘境的时候,杀红了眼,眼看就要将我斩于剑下,恰好战神出现,出手阻止了您,才让我保住这条小命。……我当时扮演的就是一个炮灰角色,幸运值比较高而已。” 五千多年前萧遥硬闯混沌秘境的时候。 那时候萧遥杀的生太多,白风从要守的东西太泛,区区一只白泽算什么?他们两人真的谁都不会在意。会在意的,只有从生死线上跨过的白泽自己。 萧遥咂咂嘴,又给自己倒满酒,再次起身对白泽道,“那真是我这辈子最混账的时候。自罚一杯以谢罪。” 白泽急忙起身回敬了一杯,笑道,“几千年前的事情了,说好聊以作谈资而已。” 可是萧遥没停,连干两杯之后,又给自己倒满,这回转向了白风从,顿了顿,唤到,“老白。”萧遥张张嘴,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最后只是说了一句,“我干了。” 白风从坐那没动,只是端起酒杯遥遥相敬,然后一口干了。 被晾在一边儿的杨戬实在忍不住,开口道,“我说上神、魔尊,你们俩有什么恩怨纠葛,给讲讲行么?” 如此含情脉脉、欲言又止很容易叫人想偏的好么!要是温婉也在这,已经高呼“按头小分队参上”了好么! 白风从将手腕搭在桌沿,修长的白玉手指轻轻转着手中的云青骨瓷杯,沉默了片刻,抬眼瞧瞧对面的萧遥,笑道,“魔尊堕魔,是为了一个女人,你们都知道吧?” 萧遥坐对面自斟自饮,一脸的你爱说就说,反正说不对了老子一杯酒泼你脸上。 杨戬斟酌着词句小心翼翼道,“嗯,有些耳闻……”都是从号称“无所不知”的白泽那丫那听来的,“相传魔尊有一位感情甚笃的道侣,结果由仙化神之时,魔尊顺利渡过天劫飞升为神,魔尊的道侣却……” “形神俱灭。”杨戬没敢说出来的四个字,被萧遥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吐出来。 原本就不算十分愉快的氛围突然变得很压抑。 杨戬十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出来,说到“有所耳闻”不就好了。 没人敢开口,白风从转着酒杯自顾自地接话道,“当时六界传闻,在上古魔神长眠的秘境中有一秘宝——轮回镜,可以回溯时光、逆天改命、起死回生。” “这则传闻至今尚存。”杨戬说,“天道不可逆,这是众神皆知的事实。我一直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流言蜚语。” 白风从:“因为是真的。” 杨戬:!!! 萧遥:“上古魔神沉寂,天道初成。轮回镜即为天道的实体。它毫无规律地游荡在各大秘境中,最初是被一个探索秘境的魔修发现。可是还没有等他利用轮回镜做什么,轮回镜便消失了。后来又有许多探索秘境的六界生灵在不同的秘境中发现过轮回镜,于是众生推断,轮回镜是在各大秘境间游荡徘徊的。” 萧遥:“其实没有人真的利用轮回镜逆天改命过。因为轮回镜出现的随机性,能撞见本身就是个小概率事件。虽然有很多人声称见过轮回镜,但事实上,能闯入秘境的人就极少,不可能有那么多人有那么好的运气就撞见了轮回镜。只不过,在关于轮回镜的众多传言中,有一则是口径十分一致的——轮回镜能够预见自己的……死亡。” “仅此一条,就足以令六界众生蜂拥而至,打破各大秘境的沉寂。”白风从动动四指,有节奏地敲打了一下桌面,抬眼扫视了一圈,“你们都应该知道秘境是什么地方。” 白泽和杨戬点头。 上古时期,神魔天成,一个个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真霸主,打起架来那是真真正正的风啸雨嚎、飞沙走石、日月无光。旷日持久的神魔大战使得三界凋零、生灵涂炭。天神一族生而悲天悯人,自认没有实力彻底将狂魔一族从世间抹去,所以选择了同归于尽——以天神自身为符咒,将狂魔永久封印。一处秘境,便是一处神魔的长眠冢。上古神魔沉寂,天道初成,轮回不息,方才衍生六界生灵。 白风从冷笑一下,“可能是六界众生安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丝毫不考虑若是破了天神结界解放了上古狂魔,后果如何。”他说完,抬眼瞧向对面的萧遥。 萧遥无奈地笑着摇摇头,“我只求一人往生,天地寂灭与我何干?” 白风从扬扬下颌,示意白泽杨戬二人,“几千年都是这么一句话。死不悔改。” “当时有很多人探索秘境吧,为什么……?”杨戬瞧瞧二人,眼睛在问,为什么偏偏好像萧遥是那个千古罪人一样? 第29章 日常part2-5 “因为他运气好, 碰上了。”白风从说。 杨戬一愣,“碰上……什么?轮回镜?!然后呢?” 然后白风从明显不想再说,于是萧遥接过话头,“他(白风从)是守卫,我是入侵者, 就打咯。打到最后……”萧遥耸耸肩, “反正结果就是, 害老白失去了心爱之人。” 杨戬瞧瞧一桌人, 忍了忍,还是没按捺住八卦之魂, 双目放光贼兮兮地问到, “心爱之人?谁啊?” “玄恒。”萧遥盯着白风从慢慢吐出这两个字。 杨戬蹙眉努力搜索了一下他所知道的诸神名单, 确认没有这么一号人,遂问到, “玄恒……是哪位上神?” 萧遥耸耸肩, 喝了一口酒, “我只知道, 是他主子。” 杨戬顺着萧遥的目光看向白风从, 白风从兀自饮酒不说话。于是, 杨戬又看向白泽。 白泽耸耸肩说, “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战神守护的混沌秘境里边封印着上古凶兽混沌。”他看向白风从小心翼翼地推测道,“如果说一处秘境便是一处神魔的魂冢,想来长眠在这混沌秘境之中的便是这位……玄恒上神?” “反正从结果来看, 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如果当时不是我闯入秘境,恐怕这万八千年过去,你也只能是徒劳守着他的魂冢,又如何能像现在这般与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一起呢?”萧遥瞧着白风从挑眉笑道,“这么说起来,似乎应该是你敬我一杯酒。” 白风从闻言,伸长胳膊拎过酒瓶自行斟满一杯酒,面无表情地举起来对萧遥说,“恭喜你捡回一条命。” 萧遥无奈地哼笑了一下,也随意地举举酒杯,回敬了一下。 白泽抢过酒瓶给白风从和萧遥各自斟满酒,趁热打铁地追问白风从,“这么说温老板……就是玄恒上神?” 白风从喝了口酒,不答反问,“说起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你要伪装成一只萨摩耶赖在阮蒙身边?” 白泽:喂喂!你这话题转的也太生硬了吧?不要直接把球踢给我啊! 白风从那边是怎么回事,萧遥早就知道得差不多了。倒是这个爆料听起来很有意思。于是他问道,“软萌?” 杨戬对于白泽和阮蒙的事情,一直持吃瓜态度。这前因后果、个中蹊跷,他自己问不出来,但靠着白风从和萧遥的咔位,总可以问出来吧?于是杨戬迫不及待地爆料道,“阮蒙是‘爱宠一生’、哦,就战神所在的那家宠物店里的店员。” “喂……”白泽出言制止。 可是萧遥立刻给白泽倒了一杯酒推给他让他喝掉,笑道,“来,难得把酒言欢、同聚一堂,讲一下彼此的故事,也有助于增进感情嘛。” 白泽把酒喝了没好气地踢皮球,“何不先讲一下魔尊与道侣之间的传奇佳话?” 萧遥叹了口气,浅笑道,“斯人已逝不可追。” 逼着人家讲逝者的事情确实不太好,白泽方才也是一时情急口无遮拦,被萧遥这么回了一句,只能默不作声了。 气氛又有些诡异的压抑。杨戬赶紧活跃氛围道,“白泽和阮蒙的事情我知道,我给你们讲。” 白泽坐在那儿兀自饮酒,心里只有两个字,妈的。 按照他的如意算盘,本来应该是他和杨戬两个人把白风从拉出来喝酒,然后八卦一下白风从和温如昔的故事。口舌对比二比一,哪怕白风从再怎么守口如瓶,总该能套出一点儿有趣的故事。 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萧遥在这搅局。白风从也是皮球踢得好,而已经对白风从和温如昔的故事不感兴趣的萧遥立马接茬,顺势将战火引到白泽身上。场上敌我势力对比突变,杨戬这孙子还瞬间倒戈叛变、出卖友军,打算利用白泽的情史套取两位神魔的欢心!如今口舌之比三比一,白泽还能干什么?只能像一个粽子一样等着被扒。 杨戬嚼了两粒花生,开始慢条斯理地娓娓道来—— 白泽当大学教授的时候,那真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多少男女同学纷纷拜倒在白泽的西装裤下,每堂课的上座率都是爆满——虽然是超级无聊的古代史课程。 在白泽众多的爱慕者中,一个男生从大二开始,不顾师生之恋的禁忌,对白泽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甚至为了白泽,从发展前景一片大好的土木工程系转到了历史系,就为了多听他几节课,多见他几次面。 因为大学的任课教师并不会从大一一直教到大四,基本上每学年都会换一个,所以每学年结束、也就是暑假的时候,该届学生会以班级或者年级为单位,邀请这一学年的任课教师一起出去游玩,也算是一场简单的师生饯别会。 “就是在那一次的饯别会上,那名穷追猛打的男生如愿得到了咱们白泽大神的宠幸。”杨戬说完这句话还特意向白泽投了个媚眼儿,意思是,你看,我帮你兜着了吧,可没说漏。 白泽:我谢你全家。 萧遥扬长尾音,发出一声意味深长的“哦~?” “求细节。”他说。 白泽:有点魔尊该有的高冷炫酷的样子好吗?怎么如此八卦! 白泽喝酒吃菜,不想开口。于是萧遥看杨戬。 杨戬说,“可惜更多的细节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春宵一度后,这个男生突然消失了,白泽气的够呛,以至于每天在家里都不给我和啸天好脸色看。” 白泽抬腿在桌子底下踹了杨戬一脚,杨戬不动如山、面不改色,继续爆料,“又过了一个月左右,白泽终于得到消息,原来那个男生不是撩完就跑,而是暑期的时候出了意外死了。正巧那时候白泽做生意又赔了嘛——嗯,其实我觉得以白泽的智商,他做生意会赔,肯定是被‘其他’的事情影响了。当时白泽跟我说,他赔了钱心里不爽,要出去走走。所以就抛下我和啸天一个人去旅行了。”杨戬顿了顿,不甘心地继续加料,“说是旅行,谁知道他是干嘛去呢?说不定是为了找那个男生的转世。” “啧。”白泽抬起头没好气的瞪了杨戬一眼。 杨戬笑笑,继续道,“该说是造化弄人还是天公作美呢?没想到那小男生竟然还在洛河城,只不过……变成了一只阿拉斯加。” 白风从笑道,“原来如此。既然你肯用神兽之血将他拉离六道轮回,想必是真爱了。” ——白泽和阮蒙重逢的那一天,白风从就在现场,所以他知道是怎么回事。 萧遥也起哄道,“哦~?原来传闻中清冷孤高的神兽白泽竟然也是个痴情种子。方才听闻老白早年救了你,我还以为这几千年来从未听闻白泽的情史,是因为……”萧遥没把话说完,而是用眼神在白风从和白泽之间暧昧地瞟了两眼,那意思明显就是,我还以为是被救者爱上了当年救过他的那个英雄。“却未曾想能够撼动白泽心绪的,竟然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凡人。” 白风从想了想,突然觉得有些奇怪。他问白泽,“如果只是距今20几年前的事情,那不就是阮蒙还活着的时候?阮蒙是记得生前的事情的,可是……看起来,他好像并不记得你?” 白泽干了一杯酒,淡淡一笑,无所谓道,“因为他不想记得我啊,所以死了就忘了个干净。” 白风从闻言笑笑,没说话。有的人就是喜欢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来掩藏掩饰心底的失落和愤懑。 杨戬:“已经转世的人会忘记前世记忆,这不奇怪。但是阮蒙没转世啊,只是亡灵附在了一条狗身上。这种情况下,只缺失了部分记忆,还偏偏是关于你的,就很奇怪。不会是中途遭遇过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白泽抬眼白了他一眼,“所以说,他就是要忘了我。仅此而已。还中途遇到什么,你小说看多了吧。” 杨戬心想,不能吧?他上了白泽还要忘了白泽?就白泽这种牙眦必报的性格……嗯,默默地为阮蒙点蜡。 萧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抬手制止众人的对话,“怎么回事儿?我越听越糊涂了。我原本以为是阮蒙转世变成了一条狗,所以白泽也变成一条狗,借此陪伴在他身边。但现在听你们的对话好像不是这样的。” 白泽一头黑线,杨戬已经忍不住拍桌狂笑,连高冷如斯的白风从,也忍不住笑出声。 萧遥:我真的一直在想——哇哦,两条狗的爱情故事……果然神兽的三观和人类还是有区别的。认真脸。 杨戬强忍着笑重新给萧遥解释了一下前因后果,至于白泽在宠物店里偶遇被宋奶奶牵着的、还是阿拉斯加犬模样的阮蒙,并使他重新转生为人的细节则由目睹了整个过程的白风从补充说明。 终于搞清了事情来龙去脉的萧遥也忍不住狂笑,又对白泽敬了两杯酒聊以赔罪。 不得不说,酒是一个好东西。原本还对自己的事情藏着掖着的白泽,在几杯酒下肚之后,也就打开了话匣子。 “不是那样的。”他说。 阮蒙不是没有转世,他就是转世成了一条狗。他和温婉爸爸的情况不一样。温婉爸爸确实是死后亡灵未去,附着在了一条幼犬身上,直到他找到了女儿,用尽最后的力气救了女儿,亡灵在阳世无以为继,才恋恋不舍地去了。这种情况下,温婉爸爸的亡灵离开后,狗还可以活着。但白泽让阮蒙转生成人,其实就是把那条阿拉斯加犬变成了人。 “他说他最开始的时候确实什么都不知道。神智就是像一条普通的狗一样,只知道吃、睡、玩儿,是懵懂的、混沌的。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和别的狗不一样,所以不太合群。但是那一天宋奶奶到店里面挑狗的时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苏醒了在世为人时候的记忆,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也许是看她那时尚且容颜未老,却头发花白……想来是因为自己这个英年早逝的儿子,不知道在多少夜里偷偷抹过泪、白了发吧。” 萧遥有些揶揄的笑道,“所以呢?这还是不能解释,为什么你要变成一只狗的模样,潜伏在他身边?嗯,这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杨戬咯嘣咯嘣咬了几粒花生米,看着白泽笑得特别欠揍。眼神儿里都是:你放心,我不会把你被阮蒙上了、心里憋气,所以想把人睡回来的事情说出来的。 白泽看懂了,又给自己灌了一杯酒,把酒杯压在桌面上,骨瓷与玻璃相碰,发出“啪”的一声。他说,“不是那样的。” 第23节 三人看他。 白泽垂眼哼笑了一声,哪有什么真爱,不过是个无聊的赌约。 对,就是那样一个无聊的赌约,阮蒙认真了,白泽生气了。 白泽要报复回去,阮蒙还是认真了。 于是,一切就脱离了原本的轨道,变得不可控制。 萧遥有意要套出来这个八卦,于是看白泽把酒干了,立刻又勤快地帮他将酒添满,“喂喂,话说一半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我这里有酒,正需要你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  跪谢下列小仙女们!好幸福qaq . 叩谢: 叩谢: 叩谢: . 谢主隆恩~!笔芯! 第30章 story 3-1 我叫阮蒙, 一个生长在相对保守年代的年轻人。 越压抑越躁动。年代如此,感情亦是如此。 也许最初并不是喜欢,也许最初只是单纯的憧憬。 只是有许多许多的巧合,许多许多人不经意间的推波助澜,让我走上了这条歧路。 呵, 不, 不是的。是我自己。是我的心之所向。 我就是喜欢他。 *********************** 真心话大冒险进行时。 问:谈过几次恋爱? 答:零。 问:你的理想型? 答:胸大腿细屁股翘, 声软腰软性子软。 问:那儿, 多长? 答:16……?没拿尺子量过。 “卧槽!这游戏没法玩儿了!!”徐铭摔了卡牌抱头高呼。 大一开学一个月,终于熬过了艰苦卓绝的军训。当晚, 1024寝室的六个人跑到学校附近的小店, 揪住夏天的尾巴, 喝酒撸串玩儿真心话大冒险,在正式开课前尽情放飞自我。 六个人玩儿, 却有一个人淌了将近70%的雷——总是输, 总是被问。 然而其余五个人并不开心!因为那种你们随便问老子活得顶天立地心中无愧你们问什么我答什么的英雄气概让其余五个人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这位“英雄”, 就是阮蒙。 连“那儿多长”这种私密问题都能一脸正气地对答如流, 也是叫人服气。更叫人服气的是阮蒙振振有辞的解释, “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澡堂洗澡的时候看多少次了。” 于是几圈之后又双叒叕轮到阮蒙“中奖”的时候, 问无可问、忍无可忍的众人强迫阮蒙选择大冒险。 阮蒙:“我要选真心话!” 陶然:“你选个屁, 没得选, 赶紧大冒险!” “大冒险!大冒险!大冒险!”众人拿筷子敲桌沿儿起哄。 阮蒙无奈耸肩,“干嘛?” 张建军瞧瞧店里的人,一水儿跟他们一样军训完出来放风的新生。“去找个姑娘, 大喊一声‘我爱你’。” 其他人起哄,“对对对!” “不行不行。人家身边都有男生,说不定是男朋友呢?就阮蒙这奶油样儿,别真把人家姑娘勾了,回头被人给揍了。”陈凯嘻嘻哈哈地否定,“开玩笑开玩笑。主要是咱们在这玩儿半天了,我刚才就去表白一个了,人家现在都知道咱们在这玩儿真心话大冒险呢,没惊喜。” “这样,从现在起,下一个进店的。”李嘉冲阮蒙一扬下巴,“上!” ——他们这一桌是门口把边儿第一桌。几个人喝酒撸串,眼巴巴地盯着门口,可陆陆续续进来的都是男生。 李嘉嘎巴嘎巴嘴,索然无味道,“怎么进来的都是男生啊。” 徐铭说:“也是,女生进来的几率不大。要不这样吧,下一个进来的,甭管男的女的,你就上去说。” 阮蒙咬掉签子上的最后一块儿肉点头道,“行。” 吃吃喝喝,五分钟之后。 再没人进店。 阮蒙笑道,“天助我也。你们看老天就是不想惩罚我。” 张建军喝了口啤酒,张罗重新摆局,“来来,继续。阮蒙这笔帐先欠着。” 结果刚要开局,门口就进来了一个人。 “去去去。”坐在阮蒙身边的陶然推他。 阮蒙放下咬到一半的羊肉串,抓过餐巾纸抹了一下嘴,大步走上去—— “哟,来啦?”柜台后的老板笑道。 “嗯,今天还是……”来人话说到一半。 “我爱你!” 好大一声。 高声谈笑的,划拳喝酒的,原本喧嚣的小店瞬间静寂无声,几十双眼睛齐齐盯向门口附近的柜台。 徐铭:“卧槽,谁借他的胆儿?” 陈凯:“一个字,服。” 柜台后的老板默默地张大嘴,愣怔地盯着这个突然窜过来的少年——那双浑圆黝黑的眼中,神情实在太过认真,叫人不得不怀疑……这是一次极其正式的告白。 但问题是……老板慢慢扭转僵硬的脖子,将目光锁定在柜台边的男人身上——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告白?! 同性恋是这个年代的洪水猛兽啊!小伙子,你这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前途要不要啦? 白泽静默地上下打量了眼前的小伙子一眼,静默地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镜片在日光灯的照射下反射过一片耀眼的白光,待到白光散去,露出的是一双平静无波的细长吊凤眼。 这种眼睛的形状本身就十分具有压迫性的气势,再加上白泽古井无波的反应,饶是阮蒙觉得无非就是个游戏,稍后解释一下就好了,此时也有点怵。 “我靠我靠,好像惹上了事儿了啊。”张建军小声说,“要不要救场啊?” “不去不去,救屁场。”陶然说。他这位置只能瞧见阮蒙挺直的背影,联想之前阮蒙大无畏的气势,此时活生生就该是一出好戏。他们不就是要看戏么,上去瞎搅和什么。 何况俩男的,谁能当真怎么的。傻? “那个……我们在玩儿一个游戏,说跟进门的人说……” 不等阮蒙支支吾吾地解释完,白泽转回头跟老板说,“还是老样子,40羊瘦肉、40熟筋,打包带走。” 老板反应过来,“哦哦,还是不要辣椒对吧?” 白泽点点头,“对。” “如果吓到您了……抱歉。”阮蒙偏偏头,打量着白泽的侧脸,低声道。 店里的人之前已经被陈凯向一个女生的告白惊吓过一次,此时看看情况也都明白了无非就是门口那桌闹腾的人又在作,遂又慢慢吵闹起来。 白泽扭头看了阮蒙一眼,“嗯,我知道了。没事儿。” “不好意思啊。”阮蒙稍稍点一下头,瞧白泽也怎么搭理自己,耸耸肩回自己那桌去了。 “上去就那么大声,吓死爷爷了。”李嘉赶紧给阮蒙递串倒酒,对他的“英雄气概”佩服得五体投地。 阮蒙端起杯子呷了一口,颇为鄙视地瞧自己的室友们,“我要是不大声,你们能饶了我?” 陈凯之前去告白的时候,就小声说了一次,结果回来之后一桌人不让他坐,非得怂恿他搞把大的,要“艳惊四座”才行。所以阮蒙知道,他不一把拿下,就得重蹈陈凯的覆辙。反反复复跟进来的新客人告白?怕是不等被告白的人动手,老板就要动手了。招来这么一桌闹事精,还做不做生意了? 一桌人继续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感慨自己熬过了痛苦不堪的高中三年,走过了千军万马挤破头的独木桥,挺过了堪比地狱的新生军训,终于迎来了人生的自由顶峰——糜烂的大学生活! 阮蒙没把这事儿放心上。虽然期间好几次抬眼打量过那个靠在柜台边等着打包的斯文男人。 “也不知道这四年过去,咱们都能混成个什么样啊?”酒过三巡,尚在青春期的少年们忍不住开始伤春悲秋,担忧起自己的未来。 “点儿背啊,恨自己没能早生几年,赶不上国家分配工作了。没听那大四学长说,真有毕业找不着工作的。” “妈的,突然不知道自己高中三年是为了啥……不如去当兵了。”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了一会儿,陶然撞撞阮蒙,“你怎么不说话?有什么想法没啊?” 阮蒙双手搓着酒杯,扁着嘴思考了一下,“好好上课呗,反正还四年呢。再说咱们专业不错,将来应该能混得挺好的。” 五条打浮漂的“濒死之鱼”瞧见个逆流而上的,纷纷来了兴致,“软妹子,说说你将来想干啥呗?给个参考。” 他们这一寝室的人,阮蒙生日最小,皮肤最白,长相最好,脸还显嫩,虽然性格直来直去的很爷们儿,却仍被奉上了“阮妹子”的“美称”。后来直接进化为“软妹子”。 阮蒙皱皱眉,“其实我也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呗。都走到这了,只要不犯什么大错,未来差不了的。……其实我特别羡慕那些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不过高中的时候不愿意死记硬背那些政史地,就选了理科,报志愿的时候也就……”他耸耸肩,“听说大学不是有很多公选课嘛。我打算有空都去听听。” 其他人纷纷竖大拇指。坐对面的徐铭伸长胳膊越过桌子拍拍阮蒙肩膀,“老弟,哥正式任命你为咱们寝室的学业领头羊。” 张建军说,“哎?那这么说,我觉得刚才那个就是你憧憬的类型吧?腹有诗书气自华。……就、就那个被你告白的。看着比咱们也没大几岁的样子,但是人家那个气质,啧啧啧。” 陶然:“书生……也不是……” 李嘉:“精英。” 陶然:“对!对对对!精英!唉,也不知道自己大学四年混完了,能不能混出个人模狗样。” 阮蒙叼着羊肉串笑笑没说话。只是突然想起了那双细长的吊凤眼。 *** 第24节 放纵的一晚过去,大学生活就在一片兵荒马乱中徐徐拉开了序幕。 有人依旧埋头苦学,有人一头扎进情海,有人早早放浪形骸。大学生活在每个人的身上折射出了截然不同的色彩和形态。 阮蒙遵循自己的心之所向,不光在学分限制内选了几门自己喜欢的公选课,还找文学院的同学要了课程表,打算蹭课。 可是一堂近代文学史听下来,阮蒙觉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图书馆看书。他收拾收拾课本,不准备再继续听接下来的古代史课程。 “啊~终于等到白教授的课了!!!好期待!!!” “白教授简直就是我们的救世主!!!” “好希望所有的讲师都是白教授这种水平哎。” “对啊,学识渊博得……简直不敢让人相信他只比我们大几岁,好羞愤~” “最重要的是——” “帅掉渣!!!!!” 20分钟的间休,整个大教室里沸沸扬扬地到处都是对“白教授”的赞誉。而且有好多同学夹着书本纷纷赶来听课,分分钟将原本稀稀落落的大教室塞得满满当当。后来的学生没有座位,就往空地一站。 离上课还有一分钟,大教室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人声鼎沸。坐在第四排的阮蒙一脸懵逼地想,追四大天王的排场也就这样了吧? 上课铃响了。白衬衫配西装马甲,深色西装长裤完美地显衬着修长笔直的双腿,白泽就那样两手空空、一手插在裤兜里,斯文又霸气地踱进了200人坐席的大教室。 是他?!阮蒙很意外。要知道,在那个一本正经的年代,白泽那一头亚麻色泡面式齐肩发的造型就是标准的“杀马特”,按常理来说,不太可能在大学校园里担任为人师表的重职。所以阮蒙从没想过这个人会是自己大学里的老师。 还是教授?!这么年轻?! 偌大的教室里满满当当塞了300来号人,原本的人声鼎沸在白泽身影出现的一瞬间立马鸦雀无声,接踵而至的便是潮水般的掌声。 阮蒙:……邪教现场。 邪教教主白泽登上讲台,一边安之若素地享受着万众朝圣,一边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袖口,一层层卷起来,露出线条流畅肌理精致的小臂,而后顺势扶了一下眼镜,双臂撑在讲台上,凑近扩音麦。 不需要发声,教室里迅速安静下来。 阮蒙:……邪教现场,鉴定无误。 “虽然知道你们有些同学来听课的目的不纯,但我还是得谢谢你们的捧场。听说你们有些人还特意买了教材,其实不用,因为我从来不会照本宣科。至于选了这个课的同学也不要有心理负担,咱们课堂上随便讲讲,考试前我会按照教材给你们画好重点,保证轻松通过。” 掌声如潮。 “按照惯例,来,哪位同学站起来说一个你感兴趣的历史人物或者历史事件,我们以此为切入点,随便讲讲。” “岳飞!” “玄武门之变!” “武则天!” “汉武大帝!” 有人举手等着被点名,但更多的人则是直接大声喊了出来,一时间乱糟糟一片。 白泽皱眉辨析了片刻,俯身凑近扩音麦,“安静。来,那位同学,你来说一个。” 阮蒙一愣。可是他身后第六排的一个女同学已经兴高采烈地站起来,大声喊道,“隋炀帝!杨广!” 白泽点点头,“嗯,隋炀帝,确实很有讲头。差一点就成为‘千古一帝’的‘暴君’。那我们今天就从隋炀帝说开来。” 阮蒙有点泄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原本觉得讲台上的那个人一眼就从千万人中看见了自己,却原来只是自己的自作多情。 “其实我们很容易走进一个误区,就是用现代社会、这个时代的既存现状、观念等等,去评价历史人物。这就很容易产生误判,甚至是‘冤假错案’。当然,我说这个不是要为隋炀帝翻案,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不要片面而武断地去判定一个历史人物做的事情不可理喻,而是要回溯到当时的历史情境中,结合当时的情况和人们的观念去分析,你就会发现,他们那些在现代人看来不可理喻的做法,在当时都是合情合理的,甚至是最优方案。” 阮蒙的眼睛亮了亮。毕竟还只是个18岁的少年,骨子里多多少少还流动着青春期躁动叛逆的血液,那些盖棺定论的历史,与其听一个老头磨磨叨叨地照本宣科,不如自己翻书一目十行来得快。反倒是这种新鲜而叛逆的言论,很难在书上看到——那个时代的思想管制终究还是严肃了一些。 “我不会教唆你们去颠覆书本知识,但我觉得既然你们即将离开校园的温床踏入成人的社会,总该有些分辨事实的自我判断力。所以我会将历史当时的社会背景,尽可能全面而翔实地介绍给你们,希望你们能够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曾经那个活生生的人物,有一个尽可能全面的认知,尽可能公正的评价。而不是用‘暴君’这样单一的词汇去描述他的一生。” 其实最开始,阮蒙多多少少有些不屑——毕竟蜂拥而至的学生中,有90%左右都是女同学,一个个全都面色泛春,恋慕之情溢于言表。所以阮蒙怀疑,所谓的“魅力”大约只是颜值的魅力。 但是一堂课听下来,阮蒙已经完全拜倒在白泽的西装裤下。白泽完美地诠释了何谓知识渊博,何谓旁征博引,何谓见解独到,何谓邪教教主(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词汇)。放在现在这个时代有一句话很好地诠释了阮蒙的心路历程——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痴于肉体,迷于声音,醉于深情。 嗯,后边四项还有待开♂发♂。 这节课是最后一节,下了课基本上就到了食堂开饭的时间。可这并不能阻止广大迷妹在下课后将白泽围堵在讲台上的热情。米饭是什么玩意儿?吃了只会胖好吗?秀色可餐,没听过吗? 阮蒙抱着书本等在教室门外,远远地望着迷妹群中的那个带着金丝眼镜,留着“杀马特”式泡面发型,却怎么看怎么斯文、怎么看怎么好看的男人,突然有点小激动——这就是他崇拜的大神的样子啊。这堂课他记笔记记到手软,白泽的知识量多到爆炸,金句连出,这90分钟的大课,阮蒙感觉自己一直都在颅内高.潮。 眼看着白泽终于礼貌地驱散了围着他叽叽喳喳问个不停的迷妹,在众迷妹恋恋不舍的目光恭送中走出来,阮蒙下意识地急忙站直身体,伸手抻了抻衣襟。可是出了门的白泽瞧他一眼,熟若无睹地拐了弯走了。 完全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大约是把他当成了教室里哪个女孩的男朋友。 “白、白老师!白教授!”阮蒙急忙追上去。 白泽听到声音,驻足,回头,“同学,有事?” 阮蒙搔搔头发,目光四处瞟了瞟,“那天……真是冒犯了。当时不知道您是……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不是因为发现您是教授才……跑来道歉……我……” 白泽看看他,微微蹙眉,“我们……之前见过?” 阮蒙一愣。 “不!……不不……”阮蒙摇头,不去看白泽。他咬咬嘴唇,“白教授,您的课非常精彩!我很喜欢!”匆匆向白泽鞠了个30度的躬,阮蒙转身跑了。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在白泽问出那句“我们……之前见过?”后,课堂上误以为是自己被点名结果不是的失落感突然被几千几万倍地放大,像一把重锤从天而降,当即砸得他跪伏在地、一蹶不振。他也不知道自己后来又为什么要说不,要说我们没见过。 也许是自尊心作祟。 可是这关自尊心什么事呢?他不知道。 阮蒙跑得跌跌撞撞,如同一个落荒而逃的败兵。 夕阳的余晖从走廊的窗子射进来,洒了白泽一身暖暖的橘。白泽站在那望着阮蒙远去的背影,抬手扶了扶眼镜,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 阮蒙不去听白泽的古代史课程了。他不想看见他。 阮蒙知道自己这样很小孩子气,可是一想到自己在那人眼中就只是一个路人,他就莫名地难过。 后来他忍不住了,又跑去听了白泽的课。白泽说你们谁来提一个历史人物或者事件啊?阮蒙拼命地喊了,拼命地举手了,可是白泽的目光再次从他的身上扫过,那样普通,没有片刻的停留。 阮蒙知道自己这种希望他在白教授的眼中是不一样的想法很奇怪,可是他控制不了自己。被白泽一次次忽视的感觉,让他在那个热情四溢的教室里如坠冰窟。 所以他再也不去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很宠他的老天好像突然抛弃他了。他不想看到白泽,老天偏要让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白泽的身影。 他去食堂,能看到白泽在排队打饭;他去运动场跑步,能看到白泽躺在草坡上读书;他下楼买东西,能看到白泽在喂校园里的流浪猫…… 阮蒙有些气恼,这人是故意的吗?!为什么总在自己眼前打转! 结果周末跟室友去看电影的时候,阮蒙被啪啪打脸了。 电影中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遇到了和阮蒙一样的麻烦——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可是她觉得自己不应该跟那个男孩在一起,所以尽可能地躲着男孩,希望能靠距离感淡化自己心中这份隐秘的感情。可是那个男孩总是出现在她眼前,这让她很苦恼。 阮蒙:……怎么好像跟自己的情况有点像? “那不是他的错啊。你总会看见他,只是因为你心中有他。你心中有他,所以你的眼睛会像雷达一样地追踪他,锁定他。但他何其无辜,他只是在重复自己的生活规律,在他经常走的那条路上走过,去他经常去的咖啡馆坐坐而已。在你总是看见他之前,他的生活轨迹就是这样的。”少女的朋友说。 阮蒙:……是……这样吗? “别骗自己了,你爱上他了。” 少女的朋友说。 阮蒙:什么鬼!!! 阮蒙不知道后来电影又演了些什么。他的脑子里只有那个人的身影,远远近近,飘飘渺渺。 其实这是一部星战电影,感情什么的只是点缀,从电影院走出来,室友们都在热火朝天地讨论星际背景设定和特效,阮蒙头昏脑涨地跟在后边一言不发。 他……爱上了白泽? 开什么玩笑!!!他们两个都是男的!!! 那是为什么??? 只是……很崇拜他,所以想得到他的关注。 对!是这样!是这样没错!阮蒙兀自使劲点头。 “你看,阮蒙同意我的观点吧?”徐铭一把勾过阮蒙,冲张建军投去挑衅的眼神。 “啊?”阮蒙一脸懵逼。他们在讨论什么他根本没听。“哦,嗯嗯。” “放屁,阮蒙是忠诚的帝党,怎么可能倒戈?是不?”张建军扯阮蒙胳膊。 “哦……嗯、嗯。” 几个人看看阮蒙,陶然问,“你没听吧?想啥呢?” “没……”阮蒙的视线落在一个地方,整个人一僵。 此时已经是大一第二学期,五月份。南方天热,烧烤摊早早地就摆出来了。没什么比晚上乘着夜风,撸串喝酒闲扯淡更惬意的事儿了。 在阮蒙他们也经常光顾的那家烧烤店外边,老板搭了许多桌椅。白泽和那个少年(哮天)就坐在那。白泽伸手揉了一把少年的头,笑得一脸春风。 那个笑容,深深刺痛了阮蒙的心脏。 “正好,9点多,咱们撸个串再回去吧,当夜宵了。”李嘉提议。 “我突然有点不舒服,你们吃。我先回去了。”阮蒙说。 “咋了?”“没事吧?”室友们七嘴八舌地问起来。 “没事没事,你们吃你们吃。”阮蒙推了一把众人,自己转身就跑了。留下莫名其妙的五个人在原地面面相觑。 *** 几个人撸串撸一半,还是有点担心阮蒙,该打包的打包,又追了单,赶回宿舍了——毕竟那时候还没有手机那么便利的玩意儿。 寝室门一推开,第一个进来的陶然手停在门口的开关上没按下去。 “嗯?”其他人越过陶然的肩膀往黑黢黢的寝室里瞧。 阮蒙的床位靠窗,下铺,月光斜斜地洒下来,都照在他床上。阮蒙跟观音坐莲似的,脊背靠在墙上,就那么在黑暗中静默地坐着。 哥几个面面相觑一把——还真有事儿。 陶然开了灯,几个人鱼贯而入。李嘉把打包回来的肉串和啤酒往床铺中间的桌子上一放,“咋了,弟。” 徐铭走过去伸手在阮蒙眼前晃晃,被阮蒙抬手不耐烦地打开。徐铭笑道,“还行,没傻。” “滚。”阮蒙没好气。 “来来来,哥哥们担心你,都没尽欢。”徐铭把阮蒙扯下床,哥儿几个重新围着小桌子摆开阵势,虽然肉串有点凉了,油都凝了,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把酒言欢的热情。 第25节 “妹子,哥跟你说啊,没啥不开心的事儿是一顿撸串不能解决的。”陈凯拿起一串就上牙撕。 陶然附和,“如果有,那就两顿。” “有啥不开心的,说出来。”陈凯咬着肉冲阮蒙扬扬下巴,“让哥哥们开心开心。” “滚。”阮蒙被气笑,“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到底咋了,出门看电影之前还没咋地呢?”张建军问。 “没事儿。”阮蒙撕了块肉含混道。他瞧瞧盯着自己的十只眼睛,“哎呀,我自己抽风,别管我了。吃吃吃!” 男生们向来信奉,你不想说我也不会逼你说,但是你要知道,你想说的时候哥们一直陪在你身边等你说呢。于是众人立刻哈哈哈地换了话题。 “哎,小三儿,你那女朋友追咋样了?”徐铭问陶然。陶然排行老三,于是得了这么个“雅号”。 陶然摇头叹气,“唉,女人心,海底针。你呢?” “同感同感。”徐铭愤愤地仰头喝了口酒,“妈的,追女生真太他么麻烦了。” 以此为引,除阮蒙和李嘉两个人外,其余四个正在对女生展开凶猛攻势的男生开始了亲切热烈的经验交流大会。 “那个……你们是怎么判断你们喜欢上了那个女生的啊?”阮蒙撕了块肉,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好看就追呗。感情这玩意儿不都处出来的么。”张建军说。 “好看又不能当饭吃。”阮蒙翻白眼。 “这能考上大学的女生吧,都差不了,你说是吧。我也不追求别的,将来那就是我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貌美如花。我不找个好看的,找个什么样的?”张建军不以为然道。 “轻浮。”徐铭唾弃道。 “呸!‘我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貌美如花’这句话就他么你跟老子说的。”张建军反击。 “桃子和凯哥呢?怎么说。”阮蒙问。 “就是看着顺眼就追呗。喜不喜欢,合不合适,那得慢慢处,这没错。”陶然说。陈凯点头。 阮蒙觉得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于是不再说话,闷头撸串。 半夜两三点的时候,跟阮蒙脚对脚挨着的陶然坐起来,低声问,“哎你不睡觉翻来覆去地干嘛呢?” “吵到你了?”阮蒙小声,满是歉意。 “还有我。”上铺的张建军探出一个脑袋。 “and me!”陶然上铺的李嘉举手。 徐铭:“原来大家都没睡。” 陈凯:“吃多了,睡不着。” 阮蒙:“……” 明天是周一,排了一天的课呢你们知道吗??? “咋了,妹子,到底啥事儿,别自己憋着,跟哥哥们说说。” “就是,自己想容易钻牛角尖。”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开始撬阮蒙的口。 阮蒙寻思寻思,一边想,一边慢慢说道,“你们说,总想着一个人,希望他眼里有自己,希望他在意自己,不管他站在多么密集的人群里,都能第一眼就看到他……除了喜欢,还能是什么原因?” 意味深长的“嗯……”x5 “你们别光‘嗯’啊。”阮蒙说。 “那我只能说,少年,勇敢地去追吧!” “勇敢地去追吧!” “去追吧!” “追吧!” “这就是爱~” 齐声大合唱,“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哎呀烦你们!”阮蒙蒙上被子蹬腿。 “唉,谁呀谁呀?你看上哪个妹子了?特么的能把她描绘得这么美好,少年你已经沦陷了吧?”徐铭八卦。 “没有没有!”阮蒙蒙在被子里大叫,“我才不喜欢他!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陶然伸长腿踹阮蒙的床,“哎不是,你一个大男生这么矫情呢,喜欢就主动去追啊。哥们挺你的!给你当僚机!” 阮蒙上铺的张建军大叫,“别踹别踹,晃!” “我困了!要睡觉!睡觉!”阮蒙喊。 *** 阮蒙决定要把白泽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剔除出去!大学校园这么大,看不见是常态,总是偶遇才奇怪好吗? 于是阮蒙延迟了自己的吃饭时间,更改了自己常走的路线,偶尔瞧见白泽就立马掉头离开,绝对不鬼使神差地远远在后边缀着。 可是他越这样,心底有个声音就叫嚣得越厉害。 那个声音说,我想见见白泽。 阮蒙:谁能告诉我我是怎么了!我特么是喜欢胸大腿细屁股翘,声软腰软性子软的妹子的啊!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男人呢!绝对不是喜欢!绝对不是!绝对不是!绝对不是! “同学,你饭卡掉了。”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 可是听到声音的阮蒙完全没法回头。 怎么回事,都这么久不见了,为什么还能第一时间分辨出是他的声音?阮蒙心里慌得不行。 “同学?”白泽拿着饭卡绕到正面,“哦,是你。” 阮蒙绝望了。一句“是你”,竟叫他心花怒放。他终究……是记得自己了吗? 浑身僵硬的阮蒙顺着白泽的视线,低头看看他一直举着的饭卡,急忙接过来。他的手太抖,不小心碰到了白泽的指尖。本该是男人间再正常不过的碰触,可是阮蒙发现,自己的反应太不正常了。 “谢谢!”他低低说了一声,夺过饭卡跑掉了。 白泽:“……” 建筑物的阴影里。 阮蒙靠在墙上努力地平复着不安的呼吸。碰过白泽的指尖像要烧起来一样。他努力地忍了又忍,片刻后还是猛地抬起右手,将食指和中指凑在鼻端用力地嗅着,那疯魔的样子,简直就像是被迫戒毒的人时隔几日后又猝然见到了毒.品一般。 “阮蒙,你怎么跟个变态一样……”他笑自己。 可是笑着笑着,就哭了。 隐身跟来的白泽:“……” *** “耶!庆祝我们大一没有挂科顺利结业!”1024寝室的六个人又在那家撸串店里举杯庆祝。 “老规矩,真心话大冒险,come on baby!” 酒过三巡,一桌人都喝得有些飘飘然。 “告白什么的玩儿烂了,不好玩儿,换个更刺激的。”李嘉大着舌头摆手。 “kiss!”陶然提议。 张建军摆手,“你这随便逮一个女生亲,小心被抓起来我跟你说。” “那就亲男的!哈哈哈!”徐铭拍桌大笑。 “哦哦!这个刺激!”陈凯说,“也没有被抓的风险,哈哈哈!” “也不会不好意思,就是被恶心一把,哈哈哈哈!”徐铭大笑着,上去亲了旁边的张建军一口。 张建军猛地推开他,“滚滚滚!”完事儿使劲儿抹了抹脸。 徐铭也装模作样地扭头呸了一口,“记我头上啊,我亲过了,一会罚我就直接过了啊。” “亲自家兄弟不算数,得亲陌生人。”陶然喝了口酒,用酒杯敲敲桌面。 “好!”众人达成一致。 门被推开,白泽带着上次阮蒙见过一眼的少年进来了。少年还是十分亲昵的模样紧跟在白泽身后。 四目相对。 阮蒙急忙移开了视线,抓起酒杯猛灌了一口。 “今儿个还是各40打包带走?”老板问。 “不,我们俩在这吃。”白泽说。 “哎!小周!过来招呼客人!”老板高声道。 “杨戬又去哪浪了,也没告诉你?”白泽拿起一张纸巾,伸长胳膊给哮天擦擦嘴角。 哮天耸耸肩,拿着羊肉串啃得欢快。 “慢点儿,怎么跟饿死鬼似的。”白泽嫌弃。 “略略略略~”哮天抽空做鬼脸。 小店里吵吵闹闹的,阮蒙听不见二人的对话,可是看得清楚。他说不上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许是有些艳羡,许是有些嫉妒。 “阮蒙!阮蒙!”徐铭兴高采烈地大嚷。 “输的,舌吻1分钟!上!”李嘉拍桌子起哄。 “哈哈哈!对!舌吻!” “1分钟要死人的!30秒!30秒可以的!哈哈哈哈!” “咻——” 几个人起哄,吹口哨,总之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阮蒙看着自己面前的那张鬼牌,垂着眼睛静坐了两秒,起身直奔白泽那一桌。 “嗯?”白泽抬头看突然笼罩住自己的黑影。 “教授,冒犯了。”阮蒙俯身低声,一手撑在沙发椅的靠背上,一手轻轻摘掉了白泽的眼镜。 第26节 四唇相碰。 “咻——!”“嗷——!”口哨尖叫声四起。 怎么说呢?虽然那个时候同性之恋尚如洪水猛兽,但是第一,店里大多数人都知道那桌疯子在玩儿真心话大冒险;第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两个花美男kiss,好像……并不让人觉得恶心,还有点……让人脸红心跳? “哇哦~”哮天咬着双手指尖,低低地赞叹了一声。 “我们……在玩儿真心话大冒险,我、我想如果是教授您,大概不会生气……”阮蒙站直,垂着眼,低声道。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抖得不行。 心快跳出来了。 他喜欢。 他不讨厌。 尽管那人口中还残留着羊肉的腥膻和孜然的香麻,可是那柔软的唇瓣依旧令自己的心悸动不已。 阮蒙微微闭了闭眼睛。 不要再骗自己了。你就是不知不觉间,爱上他了。 阮蒙决定不再逃避,直视自己的内心,直视自己面前的男人。 然而当他睁开眼,是扑面而来的冰凉的啤酒,和那人气得发青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嗨了……其实我早在13点的时候完成了3000,在16点的时候完成了6000,然而根本停不下来……而且觉得卡在那些地方没意思,于是有了这么粗长的一章~ . 再强调一次,虽然本文里提到了一些跟现实有瓜葛的比如“改革开放”、“四大天王”什么的,不过是为了简单地表达一下时代感。还是不要与真实情况联系。架空的,架空的。毕竟真实世界的90年代的大学……还都破破烂烂的,哪里有什么多媒体大教室,笑cry。校园氛围也不会这么open。更没有什么真心话大冒险游戏。 写下列小主隆恩~!爱你们!么么哒!笔芯! 第31章 story 3-2 “这是你的狗还是我的狗?” “好歹是个有名有姓的神仙, 能不能别这么好吃懒做?” “别跟我嬉皮笑脸!” 被喷了一脸灰的杨戬跟啸天咬耳朵,“白泽怎么了?更年期?” 啸天小声报告,“白泽今天被一个超级可爱的小男生强吻啦~” “哦~”杨戬眯眼瞧着站在窗边烦躁敲手指的白泽,意味深长地应了一声。 有一个词儿叫“恃才傲物”,简直是对白泽的完美写照。甭看他说起话来和风细雨、笑起来斯斯文文、接人待物谦逊有礼, 完美地诠释着何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但是剥掉他那层虚伪的壳子, 你就会发现一种叫做“书生气”的东西。 “书生气”不算个褒义词, 甚至可以盖棺定论地说,这是个贬义词。正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 书生总是纸上谈兵, 书生总是带着酸腐之气…… 当然, 这些弊病都已经被白泽在近万年的实践和知识量的进一步扩充中被逐渐涤荡掉了,但仍有一种“书生气”极其顽固地残留了下来—— 清高。 不管白泽对你笑得多友好, 他都是打心底鄙视你的。 比如哮天, 白泽的评价就是“那只狗”。 比如杨戬, 白泽的评价就是“那个武夫”。 比如芸芸众生, 白泽的评价就是“那群凡愚”。 不是那种我是皇帝你是庶民, 所以你要对我行跪拜之礼的高高在上, 而是我做这项科研需要你这暴发户的资金支持, 虽然你赞助了我几个亿, 我也会表面上对你笑靥如花,但私下里我还是打心眼儿里瞧不起你这暴发户的“书生式清高”。 别说人间这些“凡愚”,就连九天之上的那位, 白泽提起来的时候仍然是十分不屑的语气,“哦,你说那个谁啊。” 就这么清高一人,被一个“凡愚”给强吻了。 哦,还是当、众、强、吻。 真心实意的兴许还能留个全尸,可人家是开玩笑闹着玩儿。 听哮天颠三倒四地把当时情况说了一遍,杨戬满脑子就五个大字——祈祷吧,少年。 你说你挑谁不好,非得玩儿到这位祖宗身上。 非把你自己玩儿死不可。 ——白泽当时不知道杨戬的心理活动。他要是知道杨戬这乌鸦嘴一语成谶了,挺着他那战五渣之躯他也得手撕了杨戬。不过这是后话。 白泽现在想的是什么呢? 其实跟杨戬想的一样——你丫的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活腻歪了吧? 白泽游荡人间几千年,追求过他的人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什么样的他没见过?手捧绝世珍宝、掏心挖肺地跪求交往,白泽都能不屑一顾,一句冒冒失失的“我爱你”,白泽只想当个屁放了。 不过说到底他还是有些在意。毕竟以他的经历,人界几千年来,从未有哪个时代如上个世纪末一般,对同性之爱那般讳莫如深,是个“正常人”都唯恐避之不及的模样。那家小店就开在学校的北门附近,平日里光顾的都是学生。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是件多么光荣而难得的事情,是哪个毛头小子这么拎不清轻重?前途不要了? 所以他扭头打量了一眼那个“毛头小子”。 不得不说,阮蒙的那张娃娃脸十分的讨人喜欢,先前的那一丝厌恶之情在白泽看到阮蒙长相的那一瞬就烟消云散了。 “那个……我们在玩儿一个游戏……”毛头小子说。 哦,游戏。 真心话大冒险什么的,白泽当然知道。他开始思考是不是自己的气质太过斯文,看起来好欺负,以后要不要改变一下形象。 小孩儿瞧他没搭理自己,好像挺怕惹他不高兴的,还在那小心翼翼地道歉。白泽觉得自己身为一只活了快上万年的、贤胜级别的上古神兽,没必要跟一个连20岁都不到的小孩过不去,遂好言回了一句,“没事儿。” 他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结果时隔几天,在自己的公选课上,白泽一眼就瞧见了那个娃娃脸的大眼睛小男生。 怎么?想我点你的名是么?白泽瞧着小男生眼中那热切的企盼,突然起了一丝捉弄的心里——毕竟在一家烧烤店里被当众告白并不是件令人骄傲的事儿。想他“白轩”白教授在l大也是风云人物,多少学生都认识他,这店里指不定就坐着几个。万一被人断章取义地张扬出去,他想摆平也是需要费一番手脚的。 当时一时心慈手软,没想到你又自己找上门了。白泽抬臂一指,眼瞧着小男生眼中的神采又亮了几分正要起身抢答的时候,指尖微微一抬,指定了小男生正后方的一个女同学,“来,那位同学,你来说一个。” 小男生眼中的神采迅速黯淡下去了。白泽看在眼中,不动声色地扶了扶眼镜,继续上他的课。 待到下课,白泽又例行公事般地为那些将他团团围住的女同学一一作答。他原本以为走廊里的那个小男生靠在窗边,是在等待哪个女同学。 可他目不转睛盯着的,是自己。 半个小时了。 “今天就到这吧。再问下去可就赶不上吃饭了。”白泽笑笑。 一众女同学纷纷表示,我们不需要吃饭!我们只吃.精♂神♂食粮! “可我需要吃饭啊。”白泽又笑。 已然被清空血槽的女同学们只好表示,哦……那好吧……教授我们明天见哦。 “好的,明天见。”妈的,天天见你们这群凡愚好烦。虽然很喜欢你们积极求知的态度,但是问的问题能不能有点诚意?我几岁了关你们屁事。死心吧,本神兽是不可能对你们这群凡愚动心的。尽管内心十分不屑,白泽还是十分绅士地向一众女同学点头致意,这才离开。 对门外的阮蒙视若无睹,白泽拐弯就走。听到身后的呼喊,白泽嘴角忍不住挑起一丝笑——有些人就是这么好猜,看着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完全印证了自己的猜测,不失为一种乐趣。 “同学,有事?”收起嘴角的笑,白泽一本正经地转回身。 “那天……”小男生再次十分局促地跟他解释那场荒唐告白的背后缘由,大概是嘴拙,大概是太紧张,话说得颠三倒四,不仅没解释清楚,还有点火上浇油。 白泽逗弄的心思又重了几分,问他,“我们……之前见过?” 小男生突然变得如霜打的茄子,摇摇头,跑了。 白泽盯着他跌跌撞撞远去的背影,觉得自己可能做得有点儿过火了——毕竟才华这个东西的魅力没什么人能抵挡得了,何况他白泽自带祥(美)瑞(颜)之(滤)气(镜),容貌气质都是一等一的好,从课堂反应上来看,小男生俨然已经成了他的迷弟、死忠、脑残粉。分明有过那么富有冲击力的一面之缘,可是自己的偶像完全不记得自己,想来小男生确实是备受打击吧。 白泽决定下堂课对他好点儿。 可!是!小男生居然不来了! 最开始白泽想,许是和他本专业的课程撞了吧——白泽查了名簿,并没有发现小男生的信息,想来只是来蹭课的。可是两个多月都不来!是不是过分了?!那小孩儿的心眼儿那么小吗?这么点儿刺激就打退堂鼓了?你对知识的热爱呢?对本神兽的崇拜呢? 白泽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所以当阮蒙又出现在教室里的时候,白泽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想过的要对他好一点的念头,只想继续捉弄他。提问的时候,总是看向他的方向,最后再转移到别处。 小男生那透彻的双瞳中随着白泽的指示,光彩燃起又湮灭,白泽看在眼中,觉得心情十分舒畅。 ——毕竟控制欲被满足的感觉是十分叫人迷恋的。 所以直到小男生又不来听他的课了,白泽才又反应过来,也许自己玩儿过火了。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他那一点点气早就消了。也是时候重新做回彼此的路人甲乙丙丁了。 但奇怪的是……从前不觉得,为什么现在好像满校园都是小男生的影子呢?他去食堂打饭,小男生也去食堂打饭;他躺在草坡上读书,小男生就在体育场上跑步;他在灌木丛边喂流浪猫,小男生也会从他身边走过…… 跟踪狂?! 可是不等白泽的厌恶之情燃起,小男生又彻底从白泽的视线中消失了。从前每天能偶遇三四次,现在十天半个月都看不到小男生的影子——哪怕白泽刻意寻找。 简直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白泽没来得及暗骂“这死跟踪狂”,而是直接越级到了“这人哪去了?” 很多时候,也许最初的那颗小芽并不是“喜欢”,只是莫名其妙的“有些在意”。可是当在意的对象毫无规律地出现又消失,心绪便会一次又一次、而且是一次比一次更强烈地被牵动,等到回过神的时候,那颗名为“在意”的小芽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根系渗透了整个心房,每一次的呼吸间,心脏都被狠狠地抓紧,又放开…… 而心开始疼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去想——糟了,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哦,是你。”白泽拿着饭卡绕到小男生的身前,淡淡地说。 他知道是他。仅凭一个背影,他就知道是他。目光不受控制地追逐着他的背影,然后看见他掉了饭卡。 一个声音立刻兴奋地叫嚣起来,快去捡起来还给他! 白泽问,你这么兴奋干嘛? 那个声音说,因为好久不见了嘛。 白泽说,什么“好久不见”,好像我很想见他似的。 那个声音问,难道不是? 白泽突然很生气,戳在原地不动,等着看谁能把饭卡捡起来还给小男生。反正他不去! 不去! 可是人来人往,没有人注意到那张掉落的饭卡,小男生也已经越走越远。 白泽:…… 如果是别人,他早就去了。不能区别待遇。越区别待遇越显得他……嗯嗯,白泽点头,说服自己,捡起饭卡追了上去。 第27节 等到话一出口,白泽就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什么“哦,是你”,他不是一直在装不认识他吗?装作自己不记得他,让他认为他在自己心中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可是看着小男生漆黑的瞳中突然炸裂开来的欣喜,白泽又有些得意——怎么,我稍微记得你一下下,就能把你高兴成这个样子? 然而小男生接下来的反应再次超出了白泽的预期——只有一句“谢谢”,便夺了卡慌不择路地跑了。仿佛白泽是什么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瘟疫一般。 白泽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总之是跟了一段路,闪身进了一处无人的角落,隐匿身形后又迅速跟了上去。 所以他看见了。看见小男生拼命地、甚至是神色有些疯狂、有些贪恋地嗅着与他触碰过的指尖,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苦笑着颓然地靠在墙上,咸涩的泪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小男生慢慢地靠着墙蹲下来,抱着膝盖埋住了头,只有削瘦的肩膀一耸一耸地抖个不停。 白泽:…… 他懂了。他都懂了。 为什么小男生眼中的神采会那么轻易地被他控制,为什么小男生会毫无规律地消失又出现,为什么小男生看见他的时候分明那么高兴却在下一秒就要慌张地跑掉……他都懂了。 这世间大约没什么比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更煎熬的了。 白泽看到了小男生饭卡上的学生信息——土木工程系02班阮蒙。 那么,再见了,阮蒙同学。很抱歉我的出现给你带来了这么大的困扰。愿时间的流逝能够平复你内心的波澜,治愈你隐秘的伤疤。 白泽默默地离开了。他没想到两个人那么快又再次相遇在那家烧烤店里。 走人?不,已经四目相对了,这时候离开反而很刻意。况且每次打包回去的羊肉串都因为凉掉而凝油,又腥又膻,难得带哮天出来吃一次现烤的,没必要为了这种小事而变卦。 于是—— “教授,冒犯了。” 那双直视自己的黝黑双瞳中包含了太多情愫,认真、诚恳、热切、痴迷……如一汪幽深春潭,令白泽沉溺其中,难以自拔。以至于他没能及时躲开,就那样乖乖地被摘掉了眼镜,而后—— 四唇相碰。 那颤抖的唇瓣、那紊乱的呼吸,都在告诉白泽,这个“冒犯了”他的小男生是认真的。他心底那份隐秘的感情就像他眼中露出的华彩一般,认真、诚恳、热切、痴迷…… 所以,白泽并没有觉得自己被冒犯。 若是他就这样转身离去,白泽也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你不想承认你喜欢我,那我就装作不知道,这一吻权当是一场闹剧,从此以后我们还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若是阮蒙留下一句“我喜欢你”,白泽也可以语重心长地谆谆教导“你还年轻当以学业为重”。毕竟他也不想看着阮蒙就此走上“歧路”自毁前程。 可是听听这小混蛋张口说了什么? “我们在玩儿真心话大冒险,我想如果是教授您,大概不会生气。” 谁跟你说老子不会生气? 白泽端起玻璃杯,把刚刚倒满还没来得及喝一口的冰镇啤酒照着阮蒙的脸就泼了上去! “游戏开始了,阮蒙同学。”白泽冷冷道。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帮忙收藏一下那篇连载中的《轨迹[竹马篇]》,好不好撒~ 不喜欢看的话,等帮月莲君攒够v线后再删除嘛~ 我的宝贝们都是世界上最善良最美丽的小天使了嘛~mua! . 叩谢!笔芯~么么哒mua! 第32章 story 3-3 公共计算机房。 白色大背头的老旧台式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是在籍学生档案——阮蒙。家庭通讯地址:洛河城春水街399号市政小区13号楼3单元302室。 白泽扶了一下眼镜, 眼镜在电脑屏幕的映射下闪过一片荧荧蓝光,“哦~本市人。倒是少了很多麻烦。” *** 阮蒙没想过会偶遇白泽。 毕竟是暑假。毕竟是在自己家附近——他的家在市中心稍北的市政小区,与周边的几个小区连成了一片庞大的民宅聚集地,虽然小区内有小卖部、理发店、蔬果店等配套设施,但来来往往的也都是小区内部的居民, 很少有外人进来。而l大在洛河城的南郊高新技术开发区, 职工公寓就在l大北门附近。洛河城虽然不大, 但也不小。相隔了大半个城市还能偶遇…… 阮蒙觉得老天在玩儿他。可是远远地认出了那个身影, 便足以叫他欣喜若狂。 夏天穿得稀薄,没有帽子围巾什么的可以拿来掩饰。藏起来?路两边都是将小区圈起来的砖墙或者铁栏, 往哪藏?转身往回走!可是犹疑间已经越走越近…… “白教授会不会也已经看到我了?那我突然转身走, 是不是躲得太明显了?……嗯, 他在那一侧,我在这一侧, 还有一定的距离, 大概是认不出来的吧……”阮蒙满心纠结地又扫了一眼左前方的白泽, 心里咯噔一下。 糟了!视线对上了! 这下没得跑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几天前在烧烤店里被震怒的白泽泼了一脸酒的一幕还历历在目。被白泽冰冷地扫了一眼的阮蒙当即僵在了原地, 目光不受控制地黏着在那人身上。那人就那样目视前方地走着, 可是浑身散发出的冰冷气息都在向阮蒙昭示着——滚。老子不想看见你。 阮蒙觉得窒息, 心脏似被谁紧紧捏住了。七月流火的天气, 他却犹如屹立在喜马拉雅山巅被凛冽的狂风暴雪无情摧残。 一声急促的猛刹车, 车主从桑塔纳里探出头,高声叫骂道,“你他妈赶着去投胎啊!”突然冲过马路的年轻人踉跄着躲开, 闻声扭头向车主的方向看了一眼。 茫然。透着死气的茫然。 车主被那双眼睛看得一怔,皱皱眉,暗骂了一声晦气,坐正身体重新驱动熄了火的车子。 “白教授!”回过神,阮蒙发现自己已经扯住了白泽的手腕。 白泽抽回手腕,力气不大,却带着不容抗拒的气势。阮蒙盯着他却又躲闪了目光,张开嘴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 “过马路之前不知道先看过往车辆?多大的人了?”白泽冷声训斥道。 这人……是在关心自己? 阮蒙突然间就觉得自己被人从寒风凛冽的喜马拉雅山巅移回了鸟语花香的温室,窒息感消失,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一般。他提起一口气,猛地鞠了个60度的躬,埋头道,“教授,那天的事……对不起。” “啧,起来。这么多人呢。”白泽扶了一下眼镜,不自在道。 阮蒙当然不敢再让白泽在众人面前难堪,急忙听话地直起身,又垂头低声道,“对不起,教授。” 片刻后,他听见白泽长长地叹了口气。心脏便又似被谁抓住了一般。 “算了。也是我当时太小题大做。但我还是得说,你们这群学生真是一届比一届不像话,玩闹也得有个限度,知道吗?”白泽一派为人师表地语重心长。 阮蒙真是又欢喜又纠结。欢喜的是,看来白泽终究还是原谅他了。纠结的是——“不,我不是玩闹,我是认真的”,这种话,事到如今,要怎么说出口? 怎么能说出口? 要是白教授知道自己被一个男生喜欢上了,一定会觉得很恶心吧?会不会真的就再也不想见到自己了?与其被厌恶,不如被误解…… 阮蒙闭了闭眼睛,痛恨死自己了。当时真是脑子一热干下了那么糊涂的事情。只想着可以借机验证一下自己的感情,可以借机……触碰到他、吻一吻他,像在无数个梦里做的那样…… 可自己却从没想过吻过之后,又当如何。 大概是那时的自己尚且抱有一丝侥幸的心理,总觉得吻过之后便知道那所谓的“喜欢”不过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吻过之后大不了被劈头盖脸地臭骂一顿而自己则可以放下一直隐秘在心底的秘密,放下那越来越沉重的包袱,从此轻装上路,与眼前的男人相忘于江湖。 可现实一定要那么残忍,残忍地逼你认清现实。 阮蒙已经不太记得被白泽泼了一脸啤酒后又发生了什么,只隐约记得徐铭他们都拥了过来,跟自己一起不停地向白泽道歉,后来是怎么回到自己那一桌,白泽和那个少年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自己和室友们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室友们对自己说过些什么,阮蒙都不太记得了。 ——人类就是这样,有一套非常完备的心理防御机制,当你受到了难以承受的打击,只要你愿意,只要你配合,就可以很快“忘记”、或者说是——封印那段记忆。 阮蒙不想再回忆起当时白泽那张气得发青的脸,所以他想把所有相关的片段都忘掉,当做一切没有发生过,从今以后他不会再去听白泽的课,在校园里遇到白泽会绕路走……世界那么大,想躲一个人,应该很容易。 可是今天的这一场偶遇让阮蒙发现,他根本避无可避。 就像他曾经努力尝试的那样,越是叫自己躲着白泽,就越是想见他。 所以他忍受不了白泽那冰冷的一瞥,忍受不了他在一瞥之后装作不认识自己与自己擦肩而过。 所以早在大脑下达指令之前,他便冲过了这条单行路,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腕。 掌心传来的温凉体温让他如沙漠旅人久逢甘霖。他嘴上说着,“教授,那天的事……对不起。”可心里却在叫嚣,“教授,我喜欢你!” 可喜可贺,教授没有生硬地甩下他,教授还有点关心他。 “嗯,今后一定注意!”阮蒙从善如流地点点头,瞧着白泽额头的薄汗,又问道,“教授您来这边是有什么事吗?” “见一个老朋友。你呢?”白泽明知故问。 “我家就在这儿。”阮蒙抬手指指斜前方的一家冰淇淋点,“天气这么热,我、我请您吃冷饮吧?” 白泽扶扶眼镜,心下暗道,“这小孩儿,约人都不知道先问问对方时间是否方便吗?”不过他是自愿上钩的,吐槽归吐槽,就在他面露迟疑的片刻,阮蒙已经满脸“要被拒绝了怎么办!!!”的无措,白泽估计他稍微推脱一下这毛头小子都接不上话,这事儿就得黄。遂表现出“虽然我不太想和你一起,但这天儿实在太热了”的无奈,点头道,“好吧。” 两人进了冷饮店,点了东西坐下聊了片刻,白泽就有点儿后悔——这小孩太嫩了,根本就不会聊骚,如果不是白泽救场找话题,这天儿分分钟就能被阮蒙聊死。白泽开始有点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跟这么一个青瓜杠上。 许是兽生太过无聊,每日还被杨戬那货塞一嘴狗粮……呸!跟狗粮并没有什么关系! “既然你是学理工科的,怎么会想来听我的课?”白泽随口问道。 阮蒙有些不好意西地笑笑,“我、我也说不清楚。大概就是……对文人墨客的盲目崇拜吧。其实我听了很多文科院系的课,但只有您的课特别吸引我。” 白泽突然了然地笑了。可惜阮蒙正不太好意思地垂眼盯掌心的冰糕盘子,没看见。 白泽原本打算不留痕迹地“启发”阮蒙,让他正视自己的内心,最后达到让阮蒙当众跪下哭着说“我是真的爱你,求交往!”的目的。 目的达到之后呢?白泽扶扶眼镜表示,当然是作出一副“你谁啊”的模样、一脚踹开。 自己被当做游戏道具当众强吻,这么伤自尊的事情,他当然要千倍百倍地还回去! 关于这一次的复仇行动,白泽至今还在强调,他只是觉得被当众侮辱了,所以怒上心头。只有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他才会承认,激怒他的,是他本以为的一片痴心落了空。 可惜理智总是要在一切都不可挽回时才回笼。那时被怒火噬心的白泽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复仇计划是多么的本末倒置。 他不想承认自己在期待阮蒙的一片痴心,所以他忽略了阮蒙本就倾慕于他的事实,只把阮蒙当做一个为了玩闹而羞辱自己的混蛋,所以他要让阮蒙深陷于自己布下的陷阱中,先看他摔得遍体鳞伤,再给予致命一击。 而阮蒙的一句“您的课特别吸引我”则为白泽指明了挖坑地点。 “您不知道……我特别希望您能点一次我的名字。”阮蒙小声说。 “那我现在点你的名字吧。阮蒙同学,你想了解哪位历史人物或者历史事件?”白泽笑道。 阮蒙猛地抬头盯着白泽——教授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吗? “呃……”脑子里仿佛到处都是升空的烟花,噼里啪啦炸成一片,让阮蒙根本无法思考,更别说想起什么历史了。 白泽也不急,一手托腮,一手拿着纤细的银匙挖了一小块冰糕,十分优雅地送到唇边。 眼瞧着那块冰糕从白泽的喉咙滑下,阮蒙的喉结也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 白泽的嘴角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第28节 “汉哀……武帝。”阮蒙简直想抽自己一巴掌。汉哀帝!断袖之癖!自己让白教授讲他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好在“哀”字跟在“汉”字后发音不是很明显,但愿白教授没听出来吧…… “汉——武帝?”白泽故意把音拖长。 阮蒙点头如捣蒜。 白泽暗笑,汉哀帝有董贤,汉武帝还有韩嫣呢。但他当然不会讲,为人师表的样子还是要做足的。阮蒙小同学崇拜的不就是他这一点么?当然要做得尽善尽美、无可挑剔。 眼看着自己随便卖弄一下才华就能引得对面的小男生眼睛越来越亮,白泽觉得自己从未坑人坑得如此得心应手。 “汉武帝的一生可讲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今天先聊到这儿吧。我还有点事儿。”讲完一个小高.潮,白泽低头看看手表,生生结束了这场“面基”。 阮蒙一愣,慌忙看了看时间,五点半了。夏天天长,到了这个时间也没有明显的光线强弱变化,阮蒙完全没想到已经到了饭点儿。拉着白教授一起去吃个饭?等等!白教授说他有事儿…… “抱歉啊白教授,不知道您还有安排,耽误了您这么长时间。”阮蒙说。 “没事儿,我挺喜欢你的。”白泽扶扶眼镜道。 阮蒙:!!! “现在像你这么爱求学的学生很少见了。”白泽的视线落在阮蒙身边的书包上,“你那里边装的都是书吧?”之前阮蒙把书包放下的时候,发出极为沉闷的“咚”的一声。 阮蒙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道,“都是白教授您在课堂上提到的书……我觉得,如果是您推荐的书,大概是十分好看的。所以没事就回学校图书馆借一批回来看。我、我已经读完好几本了!《秦迷》、《智慧政府》、《沙丘》、《道德下的蛋》……您推荐的每一本都特别好看!” 白泽露出些许赞赏的目光,“其实……刚才听你中途问我的几个问题,我就觉得……你会是一个好苗子。你的目光很敏锐,很善于发现问题,而且切入的角度特别好,可以说,很有成为一名历史学者的天分。” 阮蒙呆呆地看着白泽,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怎么样?既然你对历史这么感兴趣,有没有考虑过转系?” “啊?!”对于这个提议,阮蒙实在很意外。 “如果你有这个意向,手续审批方面我也可以帮你。” 第33章 story 3-4 只能说, 恋爱中的人都没有理智可言。 寝室六个人中唯一跟阮蒙作伴、没有女朋友的李嘉,就是为了高中时代苦苦追求的女孩,放弃了他本能考上的更好的院校,来了l大。可惜人家女孩子并不领他这份情谊。 阮蒙知道的时候还很替李嘉不值。那时的他完全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干这种蠢事儿。 当然,阮蒙是不会承认他要转系是为了白教授的。他要转系是为了他心目中崇高的古代史研究, 他终于认识到自己对古代史研究是真爱——阮蒙对自己的室友如是说。 上了大学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 对于别人的人生选择自己没有置喙的权利。而且虽然专业转了, 但是寝室安排没有变动, 阮蒙还是跟他的好哥们徐铭他们住在一起,一起吃喝玩乐什么都不耽误, 所以哥儿几个也就拍拍阮蒙的肩膀送上一句“加油”。 然而阮蒙何止是“加油”, 简直就是“拼命”。那个年代连电脑都还没普及起来, 遑论联网游戏。男生们最大的课余娱乐无非就是纸牌游戏、打球。大二学期刚开始的时候,阮蒙还跟着室友们一起玩儿玩儿, 后来干脆就一头扎进图书馆里不出来了。搞得室友们很是自惭形秽, 也就不再那么放浪形骸, 课余时间也多多少少奋发图强、上上自习。 阮蒙这么忙, 是因为他在跟白泽做项目。 刚开始的时候阮蒙很单纯, 完全不知道自己一个大二学生还是转系过来的、能跟一个挂着“博导”头衔的教授做项目是十分不合规矩、也十分不合常理的事情。 他做, 只是因为有一天白泽跟他说, 我最近在做秦史研究, 但我发现一个问题,史料上没有关于始皇后只言片语的记载,这不太对劲儿。你去查查相关史料, 研究一下为什么会这样。然后递给阮蒙一张纸,上边写了二三十本参考书目。从那之后,阮蒙就开始了啃书的日子。 他不觉得苦,也不觉得无聊,只要一想到自己能从这茫茫书海中发现值得研究的问题,然后就可以捧着书跑去教研室跟白泽讨论上个把钟头,让白泽只看着自己,听白泽妙语连珠、舌灿莲花,阮蒙就觉得研读这些史料简直是世上最有意思的事情。 而且大概真的是因为研读了这些史料的关系,又或许就像白泽说的,他有一些天分,对于白泽在课堂上的设问,阮蒙总能最快想到切入点、最快发现问题的焦点所在。他喜欢享受在万众瞩目下高喊出答案后,白泽向自己投来的赞许一瞥;他喜欢享受在白泽投来赞许一瞥后,四周发射过来的怨念光波——我要做白教授眼中那个与众不同的学生,你们的仇视是我做到了的明证。 当然,他最喜欢的,是白泽的那句“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秘密”。 到了大二下学期,阮蒙基本已经对大学里的弯弯绕绕有所了解。他知道了自己这样一个本科学生能给博导打下手,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知道了别说他一个本科生,哪怕是博士生,项目做下来,最大的利益既得者是项目主办人,参加项目研究的众博士、研究生是否能在最终出版的学术论文上占据一席之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全凭导师一句话。因为导师让你去研究的那个分支问题,很可能在你查阅了无数资料写了长达十万余字的研究论文上交后,最终体现在整个大的项目研究报告中,不过是一句“根据某某在《xx》中的研究结果表明,巴拉巴拉。” 说白了,他们这群学生就是被当枪使,当免费的高级劳工。辛苦都是你的,荣誉都是教授的。 所以白泽总是让阮蒙在教研室里没有其他人的时候再跟他谈项目研究问题,所以每一次阮蒙要离开前,白泽都会不厌其烦地嘱咐他,“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秘密,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说阮蒙没有失落是假的。毕竟他本以为能够跟白泽做研究是白泽对他另眼相待,后来发现白泽也许只是在利用他。 但阮蒙很快又释然了。毕竟白泽带的学生那么多,如果不是他阮蒙特别,白泽又怎么会选中刚刚大二的他呢?就只是为了那段能够与白泽独处的时间,就只是为了那句“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秘密”,他愿意给白泽当牛做马。 毕竟是那么好的白泽,能在讲台的方寸之地,纵贯华夏文明五千年,将一幕又一幕被时光掩埋的历史画卷重新着色展现在他们面前、将一个又一个早已化为一捧黄土的历史人物重新塑造得鲜活立体。和他在一起,听他讲故事,就像坐上了时光穿梭机,从此人生开始变得波澜壮阔,妙趣横生。 每每看着白泽在讲台上踱来踱去,凭着一张嘴主持完一场长达90分钟的邪教聚会还令教徒高呼不够不够、还要还要,阮蒙就忍不住翘嘴角——这就是白轩啊,这就是那个让他崇拜到死、迷恋到死的男人啊。就是这个人,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迹。 阮蒙不知道自己对白泽这种如膜拜神祗一般的迷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味道。 也许是因为在回宿舍的路上,他在路边书摊偶然翻看到了那本《浪剑集》——一本描写男男情.事的yellow book。 也许是因为又快到夏天了,白泽脱了毛衫、换了西装,脱了西装换了白衬衫配马甲,最后又脱了马甲,只穿一件干净整洁的白衬衫。 即便到了5月底,洛河城的温度已经高达28、9度,白泽还是那件长袖的白衬衫,只不过摘了领带,解开了最上边的三颗扣子(*注1)。 阮蒙坐在下边听课觉得十分地燥热。 不是因为闷热的天气。只是那样的白泽看起来禁欲又诱惑。 勾得人忍不住地去想一些类似制服play、教室play、公众play……的重口味戏码。 “简而言之,你的意思是,秦始皇的皇后极有可能是楚国的公主,而秦始皇为了扫除这支最庞大、最根深蒂固的外戚,达到统一六国的目的,不惜对自己的妻子痛下杀手、并从历史上抹除了她?”白泽扶扶眼镜,放下手中的资料,抬头看向阮蒙。 “嗯。”虽然拿着终稿来找白泽之前,阮蒙已经以理科生的严谨态度反复校对过自己的推理,觉得没有重大纰漏,这个结论还能够完美地解释当时留下来的很多谜团,是信心百倍地来的。可是面对白泽投过来的询问的目光时,还是突然怂了,这一声“嗯”得十分没有底气。 白泽看看他,又低头从头到尾大致扫了一遍手稿,最后将手稿往书桌上轻轻一扔,目光盯着那沓儿手稿靠在椅背里不说话。 搞得阮蒙站在一边如芒在背、如履薄冰,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白泽:引导了一年才推导出这么显而易见的结论,真他妈累死老子了。 话虽这么说,白泽其实非常清楚阮蒙是多不容易。白泽自己是从那段历史中走过来的,所以他自然知道当时的事实如何。可阮蒙作为一个现代人,在严重缺乏当时历史史料的情况下,想研究清楚这个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的考证。打个比方,阮蒙的工作就类似于进行杀人推理,可是所有能支撑他论点的最直接的论据都已经被销毁了,他需要将散落各处的线索碎片收集起来、形成间接论据,再根据通过间接论据推导出的结论、也就是直接论据,来支撑他的论点并推导出最后的结论。 空口白牙谁不会说。早在第二学期开始前,阮蒙就已经跟白泽提出了这个结论的设想,只不过当时的论据收集工作还不完全。而这些证据碎片,是散落在了漫漫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纵使白泽已经提供了几十本参考书目,可阮蒙想得出这个结论要研读的书目远不止于此。那二三十本,不过是冰山一角。 白泽其实以为仅凭这个小小的研究课题,可以跟阮蒙耗到他大学毕业,甚至是研究生、博士生。没想到阮蒙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交给了他一份论据翔实、推理严谨的完美答卷。 而他做这一切,又有多少是真的出于对历史的热爱,又有多少是……仅仅为了博自己一笑呢? 初夏的阳光很好,从大大的窗棂照射进书香四溢的教研室,落在一坐一立的两个人身上。 阮蒙怔怔地看着白泽的头顶,耀眼的阳光打在白泽那亚麻色的发丝上,折射出淡淡的金色光晕,那微微蓬松的卷发看起来十分的柔软,阮蒙的指尖微动,忍不住想抬手触摸。 这人怎么长得这么好看呢……阮蒙痴痴地看着白泽那被光影晕染的侧脸,从额头浅浅的绒毛、到挺直的鼻梁、微薄的嘴唇、线条分明的下颌、凸起的喉结…… 凸起的喉结上下一动,他听到一声磁性的叹息,“唉……” 阮蒙一怔。 白泽扭头看向他,微微一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那一笑,闪了阮蒙的眼。 白泽拿起那沓手稿交还给阮蒙,“拿去投稿吧,明日之星。” 阮蒙垂眼看了看那份递过来的手稿,又看了看微笑着看向他的白泽,伸手推开手稿,俯身吻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注: 1)高逼格的男式衬衫领口那直接就两颗并排的扣子,所以白泽解开三颗,其实只是稍稍开了领口,不涉及到“露出大片白皙/蜜色的胸膛”之类的,2333。 2 )本章中阮蒙研究的那段秦史,源自于李开元大神著的《秦迷》一书。那些史实和推论都是李开元大神的研究成果。月莲君历史渣渣,根本不可能搞出这么大的研究成果的。但是也不能随便拿段历史来胡说八道呀。于是只能把大神的研究成果拿出来说一说。郑重声明——这是李开元大神在其著作《秦迷》中的研究成果!!! 第34章 story 3-5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更何况,平心而论白泽本身是不抵触阮蒙的亲吻的。所以他没有触电般当即推开阮蒙, 而是在飞速衡量这种情况下, 他是应该做出非常暴怒的反应, 还是应当做出羞涩的、不知所措的反应。他在衡量哪一种反应能够更好的激发阮蒙的回馈反应。 片刻的犹疑间唇上突然传来酥麻的触感。那是阮蒙的舌尖在轻轻描绘他嘴唇的形状。 当酥麻感如光电般窜流在四肢百骸,白泽突然有了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 他看着阮蒙那因为凑的过近而变得模糊的面庞,双眸微合, 长长的眼睫因为紧张而轻颤,在阳光的映射下, 投下一片浅浅的鸦羽似的暗影。 他的表情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迷醉, 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终于鼓起了勇气在向自己暗恋已久的男生告白后踮起脚尖凑上前,那献祭般的一吻。 白泽问自己, 如果阮蒙是一个女孩子,你会推开他吗?当然不会。身为一个绅士, 要懂得怜香惜玉。 那如果对方是一个女孩子, 他不会推开, 又怎么可以因为阮蒙是一个男孩子而有性别歧视, 去推开他呢? 对的, 所以要采取方略二——装作紧张无措的样子,等待这一吻结束。 也许是两秒,又或者是三秒,总之,时间好像很短, 短的白泽还来不及整理好自己的思绪,整理好自己的面部表情,唇上的温热触感便已经消失。 白泽不知道那时自己的双眼中满是透着迷恋的茫然,所以勾得阮蒙还未彻底离开,便又轻吻了一下。 之前那种极其不好的预感再次在白泽的心中警铃大作。 阮蒙微微退开,停留在两人几乎鼻尖相贴的状态。 呼吸交缠,灼热而缠绵。 “教授,我喜欢你。”阮蒙说。轻轻地、慢慢地。好像生怕惊吓到一只鸟儿,让它扑扑翅膀,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白泽清楚地听见什么东西崩断的声音,方才开始一直作响的警铃吵得他脑仁发疼。 他总觉得一切都还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所以他总在刻意忽视自己内心的变化。直到这一刻,白泽才真正明白,如果能被理性掌控,那就不叫感情。 所幸,理性掌控不了那蠢蠢欲动的感情,却还掌控得了自己的反应。 白泽垂着眼静坐了两秒,推了一下眼镜,转回身面向书桌,尽量保持一副平和的语气道,“阮蒙同学,你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好同学。不要因为个人感情问题影响了自己的前程。” 还有别人的前程。 最后这一句,在白泽的舌尖上打了个转儿,终究是咽了回去。他知道这一句才是最致命的一句。可正因为如此,他说不出口。 把人放自己身边养了一年,不就是为的这一刻吗?不就是要把他带上云端再一脚踹入深渊吗?为什么不踹? 因为还没有满足“当众”的条件。白泽给自己找理由。 白泽扯下一张便签纸,刷刷刷地写下了一个人名和电话号码,连着那沓手稿一起递过去,却没有扭头。“《历史综观》杂志的主编,你自己去联系投稿的事情吧。” 阮蒙垂眼看看,抬手将它压回桌面,“这是教授您的研究成果,我只不过是帮忙收集了一下史证而已。” 哦,有意思了。白泽将视线从手稿移到阮蒙的脸上,眼中有几分讥笑,“贿赂我?” 阮蒙觉得自己这种居高临下的视角、让白教授仰着脖子看自己怪怪的,遂单膝半跪在地。 白泽再次警钟大作,这下是真的不淡定了,“你干什么?!” 阮蒙仰视着他,不躲不避地盯着白泽的眼睛,开口道,“其实教授您也喜欢我的吧?” 并没有好嘛!本神兽怎么可能会对你们这群凡愚动心!你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谁给你的自信让你恬不知耻地说出这种话的!啊?! 第29节 尽管内心已经千万匹神兽咆哮奔腾而过,白泽面上还是一派淡定。他再次抬手扶扶镜框,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哦?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快点从实招来!老子一定分分钟改掉改掉改掉!!! “不然您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阮蒙意有所指地看向那沓手稿,“不说别的,单就这个课题而言,它本不该是我的成就。”阮蒙看向白泽,“其实您早就研究清楚了吧?……最起码,您是早已有了这个猜想,只不过没有精力去收集史证而已。对不对?” 白泽淡淡一笑,“阮蒙同学,你太狭隘了。我不过是唯才是举而已。你不在我这个位置上,不会知道当我看到像你这样的好学生时有多开心。”他拿起那沓手稿递过去,“不要让我失望。” *** “咋了妹子?难得跟哥哥们一起出来喝酒,情绪不高啊。整天抠历史,抠傻了吧?”张建军拎过酒瓶子给自己倒酒,斜眼瞥了一下身边默默撸串的阮蒙。 阮蒙垂眼瞧瞧手里的羊肉串,歪着一侧嘴角无奈地笑了一下,低头啃肉。 “哎哎哎。”对面的陶然也拿着一串指指他,“怎么瞧着跟失恋了似的?” “失恋?”坐阮蒙另一边的徐铭差点一口酒喷出来,赶紧歪头打量阮蒙。 阮蒙把撕下来的肉嚼了嚼,咽下去,轻轻一声,“嗯。” 其他人全部身形一僵! 面面相觑。 “啥时候的事儿?” “就你之前提过的那个什么‘万千人中一眼就能找到’的那个妹子?” “你怎么告白的呀?” “人姑娘怎么说的?” “早跟哥们儿说别自己憋着呀。这一堆现成的经验等着传授给你呢。” 哥儿几个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在室友们的一再怂恿下,阮蒙蔫头巴脑道,“半个月前吧。我说……我喜欢你。” “然后呢?”室友们抓心挠肝,全部视线都聚焦在阮蒙脸上。 “他、他说……怕耽误我前程。” 陶然瞧瞧众人,笑道,“哎哟,这理由够新鲜的啊。” “怎么耽误你前程啊?”陈凯问。 “就是……我们在一起……大概不太会被社会认可……?”阮蒙支支吾吾,说完又立刻后悔——他是不是暴露了? “哎哟卧槽!行啊妹子!看不出来啊!”徐铭“啪啪”拍了两下阮蒙的肩膀,哈哈大笑道。 李嘉皱眉,“哎哎,你有点老大的样子没?” 徐铭露出一个“哎呀多大点儿事”的表情,凑过去小声问,“来,让哥猜猜,你喜欢的是不是那个历史系的老师?” “啊?!”阮蒙一惊。 徐铭看着阮蒙突变的脸色,笑得愈发贼,“姓白?” 阮蒙惊恐地睁大眼睛,正要全力否定,徐铭扑上来,笑道,“叫白叶?” “……啊?”阮蒙眨眨眼。 白叶,历史系大二通史课程讲师,性别、女,肤白貌美大长腿,年方27,未婚。据传是白轩教授的嫡传弟子,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所以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目前仍在白轩教授名下读博。根据课表,阮蒙每周见这姐姐两次。但是除了与白泽的“私密会谈”,阮蒙其他时间出入教研室更多情况下是因为帮这姐姐印个资料、搬个书什么的。 怎么的就变成追求对象了? ……但是没猜到白泽身上就好。 徐铭看看阮蒙的反应,失望道,“不是啊?” “当然不是啦。”阮蒙赶紧否定。就算不想把祸水往白泽身上引,也不能让这无辜的姐姐给背了黑锅啊。 “那是谁啊?”陈凯问。 阮蒙开始后悔谈论这个话题了,“算了算了,不聊这个了。” 张建军撕了一块肉,一边嚼着一边说,“这事儿吧是这样——咱先甭管你喜欢的是什么人,你瞧瞧人家说的那话嘛,‘怕耽误你前程’。这没明着拒绝你啊,而且听起来是为你好啊。她要是真没那意思,我觉得不会这么说的。直接说‘怕耽误我自己前程’就完了呗。” “嗯嗯。”其他人纷纷附和。 阮蒙:“嗯……我也这么觉得……” “卧槽!你自己都这么觉得那你在这消沉个屁啊,奋起直追啊!”李嘉嚷道。 他当时就是觉得高中追的那个女孩也是喜欢他的,再努努力就能追到了,所以毅然决然地放弃了更好的大学来l大陪她。可是在女孩的一再拒绝下,李嘉就放弃了。后来在一次同乡会上,女孩跟他说,她心里一直别楞的,是李嘉的家境太贫寒了。她怕她会输给残酷的现实,她怕她以一己之力没办法跟父母抗争,所以在面对这些巨大的困难之前,她想知道她这个唯一的战友对她的感情有多坚定……可是试探的结果,不过如此。 女孩儿说或许她的做法也错了,但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因为两年的错过,足够让她遇见一段新的感情。 “我他妈血一样的教训在这摆着呢。”李嘉有点激动。 “老张说的在理。女孩子嘛,大多心口不一。你要是真喜欢,也别放弃太早。”徐铭说,“眼看都21世纪了,别再被那些迂腐的封建框架束缚了。哪来那么多‘不容于世’啊,现在不都流行多元化嘛。你看咱们大一看的那部港剧,阿sir的弟弟同性恋大家都觉得他有病,差点儿逼死他。但我那天看新闻,荷兰那边好像已经通过承认同性恋的法律了。同性恋哎,都被承认了,你还怕什么?” 巧了,我这是同性恋加师生恋……阮蒙暗自叹了口气。 “放开了追啊。她真不喜欢你,会明确拒绝你的,不会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你要是真放弃了,那才是追悔莫及。”李嘉十分痛心疾首,力主阮蒙继续猛追。 “哥告诉你啊,所有让人后悔的事情当中,最让人看不开、一辈子都不可能看开的,就是你曾经有机会、有资本、有能力,但是你没去尝试,眼睁睁地看着机会溜走,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自己。”陈凯说。 张建军没说话,就是喝了口酒,抬手拍了拍阮蒙的肩膀。 *** “教授……”白叶捏着一沓期末考试卷来到白泽桌边,低声唤道。 “嗯?”白泽慵懒地应了一声,转头看白叶压住的那张卷子——字迹太过眼熟。“怎么了?” 既然是白泽的弟子,批改期末试卷这种小事儿自然是白叶代劳。“嗯……我觉得这不太好判……” 试卷都是密封姓名学号订在一起的,白泽一接过去,白叶赶紧说,“别的都批改好啦,就差这一份。教授您定夺哈。” 白泽把试卷从头到尾扫了一遍,提起红笔在分数栏写了个大大的61。 第35章 story 3-6 期末考试一结束,就是例行的年中旅游。有点类似日本学生的修学旅行。 有个叫哈美美的同学, 据说父母在老家千阳市那边颇有几分薄面, 招待他们这一届几十号人两天一宿的小旅行不成问题。毕竟都是裤兜比脸干净的苦哈哈, 别说上千的旅游费,哪怕是几百块钱交出去,也是肉疼得紧。虽然觉得白吃白喝十分过意不去, 但这几十号人还是一窝蜂地涌去了千阳市。 千阳市靠近内蒙古,市内还有一处蒙古族自治区。所以众人奔赴的那处旅游景点——千阳湖也是被打造得满满的蒙古族风情。 抵达千阳湖已经将近中午12点, 众人先去哈家父母给预先定好的农家乐放下行李,然后便欢天喜地地分批乘上快艇渡过千阳湖, 到对岸的“百姓人家”享受全鱼宴。 虽说这种活动会邀请老师,但“有幸”被邀请的、自然都是备受学生喜爱的老师,比如白泽、比如白叶, 还有辅导员纪浩生——大四毕业留校的帅哥一枚。 白泽身为“带队老师”之一,且是最年长、地位最高的老师, 自然要负责与哈家父母的接洽。哈美美同学则仗着自己地位特殊, 拉着俩个小姐妹, 说是粘在父母身边, 其实一直都是围着白泽打转, 白教授长白教授短的,倒是凭借父母光环成功博取了白泽的注意。 阮蒙在后边缀着,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过上快艇的时候,阮蒙又凭借自身颜值成功从哈美美同学那里争取到了白泽那一船的最后一个席位,倒是对冲自己咪咪笑的哈美美回归了一点好感度——毕竟白泽就是那么招人, 每天下课都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子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现在出来旅游,如果不是顾及哈家父母,怕是围在白泽身边的,就不止是这三个女孩子了。 但是上船坐下后,阮蒙就又忍不住开始仇视哈美美。因为哈美美安排的座位是这样的—— 船员—阮蒙 哈父—哈母 白泽—哈美美 闺蜜—闺蜜 虽然阮蒙理智上认为这样的安排无可厚非,但是感情上还是要暗骂一句“你怎么好意思!”毕竟他是个男生啊!安排他和白泽坐一起,也很有道理不是吗? 虽然如此一来,让哈美美坐在船员身边很没道理…… 快艇的马达声轰鸣作响,船体前端突然上扬,整艘船如离弦的箭一般“嗖”地射了出去! “呀——!”船尾传来女孩子们的尖叫声。虽然心里边知道那就是女孩子的大惊小怪,但是一想到哈美美跟白泽坐在一起,阮蒙就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第二排的哈父哈母也在紧张地回头看,毕竟怕女儿和同学们出什么事儿;第三排上,哈美美那个小婊砸果然偎身在白泽身边双臂死死抱着白泽的胳膊,一脸“教授人家好怕怕”的模样;第四排的两个女孩子也是一脸惊惶又兴奋的表情抱在一起尖叫个不停。 四目相对。 船体两侧是被劈开的滔滔浪花,在巨大的冲击力下溅射成一米多高的水墙,船尾后是被强行劈开又重新恢复平静的水面,只留下一道泛着浅浪的白线,描绘着他们行进过的轨迹。 冰凉的水珠偶尔打在脸上,被凉到的阮蒙一惊,率先收回了视线。 湛蓝如洗的天空,没有一丝浮云。只有一轮骄纵似火的七月艳阳高悬中空。左边是水天一色的浩瀚湖面,右边是高可藏人的茫茫芦苇。头上是偶尔掠过的水鸟的鸣叫,周遭是同学们的欢声笑语。 正是恋爱的好季节。 不知道是哪一船的人在高声齐唱《同桌的你》,歌声远远近近,很快引发了更大规模的合唱——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 喜欢和我在一起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阮蒙跟着唱,唱着唱着,突然就唱不下去,有些想哭。 不知名的离别愁绪莫名地蔓延开来,原本飘荡在湖面的青年大合唱突然就消散无踪,倒是那远远近近的芦苇荡中隐隐约约传来悠扬的渔歌—— 天是湖,云是舟 天上走,云里游 云如画,风如酒 酒迷醉,渔人休 那份天广地阔、恣意洒脱的诗情画意,轻轻松松将此前的那一丢丢莫名的愁绪一卷而空,伴随着快艇的马达轰鸣,欢声笑语再次回荡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 十几分钟后,快艇抵达湖对岸。 能在地方上“有几分薄面”的人,通常都是酒桌上的“千杯不倒”,也普遍认为,不能陪着“喝好”就是“招待不周”。在成功灌趴下了纪浩生之后,哈美美终于看不过去,跑过去跟哈父说“我们老师喝不了太多酒!” 哈父瞧瞧面不改色的白泽,“白教授酒量不错吧?” 第30节 “只是不上脸而已。”白泽垂眼瞧着面前那个有虚影的酒杯,慢慢道。 “吃完饭我们还有那么多活动呢,你把我们老师灌醉了怎么办呀!”哈美美跟她爸爸小声抱怨,“我们老师跟你平常结交的那些人不一样!” 哈母瞧了瞧,起身去厨房找大厨,让给弄点解酒的东西来。 学生们吃完了,就开始了例行的“杀人游戏”,一桌桌的也是闹得不可开交。被灌倒的纪浩生趴桌子上呼呼大睡了一个小时,醒来倒是清醒了不少,只是苦了白泽,脑子跟团浆糊一样还要一直陪热情洋溢的哈爸爸闲聊。 阮蒙忍了又忍,拍拍哈美美的肩膀,“教授喝多了,让你爸别拽着教授一直聊了。让教授歇会儿。你爸也喝了不少吧。” 哈美美搭眼瞧瞧,过去了。 哈父被支走,白泽立刻一手撑着额头阖眸微憩,任一桌子学生在那吵吵闹闹,雷打不动。 阮蒙自愿做没什么娱乐趣味的“法官”——因为可以不用闭眼,可以在其他人“天黑请闭眼”的时候,肆无忌惮地看白泽。 原来那个人睡着的时候是这么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细长的吊凤眼合成一条形状柔美的弧线,掩去了所有逼人的凌厉,也掩去了那灵动眼眸中满满的算计,整个人都变得柔和起来。许是酒精的刺激令他有些难受,修长的细眉微微蹙起,在眉心拱出一道川字,平添了几分柔弱,和……妩媚。 “法官?法官呢?说话呀!该‘杀手请睁眼’了!”有人提醒道。 “啊?哦、哦。”阮蒙急忙应道。“杀手请睁眼。” 白泽:…… *** 两点半,吃饱喝足,杀人游戏玩够了,被灌醉的纪浩生和白泽也都清醒得差不多,也过了正午最热的时候,一行人换了画舫游船,慢慢地渡回湖对岸,开始下午的活动。 白泽就像一块磁力超强的吸铁石,占据历史系四分之三人口的女孩子就是那些前赴后继往上撞的铁。挤不到白泽身边,阮蒙又不太愿意跟同届这帮男生混在一起——他们都是高中就开始学文,说不上哪里让阮蒙觉得有点娘里娘气的,总之是和徐铭他们不太一样。阮蒙不止一次想过,没因为转系而换寝室实在是太好了。 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游船回到对岸,发现之前看到的搭起的台子上正在进行民族舞表演。感兴趣的留下看,没兴趣的便作鸟兽散,开始了愉快的自由活动。 女孩子们大多三三两两地去逛那些充满民族风情的小摊位,什么猫眼石的手串、西部牛仔风的帽子、蒙古族帽子、七彩羽毛的扇子,分分钟穿搭一身。剩下的,有人自掏腰包去玩那些水上项目,有人排队等着换上民族服饰留下一张纪念照片,还有人跑去了那座供奉着千手观音的庙宇。 白泽随着几个学生去了附近的小型博物馆参观当地的历史民俗,阮蒙自然跟着去了。 学生党们不远不近地跟在另一个花钱请了导游解说的旅游团后边,蹭免费的解说。阮蒙缀在后边琢磨着怎么去跟白泽攀话。先前觉得白泽身边人多不好下手,现在白泽一个人游离在队伍之外,他还是觉得不好下手。 “阮蒙。” 阮蒙没想到白泽会主动叫自己。急忙回头,“白教授。” 白泽跟阮蒙不远不近地缀在其他学生的后边,问他,“你考试卷怎么回事?” “……啊?”阮蒙装糊涂。 白泽:“掐着采分点作答,给我凑了个58分,可以啊。” 阮蒙:“不是……没、没太复习好……来年重修吧。” 白泽:“我教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学生在我手里不及格过。我不允许你给我抹黑,所以给你61分过了。” 阮蒙:“……啊?!” 他们是考完试第二天就出来玩儿了,阮蒙还没来得及查考试分数。 白泽只负责大二学生的中国古代史课程,剩下主要是研究生、博士生那边的课程。换言之,即将步入大三的阮蒙没机会再上白泽的课、在他面前刷存在感了。 白泽:“按照学校章程,不及格先是补考,补考不过才重修。考虑到新学期开始学生会有新的必修课程,很可能与挂科的课程时间相撞,所以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重修课程学生可以不来上课,直接参加考试即可。” 阮蒙:“……啊?!” 白泽推推眼镜,目视前方正色道,“阮蒙同学。” “……嗯,白教授您说。” “你知道在校期间挂科有多大影响吗?你怎么能这么胡闹。” “我……”阮蒙语塞。他想说“我只是喜欢你,所以想能再多见见你”,可是这种话,白泽不会愿意听吧? 那……如果换成“我只是想再多听几节您的课”呢?阮蒙忍不住为自己的机智点赞,正抬头准备说出口,却撞上了镜片后那微微发冷的视线。 “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阮蒙觉得自己像是海中漂泊的一叶扁舟,随着海浪沉浮,在风雨中飘摇。在无情的海浪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支离破碎,直沉海底…… *** 到了六点,自由活动的学生们陆续回到他们住宿的农家乐,在一圈伪蒙古包实则是砖砌房屋围起的空地上开始准备他们此行最大的娱乐活动——篝火晚会。 据说这家农家乐的老板是哈父的老朋友,所以这整个大院都已经被包场,随他们闹腾。在店员的指导下,学生们欢天喜地地架设火架、露天卡拉ok设备、照明设备等等等等,满脸都是对这场盛大狂欢的期待。 七点,刷满了油的全羊被架上火架、“呼”地激起两三米高的火焰时,全场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喊声。 阮蒙被人拉着两边胳膊站起来,跟着大家围着篝火又唱又跳。他穿过火光去看那人的脸,看见他被左右两边的女同学拉着,跟着大家的舞步一起,左三步右三步,笑如春风,让阮蒙没来由地觉得有些微醺。 可是他又觉得难过。这短短几米的距离,这腾空的焰火,像是横亘在他和那人之间的鸿沟,耳畔的喧嚣更是加重了这份绝望。 于是便没来由地想起了那句“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可是在这里狂欢的人,觉得孤单的,大概只有他自己。阮蒙突然有些想念徐铭他们。 所以不管后来一群人围着篝火怎么吵闹,阮蒙就只是拿着一瓶啤酒坐在原地自己慢慢喝。 也没有人管他。毕竟是半路出家的转系生,平常除了跟大家一起上课混个脸熟,其他时间和班里的任何人都没什么交集,没一起吃饭过,没一起卧谈过,和路人也差不了许多。而且几十号人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性格孤僻不合群的,玩儿嗨了的谁还顾得上别人呢。 肥硕的羔羊早就被众人瓜分一空,骨架被店里的人撤了下去,只剩下篝火还在院落中央不知疲惫地熊熊燃烧。吃嗨了喝嗨了也玩儿嗨了学生们开始围着露天卡拉ok宣泄体内积蓄的旺盛精力。后来不知道是谁把还在陪哈父喝酒吃花生米的白泽拉上前,大喊一声,“下面有请白轩教授为我们献歌一曲!大家欢迎!” 盛情难却,白泽翻了翻曲目单,对着麦克风说,“那就唱首《大海》吧。” 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 就让我用一生等待 如果深情往事你已不再留恋 就让它随风飘远 唱者无意,听者有心。阮蒙瞧着那个站在电视机前认真而深情地唱歌的男人,突然想,他快30了吧?为什么还没结婚呢?是因为……曾经有过喜欢的人,最终却没能在一起吗?大概是吧,不然为什么会唱得那么动情呢? 阮蒙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可笑。其实他一点儿都不了解白泽不是吗?怎么就好像非他不可一样了呢?简直是应了那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可他就是喜欢上了呀,有什么办法呢?不可能因为白泽的一句“你真是太让我希望了”就把感情收回来的。 一曲完了,“大神!再来一曲!”的呼声震天。白泽笑笑,点了《让我欢喜让我忧》。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对啊,覆水难收。阮蒙盯着白泽的侧脸想。 连着唱了六七首,已经有些学生觉得遇上麦霸有点无聊而中途离场了,白泽还在部分学生的盛情难却下继续高歌。 阮蒙听着白泽已经有些沙哑的嗓音——他这是喝多了吧? “白老师,教授是不是喝多了?你把他替下来吧。”阮蒙找到白叶,小声说。 “哟,我哪儿敢呀。引民愤呢这是。”白叶示意他看看那坐了一地的花痴女。 好在这一首完了,白泽自己觉得有点嗓子冒烟,虽然仍旧盛情难却,他还是摆着手退场了。口渴没找着水,白泽踩着一条弧度不大的s型曲线回到哈父身边,爷俩儿拎着啤酒开始对瓶吹。 阮蒙:…… 到了10点多,篝火基本燃尽。没有了火力的驱逐,这么一个水泽地带,夜晚的蚊子那是相当猖狂,众人不得不回到“蒙古包”里避难。 “蒙古包”内里构造分两种——床式、炕式。床式就和宾馆的标准间一样,两张单人床。炕式则是东北火炕,火炕的一边还堆砌着具有浓厚东北风情的那种被面大红大绿的棉被、褥子,一张炕能睡下6、7个人。学生们大多不是东北三省来的,活了20年只在电视上见过火炕,什么时候见过真的,一时间新奇得不得了,纷纷表示要在炕式房间住宿。 最重要的是,白天的时候他们入乡随俗地学会了一种新的纸牌玩儿法——拉大车。没有了桌椅,正需要这样一张火炕来撑局子。 学生们集中在几个“蒙古包”里凑局,每间屋子塞了十几二十来个人,深更半夜吵闹喧天。 想玩儿的学生凑不成整数局,总有那么几个人游离在战局之外,目光灼灼地观察战局,等着机会轮换自己上场。 但不包括阮蒙。所以他第一时间发现了从门口探进一颗头的白叶。 “白老师,怎么了?”阮蒙迎过去。 白叶撅撅嘴,“我找小纪呢。在你们这屋吗?” “他不是和白教授一屋吗?” 白泽对火炕没兴趣,还是选择了绵软舒适的床式房间。可是这十来间“蒙古包”容纳他们这60来个人本来就有些局促。床式房间大多数被娇软的女孩子们分去了,剩下的炕式房间都得挤挤才能都睡下。所以没道理让白泽自己睡一间房。男生们都要睡火炕,阮蒙虽然有心要跟白泽分一间房,但是没有勇气提,所以这个“陪.睡”的光荣任务就落在了身为辅导员的纪浩生身上。 纪浩生表示,老子也才刚刚大学毕业转正啊,内心还是想和亲爱的学弟学妹们打成一片的,玩儿心也还很重啊!10点就睡觉那是老年人才干的事情啊!牌局凑起好嘛? 所以他就跑出来凑局了,不知道去了哪间炕式“蒙古包”。 白叶:“我刚才撞见白教授在吐。” 这种圈地自萌的农家乐自然不可能在每间“蒙古包”里都设有卫生间,只有一个公共卫生间。一墙之隔,男女两边谁出点什么声那是听得一清二楚。白叶刚才跟一个女同学一起去卫生间,一进去就听见男厕那边有人在吐。白叶听了听,觉得那人不像是有人陪着,就拉着女同学又在外边等了会儿,然后瞧见白泽人模狗样地出来了。 就是脚下有点儿飘。 白叶和那女同学把白泽送回去,本想教训一下纪浩生不懂得照顾人,结果发现人家压根没在房间里。当然,这其实怪不得纪浩生,毕竟白泽装得没事儿人似的。白叶倒是有心照顾男神,可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算是怎么回事? 白叶气呼呼地跟阮蒙吐完槽,“这小孩儿,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哎,不跟你说了,我去找人了。” “哎!”阮蒙一把拉住她。 “嗯?”白叶回身。 “呃……”阮蒙放开手,看看白叶,“估计学长也玩儿得正欢,你就让他玩儿吧。难得大家出来高兴一把。我倒是不想打牌,就让我去看着教授吧。直接跟学长把房换了。时间也不早了,老师你就去睡吧。” “嗯,行。”白叶痛快答应。阮蒙这小男生有多细心靠谱她是清楚的,从每次阮蒙帮她整理的资料就能看出来。肯定比纪浩生强。“那辛苦你了啊。” “没事儿。” 阮蒙雷厉风行地找到大战正酣的纪浩生,交换房间的事儿一说,纪浩生简直求之不得。“行行行!行李你不用帮我拿过来了,就放那吧。” 于是阮蒙小心翼翼地开了白泽房间的门,进去,落锁。 教授喝醉了。 喝醉了。 醉了。 那他……是不是可以偷偷地做许多事情?阮蒙捏了捏兴奋得发抖得指尖,在夜灯黯淡的光芒中轻轻朝床上的人走了过去。 “……阮蒙?”听见响动的白泽睁开眼,有些惊讶。 阮蒙如同入室行窃被抓了先行一般,僵立当场。听白叶的意思,难道不是醉得挺厉害? “学长……纪老师跟我换了房间,所以……”阮蒙支吾道。 “哦……那你在这儿睡吧。晚安。”白泽说着,闭上了眼睛。 果然是……醉得厉害。 第31节 “教授,您有没有不舒服?要喝水什么的吗?”阮蒙凑近轻声问。 “我没事儿,你不用管我。睡吧。”白泽轻声应着,倒是真的听不太出来是醉了。 阮蒙听话地睡去了。可是没几分钟又爬了起来。 “教授?”阮蒙小声唤了几次,白泽都没有反应。 “教授,我可以吻你吗?……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阮蒙自欺欺人地极小声道。 白泽当然不会回应他。所以阮蒙如蒙特赦般地轻轻吻了下去。 是酒发酵过后的味道,有些刺激,却并不讨厌。 “教授,我想过了。我确实……让您失望了。我不应该目光短浅、故意挂科,我应该更努力,然后读研、读博,直到有一天,变成跟您一样优秀的人,那才应该是我对您表达崇敬、和爱意的方式。” “可我就是喜欢你呀……一想到明日别后,就是漫长的暑假,新学期开始之后,也不再有你的课,之前的课题也已经研究完成……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理由能去找你……我怕我总去找你,会让你更讨厌我……可我是那么喜欢你……” 阮蒙半跪在白泽的床边,轻声自言自语。 兀自沉默了片刻,阮蒙决定实施他的计划。 “教授?”阮蒙轻轻晃晃白泽。 “嗯?”反复的推动下,白泽茫然地睁开眼。 “你喜欢我吗?”都说酒后吐真言,他一定要问清楚白泽对他是什么态度! “……嗯?”白泽慢慢眨了两下眼睛,努力在一片黯淡的光芒中辨识身边的人,“你……谁?” “阮蒙。教授,你喜欢我吗?你喜欢阮蒙吗?”阮蒙固执地问。 白泽抬了抬手,似是想要触碰他。阮蒙愣了愣,急忙伸手握住了白泽了手。然后他便看见白泽阖着双眸微微勾起了嘴角。 不知道为什么,阮蒙觉得自己从那笑容里读出了“这还用问吗”的意思。 阮蒙腾地一下站起来,双手抓着白泽的那只手放在心口,俯身急道,“教授?教授?别睡。你、你喜欢我的……是吗?” 白泽努力睁了睁眼睛,看着眼前那个模糊的黑色人影,“阮蒙?” “嗯,是我。” 白泽又是阖着双眸微微勾了嘴角,抬起另一只手直接把他拉了下来。 *** 静寂的黑暗中,只闻得一丝若有若无的喘息。 “教授,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唔……我知道了……” “我……进去了?” “快点儿,要不是我喝多了没力气……嗯!……你个小畜生……” “教授,我想看看你……” “我又没挖了你眼睛。” “我想开灯,好好看看你……” “不行……哎!你!” 灯光大亮。 “教授……” 白泽把脸扭到一边,一脸的生不如死。 阮蒙盯着他,满目痴狂。 快被那炙热视线烤焦的白泽伸手想关掉床头的开关,却被阮蒙俯身一把按住了手腕。 “唔!”——毕竟还处在连体状态,乱动不得。 “你皱眉的样子也好美……”阮蒙抬手抚上白泽的面庞,痴痴道。手指一路向下,“哪里都美……” 白泽没想过活了快一万年的自己还能再度体会到“不好意思”这种情绪,既然狠不下心把眼前这人的眼睛挖出来,那便只能自欺欺人地用手臂挡住自己的眼睛,“快点弄完睡觉!” 阮蒙温柔地移开白泽的胳膊,俯身吻了吻他。连接处相对位置的移动再次激得白泽一阵控制不住的痉挛,脸上也浮现出一抹痛苦的神色,只是看了并不让人疼惜,反而想欺负得更狠一些。 “不要挡,我想看见你所有的样子……把你的每一个表情,都刻在我的眼睛里……” “你他妈的……”白泽的恼羞成怒被一滴突然砸在脸上的冰凉水滴彻底浇灭了。 “我是不是在做梦啊?”阮蒙笑着问白泽,豆大的眼泪却开始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白泽觉得自己像是被眼前的人拿着一把匕首狠狠地扎进了心脏,一下一下地扎个不停,疼得要死。可是他恨不起来这种感觉,还很迷恋…… 爱到深处都是受虐狂。他不记得是听谁说过这么一句话,也早就遗忘在记忆深处,可就这么突兀地想了起来。 他勾下阮蒙的脖子狠狠地在他嘴唇上厮磨了一阵,盯着他的眼睛低声道,“说你爱我。” “我爱你。白轩。” “我不叫白轩,我叫白泽。重新说。” 阮蒙愣了愣,很快改口道,“我爱你,白泽。” “我也爱你,阮蒙。”白泽又凑上去吻了下阮蒙,“所以我才愿意这样躺在你身下,所以我愿意让你看见我所有的样子。这不是梦。”他用拇指轻轻抹过阮蒙的眼底,“所以,别哭了。我心疼。” *** “……小……小畜生,你他妈轻、嗯!……轻点儿……我……我……” 撑不住了。 一股强力的电流顺着脊椎陡然蹿升至头顶,炸成了漫天的绚烂烟花…… 可在下一秒,填满身体的部分突然被抽离,覆在身上的火热温度也陡然离去,然后便是“扑通”一声闷响。 尚在急促喘息中的白泽不解地睁开眼,瞧见跌坐在地的阮蒙满脸惊悚地盯着自己。 简直就像见鬼了一般。 那眼神真是太陌生了,毕竟几百年未见了。那眼神也太熟悉了,毕竟在白泽漫长的一生中,见过了无数次。 当流窜在四肢百骸中的酥麻感褪去,尾椎处微微的压迫感便显露了出来。白泽微微垂眸扫了一眼,而后在阮蒙的震惊中抬手在头顶摸了摸。 wtf! 他已经能稳定化形几千年了,谁能告诉他这突然冒出来的尾巴和耳朵是怎么回事!!! 如果白泽那时候就认识常卿,并且能够就“闺房之事”聊一聊的话,就会被告知——因为太舒服而不小心露出本相什么的,习惯就好。 所以他没有丝毫防备。 地上那位更不用说。可别这辈子都一直萎着。那真是罪过。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此时还有心思调侃。 不然呢? 白泽盯着阮蒙,默默地将耳朵和尾巴收了起来。 这该死的寂静。 “帝……巡狩,东至海,登桓山,于海滨……得白泽神兽。”阮蒙盯着白泽,瞳孔因为恐惧而反复地剧烈收缩,断断续续地背道,“能言,达于万物之情。因问天下鬼神之事,自古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者凡万……一千、五百二十种。白泽言之,帝令以图写之,以示天下。” 白泽:“……” “你、你说你叫白泽……是……是……” 白泽点头,“对,就那个白泽。” 阮蒙:…… 白泽:…… 白泽舔舔嘴唇,伸手按灭了灯光开关,“睡觉。” 妈的,反正老子爽过了。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闹得,白泽觉得脑仁嗷嗷疼,背后那张床上传来的悉悉索索的动静让他几乎暴跳如雷。 “你要是怕我,滚出去睡。”白泽强压火气道。 “我、我……我不……不怕……” 白泽听着那发颤的声音,暗骂,你他妈骗鬼呢! 半个小时后。 “教授……?”一片黑暗中,阮蒙惊恐地看向那个爬到自己床上黑影。“教授!教授!你干什么?” “干.你。” “你以为我他妈想招惹你!他妈的天上地下古往今来,白泽这个种就他妈我一只!老子万年单身狗早他妈就心如止水。你他妈的阴魂不散地跟着我!嗯?!现在老子的心是你的了,你他妈睡也睡了,发现我不是人就想跑了?我告诉你,没门儿!……不光这辈子没门儿,下辈子也没门儿!生生世世都没门儿!” *** 混乱的一夜之后,是相安无事的午餐——因为昨夜几乎所有人都是通宵鏖战。 午餐之后,便是长途汽车转战绿皮火车。几个小时的硬座,白泽瞧着阮蒙在那坐立不安,说不心疼是假的。可看着阮蒙躲着他那样儿他就火大。 所以下了火车,他瞧瞧那个站在学生堆里看着他欲言又止的阮蒙,也没给他说话的机会,交代一句“大家都注意安全啊”,便转身走了。 白泽从未想过,这一转身,便是天人永隔。 整整一个暑假未见,开学了也从未见过阮蒙的影儿,白泽觉得自己活了近万年从来就没生过这么大的气。 《历史综观》的主编给白泽寄了稿费和回执——白泽替阮蒙投了稿,这家伙马上就能在学界年纪轻轻就声名鹊起了。 白泽不想主动找阮蒙,遂去找了纪浩生,让他转交。 “怎么?”白泽看纪浩生的表情有点奇怪。 “哦,白教授您还不知道吧。阮蒙……注销学籍了。” 白泽:…… “为什么?”他问。 白泽看着纪浩生动了动嘴唇,只觉得全世界都沦为了黑白默片。 第32节 第36章 日常part3-1 虽然萧遥“诚心诚意”地问了,但白泽并没有把自己故事讲出来的打算。几个老男人相互踢皮球, 相互套路, 一桌酒喝下来, 谁的情史都没套出来。 实在无聊,所以最后还是聊起了白风从和萧遥的那段“相爱相杀”的过往—— 当年还是澜云观创派祖师的萧遥听闻轮回镜的传闻,便也开始了探索秘境之旅。 用现在的话说, 各大秘境就是游移不定的异次元。它们存在于世界的各个角落,也许此时, 他们这四个饮酒之人所处的空间就与一处秘境的所在重合。只不过秘境都被强力的结界保护,若非有非常手段, 根本无法发现。而想要找到秘境入口更需要对奇门遁甲之术有高深的造诣。 有幸一探秘境的人对如何发现秘境、如何探寻入口、秘境内部情况的描述五花八门、真假难辨,基本上没有什么参考价值,唯一统一的口径是——非修魔者不能发现秘境。 根据后来从白风从那听来的解释, 因为秘境本就是上古天神封印上古狂魔的地方,所以秘境通常会设下秘法, 自动吸收修神道者之力来强化结界和封印。修神道者之力变弱而结界之力变强, 自然无法令秘境现形。反之, 修魔道者的力量可以消磨结界之力, 使结界出现震荡进而现出秘境所在。当然, 得是具有相当道行的修魔道者。 所以我们的萧遥祖师毅然决然地转为了修魔道者。 历经脱胎换骨之痛,又游荡世间近千年,终于让他碰上了一处秘境——混沌秘境。 奇门遁甲之术于萧遥来讲不过小菜一碟,寻到秘境入口并未花费太多时间。那仙气缭绕的鸟语花香世界让已然心浮气躁的萧遥有一瞬间的晃神——原来仙境真的存在。 可不待他再踏前一步,便有无数的珍兽亡魂和树妖藤精铺天盖地地袭来, 誓要让他明白何谓“擅闯重地者杀无赦”。 萧遥以一人之力敌百千万,负伤累累,早就杀红了眼,誓要深入秘境去碰碰运气——哪怕轮回镜此时尚未出现在此处秘境中,留在此地守株待兔怕是也好得过漫无目的地寻找。 在秘境中天生地长的年幼白泽过惯了优哉游哉的美好小日子,何时见过这等天摇地动的阵仗。一时好奇心爆棚跑来围观,不想那玄衣男子一道恢宏剑气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横扫眼前数百精灵,瞬间逼至呆若木鸡的白泽面前! 说时迟那时快,又一道风刃逆向袭来,瞬间将那凌厉霸道的剑气化于无形。 年幼的白泽仍旧惊魂甫定呆立当场,直到那挺拔的白色身影撞进视野,方才拉回神智慌不择路地跑了。 身着一黑一白的两人大约进行了如下的简短对话: 白风从:何人胆敢在此地喧哗。 萧遥:不想死就让开! 于是一场世纪斗殴就此拉开序幕。整个过程可以说是飞沙走石、日月无光、天地为之变色。 但究其根本原因—— 白风从:“好久没人陪自己舒展筋骨了,舍不得那么快弄死。” 萧遥:“哼。” 察觉到自己是被猫玩儿耗子般地耍了,萧遥愈发戾气冲天。可纵然招招下死手,仍旧被白风从轻松躲过。 虽然早已意识到眼前这一个人远比那成百上千的精灵棘手千万倍,但执念成魔杀红了眼的萧遥显然没有足够的理智来控制自己的作死行为。 直到幽冥剑被打脱手,千疮百孔的身体从高空坠地生生砸出了一个方圆百里的天坑,一口鲜血吐出,再怎么挣扎,筋疲力竭的身体也再动不了分毫。 “现在可以好好聊聊了?”白风从轻飘飘地落在萧遥身边。 “也算……惺惺相惜?”杨戬问。 白风从饮酒,笑而不语,只是十分揶揄地瞧了萧遥一眼。 萧遥甩了个白眼,不爽道,“惺惺相惜?哼。” 绝对的力量比面前谈惺惺相惜?猫和老鼠之间谈惺惺相惜?别开玩笑了,又不是御猫和锦毛鼠。 郁闷归郁闷,曾经横行六界的萧遥祖师不得不承认现下的状况,也许言语比武力更有助于达到目的,遂如此这般解释了一番。 “这秘境之中并无你所言的轮回镜。”白风从说。 萧遥:“你放我进去找,找不到,我才肯离开。” 白风从倒也开明,亲自陪着萧遥在秘境中四处逛了逛。 白风从:“你瞧,并无类似‘轮回镜’之物。” 萧遥:“那边的大片地界尚未探查过。” 白风从敛了眼眸,沉声道,“吾主休憩之所,不容外人擅入。” 可是萧遥怎肯轻易放弃?何况对白风从的“守护神”身份本就存疑,说是守护秘境,怎知他是不是就在守护轮回镜? 一个坚持要进,一个禁止他进,二人很快重又大打出手。而这一次白风从被萧遥触到底线,出手毫不留情,不消片刻便将萧遥重新打倒在地。 “那是什么光?”萧遥仰躺在地,瞧着禁地深处一柱华光直指苍穹。 白风从回头一看,抛下萧遥,身形几个闪烁便消失在了密林深处。萧遥强撑着爬起来,顺着光源方向追了过去。 越到近处光芒越盛,盛到极致,那白炽的光芒倏忽便消散在天地间,仿佛片刻前那目不能睁的景象只是错觉。 可是萧遥分明看见了——一颗浮空的巨大光球,环绕着纵横交错的光带,光带之上是密密麻麻、变幻莫测的符文,如天道昭昭、生死轮回。 甚至有那么几瞬,萧遥从那颗光球之上看到了千年前的他和她…… 轮回镜!!! 他历尽千辛万苦寻找的轮回镜!!!就因为眼前这人的阻挡,失、之、交、臂!!! 萧遥捏紧了掌心的幽冥剑,拖着疲惫的身躯,咬牙冲上前一剑刺中了背对他而立的白风从! “原来如此……”杨戬点点头,然后有些疑惑地看向白风从,“可是……按理说你应该完全躲得开?” 白风从垂眸沉吟应当如何解释这个问题,萧遥在那边笑道,“因他那时心神受创,哪里还顾得上我这个偷袭之人。” 杨戬和白泽立刻向萧遥投去八卦的追究目光。 白风从垂眸摩挲着掌心的酒杯,轻声道,“他和轮回镜一同消失了。……那个本该长眠于秘境中的人。” 他想起那人在耀眼的白炽光芒中,扭头向自己嫣然一笑,轻声说,“小白,莫要再守着我了。” “可是……”白泽不解,听之前的言辞,他们本以为在武力值上萧遥是压了白风从一头的,可现在看来,能够横行六界之人再厉害,在上古神魔面前也不过就是个渣渣。如此推论,纵使萧遥那一剑使得白风从魔气入体,白风从也可利用自身神力化解,总不该至今未愈。 听白泽问出心中疑问,白风从答道,“玄恒一消失,封印已经岌岌可危,整个秘境都处在崩塌的边缘,红了眼的那厮(瞧一眼萧遥)却不分青红皂白与我缠斗,以致唤醒了混沌。” 白泽与杨戬瞬间震惊地睁大了双眼。他们虽然未曾亲眼见过上古神魔的厮杀,但却从上古时代幸存下来的人口中听闻过许多传说——每一个上古神魔都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所以,若是混沌再次现世,而能与之抗衡的上古天神已然不在,怕是合六界之力也难以抵挡。 “然后呢?”杨戬追问。虽然可以料想被唤醒的混沌一定是被以某种方式处理掉了,否则也不会有如今这六界众生,但是……眼前这就是活着的传说啊! 白风从轻描淡写道,“好在刚苏醒的混沌力量欠佳,我说服萧遥祝我一臂之力,最终……算是靠他的幽冥剑干掉了混沌吧。” 幽冥剑,蚩尤冢的镇冢至宝,上覆蚩尤魔气,斩杀六界众生如火焚灰,不留半片残躯、半缕魂魄。萧遥知其厉害,所以平日里小心封印,并不曾拿出来用。只是如今进了秘境敌我力量对比悬殊,迫不得已拔了剑。 若仅是幽冥剑上的蚩尤魔气,白风从养上千八百年,总还能痊愈。只是—— 蚩尤身为上古狂魔之首,其气霸道,会疯狂汲取一切魔气强化自身。 幽冥剑最终插入了混沌的气海,以魔制魔,源源不断地汲取混沌的魔力,与混沌长眠在秘境之中。 而白风从,因伤口沾染了蚩尤魔气,旷日持久的打斗中,伤口如幽冥剑一般源源不断地汲取混沌魔气……可以说,他是以自身为容器,封印了混沌的部分魔力。 上古狂魔之力本就有别于六界的魔族之力,而素有“四大凶兽”之称的混沌之力更是难以消除,是以白风从的伤……怕是至死难愈。 萧遥白泽杨戬:…… 白风从笑笑,“也不影响什么,无非是不能随意化形而已。” 是吗? 当然不是。 转修魔道的萧遥体会过被魔气沾染的痛,业火焚身、蚀骨噬心之类的词汇不足以描述。而那还只是六界之魔的魔气。换做是上古狂魔之气,又会痛上几千倍,还是几万倍? 何况……若不是当时白风从替自己挡了那一下,怕也不会沾染如此之多的魔气…… 萧遥垂眸,拎过酒瓶兀自斟满,仰头灌了下去。 杨戬:“上神为何不去找找老君?说不定他那里有什么灵丹妙药。” 白风从:“倒也找过。只不过他那精贵仙丹于我这魔气而言,犹如精卫填海……不如将仙丹留给有用的人。” “那……温老板会不会有办法?”白泽问。 白风从好笑,“他一介凡人,能有何办法。” 萧遥看看二人,来了兴致,“怎么?你已与他相认?” “没。”白风从干脆道。 白泽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但是已经暴露了。” 自己那糟心的情史不好讲,讲别人的八卦总是劲儿劲儿的。在萧遥的追问下,白泽接过杨戬手中“替别人爆料”的大旗,把从温婉那里听来的故事转述了一番。 “既然都暴露了,为什么还不相认?”萧遥忍不住开始操心。 白风从递给他一个要你管的眼神。 “你说你从盘古开天辟地暗恋到现在,我都替你憋得慌。”萧遥开始爆猛料。 白泽和杨戬一脸“哦哦哦哦哦!!!” 白泽抽空瞧了杨戬一眼——竟然还有比你久的。 杨戬回以眼神——承让。 萧遥端起酒杯去碰了一下白风从的,笑道,“我这个‘原猫主’也好长时间没去店里看过了,改天去看看。” 第37章 日常part3-2 白泽近来很不开心。 秋天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如果不是顾及形象, 萨摩耶形态的白泽十分想顺从本性就地打个滚、伸个懒腰。 而现在他只能高冷地趴在落地窗边冷眼瞧着阮蒙在那儿献殷勤。 “啊!我帮你!” “小婉小婉, 那个重, 我来。” “你去歇着吧,这个我来。” “放那儿放那儿,一会儿我就做啦。” 又被阮蒙驱赶回前台悠闲坐台的温婉, 不小心和白泽对上视线,瞬间如坐针毡, 赶忙偷偷对白泽拜拜。 阮蒙对温婉有意思。店里但凡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 其实温婉对阮蒙也有点儿意思。毕竟阮蒙长得干干净净,性格又暖。而温婉孤苦伶仃、无依无靠, 本身又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心理防线这个东西基本是不存在的。 第33节 但是,第一, 温婉知道他们人鬼殊途,第二, 人家白泽大神都放过话了, 她要是还敢跟阮蒙擦出火花来, 是活腻了吗。 可是爱情的萌芽就是这样, 之前只是默默地埋藏在地底汲取养分, 待到破土而出被人发现之时,土壤下的根系已经盘综错杂、深入各个角落了。 严重缺乏恋爱经验的温婉每天都在忙着三省吾身,忙着除掉心底的野草,忙着扑灭四处蔓延的爱情小火苗。自己这一关勉强算是守住了,可是…… 店里但凡长眼睛的都觉得温婉是在半推半就。 真的不喜欢、没意思, 为什么不拒绝? 眼瞧阮蒙搬着箱子上楼了,温婉赶紧跑到白泽身边,委屈得几乎快哭出来,“大神求您表这么看我!我对您忠心耿耿,日月可表啊!” 萨摩耶“微笑”着默默地看她。 温婉第一次觉得萨摩耶的天使微笑这么具有杀伤力。 “阮蒙是专属于大神您的嘛。小女子是万万不敢觊觎的!可是……可是,阮蒙还没有明确表示过他是不是……我、我怎么拒绝呀?大家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如果我刻意疏远,也……怪怪的不是吗?”温婉双手合十恳求道,“大神您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您的指示我一定照办的!” 白泽:…… 真对不住,这也是个恋爱经验欠费的主儿。 白泽把店里一号人都琢磨了一圈……默默地扭头看窗外。 他妈的从盘古开天辟地活到现在的都有,就没有一个是有恋爱经验的!!! 真给神仙丢脸。 温婉:“大神?” 白泽高冷道,“你自己想办法。” 温婉真想“哇”地一声哭出来。 “要不您找个理由变回人呢?”温婉提议道。 为什么要她严于律己还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呀?白泽大神请主动出击好吗?不然想神助攻都办不到啊!难道要她对阮蒙说,“你要不要考虑一下那只萨摩耶?” 还是要她对阮蒙说,“你去亲一下白泽大神嘛,亲过之后,大神就会获得重新变回人的神秘力量哦~” 嗯,好像可行。 但是这种满满的弱智感怎么破! 当攻的不要这么傲娇好吗?学一下人家秦总死皮赖脸的精神好吗? 简直泪流成河。 白泽也很郁闷。问自己当时是气糊涂了还是怎么的,为什么编下这么一个谎话。 他只是不理解,为什么阮蒙好像什么都记得,唯独忘了他。所以他想看看,如果那个人形的白泽不在他身边晃,他什么时候能想起自己。 可是这么久了,没有丝毫迹象。阮蒙也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缺失了什么记忆。 而且,不这样骗下去,他要用什么来让阮蒙对自己感恩戴德?如果阮蒙不对自己感恩戴德,他要以什么借口待在他身边? “你看我们店里不是卖那个什么化形丹嘛~您完全可以跟阮蒙说,您是吃了那个丹,然后恢复了化形的能力呀。”温婉继续道。 化形之后赶紧扑倒吃掉,那样就没她什么事儿了~免得整天战战兢兢的。 “咦?聊什么呢?”阮蒙下了楼梯。 温婉赶紧伸手在萨摩耶的后颈处抓了抓,“没事儿,给大神顺顺毛~” “我已经顺道跟店长打完招呼了,咱俩可以下班了。换衣服吧。”阮蒙说着,直接拐进了更衣室。 温婉一看时间,快七点了。 换衣服,放毛毛。温婉牵着毛毛,阮蒙牵着白泽,两人两狗一同去菜市场。 自从温婉“荣升”宠物店的金牌大厨,每天下班后去菜市场买明天的食材就成了例行公事。反正来回半小时的路程,为什么不顺道遛遛狗呢?可是,路上没问题,她进了菜市场之后呢?毕竟菜市场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又总不能把毛毛丢外边。 后来发现阮蒙回家的方向和菜市场是一个方向。虽然稍微绕了一点儿,但并不碍事。所以就变成了每天两人一起下班,一路遛狗去菜市场,阮蒙在菜市场外牵着两条狗等温婉买了菜出来,就此别过,各回各家。 最开始温婉没当回事儿,就觉得很方便。后来察觉到了一点阮蒙的心思,可是一方面还是贪图方便,另一方面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就一直维持现状到了现在。 往常在路上跟阮蒙说说笑笑不觉得什么,今天简直不敢开口。 阮蒙:“发生什么事儿了吗?怎么感觉你今天不爱说话。” 白泽:哼,你倒是很关心人家小姑娘。 温婉:“啊?!没有啊,哈哈,没有的。……呃……哦,对了,平常你和大神在家都干什么呀?” 温婉想,也许店里人多眼杂,大神不好采取行动。那就从他们的“私密生活”入手嘛。 “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值得说的?睡懒觉?看综艺?……啊!听大神讲神话故事和历史也蛮有意思的~” 白泽:…… 他妈的老子现在也给你讲了一年历史课了,也没见你迷恋我。 真特么看脸的世界! 并不知道阮蒙当年就是因为邪教现场般的历史课堂而迷恋上白泽的温婉表示,这什么见鬼的娱乐活动……啊,没救了。 阮蒙:“你呢?休息的时候干嘛?” 温婉生无可恋脸,“遛狗、做饭、研究菜谱。” 自从揽下了投喂猫大神和店长的活儿,她算是全年无休。 阮蒙:“噗。” “哎,阮蒙,你对秦总和小狐狸的事儿怎么看?”温婉问。 话题转换得太快,阮蒙一脸懵逼,“啊?他俩?他俩出什么事儿了吗?” “没有,就是问你,你对boy’s love这事儿怎么看?” 阮蒙仰头看天,“没什么想法啊,真爱无敌嘛。他们就应该在一起啊。” 温婉:“你不反对?” 阮蒙:“为什么要反对,我很支持啊。” 绕了一圈温婉终于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那要是有个男生喜欢你呢?” 阮蒙顿住脚步,“啊?” 温婉回头看他,“你不是不讨厌同性恋么。” 阮蒙迟疑着跟上来,“别人我是管不着啦。要是我身边的、认识的人是同,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是我自己……呵呵,还是算了吧。” 温婉急忙看了一眼走在他们前边的萨摩耶。入眼的只有一团白毛。 温婉罪恶感很重,感觉是自己引导阮蒙捅了白泽一刀。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忽悠道,“咦?我一直以为你也是呢。” 嗯,对,这样说也好,侧面证明自己对阮蒙没那个意思。 “我、我哪里像是gay啦!钢筋直的直男好吗?!”阮蒙急忙反驳。 白泽:钢、筋、直。 温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宁可掀翻友谊的小船开始强行洗脑,“那我问你哦,你平常有打扫房间的习惯吗?” “有、有啊,每天都打扫啊。大神可以作证,我家里很干净整洁的。”毕竟要博取姑娘的好感。而且事实确实如此,阮蒙得让寄宿他家的白泽大神有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啊。 “房间整洁无异味,不是伪娘就是gay!你是要当伪娘,还是gay,嗯?”温婉坏笑。 “友尽!”阮蒙一把夺过毛毛的牵引绳,叫温婉赶紧进菜市场去买菜。 “等我呀,好gay蜜。”温婉十分“义气”地拍了拍阮蒙的肩膀。 阮蒙的心被拍得哇凉哇凉的。 虽然知道人鬼殊途……可是感情这个东西,覆水难收啊。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阮蒙的大脑里突然响起了那首《让我欢喜让我忧》。可是不是周华健唱的。是另一个人唱的,也很好听,是谁呢?大概年代太久远了,完全想不起来。 “你确定自己不喜欢男人?”萨摩耶保持只有他们两个能听到的音量问道。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阮蒙急忙应道,想了想又说,“大神你放心,我真的不是gay,从未对您有过什么非分之想!……向天起誓!” 半分钟后,天空突然飘来一大块乌云,黑压压的,好像下一秒豆大的秋雨就会劈头盖脸地砸下来。 阮蒙:…… 阮蒙哭丧脸,“大神,我冤枉啊!我真的不是gay!” 一道闪电划过!轰隆隆! 白泽:“我是。” 阮蒙眨眨眼。是什么? ……gay?! 白泽大神是gay?! 温婉方才的那个问题突然如五雷轰顶,“那要是有个男生喜欢你呢?” 与此同时,离开宠物店之前,他下楼看到温婉鬼鬼祟祟地凑在白泽身边的影像开始反复播放…… 所谓的有个男生……不会是指……白泽大神…… 阮蒙:啊?!!!! 第38章 日常part3-3 “放心,你不是我的菜。” 白泽实在受不了阮蒙战战兢兢的样子, 丢下一句话, 跑杨戬那儿住他的顶层观景房去了。 可阮蒙又不是傻的。之前压根儿没往这方面想过, 所以不觉得什么。如今被点醒,猛然间便感觉所有事实证据都指向白泽喜欢他这一事实。白泽这赌气一走,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阮蒙只是想不通, 白泽为什么会喜欢他? 咦?嗯?哎? 百思不得其解。 第34节 “咦?白泽大神呢?”温婉奇怪。 从更衣室出来的阮蒙慢悠悠地凑到温婉身边,几番欲言又止, 终于问道,“小婉……那个……昨天……你说……嗯……你说……” 温婉简直想敲死他, “要么别说,想说在1秒内给我说完!” 阮蒙看看她,转身去水房盥洗拖布了。 温婉:“……” “你是不是跟大神闹别扭了?”温婉从门口探出一颗脑袋。 “没!……没有啊……”阮蒙身形一僵, 匆忙否定后又小声嗫嚅到。 “那大神为什么今天没来?” “他……有点儿事……” “一只狗,有事?” “……” 温婉发誓, 她闻到了奸……哦, 爱情的味道。眼珠一转, “哈~你竟然敢对白泽大神不敬!你忘了大神对你的再造之恩吗?你忘了你答应大神愿意给他当牛做马一辈子的吗?大神的任何要求你都应当极力满足才是!竟然还惹大神生气!” 言下之意, 快点去道个歉, 把你老攻哄回来啊! 可温婉不知阮蒙的思绪已经完全跳到了另外一个次元——“大神的任何要求你都应当极力满足才是!”那……大神如果真的想跟他搞……搞基……他、他他……是不是也应该……满足……? 哎?!可是……他喜欢的是女孩子啊……像温婉那样娇小可爱的女孩子…… 如果对象是白泽…… 他和……一只狗?!人兽?! 纳尼?! 画面太美,让魂游天外的阮蒙瞬间如五雷轰顶。 可不知道为什么,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人的影子——亚麻色的齐肩卷发,金丝眼镜,带着凌厉气场的吊凤眼, 斯文又略显冷清的面容,修长挺拔的身材…… 阮蒙知道那是白泽的人类形态。他只在自己还是一条阿拉斯加犬的时候见过白泽人类时的模样,重生为人后,白泽就一直是萨摩耶的模样,他都快忘记白泽人类形态的模样了,不知为何此时突然想了起来,而且那么清晰。 不仅清晰,而且…… 他看见橘色灯光下,白泽那如暖玉般的肌肤泛着令人迷乱的色泽,半长的卷发在枕头上铺陈开来,金丝眼镜不知被谁摘了去,露出那双弧线优美的凤眼,顾盼间竟带着几分羞涩…… 白泽的双腕被人压制在枕头两边,似是被人强迫,可瞧他的神情又不像…… 等等,这种居高临下的俯瞰视角…… 哎?!! 我、我我我……我对白泽大神……?!! 温婉从侧后方瞧着阮蒙从耳根一路红到脖子,大脑开始飞速旋转——她说什么了?怎么会引发这么神奇的效果? “阮蒙?”温婉小心翼翼唤了一声。 阮蒙猛然回神!他…… 有反应了。 “你自己在那儿偷偷想什么呢?脸红得像个番茄一样~”温婉调侃。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阮蒙脸红不是因为自己,那莫非是……因为白泽? 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温婉正准备进去好好瞧瞧阮蒙的反应,就被丢掉拖把的阮蒙匆匆推出了水房“砰”地关上了门。 诡异的寂静。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但温婉清楚阮蒙大概正在剧烈的思想斗争中,让他先静静好了。于是温婉清了清嗓子,隔着门善解人意道,“你不用跟我说什么的。我去前边了啊。” 阮蒙靠在门上粗重地喘息了两下,无措地闭紧了眼睛。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对白泽有感觉??? 停不下来…… 下了班,游魂一样地回到家,阮蒙饭也没吃,简单洗漱了一下便一头扎进了床里。 阮蒙在床上翻来覆去地从8点多瘫到10点多,脑子里全是白泽白泽白泽!狗变成人,人变成……啊啊啊!那间逼仄的小房间,房顶那么矮,灯光又昏暗,一点美感都没有!可是在那里翻云覆雨的两具交缠的身躯就是死死盘踞在阮蒙的脑海不肯离开! 阮蒙觉得白泽不在家真是太好了。不然他真的怕自己忍不住来一发人兽……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一定是脑子里的哪根筋突然搭错了! 阮蒙跳下床,决定找点事做来分散注意力。 打游戏,全输!看书,一个字都读不进去! 大扫除吧…… 一心死磕的阮蒙把家里的边边角角都清扫了,家具全部移开,清扫积灰。然后他就扫出了一把小钥匙——拇指指甲盖那么大的小钥匙。 阮蒙知道这是哪儿的钥匙。他有一个铁质的储蓄罐,鞋子形状,翻盖的,外边挂了一把小锁。他以为钥匙早丢了,但里边的个把硬币他又不打算取出来用,锁着就锁着了,摆在架子上当装饰品好了。没想到现在找到了。 既然找到了,那就打开看看呗,储蓄罐里塞得沉甸甸的了,也该去超市的时候花一花。再不济拿到店里去给客人找零好了。 储蓄罐打开,里边的硬币哗啦啦倒了一床,阮蒙看到了一串钥匙——一个铁环上套了两把一模一样的小钥匙。阮蒙拿起来放眼前瞧了又瞧,没想起来这是什么钥匙。 直到他打开储藏室,开始清理那一箱子一箱子陈旧得发霉的古物——基本都是他的东西。当年他一命呜呼了,阮家二老就把自家儿子从小到大用过的东西翻出来摆在家里各处聊以慰藉。后来宋奶奶也过世了,萨摩耶状的白泽住过来,阮蒙就赶紧把多余的东西收拾收拾都封箱扔进储藏室了。 小学中学的课本作业本都留着什么的也是醉。阮蒙翻翻那泛着浓重霉味的书本,看着上边自己留下的幼稚字体倒也觉得几分怀念。但霉味都这么重了,再留着怕是要长毛——毕竟是有着好几十年历史的玩意儿了。 阮蒙很庆幸自己没有因为忍受不了箱子里的霉味而翻几本就罢手,之后整箱卖给收废品的,而是兴致勃勃地都翻出来看了看。 所以他才发现了那本带锁的日记本。他拿着从储蓄罐里得到的小钥匙,插.进去,一扭,开了。 *** “喂?小婉,我明天想请个假,你自己盯着店里没关系吧?……嗯,有点事儿想处理一下。……抱歉啊,麻烦你了。……嗯,拜拜。” 挂了电话,阮蒙拨了另一个号。 “喂?阮蒙?你是要找白泽吗?”哮天接了电话,声音听起来小心翼翼的。 阮蒙一愣,忍不住也跟着减小了音量,“我不找他,我找你。有点事儿想请你帮我。” 哮天:“那我先求你好不啦,把你家大神请回去啊!每天散发低气压,好可怕!你知不知道你家那位虽然战五渣,但是自带‘万兽之首’的霸气属性啊!他不控制气场,我每天只有瑟瑟发抖的份儿啊!” 阮蒙:“……” 阮蒙:“你先帮我,完事了我把白泽领回来。” 哮天:“你说你说。” …… “我来啦!”第二天一早,哮天敲开了阮蒙家的门。“哇,你黑眼圈好重!” 早就整装待发的阮蒙揽过哮天肩膀锁门就走,“抓紧时间。” *** 洛河城西有座山,名曰“与君山”。山不高,也就1000多米的样子,胜在景色优美,也算个小景点。有条盘山路盘旋而上,到半山腰就接到通往外市的高速公路上去了,想要登山攀顶的人可以坐车到半山腰,之后就只能靠自己的双腿了。 两人坐车到了半山腰下来,哮天以为还要往上走,没想到阮蒙领着他原路返回。 “你当年就在这地方挂的?”哮天问,“你跑这地方来干嘛啊?” 阮蒙:“求姻缘。” 哮天掏掏耳朵,“啊?” “这山顶有座月老庙,据说挺灵的。” 哮天不屑地摆摆手,“这种鬼话你也信,月老这种神仙不存在的,都是你们凡人胡说的。” “可我当时信了。” 原本不信,只因为见了白泽,所以信了这漫天神佛。 “怎么求的?”哮天很感兴趣。 阮蒙:“有两种。如果你是暗恋,那么就将在庙里求来的姻缘结系在山顶的那颗‘姻缘树’上,那么你心仪之人就会在不久的将来也倾心与你。如果你已经有了恋人,那么将从庙里求来的姻缘结系在恋人的手腕上,便可生生世世永结同心。” 哮天:“听着挺好的,不过也太扯了。” 阮蒙:“嗯,其实最早这与君山上什么都没有。后来开发旅游业,来爬山的人多了,有许多人结合这‘与君山’的山名,戏称那颗独据山顶的树为‘姻缘树’,大家就开始往树上系红绳。也不知是以讹传讹还是真有其事,总之大家都说姻缘树挺灵的,政府顺应民意,又在山顶建了一间月老庙。大家都知道的。所以,与其说是封建迷信,不如说是一种美好的期许和愿景吧。” 哮天拿胳膊肘顶顶阮蒙,“那你当年求的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呀?” “第二种。” “哦哦哦!”哮天立马追问道,“你有恋人的呀!都没听你提起过呢?谁呀?” 阮蒙深深地看了哮天一眼,“在你家发威的那位。” 哮天张着嘴巴石化。 “喂喂喂!把你们的故事告诉我呀!”一路上哮天缠着阮蒙吵个不停。 白泽和阮蒙?!!白泽那个老男人终于有人肯收了么?简直感动得泪流满面。 “应该就是这儿。”阮蒙和哮天站在一处急拐弯的地方,抬头瞧瞧那块“事故易发路段”的三角形警示牌。他四顾了一下,确定没有其他行人和车辆,目光灼灼地看哮天,“你带我飞下去。” “啊?” “不能吗?神仙不是都能飞来飞去吗?你好歹也算个大神,带上我也可以吧?” “不是不能……你下去干嘛呀?”哮天探头瞧瞧被密林掩盖,一眼瞧不到底的山坳。 “因为我的尸首和遗物在下边。” 阮蒙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只是后来重新变回人后听已然白发苍苍的宋奶奶说起来过。当然,宋奶奶也是听警方说的——那天与君山雾浓,一辆超速驾驶的私家车强行超车,致使阮蒙乘坐的大巴在急转弯地带冲出护栏跌落山崖,一车27人全部罹难。 那几天与君山这一带一直大雾,一场雨接一场雨,给搜救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加上夏季高温,待到警方找到大巴的最终失事地点,一车尸首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 现在事故现场已然被清理干净,只有那些比其他地方矮了一截的树木还能证明当年这里发生过什么。 “你竟然把我当警犬使唤!”啸天抽动着鼻子四处寻找,十分不忿地吐槽。 “好啸天~看在咱俩的革命友谊上好好帮我找嘛。”阮蒙自己也四处翻翻找找,“真找到了我就把那款炫魔手柄送你!……找不到也送你~” “你说哒!”啸天跳过来扑到阮蒙的背上又使劲嗅了嗅他的气味,拍胸脯保证到,“你放心!只要那个什么姻缘结还没烂成灰,埋地三尺我也给你找出来!” 阮蒙在日记里提到要来月老庙求姻缘结,可是警方交还给阮家父母的只有阮蒙的随身背包,里边并没有姻缘结。所以阮蒙觉得,姻缘结一定还在这里。 只是,20多年的日晒雨淋,真的还找得回来吗? 第35节 20多年,那人是怎样过来的呢? 不敢想。 不敢去见他…… 除非,找得回来。 “我说,你去山上重新求个姻缘结不好吗?为什么要找啊?”为了增强搜索功力,啸天已经变回了细犬原型。 “就是……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 “觉得我有一缕魂魄留在了这里……留在了那条姻缘结上。”说完,大概是阮蒙自己也觉得好笑,遂耸了耸肩。“有点玄吧?可是到了这儿之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 “嗯,有可能的哦。” “是吗?!”阮蒙立刻眼睛亮了亮,惊喜道,“我……我以为是自己脑洞大……但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冒出了这个想法,而且特别强烈。” 毕竟没有道理他什么都记得却唯独忘了白泽。 如果日记里写的都是真的,他如何舍得忘记白泽? “人死之后,若亡魂尚有执念、有所留恋,便不会轻易归附天道,为了抵御天道轮回,找点什么凭附一下很常见啊。鬼上身的事儿不是经常发生么。既然你那一车人都死了,没得选,选了一个你觉得有灵气的姻缘结,很正常,嗯,很正常。”啸天犬四处闻着,嘴也不闲着。 得到权威认证的阮蒙很恐慌,“灵魂分裂也正常吗?” 啸天:“正常啊。人有三魂七魄你知道吧。四分五裂碎成十八瓣儿的都有,你这算什么呀。” “是在下孤陋寡闻了……”阮蒙觉得他果然还是对六界轶事了解的太少。 “过来过来,再让我闻闻。”哮天犬说。 阮蒙立马屁颠屁颠凑过去,简直像他是啸天的狗。 “嗯……不行不行,你离我远点,太近了影响我分辨气味来源。” 于是阮蒙又委屈巴巴地撤离。 就这样被远远近近呼来喝去了好几次,啸天问,“你确定是这儿吗?” 阮蒙:“……” “不、不确定……”他嗫嚅道。 啸天犬:“……” 算了,出来游山玩水比在家被白泽吓得瑟瑟发抖强。 又过了一会儿,啸天生无可恋地抬头,“我说,你的姻缘结不会掉在车里了吧。” 那早就被处理掉了,还找个屁。 阮蒙:“……” 眼看着阮蒙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啸天急忙转动脑筋,“啊啊……有没有可能翻车的时候,姻缘结在你手里拿着,然后从窗口掉出去了?” 两人望了望上方两百米左右的交通警示牌……很好,搜索范围进一步扩大。 两人不到十一点到的与君山,找到下午三点左右,阮蒙已经瘫在地上完全不想起来。神犬同学到没有体力上的负担,就是觉得很无聊。 “你找个地方坐下歇会儿吧,我找就行了。”哮天说。 阮蒙看看它,“谢谢你,哮天。” 哮天十分耿直,“没事儿,我就想让白泽赶紧走。” 阮蒙:“……” 小心白泽知道了打你。 看着哮天犬跑走了,阮蒙靠着一棵树坐下来,从背包里翻出水喝了一口。 他也觉得这事儿不靠谱,不过是一条编绳手链,这都过去27年了,上哪儿找去呢? 但是,要说来之前他还觉得自己的想法可笑,可来了之后,他真的有一种隐约的灵魂共鸣的感觉,让他不得不相信,自己真的尚有一缕魂魄残留在此地。 而且日记中再情真意切,于现在的阮蒙而言,都只是别人的记忆。他羡慕曾经的自己那么真切地深爱过一个人,甚至是有点嫉妒。可也仅止于此。虽然他现在也对白泽有了那么一点“非分之想”,却到底不能体会日记本里那字里行间爱入骨髓所以痛彻心扉的感觉。 更何况,如果那人在阮蒙消失、被阮蒙遗忘的27年漫长时光中一直默默等候,阮蒙自认为没有脸面捧着自己这颗一片空白的心去跟他说,“我会努力重新爱上你的”。 总该,以深情报深情才是。 所以,虽然对哮天很抱歉,但阮蒙还不想放弃。 秋天天黑得很快,山上密林幢幢,才四点多便已叫人觉得暮色沉沉。等到哮天犬又跑回来的时候,阮蒙站起来摆摆手,“别闻我了,不找了,咱们回家吧。” 哮天犬一愣,“这就不找了?” “嗯,不找了,天都黑了。杨戬会担心你的。” “他才不担心我呢。知道我今天来找你玩儿,巴不得八抬大轿把我从家里抬出来。” 听着哮天犬又在那吐槽杨戬,阮蒙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历经此事突然开窍了,突然间觉得也许杨戬和哮天的关系并非是他从前想的那种主仆、兄弟之情,也许…… “哮天,你是喜欢杨戬吗?”阮蒙问。 “嗯……”已经变回人的哮天托着下巴想了想,“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吧。朝夕相对3000年,就这种感情。你自己体会。” 阮蒙有些咋舌。3000年啊。所谓量变带来质变。 “这么说,你们……其实……早就是一对儿了?”看不出来啊。 哮天看看他,模仿白泽的口气道,“你们这群愚蠢的人类。” “哈?” “为什么长相厮守就一定是爱情呢?” 阮蒙被问得一脸懵逼。 哮天又变回一只威猛细犬,甩头示意阮蒙骑上来,“走啦,回去啦。我比大巴快多了。” 阮蒙两股战战,“别,我、我恐高……” 两人重新坐上大巴返程,杨戬开始夺命连环call,问哮天为什么还不回家,并且表示他去阮蒙家接人了,结果发现两个小屁孩居然不在家!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敢出去浪!限他半个小时内回家! “他四处浪把我自己扔家的时候怎么不说呢。”哮天挂了电话撇嘴。 大巴开回市区,再换乘,怎么也得一个多小时。又陪阮蒙坐了几站,哮天瞧着半个小时的时限差不多了,决定下一站下车,然后飞回去。 阮蒙:果然狗对主人有一种骨子里的顺从啊…… 眼瞧着大巴靠站停了,哮天突然说,“伸手。” “嗯?干嘛?” “哎呀叫你伸你就伸嘛。”哮天催促。 阮蒙突然福至心灵,瞪大了眼睛看哮天,然后把手伸过去。哮天捏着掌心把东西严丝合缝地放在阮蒙掌心,然后替他捏上了五指,神秘道,“等我下车再看。” 阮蒙迟疑了一下,点头。 哮天会心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我回去啦,改天见哦。”便匆匆忙忙下了车。 可其实不用摊开掌心看也知道。因为在触碰到的一瞬,阮蒙就感应到了。 是他丢失的那缕魂魄。 大巴重新启动,缓缓驶离了巴士站,上了高速。 后排一个落单的黑发少年,头埋在蜷起的双膝中,泣不成声。 只是那微弱的哭声,都湮没在了发动机和车身轻微的轰鸣声中。 少年摊开微微颤抖的掌心,躺在那里的,是一个透明的方形小袋子,袋子里,是两条编工精湛的姻缘结。幸而有塑料包装的保护,历经27年的风霜雨雪,尚能艳红如初。 第一波电话ing: 哮天:“喂?阮蒙?高兴哭了吧~不用谢,你就记住,第一,赶紧把白泽领走!第二,要给我那个限量版的炫魔游戏手柄哦。” 阮蒙:“嗯,明天就给你送过去。” 哮天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真的吗?……呃,你明天不上班?” 阮蒙:“我请假。今天的事儿,你没跟杨戬和白泽说吧?” 哮天:“哎呀,会替你保密的啦。” 阮蒙:“你把电话给白泽好吗?” 哮天去书房找两个正在下围棋的老男人,冲白泽一递手机,“找你。” 除阮蒙不做第二人想。杨戬瞧着白泽笑得一脸欠揍。白泽接过手机,起身去了自己卧室,把门一关。 白泽:“干什么?” 阮蒙:“大神,我明天去接你回来好吗?我已经习惯跟你一起的日子了,你突然离开,我很不习惯。” 白泽十分想摆脸色给阮蒙看,可惜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把他的心理防线摧成了渣渣。尤其是那有点沙哑的,好像哭过的,又小心翼翼的声音。 白泽:“你嗓子怎么哑了。” 阮蒙:“大概是因为不习惯你不在。” 白泽:……靠! 阮蒙:“大神,我明天早上9点过去接你,就这么说定了?” 白泽:…… 虽然很想“嗯”可是“嗯”不出口,毕竟就这么答应好像很没有脸面? 可是再不回答,以阮蒙那种小心翼翼的性格说不定就缩回去了…… 白泽烦躁地摘了眼镜,捏了捏鼻梁。 “那明天见了,大神。”阮蒙挂了电话。 白泽盯着手机发愣。 就……这么被请回去吗? 嗯……那就先回去再说吧。 第二波电话ing: 第36节 温婉:“嗯?明天还请假?……哦,我这儿完全没问题啦,星期一星期二人少嘛。……你……没事吧?嗓子怎么哑了呢?” 阮蒙:“我没什么事儿。……店长那儿我也打过电话了。……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小婉,谢谢你。……不,要谢的。真的很谢谢你。真的。” 温婉盯着挂断的电话,莫名其妙。谢她什么? *** 第二天,早晨九点。 杨戬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瞧着屋里走来走去的萨摩耶。“哎我说你保持人样不行吗?” 白泽扭头瞪他。 杨戬噗一声笑出来,“虽然我知道你是在瞪我,可你这张脸就是在傻笑你知道吗?” 白泽现出霸气本体,以一种神之藐视的姿态居高临下地看杨戬。 杨戬一脸赞叹,举高手臂试图去触碰白泽飘飞的胡须,“每次看见你的本体就忍不住感叹天地造物的神奇……” “大……神……”哮天犬呻.吟着爬到客厅,“求……饶命……啊。” ——万兽之首的威仪,哪怕是神界第一犬也抵挡不住。简直是堪比霸王色霸气的神奇技能。 “卧槽!你赶紧变回去!”杨戬毫不留情地捋了一把白泽的胡须,冲过去把自家狗崽子抱起来,“哮天~不怕不怕啊。” 白泽悠悠变回萨摩耶——哼,欺负不了你,欺负你家狗崽子还不是一来一来的。 “叮咚~叮咚~” 杨戬抱着几乎快口吐白沫的哮天犬开了门,恨不得一脚把白泽踹出去,“快,赶紧把你家祖宗领回去。” 阮蒙瞧哮天犬趴杨戬怀里生不如死的样子下了一跳,“哮天怎么了?!” “问你家祖宗。”杨戬生气。 萨摩耶施施然从杨戬身边走出去,睨了他一眼——就看不惯你俩腻腻歪歪的样子,怎么了? 杨戬忍了又忍要照着萨摩耶的屁股踹过去的脚,抬手点点它,“你!再也别来!” 阮蒙赔笑,“我会好好照顾白泽大神,再也不给二位添麻烦了。” 杨戬&白泽:…… 杨戬:有、奸、情。 杨戬:“好走不送。” 反正都熟人,没什么好客气,接过阮蒙递过来的装着游戏手柄的礼物袋,直接摔门。 一人一狗在门外相视无言。 “大神,我有一个特别想去的地方,你能陪我去吗?” *** 异常反应还未消散却心系好兄弟的哮天,枕在杨戬大腿上头晕眼花地给阮蒙发信息。 哮天:有个重要消息,我得告诉你。 哮天:白泽说他不能变成人,是假的。 哮天:扑倒他啊!少年! 替我报仇!当然,这句话哮天没发。 阮蒙看完信息,默默收好手机,微笑着给跟他一起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萨摩耶摸了摸毛。 “小伙子,你这狗养几年了?”闲着也是闲着,出租车师父向来很热衷于闲聊。 “挺多年了。” “我家里也养狗,要说这养狗啊,就跟养小孩似的,你说是吧?” 阮蒙笑笑,“我倒不是,就想跟我的狗……过一辈子。” 司机:“哈哈,小伙子你真逗。” 白泽:…… 车开到与君山半山腰,上不去了。阮蒙付了钱,带着白泽顺着人工石阶爬山。 一人一狗默默地爬山,谁都不说话。 既不是旅游的季节,也不是周末,长长的石阶上,就只有一人一狗在慢慢攀爬。 爬到一半,一人一狗在缓台的石椅上休息。阮蒙还好,微微出了一层薄汗而已。白泽就惨了,因为萨摩耶的骨骼肌肉构造十分不适合攀爬,加上狗的散热器官只有舌头,想也知道自己堂堂一届神兽现在伸长着舌头哈哧哈哧喘的模样有多蠢。 “啊,我昨天从猫大神那得到了灵气手环,据说戴上能够让你暂时恢复成人形。”阮蒙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突然说道。 白泽动了动耳朵,在他没去店里的时间发生了什么?灵气手环是什么鬼?他怎么不知道? 片刻后。 白泽看看阮蒙掌心的两条红绳编织的手镯,又抬头看看冲他微笑的阮蒙,很想问,你他妈是忽悠我呢还是你真的被白风从那货给忽悠了? 不过毕竟还有一半山路要爬,累成狗简直太有损形象了。 那就……就坡下驴吧。 阮蒙仔细地将两条姻缘结分别系在了萨摩耶的左右前爪上,然后疑惑地微微皱眉,“咦?不行吗?” 虽然白泽内心很纠结,觉得这样很蠢,但是—— “嘭”,变成人了。 “啊!真的有用!”阮蒙喜笑颜开,笑得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 他怕他不笑得大一点,再见到眼前这人的恍如隔世感会让他哭出来。 白泽很不自在地推推眼镜,匆匆站起身,“走了。” 白泽当然知道阮蒙很不对劲儿,可是他心里别扭着,便赌气不想问,只是一步三个台阶地大跨步往上走。 阮蒙跟在后边默默地盯着白泽的背影,忍了又忍,眼泪还是汹涌地夺眶而出。他不敢出一点声,只希望快点爬到顶,在爬到顶之前,希望白泽不要回头。 “阮蒙。”白泽回头,脚下一顿,“你哭什么?” “没哭,迷了眼睛。” 白泽皱皱眉,转身继续往上走。 阮蒙:“你想问什么?” 白泽:“没什么。” 阮蒙说要白泽陪他来这里求姻缘,却没说,要求他和谁的姻缘。 白泽想,也许是和他吧。毕竟这一路来的许多迹象都表明如此。 可眼看着山顶那棵系满了红线的姻缘树近了,白泽又有点慌。 万一不是他呢? 他真怕自己一时冲动作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说来也是好笑,他一个真真正正的神,竟然也会来拜这种子虚乌有的神,而且心里还有一点期待。 可是如果月老真的存在,他早在27年前就找月老把他们栓在一起了。 如果地府阎王也真的存在,他大概也会学一学那只孙猴子,将地府闹得不得安生吧。 可这些“有用”的神明,都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害得他和他就这样错过了27年。 白泽垂眸扫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红线,心想,就这样一直做个人吧,不要再变成狗了。 蛮可笑的。 阮蒙去庙里求姻缘结了。白泽站在姻缘树下,仰头望着那一树飘飞的红线思绪万千。 这里他虽然没来过,但是听说过。好像,是把红线系在树上能达成愿望之类的?反正手腕上左右两条,不如解下一条系上去。 白泽低头一边解左腕上的红绳,一边嘲笑自己。 要嘲笑的点太多,甚至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 “咦?大神,您……是有暗恋的人?”阮蒙走过来。 刚刚系好红绳的白泽闻声转回身,看看冲自己微微笑的阮蒙,点头,“嗯,所以向这棵树许了一个愿。” “哦?”阮蒙慢慢地挑长尾音,“能告诉我是什么愿吗?” “如果我喜欢的那个人也喜欢我,会把他求到的姻缘结亲手给我戴上。” 阮蒙看着他,笑容一点点在脸上绽放开来,同时,也有豆大的泪珠从眼眶中翻滚下来。 他努力忍了忍眼泪,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努力微笑道,“那我想,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白泽挑挑眉。 阮蒙低下头,拆开包装,取出新款的嵌了金珠的姻缘结,双手捏着两端,上前一步,望进白泽的眼睛,轻声道,“我给你戴上吧。” 白泽顺从地伸出手腕。 他凑在低头给自己系姻缘结的阮蒙耳畔轻声道,“我觉得你刚才应该说,‘你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而不是‘已经’?” 阮蒙先给他系了左手腕,然后才系了右手腕,而后轻轻摩挲着那条先系上的红绳,低声道,“这一条,是我27年前求来的,那时就想亲手给你戴上。” 作者有话要说:  也不是很懂自己昨天为什么要放话说下一章他们就会在一起……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只能逼自己撸了一篇粗长。 啊~我这个红娘又撮合成了一对儿,还是好有成就感的~ . 下一对应该是杨戬x哮天了? 之前一直没想到梗,结果今天一下就想到一个超级狗血的……好怕写出来你们打我qaq,要不杨戬x哮天这一对我们跳过吧,啊哈哈哈 第39章 日常part3-4 “还请假?……不不不, 我这儿没什么问题啦。阮蒙出什么事儿了吗?……哦,好的,我知道了。” 第37节 挂了电话,温婉微蹙着细眉盯桌面上的手机。 连续三天请假,这不是阮蒙的风格啊。 她眼睛突然亮了亮!打电话过来的人是白泽!这说明什么?白泽和阮蒙在一起, 他们和好了!白泽说, 阮蒙请假的原因是他今天身体不舒服。 不♂舒♂服。 温婉把头抵在桌沿上一阵窃笑。 看来可以吃喜糖了。 “阮蒙今天又请假了, 你知道吧?”十点半多点儿, 温如昔从二楼下来。 “嗯,知道, 白泽大神给我打电话了。” 温如昔看看她, “你怎么这么高兴?” 温婉急忙双手摸摸脸, “啊?有吗?天气好,心情好吧。” 毕竟是十月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温如昔不置可否地挑挑眉, 转身走了, “那我去遛狗了。” “辛苦老板!”温婉起身恭送。 温如昔这个游手好闲的老板, 对店里最大的贡献, 大概就是去遛狗。毕竟店里寄养的犬类, 少的时候五六只, 多的时候十几只, 不可能一起带出去遛。全遛一遍至少3、4个小时, 多的时候能遛一天。而且不得不说,遛大型犬那真是个体力活。 平日店里三人都在的时候,基本是温婉看店, 温如昔和阮蒙轮流出去遛狗。这几天阮蒙一直没来,温如昔便都揽下了。温婉当然也主动请缨过,温如昔就丢给她一句,“忘了你上次为什么哭的了?” 被狗遛哭的。 当时有人在店里寄养了一只极其罕见的阿富汗猎犬“皇后”,那远观如丝绸、如瀑布的长长毛发,那端庄倨傲的贵妇神态,简直让温婉一见倾心!而且主人再三表明“皇后”很温顺,很乖,很听话,所以在温婉的极力要求下,温如昔点头让她牵着皇后出去遛了。 结果温婉打算牵着皇后回去的时候,也不知道皇后突然抽什么风,向前疯跑了三条街,被遛的温婉跟在后边真是欲哭无泪。那天她穿的还是平底单鞋,美则美矣,然而并不适合跑步,偏硬的材质生生把脚底和脚掌外侧磨出了大水泡,好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身心俱疲地回到店里,本来吐个槽想求得一下安慰和怜惜,人家温老板却拍拍她肩膀说,“没让狗跑丢,干得不错。”温婉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还是阮蒙比较软萌,各种温言相抚。温婉觉得温如昔妥妥一副资本家嘴脸,讨厌! 不过当时也已经下午6点多了,温如昔特批温婉提前下班上楼休息,不用去买菜做饭。温婉坐床边一边拿着缝衣针挑水泡,一边在心里画圈圈暗骂温如昔,没想到温如昔敲开她房门给她送了一瓶碘伏、创可贴、纱布,还有一双粉色的兔子状、超级满足少女心的大号棉拖鞋。 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 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 温婉又偷偷哭了。“老男人”和“小男生”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她差点儿爱上温如昔了。 如果不是小白一直用那双瓦蓝瓦蓝的琉璃珠似的眼睛盯着她。 唉。温婉叹息。熟悉耽美文各种套路的温婉知道,猫大神这种情况,那必定是要和温老板有一腿的。肯定不会有她什么事儿。 这店里一众美男色,竟然没有一个是留给她的,想想也是很悲催。 温婉没想过自己的桃花来得这么快。 温如昔把其他的狗都遛了,毛毛留给了温婉自己。温婉下了班买菜做饭,然后下楼带着毛毛出去,也算是饭后消食。 她牵着毛毛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身边有个男声轻唤了一声,“金总?” 温婉本来没在意,可是毛毛兴奋地“汪”了一声就往男人身上扑,毫无防备的温婉差点儿被带倒。 “哈!金总!金总!真的是你!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我!” 温婉瞧着那个蹲在毛毛旁边,身着一身运动装,搂着毛毛的脖子几乎喜极而泣的男人莫名其妙。 男人注意到温婉,站起来,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您好!我叫林清。我想,我大概是这只金毛的原主人。” 温婉立刻紧了紧缰绳,把毛毛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防备地看林清。可毛毛显然很喜欢男人,半立起来抬着前爪,又是往男人身上扑,又是吐舌头卖萌。 温婉:…… 人行道的绿灯亮了。林清说,“不介意我和你一起走一段路?” 温婉拉不动死命挣的毛毛,很丧气,“好吧……” 林清轻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要要回它。只是想……知道它过得好不好。” 温婉突然心底一软,扭头看了看比她高出一头还多的男人。天色刚刚擦黑,但是马路两旁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光影落在男人的脸上,倒也是棱角分明,帅气逼人。 温婉觉得,这要是半年前的自己,在路上偶遇这么一个气质上佳的帅哥,怕是会高兴得原地转三圈。只可惜在那个美色云集的宠物店里浸染了半年,天天瞧着那几个有着神之光环、自带美颜滤镜的男人,再瞧这芸芸众生,也就只是一句,哎哟,这个长得还不错哦。 因为美色而一见钟情什么的,大概是这辈子与自己无缘了。温婉想。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温婉得知,林清并非本市人,家在宁远市,距离洛河城300公里左右的样子,他来洛河城是要监管在洛河城刚开的连锁分店的经营状况。至于为什么他能一眼认出这是他的狗—— “金总除了有一条白领巾,额头还有菱形白斑,这种花色超级难见的。”林清说。 毛毛颈间和前胸的毛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的棕黄色毛发要浅很多,偏近乳黄色,看起来就像扎了一条白领巾。而毛毛眉心上方的那个菱形白斑,猫大神说,那是有外来灵魂寄宿的痕迹。当然独一无二了。 “它从家里跑走的时候,才四五个月大,也不知道是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城市的。”林清轻笑着,似是很不解。 因为有个父亲一心挂念他的女儿。温婉微微嘟起嘴,垂眼看着走在他们前边,偶尔还要回头往林清身上扑一扑的毛毛不说话。 父亲的灵魂去了,毛毛……或者说是金总,时隔四年还记得原主,而且好像很喜欢原主的样子。 虽然宠物店里,老板人很好,阮蒙也很照顾她,可是对温婉来讲,毛毛是不一样的,是更胜于他们的存在。 是她唯一的亲人。 如果她把毛毛当亲人,难道不该放毛毛去它想去的地方吗? 可她不想放手。温婉默默紧了紧手中的缰绳。如果毛毛走了,她一定会在每天晚上去菜市场的路上哭成狗。 她本不曾畏惧失去。如果她没有得到过。 “谢谢你收留了它,把它养大。而且看得出来,它过得很好。谢谢你。”又返回了他们相遇的路口,林清摸着一个劲儿扑他的毛毛,看着温婉微笑道。 它曾经为了我,差点儿死了……我没有大房子给它住,每天只能把它关在笼子里。我也喂不起皇家狗粮,只能买店里最便宜的狗粮给它吃……一周才能喂一次罐头调节一下饮食。温婉牵着缰绳,戳在那儿垂着眼睛不说话。 之前没有感觉,可是刚才听林清讲他刚把毛毛接回家时,是怎么喂的,怎么养的,温婉就觉得毛毛落在她手里真是从皇宫掉进了贫民窟。 “呵,我真的没有把金总要回来的意思。你不要这么紧张。”林清见温婉一直不说话,笑得有些无奈。“虽然我很喜欢金总,可它好像不怎么喜欢我的样子,还站不稳的时候就总是跟我玩儿离家出走,最后到底跑掉了。它现在这么扑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它不是不喜欢你,是因为那个时候它是我爸爸。过了四年都没忘记你,瞧它多喜欢你。温婉有些嫉妒。不,是很嫉妒。所以绿灯一亮,她就扯着绳子要毛毛赶紧跟她走。 “温小姐!”林清叫住她,“我就不再往那边去了。” “嗯?” “我家在那边。” 温婉一愣。所以说,林清本来是要跑步回家的,结果陪她折返了,现在要再折返回去? “呀……我还以为你家也在这边……” “是我冒昧打扰了。可是跟金总重逢实在是激动难耐,所以……虽然知道大概惹你讨厌了,还是缠着你走了这么久,抱歉啊。” “……不,我没有……我只是……” 好吧,我就是怕你抢走毛毛。温婉自暴自弃地想。 “但其实……我还是想冒昧地请求一下。”林清说。 温婉立刻抬头一脸戒备地盯他。 “如果温小姐每天这个时间出来遛金总的话,不知方不方便,让我一起?” “……啊?” 作者有话要说:  萧遥道长,你老婆要被别人撬走了! 第40章 日常part3-5 温热的胸膛甫一离开, 阮蒙就醒了。 可他继续装睡。静静地感受着那人小心翼翼地抽出被他压住的胳臂,在他额头落下一个缱绻柔情的吻,然后轻手轻脚地下床、带上卧室的门。 等卧室里只剩他一个人了,阮蒙就把脸埋在枕头里痴痴地笑。笑够了坐起来,一瞬间就苦了脸——那儿, 不太舒服。 要说白泽真的是……床下教授, 床上禽兽。 呸, 禽兽不如。 找回了记忆, 阮蒙当然想起了在那个迷乱的夜晚,乘着酒精, 一时热血上涌, 在白泽体内大肆挞伐的美妙滋味——虽然不得不说是因为得到了白泽的首肯。说他不想再尝尝滋味那是假的。奈何就那样将人遗忘了这许多年, 阮蒙总觉得欠了白泽许多,也就什么都从了白泽。 好在白泽虽然“禽兽”了点儿, 总归是疼爱阮蒙的。床上把人折腾得够呛, 床下却是十分体己的。这不, 又早起给阮蒙做.爱心早餐去了。 客观而言, 白泽做的菜, 味道虽然不及温婉的手艺, 然而在卖相上那绝对是展示品级别的。第一次吃白泽做的菜时, 阮蒙真是喜极而泣, 忍不住要叩谢漫天神佛——想他一介凡人,何德何能竟然“迎娶”了这么一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老婆[大雾]。 白泽瞧着用拇指夹着筷子、双手合十、一脸虔诚祷告状的阮蒙,问他, 你干嘛呢?阮蒙说拜神。白泽说,拜什么神,我就是神。于是阮蒙就拜了拜白泽。白泽一脸嫌弃,说一点诚意都没有。阮蒙心领神会,把自己当贡品献祭了。这一次白泽很满意,说,孺子可教。 阮蒙坐床边想着最近发生的事儿,觉得有点梦幻,忍不住抬手捏了捏自己脸。起身拉开窗帘,瞧着窗外的秋日好天气,忍不住感叹了一句,“时代不同了啊。” 曾经的时代,他喜欢白泽,却不敢让任何人知道,甚至不敢让白泽知道。可如今的时代是如此的包容,让阮蒙忍不住想把他和白泽在一起的消息布公天下。可是却已经……没有了可以分享他的好消息、为他欢欣的人。 除了宠物店的大家。 “醒了?”正在切菜的白泽敏锐地察觉到了阮蒙的气息,扭头就瞧见厨房门口探着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脑袋的主人正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 自己男人就是帅啊,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家居服都能穿得跟走t台的模特一样。可是走t台的模特可不会为他早起做饭。阮蒙拉巴着两条腿挪过去,一脸小媳妇儿样地应着,“嗯,醒了。” 你不在我身边,就睡不着了。阮蒙想撩一撩白泽,可是话在舌尖打了个转儿,又咽了下去。 不太好意思。 白泽把切好的食材一股脑地扔进锅里开始翻炒,抽空瞅了一眼戳在他身边的阮蒙,“在这儿傻站着干嘛?” 阮蒙暗暗撇撇嘴,“哦”了一声,委屈道,“那我去洗漱了。” “啧。” 转身欲离的阮蒙闻声一顿,怯生生地回头,发现白泽一手翻炒着锅里的菜,头却扭向自己这边,目光有点冷。 “过来。” “哦。”阮蒙挪过去。 白泽指指自己的腰间,“把手环上。” 阮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环在白泽腰间。男人的身上有种很特别的味道,是香的,不是花木的香气,也不是奶和酒的香气,只是,闭上眼睛,会让人没来由地想到太阳,一种干净又温婉的香气。 第38节 阮蒙慢慢地把脸贴在白泽宽阔挺直的脊背上,炒锅里不断发出油和水分碰撞的噼噼啪啪声,可阮蒙还是清楚地听到了心跳。 他闭上眼睛,笑得一脸满足,原本虚虚环在白泽腰间的手臂紧了紧,“白泽。” “嗯?” “谢谢你喜欢我。” 安静的空气里飘荡这油锅里的噼啪声和锅铲的碰撞声。 “嗯。”白泽应了一声。 他知道阮蒙不安。阮蒙说他一无所有,如何配得上博古通今的上古神兽白泽。可是白泽想,除了博古通今,他又有什么呢?他连一个好性格都没有。 高傲得要死。 那些曾经厚着脸皮来追求过白泽的男女,容貌才情家世都不论,有谁受得了他这份高傲坚持了下来呢? 只有阮蒙。 该说那句“谢谢你喜欢我”的是白泽。可是高傲如斯,白泽又怎么会说出口。 饭菜都做好,白泽赶阮蒙去洗脸,然后吃饭。 白泽坐饭桌边瞧着阮蒙姿势别扭地从卫生间一步步挪过来,为了掩饰罪恶感,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说道,“要不今天请假吧。” 又请假…… “不要啦,我没什么事儿。再说今天小婉轮休,我再请假,店里就只剩老板一个人了,不好。” “打电话让温婉再顶一天。反正她就住那儿,也不麻烦。”白泽十分厚颜,“她不也没什么事儿吗?” 那你不要晚上那么禽兽好不好啊喂。阮蒙瞧瞧白泽给他在木椅子上垫的软垫,到嘴边的槽没吐出来。“你怎么知道小婉没事儿?说不定早和林清约好了出去玩儿呢。” 白泽撇嘴,“20岁都不到谈什么恋爱。” 阮蒙:“我喜欢你的时候,也20岁都不到。” 白泽:“你是男生。” 阮蒙:“30岁以前,男生的心理年龄普遍比女生要低很多。” 白泽眯眼睛,“你就非得帮着她说话?” 阮蒙立刻缩成一朵蘑菇,嗫嚅到,“我不是帮她说话……下次不会啦,白泽你不要生气嘛。” 白泽挑挑眉,心情不错,把盛好的粥碗递给阮蒙,“小心烫。” 阮蒙小心地打量着他,“没生气?” 白泽:“没有。” 白泽想,如果按照目前的科学分类,他大概属于猫科动物。傲娇,得哄,还要做攻,大约也就阮蒙这性子能受得了他。 不得不说,白泽的自我定位还是十分准确的。 白泽低头喝了一口粥,镜片上就被熏了一层雾气。阮蒙探手摘下白泽的眼镜,“之前就想问你,为什么要一直戴着眼镜?真的近视?” “是远视。但主要是为了伪装学者气质。后来习惯了,就一直戴着了。” 白泽顺口答道, 远视啊……那,啪啪啪的时候,白泽不戴眼镜,有、有好好地看清楚我吗……啊啊啊!我在想什么?!这个问题好羞耻!阮蒙急忙捧起粥碗埋头喝。 瞧着阮蒙眉头一动,白泽就知道他想什么呢,“为什么那个时候不戴?对我来讲,近距离的时候,嗅觉比视觉重要。有气味就够了。” 气味。被勾起一些旖旎记忆,阮蒙嘭地红了脸,脸埋得更深了。 八点左右,阮蒙跟白泽到了店里。温婉正在给那些寄养的猫猫狗狗喂食。 “小婉,今天你轮休的。”阮蒙说。 “反正我起来没什么事儿嘛。”温婉瞧着白泽又来陪自个儿老婆上班了,笑得比自己男朋友来了都开心。 “难得休一天,睡个懒觉也行啊。放那我来吧。”阮蒙换了工作服走过去。 温婉立刻抓过他小声道,“我有一个消息,迫不及待地想分享给你!” “嗯?”阮蒙看她。 “昨天晚上,我觉得今天不用上班嘛,就熬夜追剧来着。后来想睡,过了那个困劲儿了你知道吧?然后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温婉说完,眨着两只亮晶晶的桃花眼满脸期待地看着阮蒙。可阮蒙显然没有get到她的点。 “说什么呢?”白泽小心眼发作,硬凑过来。 阮蒙笑,“小婉大概是要给我讲个鬼故事。” 温婉虽然对白泽有点敬而远之,可毕竟算是他们这个奇葩宠物店里的一员,想了想觉得也不是不能让白泽知道,干脆开始跟两人八卦,“昨天深夜,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从老板的房间里传来的。”说完冲二人一个wink。 白泽立刻get到了,一脸高深地看着温婉。温婉冲他挑挑眉,哦哟,你懂哦~ 阮蒙显然还不在状况,追问道,“老板房间?什么奇怪的声音?闹鬼?” “哎呀,不跟你说了。”温婉要走。 “确定?”白泽问。 温婉搭下嘴角,摊手耸肩,“不确定……就一丢丢。还是我戴着耳机追剧的时候听到的,可是后来仔细听,什么动静都没有。” 真是好可惜。 阮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终于一脸大悟而后吃惊地盯着温婉,“你是说……” 温婉急忙打住他,“哎!我可什么都没说哦~我就是说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怎么想,是你们的事情。店里交给你啦,我上楼啦。” 隔了大半个小时,温婉再次下楼的时候,阮蒙开始疯狂吹口哨起哄。 已经十一月初的天气,南方虽暖,到底是起了寒风。温婉上身穿着一件橘粉色的半长呢子大衣,大衣底边露出一圈打底裙的碎花,然后就是一双只穿了一层打底裤袜的修长美腿。 这两个月温婉的变化大家可是都看在眼里——之前一直素面朝天,半长的黑发束一个简单清爽的马尾,现在却渐渐开始了打底妆容,画眉,勾勒精致的眼线,染了发,烫了卷,做了精致的发型,假日出门更是假睫毛、美瞳、口红齐上阵。 “秋天是个恋爱的好季节啊。”阮蒙笑。 温婉挑着眼角,扬着下颌一脸骄傲地瞧他一眼,语气却有点酸酸的,“本姑娘要从吃狗粮专业户毕业!从此转换为撒狗粮专业户!咩哈哈哈哈哈~” 阮蒙:“注意形象,我的大小姐。” 温婉拢了衣服,在接待区的沙发上坐下来,摸出手机不知道在跟谁聊。 “怎么?这是林大公子一会儿来接你?”阮蒙问。 “嗯。”听得出,温婉很开心。她坐在那低头编辑信息,一直是笑着的。 阮蒙和白泽相视一眼,白泽点了一下头。阮蒙点点头表示了解。 “小婉,那个,你别怪我多管闲事儿啊。”阮蒙说。 温婉瞧他一眼,“你说。” “虽然现在看着林清挺好的,可你们毕竟也才认识两个月吧。先多了解了解,别一下陷得太深。” 一个是失去双亲在宠物店工作的打工妹,一个是拥有几十家连锁店的富二代,这个组合,不能不让人心忧。 温婉敲着手机的拇指顿了一下,“嗯”了一声。 她知道。她当然知道的。 可谁叫身边的这些臭男生商量好了似的凑成一对对的疯狂虐狗呢?她本来没那么期待,甚至是没有期待,可是当有人给了她希望,要她如何能控制住自己渴望着伸过去的手呢? 反正先处处看嘛。不是有一句话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人总是能给自己的冒险找到很多充分理由。 九点,一辆香槟色保时捷静静滑行、安静地停在宠物店门口。温婉立刻拎着小包从沙发上站起来迎了出去。林清下了车,接过温婉的小包,两人在车边说说笑笑地聊了几句,温婉上了车,走了。 “小婉命挺苦的,要是能跟林清有个好结果就好了。”阮蒙撑着下巴感慨。 白泽:“好人会有好命的。” 阮蒙看看他,“那这么说,我是个好人~” 白泽亲了他一下。 “现在是上班时间……” “又没有人。” “街上有人啊!” “关我什么事。” “唔……那你过来。”阮蒙招招手,让白泽陪他在前台坐下,“这里可以挡住。” …… 被亲得七荤八素的阮蒙趴在桌子上哼哼,“秦总和常卿在一起了,我们在一起了,老板和猫大神好像也是一对儿,小婉有了林清……我们这个店不要做宠物生意,改月老庙好了。” 白泽陪他在前台趴着,“不如你辞掉这里的工作,我们去卖姻缘结?” 阮蒙:“不要!杨大哥的一瓶丹药动辄上万,哪里还有这么暴利的生意?不换不换,我喜欢这里。嗯……说起杨大哥和哮天,我觉得他们俩好像都对对方有意思啊,可是又说不上哪里怪怪的?” 白泽直起身靠在椅背上,叹了一口气,“他们俩啊……”白泽伸长胳膊摸了摸阮蒙的头顶,“哮天和你挺像的。” “嗯……”阮蒙想了想,“有一点点吧。” “不,我是说,他和你一样,失忆了。可是你只是失去了部分记忆,而且找回来了。可哮天永远都不可能找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启杨戬vs哮天小剧场~ 杨戬和哮天的这个梗……emmmm,希望写完了大家不要骂我。 第41章 story 4-1 我叫杨戬, 杨府的庶子,害死生母的罪人。 我喜欢的人是只妖,而我却修了神道。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为了爱无私地付出,到最后却发现,我的爱只是自私的索求。 *********************** 那是个寒冷的冬天。 第39节 年仅五岁的杨戬, 捡到了几乎被大雪埋葬的幼犬。 幼犬已经完全冻僵, 腹部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若不是被大雪掩埋, 怕是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 在奶娘的帮忙照看下, 幼犬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奶娘连说,这大概是一只神犬。 哮天犬埋头吃食补充能量, 默默腹诽道, 神犬个屁, 老子是妖,将来会成为一代魔尊的大妖! 奶娘告诉杨戬, 狗最忠诚护主, 你对它好, 它就会对你好。既然捡到了就是缘分, 好好养着吧。杨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伸出小手摸了摸埋头吃食的幼犬的头顶。然后弯了眉眼笑道, “小狗好乖。” 哮天犬抬头瞧了小孩儿和女人一眼, 还行, 都长得挺顺眼,对自己也还挺好,不如先住下来。等养好了伤, 再去找那黑熊老妖算账! 哮天犬觉得这杨府有些奇怪——府中有管事、婢女、护院,却没有老爷夫人。小孩穿的不错,倒像个主子,可身边就只有一个奶娘,那些管事、婢女、护院都对小孩视若未见。搞得哮天犬也只能跟小孩屈居别院,若是跑到府中别处,免不了要被呵斥几声,还有可能被棒打。 住得久了,听下人们的闲言碎语,哮天犬也算摸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这处府邸是都城杨大人在家乡卞城的老宅,只留了些老仆在此看扫。至于这个叫杨戬的小孩儿,乃是杨大人的爱妾所生。据说那爱妾生得国色天香,又颇有些才情,深得杨大人的喜爱。爱妾为杨大人诞下杨戬,杨大人老来又得一子,欣喜若狂,满月宴时宾朋满堂。 可这满月宴却也不是因为杨大人多喜欢杨戬,只是为了给爱妾冲喜——爱妾自诞下杨戬后便身子一日不如一日,终于在满月宴后的第二日夜里,撒手人寰。 杨戬刚出生的时候,杨大人就找算命先生批了八字,算命先生说,小公子生而克母。结果爱妾果然诞下杨戬便一病不起。杨大人对这老来子的喜爱随着爱妾健康的流逝而日渐寡淡,爱妾一身死,杨大人便挥手叫奶娘带着刚刚满月的小杨戬滚回卞城的老宅去,眼不见为净。 哮天犬觉得这小娃娃挺可怜的,却没想到,被独自抛弃在这老宅的七年,实乃杨戬幼年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哮天犬跟在杨戬身边混吃混喝的第三年,杨大人带着一众亲眷回到了老宅——朝堂动荡,杨大人不幸下野。 下野的杨大人没有足够的银子豢养那么多下人,留下必要的管事、丫鬟、护院、厨子十几人,剩下的都发了点银子遣送走了——包括杨戬的奶娘。 哮天犬当然也被赶了出来。杨大公子说,人都要养不起了,还养什么狗。 但准确地说,哮天犬是逃出来的。否则怕是早就沦为了桌上餐。 被赶出来就被赶出来,它堂堂哮天犬的征途可是星辰大海! 两千年前横扫六界的魔尊萧遥不知所踪,它哮天犬是立志要成为能够跺跺脚便让六界震三颤的下一任魔尊大人的,总是屈居在一介凡人家中,没事儿还要打个滚儿亮着肚皮卖萌什么的,待到它真的成了魔尊,这等旧事若是被挖出来,岂不是会沦为笑柄。 奈何被后山那可恶的熊妖伤了紫府,震碎了内丹…… 哮天犬垂着头垂着尾巴,晃荡在大街上。远处飘来肉包子的香气,它耸着鼻子一路追着味道寻过去,冲包子铺的老板低低地“呜”了一声,极尽可怜之相。奈何老板完全不吃它这一套,还是个火爆脾气,举起手边刺出钉子的长木板就要打,还边打边骂,“滚!哪儿来的死野狗!” 哮天犬纵身一跳三丈外,冲老板愤怒地呲了呲獠牙,转身跑了。 谁叫它品相不好,脑袋尖四肢细,又高又瘦,哪怕是幼犬姿态也没占到什么便宜,看着就一副穷酸刻薄相,还通体漆黑,显得愈发凶恶,是以晃荡了这许多天,也没讨到一口吃食。 肚子好饿。 后山有兔子,可是又不能去。去了怕是会被那些虎豹豺狼分食殆尽——修魔道的家伙从来就不分“同道”只分“敌我”,除我之外全是敌的“敌我”。从同类那里掠夺修为,个顶个的有经验、有手段。 哮天犬叹了口气,趴在一个自己从稻草堆刨出来的洞里,瞧着铅色的天有些抑郁——又快冬天了。 难熬的冬天。 它梦见一个小火盆,小孩儿蹲在盆边烤手,火光落在小孩儿漆黑的瞳中,又亮又鲜活。小孩儿转头一笑,露出豁了的几颗牙齿,然后站起来小鸟似的扑到女人身边,双手捧着一个小食盆,笑得一脸灿烂地向自己走来…… 它还梦见小孩儿手里拿着一根骨头,举高,逗它用后腿站立,或者是画圈,逗它原地打滚。其实它根本不想吃那根骨头,有肉为什么要吃骨头呢? 大约是小孩儿清脆的笑声,能让它暂时忘了身上的伤,暂时忘记那如业火焚身的愤怒。所以它愿意逗小孩儿笑一笑。 从温暖的梦中醒来,哮天犬在深秋的寒风中打了个喷嚏。它抽抽鼻子,决定回杨府看看,跟小孩儿讨点吃的。 杨大人带着一众亲眷回到老宅后,将老宅修葺了一遍。之前的狗洞已经被堵死了。哮天犬寻了个隐蔽的地方重新刨了个狗洞,趁着夜色避开家丁,潜入杨戬的别院却发现别院的主儿已经换了人。 哮天犬心下一惊。虽说嫡庶有别,但这杨老头儿总不至于狠心将自己亲儿子都给卖了吧? 哮天犬顺着气味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睡在下人房的杨戬。 杨大人老来遭贬,心病成疾,加上一路舟车劳顿,回到老宅便一病不起,偌大一家子的事儿都由正室和嫡长子管着。哮天犬觉着,若不是老爷子还有一口气在,这杨家真能把杨戬卖了。 还不如卖了。 老宅不大,几间院落根本不够那些少爷小姐住的。打小儿在老爷身边长大的少爷小姐还得三三两两地合着住,哪里还会有给杨戬住的别院。 老夫人手一挥,便将杨戬打发去了下人房里住着。跟伙夫一起。其意图不言而喻,让这小孩儿给你当个烧火的吧。 当年老爷为了那个狐狸精而冷落她们母子的事儿,老夫人可是真真儿地记着呢。若不是她使了些手段……唉,往事不提也罢。 虽然是庶子,好歹也算大户人家的少爷;虽然打出生便被抛弃在这老宅,没有锦衣玉食,好歹也是被奶娘放在手心里疼着长大的。如今小孩却换了粗麻布衣,每日跟着伙夫起早贪黑地劈材生火,乱了发髻,脏了小脸,曾经又黑又亮的眸子,跳跃的火苗映落其中,却折射不出一丝光彩。 活像个没有生命的人偶。 让哮天犬看了没来由地冒火。 它决定了,要在这老宅里住下来,谁敢欺负杨戬它上去就是一口! 都让开!谁他妈也别拦着老子护犊子!它选择修魔道,不就是为了随心所欲? “哮天,给你吃。”杨戬瞧瞧四下无人,一头钻进灌木丛,从怀里掏出一个冷掉的鸡腿递过去。 “你吃。”哮天犬抬起前爪挡回去。 年幼的杨戬并未觉得一只狗会人语有何不妥,反而觉得很酷。他想了想,原地坐下来,开始用手撕上边的肉,“那我们分着吃吧,你一块,我一块。……给!” “嗷呜。”哮天张嘴吃掉了小孩递过来的肉。 “啊呜!”小孩学着哮天的样子,张大嘴巴咬掉了一块肉,然后看着哮天咯咯地笑个不停。 哮天犬看着杨戬,觉得自己还是喜欢他眼中有光的样子。 “哮天,你能回来找我,我真是太开心了。”杨戬抱抱哮天的脖子,顺着它后颈的曲线摸了摸它的背。 哮天犬想,哦,我是他的光。 好像挺不错的。 杨老爷的身体好了一些,说要检查公子小姐们的功课,都检查完了总觉得有些不对,想了半天问大公子,“是不是还有一个?” 于是老夫人不情不愿地安排杨戬进了学堂,跟其他的公子小姐一起听先生讲学。 先生蛮喜欢这个新来的学生,聪颖,一点就透。可他不敢表现出来。小公子不受杨家待见简直是瞎子都看得出来的事儿——休息的时候,四公子带头的一群公子哥儿拿杨戬当靶子,看谁的弹弓射得准,还不准杨戬躲。小姐们就在旁边看着拍手笑。 没有一个人管。 公子们把土块换成小石子,又把小石子换成大石子。眼看着杨戬的额头被一块大石子砸出了血,先生实在忍无可忍,喝止了这群纨绔。 当然,事实上,先生只是说,“别玩了,回来上课了。” 公子小姐们十分败兴地恹恹进了学堂,先生回头瞧了一眼站在远处一直紧绷着身体的小少年,看见他好似松了一口气似的搭下肩膀,那之后就再没了生气,像个人偶般面无表情地走回来,对额头上的伤混若未觉。 “去找人处理一下吧。”候在门边的先生低声嘱咐。 “不用的。谢谢先生。”杨戬低声应着,径自走回学堂的一角,站好,作出准备听讲的模样。 先生觉得自己大概是不太懂大户人家的爱恨情仇,何以苛待一个幼子至此——连个蒲团都不肯赏赐。 “你额头怎么伤的?”哮天问。 “不小心摔倒了……今天没有肉啦,只有一点肉汤拌糙饭……委屈你啦。”杨戬躲在灌木丛里坐下来,抬手摸摸哮天犬,“吃吧。明天我会想办法给你弄到肉的。” 哮天犬很气闷。它说要护着这个小孩的,结果却是它在小孩这里白蹭饭。小孩还因为给他偷鸡腿,被罚好几天没有饭吃。 说什么要成为名震六界的魔尊,却连一个小孩都保护不了。 “谁欺负你了?你告诉我,我去咬他!”哮天犬站起来怒气冲冲道。 杨戬手忙脚乱地拉它趴下——若是被发现了,非被护院们乱棍打死炖狗肉不可。“没有人欺负我,是我不小心自己摔的。真的!” “杨戬,你听着。有人骂你你就骂回去!有人打你你就打回去!打不过就喊我!我一定替你出头的!我不是一只普通的狗,我是一只妖,大妖!你有我护着的,不要怕!” 杨戬看着眼前看起来也就六七个月大的小黑狗在那口吐豪言壮语,忍不住“噗”地一声笑出来。 “我不骗你!”哮天犬说。 “人家说妖怪都能变成人,你变一个我看看。”杨戬看着它,目光中倒是有几分期待。 “我……我受伤了,暂时变不了人。” 杨戬看看它,倾身抱住它,“谢谢你,哮天。” “……谢我什么?”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小孩把脸往哮天犬的毛里埋了埋,“答应我,不要离开我。” 哮天犬想,人类的寿命不过短短几十年,就当是养伤了嘛。 “嗯,我不会离开你的。” 杨戬放开它,匆匆抹了抹湿润的眼角,冲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你放心吧。我没事的。奶娘离开前跟我说了,只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总有一天会获得别人认可的。我、我一定会努力,总有一天……父亲会喜欢我的……” 叫你那混账的父亲喜欢你有什么用。哮天想。但是它也不想打击杨戬,只是又嘱咐了一遍,“再有人欺负你,记得喊我。” 作者有话要说:  捋一捋每对cp的前尘时间(由古至今): 上古神魔大战时期:白风从x温如昔 上古神魔沉睡,秘境形成,三界化六界的更迭期:萧遥x温婉 六界初成,秩序未成:杨戬x哮天 封建王朝时期:秦川x常卿 90年代左右:白泽x阮蒙 再强调一遍,一切架空。二郎神的来历和原型本来就众说纷纭啦,不要考据。不要联想封神演义、宝莲灯和西游记神马的。不然你一定出戏。 他们俩……经历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吧。 第42章 story 4-2 杨戬分明是去学堂读书, 可却每天都带着一身伤回来。哮天犬问他,他也只说是自己不小心摔的。 哮天犬不是食言不肯为杨戬出头。它要等杨戬亲口说。 如果杨戬不需要它为他做什么,它要对自己的朋友待以最起码的信任,相信他可以自己处理好。 可是……处理好个屁。 “哮天哮天,今天父亲又来检查课业, 然后还夸了我一句‘不错’!”杨戬说完, 又回想了一番, 双臂环着膝盖在那儿痴痴地笑。 “他关心你的课业, 可曾关心你的伤?”哮天问。 杨戬突然如霜打的茄子,缩了缩身子, 慢慢摇摇头。然后他又笑了笑, “一定是我还不够好。等我做得足够好, 父亲会对我改观的!” 哮天犬冷哼一声,“父亲?那老头儿对你有父子之情?何必那么在意他。” 第40节 杨戬眨眨眼睛, “因为……是父亲啊……” 哮天犬觉得不可理喻。沉默了片刻后, 它问, “有没有想过离开这个家?” “……离开……能去哪呢?” “反正天大地大。” 杨戬把下巴搭在膝盖上, 没有说话。 “啊!”一声哀叫, 杨戬的头被砸得一偏。灌木丛外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声音, 有人高喊道, “‘鬼’在这里!”旋即又有几块小石子被扔过来。杨戬急忙用手抱住头, 把头埋在膝盖间。 被一块石子伤及无辜的哮天犬看着杨戬,怒火丛生。可还不待它发火,杨戬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 一把它搂进怀里,用自己的身体为它撑起了一道屏障。 哮天犬:“……” “只要你开口,我可以帮你教训他们。”它说。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不疼,一点儿也不疼,真的。”杨戬急忙阻止哮天犬,抱着它的手臂也紧了紧。 只是说到最后,声音里有了一丝哽咽。 在学堂的时候,杨戬是小公子们的活靶子,玩耍的时候,杨戬是那只被作弄的“鬼”。 “为什么他们这么喜欢欺负我?”杨戬小声啜泣着问哮天犬。 “为什么呢?”哮天犬重复了一遍,“因为你优秀却弱小吧。” 杨戬似懂非懂地看了哮天犬一眼,“那……要怎么变得强大?” 哮天犬扭头,上下打量了一遍小孩儿,“有人欺负你就打回去啊!” 可是杨戬不敢。那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敢,只是一种趋近本能的直觉,告诉他,要忍。千年之后杨戬再想起时,觉得大概是因为那时的自己太贪心了。想要父亲,想要伙伴,想要亲情,想要友情,想要认可,想要尊重,想要……活在人的世界里。 分明一无所有,他却什么都想要。 可难道不就是因为一无所有? 不,那时他还有哮天。 可他没有注意到。 小石子一颗颗地扔过去竟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四公子摆手示意大家停下,走近灌木丛,拨开,“都发现你了还藏什么……啊!狗……野狗!有野狗!” 四公子被哮天犬黝黑凶猛的外形吓得倒退几步,一个不稳跌坐在地上。反应过来便俯身捡起地上的碎石用力丢过去,“打死它!” “打死它打死它!”一群半大孩子纷纷捡了石子开始猛打。 “别打别打……求你们别打!”杨戬急忙转身护住哮天犬。 可是单方面的凌虐,从来都是一场感官盛宴。杨戬叫的声音越大、哭得越惨,公子们越是来劲儿。 “不疼吗?” “就这样好吗?” “这里根本没有人在乎你的。” 刺耳的嘲笑声中,杨戬听见哮天说。 “对他们而言你不过是……” “不要说!”杨戬打断它。 他知道的。求不戳破。 “总有一天”什么的,不过是他的幻想。 可是如果连幻想都没了,要怎么活下去…… “哪里来的野狗!”公子们的吵闹声引来了护院,“赶出去!” “弄死它!”四公子突然高声道。他对护院们说,“那是只疯狗,会咬人的,弄死它!” “哮天不……”杨戬搂着哮天犬惊恐地回头辩解,却撞上了四公子眼中嘲弄的目光,剩下的话,便都哑在了喉咙里。 护院们围过来要杨戬放开哮天犬,却因哮天犬呲出獠牙而行动有所迟疑。杨戬紧紧地抱着哮天犬,满目惊惶地看着那些围在自己身边的高大护院,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张张脸都看起来狰狞如鬼魅。耳畔是刺耳的笑声,公子们大喊着“弄死ta!弄死ta!” 弄死谁?它,还是,他?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什么坏事都没做过,他分明那么努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他分明那么努力地去讨了他们的欢心,为什么他们还要这样对他? 为什么他们要让他觉得……自己是如此地不容于世呢? 他只是想活下去而已,活成一个正常人的样子。 有那么难吗? 护院们在公子们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冒着被野狗咬伤的危险上去分开杨戬和哮天犬。杨戬死死地抱着哮天犬的脖子不肯撒手。他不知道自己用力得几乎将哮天犬的脖子勒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泪流满面,只知道如果哮天犬也被夺走了,那他…… 就不如死了。 可到底是才九岁的孩子。一边一个大人把他的胳膊用力一扯,就什么都守不住了。 “快逃——!”被两个护院拉着左右胳膊拖开的杨戬疯狂地哭喊道。 “被它逃了就罚你们的工钱!给我弄死它!”四公子高喊着,跟身后的公子们一起,将手中的石头密雨般地砸向哮天犬。 拉着杨戬的两名护院放开杨戬,捡了木棍加入“讨伐恶犬”的大军。杨戬连滚带爬地扑过去去拉一个离他最近的护院,“不要杀它!不要杀它!我求你、我求你!” 但是没用。拉住哪个都没用。 小院唯一的出入口被手持木棍的护院守住了,杨戬呆呆地站在那儿瞧着哮天犬困兽般左冲右突,不知道挨了多少下打。 天上的铅云好重,风是刺骨的冷。 杨戬觉得自己坠入了一个漩涡,四周的景象天旋地转,公子们狂笑的脸在眼前无止境地放大,向他压迫下来,扭曲又诡异。大笑声、呵斥声、哀嚎声,和寒风的呜咽掺杂在一起,凶猛地刺激着他的耳膜,让他感到窒息、头痛,想抱着头大叫! 一颗石子打中了杨戬。 涣散的双瞳陡然凝聚。 他慢慢扭过头去看着那个大笑不止的四公子,猛地扑了上去! “要他们住手!全都住手!”九岁的杨戬把十四岁的四公子骑在身下,死死地扼住了他的喉咙,几近疯癫地吼道,“快!” 可是四公子根本说不出话。 旁边的公子们惊惶了一瞬,七手八脚地围上来要拉开两人。可也不知道杨戬哪来的力气,死死地掐着四公子的脖子就是不肯撒手,连那些招呼到他身上的拳脚都毫无影响。 最后还是护院们注意到这边情形不对,才救下了几乎被杨戬掐死的四公子。 神智回笼的时候,杨戬已经跪在了正堂,正座上是他年老体衰的父亲,左右两边分别是老夫人和大公子。四公子十分虚弱地坐在侧座,身边围着两个丫鬟细心伺候着,剩下的几个在场的公子正在七嘴八舌地指责杨戬的恶行—— 为了一条恶犬而手足相残,理应严惩不贷! 满脑子哮天犬怎么样了、它去哪了的杨戬,在听到“手足相残”的时候,突然很想笑。 手足啊。 原来他想要的东西,这么讽刺。 杨戬突然就笑出来了,越笑越大声,笑到癫狂。弱小的身躯似是支撑不住那沉重的头颅,整颗头就那么无力地后仰着,笑出来的眼泪顺着眼角滑入两鬓。 他看见大公子坐在侧首两片薄唇翕动,他看见老夫人捏着丝帕用力地点着自己,点了绛红的双唇像是吸了人血一般,他看见自己的父亲眉头越皱越紧。 他看见管事双手捧着皮鞭送到了父亲手中,他看见父亲冲他举起了皮鞭…… “不疼吗?” 他听见哮天问自己。 疼啊,好疼的。 “就这样好吗?” 不好。可他还能怎么样呢? “这里根本没有人在乎你的。对他们而言你不过是……” 嗯,不过是一个孽子、一个奴仆、一个供人取乐的对象。 泪眼模糊间,杨戬蓦然看见哮天犬就站在正堂的门口。可是……好像没有人注意到它。 “救我……哮天,救救我……呜……” “怎么救?我只会咬人。” 杨戬慢慢睁大了含泪的眼睛。 片刻后,他说,“那就咬死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突然间留言的宝贝骤减qaq 感觉被天使遗弃了,暴风哭泣 第43章 story 4-3 最开始的时候, 一切都是对的。 奶娘的笑,奶娘柔软而温暖的掌心。 受伤的小狗,会卖乖的小狗。 夏天的清风,冬日的暖阳。 世界是温柔的,世界是彩色的。 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世界变成了冰冷的?血色的? 泪流满面、满身鞭痕的杨戬跪坐在正堂的门外, 头无力地靠在门板上, 活像一个坏掉的人偶。 他的膝前是一只从门槛里搭出来的手臂, 手臂下是一大滩深红的血液。先流出的血液,在冬日寒风和新流出血液的双重作用下, 凝成了一滩浓稠得化不开的胶状物。 杨戬的眼睛动了动, 从身前的那截手臂上移到了院子里。 死尸横陈, 黑血四溅。 寒风刀子一样的割在脸上,呼呼地呜咽着, 可是除此以外, 再没有一丝响动。 死一般的寂静。 简直就像地狱一样。 第41节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啊, 因为他说, 那就咬死他们。 但是杨戬没有想过事情会变成这样。 哮天犬冲过来扑倒了正在鞭打他的父亲, 好多人涌进来, 乱作一团。 有人要打哮天犬、要杀哮天犬, 也有人要打杨戬、要杀杨戬, 于是他们互相护着…… 然后呢?事情是怎么脱轨的? 啊,头好痛。 想不起来。 杨戬垂眼呆呆地盯着那条因为失血而发白、又因为天冷而发紫的手臂。 一只布满了黑毛,趾间隐隐燃烧着冰冷的蓝色火焰的爪子, 从门槛里迈了出来。 杨戬没有任何反应。直到那个老头儿被身后的巨型妖犬松开了衣领,跌落在杨戬身前。老头儿正好跌落在顺着那截手臂蜿蜒流出的血泊中,他操着沙哑、苍老而颤抖的声线,“啊”了一声仓惶想要逃离,可是几番挣扎,连站起来都做不到,反而蹭了一身血迹。 也没差。早就已经一身血迹了。 老头儿看到了呆呆靠在门边的杨戬。 片刻的寂静后,老头儿突然扑上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抓着杨戬的头往门板上撞,“你这个逆子!孽障!” 杨戬就由着他抓着自己头发去撞,是哮天犬又叼开了老头儿。 满脸泪痕却眼中早已无泪的杨戬颓唐地靠在门板上,嘴角竟是勾起了一丝诡异的笑。他把脸埋向门板的方向,耸动着肩膀痴痴地笑了片刻,哑声道,“为什么还留下一个。” “因为是你父亲。” 杨戬笑了一声,又把脸往门板的方向转了转,“我没有父亲。” “嗯,明白了。” 于是下一刻,有什么温热的液体,飞溅到了杨戬的脸上,顺着皮肤慢慢滑下。 有些痒痒的。 涣散的双瞳在不受控制地紧缩。 虽然在紧缩,却给人一种濒临爆裂边缘的感觉。 什么都听不见。 只有耳畔那如雷般的紧张的呼吸声。 杨戬面朝着门板,极其缓慢地移动着颤抖个不停的眼珠,向斜下方看去。 一眼都尚未看全,便立刻紧紧地闭上了双眼。 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有一种就要窒息而亡的错觉。 “为什么要杀了他?”杨戬听见自己发抖的声音,那么遥远。 “反正和你没有关系。” “可是我没叫你杀了他。” “是嘛。” 哮天犬的语气很平淡,可是在杨戬听来,却很刺耳。 他猛地转过身冲哮天犬咆哮道,“我没有叫你杀了他!!!我没有叫你杀任何人!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 杨戬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巨大的妖犬将碍事的尸体叼起来抛到一边,在身心俱疲的少年身边卧下,任他在自己的身上锤锤打打地发泄、哭喊、叫骂。等他累了,靠在自己身上睡了,便用尾巴轻柔地盖在他的身上。 “你夺走了我的一切。我恨你。” “用你的一生,向我赔罪。” 杨戬说,苍白的手紧紧抓着身下妖犬的毛。 *** 杨戬开始跟着哮天犬四处流浪。 然后他才明白,哮天犬的那句“天大地大”,是什么意思。 世界是那么的广阔,那么的奇妙。有像他一样的人,有像哮天犬一样的妖,还有仙、有鬼、有神、有魔。而他何其有幸,竟被闻名天下、云游四方的上神玉鼎真人纳为门徒。 “去嘛,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多少人都想拜入那老头儿门下呢。” 哮天说。 此时的他已经将破损的内丹修复完毕,妖力完全恢复,像六界所有修为有成的家伙一样,喜欢化成人形混迹在这纷繁的世间。 人形哮天与他本体的凶猛形象完全不符,皮肤像白瓷一样一点都不黑,一头毛茸茸的卷发显得特别俏皮,巴掌大的小脸衬着两只又大又黑的圆眼睛,笑起来还会露出两颗特别显眼的小虎牙,怎么看怎么可爱。 “你……要不要一起来?”杨戬问他,语气里有些不安。 哮天哈哈笑道,“我去干什么呀,我是妖哎,将来要成魔的。” “可是……”我已经习惯了有你相伴。 哮天一手叉腰,另一手拍了拍杨戬的肩膀,“你不是问我怎么才能变强大么。从前你只是遇人不淑,现在跟了玉鼎真人,只要你像从前一样努力,就会变强大的。” “……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呀。” 杨戬看着一边不说话。 哮天揉揉鼻尖,笑道,“我也会努力修行。最近神魔两派打得热闹,说不定哪一天大战爆发,我们就要在战场上见了。你要还是个胆小鬼、爱哭虫,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你、你才是胆小鬼、爱哭虫!”杨戬气红了脸,“我已经很多年没哭过了!” 哮天就笑。笑过了又肃了面容,认真道,“我等你变强呢,杨戬。我会很努力很努力,直到自己无人能敌。”他顿了顿,道,“除了你。” 杨戬一愣,看他。 哮天又笑笑,看向别处,“你不是恨我嘛。我这条命给你留着。能不能拿走,看你本事。” 没有得到回应,所以哮天移回目光,笑得有些窘迫,“看什么呢?” 杨戬还是没说话,上前一步,将他抱住了。 哮天:…… 啊,什么时候,那个小孩儿竟然已经长得跟自己差不多高了。长成了一个翩翩少年。 迟疑了片刻,哮天再想抬手回抱住的时候,杨戬已经放开他转身离去,只留下了一句,“别死了。” 在我杀你之前,别死了。 哮天一手叉着腰,一手挠挠鼻尖,兀自嘿嘿笑了笑,兀自道,“我等你。” 可是他没等得了。 “哮天?!……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随玉鼎真人在玉泉山金霞洞修行的杨戬,在玉泉山山麓见到哮天,不能不说是十分惊讶。 哮天双手交叠在身后斜倚在树干上,双腿也交叠在一起,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上下晃了晃,笑道,“猜你会不会想我想得夜里偷偷哭鼻子,所以来看看。” 杨戬瞪他一眼,拿着瓮去山涧边打水,“想你做什么。” 哮天低头兀自一笑,“也是。” 他倚在树上看着那个俯身打水的少年。许久不见,竟又长高了许多的模样,五官愈发地分明、英气,眉宇间也有了几分成熟的味道。也不知受了那老道的什么调.教,身姿愈发挺拔,走起路来十分的气宇轩昂,再没了从前那个胆小、柔弱小孩的影子。 哮天抬手拿下了齿间叼着的狗尾巴草,抱着臂膀低低地笑起来。 看来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离不开对方那个,是他。 “谁会想你想到哭啊!小死狗!”蹲在山涧边打水的杨戬咬牙切齿地低声念叨着,匆忙擦了擦被眼泪模糊的双眼。 怎么不说话?来了就走了?身后没再有声音,杨戬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那人一身短打,安静地站在斑驳的树影下。 夏日的风吹过,树叶飒飒作响。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此间少年,如诗如画。 杨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看呆了。而且那人一旦扭头看向自己,还会心虚地立刻把头扭回来。 这反应不对。 可是不待杨戬想清楚,脚步声已经近了。 心,突然跳得很快。 “你多久下山一次?”哮天问。 “每天都来打水。”杨戬回答。 他不知道哮天有没有听出自己的慌乱。 “那好的很。我就在这住下了。” 哮天的声音听起来满是笑意,杨戬却是一惊。他放下手中的瓮站起来十分紧张到,“你疯了?最近神魔两派关系这么紧张,你要在这儿住下?” 这儿可是神的地盘! “你那师父并非好战之人,我来这里也不是要惹事生非。” “可我的师兄弟们很是激进……” “嘿,小爷我会怕几个乳臭未干的臭道士?” 杨戬瞪哮天。 哮天立刻笑道,“你不是你不是~怎么样?这么久没见,学了什么?要不要我陪你比划比划?” 杨戬转身继续汲水,“比划什么,搞出动静引来别人怎么办?……你做什么要跑到这儿来住啊?” 他听见背后那人向前走近一步,俯身附在他耳边轻声道,“我会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重说三,架空!不要考据。 真是蜜汁攻受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发现我从《大魔王》开始,就喜欢前期强受弱攻,后期弱受强攻,总体强强的调调,哈哈哈哈哈。 安利一波自己的文《轨迹》,甜甜甜,不虐。 第42节 第44章 story 4-4 流水汩汩地流进瓮中,很快汲满了。 可是捞着瓮沿儿的手却没有动。 哮天勾唇一笑, 伸手覆在杨戬的手上, 带着他将瓮捞出来, “打满了。” 风儿袭过。 袭过杨戬的耳尖,也袭过杨戬的心尖。 杨戬想躲开, 却慌乱之下重心不稳,一头栽进了水里。 哮天犬本就一手覆在他手上, 再俯身一拉,人没拉起来,自己倒是跟着一起栽了进去。 瓮倾倒, 一半浸在山涧里, 一半露在水面上,好不容易汲满的水洒出了大半。 杨戬仰面倒在水中,山涧水不深,还不及将人淹没。只是石底凹凸, 脊背有些疼。 当然,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 那人双臂撑在他的耳边。 四目相对。 流水淙淙、树叶飒飒、鸟鸣啾啾。 杨戬莫名有些心慌, 不敢再正视哮天的眼睛,正欲移开目光,那人却压了下来。 唇上传来微痒的触感, 不待杨戬作出任何反应,那感觉便已经消散。 徒留他仰躺在水中发愣。 “手。” 杨戬瞧着站在水边俯身向自己伸出一只手的少年,觉得他脸上的笑比太阳还要灿烂夺目, 叫他想要移开视线,却又舍不得移开视线。 他看看那只伸向自己的手,也伸出了自己的手。 两个人用力握住彼此的时候,杨戬想,如果能就这样一直拉着他的手不放开,就好了。 说起来,曾经相伴行走了那许多年,为什么却没有牵过彼此的手呢? 最初因为哮天是只狗。 之后,是因为他看不开。 哮天想要拉小杨戬的手,可是小杨戬不给。 他恨哮天。 哪怕他知道自己恨得毫无道理。 可是他没有勇气恨自己。 如果不把哮天犬当做是那个屠了自己满门的不共戴天的仇人,杨戬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活下去。 可笑他却与仇人朝夕相伴了许多年。 因他贪恋这只妖犬身上的温度。 因他贪恋这只妖犬给予的保护。 因他不知道如果自己离开了哮天,要怎么活下去。 为什么他们分明靠得这么近,却又离得那么远呢。 “好狼狈,哈哈。”哮天瞧着衣衫湿了个透,束冠也乱掉的杨戬,似是取笑。 杨戬低头拉扯黏在身上的湿衣。不舒服是在其次,主要是,不敢去看哮天。 哮天略施小计,眨眼间便烘干了杨戬的衣衫,又接过他取下的束冠和簪子。待杨戬自行捋顺发髻向他要回束冠和簪子时,哮天说,“我帮你。” 杨戬垂眼盯着哮天的衣襟,莫名心慌。 满脑子都是方才栽进水中时,哮天突然低头…… 杨戬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驱赶残留在上边的那种挥之不去的酥麻。 头发他已经盘好,扣上束冠、插上簪子不就好了?为什么会觉得……过了好久。 可是又希望更慢一些。 杨戬张张嘴,想问哮天,刚才在水中,算什么。 可犹疑间,哮天已经放下手臂,退后一步,冲他笑道,“好了。” “脸好红。”哮天微微俯身,凑近他,偏头。 杨戬急忙扭过头去。 视线落在那倾倒的瓮上,他得救般地扑过去,换个水深处重新汲水。 “害羞?”哮天在他身旁蹲下。 杨戬微微咬着下唇,眼睛盯着汩汩流进瓮中的水,脸更红了。 哮天笑道,“长大了。几岁了?十五?十六?还是十七来着?” “第十年。”杨戬瓮声瓮气道。 我们相遇,第十年。 “啊?”哮天没反应过来。 “十六!”杨戬没好气道。 “我活得太久对年月这玩意儿不甚敏感,别生气。” 杨戬盯着流水想,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在意他不甚在意的东西,不公平。 更生气了。 脸颊突然被温热的柔软碰触,他听见耳边满是笑意的声音,“别生气。” 痒。 从被碰过的地方,一直痒到了心里。 好难忍,却不知道缓解的方法。 “喂,水满了。” 杨戬一怔,急忙将瓮提出来。 他刻意躲避着眼前的人,那人却调整着身子晃着头,非要闯进他的视线。 “怎么了?”哮天问。 避无可避的杨戬只能盯着瓮中的水。 震荡的水面渐渐平复下来,映出一张不知所措的年少的脸。 “为什么要戏弄我。”他问。 “不是戏弄你。” 糟糕。更乱了。 “我想你了,就来看你。所以方才,想亲你,便亲了。” 与杨戬隔着瓮对坐的哮天,小心地凑过去,从下往上看杨戬。少年一惊,目光开始四处乱瞟。 “现在也想。”哮天说。 尝过了,便食髓知味。 开始了,便停不下来。 他修魔道,就是想要随心所欲。何苦压抑自己的欲望呢? 一句话犹如一个暂停键,全身都散发着无措气息的少年,在一瞬间静止了。 他慢慢抬起头、抬起眼,看向哮天。 瑟瑟的目光中,隐忍着炽热的期待。 怎么这么撩人。 哮天毫不犹豫地倾身吻了过去。 一样的温吞的夏风,一样的繁密的枝叶,一样的嘈杂的鸟鸣,一样的潺潺的流水。 杨戬托着水瓮走在这条已经走过了千百次的小路上,看着沿途烂熟的景色,听着耳畔烂熟的声音,从前觉得那么枯燥,为什么现在,会觉得如此美妙呢? 大概是因为,现在他的身后多了一个人。 虽然心底有个小人在挣扎着冲杨戬呼喊,错了!错了!可杨戬不想理他,毫不留情地将他按入地下、埋葬了他。 他是个胆小鬼,还是个贪心鬼。现在就很好,太复杂的事情,他现在不想去想。他不想破坏现在的这份甜蜜。 “最近过得怎么样?”哮天不远不近地缀在杨戬身后一步的地方。 “很好。” 哮天咂咂嘴。 他怎么忘了杨戬的性子。每天被人扔石头、作弄,回来都能跟他说,我很好。 “玉鼎待你如何?” “师尊待我很好。” “怎么个好法?” “师尊为人十分随和,待我如亲子。师尊还说我很有天赋,倾囊相授。我现在已经学会了七十二变、九转玄功、纵地金光,天罚神雷……不过都还在基本阶段。” 哮天闻言了然,看来是真的好。 “那你与师兄弟们相处得如何?” “……师兄弟们,也待我很好。” 第43节 哮天撩眼看了看杨戬的背影。 “怎么个好法?” “……就、就还蛮好的。” 杨戬被哮天一把拉住了胳膊,强迫他转过身。 “做、做什么……”杨戬闪躲了目光。 哮天抽走他捧着的瓮放在地上,不容分说便扒杨戬衣服。 “你干什么!”杨戬挣扎。 可是那时的衣束,不过一根衣带,眨眼间就被哮天扒开,露出一片白皙又有些瘦弱的胸膛。 没有伤。 哮天松了口气,手上的力道也松了下来。 “他们没打你,那他们是怎么欺负你的?”哮天盯着杨戬的眼睛问。 “没有人欺负我。”杨戬急忙将衣衫整理好,红着脸看向一边。 “那为什么我问你他们对你是怎么个好法,你却答不出来?” “……” 杨戬俯身提起水瓮,转身便走,“我长大了,我的事,轮不到你来管。” 准备跟上的哮天当即愣在原地。 身后没有了脚踩在落叶上的吱呀声,杨戬也停住了脚步。 捧着水瓮的手指用力得失去了血色。 想拥在怀里不想放手,可是又畏惧,想要推出去。矛盾太过深重,心绪难平。所以一个不小心,便说出了那般重的话。 怎么办…… “嗯,我的杨戬长大了。”哮天走过来,抬手在杨戬微垂的头顶按了按,“我相信你自己会处理好的。” 杨戬把头压得更低了一些,小声道,“什么你的……” 哮天咧嘴一笑,顺手宠溺地揉了揉杨戬的头。 “你别再跟了。” 又走了一段路后,杨戬停下来,回头对哮天说。 哮天是妖,而他们是仙。哮天来这里本来就很危险,再往前,进了他们经常活动的地带,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哮天了然,点头道,“好吧。” 杨戬的嘴唇动了动,又抬眼看了看哮天,终是一言未发。 “哎!”哮天叫住转身欲离的杨戬。 杨戬回头。 哮天冲他灿烂一笑,“再来一次。” 杨戬眨眨眼睛,嗵地红了脸,目光闪烁道,“什、什么……再来一次?” 哮天笑得坏坏的,“你知道。” “我、我才不知道。” “看着我。”哮天收了坏坏的笑容,换成了一副浅浅的、温柔的笑容。 杨戬的目光极速地闪烁了片刻,终是移回了哮天的脸上。 “闭上眼睛。” “做……什么……” “不闭我就要亲你咯。” 杨戬急忙闭上了眼睛。 结果还是被哮天亲了。 高热的火焰被从一点引爆,顷刻间将杨戬的神智焚烧殆尽。 直到哮天退开,杨戬还闭着眼睛僵在原地。 眉睫轻颤、双唇轻颤。 青涩又诱惑。 可怜又撩人。 哮天突然有些心疼,想对杨戬说一声,对不起。 因为他的放纵,将本就纠结的少年,拉入了难以挣脱的深渊。 可是那三个字在舌尖转了一圈,终是被哮天咽了下去。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呢?魔道不就是讲求纵欲? 那些修神道的克己伪善者,终有一天会被内心压抑的欲望摧毁,那才是真的堕落。 所以他只是抬手在杨戬的脸侧、耳垂边轻轻抚弄了一下,柔声道,“回去吧。” 少年浑身一颤,如梦初醒般地睁开眼,用一双濡湿懵懂的黑瞳看向哮天。 真他妈要命。 哮天当即抬手扣住杨戬的后脑,将人拉过来狠狠吻了上去。 碍事的水瓮阻隔在两人的身体中间,反而让两人有了一种去他妈的鸿沟险壑,此时此地只想放纵一把的错觉。 快要窒息的杨戬猛地推开了哮天。 瓮中盈满的水被晃出了不少,濡湿了两人的衣襟。 糟了。 杨戬低头看着瓮中不满的水——将盈满的水瓮带回去,是修炼的一种。 糟了。 心境乱成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糟了。 他竟然如此贪恋这样的风暴。 “回去了。”他低头转身离去,没有再看哮天。 “杨戬!” 杨戬顿住脚步。 怎么回事,分明不想理他的。 可他一唤自己,身体就不听使唤。 擅作主张地停下来。 “记得我在这里。一直都在。” 少年低着头,白皙的脖颈从领口中裸.露出来,柔弱、纤细、惹人爱怜、惹人疯狂。 他什么都没说,抱紧了怀中的水瓮,踏上了上山的路。 哮天目送着少年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听见有个声音问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 他想了想,好像有许多理由。又好像每个理由都那么薄弱,根本不成立。 也许只是方才在水边的时候,风儿刚好,流水刚好,鸟鸣刚好。 一切都刚好。 他低头笑了一下。何苦庸人自扰呢?理由什么的根本无所谓不是吗? 只要知道他喜欢就好了。 很多年后,哮天看着那个拿长戟抵在自己喉间的俊俏男人,眉眼间分明尚存年少时的影子,可为什么看起来就那么陌生呢? 他想,大概只能怪他自己,在此时,将这段感情看得太轻。来了,他欣喜,破碎,他不挽留。 他以为自己不会挽留。 可是后来却挣扎得那么难看。 一点魔的洒脱都没有。 如果他能在此时珍视这段情,为他们好好谋划今后路,也许后来就不会那么惨烈。 可是有什么用呢? 这世间有万般仙丹灵药,却唯独没有一种叫“如果”的果子。 作者有话要说:  蜜汁攻受……哈哈。杨戬真的是攻——从结局看是如此。 唔,我大概真的是一个会因为故事本身而改变文风的人。感觉这一章的文风变化明显,虽然进入这个单元后就一直在逐渐变化。 前边甜死,结尾一口玻璃渣……sorry啦。 发评论骂我吧,记得温柔一点~ 第45章 story 4-5 杨戬再次低头看了看瓮中未满的水,沉了口气, 抬腿跨入了高大的山门。 瞬间, 眼前虚影一闪! 杨戬立即单臂将三十来斤重的水瓮抛上高空, 与几位师兄弟缠斗了起来! 有人拦人,自然也有人凌空飞起一脚去击袭水瓮。杨戬抽身飞跃, 在水瓮被击碎前一刻,伸长手臂一把拉下沉重的水瓮, 落地的弧线与落水的轨道完全契合,将漾出的水一滴不漏地重又收回瓮中。 须臾之间几个回合,翻飞的人影落在两边, 彼此静默地施了一礼。 第44节 杨戬单手拎着水瓮离开。 人虽然在走动, 瓮中之水却未震荡分毫,平整如镜。 往日他这个备受师尊青睐的座前弟子,总是要被众师兄弟为难上几十回合,今日倒是放得轻松。 杨戬垂眸瞧着瓮中未满的水, 想他大概知道原因。 “想不到那杨戬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今日定会被师尊教训了。” “哈哈哈哈。” “但是好生奇怪, 此番缠斗他都不曾失掉一滴水, 又怎会在回来路上洒了水?” “管他呢。反正师尊一定会认为是我们阻碍了他, 夸我们功力有所长进了。” “好想看看他被师尊教训后的模样。总以为有天赋就了不起,终日在我们面前摆着一副清高的嘴脸,师尊一来又柔弱得跟只小绵羊似的。恶心!” “犯了这种低级错误, 今后大约是清高不起来了。” 杨戬没有骗哮天,他确实没被欺负。 他只是被排挤了。 因为太优秀。 不,是哮天曾经说他的那句, 优秀、却弱小。 幼年的心理阴影让他再次面对相似的情形时,不知所措。他分明那么想融入他们的团体,可他不敢开口,也不知如何开口。 却不想,他的犹豫沦为了别人眼中的清高,他的懦弱沦为了别人眼中的伪装。 他内向也便罢了,偏还要木秀于林。 如何能逃得过“风必摧之”的命运呢? 提着瓮沿的手紧了紧,杨戬装作没有听到身后的议论,一路向师尊的住处行去。 玉鼎真人打应了一声“进来”后,从杨戬进来,便一直是阖眸端坐的模样。 杨戬跪在未满的水瓮边,垂眸等着师尊训话。 他想如果师尊问他今天是怎么回事,就沉默到底。 他不会说谎,如果被师尊追问下去,迟早要出纰漏。 但只是沉默的话,也会引师尊生疑的吧? 杨戬跪在那,脑子里一团乱麻,双手不自觉地抓紧了膝前的衣摆。 等他已经想到东窗事发、师兄弟们和哮天大打出手的时候,玉鼎真人忽而开口道,“杨戬。” 杨戬一惊,急忙伏下身子,“弟子知错。” “何错之有?” 杨戬答不出来了。 幸而玉鼎真人并未纠缠于这个问题,而是说道,“为师今日参悟神道,偶有所感。” 杨戬:“愿聆听师尊教诲。” “吾等修神道者,讲求‘克己’,魔道者谓之‘扼杀天性’。但为师以为,吾等所求‘克己’,实则是在寻求一处平衡,一处由‘理’与‘德’约束下的‘情’的平衡。” 跪伏在地的杨戬眨眨眼睛,沉默了片刻,“弟子愚钝。” “无碍。为师只是将偶得感悟与你分享罢了。将瓮中之水倒入缸中,便去吧。” 杨戬愣了愣,应道,“是。” 杨戬提着水瓮瞧着水哗哗地流进大缸中,琢磨师尊的话中玄机。 水流干时,杨戬蓦地睁大了双眼。 师尊……知道了。 杨戬回了自己的住处,默默地坐在榻上,有些浑浑噩噩。 他当然可以选择回到山涧边,将瓮重新汲满。可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没有选择这么做。 大约是觉得只要哮天还在身边,无论重新打几次水也会洒掉,甚至直接碎了瓮。 他直觉般的认为,自己需要被师尊训斥一顿。 好叫自己清醒一点。 杨戬扑通一声仰躺在床榻上,用一只手臂遮住了双眼。 他什么都明白,他只是不想去理清楚。 理得不够清楚,就可以偶尔放纵。 他曾和哮天结伴而行。那时的道路很平坦、很宽阔。 可是杨戬却不知道自己要走向哪里。只是茫然地前行,走一步,算一步。 后来师尊突然出现,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杨戬也不知道那是不是他喜欢的道路,只是听说很好,便走了上去。 是哮天跟他说,那条路很好。 可是哮天又跟他说,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是他们就此分道扬镳。 那时杨戬也只是木然地想着,那就分开吧。 反正早就该分开的。 跟自己的灭门仇人在一起,像什么样子。 杨戬木然地走在师尊指明的道路上。这条路崎岖坎坷,寒风萧瑟。璀璨的终点看似近在咫尺,却行走了这么久也未曾见有些许的接近。 蓦然回首间,杨戬看到来时的路上,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偎在妖犬的腹间,睡得香甜。 他们一起走过田间,一起追过蝴蝶。 夏日挤在檐下避雨,寒冬偎在一处取暖。 他枕在哮天的肚子上,躺在星垂四野的苍穹下数过星星,也骑在哮天的背上,被包子铺的老板举着擀面杖追赶了几条街…… 曾经觉得苦不堪言的流浪日子,如今回头再看,竟是那般鲜活、那般生动。 杨戬对自己说,往事不可追,纵使黯然,也只能继续前行。 因为那个跟他分道扬镳的人说,他也有自己要追求的东西。 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追求呢? 为什么……要在他身边蹉跎这许多时光? 又为什么,说了就此别过,还要再来招惹他。 他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懵懂少年,无人相伴,却要负重前行。 外表再坚强,内心却已经脆弱得千疮百孔。 只要一点点温柔,就可以让他迷失方向,沉溺在温柔乡中,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杨戬从堕崖的噩梦中惊醒,猛地睁开双眼。 与他偎在一处的少年,大概是被折腾得太过疲惫,睡得正沉。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杨戬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扯了衣衫披在肩上,坐在山洞外望着璀璨的天河发呆。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呵,有什么好问。 又不是第一次了。 怎么每次都问。 杨戬垂下头,手指插.入发间,痛苦地抓住了自己的头发。 他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早生几百年,生在那个六界初成、神魔无争的年代。 他痛恨这世间的贪婪,上古神魔大战平息不过千余年,新一轮的神魔之战又要打响。 他痛恨玉鼎真人将自己纳入门下,令他和哮天在那个分叉点踏上各自的道路后,就只能渐行渐远。 虽然有个声音在问他,纵使没有神魔之分,你又能心安理得地与他在一起么? 虽然有个声音在叫嚣,痛恨这个痛恨那个,最该痛恨的难道不是你自己? 可是杨戬捂上耳朵说,我听不见听不见! 石榻上之人半支起上身,覆在身上的单薄衣衫顺着凝脂般的肌肤滑落,堪堪掩在腰间,再向下便是两条赤.裸而修长的腿。 他静默地看着坐在洞口的少年将自己抱成一团、痛苦挣扎,眸中的神色比这夜色还要深沉。 披了衣衫走过去,哮天在杨戬身边坐下来,在他侧脸落下轻柔一吻。 杨戬如受惊的小兽,猛地躲开了。 哮天:…… “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是我们俩的秘密。”哮天贴上去,逼近背靠上山壁退无可退的杨戬,低声道,“我是真的喜欢你,自然不会害你,也不会告诉别人。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杨戬瑟缩的目光中,有一丝松动。 哮天微微勾起嘴角,一手撑在杨戬身侧,一手抚弄着他那处,“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开心吗?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不快乐吗?” 年少的少年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撩拨,呼吸已是乱成一团。 哮天贴过去,用唇齿戏弄着他的耳垂,低声道,“别想太多。” 掌心那物已然炙热昂扬,凸起的筋脉在躁动、叫嚣。 哮天抬眼,瞧见那一双情.欲深重的眼眸,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贴过去轻轻啄了下少年的嘴角,支起身体坐上少年的腰间,任那滚烫的利刃贯穿自己的身体。 “啊……” 被贯穿的少年仰头一声哀叹,露出纤长脆弱的脖颈,好似一只引颈待戮的天鹅。 第45节 他沐浴着皎白的月光,白玉般的肌肤散发着莹莹光亮,纵然那起伏的胸膛伴随着色.情的旋律,纵然那灼热的呼吸散发着魅人的芬芳,可杨戬就是觉得,眼前这个拉他堕魔的妖精,如献祭般圣洁。 叫他迷醉、叫他痴狂。 他终于按捺不住,双手掐上少年柔韧的腰肢,失控般地将他高高抛起再重重按下。 他要玷污他、占有他、揉碎他、毁掉他。 至死方休。 杨戬靠在山壁上,搂着怀中水里捞出来似的人,双瞳空洞。 为什么是我呢?他问。 那人微微喘息着,附在他耳边说,没有理由。 片刻后,他又说,别想太多。 天色烟朦。 衣衫整齐的杨戬迎着天边的微光站在洞口——他得在师尊和众师兄弟晨起前赶回去。 “我不会再来见你了。”他说。 淹没在洞穴深处黑暗之中的人,在看着杨戬离开后,轻轻应了一声,“好。” 那低低的声音中,有浅浅笑意。 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第一次说这种话。 杨戬说了再也不见,可只要看见那人站在水边、站在树下、站在风中,向自己微微一笑,铅色的世界便是雨雪初霁、艳阳高照。 杨戬想,他没有办法像师尊告诫他的一样,找到一处由“理”与“德”约束下的“情”的平衡。 心魔早已铸成。他能选的只有彻底堕魔,亦或是依赖于偶尔的放纵、换取自己在现在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他选择后者。 因为堕魔,他只能一无所有。 可是在后来三千多年的漫长岁月中,杨戬一直在想,如果那时候他随哮天堕魔,也许自己早就拥有了一切。 而不是像现在,虽然看起来拥有很多,却是真的一无所有。 作者有话要说:  知道你们都喊虐得肝儿疼了啦……可我就是像嗑药了一样特别喜欢这个故事怎么破……qaq 反正你们往好了想嘛,毕竟杨戬哮天从来没分开过是不是?不就是失忆这种烂大街的梗嘛,而且最后两人一定会互诉衷肠在一起哒~。过程中也没有第三者,两人都是越爱越深,该做♂的也都做♂全套了,啥都不差,就是心理历程纠结了点儿,这不是甜文嘛~(抽打自己) . emmm,翻订阅记录,发现一位特殊的读者……嗯,就是你,尾字首字母是h的那位。 你不知道当我发现你在看我的文,我有多~开~心。 谢谢。 第46章 story 4-6 踏上石阶的脚一顿。 杨戬抬头看着蒙蒙天色中,似是站在山门边等了他好久的二师兄。 二师兄微扬着下颌, 冲他露出一个睥睨的微笑。 “四师弟, 师尊传唤于你。” “想不到四师弟的喜好如此……奇特。” 与二师兄擦肩而过时, 杨戬听见二师兄似笑非笑的声音。 瞳孔猛然骤缩,杨戬捏紧掌心迎面就是一拳! 他单膝压在被自己打倒的二师兄胸口, 左手死死卡住他的脖颈,右手紧捏成拳…… 几番挣扎, 终是没能再打下去。 二师兄惊恐地看着杨戬嫣红的双瞳,双手努力掰着他卡死自己的左手,挣扎着吐出一个字, “魔……” 杨戬觉得很奇怪。 他一瞬间暴怒的原因, 不为其他,只因为……他在乎那只狗被别的人看了个精光。 感觉有点可笑。 可他觉得可笑又没法扼制自己的怒火。 杨戬闭上眼睛紧紧皱着眉头,深吸一口气,终是干脆地放开了二师兄, 径自去寻玉鼎真人。 “你与妖混迹, 还为了一只妖向同门大打出手……你、你等着被逐出师门吧!” 背后传来二师兄的怒吼。 杨戬蓦地顿住了脚步。 “杨戬为了一条恶犬而手足相残, 理应严惩不贷!” 他痛苦地闭了闭眼睛, 面上现出一丝苦笑。 重蹈覆辙。 重蹈覆辙啊。 袖袍掩盖下的手掌渐渐捏紧成拳。 他怎能允许自己重蹈覆辙! “师尊。”杨戬跪地,垂眸。 “他是你的劫数。”玉鼎真人开口道。 杨戬觉得自己的心突然狠狠地坠了下去。 “为师失语了。”玉鼎真人改口道,“应当说, 他是你修道路上的考验。” 杨戬:…… “这本来是你自己的事情,为师无意干涉。只是,神魔大战一触即发, 目前神魔两派剑拔弩张的状态你是清楚的,吾门之中亦不乏激进之士。你身为我玉泉山金霞洞弟子,除却个人修行,理应背负吾门声誉。” “弟子明白。” “明白了便退下吧。” 杨戬一愣。 这就完了? “是。弟子告退。” “杨戬。” 施礼后转身欲离的杨戬急忙回身重又跪下。 玉鼎真人抬了抬手,“免了。为师只想告诉你,上古天神狂魔尚且要以身殉道,吾等六界蜉蝣,又如何能够不舍一物、全身抵达彼岸呢?” “……弟子,明白。” 杨戬提着瓮去打水,远远看见那人从一棵树后歪出半个身子,冲他笑得俏皮。 杨戬垂眸,微微偏转身体,继续前行,视而不见。 哮天瞧着弃他远去的少年,微微撅起嘴,露出一个“这死孩子又在闹别扭”的了然笑容,双手背在身后,欢欢乐乐的、不远不近地在杨戬身后缀着。 他随他穿过树林,在水边等他打完水,陪他重又穿过树林,看着他踏上了山路。 哮天:…… “你什么意思?”哮天两步蹿到杨戬身前,伸开双臂挡住他,瞪圆眼睛问到。 杨戬抬眼看他一眼,沉默地绕开。 哮天挡住。 绕开、挡住。 绕开、挡住。 哮天圆目一蹬,一记猴子偷桃,竟是袭向了水瓮! 杨戬提起水瓮抛高,原地纵身一跃,直接翻过了挡在身前的哮天,稳稳接住了落下的水瓮。 默不作声抬腿便走。 “杨戬——!”哮天喊。 听起来有些撕心裂肺。 杨戬不由得顿了一下脚步。 可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给我个理由!”哮天追上去。 杨戬冷冷看了他一眼,“道不同,不相为谋。” 哮天替杨戬想了很多理由。 比如,让我冷静一下。 比如,最近神魔两派关系紧张。 比如,我被师门发现了。 哪种都好,把原因、把责任,像杨戬的一贯作风一样,推给别人! 就是别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可杨戬偏要告诉他,是我自己不想继续了。 呵、呵呵。你我还不知道?你怎么会有如此坚定的心性! 哮天目光阴鹜地盯着杨戬远离的背影,脸上从冷笑变成冷如冰霜,最后竟是染上了几分怨毒。 杨戬提着水瓮进了山门,却发现前来考验他的少了两个人。 第46节 “大师兄和二师兄呢?” “下山除‘妖’啊。” 众师兄弟那等着看好戏般的语气和笑容,让杨戬不顾一切地扔了水瓮,从缠斗中抽身飞走,直奔山下而去! “哮天——!哮天——!”杨戬发疯般地大喊道。 脚下一顿。 一身短打的少年倦了裤脚,正赤足在水中嬉戏。 只见他飞起一脚,扬起的水花在阳光下折射出一道绚烂的虹,一条肥硕的银鱼从水花中飞出,落在碎石岸上,扭动着身躯卖命地挣扎。 呼,太好了。 他没事。 杨戬松了口气,欲转身离去。 可眼睛却怎么也无法从那全身都洒满了阳光的少年身上移开。 那大师兄和二师兄去哪了? 杨戬丢给自己一个问题,可是问题下边无解。 他只想能这样静静地、远远地,看那人一会儿。 可水中的少年偏不给他“偷窥”的机会,心有所感似的抬头向这边望了一眼。 “杨戬——!”哮天举高手臂用力地挥动着,声音里满是雀跃,脸上的笑也灿烂如花。 混若几刻钟前他们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杨戬转身便走。 “喂——!把你师兄带回去啊!”哮天在身后喊。 杨戬一愣,急忙回头看去,顺着少年抬臂指着的方向——地上躺着两个人。 眼前色彩斑斓的世界倏尔晃动了一下,血色从各个角落渗透进来、蜿蜒爬行,所有的色彩渐渐消退成灰白、又从灰白晕染成沉重的铅色…… 杨戬的双瞳猛然骤缩——他看见倒在地上的那两具尸体下不断流出漆黑的、浓稠的血液…… 他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定定地垂头看着两具面色青紫、残肢断臂的尸体。 又是这样…… 跟七年前的那天一样…… “就那两下三脚猫功夫还敢来找我哮天小爷的麻烦,哼。” 杀人凶手还赤足站在水中踢水玩儿,言语中全无歉意。 “为什么要杀人。”杨戬垂头呐呐道。 哮天没听见,还在自顾自地说,“我听见你喊我了。怎么?紧张我啊?嗯?嘿嘿。” “我问你为什么又要杀人!!!”杨戬抬头冲哮天咆哮道。 哮天一愣,瞬间瞪大眼睛,猛地扬起一脚踢出一道水墙,“我没有杀他们!你他妈睁大眼睛给老子好好看看!” 杨戬微微蹙起眉,再低头,脚边是两个完好无损的,看起来只是睡着了的人。 刚刚的是……幻觉? 身体不受控制地摇晃了一下,杨戬脱力地扑通跪下来,颤着手探到二人鼻端试了试鼻息。 确实还活着。 杨戬:……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沉默地将二人抗麻袋一样一手夹着一个,扭头便走。 “杨戬——!”哮天在身后气急败坏地喊。 杨戬不理。 “道歉!”哮天赤脚追上来,拦住他。 “理由?” “你冤枉我!” 杨戬看看他,吐出冷冷的一句,“怪你自己有前科。” “我都是为了你!”哮天冲杨戬的背影喊。 “要不是为了你,敢来找我麻烦的,全尸老子都不会给他留!” “我为你改了啊!你他妈回头看我一眼行不行!杨戬——!” 可是杨戬不曾驻足,更不曾回头。 “杨戬!你说我灭你全家!可你自己清楚!你爹!你全家!都是你让我杀的!是你自己——!你才是凶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哮天疯狂地喊完,开始疯狂地大笑。 等杨戬走远了,他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 “大师兄!二师兄!”众弟子急忙迎上来,各自接走,发现人还活着,毫发无损,只是晕了,这才松了口气,纷纷质问杨戬,“怎么回事?!” 杨戬如行尸走肉般的戳在原地。 众人面面相觑。 杨戬向前走了一步,突然“哇”地呕出一大口鲜血,整个人栽在地上人事不省了。 哮天走了。 杨戬再也没见过他。 所以他经常会蹲在水边发呆,瓮已经汲满了水好久都不曾发觉。 所以沿途的景色又都失去了鲜活的色彩,灰败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杨戬在师兄弟中变得愈发沉默寡言,每日就只是修炼、修炼、修炼。 他看起来就像一把冷峻的利刃。 只是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总让人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利刃太钢,一出鞘便会断掉。 寒来暑往,又是一年深秋。 天气已经很冷了,山涧的水到了晚间就会结冰。再过些日子彻底冻了,杨戬就没有理由日日来了。 他把水瓮倾斜着卡在石头间,放它在那自动汲水,人坐在岸边的碎石上发呆。 淡淡的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杨戬恍惚间看见那个总是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小虎牙的少年赤足站在那里戏水。 好想他…… 快疯了…… 杨戬蜷起双腿环抱住,把头埋在了膝间。 身后有轻微的响动。是枯叶的窸窣声。 他总是忍不住去回头看。内心深处疯狂地企盼着那人会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对自己笑一笑。 可每次回头,望眼欲穿,看到的也不过是风儿过境的喧嚣。 他失望。 可他又释然。 是啊,他来了又如何呢?受他的冷言冷语,让他一次次地伤害他吗? 失望得多了,也释然了。可还是会期待,还是会回头。 少年站在金色的秋风中,对他微微一笑,如梦似幻。 我想你了,所以来看你。 他说。 “……杨戬、杨戬……好痛……轻些……” 杨戬红着双眼,将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人一把扯起来,叫他坐在自己胯间,又引得一声惊呼。可是惊呼只得了一半,后一半便被凶狠的吻堵了回去。 太痛了。哮天觉得自己就是来找死的。这人满眼都是要弄死他的凶残,用他那把滚烫的利刃,一下一下、毫不停歇、毫不怜惜地凶狠地刺穿他的身体,双手握在他的腰间用力得几乎将他的骨头捏碎,还残忍地不许他哭喊,将他一切求饶的声音都用吻封锁在他的喉咙间…… 好痛、痛得要死了。 该哭的是他啊,为什么欺负人的那个反而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呢? 啊,他就还是个孩子啊…… 哮天努力控制着自己将杨戬的后背抓出一条条血印的、痉挛不止的手,捧着他的头两边,为这个正对他施以残酷刑罚的少年,温柔地抹去脸颊上的泪。 在他体内大肆挞伐的刑具,终于停了下来。 被折腾得虚弱至极、汗湿了两鬓了哮天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垂头抵在杨戬的额头上,“别这么看我……” 干嘛这么迷恋、这么痴狂。 会让我觉得罪孽深重。 杨戬抬手上上下下地轻抚着哮天汗湿的脊背,一阵阵的酥麻从脊背蔓延开来,多多少少缓解了一下相连处的疼痛。 他举着他的腰起起伏伏地动起来,比之前温柔了许多。 “……嗯……舒服……” 可是不够。 他突然发现,他最喜欢的,竟然是之前那种凶残的方式。 再快一些、再重一些。 弄疼我、撕裂我。 杀了我。 眼泪顺着眼角不受控制地往下淌。哮天不知道是因为疼的,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他抬手摸摸压在自己上方挥汗如雨的少年的脸,看起来又成熟英俊了许多。 第47节 “糟了,我怎么这么喜欢你。”他笑笑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单元就这个调调改不了了,自暴自弃/自抱自泣。毕竟这个单元开始前我就有说:希望写出来你们不要骂我(无耻摊手~) 正经脸: 讲真,在这一章之前,我也只是根据人物经历和性格在发展剧情。算是逻辑推导吧。可我总觉得有很深层的原因,我自己还没想到。 今天突然觉得,这个深层原因,大概是他们俩的自私。只顾着让自己好受,却完全不体谅对方的心情。偏他们自己也在这种“好受”中逐渐沉沦,越来越放不下对方,越来越深爱对方,简直是恶性循环。 这种情况下,最先悟出“爱是付出”的一方,注定会……emmm。 举个栗子:两只自私的刺猬想要靠近,就只能互相伤害了。如果一个刺猬懂得了张开怀抱,而另一个刺猬还把自己团成一个球,那么注定先张开怀抱的那个会被刺得遍体鳞伤。 sorry啦,作话里还要撒玻璃渣…… 还有一点,可能月莲君每篇文都追的宝贝已经有所发现——关于哼哼哈嘿的戏份,欢愉的一律拉灯,会写出来的都是伴随着这种浓重的内心纠结和s.m.调调的,咩哈哈。 所谓没有什么吵架是打一炮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那就打两炮。哈哈哈哈哈哈…… 哎呀,人家不是那种会为了卖肉而肉的人啦,肉也是要为剧情服务哒!认真脸~ 第47章 story 4-7 “啊……”倒抽一口冷气,杨戬又从坠崖的噩梦中惊醒。 身边没人。 他愣了一下, 不管如何, 先闭上眼平复了一下凌乱的呼吸。 指尖下意识地摸索着身侧的位置, 凉的。 先走了吗。 也好。 杨戬躺在一片黑暗中,觉得松了口气, 又觉得失落。 耳尖一动,杨戬屏住了呼吸——洞外有奇怪的声响。 有点像……做那种事的时候, 哮天发出的声音…… 杨戬一个激灵坐起来,匆匆穿好衣服,向洞外走去。 若是春夏草长莺飞的时节, 他们寻到的这山洞洞口会被过人高的野草遮蔽起来, 如今秋冬时节,野草枯败,却仍然高可及膝。 淡淡的月光如纱幔般笼罩,眼前苍茫一片, 夜风凛凛, 枯草沙沙作响, 那声音淹没其中, 如海中浮叶,时现时匿。 杨戬闭上眼睛仔细分辨了片刻,迅速循声觅去。 “哮天?” 杨戬一愣。 三步外, 哮天跪坐在那,头深深地埋着,脊背弯成一个拱形, 乍一看还以为是枯草丛中的大石头。 “嗯……” 极度压抑却又极其痛苦的呻.吟声从唇齿间漏出。 “哮天!你怎么了?!”杨戬回神,冲过去在哮天身旁跪下,要把他扶起来。 可是哮天就那样跪在地上,把脊背弯成几近扭曲的弧度,头抵在地上,双手无意识般地抓挠着枯草和土壤。 压抑却痛苦的呻.吟声抑制不住地漏出来,听得杨戬肝肠寸断。 他将手臂插入哮天的两肋,想用力把他拉起来,却只听一声痛苦到极致的“啊!” 杨戬什么都不敢做了,六神无主地盯了哮天一会儿,急忙双手覆上哮天在地上抓挠的双手,“哮天……哮天、我在、我在!……哮天……” 杨戬扣住哮天因为用力抓挠地面而磨破了指尖的双手。 之前用掌心覆在他的手背上,只能感受到那因为过度用力而暴起的青筋和骨骼,如今十指相扣,杨戬才真真正正感受到哮天用了多大的力气——简直要把他的手捏碎。 他也就稍微体会了哮天正在忍受怎样的痛苦。 “哮天……难受你就喊出来,不要忍着……不要这样……” “哮天……?” “哮天你怎么了?……我好害怕……哮天……” “我能帮你什么?你告诉我好不好……” 杨戬完全方寸大乱,他不敢去碰触哮天,怕自己一点点用错的力道,都会变成施加在哮天身上的残酷刑罚。 “……去……”哮天挤出一个字。 “啊?”杨戬急忙跪伏下来,将头凑近哮天。 “回去。” “……回去?回哪里?……你是说师尊可以救你?我去找!我去找!” 可是哮天扣着他的手更用力了,指尖几乎陷进杨戬的手背。 “……我……看……” “什么?你说什么?……哮天……?” 杨戬觉得自己难过得要死了。他不知道哮天怎么会突然这个样子,不知道哮天正在忍受怎样的痛苦,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什么,却叫他只能这样看着。 不要管我。别看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副样子。回去。求你。 几经挣扎、哮天终于吐出如上话语。 可是杨戬怎么可能不管呢。 叫他如何能够做到放任全身抽搐不止,一口一口往外咯血的哮天不管。 杨戬管不了许多,管不了自己的动作对哮天来讲是不是雪上加霜,强硬地掰开他蜷缩成一团的身体,背起已经开始七窍流血的哮天,要带他去找玉鼎真人。 完全无力反抗的哮天,只能趴在杨戬的背上,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 我在修神道。 神魔两道,背道而驰。想要中途改道,讲得好听是洗经伐髓、脱胎换骨,讲得真切便是经脉逆行、焚心蚀骨。 修为越高,所受的折磨越残忍、越长久。 杨戬知道。 所以他只能抱着哮天泣不成声。 他想问问哮天,值得吗。 可哮天选都选了,他又何必多此一问。 他怎能用如此肤浅、而且答案既定的愚蠢问题,去践踏他的一片情深。 “别哭啊。” 终于熬过了一轮周期性折磨的哮天靠在杨戬怀里,虚弱至极,却笑得无畏。 “对不起,吓到你了。” 他抬手摸摸杨戬哭得一塌糊涂的脸,满眼疼惜。 杨戬抓住他的手按在心口,泣不成声。 为什么是你来安慰我。 我只知道一味索取,我什么都没为你做过。 我该怎么办…… 哮天太了解这个抱着他泣不成声的少年了。 他自私、贪婪、懦弱。 可是他也敏感、温柔、善良。 否则他就不会反反复复地挣扎,却始终与哮天藕断丝连,甚至是越陷越深。 优柔寡断。 用这四个字来形容杨戬,再确切不过。 但哮天却不懂自己何以深陷至此。 也许他只是像个赌徒一样,下得注越多,越难以收手。 心有不甘。 总是在隐隐期待着什么。 期待什么呢? 哮天一直想不到,也没有仔细想过。 他总觉得自己在玩儿。直到第二次和杨戬分开,他发现自己放不下。 死也放不下。 突然想到,原来他在期待,他能是杨戬的唯一。 哮天知道杨戬想要的太多。可正因为他知道,所以他愈发地想要成为杨戬想要的唯一。 他也知道,如果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时候,他一定是被杨戬舍弃的那个。 那就不妨赌注再下得大一些。 利用杨戬的温柔,要他对自己感到愧疚,要他想要补偿自己。 这样他就没办法再推开自己。 哮天靠在杨戬的胸前,默不作声地跟着杨戬一起流泪。 太难看了。 真是太难看了。 明知道这是一场他不可能会赢的赌注,为什么还是不肯收手呢? 第48节 “杨戬,别想太多。这是我的选择,与你无关。我只是……” 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所以我愿意赌上一切。 所以我不再奢求那个唯一。 让我来割舍一切,让你可以名正言顺地去追逐那些你想要的东西。 让我来倒贴,让我来做那个附属。 我愿意。 我哭不是因为觉得自己怎会卑微至此,也不是觉得自己挣扎得太难看。 只是有点疼。 你抱一抱我,对我笑一笑,我就会好了。 真的。 “别哭了,小哭包。你哭得我心里难受。”哮天说。 可是杨戬止不住。 哮天无奈地笑了笑,偎在他怀里病弱地轻声道,“我算了算,以我的修为,想完全转化为仙,至少还得三百年。所以,如果神魔大战爆发,我就和你一伙。若是神族败了,以魔族的性子,必然是不留一个活口的。我愿意和你一起去死。若是魔族败了,念在我和你并肩作战斩杀了那么多妖魔,纵使转变还不完全,总该不会还把我按魔论处的。那样我就还能和你在一起。你说是吗?” “哮天……对不起……对不起!”杨戬紧紧抱着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痛彻心扉。 哮天温柔地抱着他,轻声安慰道,“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自己愿意。所以……别想太多。” 他本来想说,要是你觉得对不起我,就千万不要抛弃我。 可是话到嘴边,就成了那句“别想太多”。 哮天终于意识到,他真的是把自己玩儿进去了。 他是真的喜欢杨戬,所以他不想再给杨戬套上更沉重的枷锁。 事情他做了,只是不想让自己为自己的“不作为”后悔。将来会如何,他不强求。 但是他真的很高兴。因为杨戬一定要带他回山上。 杨戬说师尊深明大义,只要说明哮天改修神道,师尊一定会同意让他在山上住下来的。 经脉逆行那么痛苦,纵使他只能看着什么也做不了,杨戬也希望那时能陪在哮天身边,让哮天知道他没有白白付出,也要让自己记得,哮天为了他,付出了多少。 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常态的哮天他自然不必担心,可万一发作之时被师兄弟们发现,那哮天只能坐以待毙。 杨戬不可能一直在山下陪着哮天,如果师尊也不肯让哮天住在山上,最起码,要师尊开口,禁止师兄弟们找哮天的麻烦。 若是都不行…… “弟子愿离开师门,从此与哮天一起浪迹天涯。” 玉鼎真人沉吟良久,终是未允许哮天在山上住下,只是将众弟子传唤入内,告知他们哮天已经转修神道,要他们不去找哮天的麻烦。众弟子神色恹恹地应着,是。 “我早就不疼了,可以自己回去的。” 又被杨戬不由分说地背起来,哮天附在他耳边小声说。 杨戬毫不理会那些师兄弟神色各异的目光,双手托着哮天的大腿又把他往上掂了掂,托稳,“我送你。就是要他们知道,你是我护着的。要是他们敢偷偷找你麻烦,就不是被打得满地找牙那么简单。” 哮天愣了愣,笑了起来。 他安静地伏在杨戬的背上,听着少年踏在石阶上的坚定的脚步声,看着深秋的苍茫山色,满脑子都是之前杨戬拉着他跪在玉鼎真人面前,在那老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之后,杨戬突然猛地三叩首,紧紧拉着他的手,说,愿从今以后与他一起,浪迹天涯。 值了。 后来,哮天看着那个拿长戟抵着自己的“天界第一神将”,那人的眼神就和此时说愿意与他浪迹天涯的少年一样坚定。 分明还是同一般模样,只是又长高了些许,却再也不是哮天认识的那个杨戬。 他才终于意识到,也许杨戬会在此时愿意与他去浪迹天涯,是因为此时的杨戬,除了他一无所有。 而此时的哮天,还如一个甘愿为了爱情赴汤蹈火的怀春少年,“我们就这样走吧”,在喉间几次打转,终是被他咽了下去。 他喜欢杨戬。所以他要成全杨戬。 所以哮天就只是紧了紧环在杨戬颈间的胳臂,“杨戬,谢谢你。” 低低的声音,有欣悦,有哽咽。 他以为他们是向前踏出了坚实的一步。 却忽略了这世间有一个令人无奈至极的事实—— 叫做“天意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杨戬这个渣渣!我一定要虐死他~ 杨戬:文月莲你在乱写什么?!我什么时候拿刀对过哮天! 文月莲:没有么? 杨戬:可当时的情况不是你写的那样! 文月莲:我写什么了?我只是写你拿刀对着哮天。 杨戬:那拜托你写全好吗?!我已经要被读者骂死了! 文月莲:来,告诉我,跟这3000年比起来,你在乎读者的看法吗? 杨戬:……随你吧 哮天:杨戬?怎么啦?这个女人欺负你?我帮你咬她! 杨戬抱抱扑过来的哮天,摸摸他的头,觉得,是啊,跟这3000年比起来,被人误会算什么呢。 于是笑笑,说:没有。不理她。我们回家。 ——本来小剧场是回复在了评论里,想想还是贴上来吧,哈哈 第48章 story 4-8 神魔大战不期而至。 谁也说不清神魔大战的导火.索是什么。毕竟这个仙捉了那个妖,这个魔打了那个神的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这次你打了我, 下次我叫上三两死党打击报复, 于是单挑变群殴。把个人替换成门派, 那就是门派之争演变成小规模战争。 小规模的神魔之战三天两头的打,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就将神魔两派的所有人都卷了进去。 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一天迟早要来, 早就摩拳擦掌等得不耐烦了。 既然开始了,那就打吧! 地点就选在上古神魔大战的地方——涿鹿。 杨戬知道哮天很厉害, 因为被哮天轻松撂倒的师兄弟们,与杨戬也并没有特别大的差距。所以杨戬知道,哮天的实力肯定是能碾压自己的。 但至此, 杨戬才真正知道哮天有多厉害——不是神魔的货色, 管他是几千年的大仙大妖,统统不放在眼里。 那是不是……如果哮天不是为了他改修神道,距离成魔,只有一步之遥? 而且看起来, 哮天在妖界称得上是大名鼎鼎了。 “哮、哮天大人?!” “站住!趟了这趟浑水还想跑?” “哮天犬?你怎么会帮神族!” “本大爷行事用得着你管!” “哮天犬!你这个魔族的叛徒!” “哈!叛徒?一盘散沙的魔族何来‘叛徒’一说?” 哮天冲在杨戬身前, 一边大杀四方, 一边唇枪舌剑。 一个膀大腰圆、汗毛浓重、肤色黝黑的彪形大汉挥舞着丈八长.枪一路打过来, 在看见哮天的时候,迅速清掉了身边的杂碎,长.枪一立, 居高临下地看着相较而言称得上是弱不禁风的白皙少年,一开口,声如洪钟, “哮天犬?哈,你还没死啊?” 哮天也清掉自己身边的杂碎,游刃有余地单手叉腰劈腿站定,抬起另一手揉了揉鼻尖,哼笑了一声,“小爷我都快把你忘了,你竟然自己跑到小爷面前来找死,黑熊老妖。” “啊……真是一看到你,伤口就隐隐作痛呐。”哮天装模作样地用叉腰的左手捏紧了腰侧,躬身皱眉。 “哈哈哈。”黑熊老妖仰天大笑,得意道,“疼吧?今天老子给你个痛快。……滚开!不要打扰老子单挑!”说话间,黑熊老妖横枪一扫,将突然飞过来的几个也不知是什么身份的奇形怪状的家伙打了好远出去。 “哮天!”这边杨戬也一路突围赶到了哮天身边,还要说话,却被哮天抬起手臂制止了。 “打你的去,打不过叫我。”他说。 “可是他好像很难对付。”杨戬一脚踹开一个准备偷袭的小妖。 哮天勾过杨戬的脖子就在他侧脸亲了一下,“乖。”他瞧着一脸懵逼的杨戬又笑笑,“我打不过叫你。” “……好。”杨戬看看哮天,又看了黑熊老妖一眼,转身离开,提着刀给哮天清场。 “刚才就听见有人说你当了神族的走狗,竟然是真的。” 黑熊老妖挥枪一指,“那我今天杀了你,也算不得内斗,而是清理门户了,哈哈。” 哮天十指交叉活动了一下手腕,双手分开时,十指指尖“唰”地长出长有三四寸的利爪。他勾唇一笑,“小爷我本来是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可若不是你当年伤我,我也就碰不上他了,本是想饶你一命的。但是,我现在挺憋屈的。所以,你还是死吧!” 神魔之战,不讲排兵布阵,不分白天黑夜,拼的就是“灵”,若非做了逃兵,死守战场者,都是至死方休。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若是自己这一派败了,那等待自己的,只有无尽的逃亡。 不能不全力厮杀。 能不能活下来,全看气运。 和别人的助力——谁都明白,这一战结束后,就是新秩序的形成。谁都明白,彻底清除敌对势力根本是天方夜谭。为了建立新秩序,为了防止在大战后敌对势力反扑,势必要保存我方主要战力,尽全力击毁敌方主要战力。 有的时候,不需要排兵布阵,大将和士卒也会自然产生。 杨戬是把自己当做士卒的。他跟着哮天穿梭战场,为这个大将打掩护,为那个大将清除杂碎……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身边竟然也围上了一群为他开辟战场的帮手。 “杨戬!小心!” “杨戬!放开了打!这群杂鱼我帮你收拾!” “杨戬!干掉他!别分心!有我们呢!” 第49节 “杨戬!……” “杨戬!……” “杨戬!……” 杨戬:…… 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被这么多人关心、保护、期许、信赖、仰仗…… 他知道自己一直以来追求的东西应该很美好,可他不知道原来竟然这样美好。 他终于活在了人的世界里。 他终于活得像个人样。 他想知道被爱的感觉。 他想知道被许多人爱的感觉。 现在他知道了。 死而无憾。 哮天静静地看着被幸福砸晕了头、感动得不知所措的杨戬,了然微笑。 他混迹妖界之时,也是为万人所仰,也曾有许多小弟。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跟黑熊老妖一战遭到暗算,连个背他逃跑的人都没有,还不是一个人捂着肠穿肚烂的腹部在天寒地冻中踉踉跄跄地逃亡。 他不要许多人,只要一个,愿意为他交付身心的人。 他就满足了。 他选中了杨戬。 因为他知道杨戬缺少爱,只要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深陷其中。 他以为杨戬有了自己就会满足。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他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因为杨戬想要的,和他不一样。 杨戬想要的不是一人心,是许多人的心。 他要的是世间的认可。 他要的是活下去的理由。 只有他一个人爱他,对杨戬来讲,是不够的。 哮天曾经以为杨戬贪心,后来他才发现,贪心的那个,是自己。 杨戬尚且年少,未曾经历人情冷暖、世间浮华,所以他想要,想要这些其实很容易得到、很浮华、很虚无的东西。 而他哮天,几经人生起落,看尽浮云,洗去铅华,方才知何为可贵。 哮天也曾内心不平。他已经给了杨戬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他还是不满足? 但他其实明白,手握珍珠而不自知,只是因为杨戬还需要成长。 他愿意陪他成长。 只是希望他不要发现得太晚。 “别发呆,小呆子。”哮天一爪撕碎一个伺机偷袭杨戬的妖怪。 “开心吧?”他问。 “嗯。”杨戬答。 全力厮杀的战场上,没有给他们做心灵访谈的时间。可是那一声简短的“嗯”,足以听出杨戬有多么开心。 旷日持久的神魔大战终于迎来了终焉。 杨戬丢了长刀,噗通一声,直挺挺地仰面倒了下去——筋疲力竭了。 “我们竟然还活着。哈哈。”浑身浴血的妖犬亦是噗通一声栽倒,把头枕在了杨戬的肚子上。 杨戬腹部有伤,可他只是闷哼了一声也没说什么。反正不止他,不止他们俩,这战场上所有活下来的,身上都没什么好地方。 打手们下场了,会治疗的术士们还有的忙。 努力了半天,杨戬终于抬起沉得要死的手臂,在哮天犬的颈间摸了摸,勾唇笑道,“哮天,我好开心啊。” “嗯,我知道。” “竟然会有那么多人豁出性命去保护我。” 哮天犬暗自笑笑,没有告诉他,这其实是利益驱使、权衡利弊下的无奈之举。 如果一定要死,谁还不想死得漂亮些,谁还不想在别人的心里留下自己的名字。 “玉帝说过一阵子等大家修养好了,会册封。”杨戬闭着眼睛,满是期待地笑着。“之前协助李靖的时候,他说若是这场仗赢了,要约我喝酒,你听到了吗?呵呵,有人要约我喝酒了……哦,天狼还说要约我比武,还有西海三太子……” 哮天犬安静地听着杨戬一个个地给他数他在这场战争中结识到的人。 哮天犬听着杨戬无比雀跃的语气,想大概是自己太狭隘了。战场上的结识,怎么也是“生死之交”了。杨戬这种你对我好一分,我便对你好十分的性子,会有很多朋友的。 等他有了新朋友,大概就会冷落自己了吧。 毕竟,自己只是那个他一无所有之时的唯一选择。 “可你知道我最开心的是什么吗?”杨戬突然问。 “嗯,什么?”哮天犬懒懒地应。 “你的战绩,大家有目共睹。玉帝大概会给你很好的封赏吧。神族会认可你的,哮天。”杨戬在哮天犬的颈间抓了两把,“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在一起了。” 哮天犬:…… 它很高兴。 可是它没有回应杨戬。因为它在想,如果还是不行…… 那你会怎么办? 第49章 story 4-9 神魔大战结束, 魔族大败, 神族在灵气稀薄之地给他们画地为牢, 名之为幽冥界, 要求魔族世代居于此地, 永不得踏入尘世,违契者格杀勿论。 有妖魔不服者叫嚣,那老子改修神道!改修神道,老子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尘世了? 不行?凭什么他哮天犬就行? 因为他在神魔之战中帮了你们神族? 哈!这种能对自己同族兵刃相向的人, 亏得你们能留在身边啊! “禀告玉帝, 魔族残党不肯就范。” “哦?为何?” “魔族残党要求, 对哮天犬以同罪论处。否则……他们会争战到最后一人。” 虽然妖魔素来独来独往、各自为政, 但对于哮天犬这样的“叛徒”, 尤其是在这等整个妖、魔两界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倒戈的“叛徒”,他们也确实是同仇敌忾的。 但他们此举只是想顺手把哮天犬拉下水, 真正的目的还是在于自救。 被囚禁于那般灵气稀薄、日月无光之地, 要如何精进修为?那岂不会被修为日益精进的神族永远压在头顶作威作福?虚伪的神族说他们不会赶尽杀绝,但此举与叫魔族残党坐以待毙又有何异? 与其被慢性折磨致死, 不如挣他个鱼死网破! 当然, 魔族会拿哮天犬来说事,是因为他们认为以神族那惺惺作态的行事方式,必然不会交出为他们立了大功的哮天犬。神族不交人, 他们就有理由撕毁契约,闹事! 可魔族不知道,神族玩儿得最溜的, 叫做“大义”。 何谓“大义”?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谋取大多数人的利益,即是为“大义”。 如果将一名少女献祭给河伯可以换取村庄一年的风调雨顺,那就祭。 如果将一位公主远嫁边塞可以换取边陲之境的安定,那就嫁。 如果杀了这条船上的十个人可以让另一条船上的一百个人活下来,那就杀。 如果交出一个哮天犬,就可以避免已然疲惫至极的神魔两族二度厮杀,那就交。 反正哮天犬本来就不是神、仙二界的人。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两千多年前由神入魔的萧遥道长,看似风光,事实上神魔两派都容不下他。他能手执一柄幽冥剑横行六界,只是因为没人打得过他,仅此而已。 可哮天犬不过是只妖。 所以纵使神魔大战中,哮天犬战功卓著,册封也没它的份儿,都算在了杨戬身上,让杨戬一个籍籍无名刚刚从仙进阶为神的小人物,成为了“天界第一神将”。 玉帝说,这是因为哮天犬毕竟身份特殊,若是公然予以嘉奖,难免会有人有所微词。反正你们俩是一伙的,就都算在你身上,给你个好的职位,也方便让哮天犬跟你享福。 杨戬人还单纯,对玉帝感恩戴德。可哮天犬知道,哪是这么回事。 无非就是给个大大的名头把人套牢。 统治者最喜欢的就是有欲望的人,只要对症下药施予一点小恩小惠,就可以把人稳稳地控制在掌心。比哮天犬这种只奉一人为王的性情中人要好控制得多。 哮天犬的“王”,就是杨戬。 对天庭来讲,简直就是一石二鸟。 对哮天来讲…… 只能一声长叹。 魔族要哮天犬同罪论处的事,很快在神界传得沸沸扬扬。 哮天知道,神族的这些伪君子爱面子,不想直接“强迫”他服罪,就是要通过这种旁敲侧击的方式,逼他“主动”去领罪。 哮天看着一脸纠结地看着自己的杨戬,心中苦笑,祈愿了那么多年,这一天还是要来。 他点点头,冲杨戬笑笑,“如果交出我,就可以阻止神魔两族的再度厮杀,免去千万人的伤亡,我没有理由不去。” 这就是世间的大义。 他想留下来陪杨戬,就要遵守这边的规则。 第50节 可惜他守了规则就守不住杨戬。 罢了,如果杨戬就此点头,也就没什么舍不得。 过往的几十年,便权当做是他的一场痴梦。 幸而杨戬没有让他太失望。他用力地拉住哮天,“我去跟玉帝百官说情,一定有转机的!” 转机是不会有的。 可是哮天想看看,杨戬能为他争到什么地步。 还愿不愿意放弃一切,跟他一起浪迹天涯。 哮天站在跪在大殿正中的杨戬身后,敛目不语。 杨戬已经把能说的都说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无非就是哮天正在改修神道,哮天在神魔战场上为神族斩杀了不少魔族。 哮天听杨戬跪在那里向玉帝、向百官求情,莫名地觉得有些疲惫。 他不喜欢这里的条条框框,不喜欢这里的虚情假意,不喜欢这里的苍生大义。 他留在这里受尽他人异样的目光,只是为了杨戬。 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为杨戬做了那么多,就不在乎再委曲求全一把。 可不知道怎么的就累了。 所以他连跪都没有跪。一副老子任你们处置的态度,漠然地站着。 杨戬偷偷扯他的衣袖,他也没有跪。 他垂眼看着杨戬的头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满脑子都是那一年他背自己下山的情形。 他开始忍不住地期盼,期盼眼前的这个男人能够死死抓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拉他离开这个无聊的地方。 即便不能浪迹天涯,即便他们只能一起去那个暗无天日的幽冥界。 他愿意。 只是不知道杨戬愿不愿意。 玉帝听了杨戬的陈述,坐在上位沉默不语。 他在等,等有人去替他说他要说的话。 他不担心无人开口,因为他早就埋下了祸因——纵然杨戬战功卓越,又如何担得起“天界第一神将”的名号?暗自不爽的人,多得很。 果不其然,站出来说话的,从一开始极其委婉的“玉帝请三思”,到第一个人提出哮天的身份敏感,话题就逐渐偏离了交出哮天能否有效阻止魔族的二次攻击,而变成了言辞激烈的单方面讨伐。 讨伐哮天。 说他在神魔战场上,猎杀手段极其残忍,打残不算,必须打死,一身魔性展露无疑,丝毫看不出是个改修神道近百年的人。 说他对自己同族能够下此血手,又如何能够保证将来某一日他不会为了别的原因,又反戈神族。 说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 说他“带♂坏♂”了天界第一神将。 对哮天的一切指责,他都沉默地听着。 可是那些人,终于将矛头对准了他们最不爽的杨戬。 “我听人说,杨戬的生父就是被哮天犬杀死的。不仅杀了他生父,还血洗满门。可杨戬竟与哮天犬关系如此之好?杨戬,我希望你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奎木狼说。 “还有这回事?!” “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与灭门仇人在一起这么久,这……” “果然两个人都有问题。” “好多人都说,他们俩……那个。” “哪个?” “啧,那♂个♂~!大战的时候,哮天犬当众亲了杨戬,好多人都看见了呐。” “……天呐!” “哼,人家天界第一神将还曾经为了这只妖,跟我们同门师兄弟大打出手呢。” “那时候,这只狗可还只是妖,没改修神道呢。” 人言可畏。 原本跪得笔直的杨戬,此时已是跪坐在小腿上,弓着脊背,垂着头,双手紧紧捏住了膝头的衣料。 哮天垂眼看着他发抖的脊背,知道,没希望了。 那还顾及什么呢? “杨戬?怎么不说话了?继续给你的狗求情啊?”奎木狼扬着下巴,一脸倨傲。 哮天一步瞬移,照着奎木狼的脸就是毫不留情的一拳!奎木狼毫无防备,直接被一拳打飞了出去,撞倒了好几个人。 哮天甩甩手腕,松了松五指,学着奎木狼的模样扬着下巴一脸倨傲,看着愤愤爬起来的奎木狼,满眼都是,老子打你了,怎么的? 他退回一步撤到杨戬身边,“咔咔”掰着双手十指,“不就是看我不顺眼,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么。揭人伤疤很有成就感,嗯?一群伪君子!” “哮天犬你……!”奎木狼怒气冲冲。 “咳。” 高居上座沉默看戏的玉帝终于开尊口打圆场,“哮天,你不要激动……” 哮天不屑地瞧过去,吐出三个字,“伪君子。” 他突然挑着一侧嘴角,笑得有些邪魅,“想让我去幽冥界?简单啊。让我把这里看不顺眼的人统统打一遍,打完了,打爽了,我就去。” 玉帝气得嘴角直抽。魔族果然都是些离经叛道嚣张家伙! 神魔大战刚刚结束,他这把最高统治者的交椅还没有坐稳,正是巩固权威之时,岂能容他一个小妖在此放肆! “无礼之徒!来人,拿下!” 以奎木狼为首的一干武将一拥而上,凌霄宝殿内霎时乱作一团。 有很多人在喊,喊的是什么,哮天不想理。 他知道如果自己真的为了杨戬好,不应该这样闹。 可他管不住自己。 他看着那个失魂落魄地跪在那里的人,心底就有一团火,烧得他气血上涌,只想痛痛快快打一架。 一拳把一个武将砸进看热闹的人群,一脚把另一个武将踢向玉帝的位子。 去他妈的神魔! 去他妈的礼法! 去他妈的大义! 去他妈的爱情! 老子什么都不要了! 你们要送我去死,我就把你们统统拉去陪葬! 管他什么拳脚、术法,还是利刃,挨到了都不痛的! 完全不会痛的! ……因为早就麻木了。 啊……糟了,竟然在这个时候发作了…… 哮天身形一僵,便被背后袭来的长.枪.刺穿了腰侧。 不痛、不痛…… 真的不痛。 闭眼、皱眉、咬碎一口牙,忍着经脉逆行、焚心蚀骨的巨大折磨,哮天猛一挺身,将自己从长.枪的尖端拔.出来,踉跄之中,他瞧见那人还似坏掉的人偶般、失魂落魄地跪在那里。 五味杂陈。 他觉得失望,自己在这苦苦挣扎,那人却坐视不理。 他觉得愧疚,杨戬好不容易看到的镜花水月,被他一手打破。 他觉得失落,他是曾经玩儿过,曾经看轻过。可是当他开始看重了,也竭尽全力了,结局却还是这般不如人意。 他觉得释然,他早就知道会变成这个样子,其实没什么意外的。 转身回手就是一爪!猛然伸出的利爪将手握长.枪的武将胸前抓出了四道怵目惊心的血痕! 哮天突然有点兴奋。 是啊,一百年前,他毁了杨戬的家,杨戬无处可归,便只能随他四处流浪。所以,如果他现在毁了这天界,不就可以让杨戬跟自己走了? 甚好、甚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撸了10000,然而这个故事撸完我就卡文了,所以决定将这10000字分三天发。 我们悠着点虐,哈哈哈哈。 第50章 story 4-10 浑身浴血的少年眼中突然亮起奇异的光彩, 身上的累累伤痕与他而言仿佛全无效果, 身形愈发敏捷、出手愈发凌厉, 一时之间, 与之缠斗的四员武将竟是纷纷挂彩, 无可奈何。 “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上!” 哮天身形一晃,倏尔变成一只高一丈,长四、五丈,足踏妖火, 獠牙冰寒的巨型黑犬。 妖犬虽然身姿巨大, 却极为灵活, 凌空一纵, 避开那些向他刺来的刀剑枪戟, 扭转方向,长尾一扫, 荡起一阵狂风, 将那些柔弱文官统统掀倒在地!连众武将也足下不稳,连连后退、方才稳住身形。 “就地斩杀!不用留活口!”玉帝高喊。 都闹到这个份儿上了, 还留什么性命!玉帝本就清楚, 魔族要求对哮天犬以同罪论处不过是他们闹事的借口。即便是交出哮天犬,魔族总还会想别的抵赖办法。玉帝只不过想着先推出这个小妖以换取神族更长久的修养时间,万没想到会闹成这样! 第51节 让区区一只小妖将刚刚建立的天界闹成这样! 叫神族颜面何存! “李靖!”玉帝点名。 李靖本来是十分喜欢杨戬和哮天的, 可是今天这事儿,立场摆在这里,他能示以的最大善意, 就是袖手旁观。 当然,在场的许多人,和他是一样的。 但既然如今被玉帝钦点…… [对不住了,小杨兄弟。]李靖走过杨戬身边时密语。 杨戬瞳孔骤缩! 他猛然站起,手中突现前几日册封之时玉帝亲赐的三尖两刃戟,长戟一挥,荡开阻碍在身前的一干人等,李靖察觉背后杀意,匆忙闪开,身体堪堪擦过戟尖。 杨戬也没有继续针对他,只是提着长戟纵身一跃、翻过人群,直接落到巨犬身边,舞动长戟,扫开了所有意图进攻哮天犬的人。 在众人的那句“杨戬!你疯了!”、哮天的那句“你终于来帮我了!”还未喊出口之时,杨戬调转长戟,直直戳上了巨犬的咽喉。 一切,都静止了。 所有人不再上前。 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出好戏。 两位主角的内心纠葛是这幕戏最大的看点,他们身为观众,要安分地守在台下,以便看清主角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眼神。 那才过瘾。 巨犬消失,化作一个满身伤痕的少年轻飘飘地落下来。 长戟的尖端追着少年的身影慢慢下移,再次稳稳地指向了他的咽喉。 哮天垂眼看看那指着自己的冰寒利刃,又抬眼看向利刃那端的人。 慢慢、慢慢地,笑了。 “住手。”杨戬说。 语气平平,情绪不甚分明。 哮天还是那样笑着,眼中满是温柔。他上前一步,戟尖戳破了他喉头薄脆的皮肤,鲜红的血液顺着白皙的肌肤蜿蜒而下,画出一道妖异的图腾。 他连眉都没皱一下。 不疼的。 都不疼的。 这些疼,和心疼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他把一只手伸向杨戬,淡淡地、温柔地笑,“杨戬,我们走吧。” 杨戬摇头。 哮天低头笑了。 他摊开双臂,一副“我服罪了,你们来抓吧”的模样。 两名武将立即上前抓住他的双臂粗暴地扭向身后。 长戟抖动,抵在一名武将眉心。 “我的人,我自己抓。” 武将们向玉帝的方向看去,见玉帝默认,便放了手。 戟尖在空中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杨戬收了长戟,三步并作两步跨到哮天身边,手还未伸出,哮天却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咳!……咳、咳……” 一口血连着一口血地被呛出来,在白玉地面上溅开一朵朵妖艳的红花。 杨戬在哮天身旁慢慢跪下来,伸出手,想碰又不敢碰。 他知道,这时候任何一点施加在哮天身上的力道,对他而言都等同于一记重击。 发作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刚刚,还是他一直在忍,只是到现在突然忍不住了? 喂,你们看到了吧,哮天为了修神道正在忍受怎样的折磨。这是一个心性不坚、没有觉悟的人能做到的吗? 他是真的要归附神族。 为了我。 杨戬抬头四顾,诸如李靖等人,不过是目光闪躲,剩下其他看戏的人,都是一脸漠然。 不,是一脸活该。 “陛下!哮天犬藐视天庭,作乱伤人,理应处斩!”武将之中,被哮天伤得最重的那人上前一步,大声请愿。 奎木狼等人立即应声,“理应处斩!” 武将:“杨戬管教属下无方,望陛下予以严惩!” 众人:“予以严惩!” 杨戬轻轻覆上哮天用力抓挠地面的手,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唉,你到底要毁掉我的人生多少次,才会罢手啊。” 太疼了,哮天没有力气说话,只是默默在心里应道,那还真是对不起啊。呵。 杨戬说的没错啊。他应该怪他的。 是他让杨戬与家人的关系变得不可挽回,是他让杨戬与师兄弟的关系变得不可挽回,是他让杨戬与天庭的关系变得不可挽回。 他一次又一次地破坏杨戬拼尽全力维系起来的人际关系,一次又一次地害他被孤立,杨戬没有手刃他,已是仁至义尽了。 杨戬对他的那点留恋,到这里,终是被他作得消磨殆尽了吧。 可是,剧痛带来的耳鸣,让哮天只听到了杨戬的话,却没有听出杨戬话中放任、宠溺的语气。 “哮天犬,你可还有话说?”玉帝问。 哮天耳畔是巨大的嗡鸣,什么都听不到。 玉帝:“杨戬,你呢?” 杨戬:“臣,无异议。” 杨戬垂眸看了一眼还在备受折磨的哮天。 够了,哮天。 你去哪,我跟着你。 “来人,将哮天犬送入幽冥界。”玉质般清冷的声音,下达着同样清冷得不近人情的命令。 “罪臣愿一同前往。”杨戬叩首。 安静的凌霄宝殿突然如潮水般嘈杂起来。 哮天觉得耳鸣得更厉害了。 啊……真他妈疼死了。 别再磨叽,快点杀了我吧。 我就轻松了。 “陛下。”太白突然站出来,“臣以为,不可。” “哦?爱卿,请讲。” “妖魔一派为我神族大败,契约已定,理应履契。然而妖魔残党却不信守契约向我方滋事。若是就此交出哮天犬,只怕不但不能平息事端,还会令妖魔认为我神族是在屈膝求和啊。” 此言一出,殿内又如潮水般小声议论起来。 “陛下,臣以为,太白所言甚是。”李靖站出来道。 “那,爱卿以为此事当如何处理?”玉帝问。 “妖魔叫嚣要争战到最后一人,臣以为,不过是在虚张声势。可派大军压境,逼其守约。即便再次争战,我神、仙二界,又有何惧。何必,要将战事的化解,寄托于一只小妖身上呐。” 不得不说,太白这话说得十分有水平。既藐视了魔族,又点燃了众神的争战热情。既将哮天安全摘了出来,又顺应民意小小地诋毁了一句“小妖”。救人于无形,却又未让自己沾染半点污水。 [谢谢。]杨戬对太白施以仙术密语。 “太白所言在理。”一名受伤武将说,“但是,哮天犬今日大闹凌霄宝殿,藐视天庭,应严惩不贷!” “关于此事,臣有一建议。”太白又说。 玉帝:“爱卿请讲。” 太白向杨戬哮天的方向看了一眼,方才说道,“此番大战,我神、仙二界已然消陨诸多得力武将。哮天犬实力不容小觑,这一点,想必诸位有目共睹。如今魔族亡我之心不死,蠢蠢欲动,我天界正是用人之时,臣以为,不宜斩杀如此良才。” “若是不杀,如何能够防止今日之事再生?老头,你倒是给个说法?”那武将愤愤道。 “这……”太白迟疑。 要平这悠悠众怒,不割肉放血,看来是不行的。 唉。太白默叹一声,退下了。 恶法,他有。可是伤人的话他不想说。而且,若再替这二人争辩,怕就不能全身而退了。 “臣,有一案。”奎木狼上前道。 玉帝:“说来听听。” 奎木狼:“斩其情根、毁其灵智,命杨戬今后严加管教。如此一来,可保今日之事不再发生,我天界也不会损失一员战力。” “嗯……众卿家可还有其他意见?”玉帝充分发挥民主精神。 无人应答。 只有哮天突然大笑了起来。 从太白的那句“我天界正是用人之时,臣以为,不宜斩杀如此良才”开始,焚心蚀骨的剧痛有所减弱,耳畔的巨大嗡鸣声也消失了。所以哮天听到了那句,“斩其情根、毁其灵智”。 干嘛?留下一个行尸走肉般的人形兵器,给你天庭卖命? 第52节 想得真美。 他舒展开方才因为剧痛而蜷缩成一团的身体,就地翻了个身摊开四肢仰躺在地面上。冷汗早已经打透了衣衫和发丝,整个人犹如刚从水中爬出来一般,嘴角还挂着咳出来的浓稠血迹,整个人真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可他偏笑得那么不在乎。 “废什么劲啊。直接杀了吧。”他笑道。 若不是疼得浑身脱力,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他就自我了断了。 毕竟抹脖子也是个力气活儿。 “杨戬,你以为呢?”玉帝问。 “臣,无异议。”杨戬低头。 哮天动动眼珠,刷地看向杨戬。 杨戬也在斜眼看他。 他用眼睛问,杨戬,你知道“斩其情根、毁其灵智”意味着什么?! 他用眼睛答,我知道。 哮天的瞳孔蓦然放大。 “玉帝!”哮天抽尽全身力气高喊道,“哮天但求一死!望玉帝成全!” 玉帝摆摆手,“带下去,按奎木狼说的处理。”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写杨戬拿刀指着哮天,然后突然意识到,杨戬是用戟的呀。前几章写错的地方都改了改撒。 第51章 story 4-11 “玉帝, 臣……想再与哮天讲几句话。”刑台边, 杨戬看着被押上去的哮天背影, 向玉帝请命。 “去吧。”玉帝十分“仁慈”。 哮天已被捆妖索绑了起来, 搞不出什么事情, 所以两旁押解的武将便放了手,退开几步,留给他们独处的空间。 “哮天。”杨戬轻唤道。 哮天面向刑台,背对他站着, 背影很沉默。 “对不起。” “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知道你恨我。我也曾想, 若是玉帝下令杀你, 那便由我来亲手杀了你, 之后我会自刎向你谢罪。若是玉帝下令将你送到幽冥界, 那我也定会随你而去。可是,幽冥界的妖魔又容得下我们吗?总归都是死路一条。如果只有死路一条, 我一定会陪你, 相信我。” 哮天背对着他,微微低了头, 哼笑了一声, 不置可否。 因为他已经笑得足够嘲讽了。 杨戬努力咽了一口唾液压制喉头涌上来的肿痛感,继续道,“可是太白对我说, 要活着。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哮天,你知道我是个贪心的人。我还想和你在一起,所以……” 所以什么呢? 所以没法放手让你去死? 所以要让你遭受斩其情根、毁其灵智的巨大痛苦? “对不起, 哮天……对不起……对不起……” 哮天轻笑,“别说了。” “哮天,如果可以,我愿意受刑的是我。”苦涩的泪从紧闭的眼中流出,捏紧的指尖将掌心刺破,鲜红的血液一滴滴地流了下来。“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待你……好好待你……” 哮天笑笑,背对着他轻声问,“好好待我?怎么个好法?照顾我、疼我、爱我,把一个灵智不如三岁孩童的我重新养大,把今天以前的事情讲给今天之后的我听,告诉今天之后的我,我曾经多么爱你,你又多么爱我,然后我们重新在一起?” 哮天又垂头轻轻笑了一声,“杨戬,今天之后的我,就已经不是我了啊。” 杨戬茫然无措般地望向哮天的背影。 “那不过是一个……占用了我身体的另一个人。” “你要去爱他吗?” “你要背叛我吗?” “杨戬。”哮天低低地唤着,仿佛无数个他们躲在山洞里偷情的夜晚,他附在他的耳边,唤得那般旖旎、柔软、亲昵、缠绵,“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的。所以,你想留我,我就安然走上了这里。我已经疼惯了,多疼都不怕的。” “我只希望,你能站在那儿,好好地看着。这样我会好受一些。” ——让你看着我,尽情地痛苦。你痛苦的神色,会让我好受一些。 “杨戬。”他又那样低低地唤他,旖旎、柔软、亲昵、缠绵,“你跟我承诺了的,今后会好好待我。你要把我放在心尖儿上疼,知道吗?” “嗯,我会的。我一定会的。”杨戬已是泣不成声。 哮天终于转身,对着泪流满面的杨戬倾城一笑。 “但是不许爱我。” 杨戬:…… “杨戬。”他还是那样旖旎、柔软、亲昵、缠绵地唤着,只是突然肃了面容,冷声道,“我恨你。” 说罢,他就转了身,毅然决然地走向刑台,昭示着最后的谈话到此结束。 执法者跟了上去。 杨戬双膝一软,扑通跪了下去。 哮天闭眼,眉头紧蹙,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无声无息地流下。 他深吸一口气,睁开眼皮,露出一双布满红丝的双眼,努力眨了眨试图将泪忍住。 他恨杨戬。 可他也爱惨了杨戬。 所以他没办法容忍杨戬爱上别人,哪怕是另一个自己。 一想到自己拼尽全力争取来的一切,却要被另一个人独享,不甘的怒火就要将他焚噬殆尽。 所以他要杨戬,“不许爱我。” 反正今后的那个小傻子是不会爱上杨戬的。 情根已断,拿什么去爱。 杨戬,用你今后的漫长岁月去慢慢体会我现在的痛苦吧。 爱多久,便痛多久。 因为这就是我走过的路。 情根在髓,情丝遍布四肢百骸。情越重,情根越深,情丝越密。 斩断情根,便是要将树根一样、根系遍布躯体的情根活生生地抽离,其痛,如抽筋、剐肉、削骨。 饶是千百次地体验过改修道之痛的哮天,饶是咬碎了一口银牙,也终是再也忍不住,一声惨叫,响彻灵霄。 那一声,那一幕,成了杨戬三千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 *** “醒了?”杨戬对着昏睡了三个月之久才悠悠转醒的少年极尽温柔地笑了笑。 睁眼之时还满眼朦胧的少年立刻一脸警醒,“嗖”地蹿起来,曲着双腿,双手撑在身前,一副小狗模样缩在床角,十分警惕地盯杨戬,“汪!” 杨戬:“……” *** 又过了两千年,被困幽冥界的魔族卷土重来,神魔之战再一次爆发。 不过这一次,严格来讲根本算不得“争战”,而是单方面的“镇压”。 早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天界第一神将”杨戬带着他的得力助手哮天犬,率领十万神兵,不过一日便将魔族重新驱赶回了幽冥界。 哮天犬战功卓著,被玉帝授予“天界第一神犬”的称号。玉帝还奖给他一串骨质项链,末端拴着一根精致的小骨头——味道不错,而且据说永远也啃不完。 哮天犬跟着杨戬从凌霄宝殿回他们的真君殿,一路上都在兴高采烈地跟杨戬炫耀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块骨头。 杨戬的脸色很难看,进了殿,便一把扯下哮天的项链丢进了角落。哮天狗性发作,本能地追着骨头而去,被杨戬拎着衣领扯了回来,“不许捡!” “那是玉帝给我的!那是我好不容易得到的战功勋章!你凭什么给我扔了呀!杨戬你个大坏蛋!我不跟你好了!”哮天挣扎。 杨戬把哮天丢到一边,走过去一脚踩碎了那串项链。 哮天:“……” “杨戬!!!”哮天扑上去把杨戬按倒在地,左右开弓锤他胸口,“你赔我骨头、赔我骨头、赔我骨头……!” 杨戬抓住他的小拳头,“我们不要他的,我给你做一个,好吧?” 哮天眨眨眼睛,从杨戬腰上下来,“好吧。” 杨戬忍了又忍,才按捺住了自己的手。 刚才的体位实在太…… “你去玩吧。我做好了叫你。” “哦!那我去找奎木狼他们玩儿啦!” “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许跟奎木狼玩儿!” 哮天苦了脸,委屈巴巴地回头看杨戬,“凭什么呀,奎木狼他们挺好的~” “告诉你不行就是不行!” 哮天被火气冲天的杨戬吓得双目含泪,瑟瑟发抖,“不行就不行。我哪都不去了,行了吧。” 哮天跑回自己的屋子,把门“嘭”地一关。 杨戬追了一步,低头看看自己那隆起的地方,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追进去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第53节 杨戬本以为,把他们之前的事告诉“失忆后”的哮天,他们就可以重新开始。 最开始没说,是因为受刑后的哮天灵智全无,空有一副人身,空有一身法术,却什么都不懂。 等他开始懂了,杨戬却发现自己说不出口了。 ——哮天说得对,那天之后的他,和那天之前的他,是共用一个身体的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漫长的两千年过去了,现在的哮天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他的眼睛总是快乐的,总是晶亮的,总是简单的,总是懵懂的。 再没了那天之前,叫人看一眼便会沉溺其中的情深似海。 小屁孩跟他赌气,把自己关屋子里大半天没出来。想来已经睡了。 杨戬趁着月色,倚在院中的月桂树下独自饮酒。 身后有脚步声。他勾唇笑一笑,没理,兀自斟满酒,一仰头,喝了下去。 哮天撅撅嘴,一步一步挨过去,拿脚尖顶顶杨戬的后腰,“干嘛呀,自己在这喝闷酒。” 他靠着杨戬坐下来,用肩膀撞了他一下,“我以后不跟别人玩儿,就陪你,好不好?” 杨戬笑一笑,没说话,只是抬手揉了揉哮天的头顶。 哮天是不懂这其中蹊跷,可这么久了,他还是看得出来,杨戬跟这天界的谁,都看起来挺好。 可其实,跟谁都不好。 否则他何必总是自己喝闷酒。 哮天够够巴巴地抬起手臂去揽着比自己高了一截的男人的肩膀,“你有什么不开心的,跟我说呀,咱们俩不是好哥们吗?” “嗯……你不喜欢奎木狼他们,我以后保证不再去找他们玩儿啦。” “哎,你不喜欢他们,是不是他们欺负过你呀?要是的话,你告诉我呀,我帮你咬他!我是你的好兄弟嘛,一定会替你出头的!” “哎……!杨戬!杨戬……杨戬你别哭呀?……杨戬?” *********************** 我叫杨戬。 我…… 无话可说。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本单元结束啦~ 其实我也在问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么一个虐梗…… 作者君在专栏的《杂货铺》里写了一篇关于这个故事的一些小分析,有兴趣的宝贝可以去瞧一眼。 下章日常闲聊走起。 应该拉萧遥出来溜溜了。 哮天的修为远不如萧遥,尚且如此痛苦,so,你们知道当年萧遥经历了什么了吧~ 因为是亲妈,我就不细写了,哈哈哈哈哈哈~ 第52章 日常part4-1 白泽推推眼镜, “好了, 各位, 故事讲完了。” 阮蒙:“……” 温如昔:“……” 小白:“……” 萧遥:“……” 白泽扫了一眼中途出现的抱着猫的店老板和萧总, 忍不住在心里疯狂吐槽, 什么情况!一个个怎么这么八卦,本来就想给阮蒙讲讲,现在好了,人尽皆知。 要是杨戬知道自己把他卖了…… “听过就忘了啊。”白泽嘱咐。 阮蒙暴躁搓头发, “怎么忘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糟心的事情!你们那个天界的神仙搞什么啊!一群人渣!” 他抓过水杯, 一口全灌了下去, 平息内心的怨愤。 白泽伸手给阮蒙顺毛。 能把软萌的阮蒙气成这样……这事儿是挺糟心的。 “天界早就散了。”白泽说。 “……啊?!”这个消息比较劲爆, 阮蒙一时忘了满腔怒火。 “天界也是要与时俱进的。除了你眼前我们四个这样的, 杨戬他们那样的神仙都是从人界升上去的,自然会跟着人界一起变化。不然你以为杨戬现在为什么每天那么游手好闲?” 阮蒙眨眨眼睛, 表示他作为一个凡人暂时无法理解。 白泽拍拍他, “别相信电视剧里边那些胡编乱造的东西。” “哦、哦……” ……唔,现在不是关心那些臭神仙的时候! “哮天的记忆真的拿不回来了?”阮蒙问。 “也不是什么好的回忆。”萧遥说。 阮蒙看向萧遥, 张开嘴想说什么, 可是又不知道说什么。 胸口像被什么堵住了,又闷又气,难过得要死。 白泽好笑地把手搭在阮蒙的头顶, 替他按了按被搓乱的头发,“又不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儿。” “但我们是好朋友啊!我替他们不平啊!可是……可是这件事情说不上从哪里开始就错的一塌糊涂,这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很不好!” 白泽沉默了一会儿, 点点头,“你说得对,因为一开始就是错的,所以无论从哪个节点开始,都无可挽回。给他们无数次从头再来的机会,怕结果都是一样的。” “太纠结。” 一片沉默中,温如昔突然开口,引得其余三人侧目。 温如昔给怀里的小白顺着毛,笑道,“如果有必要,我可以帮忙开导一下杨戬。” “什么意思?”萧遥饶有兴致。 门口风铃响,众人看过去——哦吼,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故事的主角登场。 “今天真是热闹啊。”杨戬瞧瞧围在前台的男人们。 温如昔无奈地往货架方向偏了偏头,“一点都不热闹。没生意,冷清得很。” “秦川一个人就够养你这店了吧?”杨戬说着,跟哮天一起,把手里提的袋子放在了前台上。 温如昔伸手,“那你勤着点给我丹药。” 杨戬:“有本事你去找太上老君叫他老人家勤着点炼啊。” 温如昔:“我怎么找?” 有人可以帮你找啊。杨戬瞧瞧小白,但笑不语。 温如昔伸长了脖子看看,“什么东西?” 哮天兴高采烈地打开袋子,把包装精致的小纸盒一个个往外拿,“你们这条街上新开了一家蛋糕店,他们家做的冰淇淋蛋糕超好吃的!我跟杨戬吃完了觉得不错,就打包了几份带过来给你们吃。嗯……樱桃的、草莓的、抹茶的……这个是……哦,蓝莓的……口味很多啦,你们挑自己爱吃的。喏,阮蒙,这是你最爱的香草味的!他们家香草味的最好吃啦!” 众人刚听完杨戬和“前世的”哮天之间百转千回的爱情故事,此时看到两人一时有些无法直视,只是默默接过装蛋糕的小纸盒。 见大家都拿了一份儿,哮天把拿出来的纸盒重新装进袋子里塞给阮蒙,“你们这儿有冰箱吧?赶紧放起来。……哎?婉婉哪?” “她今天休班,出去玩了。”阮蒙接过袋子应着。顿了一下,他说,“哮天,你跟我一起送上去吧。” “哦。”哮天眨眨眼睛,“好呀。” “阮蒙……”白泽叫他。 阮蒙看他一眼略作安抚,带着哮天上楼了。 哮天跟阮蒙一起干什么杨戬都挺放心的,何况就这么个小店,能出什么事儿。所以他也没在意,而是胳膊肘撑在前台上,背对着另一头抱着小白的温如昔,侧身看萧遥,“你怎么来了?视察?”说罢,还递给萧遥一个“你懂”的眼神儿。 那天一起喝酒的时候,萧遥可是说要抽空过来看看白风从和温如昔的情况。如今温如昔就抱着白风从坐那儿,而且进门前就瞧见他们一群大男人围在前台这儿,谈话的内容,杨戬表示很感兴趣。 萧遥就着前台的高度,拆了包装纸盒,用内附的小叉子将蛋糕切了一角,然后用叉子扎了送到嘴里,带着一种贵族的优雅慢条斯理地吃掉。整个过程,嘴角一直挂着一丝神秘莫测的微笑。 杨戬知道萧遥在故意吊自己口味,他也不急,就笑着看他。 “不虚此行,听了一个好故事。虽然前半部分没听到。”萧遥说。 “咳!”白泽突然咳了一声。 萧遥失笑,杨戬觉得不对,扭头向白泽投去探究的目光,白泽正襟危坐吃蛋糕。杨戬皱着眉又向温如昔的方向看去,那家伙就和他每次见到的一样,要不是有张好脸,绝逼会沦为路人甲、背景板——让人觉得毫无价值。 杨戬在桌面上敲了敲手指,笑得有些虚,“喂,你们刚才聊什么呢?” 他跟哮天刚进门的时候,店里有一瞬间的尴尬。好歹活了三千多年,这点氛围变化要是都察觉不到,也是白活了。 杨戬迅速有了一个猜想,所以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了白泽身上。 他妈的信不信老子把你和阮蒙的事情抖出来啊! 喉结上下一动,白泽垂眸把一块蛋糕咽了下去。 楼上。 “哎,你别到处看,小婉住这儿的。”阮蒙在那腾冰箱里的空间,准备把蛋糕放进去。 哮天还是第一次来楼上参观他们的仓库,一时忍不住好奇四处乱看。闻言立刻溜回阮蒙身边,“啊?你们让婉婉住仓库?!” “也不是,她住那间大主卧。主卧里还有独卫。外边这块儿公用。不过毕竟人家住这儿,说不定随手放了什么女孩子私密的东西忘记收了呢?你别乱转。” “哦。”哮天扒拉扒拉袋子,又拿了一个自己喜欢的蓝莓味,“我再吃一个,哈哈。” 阮蒙把剩下的蛋糕都放进去,然后走到餐桌边坐下,默默地看哮天。脑子里全是萧遥的那句“也不是什么好的回忆”。 可是太可怜了。 第54节 过去的哮天太可怜了。 杨戬太可怜了。 如果现在的哮天也是喜欢杨戬的…… 没道理让他们一直这么可怜下去!所有的障碍都已经不见了不是吗? 必须得做点儿什么! “哮天。” “嗯?”哮天正在享受冰淇淋蛋糕入口即化的香醇口感,软糯的少年鼻音里是满满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阮蒙突然说不出话了。 如果能找回记忆,那……是不是现在的哮天就要消失了? 这个会因为一块蛋糕而满足得用小鼻音直哼哼的少年,是不是就要消失了? 而且……杨戬呢? 从前的哮天已然成了他心头的朱砂痣。 那现在的哮天对杨戬来讲,又是什么呢? 毕竟,从前的哮天,只陪伴了杨戬百余年,而现在的哮天,已经陪伴杨戬三千年了啊。 啊……怎么会有这么纠结的事情? “说呀。”哮天催他。 “呃……” “太纠结。”温如昔那浅笑的、如看破万世红尘般的论断又浮现在阮蒙的脑海里。 他想了想,还是问道,“哮天,你喜欢杨戬吗?” “喜欢啊。”哮天忙着吃他的蛋糕。“嗯~好吃好吃!怎么这么好吃!” “我是说……那种喜欢。” 哮天看了他一眼,“上次我陪你去找姻缘结的时候,不是跟你说过了。” “我又没体会过,不懂朝夕相对三千年是什么样的感情。” 哮天吃掉最后一口,垂眼盯着空掉的纸盒,噘嘴,“怎么办,还想吃。” 阮蒙看看他,站起来,“我给你拿。要什么味儿的?” 哮天一把拉住他,“哎呀,我就说说。吃胖了杨戬抱我的时候会嫌弃我的。” 阮蒙:“……” 他他妈有什么资格嫌弃你! 但是阮蒙又想了想他亲眼见到的杨戬和哮天的相处…… 真的是宠溺模式全开啊! 他能想到的杨戬对于哮天的嫌弃,无非就是各种各样(哈士奇、萨摩耶、博美等等)的哮天飞扑到杨戬怀里时,杨戬拍拍它屁股的一句“小胖子”。 这是嫌弃吗? 只是哮天的小敏感吧? 就像刚刚谈恋爱时的小男生小女生会特别注重自己在对方眼中的形象。 ……咦?! 阮蒙坐下来,把椅子往哮天身边拉了拉,“所以,你是喜欢杨戬的?” 哮天:“我不是说是了吗。” 阮蒙:“我是说那种喜欢。” 哮天忍不住翻白眼,“我说,你是傻的吗?” 阮蒙:“……” 哮天靠在椅背里,用一种近乎自暴自弃的语气说道,“你跟一个人在一起三千年你会不喜欢他啊?不喜欢干嘛要在一起这么久啊?‘日久生情’你没听说过的?一只狗就不配有爱情的?” 他撇撇嘴,推开面前的纸盒往桌子上一趴,头扭向另一边,瓮声瓮气道,“可是……可是……” “嗯?” “杨戬他好像有很喜欢很喜欢……”哮天顿了顿,大概是觉得两个“很喜欢”不足以描述那种感情,又反复重复了好几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所以他总是躲着我。” “我知道,他去逗那些猫猫狗狗,也是为了故意气我。” “他不喜欢我,还各种宠着我。让我舍不得跟他散伙。” “杨戬是个大坏蛋!” 阮蒙:“……” 他妈的,好想骂人。 楼下。 风铃又响。 开门进来的温婉瞧着前台的男人们一愣。 阮蒙不在,白泽在坐台!老板坐在侧面抱着猫大神吃蛋糕,杨戬和另一个人她不认识的男人靠在前台上。 这个店……没有她都做不成生意的吗?!聚众下午茶吗这是?不要这么懒散啊! “哦,小婉,这么快回来了?”温如昔招呼了一声。 “嗯。”温婉走过来,小心地打量了一眼从她出现就目光锁死在她身上的男人,“这位是……?” 萧遥绕过杨戬走到温婉身边,饶是温婉穿了高跟鞋,还有整整一头的身高差,这让她不得不扬起脸来看着逼近自己的帅得一塌糊涂的男人。 温婉蓦地红了脸。 “小婉?你好,我叫萧遥。萧瑟的萧、遥远的遥。”萧遥伸出手。 温婉犹疑着伸出手,“……你好,我叫温婉。温柔的温、婉约的婉。” 萧遥牵起温婉的手,倾身凑在唇边轻轻吻了一下,“你的名字像你的人一样温柔、婉约。” “谢、谢谢……”温婉有种自己的手被烫伤的错觉,下意识地想要抽回来,可又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一时间有些僵硬。 萧遥十分有礼地牵着她的手慢慢落下,而后放开,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小婉,我想我们一定在哪里见过。” 温婉觉得自己心跳得要死掉了,干巴巴地笑着,“不、不会吧?” 你这么出挑的男人只要我见过一定不会忘的啊!!! “一定见过的,在前尘、在往事、在梦里……我已经见过你很多次了。”萧遥压低声音,完全不顾其他在场的众人,极近魅惑道。 温婉:“……” 温如昔:“……” 小白:“……” 白泽:“……” 杨戬:“……” 这儿他妈真的是宠物店而不是月老庙?! 作者有话要说:  温婉:哇哦,又一个帅得闪闪发光的男人出现了!这是又要凑出一对儿cp的节奏? 萧遥:是的。 温婉:你和谁?(难道是店里还要来个大帅哥?好期待!) 萧遥:和你。 温婉:…… 温婉:我想看搅基。 萧遥(向众人):叫你们带坏我老婆! 众人:她来店里之前就腐的不可救药了好吗! —————— 那什么……看过《宿主是个任性大魔王》的小天使们,能不能诚实地告诉我,你更喜欢哪一本。 这个问题对月莲君来讲很重要,请不要无视,告诉我,好吗?好的~ 第53章 日常part4-2 “我……我想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温婉匆匆点了个头, 慌慌张张跑上楼了。 围观众人向萧遥投去“你这个流氓”的眼神。 萧遥完全无视, 直接问温如昔, “怎么回事?” 温如昔一手托着下颌, 笑道, “难道这句不应该是我的台词?” “哦,小婉,你回来啦?”阮蒙的位置正对着楼梯口,于是打了个招呼。 这是怎么了?脸这么红? 哮天闻声回头, “哦, 婉婉!冰箱里有超好吃的蛋糕!” “嗯……嗯, 谢谢。我一会儿吃。”主卧的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阮蒙和哮天面面相觑。 这反应太不对劲儿了。 两人心有灵犀地同时起身, 决定去楼下问问发生什么事儿了。结果走在木质楼梯上就听到—— 温如昔:“你有什么证据?” 第55节 萧遥:“不需要证据。她就是。” 温如昔:“你这样叫我没法做的。” “发生什么事了?”阮蒙和哮天走下来, 发现楼下人也看起来怪怪的。 温如昔用大拇指指指萧遥,“这家伙要把我们的看板娘小婉同学挖走。” 阮蒙和哮天眨眼。他们俩都是今天第一次见萧遥。萧遥来店里的时候, 正是故事的精彩处, 温如昔直接扔了一句“先闭嘴听故事”,白泽也只是简单给一脸懵逼的阮蒙介绍了一下“这位就是哮天的偶像, 魔尊萧遥”, 然后故事继续,然后故事主角登场,然后温婉回到店里…… 所以, 这人怎么就突然跟小婉扯上关系了?阮蒙看看众人,想问又不太敢问。毕竟跟萧遥不熟,而且这人自带霸气, 是上位者的霸气,更是一种藐视天下的狂傲之气。 “挖走?怎么挖?”哮天问。 “娶回家,做我太太。”萧遥站那微扬着头,一派理直气壮。 阮蒙:…… 刚见面就要娶回家?这是什么神展开?!怪不得刚才温婉脸那么红。 哮天皱眉,“你是谁啊?” 萧遥看了一眼杨戬,对哮天笑道,“据说我是你的偶像?” “哈?我的偶像是杨戬!”哮天突然看萧遥很不爽,遂扔出了一磅炸.弹,“你说娶就娶的啊?婉婉已经有男朋友了!比你有礼貌多了!” 萧遥的目光立刻如冰刃一般射向哮天,“你说什么?” “婉婉有男朋友了,是个高富帅,待人特别有礼貌,才不像你,装得刁刁的。”哮天曾经在店里偶遇过一次林清,因为被分到了一包零食而对他印象很好。 “哦!你说婉婉今天出去玩儿,就是跟她男朋友出去的吧?”哮天问阮蒙。 喂,大哥,看一下气氛啊!阮蒙迎着萧遥移过来的、快把他烧穿的目光,不自在地挠了挠鼻梁,盯着一旁没敢应声。 “白泽!”一旁的杨戬在萧遥说出那句“据说我是你的偶像?”之后,双手捏拳忍了又忍,此时终于爆发,隔着前台桌子一把揪住白泽的领口把他扯了过来。 众人:…… 杨戬:…… “你出来跟我抽根烟。”他松了手,说。 白泽整整被抓皱的衣领,看着几人耸耸肩,跟出去了。 “白泽好像不抽烟?”哮天用胳膊肘顶顶阮蒙,小声问。 “呃……” “靠!杨戬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哮天突然喊了一句,旋风一般冲了出去。 前台只剩下了温如昔、小白、萧遥,和阮蒙。 “婉婉今天跟别的男人出去玩了?”萧遥问。 “嗯,一个叫林清的。那个开得到处都是的‘美乐迪’好像是他家的。” “美乐迪?”萧遥眯了眯眼睛,片刻后微微翘起嘴角。 阮蒙在旁边看得心里直突突。 这是邪魅狂狷的霸道总裁上线了吗?感觉林清要遭殃了啊喂! 萧遥皱了皱眉,又问,“婉婉怎么还不下来?” “她住上面。”温如昔说。 萧遥:…… 温如昔趴在桌子上冲萧遥笑笑,“喂,萧大老板,我们小婉可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姑娘,没有一些独家情报,你这个后来者想挖林清的墙角,怕是没什么希望。” 萧遥微微扬起下颌,眯了眯眼睛,似笑非笑道,“所以?” 温如昔伸出小臂,冲他搓了搓拇指和食指——money。 萧遥当然不差钱。只是—— 他倾身压在前台上,微微逼近温如昔,“温老板。” “嗯?” “这好像只是我们第二次见?” 阮蒙一愣。什么?两人只是第二次见吗?还以为他们是相熟的好友…… 温如昔勾唇一笑,“相信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会见到你。” “不,我的意思是,你现在对我的态度和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完全不同。而且在我说婉婉就是我心爱的女人尹柔之时,你一点都不惊讶。……想来,是有人跟你抖过我的事情了。” 萧遥的目光落在了小白身上,探手作势要摸,结果被温如昔把小白捞了回去。 萧遥看看他,一脸了然地笑道,“你们俩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的?” 温如昔笑,“还要托小婉的福。” 阮蒙的脑子里已经烟花四放,不停地回荡着早晨温婉出门前告诉他和白泽的那句: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他一脸崇拜地看向温如昔和小白——老板就是老板,高深莫测!这么久都没有露出蛛丝马迹的! 啊……反正平常老板都在楼上宅着。 ……宅♂着♂。 阮蒙的嘴角忍不住有一丝抽搐——被温婉那丫头带坏了。 对,都是温婉的锅,并不是因为最近一直被白泽按在床上啪个不停才会想这么多。 温如昔看了阮蒙一眼,“笑什么呢?” “没……”阮蒙急忙摇头,强行转换话题,“啊!老板,刚才在楼上,哮天告诉我,他喜欢杨戬。”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好难写…… 都不好写t t 今天先放这么多,一会放个小番外。 第54章 番外1 啊哈 南湖雅苑别墅区。 “等等。” 站在穿衣镜前精心打理自己的男人叫住了正准备越窗而出的大白猫。 大白猫回过身, 在窗台上坐下。一双冰蓝色的美瞳静静地看着男人。 男人对着镜子慢条斯理地整理着领口、袖口、下摆,仿佛完全感受不到两米之外那不耐视线的戳刺。 男人身姿挺拔,骨形极佳,挺阔的脊背、修长的双腿,即便是一身休闲服饰, 也能妥妥穿出一股贵族精英范儿。 当然, 从那质感极佳的面料、得体的剪裁和精细的做工能够看得出, 这一身休闲服饰, 绝对价格不菲。 眼看着男人又拿起一把梳子,大白猫打了个哈欠, 在窗台上卧倒, 打盹。 终于将发丝打理得一丝不苟, 男人满意地放下梳子,转身去置物架, 伸手去拿放在最高处的物品。 听见响动, 大白猫睁开一只眼睛瞧了瞧, 然后有些意外地坐起来。 “进来。”男人拍拍手边的猫包, 似笑非笑道, “跟我出趟门。” *** 门口风铃发出响动。 原本坐在前台看书的温如昔立刻微笑起身迎接, “欢迎光临!先生您有什么需要?” 进店的男人一头利落的短发被梳得一丝不苟, 尽管一身休闲便装, 但举手投足间仍旧贵气天成。他将大号猫包放在接待台上,惜字如金道,“寄养。” 温如昔欠身, 从猫包的透视网格里看了看安静趴在猫包里的大白猫,挂起招牌式的微笑直起身正准备说话,却发现男人正毫不避讳地上上下下打量自己。 最后,男人的视线落在了温如昔的单眼眼罩上,微微皱眉。 温如昔偏偏头,向男人露出一丝疑惑的笑容,却也没说什么,直接拿出一本登记册递到男人面前,然后摊开掌心示意了一下进门处的等候区,那里有3张小圆桌,有沙发也有椅子。“您可以在那边填写一下相关信息。” 男人接过纸笔,就在接待台上,龙飞凤舞地填写完了相关信息,然后将登记簿转个方向,推还给温如昔,顺口问道,“不知老板叫什么名字。” 温如昔觉得这个客人实在是怪,但还是答道,“温如昔。” “温如昔?”男人重复了一句,给人一种将红酒圈在舌尖慢慢打转、细细品味一般的错觉,“一如往昔的‘如昔’?” “嗯。”温如昔点头。 “唔,真是个文艺又长情的名字。” 温如昔尴尬地笑了笑,低头检查登记簿上的信息。 温如昔,男,性取向,男。虽然他觉得面前的男人很出挑,而且言辞之间多有暧昧,不过……不是他喜欢的款。 宠物主人一栏里填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萧遥。 名字倒是不错。温如昔想。 可是再往下看,宠物名字一栏和寄养时长一栏都是空白的。 “萧先生,不知您这只可爱的猫咪叫什么名字?”温如昔拿起笔准备代写。 萧遥看看他,吐出两个字,“随你。” 温如昔招牌式的微笑僵在脸上。 随我?! 好吧……既然饲主都不在乎这个,跳过。 “那您打算寄养多久呢?” 萧遥没回答,而是打开他那个纯手工的真皮钱夹,抽出一张空白支票压在台面上推给温如昔,“长期寄养,时间不定。这个,随你填写。” 说罢,贵气逼人的萧遥便收好钱夹,在温如昔的极度震惊中转身走人了。 “萧、萧先生……”温如昔急忙绕过接待台准备去追人。 “喵~”猫包里的大白猫突然宛转悠扬地叫了一声,温如昔脚下一顿,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大白猫。 第56节 风铃再次响起,萧遥似是想起了什么,回头看看温如昔,又看向猫包的方向,然后将视线落回温如昔脸上,“记得不要把它关在笼子里。” “萧先生!”温如昔举着空白支票正要去追,背后“扑通”一声,猫包因为大白猫的挣扎而从一米多高的接待台上坠落下来。 主子这么金贵,宠物也一定金贵得不得了。温如昔不敢怠慢,只得匆匆转身拎起猫包重新放回台上查看大白猫的状况。 扭头看一眼玻璃门外,萧大金主的身影哪里还寻得到。 事情很诡异。不过温如昔素来奉行既来之则安之。这猫,现在应该算是他的了。 小心打开猫包。整个过程大白猫都很乖,乖乖地趴在里边,没表现出迫不及待要出来的模样,也没表现出怕他的模样。 温如昔放下心,完全打开猫包,拍拍手掌,然后摊开,示意大白猫自己过来,“喵~” “喵~”大白猫软软地回应了一声,站起来,朝温如昔走过来,然后低下头在他的掌心亲昵地蹭了蹭。 之前一直在猫包里,没看出来。现在放出来才看见,这只大白猫身上有着奇怪的浅色条纹,是那种浅到会让人在眨眼间觉得是否是错觉的色差,但仔细看,确实有。这条纹不像美短加白的条纹,也不像虎纹豹纹,反而……像是什么图腾。 温如昔抱起大白猫的上半身,左看右看,满心疑惑下忍不住蹙眉。 大白猫突然伸出右前爪,温如昔应激性地往后一躲。 “喵~”大白猫叫了一声,软软的,好像在说,“你别怕,我不挠你。” 于是温如昔僵直着脊背,努力克服对猫爪的恐惧,没再后退。 大白猫将它粉嫩的肉垫轻轻地附在了温如昔左眼的眼罩上,然后又软软地“喵”了一声。 温如昔笑,心下暗忖,这猫,不会是在问我的眼睛吧?如此通人性? “天生的,不碍事。”他放下大白猫,欠身让自己的视线与大白猫持平,柔声问道,“小家伙,我也不太会取名字,虽然简单粗暴了点儿,就叫你‘小白’吧,好吗?” 大白猫睁着一双冰蓝色的琉璃晶瞳,静静地看温如昔。 温如昔眯眼笑道,“喜欢的话,喵一声?小白?” [本君也不太会取名字,不如就叫你‘小白’,你可喜欢?] “喵~”大白猫软软地叫了一声,把头拱进温如昔的怀里,懒懒地甩动着茸茸的猫尾。 [几千年斗转星移,我终于又回到你身边。] [真是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完结了…… 第55章 日常part4-3 主萧遥x温婉 “阿……西吧……” 温婉在第一时间看到了玻璃门外的那个人, 小声叨咕了一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到了前台的桌子底下,嘱咐阮蒙,“说我不在!” 阮蒙:…… 姑娘你知道你逃避的是大名鼎鼎的魔尊么? 萧遥的八卦阮蒙听白泽讲了。不过白泽本来也不是很清楚,无非就是萧遥与道侣尹柔双双渡劫之时, 萧遥顺利飞升成神, 尹柔魂飞魄散。 既然都魂飞魄散了, 也就不涉及到转世这一说。萧遥又没告诉他们他怎么就那么肯定温婉就是尹柔, 所以阮蒙并没有要当萧遥助攻的想法。 甚至,若不是阮蒙和白泽都觉得林清那边因为身份差异问题尚有些不靠谱, 是很想帮着温婉把萧遥赶走的。 ——就没见过这么死皮赖脸、穷追不放的。 阮蒙垂眼看了看环抱双膝躲在桌子下一脸生无可恋的温婉, 愤愤看向那推门进来的萧总——你说你都把人一个好好的姑娘逼成什么样了? 在门口风铃的清灵妙响中, 萧大总裁单手环抱着一大束娇艳欲滴的香槟玫瑰,另一手拎着一个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纸袋深情款款地向着前台走过来。 同备受折磨的阮蒙也早就失去了对萧遥的敬畏之心, 坐在椅子上压根没起来, 歪着脑袋不耐烦地看他, “营业时间, 萧总。买东西欢迎。不买东西不要打扰我们做生意好吗?” 萧遥十分自来熟地把袋子放桌面上, 将腾出来的手臂压上, 微微倾身压下, 对阮蒙微微一笑, “我可是给了你们老板一张可以随便签的空白支票。” 阮蒙:…… 你有钱,你牛逼。 “婉婉,出来吧。我看见你了。” 温婉扯阮蒙裤腿, 拼命摇头。 姑娘,你知道你躲下去之前萧总已经隔着玻璃门看到了吗? 阮蒙心塞,但还是得睁着眼睛说瞎话,“小婉不在。” 萧遥绕过前台,站在侧面。 温婉在听到脚步声响起的时候就已经汗毛倒竖了,此时看到了侧方的皮鞋西裤,脸上生不如死的表情更加生不如死了几分。 她顿了顿,就保持着环抱双膝的姿势,背对着萧遥的方向慢慢转了小半个圈,脸面向桌板,脊背对着外面,继续躲在桌下阴暗的角落里装蘑菇。 阮蒙在萧遥的目光逼迫下自动起身,让开。还主动把自己那把碍事的椅子推到了桌下,为魔尊大人的前行道路清除障碍。 温婉:阮蒙你这个叛徒! 阮蒙:小婉,不是我不肯帮你,只是敌人太强大。 “婉婉。” 萧遥的声线很特别,是一种十分具有辨识度的音色,主音如竖琴般圆润,可是又因为夹杂着浓重的气音,圆润之外包裹上了一层沙沙的质感,这种质感又受他狷狂性格的影响,染上了几分狂野和…… 贼他妈要命的性感。 此时压低下来,用小心呵护般的、如此温柔的语气唤一个人的时候,不要说温婉,阮蒙都觉得被撩到了。 温婉的脊背不可抑制地动了一下。 阮蒙站一边觉得简直没眼看。 上大学的时候,他见过不少男生手捧鲜花单膝跪地,但女方反应无非两种—— 面向男生双手掩面,感动得痛哭流涕; 甩个白眼、骂句“神经病”,转身离去。 可眼前呢? 一个超高配置的高富帅手捧香槟玫瑰单膝跪地,一声“婉婉”唤得那叫一个感天动地、情深似海,是个正常女生都应该捂嘴尖叫、原地跳高了……可我们的女主角却躲在桌子底下,“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地自欺欺人装蘑菇。 可不正常的是温婉吗? 不! 不正常的是萧遥好吗?! 不要在前台这种逼仄的地方上演求婚戏码好吗! “生日快乐。” 温婉的身体一颤。 “啊?小婉,今天你过生日的吗?”阮蒙一惊,搔搔头发,赶忙翻出桌上的信息簿重新确认了一下,“嗯?我没记错呀,你的生日是27号呀?喂,萧总,你搞什么啊?今天刚18号。” 萧遥:“婉婉的出生日是12月27号没错,可是她是过阴历生日的。十九年前的12月27号是阴历十一月十六,今天也是阴历十一月十六。” 萧遥:“十九岁生日快乐,婉婉,我心爱的小寿星。” 阮蒙:牙酸。 他觉得自己就是个巨型电灯泡。但是这里是宠物店吧!他是店员吧!生意要做的吧!真是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上午没什么客人真是谢天谢地。 温婉双手抱住头,把头压向膝间,声音蒙上了浓重的鼻音,“我不过生日。……你滚开啦。” “因为四年前的那一天,1月2号,也是十一月十六?” 觉得手脚都没处放而去货架那边拾掇商品的阮蒙,闻声停了下来。 四年前的那一天? ……是说小婉父母出事的那天? 阮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虽然那两个人都被前台挡住了,什么都看不见。 父母竟然死在了自己生日的那天……小婉得多么…… 这个平日里总是嘻嘻哈哈的女孩子,这个小小年纪就能打点好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的女孩子。 是啊,没经历过巨大的伤痛,谁能够在一夜之间成长至斯呢? “你什么都知道……你这么厉害,去当特工啊,不要缠着我……”温婉的声音闷闷的,哽咽已是十分明显了。 阮蒙和温如昔原本是计划提前三天偷偷给温婉定生日蛋糕和礼物的,等27号的时候给小姑娘一个惊喜。如果今天来提前排雷的不是萧遥,让温婉说出实情,按照温婉的性子,是不是会一直哈哈大笑着接受阮蒙和温如昔的蛋糕和礼物,等到小趴体结束,自己回到房间后偷偷地哭? “他们带你出去玩,是希望你能够在十一月十六那一天开心快乐。如果他们知道那一次之后,每年的十一月十六就像被诅咒了一样,叫你伤心难过,却没有人能够听你哭诉,他们的在天之灵,如何能够安息呢?” “你觉得自己像个罪人,那他们是否也会觉得自己像个罪人呢?” “如果你觉得,你还活着,而他们已经死了,所以你的罪过更大,那么,已经死掉的人是不会有难过的心情的,只有活下来的人才会被无尽的痛苦煎熬。到底,是谁的罪过更大呢?” “如果你不想让他们有负罪感,就应该让他们不在之后的每一年的十一月十六,都过得比有他们陪伴的时候更快乐。如果你还是觉得自己像个罪人,用来赎罪的也不应该是你的自虐,而是放下,让自己真的活得很好,而不是装作活得很好。” 温婉身边有一袋10卷装的心相印薰衣草系列卷纸——这种生活必备品自然是要常备的。现在袋子里只剩下了6卷,温婉把手从开口里伸进去够。萧遥往桌面扫了一眼,半抬起身从桌子上的纸抽里抽了三张重新单膝跪地正准备递给温婉—— 就被迎面而来的卷纸毫不留情地砸在了一张俊脸上。 阮蒙没站旁边,没被人看到这么丢脸的一幕…… 真是太好了。 “你滚开了啦。”温婉还是面朝着桌板背冲萧遥缩在桌子底下当蘑菇,“别装作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的样子好不好!我才没有那么矫情!我每天过得好得很!” 萧遥还是把纸巾从一侧递了过去,温柔地低声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哭呢?” 温婉顿了一下,不客气地扯过纸巾,擦了眼泪后,重重地擤了一下鼻涕,故意发出很大声响,然后带着浓浓的鼻音闷声闷气道,“因为你很烦!” 她微微偏了偏头——垃圾桶呢?应该就在脚下的? ……哦,之前嫌碍事给踢到椅子后边去了。 可是现在萧遥在身后啊!不想面对他!温婉看了看用过的纸巾,撇撇嘴,只好自己提溜着。 萧遥伸长胳膊,直接把桌上的纸抽盒拽下来,从温婉的一侧递了过去,然后摊平掌心。 第57节 温婉注意到侧脸处伸过来的手,急忙微微躲开,“干、干、干嘛?” “用过的纸,给我。我帮你扔掉。” “很脏的!”神经病啊你! “我不觉得。” “……你把垃圾桶给我。” 尴尬杵在货架边的阮蒙忍不住捂脸——妹子,你是不是要沦陷了……这对话的发展不对啊! 萧遥没给温婉垃圾桶,就把掌心那么放在她侧脸附近摊着。 恶心死你!温婉自暴自弃般地把一团湿涝涝的纸巾按进了萧遥的掌心。却不想萧遥就势屈起手指—— 有那么一瞬,温婉感觉自己的指尖被萧遥拉住了。 “臭流氓!死变态!……不要脸!”急忙抽回了手的温婉嘟嘟囔囔地骂。 背后传来一声轻笑。 是一种温柔的放任,和专情的宠溺。 撩得人心尖发痒。 温婉心乱如麻,又往桌板的角落里蹭了蹭,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想尽可能地远离背后那个伪善地笑着,用甜蜜的陷阱捉住她,然后准备吃掉她的大怪兽。 她不想哭,搞得自己多矫情似的。 可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哭得停不下来了。好像要把这四年的委屈都发泄出来一般,眼泪止不住地流。 流眼泪无所谓了,捏着袖子擦擦就算了。但是跟着一起流的鼻涕就很讨厌…… 温婉为了恶心萧遥,故意很大声地往回吸溜了好几次,吸溜得她自己都觉得恶心了,身后的大灰狼还是无动于衷。而且哭的时候流出来的鼻涕像水一样,总有流出来的。 温婉捏着袖口看了看,不得不向现实妥协,捞过了萧遥递过来的纸抽盒。 她用一张,萧遥伸一次手,用一张,伸一次手…… 听到这边许久没什么动静的阮蒙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蹑手蹑脚地走回来看了一眼,就看见身着名牌西装的萧大总裁,在依旧蹲在角落装蘑菇的温婉身后盘腿席地而坐,腿弯里放着那束娇艳欲滴的香槟玫瑰,十分耐心地一次次伸手……充当自动垃圾桶。 阮蒙觉得有点眼晕,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他脑子里有一个街机对战画面—— 萧遥vs林清。 萧遥k.o.林清。 作者有话要说:  想问自己怎么想出来的这种神剧情……捂脸。 我……我已经有十年不看言情小说了,大概是写不出来正儿八经的言情套路的哈哈。 第56章 日常part4-4 主萧遥x温婉 “擤——” 温婉再次重重擤了最后一下, 翻着白眼把用过的纸巾报复性地狠狠按进萧遥的掌心。 妈的,老娘的淑女形象都被你毁了。 破罐破摔ing。 哭够了,喉咙疼、眼睛疼、鼻尖疼,太阳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闷, 还有些被什么锐利的器物顶着般的锐痛。 难受。可温婉却有种被打通了任督二脉的畅快感, 觉得, 凭什么得是她是被“迫害”的一方啊?凭什么得是她藏在这么憋屈的地方啊?凭什么她会被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变态招惹得嗷嗷哭啊? 她要奋起反击! 她要给这只大灰狼一点颜色看看! 先这样这样, 再那样那样~对的,对的!温婉握拳给自己打气。猪队友指不上只能靠自己了! 下定决心, 一个转身! 虽然温婉很想来一个干脆利落、霸气侧漏的转身, 先在气势上震慑对方一下, 然而悲催的事实是,桌下空间有限, 她只能环着膝盖像只小鸭子一样, 一点点蹭着转过来。 白、粉双色纱包裹的香槟玫瑰花束率先闯入视线。它静静地躺在男人的右侧腿弯上, 鲜嫩的花瓣上挂着晶莹的露水。有一滴, 在那一瞬间, 从花瓣的尖端坠落, 花瓣微微颤动, 恍惚间, 温婉感觉那一滴露水好似落在了自己的心田,激起了一圈圈细微的涟漪。 片刻愣神的档儿,修长而漂亮到无可挑剔的手指握着一次性口杯递到了温婉面前。 温婉:…… 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一个男人的手。而且是如此漂亮的手。 这对于手控的温婉而言, 简直是致命的诱惑。 男人的食指在纸杯壁上轻轻敲了敲,温婉抖了一下,抬起眼,瞧见半倾着身子,左肘压在膝弯上撑着侧脸,认真看她的男人。 那视线没有疯狂的灼热,只有沉淀下来的、好似酝酿已久的温柔。 即便如此,温婉还是觉得自己被这视线灼伤了,匆匆垂下了眼睑,伸手接过水杯,转身之前在脑子里演练的plan a、plan b统统灰飞烟灭,脱口而出了一句,“谢谢。” 哭久了,真的很渴。 杯沿碰上干热的嘴唇,温度刚刚好的温水滑过肿痛的喉咙时,温婉才意识到,谢个屁啊!她应该直接把水杯一扬,把水兜头浇在面前这个臭不要脸的男人身上才对! 是谁把自己害成这副憋屈的样子的! 可是…… 温婉喝着水,飞快地抬眼瞧了一下盘腿坐在她对面的男人。 麻麻,他长得好犯规!嘤嘤嘤…… 干的事儿也犯规!温婉自认阅文无数,各种撩人套路深谙于心,但是没见过这么撩的啊!空手接沾满了鼻涕眼泪的卫生纸!把人堵在桌子下边,自己在那盘腿大坐!对得起你那身定制西装吗?对得起你那束娇艳欲滴的香槟玫瑰吗? 神经病啊! ……但为什么感觉自己中招了呢? 不然为什么喉咙好像更肿痛了,眼泪又要掉出来了呢? 温婉双手捧着杯子,埋头喝水。 一滴眼泪“啪嗒”落入水杯中,打碎了不甚明晰的倒影,激起了细碎的震荡。 温婉一愣,催眠自己那一定是氤氲的蒸汽在自己眼中凝结成的水滴。她这么女汉子,才不会在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面前哭个不停! 绝对不是!!! 她不能抬手去擦。就一滴,说不定萧遥压根没注意到呢?反倒是自己抬手擦了,就被他看出来自己还在哭了。 忍住!忍住!哭毛线啊!有什么好哭的! 可是温婉埋着头,还在一脸苦大仇深地盯着水杯,对面那只手已经捏了纸巾伸过来,轻柔地拭过她的眼底。 温婉一惊,急忙后退。只是蹲着本就重心不稳,这一撤,差点就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 好在萧遥及时拉住了她端着水杯的手腕,温婉的左手也撑在了地上。 “笨。”萧遥一勾嘴唇。 无论是他的语气,还是他的眼睛,都明确表示着“可是我喜欢。” 不待温婉气急败坏地挣开,她就震惊地看着萧遥在完全违反重力作用下、没有任何支撑地站了起来!就好像是有人从上边拉着他,而他只不过是顺势伸直了盘踞的双腿一般。 他向上,同时向后,拉着温婉手腕的手不曾放开,所以温婉便傻傻地被他从桌子底下拉了出来。 温婉脑海里疯狂刷过一片弹幕:牛顿爷爷的棺材板要压不住了啊喂!!! 甫一站稳,温婉立刻将手腕抽了回来。她不敢用太大力,毕竟右手中还握着水杯,怕水洒出来。可是萧遥倒也并未纠缠于她,痛快放了左手。 只是将右臂环抱着的花束递了过来。 “我不会要的!”温婉别过脸去。 “不给你。只是希望你帮我拿一下。” 字字含笑什么的,最讨厌了! “不会放桌子上啊。”温婉扬扬下巴。 萧遥微微叹口气,右臂抱着花,默不作声地上前一步,倾身向温婉压过去—— 左边是背景墙,右边是桌子,身后是墙壁,身前是萧遥压过来的身体!温婉吓得后退一步,伸手就去撑萧遥的胸膛,力气之大使得一次性纸杯被压缩变形,里边剩下的半杯水也被挤出来,溅在了萧遥的西装上,同时一声尖叫—— “流氓——!” 一直看着这边的阮蒙默默转过身去。我没听见没听见没听见。 眼看着男人的唇越压越近,自己那双平日里搬个二三十公斤重的东西完全不费劲的胳膊在对方胸膛的碾压下如面条般无力,温婉简直泪流满面。 敢强吻我你就死定了啊混蛋! 正当温婉自觉抵抗无效,努力把头撇向一侧的时候,耳畔却传来一声轻笑,双掌的压力渐渐消失,被摧残变形的纸杯失去了两侧的夹力,掉在地上,歪着脖子洒出了里边最后一点水。 温婉:诶? 温婉看着萧遥捞过原本摆在自己斜后方的花瓶,拔掉了插在里边的昨天他刚刚送来的德国鸢尾,然后拆掉花束的包装,将香槟玫瑰插了进去。 男人插花的模样,和最终呈现出来的插花造型一样,是一种艺术。 温婉看得有点呆。 再次绷紧神经是因为萧遥捧着花瓶转身,向她一步步逼近,待到温婉退到墙边,退无可退之时,男人才勾勾嘴角,将手中的花瓶轻轻放在接待台顶墙的最右端。 “房间里每日放一束鲜花有益于心情舒畅。店里也是。” 并没有好嘛!心脏病都快犯了! 温婉气呼呼地盯着转身收拾前台的萧遥——被从花瓶中拿出来的德国鸢尾以及方才修剪掉的枝叶还可怜兮兮地躺在阮蒙的桌面上,沁出了一片斑驳的水渍。 他就是故意的!做这种没下限的举动搞得自己脸红心跳! 温婉想把香槟玫瑰从花瓶里拔.出来摔他身上,说,滚!谁要你的破花! 可是第一,鲜花是无辜的;第二……人家也没说这花是送给她的,说是给店里的。 温婉又想把他挤开,赶紧离开这个被囚禁的小空间,可是再一转念,凭什么呀?这是她的地盘! 于是温婉干脆一屁股坐回自己的椅子里,对身边的萧遥采取视而不见的对策。 第58节 右手边被温婉放了一个立式化妆镜,不经意地扫了一眼,温婉立刻炸毛——妈呀,今天画了眼线的!都哭晕妆了! 该死的萧遥!!! 所谓,头可断、发型不能乱!同理,心可伤,妆容不能脏啊尼玛! 温婉赶紧抽了纸巾,对着小镜子开始细细擦拭眼周。可是手边没有卸妆水,晕掉的眼线哪里是那么容易擦掉的。 温婉更生气了,扭头正要瞪身边的臭男人,却发现他斜倚在桌边笑盈盈地看自己“对镜贴花黄”的模样。 温婉将手里的纸巾直接朝萧遥扔过去,“你烦不烦啊!” “不烦。”萧某人恬不知耻。 温婉深感自己对于这种脸皮厚度大概与他年龄成正比的混蛋没辙,愤愤然扭回头,继续跟自己晕掉的眼线作斗争。 萧遥伸手拉过放在接待台上的纸袋,放在温婉手边,“生日礼物。” “不要!”温婉没好气。 “不要你会后悔的。” 温婉不理他。 萧遥撑开袋口,一本本往外拿,“《纯情罗曼史》单行本、特典dvd,《世界第一初恋》单行本、特典dvd,《眷恋你的温柔》单行本,特典dvd。”他停下来往袋子里看了看,“还有一些周边。嗯,有声优签名的。” 温婉用一只小狗看骨头一样的眼神盯着那个袋子和被萧遥翻出来的单行本。 中村春菊啊!纯罗啊!世初啊!hc啊!樱13啊!小西总攻啊!卡米亚啊!小信啊!良平啊! 啊——!天降福音!!! “唉,好可惜。既然你不喜欢,我只好拿回去了。”萧遥十分“受伤”地将拿出来的单行本、dvd重新放进袋子。 温婉伸出渴望的手…… 待萧遥都装回去了,温婉立刻一把将纸袋搂进怀里,顶着熊猫眼看萧遥,“谢谢你的生日礼物!”顿了顿又道,“你真是个好人!” 萧遥:…… 算了,谁说“好人”不能翻身逆袭呢? 温婉把纸袋放在腿上,兴高采烈地一样样翻着,抑制不住的尖叫声简直可以用“此起彼伏”来形容。 “啊啊——!”满心的兴奋迫不及待地想要分享,可是一抬头,就只是萧遥那张笑得温柔又宠溺的脸。 温婉:…… “阮蒙阮蒙!你快过来!”温婉喊。 阮蒙走过来,跟萧遥互换了一个眼神,暗暗比了比大拇指——萧总,你可以的。 这简直就是温婉的死穴。 温婉把那本《眷恋你的温柔》放接待台上推给阮蒙,兴奋得就像中了500亿的彩票,“这个这个!这个就是我跟你说过的hc!hybrid child!我靠巨虐的……你拿回去看撒,明天我们分享一下心得~!” 阮蒙:…… 这个故事我已经听你讲的可以倒背如流。 什么“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什么“你把叶月还给了小太郎,谁又能将月岛还给你呢”。 什么“夏日青草香,清风拂白云,春秋几度,我终究,孑然一身”。 听你讲就够虐了的,你还要我看原版?还要分享心得?no! 而且我不是腐女啊大姐~ 阮蒙看萧遥。 萧遥一手撑着桌面,微微压下身子,“这些我都看过了,很愿意和你一起交流一下心得。” 温婉慢慢转过头去看萧遥,问他,“你都看了?” “不信我可以讲给你听。” “那你为什么还不弯!” 阮蒙:…… 萧遥伸手,花瓶里的一支香槟玫瑰竟然自动飞到了他的手中。萧遥将它递到温婉面前,偏头一笑,“你觉得呢?” 温婉冷冷看他一眼,想将手里的东西塞回去给他!可是…… 舍不得啊!!! 还是冷处理吧……该说的话前些日子已经说得口干舌燥了,她是真没招了。 突然“嘭”的一声巨响传来,风铃响起。三人闻声齐齐向门口看去,一个中年男子撑着玻璃门,门口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怀里抱着一只血淋淋的小土狗。 小男孩似乎想要开口说话,却一张嘴就“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中年男子把手托在小男孩的后脑上带着小男孩走进来,“我撞到了这只狗……好像已经不行了,麻烦你们给看看,还能不能救。能救的话就赶紧救,多少钱都行!” 小男孩紧紧抱着小狗,哭个不停,“哥哥姐姐,救救小狗吧……” 阮蒙扭头看看身后的萧遥和温婉,回头为难道,“我们这里不做手术,只卖宠物用品……新海街那边有一家……开车过去大概要20分钟……” 说话间,萧遥和温婉已经走到了前边。萧遥探手抹了抹小狗,对中年男子微微摇头,像是怕吓到小男孩一般轻声道,“别去了。” 温婉已经去给宠物理毛发的台子上扯了单面无纺布过来,垫在掌心从小男孩手中接过已经死掉的小狗尸体放回台子上,回头有些责备道,“你怎么能让孩子抱着?” 一群人跟过来,中年男子说,“我也不让他抱啊。可是事发是在求学路那边,我这一路导航开车过来,孩子说怕小狗冷,死活要抱着它……难得孩子一份心意,我就由着他了。”说到这,男子再次压低了音量,偷偷瞥了一眼正被阮蒙安抚的小男孩,“我们家也养了条小狗,我儿子可喜欢了,所以……他见不得这事儿。我也知道这狗没救了,但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唉。那行吧,还是谢谢你们。”男人叹了口气,冲二人点点头,转身准备带孩子离开。 “先生!您等一下!”温婉上前一步挡住他,然后低声道,“我……我来跟他说吧?不知道您儿子叫什么?” “呃……你就叫他‘小桐’吧,我和他妈妈都这么叫他。” 温婉点点头,走到阮蒙身边温柔地拉过蹭了满身满手满脸血迹的小孩,把他抱起来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然后蹲下来抬手揉揉他的头顶,缓缓说道:“小桐乖,听姐姐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 小桐又抬手抹了一把眼泪,蹭得脸上血迹斑斑。他看看温婉,“你是要告诉我……小狗没救了是么?” 众人:…… 唉,现在的小孩一个个都是人精,一点儿都不好骗! 温婉接过萧遥递过来的湿巾,低声说了句“谢谢”,仔细地替小男孩擦拭着脸上和手上的血迹,垂眸道,“对,小狗狗已经去了。所以我才要讲这个故事给你。” 小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中年男子坐在小桐身边,急忙把孩子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小桐乖,小桐不哭,我们好好地听姐姐把故事讲完好不好?嗯?小桐?” 小桐嚎啕不止,温婉也不在乎,直接讲了起来—— “从前有个小男孩,他呀,和小桐一样,跟父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不仅有一只非常可爱的狗,还有一间宠物店。小男孩每天跟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一起玩,非常非常开心。” “可是忽然有一天,家里的小狗得了重病,怎么治也治不好,最后死掉了。小男孩很伤心,他第一次明白了难过是什么感觉。那种说不出口的情绪让他一连几天不吃不喝。” “可是小男孩的妈妈告诉他,宠物其实是我们另一个世界的朋友和家人。因为我们提前离开了那个世界,他们舍不得,于是才变成宠物来到这个世界陪伴我们。现在他们提前离开了,那我们也会在另一个世界,变成宠物陪伴他们。不管是宠物、朋友还是家人,死亡并不能把我们真正的分开。总会有一天,我们会在别的世界再见的。在他们离开时,我们应该感谢他们这么久以来的照顾和陪伴,笑着送他们离开,不让他们担心。” “所以,小桐,你的朋友从很远的地方来见你一面,你要用难过来感谢他么?” 小桐靠在中年男人的怀里,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还是不停地往下掉眼泪。可是他终究点了点头,呜咽着说:“我……我知道了,谢谢姐姐……” 小桐要跳下椅子,温婉接了一把。小桐扬起小脸说,“那我跟爸爸把小狗带走,找个好地方把它埋掉……”他又抽噎了两声,努力忍了忍,说道,“给它送行的时候,我会笑着的。我、我不哭……哇——” 温婉急忙将小孩搂进怀里抱抱,安抚着,“小桐好棒!小桐是个好孩子……小狗能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天遇到你,也是它的福气……” 毕竟,有那么多人撞死了路上的猫猫狗狗,就那么无情地碾压过去,头都没回过…… “小桐,不哭不哭了啊……” 萧遥扭头跟阮蒙小声说,“看到没,这么好的女人,是我老婆。” 阮蒙:…… 你有本事大声说,让小婉听见啊。 送走了小桐和他父亲,沾染了一身血迹的温婉不得不去更衣室换一套工作服。 她一回来,萧遥就立刻凑了上去,倚着前台撩骚,“婉婉,你哄小桐的那段话说得真好,我都被感动了。” 温婉抬头瞧他一眼,突然微微一笑,“那你应该去跟我们老板告白。” 萧遥笑不出来了,“嗯?” “因为那段话是他哄小孩的时候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  学习了一下自作封面,玩儿嗨了,于是码字晚了…… 主要是……真的不会写言情qaq 下一章圣诞节啦,主攻杨戬和哮天的问题~ 第57章 日常part4-5 主萧遥x温婉 转眼到了圣诞节。 阮蒙跟白泽商量了一下, 觉得平日里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也很多,不在乎这一天,如果其他人愿意,不如约起来小嗨一下。 温如昔这边不谋而合。杨戬哮天那更是没有任何问题。等问到温婉的时候,温婉问:“老板, 这么说圣诞节那天不用上班啦?” 温如昔:“嗯, 不差那一天。” 温婉“哦”了一声低头发短信。片刻后抬起头一脸歉意道, “对不起呀, 我有约的~” 温如昔和阮蒙了然一笑。 他们当然不介意。只怕某人介意。 于是24号下午的时候,某人坐在店里的沙发上, 满脸阴云密布。 平安夜, 温婉跟温如昔申请提前下班, 然后就匆匆跑回楼上去了。想也知道是要在心爱的男人来接她之前穿衣打扮。 温如昔倒坐在椅子上笑眯眯地看一脸不爽的萧遥,“要不我们就不去你的醉花间叨扰了吧。”小婉不去, 你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萧遥抬眼瞪他一眼, “都去都去。”老子心情不爽, 非要把你们都灌趴下! 17点, 一辆银色布加迪威龙停在了店前, 引得不少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阮蒙透过玻璃门看见了, 感慨了一句, “又换车了啊。” 温如昔回头往门外瞧了一眼, 林清刚从车上下来。温如昔回头挤兑萧遥,“你也弄个好车啊,天天开着11路过来, 怎么俘获女孩子的芳心,是不是。” 萧遥没好气地看他,“婉婉是那么肤浅的女人?” 第59节 老子还有私人飞机呢,不稀罕显摆而已。 温如昔歪了一下脑袋耸耸肩,迈开长腿从椅子上下来准备迎客。 风铃响,阮蒙开门把拎着一堆东西的林清迎了进来,“小林哥!真准时~” 林清笑道,“等女孩子是我们男人的天职嘛。” 阮蒙接过一个袋子,特别沉,“喲,你这又给我们拿的什么呀?” “那个里边是酒。我听婉婉说你们也要出去聚聚,就带了几瓶过来。里边还有一瓶02年的lafite,希望你们喜欢。” “02年的!……小林哥,你这礼也太贵重了!”阮蒙赶紧换一手托底,宝贝似的拎到前台轻轻放下。 萧遥:哼,老子那有好几瓶97年的romane conti呢。 林清笑,“一些吃吃喝喝的东西而已,哪有什么贵重不贵重。哦,温老板。” 温如昔颔首一笑,“林老板,又让你破费了。” “哪的话,婉婉在这里工作,平日里多受大家照拂,我只是替她向你们聊表谢意罢了。” 阮蒙忍不住向萧遥的方向看了一眼,表示:瞧见没?不是我们不帮你,看看人家小林哥是怎么做的。 萧遥无声地“哼”了一下,撞上林清看过来的视线。 “……有客人?你们不用管我,快招呼去吧。”林清说。虽然他觉得,沙发上坐的那个人一点儿也不像是会光临宠物店的买家。 “一个朋友。”温如昔说,“你要不要打电话联系一下小婉?她准备挺久了,应该早就收拾好了。”只不过楼下有只大灰狼,小白兔不敢下来。 话音刚落,林清的电话就响了。 “哦,婉婉,我在楼下呢。……对,店里。” “店里?!”温婉在楼上的一声尖叫直接在楼下听到了。接着就是门被猛然拉开的声音和“哒哒哒”跑下楼的脚步声。 温婉扶着背景墙的边缘,看着店里貌似相安无事的众人,默默咽了口唾液,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了萧遥身上。 他深深地看着她,嘴角翘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眼睛中写着,“你真美。” 可你如此盛装打扮,却不是为我。 温婉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有了一种歉疚的情绪,不自然地垂下了目光。 林清看着温婉,跟着她的视线扭头看向独自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只是当他看过去的时候,萧遥已经扭过了头,交叠着修长的双腿,一手搭在沙发的边缘,沉默不语地盯着窗外华灯初上的夜色。 林清往窗子上看了一眼,只可惜那倒影并不明晰,模糊了男人脸上的神色。 “我不是说你来了在车里等我就好了吗?”温婉走过去低声说。 “我拿了些东西进来。”林清转回头握起温婉的双手捧在心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低声道,“你今天真漂亮。” 两个人发展到什么阶段了,其他人不知道,温婉自己是清楚的呀! 虽然三个多月了,但是他们还没有牵过手!因为温婉会紧张!林清尝试了几次之后表示会慢慢来,今天是怎么了?! 温婉觉得自己的手被烫伤了,想挣开,可是周围有人又怕拂了林清面子不敢太用力。林清明明应该感觉到她的拒绝了,却握得更死。 “这……这是在店里……”温婉后退了一步,焦虑地小声到。 林清低头浅浅一笑,留下一只手死死握住温婉的双手让她挣脱不开,另一手伸过去将她耳鬓的发轻轻揶在耳后,“又不是第一次,怎么还是这么容易害羞。” 温婉睁大眼睛看林清。是第一次啊!怎么不是第一次!第一次就在这么多人面前!!! “那温老板,阮蒙,我们走了。祝你们玩儿得愉快。” “你们也玩儿得愉快啊!”阮蒙高兴地摆摆手。 “平安夜快乐。”温如昔点头目送,顿了顿又嘱咐道,“早点儿送小婉回来。” 林清回头一笑,未置可否,拉着温婉的手腕出去了。 温如昔和阮蒙在门口目送炫酷的布加迪威龙离开,化作一道银辉,融入了夜色下的车水马龙中。 “你很沉得住气啊。”温如昔回头看萧遥。 萧遥不说话,脸上的表情还是一副刁刁的样子,但是在沙发背上敲个不停的手指出卖了他并不平静的内心。 “喵~”小白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在温如昔脚边蹭他的小腿。温如昔俯身把猫抱起来,重新在萧遥面前的那把椅子上反着骑坐上去。 不待温如昔开口,萧遥突然哼笑了一声,“看来是习惯骑乘式了?” 温如昔:…… 阮蒙:…… 阮蒙:不要把大家都懂的事情说得这么直白好吗?!骑乘式什么的…… 阮蒙赶紧凑到接待台那翻林清拿过来的东西掩饰尴尬,“哇,好多小零食,我们一会儿可以直接拎过去。” “骑乘式好啊,速度、深度、角度,都掌握在自己手里。”温如昔一根根竖起手指。 阮蒙:…… 他们老板果然不是一般人! 萧遥无聊地翻了个白眼,“切”了一声。 温如昔伸长腿用自己的脚尖碰了一下萧遥的脚尖,“今晚可是迷乱的平安夜。” 你就不怕温婉和林清发生点什么? 萧遥:“她是个很保守的女人。” 温如昔:“可林清又不是吃素的。” “那个……”阮蒙挠了挠脸蛋儿,插嘴。两个人向他的方向看过来。“老板,你是……嗯……是在帮萧总?” 说好的中立呢??? 温如昔把下巴压在放在椅背的双手上,歪头问,“你以为我真的会为了一张空白支票把小婉的喜好通通卖给这个大魔头?” 阮蒙:难道不是么…… 萧遥:“你们老板只不过是听他老攻的话而已。” 阮蒙一脑袋问号地看了一眼趴在温如昔腿上合目打盹的小白,觉得自己还是继续翻袋子好了。 温如昔扭回头继续盯萧遥。 萧遥耸了一下肩膀,无奈道,“我没有把自己当做她丈夫,我只是一个追求者。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跟你们一起去喝酒,把这个难熬的夜晚挨过去。难不成你要我去做一个跟踪狂,在他们走进酒店的时候冲上去把他们拦下来?如果今天晚上在婉婉自愿的情况下真的发生了什么,只能证明我是失败的。但如果婉婉是被强迫的……” 萧遥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歪着脑袋静默地看温如昔,冷峻的目光中暗含毁天灭地的凌厉气势。 温如昔张张嘴,片刻后点了一下头,只说了一句,“ok。” 五点五十,杨戬开车载着哮天和白泽来到宠物店接人。 “喂,就一辆车坐不下啊。要不你们能飞的就别坐车了。”温如昔笑。 萧遥扬扬下巴示意阮蒙把林清带过来的东西都拎着——不用白不用。活了几千年的人,他要是会为这点东西斗气那真是叫眼前这群人笑掉大牙。 从裤兜里掏出车钥匙在食指上转了一圈,“走吧,温老板。” 温如昔把店里的灯都关了,四处检查一遍,拎起搭在壁挂上的大衣穿上,把小白抱起来,用大衣前襟裹着,跟萧遥一起出了门。 杨戬他们四个打声招呼,先开车过去了。温如昔跟萧遥一前一后地走在寒风凛冽的大街上,忍不住问,“你把车停哪了?” 刚问完,就看萧遥伸出车钥匙按了一下,几步之外的一辆车闪了闪侧灯。 温如昔顿足,睁大眼睛,“你竟然开这么骚气的车!” 法拉利488,红色款! “不过你这车的价格好像不及人家的十分之一?”温如昔系上安全带后还在那挤兑萧遥。 萧遥扭头看他一眼,“肤浅。抱好你老攻,别掉我一车猫毛。” 小白:“喵。” 找死。 温如昔闭眼享受了一下豪车起步的平稳和安静,笑道,“我记得,小婉好像说过,她最喜欢的跑车就是法拉利。因为她觉得其他跑车的造型都跟鬼一样。” 顿了顿,他靠着椅背扭头看萧遥,“不愧是前世的夫妻,品味都一模一样的。” “原来你这人熟了之后这么烦。”萧遥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不耐,嘴角却是笑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说今天开始解决杨戬和哮天的问题,结果…… emmmm……我就是个没有大纲每天裸奔的人,原谅我吧。 下一章应该是解决杨戬和哮天的问题不会错了。 第58章 日常part4-6 啊啦 一桌人都在看一只猫。 除了温如昔。 猫蹲坐在温如昔腿上, 从桌沿露出一个小脑袋,就着面前的浅碟,伸出粉嫩的小舌头,不停地舔着。 舔了几下许是觉得有点远,小白伸出爪子拨了拨碟沿儿, 温如昔立刻伸手将碟子往近处拉了拉。 照顾好小白, 温如昔一抬头, 迎上一众注目的视线。 萧遥用手指敲敲玻璃桌面, 扬了一下下颌,“赶紧变成人, 搞得我们像一群陪猫喝酒的神经病一样。” 小白收了粉嫩的小舌头, 抬头用那双幽蓝幽蓝的圆眼看向萧遥, “并不耽误说话。” 萧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顿了顿, 端起骨瓷杯, 伸长胳膊到碟沿儿上轻轻碰一下, 而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翻转手腕将杯口朝下, 扬着下巴道, “干杯。” 小白低头吧嗒吧嗒舔酒。 萧遥盯了一会儿忍不了了, “你那样得什么时候才能干掉啊?” 小白抬头看他, “我又没说要跟你干杯。” 萧遥:…… “噗哈哈哈……”一桌人开始笑。 温如昔把自己的酒杯斟满,冲萧遥举起示意一下,仰头一口干掉了。 第60节 萧遥靠进椅背里, 一脸揶揄地笑,“干嘛?” “替他出头啊。谁叫我是他主子呢?”温如昔说。 萧遥摸摸下巴,哼笑了一声。 杨戬看看他们,迟疑了一下,问道,“温老板,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温如昔看了一眼杨戬,从他的目光中瞬间明白了他想问什么,遂笑道,“主要是我不会纠结。” 迎着众人不解的目光,温如昔微微抿了下嘴唇,最后似是下定什么决心一般,低下头,左手扶着单眼眼罩,右手扣在后脑解开皮筋,将眼罩取下后,慢慢抬起头。 眼罩后露出来的,是一只红宝石一般、通透艳丽得令人无法移开视线的血色晶瞳。瞳中没有瞳仁,只有一圈金色的环。即便没有贴近了看,众人仍旧不可思议地看出,那金色的环在飞速地转动,而在如此快速的转动下,他们仍旧不可思议地看清了那金环的本体—— 活的符咒。 它们分明被囚禁在温如昔的眼中,此刻却如同3d观影般,让在座的人有一种漫天的符咒就飞舞在自己眼前的错觉。 萧遥“蹭”地坐直身体,失声喊道,“轮回镜!” 众人亦是大惊,这是轮回镜?! 温如昔微微偏头,压着嘴角耸了一下肩膀,默认了。 在场的除了白风从,就只有萧遥赶在轮回镜消失前远远地看过一眼,那么巨大、那么玄妙的东西,如今却化为了凡人的一只眼睛…… 萧遥满眼不可置信地盯着温如昔,片刻后颤声道:“你……变成了‘容器’?” 温如昔无所谓地笑着,“什么容器不容器的。我只有这辈子的记忆,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一直戴着它?其实在老白跟我说这也许是轮回镜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我的眼睛是怎么回事。而且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轮回镜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是,可以用它,看到别人身上一些过去的事。” 温如昔转向阮蒙,“所以当你还是一只阿拉斯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阮蒙。” “所以我知道当时的那只金毛是小婉的父亲。” 温如昔顿了顿,低下头在小白的脑袋上摸了一把,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他那天第一次在我眼前变成人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偷偷看了看,每次抓住机会偷偷看一点,就知道了他有一个很厉害的主子,可是那主子最后挂了。” “后来我忍不住了,就问老白,你看我行不行?” “他说行。我们就在一起了。” “然后他告诉我,他那个挂了的主子就是我。” 一桌人听得一愣一愣一愣的。 “唔,求细节啊温老板。”哮天叼着一只泡椒鸡爪含糊道。 温如昔摊手,“这不是细节吗?……重点不在于细节,在于,不纠结。”他意有所指地看向杨戬,“既然两个人都喜欢彼此,为什么要被一些旁的事情所扰。”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萧遥听出了温如昔的意思,接话道,“有些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要是能肯定婉婉对我有意,分分钟娶进家门,才不会纠结些有的没的。” 杨戬被暗箭怼的没脾气,但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把前尘姻缘告诉她?” 萧遥一派理直气壮道,“这种事情怎么能现在讲?告诉她,我是因为另一个女人对她一见钟情?那还有个屁的后续?她现在只要知道我是对她一见钟情就好。至于很久以前的事情……”萧遥垂眸沉默了一下,笑道,“等她爱我爱到开始小心眼地问起我之前的几千年里有没有过其他女人的时候,我再告诉她,有。” 阮蒙在一边忍不住热烈鼓掌,然后在白泽投过来的看白痴似的眼神后赶紧放下手。 “萧总,你到底是怎么断定小婉就是尹柔姑娘的啊?”阮蒙还是很好奇。 萧遥哼笑了一下,挑着眼角瞥了一眼白泽,“你怎么不问问你老攻当时是怎么认出还是一条阿拉斯加犬的你的?” 阮蒙回答道:“因为白泽懂万兽之语啊。我妈当时跟老板说还想把我送走,我在旁边一直求我妈别把我送走,白泽听懂了呀。” 白泽默默地别过脸去。 萧遥好笑地看着阮蒙,“你以为白泽那么好心,随便什么狗都救的?普天之下摊上你这种事儿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阮蒙愣住了。然后扭头去看白泽。 是啊,如果是别人,就算要救,犯不上直接分一半神力…… 阮蒙突然意识到自己那时候被白泽忽悠了!而他之后也没有认真地想过当时的细节。 阮蒙笑嘻嘻地凑过去,手肘压在桌面上去追白泽扭到一边的脸,“所以,你当时是怎么认出我的?” 白泽伸手按着阮蒙的脑门把他推回去,“我自然有我的办法。……喂,萧老道,你别祸水东引行么?问你问题你就好好答,关我们什么事儿。” 萧遥得逞般地笑了两声,身子前倾,双肘撑在桌面上,十指交叉抵着下颌,看着阮蒙笑道,“我跟尹柔双修了将近两千年,你问我怎么能断定婉婉是不是尹柔?” 阮蒙眨眼,表示不懂。 懂的人在忍笑。 白泽支起挨着阮蒙的右手臂,默默地撑住了右额角。 “嗯?嗯?”阮蒙四顾求助。 “啊,那个吧。”哮天仍旧在跟自己面前的那盘泡椒鸡爪作斗争,“双修过的人好像能在对方的灵魂上打上独属于自己的印记,是吧?”他扭头跟杨戬确认了一下。 杨戬抿唇忍笑,点头。 “这有什么好笑的?”阮蒙皱眉。 片刻后,一口清凉的啤酒滑下食管的时候,阮蒙猛然反应过来——这群老男人是在说因为他被白泽睡过了所以白泽才能认出他是吗?! 可是他也睡过白泽啊! 然而不可能说出来……不然今天晚上回家不用睡了…… “那你……有没有纠结过?”杨戬问温如昔。 温如昔伸长筷子夹过一块精致的小点心,嚼吧嚼吧咽下去之后,才扭头冲杨戬一笑,“我已经说了我不是个会纠结的人。” 杨戬:…… “反正我知道这事儿之后,没觉得闹心,反而挺开心的。” “开心?不会觉得……他是把一段对别人的感情,嫁接在你身上?”脱口问过之后,杨戬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竟然当着白风从的面问出来,简直是找死啊! “没有毫无缘由的爱。”温如昔看着他说,“如果你觉得他喜欢我只不过是转移一段感情,那你觉得我又是为什么会一见钟情?” 满桌人一愣。 哦,一见钟情。 温如昔看着满桌人的反应尴尬地微微张了张嘴,然后故作淡定继续道,“总不会只是因为一张脸?”他伸手指戳了戳小白的头顶,“我是那么肤浅的人?” 一桌人十分默契地没有答话。 言下之意,是。 温如昔十分不爽地端起啤酒杯喝了一大口,结果喝猛了被呛到,咳个不停。虚影一晃,广袖仙袍的白风从已是坐在了温如昔和萧遥中间的那把给他准备的空椅子上,微倾着身子一手替温如昔拍背,一手护在他心口慢慢抚着,渡了些仙气过去,帮温如昔迅速地缓了过来。 众人:…… 自己领来的狗粮,哭着也要塞完。 白风从这边给温如昔顺气,那边看着杨戬开口道,“与其问这个问那个,不如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不管对方变成什么样子,都非要和他在一起不可。” 阮蒙伸胳膊肘碰了碰还在跟鸡爪作斗争的哮天,“要是你是小婉或者老板,会纠结‘前世’的问题吗?” 哮天啃着鸡爪含糊道,“我跟温老板一样会觉得很开心呀。” 阮蒙赶紧偷偷看了杨戬一眼,继续问道,“为什么会觉得开心?” 哮天瞧瞧被自己啃得干干净净的鸡爪,终于停下来,任由另一边的杨戬抓过他的手用湿巾擦着指尖上的油腻。 “转世了,不记得前世的事情、性情大变都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可是那个记得一切的人还是愿意和忘记了一切的人在一起,就证明,他也是很喜欢现在的他吧。” “因为我觉得,真的很喜欢一个人的话,怎么能容忍他的灵魂被另一个人糟蹋?哪怕是他自己的转世也不行!如果杨戬哪一天死掉了,他的转世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我一定亲手打死他赶他早早去轮回转世,下一世从一开始就守在他身边,教他好好做人!绝对不允许他的转世给我心中的杨戬抹黑!” “嗯……我就是想说,白大神应该是很喜欢温老板的,萧遥也应该很喜欢婉婉的,只不过有前世那份什么‘铭心刻骨’的爱对比着,现在的喜欢有些黯然失色了吧。” “还有很值得开心的一点就是,对方因为深爱自己的前世而在茫茫世间独自等待、寻觅了上千年,那对方,是一个何等深情、又何等长情的人呐。被这样的人喜欢上,是件多么令人开心的事儿啊。” “也不是很懂你们刚才开始一直在讨论什么。”哮天又抓来一个鸡爪磕了磕,准备开啃,“打个比方,小明的妈妈撞伤了头不记得小明了,还性情大变,那她就不是小明的妈妈了吗?转世什么的,和这有很大区别吗?”话音未落,哮天已经低头啃了起来。 “萧遥,你这儿的泡椒凤爪太好吃了。能让我们打包回去吗?”他啃了几口抬头问。 静默。 “嗯?”哮天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阮蒙狠狠揉着他的头顶。 萧遥失笑,他翻翻钱夹,抽出一张名片隔空丢过去,“想吃什么打这个电话,送货上门。” 哮天躲开阮蒙的手利落地接住名片,冲萧遥弯弯眼睛,露出一口小白牙,“谢谢萧总~” “改口真快。”萧遥吐槽。 温如昔闷头笑着,一只胳膊在杨戬背上拍了几下。 你都不如你的狗啊。 还纠结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十分纠结了写完了众人如何讨论“不纠结”的话题…… 第59章 日常part4-7 21点, 时间还早。但是酒足饭饱的众人已经决定各回各家。毕竟是平安夜,总要趁着美好的夜色, 做一些美♂好♂的事情,方能不负“良辰美景”。 只有哮天是拒绝的。虽然这群人说话总跟打哑谜似的, 但毕竟热闹。怎么说散就散了。 “我跟白泽还有别的事情, 就不搭你们的便车回去了。一路顺风。”阮蒙一手扶着车顶, 一手把着车门,躬身对坐在副驾上的哮天说。然后深深地看了杨戬一眼。 “你们要干嘛去啊?”哮天问。 阮蒙眨了一下眼睛, “秘密。”然后随手带上车门,对着二人摆摆手——赶紧该去哪去哪。 温如昔他们几个都站在阮蒙身后摆手, 目送杨戬他们离开了一段距离, 温如昔才叹道, “枉我们费尽心机。” “嗯?”萧遥侧目。 “结果远超预期, 挺好的。”阮蒙笑着走回来。 “说什么呢?”萧遥问。 温如昔解释道:“我们都想撮合一下杨戬他们俩。但是话说回来, 我们站在外人的角度, 没办法知道他们两个现在对对方抱持的是什么样的感情, 怕做了多余的事儿。杨戬这边是怎么回事, 我们大致能猜出来, 但是不知道哮天怎么想。所以这段时间,阮蒙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确定,哮天是喜欢杨戬的,不管杨戬的过去如何,他都愿意跟他在一起。” “我们设计了好多切入点, 想引起这个话题,趁着今天人多,不着痕迹地开导一下杨大哥。”阮蒙说到这里顿了顿,抓了抓头发,“嗯,怎么说,总觉得这事儿是杨大哥对不起哮天吧,所以想解开他的心结后,让他主动对哮天说点什么。但是没想到,我们设计的基本都没用上,哮天自己都说了,哈哈哈。” 第61节 萧遥问:“说起来,啸天犬当年不是被处刑‘斩断情根’什么的?你们确定他现在对杨戬的感情是‘爱’?” “就是不确定,所以花了这么多天去确认啊。”阮蒙迅速反驳到,“我们也不想好心搞出另一出悲剧的!” 温如昔一手抱着小白,一手在萧遥的肩膀上戳了一下,“轮回转世、魂飞魄散尚不能斩断深埋的情丝,那些不靠谱的神仙搞出来的奇怪刑罚就能了?” 萧遥愣了愣,笑了。 “笑得有点早。”白泽突然蹦出来一句。萧遥瞬间拉下脸。 也是,人家哮天杨戬不管感情如何,最起码朝夕相对。萧遥这儿只不过得了一句温如昔的“不亏是前世夫妻”,可事实上温婉此时正在跟别的男人一起过圣诞节! 萧遥十分抑郁地甩了甩车钥匙,“走走走。请客请到底,送佛送到西。” 温如昔:“你那法拉利怎么坐我们仨啊?” 萧遥伸长胳膊在温如昔眼前晃晃车钥匙,银色翅膀中一个大大的b,在霓虹的映射下熠熠生辉。 “啥?”温如昔问。 萧遥“切”了一声,闷声在前边带路。 “宾利。”白泽推了推眼镜。 “哦。”温如昔应了一声,不过听起来他压根不知道宾利是什么车。 反正是能把他们都送回家的车就行。 车开在路上,阮蒙和白泽在后座偷偷摸摸勾手指,玩儿那种你碰我我躲开,你不碰了我追上去你躲开,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追的一方猛然抓住追逐一方的无聊游戏。 阮蒙抽回手,坏心地躲起来,然后看着白泽的手在两人中间的空位上试探性地摸来摸去,却一直摸不到另一个人的手指,动作便有些焦躁了起来。 白泽撑着下颌扭头看窗外,明明一脸冷漠,却肯陪自己做这样幼稚的游戏。窗外流逝的灯光在白泽那精致的面容上划过明明灭灭的华彩,阮蒙突然觉得暖暖的,很感动。 他把手伸出去,白泽在碰到他指尖的一瞬间,便将他整只手都紧紧抓住了。然后惩罚性地用指尖轻轻挠阮蒙的掌心。 阮蒙忍不住笑出声来。 结果萧遥就突然骂了一声“靠!”,紧接着就是猛地一脚刹车。 阮蒙毫无防备地向前冲去,差点撞上前边靠椅,好在被反应迅速的白泽及时护住了头。 怎么了怎么了?单身狗被虐成狂犬病了?他们在后座偷偷搞事情,不至于吧?阮蒙简直一脸懵逼!而且车还在快车道上啊大哥!会追尾啊!严重交通事故啊! 哦,他忘了,这车上有两个大神一个魔尊。 虽然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是其他车就这样一辆接一辆地穿透他们的身体开过去了…… 对,穿透他们的身体。 然后眼前一花,车已经停在了路边的停车位上。 重点是满大街的车和人,没有引起任何骚动! “走吧,咱们也跟过去看看。”温如昔说着,开了车门抱着小白下了车。 萧遥早就从车里凭空消失了。 阮蒙一脸懵逼。 “是温婉和林清。”白泽说。 阮蒙跟着白泽下了车抬头一看,他们就停在国展中心附近。 阮蒙突然想起来,半个月前温婉就跟他心心念念地念叨说,今年的同人展马上就要举办了,而且规模超大,地点就在国展。 难道是今天?! 温婉……拉着林清来看同人展?在平安夜? 姑娘,恋爱不是你这样谈的呀。 “道歉!你给我道歉!” 跑近了,阮蒙听到温婉的哭喊声。这声音让他神经一紧。 平日里见的温婉,说起话来总是带着一丝丝软糯的江南吴音,轻柔婉转,又大概是性格使然,还总是带着一丝俏皮。 他从未听过温婉说话时,如此地愤怒。 又近了几步,阮蒙看到在两人投下的暗影中,散落着一个纸袋。温婉就指着它。 萧遥从身后接近温婉,俯身拎起了那个纸袋,将散落在外的单页、书本和一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碎片都收了进去,起身。 林清冷眼看着他。 温婉听到响动,扭头,看到萧遥的一瞬间,含着泪的双眼中有掩饰不住的惊讶。 和一丝说不清的东西。 也许是安心。 也许是依赖。 身后的脚步声接连响起,温婉回头四顾,看到了她的老板,她的同事,和她同事的男朋友。 “你们……” 温婉愣了愣,突然意识到自己在一群熟人面前哭了,赶紧低头擦了擦眼睛。 “跟女人动手,林总倒也算得上‘人中翘楚’。”萧遥的声音已经冷到了冰点。 几个小时前在店里第一次看到萧遥的时候,林清就已经意识到这个男人跟温婉有关系,此时更是印证了他的猜想。他抬起下颚,神色倨傲道,“我跟我的女人吵架,关你、关你们什么事?” 萧遥:…… 温如昔问:“小婉,你几时成了林总的女人?” “我不是!”温婉盯着林清,几乎是咬牙切齿道。 萧遥立刻来了精神,“听见了吗?婉婉说不是。” 林清哼笑一声,“‘婉婉’?叫得真亲啊。你算什么东西?备胎?” 温婉蓦地睁大眼睛,“林清你……” “是又怎样?”萧遥说。 温婉刷地扭头看他。 林清被噎了一口气。对方承认自己是“备胎”是对方低人一等吗?不是!这根本是在一群人面前给他戴绿帽子! 林清眯着眼睛上前一步逼近萧遥低声道,“那爷就赏你了。” 萧遥冷笑一声,“你算什么东西,有资格说‘赏’?” “你还不知道吧?”林清突然笑道,“你看上的女人,是个变态!” 萧遥也微微抬起下颌,眯起眼睛。 林清伸手戳戳萧遥手中的袋子,“你瞧瞧她都买了些什么?都是男人和男人搞在一起的东西!她还管同性恋叫‘耽美’!‘纯爱’!她说这么变态的事情是唯美的、浪漫的。她说起来的时候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她甚至说她喜欢看两个男人做.爱!你喜欢她?哈,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她那个肮脏的脑子里幻想过你被哪个男人压在身下爆菊的画面呢?嗯?” 萧遥籍借着半头的身高差,漠然地听着林清阴阳怪气地说完,冷峻的表情慢慢崩裂开来,最后竟然是嘴角勾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 “噗。”温如昔以手掩口,轻声笑了出来。 “道歉!为你刚才说的话,道歉!”阮蒙忍了又忍,没忍住,气呼呼地上前一步大声嚷道。 林清一愣。 怎么回事?这几个人的反应,没一个正常的! “道歉?道什么歉?”林清下意识问道。 “同性恋不是病!你才有病!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 阮蒙的话没有吼完,因为他被白泽扯着胳膊一把拉回身边,单臂揽上他的腰,用嘴封住了他的嘴巴。 林清:!!! 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后退了一步。 白泽放开阮蒙,冷冷地看着林清没说话,只是用手推了一下有些被撞歪的眼镜。镜片在远处灯光的映射下,闪过一片寒光。 被吻得七荤八素的阮蒙突然散了怒气,像个小媳妇一样靠着白泽站着不说话了。 温如昔迎上林清慌乱之下看过来的目光,微笑着给予二次重击,“不要看我,我也是病患。先天性病患。打出生就喜欢男人,没救了。” 白泽和阮蒙是一对儿,再被温如昔这么一说,加上他和萧遥站得比较近,林清下意识地以为温如昔和萧遥也是一对儿,再开口时,声线干涩透着慌乱,“你们……你们……” “你们”了半晌,林清喊出一句,“原来你们都是变态!一群变态!” 萧遥拨开林清指过来的手指,“别把我和他们混作一谈。” 其他人:喂,拆台啊! “同性之间的爱,确实违背了自然法则、纲理伦常。可正因为如此,它才是这世上最纯粹、最强烈的爱。他们可以为了这份爱跨越重重阻碍,抵住世俗的目光,谈一场不容于世的旷世奇恋。怎么就当不起‘耽美’一词、‘纯爱’二字?” 其他人:算你嘴甜。 “我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不敢做出那么离经叛道的事,所以我只敢喜欢女人。”萧遥一把揽住温婉的肩膀让她靠向自己,冲林清抬了抬下巴,“而且我就喜欢婉婉这样的女人,不以有色目光看待少数群体,甚至敢为了帮他们谋取合法权益而大声疾呼。如果不是有她们这样博爱而包容的群体,我真不敢想象,世界会被你们这群水泥脑禁锢成何等扭曲的模样。” “萧遥……”温婉仰头看着把她揽在身侧的高大男人,感觉心中之前还波涛汹涌的大海此时已经软为了一汪春水。 “她喜欢看的东西我都看过。她捧着男男漫画小说看的时候,确实笑得很猥琐。” 温婉瞪大眼睛:喂喂喂!我哪里猥琐啦! “可是也笑得超级可爱。她喜欢男男,不过是因为她在憧憬那些百转千回,也许甜蜜、也许凄美,比常人修成正果更要困难几分的爱情。她支持它、赞美它,为那些也许真实存在过的,甚至是存在次元壁的同性情侣们声援、叫好。如此纯净美好的女孩子,竟然被你叫作‘变态’,原来这年头颠倒黑白已经这么猖狂了?” “林清,我告你,这个身材娇小但是内心强大的女孩子,是我罩着的。你敢动我的女人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  是我……写崩了吗? 小天使们又不见了许多qaq 你们的评论是我写作的动力…… 爱一个人不告诉她她是没办法知道的qaq 我需要你们的爱~~~~ 第60章 日常part4-8 第62节 黑色轿车行驶在车水马龙的喧嚣街道上, 车厢里却是一片静谧。 掌心一个劲儿地沁汗,哪怕杨戬用法术烘干, 不多时便又是潮湿的一片,握着方向盘都有些打滑。 他知道自己在紧张。 他竟然, 在这个跟自己朝夕相对了三千多年的少年身边, 紧张了。 好在对于他的窘态, 少年一无所知。 他睡着了。 下了高架桥的路段有点堵,杨戬减慢了车速, 扭头看向坐在副驾上睡得香甜的少年。 哮天的身子歪着,想来若是没有安全带的束缚, 头就要磕到车窗上去了。一小段脖颈从衣领和碎发间露出来, 那么白皙、纤细, 柔弱得仿佛稍一用力便能掐断, 散发着如罂粟般致命的诱惑。 车外的流光顺着少年纤细的脖颈攀爬到他的脸上, 那不算明亮的光线将他那几千年来仍旧稚气未脱的面容勾勒得更加柔和, 纤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一片蝶翅般的阴影。 分明是看了几千年的面孔, 分明是早就烂熟于心的面孔, 杨戬却仍在那扑朔迷离的光影变化中, 心生悸动。 少年在驾驶平稳、又开了暖风温度适宜的车厢中睡得太沉,嘴巴微张,显得有些傻气。 这副天真得有些傻气的模样,是独属于这个少年的。 而那个长着同一张脸的另一个少年,心中有千沟万壑,杨戬从未见过他有如此不设防的瞬间。 每每想起他, 杨戬就会不自觉地想到八个字——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对于自己做过的很多事,在很多岔路口所做的选择,三千年来杨戬后悔得胆汁都能呕出三升。而唯独对于自己最后做的那次选择,他不悔。 哪怕他每每想起那个少年在刑台前,慢慢转过泪流满面的脸,对着他倾城一笑,在那般缠绵缱绻地唤过他的名字后,再冷冷地吐出“我恨你”三个字的时候,杨戬的心都紧紧地抽成一团,让他疼得如坠冰窟、难以呼吸。 哪怕他因为自己的私心,令此生挚爱遭受了那般残酷到灭绝人性的刑罚。 哪怕他不得不承认,在哮天一生遭受的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伤中,伤他最重的人是自己。 杨戬仍旧不悔。 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时光流逝得越久,杨戬越觉得自己当时的选择没有错。 即便他为了自己的这个选择,遭受了三千年漫长时光的折磨。 可终归是换来了那两个字——值得。 哮天,我们明明是深爱彼此的,却又何以伤及至此? 让我们就这样放下前尘,放彼此一条生路,可好。 一个失神,脚下脱力,跟着车流慢慢往前蹭的车子熄火了。整个车身在惯性下耸了一耸。少年微垂的头一点,醒了。 好在车速都慢,不至于引发事故。后边的跟车也很nice地没有鸣笛催促。杨戬收敛心神赶紧重新启动了车子,跟上前车。 哮天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发干的嘴唇,半睁着迷蒙的眼睛四顾了一下,嘟囔道,“还没到家啊。困。”说罢,安全带也没解,直接使了个法术,眨眼就转移到后座去了。 杨戬抬手微调了一下后视镜,瞧见少年已经蜷着腿,侧躺着睡下了。可很快他又动了动,大概是觉得后座空间不够,伸展不开不舒服,直接化出原形,蜷起四肢,压下头,尾巴一圈,睡了。 好歹是个神。困成这样,多半是因为喝了酒。 哮天酒品不好,一喝酒整只狗的所属科目都变了——从细犬变成癞皮狗。 记不清多久之前,李靖送了杨戬一坛酒仙的仙霞酿,哮天嚷着要跟杨戬一起喝,结果差点擦枪走火。杨戬简直要忍到血管爆裂,哮天还在那儿不知死地一个劲儿粘他、蹭他,嘴里叨叨叨的也听不清在说什么,还一个劲儿傻笑。 傻笑就傻笑吧,偏还笑得那么痴,迷蒙的恍若染了一层雾气的双眼,眼角染上一片绯红,撩起来看人的时候,简直就是勾魂摄魄而不自知的典范。 杨戬没那么强的自制力。从来都没有。 如果他有,他和哮天就不会这么惨。 所以当他把发疯的哮天抱上床哄他睡觉,哮天不睡,还一个劲儿扯着他闹的时候,杨戬膝盖一顶,把人压身下了。 哮天仿佛被吓到了,可是愣了愣,又嘿嘿嘿地傻笑起来。还抬起双臂去勾杨戬的脖子,把他拉向自己。 “杨戬,你真好看。” 杨戬狠狠吻住了哮天多话的嘴。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瞬,哮天眼中迷蒙的雾气忽然汇聚成水滴,顺着他的眼角滑了下去…… 眼前的哮天和他记忆中的哮天在那一瞬完全重合,如一道惊雷劈中了杨戬。 他准备上一个人,脑子里却是另一个人。 他亵渎了三个人。 所以他狠狠地推开哮天慌不择路地逃了。 好在第二天哮天睡到日上三竿之后,对前一晚的事毫无印象。 那之后,杨戬就严加看管,决不允许哮天沾酒。 今天…… 今天不是他没看住,而是有意为之。他不是想酒后乱性,只是觉得……哮天疯疯癫癫一点,他也许不会那么紧张,也许会好开口一点。而且他们喝的竹叶青酒根本没让哮天碰,哮天只是跟阮蒙一起喝了点没什么度数的啤酒和红酒。 杨戬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座上的细犬。看来不同的酒有不同的效用,现在倒是不发疯,只是睡。 把车开进车库,杨戬打开后座门,弯腰把还蜷成一团大睡的细犬抱了出来。 细犬醒了,问,“今天变个什么?” 杨戬说过,单独两人的时候,不喜欢哮天人形的模样,也不喜欢他的原形。雪橇三傻、泰迪、博美、比熊……随便什么都行,不是他哮天就行。 “变回人吧。”杨戬说。 哮天:“……” “你不是不喜欢吗?说没毛,不可爱。”细犬低声嘟囔着,却已经口嫌体正直地变回了少年身形,脊背被杨戬的左臂揽着,腿弯搭在他的右臂上。 杨戬轻笑了一声,把人往上掂了掂,用侧脸贴了帖他的额头,温柔道,“骗你的。” 说话间二人已经进了公寓一层,哮天伸手按了电梯按钮,杨戬抱着他进去,哮天又按了顶层按钮。他听见杨戬在他耳边呢喃道,“我喜欢。你的什么样子我都喜欢。喜欢到无可救药。”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哮天挣扎。 怎么着也是个外表17、8岁的少年身躯,他一挣扎杨戬也抱不住,只得放了手。 哮天贴在一排按钮的角落里站着,留给杨戬两只红透的耳尖。 红了彻底的小脸也被杨戬看得一清二楚——开发商为了营造高大上的效果,电梯四壁都是浅茶色的钢化玻璃,除了磨砂雕花的部分,都打磨得平整如镜。 电梯升上52层需要一点时间。所以,虽然电梯的空间很大,杨戬还是上前一步,贴在哮天身后站着,伸过双臂扣住了他臃肿外套下的纤细腰身。 哮天脸上的表情很不自在,整个人都绷紧了。 可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拒绝举动。 杨戬微微弯下腰身,把下颌轻轻搭在哮天肩膀上,从按钮缝隙的镜面里看着哮天闪躲开的眼睛。哮天游移着视线,从镜面里看了杨戬一眼,又看他一眼,发现他一直就那么看着自己。 “为什么突然这么看我?”哮天从镜面里迎上杨戬的视线。 “想把之前不敢看的,少看的,都补回来。” “看了三千年了你不腻啊。” “看到死也看不腻。” 哮天立刻微微别开了脸,小声嘀咕道,“喝多了吧你。” 不待杨戬答话,头顶的指示灯闪了一下,“叮”的一声响起,52层到了。两人前后脚出了电梯,哮天才走两步,就被杨戬拉住了胳膊,房间钥匙被塞进手里,整个人突然腾空! “你吃错药了?”哮天问又把他抱起来的男人。 “是之前吃错药了。现在好了。开门,宝贝。” 像他们这种高级公寓,必然是一梯一户的,几乎出了电梯转身就是房门。 哮天还勾着杨戬的脖子看着他发愣。 他刚才叫自己什么? 杨戬突然想起来自己是可以穿墙破壁的,身影一虚,已是进了他们的顶层观景高级公寓房间,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沙发前,将怀中少年轻轻放下,看着少年一直锁在自己脸上从未移开的目光,杨戬单膝压上沙发,压低腰身,一手抬起少年的下颌,轻轻吻了下去。 少年乖巧得像只布偶。 他仰头承接着杨戬那试探性的一记浅吻,一双晶亮的黑瞳闪烁不已,放在身侧的双手不自觉地抓紧了沙发上的棉垫。 这不是他们间的第一次亲吻。 在杨戬喝醉的时候、在杨戬沉睡的时候、在杨戬梦魇的时候,他有偷偷地吻过他几次。他吻得很小心很小心。因为他怕杨戬发现后会生气,会像他佯装酒醉发疯的那一次一样,明明吻下来了,却还是狠狠推开了他…… 浅浅的一吻后,杨戬退开,哮天垂下了眼睑。 “哮天。” “嗯。” “我想跟你换一种相处模式。” “……换成什么样的?” “恋人。” 哮天垂着眼睑,许久没有吭声。只有紧扣着沙发的指尖偶尔松开又扣紧。 杨戬干脆在哮天的身边单膝跪地,从下往上去看他垂下的眼眸。可是被哮天偏转了脸颊躲开了。 杨戬默默地等着。 时间在静谧和黯淡的光线中被无限拉长。不知过了多久,哮天终于扭头对上杨戬的视线,小声问到,“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杨戬失笑,“你问。” “你是不是有过一个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哮天问得很小心,而且反复强调了好几个“很喜欢”。 杨戬愣住了。 虽然在回来的路上,他在心里演练了无数次,但是真的发生了,他才发现自己还是无力面对。 哮天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答案,有些按捺不住,语气中有了一丝焦虑,“是……是我吗?……我是说,‘前世的我’……什么的。” 杨戬蓦然睁大了眼睛。 “最近阮蒙总是缠着我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刚才在饭桌上他们谈论起前世什么的时候,你也很感兴趣的样子……所以我就猜……”哮天越说声音越小,他顿了顿,看杨戬还是没说话,突然不好意思地笑笑,看向别处,“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吧?如果是前世的我什么的,没道理过了这么多年你才……” 第63节 说到这里,哮天突然控制不住情绪,豆大的泪珠毫无预兆地开始噼里啪啦掉落下来,“因为你看,白泽、萧遥,还有、还有现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那只猫,……还有秦川!他们都在找到前世恋人后,就、就追得很猛啊,然后都开开心心在一起了……如果我也是,为什么你要到现在才说……呜……” “哮天……” 哮天抹了一把眼睛,突然倾身扑上去死死抱住了杨戬,抽噎道,“我不管了!我什么都不管了!我不管你之前喜欢的是什么人!你知不知道你说你喜欢我我好高兴的!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高兴!……你喜欢我为什么还不抱住我!” 杨戬慢一拍地抬起手臂抱住了趴在他肩膀嚎啕大哭的少年。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喜欢得好苦!杨戬,虽然我身体长不大,还、还好像天生有些弱智,学什么很慢……但毕竟活了三千年了,我早就已经是个大人了!你就从来没想过为什么我一直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一样吗?” “因为我怕我长大了你就不宠着我了,我怕我长大了你就不管我了,我怕我长大了你就躲着我了,我怕我长大了就不能无理取闹地缠着你,跟你闹脾气了……” 杨戬一手抱着怀中的少年,一手扣在他的后脑上,让他整个人都严丝合缝地紧贴着自己。他紧皱着眉头努力向上看,试图忍住眼眶中涌上的酸胀,可越是忍着,喉间的肿痛越厉。 “我知道你有过一个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得了的人,可是当我假装耍酒疯,你第一次吻了我的时候,我还是开心到爆炸!你知道你推开我走了之后我哭了多久吗?我哭得眼睛都肿了,然后还不敢让你看见,假装睡懒觉到眼皮消肿了才敢去见你,还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你为什么不早点承认你也喜欢我?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呜……” 杨戬深吸了口气,微微退开,双手捧着少年哭得一塌糊涂的脸毫无章法地吻上去,吻他的嘴唇、吻他的额头、吻他的脸颊、吻他的眼睛,吻一下,就是一句“对不起”,吻一下,就是一句“我爱你”。可是少年哭得更厉害了。 杨戬重新把他紧紧拥进怀里,紧紧地抱着他的挚爱,声音哽咽得如同砂砾,“哮天,我爱你,我爱你!从开始到现在,以及今后的所有时光,我爱的都只有你,只有你。……没有所谓的‘前世’,你只是……失忆了……” 念及往事,杨戬痛苦地闭上眼睛,可充满悔恨的泪水还是抑制不住地从眼角流出,在他的脸上蜿蜒开来,如同一道道疤痕,痛得他整张脸、整个人都在抖。 “你骗人……只是失忆,连死都没有死过,那你干嘛要晾着我这么久……”哮天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整个人一震,推开杨戬抓着他的肩膀紧张万分地问到,“是不是我以前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问完哮天自己也觉得怪怪的。如果他对不起杨戬,杨戬又怎么会对他这么好? 杨戬把人搂进怀里,生怕不抱紧下一秒就会失去一般。“不、不……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对不起你!所以……我不敢再说我爱你……” 哮天:“……嗯?” 听杨戬讲了过去的事情后,哮天抬手抚着一直单膝跪在他脚边的杨戬的脸,双目含泪到,“杨戬,谢谢你。谢谢你曾经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一个那么自私的我。” 这一次,杨戬是真的愣住了。 这不应该是……他对哮天说的话? 杨戬满脸不可置信地盯着哮天,紧紧抓着他的双手,几次张口,却不知从何说起。 哮天看看他,虽然还眼角挂着泪珠,但是努力笑了笑,抬手环住杨戬的肩膀,把他的头按在自己胸前,“他……我是说,曾经的我,因为活得比你久,经历得比你多,什么都得到过,也什么都失去过,所以才能无所顾忌地抛开一切,只为了得到一个你。可是你还什么都没有经历过、什么都没有拥有过啊,他……我是说我,却逼你抛开一切跟我在一起,我有什么资格呢?不是自私是什么呢?而你,百般挣扎,却一直没有抛弃过我……甚至用三千年的时光,去践行我那么……那么……”哮天皱眉思索了半晌,最后似是盖棺定论般道,“那么无耻的要求……我真是太坏了……” 哮天低头抵上杨戬的额头,闭上眼睛轻声道,“谢谢你,杨戬。谢谢你喜欢我。谢谢这么好的你,不离不弃地喜欢曾经那么不堪的我。” 杨戬愣怔了半晌。 这一次,轮到他扑进哮天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像是一个委屈压抑了三千年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记得告诉我你来过~记得告诉我你爱我~ 不要等失去了才珍惜,好吗qaq 第61章 日常part4-9 原本已经坐了4个大男人的轿车倒也不是不能挤下一个温婉。 但是能让身材偏瘦的温如昔、阮蒙和温婉挤在后排吗?棒打两对鸳鸯这么缺德的事儿怎么能让它发生!副驾必须是温婉的!阮蒙和白泽必须挨着! 那再把抱着猫的温如昔塞后边, 三个大男人就真的很挤了。 可谁会这么没眼力见呢? 所以三个男人纷纷表示,他们打车走就可以了。如果打不着车, 大不了步行回去。反正剩下的路程步行只要半小时左右。 温婉红着脸说不行不行,你们都步行回去那我跟你们一起! 萧遥怎么可能放温婉走。所以他迅速把一群人赶进了车里, 指挥抱着猫的温如昔先坐进后座, 然后是阮蒙。萧遥扶着后车门看白泽。白泽无奈地压压嘴角, 坐进去之后变成了缩小版萨摩耶在阮蒙腿上趴着。 萧遥心满意足地拉开副驾的门,俯身伸臂, 像是欧洲中世纪的贵族执事一样……哦,对温婉而言, 简直就像《黑执事》中的塞巴斯钦一样。所以小姑娘就红着脸晕乎乎地上车了。车门一关, 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贼船”了。 车厢内静默得有些尴尬, 好在很快就回到了宠物店。 虽然距离阮蒙的家还有一小段距离, 但是走回去也就十分钟的事儿, 车一停, 阮蒙就拉着白泽遁了。萧遥十分自觉地跟着一起进了宠物店。 一句“谢谢”总是要说的。但想来除了“谢谢”之外, 总还会再说些什么。温如昔不想当电灯泡, 一句话都没说, 给萧遥温婉留下独处的空间,抱着小白蹭蹭蹭上楼了。 门一关,踢掉鞋子,挂上外套,两三步窜进卧室往床上一扑。连灯都没开。 客厅里传来饮水机放水的响动。片刻后,卧室的灯被打开, 白风从端着一杯水递过来,“喝点儿。” 温如昔偏着头,睁开一双光华流转的桃花眼,挑着眼角看站在他床边的白衣谪仙,微微勾起嘴角,“你真是长得太犯规了。” 他压着一侧胳膊肘半支起身子接过水杯喝了一半,递回去,继续躺尸。 萧遥今天确实心情不好——在英雄救美事件发生前。他想拉个人陪他喝酒,可惜当年险些被他劈死的白泽必然是不能拉来灌酒的,杨戬显然离开酒桌之后还有“正事儿”要办,阮蒙和哮天视为“小孩”忽略不计,最佳人选白风从不肯化出人形,于是“惹人嫌”的温如昔成了被萧遥灌酒的唯一人选。 当然,白风从不肯化出人形绝对不是“不疼老婆”。正相反,是“妻管严”。 温如昔知道以萧遥和白风从的交情,一旦白风从亲身上阵,被灌的酒就绝对不是他今天喝的这些量。 白风从身上有伤。 可他自己装的太不在乎了。以至于会让别人忘记他身上带着怎样重的伤。 别人会忘记。温如昔不会。 “改天我帮你教训他。”白风从坐在床头,给温如昔轻轻按着太阳穴。 “好。”温如昔枕在他盘起的小腿上,闭着眼睛笑。 “为什么今天不许我跟萧遥喝酒?”白风从问。 温如昔哼着鼻音似是思考了片刻,笑道,“因为我懒。不想照顾你,只想你照顾我。” “骗子。”白风从说。 温如昔就笑。 “把灯关了吧。”温如昔说。他仰面躺着,尽管闭着眼睛,还是觉得头顶的灯光有些刺眼。于是灯就灭了。温如昔又笑,“看了半年玄幻片,我还是没习惯。” “每天都觉得新鲜,不好吗?” “好,当然好。”顿了顿,温如昔睁开眼睛,看向正低头凝视着自己的美人,抬起手臂摸了摸他的脸,“有你在,什么都好。” 过了一会,白风从放了手,轻声对着似乎枕着自己的腿睡着的人道,“要去洗个澡吗?” 温如昔慵懒到,“不想动。” 于是白风从丢了个净身诀,托着温如昔的脑袋把他扶起来,“那也脱了衣服再睡。” 温如昔没骨头一样赖在床上,任白风从摆弄他。当然,白风从也不费什么劲儿,一个一百来斤的成年男子的体重对白风从来讲跟鸿毛也没有很大区别。 被扒光塞进被窝的温如昔趴在床上瞧着白风从手里拎着他的睡衣睡裤走过来,冲着美人妩媚一笑,“你这人真没意思。” 白风从逆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灯光沉默地站在床边,即便白衣银发仍旧成了一樽暗影,只有一双冰蓝的眸子静静地闪动着勾魂摄魄的流光。 “怎么看出来我没意思的?”他说。 温如昔撇撇嘴,“玉体横陈你都……” 温如昔突然反应过来,然后哑巴了。 他挑着眼角看看那樽暗默的人影,把手伸出被子抓了一把。 上下左右全方位地摸了一番,掌心的东西越来越大,还十分兴奋地跳了跳。 温如昔把手缩回来,把脸埋进枕头“嘿嘿嘿”笑。 “满意了?”白风从在床边坐下来,先把睡裤放一边,撑开睡衣,然后掀开被子把温如昔捞出来要给他套,“喝了那么多酒,早点睡。” 温如昔挣扎,“不睡,饿。” 想吃肉。 白风从:“我去给你煮速冻饺子。” 温如昔裸着上身赖在并无意放开他的白风从怀里,“冷。” 白风从一手搂着他,一手扯过被子把人包好,“那还不把睡衣穿上。我去把散热器插上。” “我很穷的,交不起电费。”温如昔扒他衣襟,“不如我们做一下能取暖的运动。” 古代的装束就是这样,右襟压左襟什么的,真是随便扒一扒就开。感受着贴在自己胸口的温热,白风从叹了口气,“真不睡?” “春宵一刻值千金。像我这种爱财如命的人,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睡觉上。”温如昔侧脸贴在白风从的胸口上,噘着嘴冲眼前的那个小小凸起吹气。 白风从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小流氓。 “动动。”温如昔说。 “你不是冷嘛,多动动就不冷了。”白风从把手枕在脑袋后,躺在床上享清福。 温如昔:…… “而且今天你不是还跟萧遥说很喜欢这样?一切尽在自己掌控。” 温如昔绞尽最后一丝体力,扭了扭腰,感觉没什么滋味,叹了口气,软趴趴地趴下来,拨开美人的银色发丝,对着他耳朵吹气,“我是不是把你教坏了?” “嗯,近墨者黑。” “那你喜欢近朱者赤,还是近墨者黑?” 白风从微微偏过头,与枕在他肩头的温如昔对视。 “我觉得应该告诉温婉和阮蒙,他们的老板根本不是‘不纠结’,相反,小心眼儿的很。”他说。 “你去说咯。反正我只是一个凡人,不是圣人。” 白风从一翻身把温如昔压在身下。还戳在体内的利刃角度变换引得温如昔猝不及防发出一声惊呼。可是只呼出一半,另一半则被一个缠绵的吻消解于无形。 “你圣人做得太久了。我更喜欢你凡人的模样。” “骗子。……唔!” “再说?” “骗子。……嗯!” 温如昔咬着下唇瞪压在他身上对他“放暗箭”,还笑得一脸痞气的可恶家伙。 银色的发丝从他的肩头滑落,垂在温如昔的脸上,有些痒。温如昔抬手把他的长发拨到一侧,垂下来的部分放在掌心紧紧攥着,开口道,“骗子。” “骗子骗子骗子……” 第64节 终于如愿以偿的温如昔深深体会到什么叫“教会徒弟饿死师父”。 哦,放他身上应该是“撑死”。 白风从因为腹部有伤,显然不能肆意做这种极度考验腰腹力量的运动。甚至为了这一次,他得好好温养神力,比如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不能化形,就维持着原型在楼上猫着。下楼见人也是变成接近原型的白猫什么的。 “一月吃一次,一次顶一年。”话说完,因为某种不可言说的理由而不得不趴着的温如昔把脸埋自己胳膊上嗤嗤闷笑。 “你这都跟谁学的?”白风从好气又好笑。 温如昔扭脸看他,“忘了。都是为了撩你做准备工作的时候学的。没想到你那么好撩。”说完,温如昔撇撇嘴,觉得自己白下那么多苦功了。 “因为我对你没有一丝一毫的抵抗力。所以根本用不着你费心撩。你只要开口说要,什么我都给。”白风从轻声说着,一手轻轻抚弄着温如昔的耳廓——一下子有些烫。 脸比城墙还厚的温如昔难得羞涩了一把,把脸又埋进手臂里,“你够了。又撩又污,自学成才。” “都是师父教得好。” 温如昔“哼哼”了两声。 “吃饱了,也不冷了,可以睡了吧?”白风从把手放在温如昔的脊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抚着。 温如昔掀开眼罩随手放在枕边,然后侧过脸来定定地看着白风从,“不睡。” 白风从看着他那只红瞳,“又看什么?” “看我们的过去。” “看多少遍了。” “你要跟我一起看吗?” 白风从蓦地睁大眼睛。 温如昔伸出食指放在白风从的唇齿边,“咬破它。沾了我的血,就能看到我看见的东西。” 片刻后,白风从抬手将温如昔的手握在掌心拉进了被子里,然后伸过双臂环住他,“你自己看吧,小醋坛子。” “你不想他吗?” “想。很想。” 温如昔:…… “尽管他现在就在就躺在我的臂弯里,还是令我朝思暮想、神魂颠倒。” “闭嘴。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真是开坑以来,写得最困难的一章…… 愿诸君喜欢qaq 于是,主cp的单元来了~ 第62章 story 5-1 他是我的王。——白风从 *********************** 风如酒, 云如烟,远山如黛。 绿得发亮的叶子在微风中簌簌作响, 五颜六色的野花开遍原野,层层铺叠而上, 渐渐隐没进远处的密林之中。一条晶亮的溪流翻滚着如贝的浪花, 从远山一路蜿蜒至玄衣男子的脚边。 玄恒许久未曾见过此般风景如画、生机盎然之地。 神魔两族快要将这原本美妙的世界毁灭殆尽, 目之所及,都是一片濒死的贫瘠和死寂。神魔二族争战不休, 六界众生生灵涂炭。尚有如此灵气充沛的宝地,简直是一种恩赐。 必须要守住。 玄恒微晃着身躯, 又向前走了一段路, 在溪边跪下来, 俯身捧起一捧水, 埋头饮下。 甘美如酿, 清凉沁脾。 耳尖陡然一动, 玄恒迅速向右闪开, 倏忽后移几尺。一道白影从左耳边掠过, 噗通扎进溪水里, 溅起一片白花花的浪花。 不待玄恒看清那白影是何物,白影已从溪水中一跃而出,带起一片晶亮的水珠,向着玄恒猛扑而来! 玄恒双瞳紧缩! 他看清了,那是一只白虎…… 的幼崽。 玄恒迅速举起双手一托,稳稳握住了小白虎的腰腹部分!原本英勇的飞扑姿势变成了可怜的四爪腾空式狗刨……而且, 因为小白虎的三头身五短身材,那般张牙舞爪的模样看起来十分的……滑稽。 玄恒伸长胳膊将小白虎抱远了些,同时挺腰后仰,成功避免了被抓破相的危机。可他忘了兽类的后爪是十分灵活的。小白虎见前爪挠人不成还被抓住,后爪猛地一蹬,玄恒的左右小臂上霎时出现四道怵目惊心的血痕。 “嘶!”玄恒吃痛放手,小白虎径直摔落,却在空中极为灵敏地调整了身体角度,平稳地四爪着地,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玄恒:…… 他的双臂垂下,被滑落的宽大衣袖掩盖,只露出了手腕的一小节。流出的鲜血还在顺着皮肤肌理蜿蜒,而那狰狞的伤口已然消失不见。 玄恒静静地看着小白虎其实并不迅速地穿越过那片勉强能遮掩住它身形的野草地,扎进远处的密林消失不见了。他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重新在溪边俯下身来,先是洗去了血迹,又捧着水饮了两口,在溪边静静地坐了片刻,起身离去了。 小白虎从一棵树后探着脑袋,瞧着玄恒走远直至消失不见,呲了呲尚且不算十分锋利的獠牙,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声低低的嘶吼,幽蓝的双瞳似要燃烧起来,用它那张极为稚嫩软萌的、毛茸茸的小脸,极尽可能地表达着它的愤怒。 虽然,因为面部皮肉的拉动使得它那两只浑圆的眼睛被压成了两条弧线,看起来……有点像在大笑一般。 “看吧,他被我吓跑了!快叫我大王!”小白虎纵身跳出来,转身自满道, 兔、狼、鹿、熊……各种地上跑的,纷纷从粗大的树干后现身,猿、蛇、鸟、虫……各种树上蹿的,纷纷从密叶的遮挡后露头。 有点诡异的是,聚集在这里的,全部都是幼兽。 “他分明是自己走的!如果是被你吓走,不应该你一出现他就跑掉?”小青狮不服气。 小白虎气呼呼地从鼻孔里喷了两口气,低头思索间瞧见自己后爪上的血迹,遂一屁股坐下举起一只后腿,雄赳赳气昂昂道,“那是因为我抓伤了他!他是因为受了伤,没力气立刻逃跑罢了。” 小青狮还想反驳,但一时半会想不到什么有力的说辞,憋了半天,气呼呼地打了个响鼻。 小白虎站起来,骄傲地扬了扬头,“快叫我大王!” “大、大王……”兔子最先喏喏开口道。 “大王。” “大王。” “大王!” 幼崽们接二连三地叫起来。 小白虎抬起一只前爪压了压,“从现在开始,你们都是我罩着的了!除非我死,否则我绝对不会再让那群两脚兽来猎杀我们!” “嗷——!” “吼——!” “大王威武!” 幼崽们欢呼起来。 青狮、银狼这些猛兽的幼崽们虽然还有些微词,但白虎是它们车轮战一对一单挑后最终胜出的王者,这一声“大王”叫得也不委屈。 “散了散了。”小白虎指挥道。 “哦,对了,你,还有你,你你你……。”小白虎叫住小青狮、小银狼,还有其他几只草原动物,“那边太开阔,容易被人发现,你们不要离开林子太远,发现情况就立即躲进来。” “知道了。”带头离开的小青狮没什么好气。 它不是不服小白虎。它只是气自己太弱小。 “别意气用事,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等我们都长大了,必定叫他们有来无回!”小白虎说。 “要你废话。”小青狮昂头走掉了。其他草原动物都跟了上去。 小银狼带着它的妹妹留下来,“要变得更强大啊,大王。” 小银狼的妹妹说:“我们都依赖着你呢,大王。” “当然。”小白虎抬起一只前爪,与小银狼的前爪碰了一下,然后目送着小银狼和它的妹妹离去,直到它们的身影消失在茂密的草丛里。 它有些羡慕。 虽然它们也失去了父母,失去了成年兽的庇护,可是它们还有同胞。像兔子、猴子那群家伙,都还有庞大的族群。 只有它,伶仃一只。 小白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直到它会跑会跳了,才发现大家都是有父母,有族群的。而它什么都没有。 一只长着两条长长的白胡须的长臂猿告诉它,你是天生地养的灵兽啊。 小白虎不喜欢天生地养。因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它不稀罕做什么灵兽,它只想有个长得跟自己差不多的家伙陪自己奔跑,陪自己打架,陪自己长大。偶尔还能爬到成年兽的脊背上在柔软的皮毛里打个滚~ 只是后来有一天,一群浑身冒着奇怪气息的家伙来到了这片地域。他们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疯狂地扫荡了从草原到深山的所有成年珍兽,所过之处哀鸿遍野,片甲不留。 幼兽们躲在洞窟里、岩石下、草丛中瑟瑟发抖。它们亲眼看着那群“妖怪”一口咬住成年珍兽的喉咙,那些体格健壮的成年珍兽,一个个的,在顷刻之间,沦为一架架被吸干了精气血肉的灰败干尸。 他们走过的地方,寸草不生。他们趟过的河流,银鱼浮殍。 他们向着毫无反击之力的幼崽们伸出了欲望的双手,眼中冒着贪婪的红光…… 只是最后,他们还是努力地缩回了那双索命的手。离开的时候,回头鬼魅一笑,目光中全是汹涌的欲望,好像在说,快点长大,快点长大…… 长大了,让我们收割。 那是被死亡之气笼罩的一天。 那是一场不见血的噩梦。 即便草木复又发芽,从雪山上流过来的新水涤荡了溪中暗沉的死气,幼崽们仍旧草木皆兵。 只是一个人的到来,就吓得它们全部龟缩进了密林深处。 好在那人什么都没做,就走了。 旗开得胜的小白虎回到了它的洞穴。 心脏还在狂跳。 它亲眼看见过那群两脚兽的可怕之处,它怎么可能不怕。可它是车轮战一对一单挑出来的王者,它不上谁上? 第65节 蜂拥而上?别闹了,要葬送这片地域最后的生灵吗? 在胜利班师之前,它只是一颗试水石。天知道它被那人双手抓住的时候,已经完全吓懵了,只是本能地疯狂挣扎着。它甚至不知道自己伤到了那个人。 蜷成一团卧下的小白虎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后爪上还沾着血,复又撑着两只前爪坐起来,伸直了一条后腿一口一口地舔起毛来。 ……味道很好。 甜甜的,香香的。 舔毛舔到不可自拔小白虎突然意识到,要是这血有毒怎么办?! ……唔,反正舔了这么多了,把另一只也舔完吧。 浑身上下舔了一遍,把自己舔的干干净净的小白虎有点累了。 迷迷糊糊间,被那人抓住的仓惶瞬间,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长、放慢,每一个细节都无比清晰起来。 那人的手很有力。可是触感很柔软,还很温暖。 那人肌肤胜雪,唇红若樱,墨眉如黛,眸深似海。 即便是从一个四脚兽的角度来评判,这只两脚兽的品相也算得上是上上乘了。 最主要的,还是他的血,味道好好。 小白虎合着眼睛,下意识地吧嗒吧嗒嘴。 下次再遇见的话,把他拖回来跟小青狮它们分了吃掉吧。虽说这涵虚之地灵气充沛,不吃不喝好像也死不掉。但毕竟大家都吃素很久了,可怜得很…… 小白虎想东想西的,睡着了。 没过几天,兔子就来报信,上次的两脚兽又来啦! 小白虎身为它们的大王,必须打头阵! “等我把他扑到,你们就一起冲上去……”酱酱酿酿地部署了一番,小白虎昂首挺胸,准备二次出征。 兔子忽然尖叫道,“我忘了一件事!” “嗯?”小白虎回头。 “他这次带了武器!”小兔子紧张道。 “武器?!” 小兔子用力点头,“嗯!一根柳条!”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了我问自己,这是改卖萌了么?托腮思考ing…… 养成系小甜饼,信我。 因为玄恒自带自愈buff,打起架来所向披靡!白风从会为了保护老婆变得十分强大!夫夫联手,天下无敌! 如果有虐…… 一定是你们心灵太脆弱啦,跟月莲君没关系,(~ ̄▽ ̄)~ 第63章 story 5-2 小白虎偷袭不成, 再次成功一头栽进了溪水里。而这一次不待他“绝地反扑”,一根柳条已经温柔地卷住了它的身躯将它带回了岸上。 小白虎反射性地晃了晃身子抖去一身水, 方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正在对敌! 猛然绷紧身体抬头!呲獠牙! 那人却看着自己在笑。 果然可爱得紧。 “混蛋!从这里滚出去!”小白虎俯身后压,摆出一副随时准备跃起攻击的姿态, 凶巴巴地冲着玄恒发威。 可惜这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对话。 因为玄恒并不懂小白虎在嘶吼什么——小白虎的修为尚不足以幻化出能够发出人声的发音器.官, 因此它的声音在玄恒听来, 就是一只声线嘶哑的小奶猫。 虽然皱着一张小脸叫得凶巴巴的……可是这“nia nia nia”的声音实在是……可爱得紧。 “要我陪你玩儿一会儿吗?”玄恒抖了抖手中的柳条。手握一端的叶子都已经被摘除干净,只在尖端留了一丛叶子。 对, 一根就地取材的“朴素版”逗猫棒。 问完,玄恒自己先失笑, “不, 应该是, 希望你能陪我玩儿一会儿。喏。” 玄恒递过柳条, 微颤着手腕抖动着末端的枝叶。 小白虎的眼珠在玄衣人和抖动的枝叶间来回闪动。 稳住。稳住……小白虎对自己说。 可是它的身体已然压得更低, 后腿蹬地, 小屁股左右扭动, 幽蓝的双瞳已然完全锁定在了那根动个不停的柳条上, 似一根已然濒临压缩极限的弹簧, 下一秒就要猛地弹起! 我扑! 我扑! 我再扑! 啊!不要乱动!快让我把你抓住! 埋伏在几丈外伺机待命的众幼兽目瞪口呆地看着小溪边那和谐欢乐的一幕。它们的大王随着摆动的柳条左扑右跳,王者之气荡然无存,怎么看怎么……弱智。而那玄衣男子手舞柳枝,移步旋转间,墨发共衣袂翩飞,明媚春光不及他笑颜的万分之一。 五色鹿:“那个人和之前来过的……不太一样。” 玉兔:“特别好看!” 银狼:“大王还在伺机发动攻击!” 黑熊:“大王果然身手十分灵活!” 青狮:“我也好想玩儿……” 雪豹:“我也想……” 猞猁:“只有它一个人玩儿得痛快, 真是太狡猾了。” 非猫科的众幼兽:…… 原来那不是在攻击是在玩儿吗?! 玄恒笑到肚子痛,看着趴在地上累得气喘吁吁的小白虎,“后知后觉”地检讨自己玩儿得太过了。他蹲下身,探手准备摸摸小白虎的脑袋瓜,却不想一副躺在地上挺尸模样的小白虎猛然迎面扑来! 玄恒反应十分迅速地向后一闪!却因蹲着而重心不稳,直接仰面倒在了地上。 可他仍旧双手抓住了飞扑而来的小白虎的腰身。 掌心的手感软软的、绒绒的、暖暖的……真是心都要被萌化了。 当然,吸取了上一次被抓得鲜血淋漓的教训,玄恒这一次并没有太过贪恋掌心的温软,趁着小白虎还大惊失色之时迅速就地一个翻身,把晕头转向的小白虎仰面按在地上,顺势撸了一把小白虎的肚皮,舔着唇搓了一下指尖,回味了一下那温软小肚皮的触感,起身对着还四爪朝天地仰躺在地面上一脸呆滞的小白虎笑道,“好久没这么开心了。谢谢你。” 小白虎蹬着自己的小短腿挣扎了一下,才翻身爬起来。眼前这个可恶的家伙又在笑! 玄恒还想尝试一下摸摸小白虎的脑瓜顶,可是刚一俯身,小家伙就已经后撤一步压低身子冲自己呲牙咧嘴地低吼。玄恒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只好放弃。 他后退一步,示意自己并无恶意、敌意,微笑道,“改天见,可爱的小家伙。” “不许再来!再来就咬死你!”小白虎冲着玄恒离开的背影咆哮道。 当然,这在玄恒听来就是小奶猫软糯粘人叫声的沙哑版。 难道小家伙是没玩够在挽留自己?可是回头看看,小白虎还是一副摩拳擦掌准备随时进攻的架势。 真的是太小了,怎么看都萌。所以玄恒又恋恋不舍地看了几眼,这才走了。 小白虎觉得自己被耍了。大王的颜面尽失!它低着头往林子里走,琢磨着怎么把这事儿给忽悠过去。 小青狮它们不在埋伏地点,看来早撤了。进了林子也没有人等它。 小白虎撇撇嘴。好吧好吧,不用解释也挺好的。 可是再往里走一段,前边就有些吵闹。 “左边!右边!” “用力啊!” “你们这不行啊。” “你来试试!” 小白虎走近一看,猴子们趴在树上抖树枝,小青狮它们追着晃来晃去的树枝上蹿下跳,其余幼兽围在一旁大声指挥,所有幼兽们玩儿得不亦乐乎。 小白虎:…… 这林子迟早要完。 “别玩儿啦!过来打架!”小白虎咆哮一声,一个助跑冲过去把飞扑起来的小青狮扑倒在地。一青一白的两只毛团迅速滚成一团。 日子就这样过着。 云淡风轻,鸟语花香。 如果不是所有的成年珍兽都消失了,幼兽们会愿意相信那一天就真的只是一场噩梦。 也确实越来越像一场噩梦。 因为新一批的成年珍兽已经出现。 幼兽们总是长大得很快。以兔子为代表的“繁殖迅猛”种群已经漫山遍野,有了皇皇成灾的趋势。 新一届兔子长老团就以青狮为代表的猛兽捕食兔子这一严重问题向其提出严正交涉。 小青狮吃饱了趴在地上,伸着前爪用锋利的爪尖剔牙,浑不在意道,“有什么关系?你们种群那么大……”它就地打了个滚,蹭蹭发痒的脊背,又说,“好歹我们还肩负守卫这片地域的重任,你们这群战五渣总不能坐享其成,总该也贡献点什么吧?说起来,再不吃掉一些,别说草了,树皮都要被你们啃光了。” 不管林子里那边是内斗还是窝里反,他们的大王小白虎今天依旧在挑战这个没事就来撸他肚皮的臭流氓。 对,是“他”,而不是“它”了。 因为小白虎已经可以化成人形,虽然……十分的不完全。 乍一看去,身子骨倒是和普通的四五岁幼童没什么太大区别,可是仔细一瞧,基本上除了脸,都还是兽态。手、脚都还是虎掌,出掌、踢腿之时,便能瞧见那粉嫩嫩、肉嘟嘟的小肉垫。手臂、双腿、躯干,也都被黑白相间的皮毛覆盖,屁股后还有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 就连最逼近人类形态的一张小脸,也处处残留着白虎的征貌。那双冰蓝色的圆圆的晶瞳,几乎霸占了小白虎那张巴掌大小脸的三分之一面积,精妙的图腾似的斑纹从他的眼角蔓延到侧颊,将那双本就摄人心魄的双瞳勾勒得更加深邃、魅惑。悬胆似的小鼻头,尖端尚未被人类的皮肤覆盖,还保持着小猫一样粉嫩的小鼻尖。艳红的小嘴微微嘟起,尤其是微翘的上唇,正中央似被什么无形勾起直至鼻端,以至于看起来上唇似是分了两瓣——那是小白虎尚未能变化完全的三瓣嘴。 第66节 倒是小小年纪,便已是一头银色长发及腰,飘逸又霸气。 ——如果忽略他头顶那两只毛茸茸的小耳朵。 小白虎一手叉腰,威风凛凛地站在玄恒对面,尽管玄恒的身高将近小孩的三倍,小孩还是努力仰着头,然后垂着眼用一种俾睨天下的气势看着玄恒。 “今天正式警告你!这是我们的地盘!快点滚出去!以后不许再来!”小白虎抬起一只虎掌霸气侧漏(自以为)道。 玄恒被他甜掉牙的奶娃娃音萌得心肝乱颤,险些捂着心口跪地。 宝贝儿你萌成这样太犯规了。 短短几天不见,用不着送我这么大一个见面礼,真的。 不过,虽然此地灵气充沛,但能在如此幼年时期便化出人形,想来是天生地养的灵兽。 “你说,这里,是你‘们’的地盘?”玄恒笑道。 小白虎并未听出玄恒话中的重点,闻言只是更加骄傲几分地仰了仰头,满脸都写着,是啊,怎么样?就问你怕了没有! 奈何以他三头身的身高想藐视玄恒……光仰头是不够的,连身子也得往后弯。 玄恒看着他那双犹如蕴藏着星辰大海的冰蓝色双瞳,那粉嫩的小鼻尖,那可爱的三瓣嘴,那肉嘟嘟的让人忍不住想抓过来捏捏的小肉垫,那圆滚滚毛茸茸的小身躯,那搭在身后十分得意地甩来甩去的尾巴……默默地捏紧了掩藏在宽大袖口里的掌心。 好想捉过来捏捏揉揉抱抱! “这么说,你还有许多同类?”玄恒微笑道。 小白虎的大眼睛眨了一眨,紧张道,“关你什么事!快点从这里滚出去!不要逼我动手!” 玄恒眉开眼笑地张开双臂,“那就动手吧。” 作者有话要说:  百度一下【幼白虎·琅】的图片,就是穿着红色小褂子的那个,可以知道我们白大神小时候有多萌~ 这个sd娃娃真是萌到爆炸!完全符合我对白大神的预想,除了瞳色和斑纹颜色不对,哈哈哈。 第64章 story 5-3 化为半人形的小白虎在身法上灵活迅捷了不止一档。翻滚、跳跃、击拳、踢腿, 每一个动作都是与这奶娃娃身段极其不符的迅捷、勇猛。 只可惜在玄恒眼里仍是不够看的。不消一刻,小白虎便已被玄恒逗弄得无力站直, 虽然还顶着一张娃娃脸,但那四爪着地、呲着两颗小虎牙、呼哧呼哧示威的模样已然与兽态无异。 玄恒轻甩手腕, 那看似柔弱的柳枝却以雷霆之势, 裹挟着呼啸的风声凌厉地抽了过去!小白虎蓝色眼眸中透亮的圆形晶瞳顷刻间紧缩成竖瞳,就地弹起后退三尺,柳枝尖儿就落在离他前爪寸许之地,发出极为响亮的“啪”的一声!让小白虎禁不住浑身一个激灵。 这等力道,若是抽打在身上, 岂不会皮开肉绽! 看着皮相甚好,却果然是穷凶极恶之辈!小白虎的火气上来, 直接从喉咙里挤压出了完全不似人声的低吼。 “再来。”玄恒拖回柳枝, 笑得优哉游哉。 小白虎化悲愤为力量, 再一次猛地朝玄恒扑了上去! 当闪着冰寒的利爪从自己面前一次次划过之时, 玄恒不得不感慨, 白虎简直就是天生地养的战斗灵兽,稍加培养, 来日之威,不可小觑。 可用。 “再来!” “再来!” “别耍赖,起来!” “跳高!” “再快!” …… 当玄恒再一次控制力道、方向和击打地点,以为小白虎能百分百避过之时,小白虎却因为筋疲力尽没能弹开足够远,被柳枝尖结结实实抽了一下。 “嗷——!”小白虎捂着被抽得火辣辣的手腕痛得满地打滚。然而他那尚未化形完全的小毛爪子根本没有办法灵活地按住血流不止的伤口。 “我看看!”玄恒丢了柳枝一个箭步冲过去, 双膝跪地按住滚来滚去的小白虎,用力掰开他的两只“手”。 小白虎以为玄恒要对自己不利,霎时圆瞳紧缩成竖瞳,蜷缩起腹部勾起双腿伸出利爪就要踹!勾起头对着玄恒那双薄皮白嫩的手腕就要咬! “别动!”话音未落,玄恒已是捉着小白虎的双臂直接将小白虎翻过来反剪,丢在脚边的柳枝也自动飞起,将小白虎的双腿关节处捆了个结实,让他丝毫挣扎不得。 小白虎绞尽了全身的力气反抗,然而没有丝毫效果。那两只捉着他手腕的手像是铁钳一般纹丝不动。“吼——”小白虎情急之下,又下意识地从嗓子眼里挤出类似兽类的低吼。 “对不起。” 他听见那人轻声说。 小白虎突然愣住了。他保持着整个身躯向后卷起、极力向后扭头的奇怪姿势看着玄恒,眨了眨眼睛。 虽然玄恒发现情况不妙已经及时收了力道,否则小白虎的左“手”怕是已经当场被那根柳枝削铁如泥般地抽断了。没有伤到骨头,只是皮开肉绽,实在是很不错的“轻伤”了。 玄恒舔了舔发干的嘴唇。 他知道自己太急于求成了。 可是……时间不多了。 他默默叹口气,将右手食指指尖放于齿间,上下颚一用力,鲜红的血珠便溢了出来。 “老实点,别动,很快就好了。”玄恒对还在发呆的小白虎说。 小白虎抽了抽小鼻尖,空气中飘荡这一丝若有若无的香甜气息。 是这人的血的味道。 手腕上火辣辣的痛感随着指尖的轻柔触碰而弥散。小白虎费劲儿地扭着脖子看,是那人指尖的血,所经之处,皮开肉绽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待到那人放开小白虎的手腕,已然毛发新生,若不是周边的白毛上还沾染着点点血迹,完全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活动一下?”玄恒晃晃自己的手腕,示意小白虎动动看。 小白虎愣了愣,四爪撑地爬起来,晃了晃受过伤的手腕。 一切如常。 当然,玄恒在看到它四爪撑地的时候就知道了。如果还没好,腕关节显然是不足以作出那样的力量支撑的。哪怕年幼的小白虎身体很轻。 所以当小白虎晃了手腕,又满眼新奇地翻来覆去地看自己的手腕时,玄恒的目光一直锁定在那粉嫩嫩的小肉垫上。 实在是……太治愈了。 “你……不是坏人?”虽然是疑问句,虽然小白虎的脸上还有着满满的防备,但是这话说出来,基本是陈述的语气。 “我是。” “……啊?” “我是坏人。而且这涵虚之地的外面,还有许许多多和我一样的坏人。你做得对——这里是属于你们的,没有人可以入侵,所有的入侵者,都应该赶出去。” 在小白虎还一脸懵逼的时候,玄恒垂在身侧的手微微抬起,柳枝自动飞入他的掌心。小白虎双瞳骤缩,向后一跃三尺远,远远避开柳枝的攻击范围。 他现在看到柳枝就怵,再也不想往上扑了。那一击让他幼小的心灵蒙受了巨大的创伤。 玄恒看着小白虎灵敏的应激反应,笑道,“来,打败我。” 小白虎早就被玄恒折腾得没力气了,支撑他站立的两条后腿肌肉抽搐个不停,心跳如雷,还要打? “今日休战!你明日再来!” 小白虎丢下一句话,化回兽态钻入草丛一溜烟地跑了。 玄恒没有纠缠。他知道小白虎已经尽力了,继续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只是单方面的凌虐。 可是明日再来……不知道还有几多明日呢? 玄恒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手腕处是几条微微凹陷下去的泛紫的筋脉。 他转身顺着溪水流过来的方向望向远山,默默地伫立了片刻,转身离去了。 那日之后不需要兔子报信,小白虎也会每天在林边蹲守。玄衣男子不是每天都来,来的时间也不确定,有可能是清晨,有可能是下午,也有可能是傍晚。但不管他什么时候来,小白虎都是在的。虽然在相处方式上有了微妙的变化,可是打招呼的方式还是那么一成不变——偷袭。 奈何小白虎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还总是被打。 玄恒自然是手下有分寸的,轻易不会打在小白虎身上,但如果他要打,小白虎是决计躲不过去的。而且玄恒每天都有新的招式用来对付他,小白虎永远猜不到玄恒的下一招是什么,会落在哪里,他不明白为什么那根柳枝在玄恒的手中就像有了生命一样,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脆弱的柳枝能够抵挡得了他锋利的尖爪,他也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的极限在哪里。分明他已经变强这么多!分明他已经可以一招制服这林中所有的猛兽!分明他已经可以操控风!分明他已经化形得更加接近人类!可他还是碰不到这个男人的一根汗毛。 “抓到了。”男人抓着白虎的尾巴尖笑。 “放开!”白虎恼羞成怒。 此时的白虎看起来已与人类十三四岁的少年别无二致。 ——除了尚不能完全化形隐去的尾巴和耳朵。当然,还有那一头如瀑如缎的银发和那一双漂亮到极致的冰蓝色眼瞳。 白虎使劲儿甩他的尾巴,玄恒十分恶趣味地顺势撸了一把,这才放开。 玄恒只是觉得那皮毛柔软的尾巴握在掌心的感觉很好,但他不知道,尾巴对兽类而言,是十分敏感的地带。在尾巴上撸了一把,和在男人身上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撸了一把,并没有太大区别。 是以少年白虎当即闹了个大红脸,气势汹汹地反扑过来,对着玄恒就是一阵喊打喊杀的狂风骤雨。 “哦!就是这样!就是这种气势!”玄恒满意地笑道。 玄恒左手负在身后,仅以右手中的柳枝不紧不慢地格挡。足下步伐那叫一个闲庭信步,腕上力道那叫一个四两拨千斤。任尔风卷残云、飞沙走石,我自岿然不动。 少年白虎真是又急又恼,又羞又怒,出手愈发狠厉! “又抓到了。”又是字字含笑的一声。 这一次,玄恒捏住了白虎的一只耳朵。 “放开!” 玄恒不仅不放,还丢了右手中的柳枝,准备把另一只罪恶的手也伸过去摸一摸。 谁叫他好言好语地商量,小白虎也不肯给摸呢? 嗯~软软的,绒绒的,肉肉的,还会动~ “我叫你——放开!”被捏住双耳的白虎一声怒吼,对着玄恒就是一记掏心爪! “喔~”玄恒当即飘起后退一丈远,柳枝随之而去,落回他掌心之时,人也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警告你,不许捏我耳朵!也不许揪我尾巴!否则……否则……”少年白虎垂眸思索了一下,“否则我再也不陪你打架了!” 玄恒强忍着笑,面无表情道,“小气。” 少年白虎盯着玄恒微微张开嘴,感觉仿佛一道天雷劈中自己雷得他外焦里嫩。 第67节 “不许碰!”少年气急败坏道。 玄恒失笑,“好。” 是时恰有一阵清风拂过,轻抚起玄恒额角垂下来的一缕发丝,那张精致而俊秀的脸笼罩在明媚的阳光中,泛着淡淡的柔光,显得那么的…… 那么的…… 少年白虎的词汇尚且有些匮乏。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只是一时间看得有些呆。 若是要白风从来说,他会说,撩人心弦。 第65章 story 5-4 事实证明, 玄恒说话是不靠谱的。他答应了说“好”,可他还是要捏、要抓。若是被白虎瞪过来, 就讪笑一句,“哦, 不好意思, 我忘记了。” 当然究其根本,是因为玄恒发现捉白虎的尾巴、捏白虎的耳朵,比用柳枝打他更能激发白虎的斗志。如此一举两得之事,何乐而不为? 少年白虎很生气!很愤怒! 可他无可奈何。 看来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化臻自己的化形之术! 于是某一天, 彻底隐去了尾巴耳朵、完全化作人形的白虎趾高气扬地出现在玄恒面前时,玄恒愣了愣, “切”了一声, 扭头便走。 “喂!喂!!!今天不打了吗?”白虎追上去。 嗯, 对, 是用一记旋风腿“追”上去。 玄恒随意地一抬手, 便有一道无形却不容抗拒的力量直接将还横飞在空中马上就要踢上玄恒侧脸的白虎掀翻在地。白虎屡败屡战、百折不挠地爬起来,几步助跑追上玄恒, 照着他的背影就是一记风爪!可那人背影一个虚晃,便堪堪远离了那锋利的爪尖,让白虎的攻击再次落了空。 几番追逐,眼看那人越走越远,白虎喊道,“喂!你到底什么意思!” 玄恒驻足, 转身。 “第一,我叫‘玄恒’,不叫‘喂’。” “第二,你这样一点都不可爱,我没兴致。” ……哈?! 少年白虎愣在原地,眼瞧着那人越走越远,低声道,“哼,怪人。” 白虎觉得无所谓。因为他相信男人一定还会来。虽然他并没有什么根据,大概只是直觉。直觉男人只是做做样子耍耍他,明天不来,后天总会来的。 反正男人一直都很恶趣味。 那个男人说他叫什么来着?哦,玄恒。 白虎在等玄恒来。可是玄恒第二天没有来。 白虎没觉得失望,反而更加期待了一些。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第二天不来,第三天总会来的。 玄恒不会叫他等太久。 可是又一轮日升日落,白虎等到了月上中天,星垂四野,还是不见那人身影。 那就是明天了吧。白虎打了个滚儿,睡了。 然而明天在等待中被无限拉长,等待在无限个明日中重复。 白虎已经不会再焦躁地踱来踱去,只是百无聊赖地趴在离溪边不远处的草丛里,静静地望着那流动水面上的波光粼粼。 有人偷袭! 白虎在听到那微乎其微的破风声时利落地就地打了个滚儿,完美避开了青狮的沉重一扑。 开玩笑,那可是两百公斤的体重。砸一下隔夜饭都能呕出来。 白虎甩了甩身子,抖落一身被飞溅过来的沙土枯叶,抖干净了,又懒懒地趴下来。 青狮身形一晃,现出一个身着青色短打的青年,他抬起脚准备用脚尖踢踢白虎的前爪,结果被嫌弃地避开了。 “啧,别当你那望夫石了,起来跟哥们儿过两招。你之前压制我的那一招我已经想到应对办法了,来陪哥们儿操练操练~” 白虎并了并前爪缩到身前,把下巴往前爪上一压,身体力行地证明“老子没兴趣”。 “哎不是我说你,天天上赶子让人家虐,现在有个上赶子让你虐的,你还瞧不上怎么着?”青狮好气又好笑。 “瞧不上。”白虎微微动动嘴,含糊道。太弱。打起来没劲。 “你就这么赖着,小心人家回来的时候你就变成一个废柴了。” “那也不跟你打。” 所谓跟臭棋篓子下棋,越下越臭。 虽然白虎承认,青狮银狼它们在自己的“教导”下也都成了一把好手,可是跟那人比起来…… 真是叫人斗志缺缺。 白虎看着那轮渐渐隐没入地平线的、火红得快要融化的夕阳,体会到了独孤求败的苍凉感。 青狮也化回兽形,在白虎身边趴下来,“要不你去外边看看?” “嗯?”白虎扭头看它。 “长辈们不是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嘛。说不定你出去看了,就会发现还有好多比那个家伙更厉害的呢。比如……”青狮张了张嘴,突然哑巴了。 他想说,比如当年的那些“屠夫”。 那是他们心中,强大到不可逾越的阴影。 白虎沉默着没应声。 他的心里有点痒。 但也就只是痒而已。 它连玄恒都打不过,如果遇见比玄恒更强的…… 谁能保证对方会像玄恒一样不下死手? 而且,万一玄恒来的时候它不在,不就错过了。 那是它不想承受的损失。 白虎趴在被夕阳的余晖染成暗金色的草丛里,看着那轮血红的玉盘彻底隐没进地平线,唯有那云蒸霞蔚的天际,还残留着浓墨重彩的光晕。 可也不过转瞬,那壮丽辉煌的天幕便已被黑暗所吞噬。 夜幕降临,那人今日也不会出现了。 白虎站起来,伸展前爪用力压了压腰身舒展一下身体,转过来对青狮说,“来打一架吧。” 那天之后,也许没过几天,也许过了很久。终于有一天,白虎习惯性地走出林子,并没有抱持什么希望地看向溪边时,蓦然发现那人背对着他静静地立在水边。 仿佛从未离去。 如果不是……清瘦了许多。 白虎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关系,是不是太过明亮的光线虚化了那人的轮廓,以致于那原本就清瘦的身形,被描绘得几近羸弱。 羸弱得让白虎狠不下心去偷袭,生怕半分差错,便会击碎了他。 尽管白虎深知这个男人是如此强大,强大到他永远不知道他的极限在哪里,强大到他可以一直那么肆无忌惮地下死手去攻击。 可此时,他只想珍惜。 白虎踏着风,几乎是了无生息地慢慢接近了那人。他痴痴地望着那人的背影,想,原来流逝的时间竟有这般摧枯拉朽的力量。从前他看见他,只想要变得更强,强到可以打败他。而现在,他看见他,只想着,但愿他这次归来,不会再消失那么久。 白虎停在那人身后两步远的地方,未再近前。他怕近了,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的幻觉。 清风袭来,清浅的溪水在风力的带动下流动得更急促了些许,撞击在凹凸的碎石底上,发出簌簌的清脆碎响。粼粼的水面将灿烂的阳光斑驳地折射在那人一身干净的玄衣之上,跃动着,变幻着,将视线牢牢锁定,移开不得。 “不管看几次,不管什么时候,此处景色,都令人流连忘返呐。”玄恒突然开口道。 可若是你不在,倒也没什么特别。白虎想。 他未曾离开过涵虚之地,眼前之景,对他而言,早已不再新鲜。 “今天……”玄恒微笑着转过身,微微张着口,愣住了。 眼前的银发少年似是又长高了些许。此前幻化出的那一身不伦不类的短褂短裤,也变成了一身与他身上玄色长衣有几分相似的纯白长衣。 既然化形已臻化境,除了那无法掩饰的发色、瞳色,其余应当都隐去了才是。 可眼前的少年,头顶还顶着两只毛茸茸的雪耳,身后也还拖着一条长长的雪尾。 玄恒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睛。 是……因为上次离去前他的玩笑话? “看、看什么……你、不是喜欢这样,否则便不肯陪我过招……现在……你满意了吧!”少年别别扭扭地逞强道。 竟……真的当了真。 “噗。”玄恒撇脸失笑。 “笑、你笑什么!”白虎一着急,耳朵和尾巴就会不自觉地抖来抖去。 “觉得你很可爱。”玄恒偏头微微一笑。 少年又有了那种感觉,那种形容不上来的感觉,心尖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撩过,紧抽了一下,还有些痒痒的。 那是因为“撩人心弦”而有“悸动”。 少年愣神的档儿,玄恒已经伸过了手,就停在少年的耳尖上方。少年还是一脸无防备的纯真,呆呆地盯着玄恒。 “可以摸摸吗?”玄恒微笑道。 少年仿佛被烫伤了眼,匆忙别开了视线,鼓鼓腮,小声嘟囔道,“只许摸一下……” “好。” “喂!跟你说只许摸一下!” “我没有摸第二下啊?只不过这‘一下’比较久。” “你……!” 白虎习惯性地一记掏心爪! 第68节 那人竟没能避开! 不,他避了,却还是被伤到了。 飞扬的血花后,是少年满眼震惊的脸。 因为他知道,他伤得了玄恒,不是因为他变强了。 不,他变强了。即便玄恒许久未来,白虎也未曾松懈,每日都在勤加练习。可他不觉得自己能在这些时日内提升到足以伤到玄恒的地步。 而且是他这么惯用的招式。玄恒没道理避不开的。 所以…… 是玄恒变弱了吗? “唉,可惜了这件衣服。”玄恒低头拨弄着垂下来的布条,语气还是那么无所谓。 他胸口的伤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被抓破的衣衫也在他的抚弄下完好如新。 玄恒抬起头,撞上少年无措到几近恐慌的脸,轻轻笑道,“今天状态不佳,就不陪你过招了。小……”玄恒张张嘴,失笑,“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没有名字。” 玄恒十分欢喜道,“可否由我来为你取一个名字?” 少年鼓鼓嘴巴,“随你。” “唔,我也不太会取名字,不如就叫你‘小白’,你可喜欢?” 第66章 story 5-5 “不喜欢!”白虎果断拒绝。 “为什么不喜欢?”玄恒满脸委屈, “多可爱啊!跟你的人一样~呐,小白?” “跟你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给重新起一个。” “别人好心帮你起一个名字你倒是会挑三拣四的嗯?那你自己给自己起个名字好咯。” “我要是会起名字, 用得着你!” 玄恒闻言挑长尾音“嗯”了一声,笑道, “这么说, 你很相信我?” 白虎别扭地扭过脸去,“虽然……你说自己是个坏人,可我觉得你……不是坏人。你分明能轻而易举地杀了我却没有杀,每次来,也只是在这里站一站、看一看景色, 并没有做……其他伤天害理的事。虽然你总是逗弄我,可我知道, 你其实是在用心教我怎么打架……” “打架?”玄恒好似听到了极为好笑之事, “噗”地一声笑出来。嘴角虽然还擒着一丝笑, 说出的话却叫人脊背发凉, “我是在教你——怎么杀人。” 白虎惊疑地瞪大眼睛。 “不杀你便不是坏人?小白, 你实在是可爱得紧。你怎么知道我不杀你,不是为了做其他更伤天害理的事?” 玄恒说这话的时候, 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不严肃,甚至是柔和的,语气也是惯常的那般字字含笑,闻之令人如沐春风。可是仔细看去,他的眸子是冷的。 所以才令人倍加胆寒。 少年下意识地向后踉跄了一步, 冰蓝色双瞳中那双原本很圆很大的黑色瞳仁皱缩成一点极速闪动着。好似眼前的男人在顷刻间变成了一个他不认识的冷血妖魔。纵使身遭还浮动着盛夏燥热的气流,然而自男人身上散发出的那种令人恐惧到无以名状的气息,却如同一柄柄冰锥,将少年死死钉在原地,半分也动弹不得。 然而片刻后,那冰冷的、漆黑得如同牢笼般的双眸突然重又亮起光彩,变得一如既往的明亮、干净,笑意从男人的眼底升腾,嘴角也渐渐浮现出明显的弧度。那笑意似是冲破了牢笼再也忍不住了一般——“呋。”玄恒轻笑了一声。 那声音,那笑容,依旧撩人心弦。 仿佛方才那一幕双眸嗜血,只是白虎的幻觉。 “吓到你了?”玄恒笑着问。 他还是那个样子,纵然一身玄衣,一头墨发,面容也白皙得近乎病态,可他站在那里,就是春风十里。 少年回过神来,“你这人……你这人……真是太坏了!” 宛若少女娇嗔。 玄恒愣了愣,“噗”地一声笑开来。笑得越来越开心,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笑累了,他便索性揽了衣衫下摆席地而坐。白虎见状,也在他身旁不及一臂远的地方坐下来。 “果然还年轻啊。”他笑着,抬起胳膊臭不要脸地去捏白虎的耳朵,“嗯?小白?” 白虎如避瘟疫地躲开,瞪着玄恒道,“别‘小白小白’地叫!跟你说我不喜欢。” 玄恒又兀自笑了片刻,好不容易忍住了,问道,“‘小白’挺好的,你为何不喜欢?” 白虎皱眉噘嘴想了想,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总归……是跟你的名字比起来,感觉不像个名字,倒像是小花小草小蝴蝶什么的……” “若是如此,我便给你起名叫‘小虎’了~”玄恒调笑道。 白虎扭头恶狠狠地瞪他,“你若是敢叫我‘小虎’,我就跟你绝交!” 玄恒微微讶异地睁大眼睛,愣怔了片刻,脸上慢慢现出一抹柔和的笑,“绝交?你这是说,我们之间有交情?” “没有吗?” “说来听听,什么交情?” 白虎仰头回想着老长臂猿给他讲过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生死之交?”白虎扭头看玄恒。 “……生死之交?” “嗯,每次一见你我都死去活来的,这不是生死之交吗?”白虎十分认真。 玄恒微裹着下唇绷紧面部线条,忍了又忍才没笑出来。 突然!毫无预兆地,玄恒以手做刀比上了少年的喉头!那凌厉而危险的气势让白虎僵在当场不敢闪躲半分。虽然知道玄恒不会伤自己,可这男人身上如同浸入骨髓般的厚重杀气,让白虎无时无刻不敢玩笑对待。他听见自己发紧的声音,“干、干什么?” 玄恒借着收手的姿势在白虎的喉间抹了一下,笑道,“现在我们是‘刎颈之交’了。” 白虎看着玄恒眨了眨眼睛,似懂非懂。 玄恒也没有解释,只是笑着扭回头去看眼前那条静静流淌的清澈小溪。 “此地真是……甚叫人流连。”他说。 白虎看着玄恒将双手撑在身后,微斜着上身,头肆意地仰着,双腿也肆意地伸开。他是笑着的,嘴角在笑,眼角也在笑。他笑得那么自在,好似有一种魔力,让白虎也忍不住想跟着笑起来。 “你笑起来真好看。”少年说。 玄恒偏过头来,就那样微微笑着看少年。 白虎莫名觉得有些心慌。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如雷贯耳。他很紧张,不知道这么大的声音有没有被玄恒听了去。虽然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但……不想让玄恒知道。 反正以他的性子,一定会取笑自己。 “看……你干嘛这么看我?”虽然还是那种“敢看我、老子打死你!”的野蛮语气,可是过分的紧张,让短短的一句话,有了一个破音,还有些走调。 啊,是太晒了吗?脸好热…… 这家伙到底在看什么啊?不要看了啊!要喘不上来气了…… 想避开他的视线。可是迎着他的视线望进他那幽深得如同牢笼般的黑瞳中,是一件令人如此心花怒放的事。 怎么舍得避开。 “你不笑也很好看。”玄恒还是那样笑着。 大概因他总是笑着的,又或者实在是因为他逗弄白虎的时候太多了,所以不管是否出于真心,总归听起来有些轻浮。白虎涌上一口气,想要反驳什么,还没找到合适的词语,却见那人脸上的笑褪去了几分。 可是他的目光更加柔和、更加认真、更加深邃,似千万条柔韧的细丝,顺着少年那美丽得不可方物的冰蓝色眼瞳中渗透进去,慢慢地爬遍他的四肢百骸,撩拨着他每一根纤细而敏感的神经,令他悸动万分、心潮如涌。 少年呆呆地看着男人向他伸出一条手臂,在距离他的脸一掌远的地方停留了片刻,似是在征求他的态度。可少年只是不知所措般地盯着那只手,所以那只手便慢慢伸近了一些,轻轻覆在少年的脸颊上。 那细腻的触感、滚烫的温度,令那四根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难以自抑般的微微颤抖。 可反应得更厉害的,是被触碰了脸颊的少年。他似受惊的小鹿般猛地避开了覆上来的温润掌心。 却也不过躲开了毫厘,便僵坐在那儿,垂着眼眸不动了。 那副茫然无措却分外乖巧的模样,叫人看了,没来由地有些心疼。 玄恒重又把手掌轻轻、轻轻地覆上去,拇指在少年的脸颊上轻轻刮过。少年那银白的睫毛,便如受惊的蝶极速闪动的翅膀。可是蝶会飞走,少年还在。 “你脸红的样子很可爱。” 男人的声音很低、很沉,像一只无形而不容抗拒的手,重重地拨弄着少年紧绷的心弦。 心跳得好快,脸好烫,喘不上来气……好想像鱼一样长大嘴巴大口大口地呼吸…… 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喷薄欲出。 脑子里很乱……男人的声音像是有了千万重回响一般,在耳畔反复、甚至轰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喘不上气的关系,白虎觉得眼前的碎石地看起来有些模糊。 玄恒看着那扇颤抖个不停的银白睫毛下氤氲着一层水汽的幽蓝晶瞳,便忍不住指尖用力。 少年蓦地抬眼看他,透亮的晶瞳中还满是懵懂,可是身子却已经顺从地倾了过来。 慢慢靠近。 一点点靠近。 靠近到对方的面容开始模糊,靠近到灼热的呼吸开始纠缠…… “对不起。” 近在咫尺时,覆在少年脸上的手落在少年单薄的肩膀上,微微用力将少年推回了原处。 玄恒收了手,正过身,抬起垂下的眼眸去看眼前的小溪。对身旁满眼不解的少年视而不见。 少年放在膝头的手掌无意识地反复抓起衣料又放下…… 片刻后,少年问:“刚才,你想做什么?” “没什么。”玄恒说。 无言。 唯有风儿潇潇、流水淙淙。 “白风从。”玄恒突然说。 “啊?什么?”少年一愣。 “你的名字。云从龙、风从虎,既然你是一只白虎,不如就叫‘白风从’。你觉得呢?”玄恒还是只看溪水不看他。 第69节 “哦。”少年应道。 突然觉得,其实叫什么都无所谓。 只要是他叫的,什么都好。 其实想想……他叫自己“小白”的时候,比他一本正经地念“白风从”,更…… 更…… 少年还没想到更什么的时候,男人已经站起身抖了抖衣襟,“走了。” 说罢便转身离去,还是不肯再看少年一眼。 白风从急忙跟着站起身,追着玄恒的背影问道,“下次你什么时候来?明天?后天?……不会又让我等很久吧?” 玄恒脚下一顿。少年也不由得跟着停了下来。 “再不来了。”玄恒说。 第67章 story 5-6 “为什么?!”白风从闻言, 脚下采风地追上去张开双臂拦住玄恒,瞪大一双浑圆的眼睛看他。 玄恒垂眸望进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眼中, 低低道,“为什么呢。” 男人的眼睛太黑, 太深, 貌似古井无波的表面下却暗潮汹涌,叫少年瞬间失了对视的勇气,心脏却再次不受控制地疯狂悸动起来。 就在少年失神的档儿,玄恒已经绕开少年继续前行了。 他当然可以施展缩地成寸的法术将少年远远抛下。可他没有。 不到一刻钟前,玄恒看着那个陪自己坐在碎石滩边, 被景色、被光线、被心境衬托、描绘得无上美好的少年,心中的天平在瞬间倾斜得一塌糊涂。在那一刻, 他只想抛开一切放纵一把。 所以他在指尖用了力, 而被他勾过来的少年是如此的温顺。 那双闪动着的、懵懂而纯真的冰蓝眸子, 显然不知道对面那双深邃黑眸的主人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腌臜念头。 这种令人迷恋的、沉沦的、疯狂的美好, 也令人忍不住地想独占它、蹂.躏它、毁灭它。全身的残暴因子都在躁动着、叫嚣着, 天知道玄恒费了多大的心力才控制住自己的指尖不要颤动得那么失态。 可是少年太干净了。那种干净在最后一刻唤回了玄恒游离在悬崖边缘的神智,让他推开了少年。 他不想那么残忍。 可从一开始他就是残忍的。 只不过那时他自认身负大义, 不觉得自己残忍。而在天平毫无预兆地倾斜掉的那一刻,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势不可挡地一泻千里。 不忍。 他有了私念。 在他已经推着少年单薄的脊背将他推至悬崖边上时,那种油然而生的不忍之情,让他缩回了手臂。 少年毫不自知,甚至追着他问为什么, 为什么不肯再来招惹他了。 而玄恒已经在几步之间理智回笼,将天平重新重重压回了它本该倾斜的方向。 那沉重到不可撼动的一方。 这世界被狂妄自大的天神、狂魔二族撕裂出了一道无可弥补的裂缝深渊,深渊之底犹如藏匿着一头不知餍足的饕餮,一汪引力强劲的漩涡,它咆哮着、狰狞着,要将整个世界都吞噬殆尽。 不知悔改的狂魔一族还在放任这头凶兽,还在搅动这汪漩涡。大彻大悟的天神一族长身玉立在深渊两侧,前赴后继地面向深渊倾身而下,以血肉之躯去弥合这道深渊。 可惜,纵使天神一族幡然悔悟,甚至不惜以身殉道,终究是来得晚了。这使得他们那不计代价的以身殉道显得那般徒劳,那般……可笑。 可即便徒劳、即便可笑,天神一族还是要做。这是天神、狂魔二族种下的祸根,没道理让刚刚萌生的弱小六界生灵一起承担。 六界生灵的存续是最后的希望。 天神一族要护住这希望的火种。 不计牺牲,不计代价。 不犹豫,不怨尤,不后悔,不愧疚。 可是当那颗名为“爱”的种子开始萌芽,如何才能做得到亲手将他推入深渊,却不犹豫,不怨尤,不后悔,不愧疚? 不过是自欺欺人。 可又转念,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果天神一族无力回天,想要少年就留在这梦幻之地安度余生,也不过是痴人说梦。 如果将他拉出这处桃源,虽然对少年而言颇为残忍,可总归还能将他护在羽下,还能…… 向来来去如风的玄恒从未走得像现在这般慢过。掩在宽大袖口中的掌心几番捏紧又松开。 他有些厌恶自己。 太狡猾。 “喂!你把话说清楚!”少年再度追上来。 “说什么?” “你不来,总要给我个理由?你可知你不来的这些日子,我每日都从日升守到日暮?” 玄恒猛地停下脚步扭头看他,还想说什么的白风从一惊,也跟着站下了。 “因为你在等我,所以我便要来?这是什么道理?”玄恒问得刁钻,问得冷漠。他要掩盖自己心底那呼之欲出的欣喜若狂。 “之前我也没叫你每日都来,甚至还叫你滚出去,可你还是每日都来,这又是什么道理?”少年仰着头反问。 玄恒愣了愣,他此前倒是完全没发现少年还有这般胡搅蛮缠的一面。可他不烦,反倒更觉得少年可爱了几分。 见玄恒不答,白风从来了劲头,继续之前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此前你几乎每日都来,不曾问过我的意见。现在说走就要走,还是不曾问过我的意见!可是既然你来过了,就在这里留下了痕迹,也在我的心里留下了痕迹! “之前你来的时候我只觉得烦,想把你赶出去,可你不来了之后,我才发现,我是愿意你来的。每次你离开后,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等着你下次再来。你不来,这溪边的景致在我眼中都褪了色,变得了无生趣。可是你来了,你说这里的景致好看,我便也觉得这里的景致好看了起来,生动了起来。 “你不在的时候,我终日浑浑噩噩,你来了,我便觉得有了奋斗的目标、努力的方向! “若是你再也不来了,你拿什么弥补我的损失?分明是你擅自闯进来又擅自离开,你这么不讲理的人,还好意思问我凭什么我在等你你就得来?你说呢!” 少年一口气说完,中间玄恒几次想插话打断都没有机会。 玄恒眸色幽深地看着瞪圆了眼睛等着他给个答复的少年,低沉道,“白风从,你知道你在说什么?” “哈?”白风从莫名其妙,“我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怎么?你没听明白,要我再说一遍?” 玄恒上前一步逼近少年。那漆黑的瞳太过富有侵略性,让少年下意识地想要后退避开。可是男人一手揽住了他的后脑将他带向自己,让他避无可避。 “不,你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当那两片单薄的、柔软的、温凉的唇抵上自己惊慌失色而微张的唇齿上时,白风从的脑子里是一片空白的。可却不是一片死寂的。犹如万丛烟花升空,噼里啪啦的炸响连成一片,在脑海中轰鸣。 他蓦然想起了方才在溪边的一幕。玄恒将他拉得那么近之后,又猛地推开了他。那时候,玄恒也是想……这样对他吗? 他不知道玄恒对自己施了什么奇怪的法术,竟然可以让他浑身脱力,心跳得让人抓狂。 分明、分明难受得快要死掉了,却自虐般地想要再被他欺负得久一些…… 感觉到少年的两腿发软,就快从自己的臂弯中滑下去,玄恒退开来,垂着眼睫眸色幽深地盯着那柔软润泽、因为血气上涌而愈发红艳的唇瓣,拇指轻轻刮过,拭去了残留在少年唇角的水渍。这才慢慢抬起眼,望向少年那双水汽迷蒙的蓝色晶瞳。 那双如蕴藏着星辰大海般的漂亮眸子,就那样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惹人垂怜到令人疯狂。 “喘气。”玄恒说。 漂亮的眸子一眨,如被冰封的少年这才活过来了一般,捂着心口大口大口地喘息起来。 玄恒垂眸看着少年,心底有个声音在疯狂地叫嚣,他要他。哪怕他走的修罗路,闯的是鬼门关,他也要带着他,将他绑在自己身边,连死亡都不能染指。 所以气还没喘匀的少年,便被扯着胳膊猛地拉进了玄恒的怀里。 “小白。” 男人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有些颤,像在极力压抑着什么。 少年僵着身子被囚禁在玄恒的臂弯里,隔着薄薄的衣料感受着那人温暖的身体,听着那人剧烈的心跳,不知为什么,有些高兴。 许是因为,两颗原本毫无联系的心脏,却隔着骨血,产生了共鸣。 “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我给你三天时间,你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离开这里跟我走。” “我……” “别急着回答。我说过,给你三天时间考虑。接下的话你要听好。 “如果你选择跟我一起,离开这片安宁的土地,就意味着你的余生只有无尽的杀戮。没有战败,只有战死。而且一旦你选了,我就绝对不会放你回来。 “外边的世界一点都不美好。没有溪流,没有草木,没有浮云,没有日月。只有无尽的荒芜,大地上洒满了黑色的血,残刀断戟七零八落……那不会是你愿意看到的景象。 “而如果你留在这里,你可以活得很快乐。 “如果你不能理解我说的话,那么简单而言,离开这里跟我走,是一个很愚蠢的决定。” 玄恒抱着少年的手臂紧了紧,掌心在少年的脊背上轻轻拍了拍,“三天后我来找你。” 说罢,他完全不给少年任何说话的机会,便消失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家玄恒真攻气爆表…… 不过年龄经历摆在那里,没办法。 等白风从长大了,就攻气爆表了~ 就像我家顾言x陆离。陆离小时候也受得一逼,长大了立马反压回去23333 第68章 story 5-7 “他跟你说什么了?”青狮突然冒出来。 脊背上的蝴蝶骨因为走动而交叠高耸, 四只爪子完美地踩在一条直线上,那优雅的步姿, 无论看多少次,青狮都觉得简直是致命的性感。 白虎抬头看了它一眼, 没立刻回答。青狮掉转头, 跟在白虎身边一起慢慢走。 “他问我要不要离开这里跟他一起去外边。”白虎说。 “你答应了?”青狮立即问到。 “他说给我三天时间,让我好好考虑一下。” 第70节 “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不想离开这儿。可是,他说他再也不会来了。” 两句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但微微想一下,青狮也就明白了。 “我都看见了。”青狮说。 “看见什么?” “什么都看见了。” 白虎突然觉得长了满脸毛挺好的。可它那不自觉甩动起来的尾巴勾上了青狮的。白虎急忙把尾巴垂下来。 眼看到了树林边, 青狮歪歪身子在白虎身上撞了一下,“那你就自己好好想想吧。” “你不发表意见?”白虎停下来看它。 “我发表意见有什么用?我说别走, 你就会不走了吗?”青狮晃着尾巴走了。 白虎觉得青狮说的对。青狮的意见没有用。怕是所有珍兽都过来跟它说别去, 也没有用。仅仅是一个夜晚过去, 它就开始疯狂地期待第二天的日升, 疯狂地期待玄恒会来, 那样它就会不顾一切地跑过去告诉他,我跟你走。 一天过去了, 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太阳刚刚升起,白虎就早早地去了岸边等着。 可是等到日落,那人没来。白虎化回兽形,在碎石滩上趴下来,静静地望着玄恒来时的方向。 那种不断累积、不断累积,快要爆发、快要将它压垮的期待和兴奋, 像是被突然划开了一个大大的破风口,没有爆发,就那样无声无息地消散了。 空落落的,令它无所适从。眼睛被风吹得发干,想用眼泪来润一润,却也哭不出来。 夕阳完全隐没进了地平线之下。月上中天,群星璀璨。 日复一日。 期间青狮和银狼它们来找过白虎几次,说了什么白虎也没太听进去,只记得青狮说了一句,那你去找他好咯。 找他?去哪找?白虎不知道。可它不想再这么毫无希望地等下去了。所以它踏上了旅程。 一路沿着溪流而行。第五日的时候,白虎瞪大了眼睛,四爪腾空地跑了一段路,站在溪边茫然四顾。 “吼——”它仰天长啸。不消片刻,远处出现了青狮、银狼它们的身影。 “你怎么回来了?”它们问。 白虎有了一种摇摇欲坠的错觉。它召集了所有涵虚之地的珍兽,问有谁离开过这片疆域又回来了。没有,一只都没有。 白虎说出了自己的猜测,百兽四散而去。几日后,它们重新聚集在这里,相视一片沉默。 它们被囚禁在了一个无法离开的空间里。 是谁?用了什么方式?目的何在? “结界。”新一任长臂猿长老开口道。 “结界?什么东西?”百兽问。 “我也记不太清了,还是很小的时候听当时的长老提起过。隐约记得,结界就是隔离出一个空间,被困在内的生灵,有可能是被囚禁的,也有可能是被保护的。结界多种多样,有的可以出去却进不来,有的能进来却出不去,还有的,就是彻底隔离,里边的永远也出不去,外边的永远也进不来……”长臂猿长老说。 “可是那个人来去自如。”银狼看向白虎,“难道是他布下的结界?” “他并未跟我提起过此事……”白虎说。 百兽七嘴八舌了片刻,五色鹿支支吾吾道,“我、我有了一个很不好的猜测。” 百兽安静下来。 五色鹿小心翼翼道,“你们……还记得很久之前来过的那群浑身冒着奇怪气息的家伙吗?” “怎么可能会忘。”兔子说。 “那你们想想,他们离开之前说的话……是不是就是说,要把我们先圈养着,等到我们长大了,留下足够多的幼兽后,他们会再来……” 收割。 “那种事我们不会再让它发生的!”青狮吼道。 兔子瑟瑟发抖,“由不得我们呐……” “我们都已经长大了,而且很强!比祖辈们强!那群家伙再敢来,要他们有去无回!” 以青狮为首的肉食兽类纷纷咆哮呼应。只有白虎垂着头没动静。 青狮注意到了,同垂下头来靠近白虎低声道,“喂,大王,我们这一身本领可是你教出来的,你这么垂头丧气的,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白虎沉默了片刻,低声道,“兔子说的对。” “什么?” [不杀你便不是坏人?小白,你实在是可爱得紧。你怎么知道我不杀你,不是为了做其他更伤天害理的事?] 白虎记得那人说这话时眸子中的冰寒,记得那人身上犹如浸入骨髓般的厚重杀气。 玄恒说得对,它怎知……他不是坏人? 也许,他只是被那群人派来观察此地珍兽的成长状况,也许,他只是无聊才陪自己过招,也许,那日他把自己抱在怀里不过是一时兴起…… “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强悍,我们没有一分胜算的。”白虎低声说罢,转身从兽群离开了。 仍旧热血沸腾的百兽瞧着它们的大王黯然离去,迅速消停了下来面面相觑。青狮丢了个“你们继续”的眼色,自己追白虎去了。 “嘿,怎么了?担心那谁跟那群坏蛋是一伙的?”青狮追上来问。 白虎顿了顿,慢慢摇摇头,“只是觉得……很无力。” 青狮看看它,咂咂嘴说道,“虽然我只是躲在草丛里远远地看着……但我觉得那家伙真的不像坏人。你看,他身上没有那种奇怪的气息。” “他有。”白虎说,“只不过藏得很深,要靠得很近才能察觉。” 青狮惊住了。 “你根本就不了解他。”白虎看了青狮一眼,而后黯然道,“我也是。” 丛林中的氛围前所未有地压抑、紧张了起来。毕竟,比被毁灭更可怕的是,等待被毁灭。 百兽们惶惶不可终日了一段时间,发现天还是蓝的,水还是清的,阳光还是那么暖,风儿还是那么柔,又觉得自己颇为杞人忧天。尤其是草食系珍兽,它们觉得想那么多干什么呢?早在被那群奇怪的家伙收割之前,先考虑怎么从肉食系珍兽的獠牙和利爪下逃命更切合实际。 丛林又恢复了一贯的模样,只有白虎一直闷闷不乐。 可它并没有消沉地无所事事,而是每日踏风去探寻涵虚之地的边界。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所谓的“边界”看不见也摸不着,只是走很远后发现此地景色似曾相识,那便做下记号,反复探索,才能定下一个大概的位置。 被结界隔离起来的涵虚之地很大。可是反复走上几千几万遍后,又会觉得涵虚之地小得可怜。 百兽们目之所及的辽阔无疆,不过是一场幻觉。 [外边的世界一点都不美好。没有溪流,没有草木,没有浮云,没有日月。只有无尽的荒芜,大地上洒满了黑色的血,残刀断戟七零八落……那不会是你愿意看到的景象。] 之前五色鹿说出那个骇人听闻的假设后,白虎也惶惶然地认为这结界是用来囚禁它们的。可这几日,它反复想着玄恒的话,又觉得,这结界其实是用来保护它们的。 它之前没有仔细想过玄恒的话。因为它从未离开过这里,它无法想象玄恒描绘的外面的世界是何种模样。所以它只记住了玄恒的那句,“离开这里跟我走,是一个很愚蠢的决定。” 愚蠢……生活在一座巨大的牢笼中而不自知,还会有比这更愚蠢的事了吗? [如果你选择跟我一起,离开这片安宁的土地,就意味着你的余生只有无尽的杀戮。没有战败,只有战死。] 白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玄恒离开得越久,它对他的印象就越深刻,仿佛那个人就站在自己眼前,纤毫毕现,栩栩如生。他的声音,他的话语,在耳畔,于静谧的风中,反反复复。 白虎开始认真地思考、想象,外边的世界是如何的,外边世界中的玄恒又是怎样的。 可是徒劳。它见过的太少,它想象不出来。 它的脑海中全是玄恒。再想不到别的事情了。 魂游天外的白风从猛地撞上了什么东西,从半空中跌下来的那一瞬,他看到眼前的景色如荡起波纹的水面般波动起来,而在波动的中心,又似被撕开了一道裂缝,有什么颜色昏黄而厚重的另外一层东西贴上来一般,一种他此前从未听过的巨大的嘈杂声响也从那震荡的裂口处渗透过来……然而还不待他看清听清,玄恒的身影便凭空出现,那一瞬,一切的一切,都沦为了背景。 “……小白?!” 他发丝凌乱,风尘仆仆,看到跌坐在地一脸震惊看着自己的白风从,露出一丝从未有过的慌张。 第69章 story 5-8 ... 偶遇得太过突然, 两人一立一坐, 相视无言。 身后的结界入口弥合, 随着玄恒一同涌入的、那浓重到早已令人麻木的味道随风飘散,额角的几缕发丝被轻风送到鼻端,抬手拂去之时,玄恒嗅到了那残留在发丝上的浓重气味。 是土的味道、是血的味道。 是腐烂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玄恒抬手, 几步外的溪水中便升腾起一缕清流,如有生命般地飞向玄恒的指端,跟随着玄恒指尖的轨迹, 渐渐将玄恒从头到脚地包裹成一个卵形。白风从坐在地上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极为神奇的一幕——水流不断汇聚而不散, 围在玄恒的身遭螺旋状飞速旋转,头顶是汇聚而来的清流, 足下是涤荡后流走的浊流,像是纺线轴的两端,一端在不停缠绕, 一端在不断抽离。那人虚浮在水卵的中心, 衣袂翩翩、发丝飞扬,他微仰着头, 双眸轻合,美好得不似此间生灵。 待到所有水流散去, 那人轻飘飘地落回地面,又变回了那个白风从总会见到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人。他俯身,笑着伸出一只手,“小呆子。” 白风从看着那只手, 伸手握住,借力站起来后仍是不肯松开。“我跟你走。”他说。 玄恒突然觉得片刻前他的那些心慌是那么可笑。他看着那双没有一丝动摇的幽蓝眸子,沉默了片刻,“那去道个别吧。” “不需要。” 玄恒感受着对方握住自己手掌的力度,看着少年眼中近乎偏执的固执,无奈地笑了。“我说过,你现在跟我离开这里,我就再也不会放你回来了。” “我知道。” 以白风从目前的御风速度,从这里往返最快也要三日左右。他耗不起。一秒钟都耗不起。 “那——”玄恒任白风从拉着掌心,绕到他的身后,以另一只手覆上他的眼睛,“把眼睛闭上,听我的。” 白风从听话地闭上眼睛,能看见的,只有穿透指缝、蒙在眼皮上的一层暖红。 视觉被封锁,听觉、嗅觉、触觉便愈发地敏锐起来。耳畔是清浅的风声,和那人若有若无的呼吸。青草和野花的清香、还有那人身上浸入骨髓般挥之不去的冷冽气息,萦绕在鼻端,前所未有地清晰。背后是那人温热的胸膛,掌心是那人骨感却柔软的手掌,覆在眼上的掌心干燥而轻柔。 少年纤长的睫毛颤个不停,轻扫着玄恒的掌心,也轻扫着玄恒的心尖。 玄恒看着少年如此温顺地将自己全权交给他,一时有些百感交集。他吸了口气,缓释有些杂乱的心境后,低声道,“往前走。别害怕,我就在你身后。” “我不怕。”少年紧了紧拉着玄恒的那只手,“我知道你就在我身后。” “只要我在,你就什么都不怕?” “没有比你不在更可怕的事。” 玄恒站住了。被玄恒环在怀中的少年也只好停下来,“怎么?” 玄恒:“反省。” 第71节 为了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动摇而反省。 白风从:“反省什么?” “我是个坏人。”说罢他低头轻吻了少年的头璇,又道,“好了,反省结束。来,继续往前走。” 白风从:“你这人真是……” “真是”什么白风从没能说出口。因为一步之隔,风的味道,变了。 他的鼻尖、耳尖开始急速颤动,全身僵硬,下意识停下了脚步。将他圈在怀中的玄恒没有催促他继续前行,只是陪他默默站着。 这里的风在嘶吼、在咆哮。风中夹杂的砂砾抽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风中夹带着浓厚而粘稠的湿气,不是水,是血。当然,还有那印刻在白风从的记忆深处、印刻在所有他的丛林伙伴记忆深处的、属于那些人的气息…… 前所未有的浓郁,铺天盖地。 有什么嘈杂而巨大的声响,穿透怒吼的狂风,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白风从分辨不出那都是什么声响,因为他从未听过。他只是觉得,那声响叫他心跳如雷、掌心沁汗、双腿发软。 那是神魔两族的嘶吼,那是被豢养的凶兽的咆哮,那是刀枪剑戟碰撞的钝响,那是五行法术对撞的轰鸣,那是六界生灵的哀嚎。 所有的气味、声音杂糅在一起,被狂风卷带着,在少年的周遭肆虐,深深地刺激着他的神经末梢,令他气血翻腾却四肢冰冷,分明视线被阻绝却感到天旋地转…… 想吐。 玄恒感觉到怀中少年的颤抖,紧了紧双臂,附在他耳边低声道,“我……再给你次机会。趁着你还什么都没有看到。” 食腐鸟漫天盘旋。较近的一只突然发出一声嘶哑却尖厉的长鸣,巨翅扇动着掀起一阵令人作呕的腐烂气息。少年的身子猛然一耸,俨然马上就要呕出来。 可是玄恒没有放手,仍旧死死捂着他的眼睛。 白风从也没有真的吐出来。几番运气努力平复下去那种令人极端不适的感觉后,他说,“玄恒,把手拿开。” 短暂的停顿后,玄恒拿开了手,附在少年耳边轻声道,“欢迎来到真实世界。” 少年慢慢睁开银白色的眼睫,昏黄的世界就那样不由分说地闯入他的眼帘,倒映在他漂亮的蓝色眼珠中。 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天是黑的,地是红的,风是黄的。 苍茫大地一片废墟,残骸遍地、折戟沉沙。山脉被轰成碎石,河流被染成血色。浓重而浑浊的黑色烟雾从大地上升腾而起,直上云霄,犹如一根根残损的撑天巨柱。铅色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与黑色烟雾链接成一体,遮天蔽日、令人窒息。 不知何处飘来的火星乘着狂风四处蔓延,幸而这一片死寂的大地上已经无可焚烧。天雷自云中深处滚滚炸响,却只闻其声不见其光——被厚重的云层遮挡得严严实实,偶尔有那么一两道直劈地面的惊雷,其威势足可惊得人跪地膜拜。 举目四望,这广阔天地间除了低空中盘旋的大量食腐鸟外,竟是看不到任何其他生灵。 这是由死亡和战争主宰的世界。这是与“生”无缘的世界。 此前听到的声响,闻到的气味,被眼前震撼的视觉冲击所发酵,全方位、立体式地深入地摧毁着少年的神经。 幸而不管眼前的世界多么残忍,少年的背后仍旧是男人温热的胸膛,他的手也仍被少年死死抓在掌心。 “玄恒。”白风从尽力压制自己的声音,让它不要太颤抖。 “嗯。” “我看见了,你洗下来的水,是黑红色的。” “嗯。即便如此,你开口讲的第一句话还是‘我跟你走’。” “不,我确实畏惧那时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和沾染上的味道,可我在意的不是那个。我在意的是,那是不是你流的血,你生活的世界是什么样的。那时候我终于意识到,我和你,是生活在不同世界中的。” 白风从握着玄恒掌心的手更用力了几分,“玄恒,谢谢你带我出来。” 玄恒扳着少年的肩膀让他转过来面向自己,“你知道我把你带出来目的何在?” “和你并肩作战,为了保护那片土地,与那些人、不死不休。……别用那么惊讶的神情看我。在迈出这一步之前,我也不知道,每天徘徊在结界附近,脑子一团浆糊一样。可是这一步跨出来,我就突然之间明白了。玄恒,让我追随你。” 玄恒微蹙眉头努力按捺着翻滚的心绪。他将少年拥入怀中,用下颌蹭着他的头顶,“我好像忘了跟你说一句话。” “什么?” “我没能如约而至,要你等了这么久,对不起。还有,谢谢。” 玄恒低头亲亲少年的额头,正要退开时,却被少年揪着衣领拉下来吻了嘴唇。 玄恒:…… 白风从皱皱眉撇开头“呸呸”吐了两口,“全是沙子。” 玄恒失笑,揉了一把少年的头顶,重新将少年拥进怀中,“抓紧我,我来教你真正的御风千里。” 话音一落,玄恒的足下便生成龙卷,如一道屏障将二人包裹起来,飞速旋转的砂砾和火星昭示着那是怎样狂乱的气流。身体被龙卷风托起离地,重心不稳的白风从急忙紧紧抱住了玄恒的腰身,下一秒,两人便在龙卷风的裹挟下星移电掣般地射了出去! 高速旋转的龙卷风壁如一道利刃不容抗拒地劈开前行路上的一切阻碍,浓烟散去、铅云散去,流火改道、飞鸟绕行,疾速移动下的视觉残留,使得所经之处的一切景象被拉伸成模糊的线形,唯有龙卷中心的真空地带一切如常。 不待白风从看够这令人心悸的异景,龙卷风已经旋转着散去,没有了风壁的阻隔,遮天蔽日的浓烟和黄沙开始向二人身遭包围。玄恒召唤了一道小小的风障,将那恼人的浓烟、黄沙阻隔在外,带着白风从缓缓降落。 冲破了浓厚的烟云,突然觉得这黄沙漫天的景致倒也有几分清新。远处隐隐现出一些影子,最前的是个人影,貌似正在向他们招手。 白风从的状况不太好。起初他只是觉得这边的风沙太大,烟尘太重,可是落地后他双脚发软,浑身都有种提不起力气的感觉。 玄恒一手搀住了差点跪地的白风从,“怎么?御风太快不习惯?” 白风从摇头,“不,有种……像是喘不上气的感觉。” 玄恒沉默了一下,搀着白风从向前走,“忘了跟你说,这边的灵气所剩无几。都被狂魔族转化成了这发黑的魔气。” 狂魔族……这名字有点耳熟。然而不待白风从想起来,迎着他们走来的人影已经穿透黄沙变得清晰起来,那人嘹亮道,“哟,玄恒,总算把你的契约兽带回来了?” 第70章 story 5-9 ... “契约兽?”白风从扭头看玄恒。 “他肩上的那个就是。”玄恒低声对白风从说完, 又高声道, “说了多少次, 他不是我的契约兽。” “带都带回来了,好歹给人家个名分。”那人的朗笑声透过风沙十分清楚地传来。 双方不断接近,终于各自暴露在对方的视野清晰范围内。白风从吃惊地看着穿越风沙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众人。 来人一共六个,都裹着深色的衣袍……不, 也许本来应该是颜色各异的,只不过在这种环境中浸染得久了,便都沦为了那暗沉的颜色。他们看起来比刚刚穿过结界撞在白风从身上的玄恒更风尘仆仆, 甚至可以说得上是邋遢, 还有些病怏怏的样子。只有打头的大块头看起来颇为精神抖擞。 大块头的身高将近玄恒的两倍,比起白风从更是两倍有余。他很体贴地没有走得太近, 然而白风从还是不得不仰着头看他。大块头的长相和玄恒的温文尔雅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同样的剑眉星目,放在玄恒的脸上总是七分英气三分秀气, 而放在大块头脸上, 便只叫人觉得粗犷而刚毅。 大块头的肩上坐着一个身形极为娇小的姑娘,看容貌似乎比白风从更年长些, 胸部也有发育,从身材比例上来看称得上四肢修长, 但就是身子骨太小了,甚至会让人误以为是三四岁的小孩子。那黯淡的衣衫隐约还能分辨出原本应是一条漂亮的七彩罗裙。被风沙扬得凌乱的发丝在云层缝隙中遗漏下的天光照耀下,闪烁着淡淡的孔雀蓝。最是眉心那一抹血色印记尤为夺目。 她就是所谓的……契约兽? 仔细看,来的这六人似乎都是两两结对, 每一对中的另一人眉心都有血色印记。 “哦~又是个小美人呐。”隐约还能辨出衣衫底色为红色的红衣女子一路走到近前,瞧着白风从妩媚一笑,伸手便要勾白风从的下巴尖。 白风从:又……? 玄恒伸手挡下,“霞。” 被唤作霞的女子挑着眼角瞧了玄恒一眼,笑道,“你又没定契约,瞧这小气劲儿~” 这边还在说话,霞身边的男子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白风从袭去!白风从双瞳骤缩,倏忽向后飘去闪开,而后顺势旋转、鬼魅般绕至男子身后,灵气灌入手臂末端,带着千钧之势瞄准男子的后颈作势要劈! “小白。”玄恒唤住他,“都是自己人。” 白风从收了势。男子沉默地点了个头,后退了一步,站回霞身侧。 “小白?”大块头笑道,“倒是和这娃娃相称,只怕呆得久了,要改名做‘小灰’了,哈哈哈哈哈!” “肆。”坐在大块头肩上的姑娘伸手扯扯他的头发。 “哎呦呦。”肆叫到。 姑娘嫌弃地松了手,从肆的肩上一跃而下,却在半空中背后凭空生出一双七彩翅膀,忽悠悠飞至白风从身前,悬浮在半空中保持与白风从的视线平行,伸出一只手,“小白,你好。欢迎你加入我们。能躲开飞星偷袭的家伙可是不多哦。你果然很厉害!我叫碧流,是肆的契约兽,本体是只青鸾。肆他就是这个样子,嘴上没个把门儿的,他说什么你不要介意。”说罢,还冲白风从俏皮地眨了眨一侧眼睛。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突然被这么多陌生人围起来,白风从还是有些不安的。但他伸出手去握了一下后,还是没有忘记说,“我叫白风从。‘小白’只有玄恒可以叫。” 众人:…… 玄恒以拳抵唇,默默将脸撇向一边。众人终是笑了起来。 霞双臂抱上飞星的一侧胳膊,看起来十分的亲昵,“喏,你知道咯,我叫霞,他是我的契约兽,名叫飞星,本体是翻羽。这家伙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但其实超温柔的!只是容易害羞~” “翻羽……是什么?”白风从问。 霞显然被问住了,看着白风从眨了眨眼睛,张开双臂划来划去想着怎么跟他描述一下翻羽是什么,那边飞星默默地现出原形——一匹长着羽翼的高头大马。 “啊!我好久没见过你原形都快忘记了~”霞双臂环住翻羽的脖子开始亲昵地蹭来蹭去。 “你好,我是涟月,这是我的契约兽,曲歌,本体是条鸣蛇。”此前一直未说话的两名男子一同过来,跟白风从打过招呼。“欢迎你的到来。” 曲歌握过白风从的手后却并未立即松开,而是俯身凑近他的耳边,用其实并不算小的声音问道,“看来你很喜欢玄恒?” “嗯。”白风从坦然点头。引得其余几人又是掩口而笑,肆则是十分爽朗地放声大笑。 “那一定要跟他定下契约~会给你十分美妙的体验~” 玄恒抬手抓着曲歌的肩膀把他丢回涟月的身边,“涟,看好你家这条y(淫)……虫。” 被丢开的曲歌不忘给白风从一个“你懂得”的眼神。但白风从显然不可能懂。 玄恒牵过白风从的手随众人一起往前走,“你们这几个病患不好好在山洞里呆着还特地来迎接我,其他人呢?” “陆水那边派人来说战事胶着,打得动的都赶过去了。就剩下我们这三个‘废物’,正好在这等等你,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肆说。 玄恒点头,“怪不得动静搞得那么大,在涵虚之地的边界都能听见。……他们都过去了,应该问题不大了吧。那我们先不去了,偷个懒。” 众人齐齐瞪大眼睛看他。霞道,“天哪!你是我认识的那个玄恒吗?别是个假冒的吧?”说着就要捏玄恒的脸。 “别闹。”飞星伸手拦住霞的腰。 “上次大战你们仨伤得太重了,不好好养养,是想自己死,还是想你们的契约兽死?”玄恒说。 沉默。 峡谷口的风沙变得更加猛烈起来,吹得人完全睁不开眼睛。玄恒将白风从拉在身侧,用宽大的袖袍遮住他的头,“闭上眼睛跟我走。” 白风从实在觉得很不舒服,有种呼吸困难、口干舌燥的错觉,头晕、脚软、恶心。否则他会撑开一道风障去阻隔这恼人的黄沙。他不能,便指望玄恒可以。“为什么不撑风障?” “每一缕灵气,都要用在刀刃上。”玄恒说。 白风从不懂,“什么?” “先别说话。” 除了等玄恒,白风从第一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漫长。狂风的嘶吼不再令他感到新鲜,只觉得厌烦。可他又希望能这样再走得久一点。那样他就可以这样被玄恒护着久一点。 不对,他是要跟玄恒并肩作战的!他也没忘记自己是以能有朝一日打败玄恒为目标的!怎么能在区区风沙面前便怂了,还要玄恒护着自己? 第72节 白风从推开玄恒替自己遮挡的手臂,“我自己可以。” 玄恒放下胳膊,却牵起了他的手。白风从没拒绝,只是赶了一步,非要走到白风从身前,作出一副是他在牵着玄恒往前走的模样。 大约一刻钟左右,众人终于抵达了避风的山洞。 “啊!真是受不了这种鬼天气了!” 女孩子们总是爱美的。一进洞,男人们只是粗粗捋了捋被狂风吹得遮住了脸的头发,便找个地儿开始休息了,霞和碧流则还在忙着抚弄长发、拍打衣衫上的沙尘。 “都怪狂魔族那群混蛋!早点把他们都杀光光!”霞埋怨。 “……我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涟月说。 霞瞪了他一眼,“我知道!不用你提醒,这么讨厌呢。曲歌,这么不解风情的木头你是怎么看上的!” 曲歌一手勾着涟月的肩膀搂着他,一手指指自己眉心的血色印记,勾唇一笑,“宿命。” 被喂了一嘴狗粮的霞翻了个白眼,发梢打结完全解不开,衣衫也早就失了原本的颜色,自暴自弃地寻了个地方一屁股坐下去。飞星默默地跟过去在她身边坐下,随她倚随她靠,随她掐自己的皮肉发泄小情绪。 碧流化回了原形,用尖尖的喙孜孜不倦地梳理着沾满了灰尘的羽毛。肆用他粗壮的手指帮着梳理,看起来有点笨手笨脚,像是帮了倒忙。果不其然被碧流嫌弃了。 玄恒捡了一颗碎石,在地面上这画一个圈、那画一个圈,然后盯着那些圈沉默不语。白风从凑在旁边看着,又看看一脸严肃的玄恒,忍不住想问这是什么。可不待他开口,玄恒抬头皱眉道,“陆水这个地方真是……唉。” “狂魔族疯了,可是没傻。他们就是想耗死我们。”曲歌说。 “方圆百里的土地,我们不可能不管。‘每一寸有生机的土地,都寸步不让。不计牺牲,不计代价。’这可是你说的。”涟月说。 玄恒闭上眼睛,极为无奈地叹了口气。 “事到如今,我们也顾不得计较太多了。”肆认真道,“玄恒,万一、我是说万一,你好好考虑下我说的方案。如果我们付出这么大代价,却是一场空,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 玄恒咽了口唾沫,郑重地慢慢点着头,声线中有一丝被挤压后的痛苦,“我知道。我知道。” 白风从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终于忍不住道,“你们在说什么?” 第71章 story 5-10 ... 曲歌见玄恒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笑道, “来, 小弟弟,有什么不明白的,哥哥告诉你。” 玄恒拉住准备起身过去的白风从,“我来告诉你, 我都告诉你。我只是……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那就想起什么说什么。”白风从说。 鸿蒙初辟,天地之间弥漫着无比充沛的灵气。汲取如此纯净灵气的人类和兽类,具有与生俱来的强大力量, 并且越来越强大。 当他们强大到几乎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 距离扭转乾坤只有一步之遥时,终于发现——天地间的灵气有限, 他们已经无法变得更为强大。 何止于此,如果不继续汲取大量的灵气进行补充,身体就会衰竭。衰竭到一定程度便会尸解, 化为灵气重新归附于天地间。 他们终是为天道所不容。 这对于长期以来内心无限膨胀、自以为能够超脱一切、主宰一切的人类而言, 简直是致命的打击。 可人类、不,是所有物种都不乏与命运抗争的魄力。 灵气稀缺?总还有他们尚未发现的灵气宝地! 瓜分灵气的家伙太多?杀了便是! 那些新生的弱小生灵算什么东西!竟也敢与先人分食这残存的灵气?杀! 可有人丧心病狂, 就有人悲天悯人。 天神一族与狂魔一族,就此分化。 天神一族决定顺应天道, 安静地等待自己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刻。可是狂魔一族不肯放弃,他们疯狂争夺地盘,残食新生的六界生灵,甚至猎杀天神。苍茫大地被狂魔族践踏至萧索死寂, 六界生灵的哀嚎索魂般如影随形。比起坐以待毙式的以身殉道,天神一族决定,替天行道。 但由于天神一族在一段时间内的不抵抗,导致狂魔一族侵占了大片地域,疯狂地吞食了大量灵气。灵气不足便残食生灵。涵虚之地的惨剧便由此发生。 勉强可以说有幸的是,狂魔族疯了却还没傻,他们仍然懂得“可持续发展”,因此没有将所经之地的生灵屠戮殆尽,而是留下了幼兽,作为储备粮。 虽然狂魔一族和天神一族一样,都因为灵气的稀薄而沦为强弩之末,但完全灭绝了人性、如最低等的兽类一般只知道为了生存而残害其他生灵的狂魔一族,其残存人数比天神一族要多。 天神一族需要帮手。契约兽应势而生。 每只契约兽根据其本身及主人的性质特征而有不同的能力,但共通的作用就是分担主人所受的伤害,也就是——肉盾,必要时甚至要为主人赴死。毕竟,能与狂魔一族抗衡,拯救万千生灵于水火的,只有天神一族,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全天神一族的有生力量。 虽然这群人在谈起契约兽的时候俨然就是一种把契约兽当做可以随时牺牲的工具的口气,然而看过去,契约兽们并未对此有任何不满的神色。 尤其,每一对的感情都十分亲密的模样。 “从,我们和你一样,来自那些被狂魔族践踏蹂.躏过的、收复的失地。”碧流说,“如果天神一族不能挫败丧心病狂的狂魔一族,没有任何人能够活下去。我们代表自己的族人加入天神一族,早就做好了献出生命的觉悟。如果我死了,会有下一只青鸾和肆定下契约。我不是轻贱自己的生命,只是对我而言,没什么比肆活着更重要。” “嗯。”飞星点头。表示对他而言,没什么比霞更重要。 “分担伤害,是怎么分担?”白风从问。 “签订契约后自然就会形成这种效用。打个比方,有人打了阿月一拳,只要阿月愿意,就可以把伤害完全转移到我身上,而阿月不会有任何异样。即便我们伤重下场,阿月他们还可以多坚持一段时间。”曲歌解释道,“不过这些家伙总容易妇人之仁,不到万不得已,伤痛都自己扛着不肯分担。一点都不顾大局。” 涟月拉过曲歌的手没什么语气道,“真的不顾全大局,就会不论如何也不转移给你。” 无视被撒过来的满天狗粮,白风从转头问玄恒,“为什么你没有契约兽?” “这么不是把你带回来了吗?”曲歌坏笑。 “那契约要怎么定?”白风从问。 “当然是以血为引。”曲歌笑道,“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跟过来了?该说是我们的玄恒大神太能忽悠,还是……真爱?” 玄恒不理会曲歌,对白风从说到,“小白,你的战力很强,做契约兽可惜。我把你带出来是希望你能成为我们新的战力,而不是我的肉盾。甚至,你应该有自己的契约兽。” “我……战力强吗?我都打不过你……”白风从泄气道。 众人闻言,一时间表情精彩纷呈。肆朗声大笑道,“哈哈哈!小娃娃雄心壮志!勇气可嘉!”他看白风从不解地看自己,又道,“你可知你想打败的,乃三界之尊,令狂魔族闻风丧胆的战神?老子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听人敢扬言要打败玄恒呐,哈哈哈哈!” 白风从诧异地扭头去看玄恒。这个总是没个正形“调戏”他的人,是三界战神?! “你没来的时候,玄恒就整日跟我们念叨你,说你进步神速,来日必成大器,还说你不消时日就会成长为不次于他的新一代战神,哪怕他……咳,总之是对你多有夸赞呢~”霞爆料道。 “哪怕他……什么?”白风从问。 “没什么。总之你不要想着契约兽的事情了,知道就好。”玄恒说。 可显然白风从对契约兽的事情很感兴趣,他问曲歌,“你之前跟我说,签订契约会有不一样的体验,是指什么?” 在众人的一片蜜汁沉默中,曲歌神在在地笑道,“你想啊,既然签订了契约你就可以为主人分担伤害,那么,他的一些其他感觉,你也可以感受到的,嗯?尤其是,水乳.交融之时。” “水乳.交融之时是什么时候?”白风从虚心好求道。 玄恒忍无可忍,强迫白风从转过头来,“曲歌是个‘以下犯上’的异类,以后少跟他说话。” “哦……”少年似懂非懂。 曲歌大呼冤枉。 “那,”白风从转向霞,“刚见面的时候,你跟我说,‘又是个小美人’,为什么是‘又’?” 霞眨眨眼,看向玄恒。 “在我之前,玄恒带别的美人来过?”白风从问。 真野兽般的直觉…… 没人开口。玄恒自己坦白到,“其实我之前有过契约兽。” 白风从睁着那双蔚蓝如海的眸子静静地看着他。 “是一只叫青云的烛龙。……已经死了。” 第72章 story 5-11 ... 白风从垂下他那长而卷翘的银白睫毛, 掩盖了幽蓝眸中的神采。他没有追问, 只是默默地等待着。如果玄恒愿意告诉他, 玄恒会自己说下去。 “青云本对神魔纷争毫无兴趣。他对什么都毫无兴趣。他活着,却也死了。生死与他而言,无甚分别。 “我每日去寻他,游说于他, 希望他能加入我们。可是青云无动于衷。所以……我干了件很下作的事儿。 “我拔掉了他的须子。” 白风从闻言嘴巴一抽。他没有龙须,可是他有虎须。被拔一下……那滋味。他有点庆幸玄恒“招惹”他的方式还是相对温和的。大概是他太容易上钩了,没给玄恒留下什么不要脸的发挥空间。 白风从垂着眼帘缄默不语。有种自己被比下去的感觉。 “龙大概是生而高贵的, 所以对于自己被拔了龙须这件事, 青云终是不能忍,动怒了。可他又打不过我。”玄恒耸了一下肩, 似是有些得意,“问我如何肯将须子还给他。我说,留下来, 直到大战结束。 “其实青云还是心软吧。否则, 理应对我更加不予理睬才是……” 说到这里,玄恒沉默了片刻, 似是在回想什么。 “我之所以一定要青云加入,是听闻, 烛龙之息,可令人起死回生。但能让人起死回生的,不是青云的龙息,而是他的血。 “所以青云加入后, 我们开始无所顾忌,在战场上像群疯子一样。因为不管伤得多重,只要还没死,回来之后饮一两口青云的血,便都好了。 “在溟虚一战结束后的那天夜里,青云说有话跟我讲。然后他偷袭了我,强行‘献祭’。 “所谓‘献祭’,就是契约兽代主承受了无法治愈的伤害,即将死去时的……一种选择。因为‘献祭’的仪式对已然重伤的契约兽而言,实在是更为深重的折磨。可是另一方面,献祭可以将契约兽所具有的一切能力,转移给契约主。 “青云他没有等到他可以拿回龙须的时候,甚至不是在他濒临死亡的时候就选择了献祭。 “我知道他很疼。我知道每次我们重伤归来之时,便是他苦难的开始。”玄恒突然笑了,“可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坏人。” “够了。我不听了。”白风从说完,起身走了出去。 玄恒抬眼与众人对视。涟月用下巴点点他对霞说:“这里分明有一个更不解风情的。” 霞摇摇头,“不,你们俩不一样。你这种无意为之的才是真‘不解风情’,玄恒这种有意为之的,算不得。” 玄恒没再理会他们,起身追了出去。 狂风从洞口横扫而过,玄恒不得不捏了袖子掩着面部,顶着狂风向白风从离去的方向追去。然而未走出两步远,便被人扯住了手臂。放下一看,正是倚在石壁凹处避风的少年。 白风从没给玄恒说话的机会,见人转过来,直接双手扯着领子把玄恒拉过来踮脚吻了上去。 “你就告诉我,你喜欢他吗?”他盯着他的眼睛问。那蓝色眼眸中,偏执强烈得近乎爆裂开来。 玄恒抬起右手竖起双指,“我当他做朋友。” 白风从揪着玄恒的衣领将他拉得更近了一些,顶着呼啸的狂风,近乎质问,“那假如有一天我死了,别人问起你这个问题呢?你会怎么答?” 第73节 玄恒:…… 白风从弯起嘴角冷冷一笑,“‘我当他做小朋友’?” 玄恒将双臂撑在少年耳边,宽大的袖袍垂下了来,尽可能地为他挡去狂沙的侵袭,埋头看着少年的眼眸认真道,“小白,我和他不是你想的那样。” 少年仰头满脸倔强地盯着玄恒看了一会儿,终于在那漆黑如夜的眼眸的平静注视下软下来,身子微微前倾,把头抵在了玄恒胸前。 “玄恒。” “嗯。” “我从来没如此怨恨过生死之隔。我要你知道,我愿意为你去死,我恨那条龙用这么决绝的方式在你心里留下这么不可磨灭的烙印……” 玄恒摸摸白风从的头无奈解释道,“不是说了,我和他的关系不是你想的那样。想来,他是怨恨我的……” “我知道!我知道!”白风从抓着玄恒的衣襟用头撞他的胸膛,“我不管他怎么想,可我知道你觉得对不起他,哪怕他如此‘报复’你,可你在谈起他的时候,却没有一丝怨恨。我知道你一定把他记得清清楚楚!……可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是我,我什么都肯做,什么都能忍。我只是很羡慕他、嫉妒他。我也想死一次,知道我死了之后,你怎么想我……可是生死只能选其一。我选择生。” “玄恒。”白风从抬起头来看着他,“我要活着,活着才能变得更强大,活着才能守着你。” 玄恒垂头在少年被风沙吹得干燥的唇上轻啄了一下,“拭目以待。” “和我订契约。” “不行。” “为什么不行?”少年瞪圆眼睛。 “方才不是说了,你将会成为我们的重要战力。你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契约兽。而且我现在的体质也不需要契约兽。” “可我要跟你签订契约不是为了要为你分担伤害。保护你,让你不受伤,那些事儿就算不是你的契约兽我也会做!我想跟你签订契约是因为……!是因为……”少年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目光有些闪躲,可很快他又正视着玄恒道,“是因为我希望我和你能像他们一样!” 玄恒笑着抚了抚少年被风吹乱的发丝,别在耳后,顺手捏了捏他莹白的耳垂,低头吻了他一下,“我和你的关系,不需要靠契约来维持。” 尚且稚嫩的少年,被老流氓玄恒一句话撩得面红耳赤,乖乖被牵着手走回去了。 “咻~”曲歌撩了声口哨,意有所指道,“战神出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玄恒看了他一眼,眼睛里全是“早晚有一天被你害死”。 “休息一个时辰,然后我们去陆水。”他说。 “说好的不去了呢?”霞蹭地坐直身体抗议。 “看你们一个个的精神的很啊。而且我之前只是说‘先不去了’。等过去了,要是形势还好,你们就接着歇着,形势不好……”玄恒扫了一眼众人,没把话说完。 因为没必要说。战争从来就是一台绞肉机,就是拿人命往里填。 不然还叫什么战争。 第73章 story 5-12 ... 然而, 即便是玄恒临时起意的一个时辰, 众人也未能休完。一只通体透明泛着蓝色光芒的灵鹊穿越沙暴飞入洞内, 在玄恒的指尖上停留片刻后,干脆地化为烟尘,融入了玄恒体内。 白风从看得一愣一愣的。 肆问:“怎么说?” 玄恒回答道:“陆水大捷。他们追着溃散的狂魔族直奔四荒去了。听说那儿是个和涵虚一样的灵气宝地。所以他们必须要在狂魔族之前赶到,否则被狂魔族补给了灵气, 会被反扑得很惨。” 玄恒拉着白风从站起来,“我带小白先过去。你们悠着点,灵力省省用。” “哎!”涟月叫住玄恒, “你……确定要带小白一起?” 玄恒沉默了一下, “既然来了,就没什么要瞒着的。” “既然陆水保住了, 玄恒,你听我的,进去取点儿。那群人估计又伤了个七七八八, 能不能活下来, 可全都指着你呢。”肆冲着玄恒的背影说。 拉着白风从的玄恒停下脚步,微垂着头站了片刻, 终是笑了一下,“我知道。不然你以为我一趟趟进涵虚之地就只是为了看景?” 肆哈哈笑笑, “我还真就那么以为的。” 虽然一头雾水,但是白风从也不多话,就是乖乖跟着玄恒。玄恒再次施展御风千里之术,眨眼间便带着白风从来到了此前喊杀声震天、而今一片死寂的陆水。 陆水与白风从一路所见并无不同。如果一定要说有, 就是这里更为死寂,血的味道更为浓郁。不知几重厚的铅云被活活撕开了一个裂口,成束的光线斜斜地穿透下来,照亮了那片黑红色土地上流淌过的黑红色的河流。 河岸边背靠背地坐着两个人。衣衫褴褛,满脸血污。 玄恒踏着被血浸透的土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去。白风从安静地跟在他的侧后方。他抬眼看着走在自己身前的男人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有种千钧重担压在他肩头、而他硬是挺直了脊梁不肯跪下的错觉。 玄恒在二人身边站下,轻声道,“这次是你们啊。” 更靠近白风从方向的那个人,虽然无力地垂着头,可从他鬓角耷落下来的凌乱发丝间,白风从还是看到了。他费力地勾勾嘴角,声音虚弱得微不可闻,“差点……等不到你……” 玄恒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和两个人消失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 白风从怀疑自己是不是眼睛花了,可是眨眼确认过后,他确实看到玄恒跪在那里,张大嘴巴费力地想要吞食右掌心的光球,而他的左手中,还拿着另外一个。 白风从不知道那亮得刺眼的光球是什么,可他看到它们是那两个看起来濒死的人变的。而现在,玄恒要把这两个光球吃下去。 玄恒在吃什么?!难道他是在吃…… 白风从瞪大了眼睛,满眼惊惶地看着已经吞下了一个光球、却猛地捂住嘴似要呕出来的玄恒,极力扑灭着脑海中那呼之欲出的“同类”二字。 白风从看着玄恒跪在那里,弓着脊背,身体猛然耸动了好几次,终是死死捂住嘴扼制了呕吐的欲望,而后匆匆忙忙地双手捧着另一个光球塞进了自己嘴里。 他死死地捂着嘴巴,指尖用力得失去血色。弯曲的脊背不停地耸动,似是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呕出来一样。可是被逼出来的,只有如断了线的珠子般的眼泪。 白风从不知道那眼泪,是因为生理上的痛苦,还是心理上的。 喉结上下一动,白风从知道,玄恒是把那东西“吃”下去了。玄恒放开了死死捂住嘴的双手,可他却并没有起来,相反,他慢慢压低脊背,整个人都跪伏了下去,很久不曾起来。 “你在干什么?”白风从轻轻上前一步,声音颤抖得不像自己的。 玄恒闻声挺直脊背,扭头看了看站在自己身边满脸惶然的白风从。他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除了尚未风干的泪痕,语气也平淡得很,“你觉得我在干什么?” 白风从张张嘴,终是什么都没说出来。 “害怕吗?”玄恒问。 白风从很干脆地摇了头。 玄恒淡淡笑了笑,站起来,“那我们先去四荒。之后我跟你解释。” 沉默的御风中,玄恒突然开口说,“背对着你的那个,叫苍晴。面向你的那个,叫紫烟罗。记住他们。” 白风从郑重地点了,“嗯。” 玄恒没有带着白风从直落战场中心,而是落在了后方。一人瞬步迎上来,扯起玄恒的手腕便走,“莲不行了。” “莲?!”玄恒大惊,快步跟上,“怎么搞的!” “你们这四员大将不在,莲当然带头拼命。……所有人都在拼命。不拼,等着那群混蛋闯入四荒之地吞食了灵气来反扑吗?” 那人拉着玄恒,两人不知用了什么法术,须臾间竟已将白风从远远甩下。白风从初来乍到,满心不安,不足一里之处尘烟喧嚣而上、喊杀声震天,这种情况下,玄恒却弃他于不顾…… 可白风从知道此情此景不是让他闹小情绪的时候。所有人都生死一线,根本无暇多愁善感。他也只得奋力赶上。 “哦!难道这就是你此前提过的那只白虎?”那人总算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追赶上来的白风从身上。 “嗯,我给他起了个名字,白风从。”玄恒应道。 “白风从……风从虎?哈哈。” 白风从想,这人竟还笑得出来,不知已是几次历经生死? “小白,擎天。”玄恒介绍到。 二人相互点头致意。擎天抬臂指了指前边的一处碎石堆,“莲就在那儿,你过去,我带小孩回战场?” 白风从想说“我不是小孩”,可他知道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可要说上战场…… 玄恒一把拉住白风从的手腕,“我的人我带着,你先回去。”他迎着擎天有些不能接受的目光解释道,“小白第一次上战场,什么都不知道。就算我跟你们说他能打,我也不能直接把他扔上去,那不是让他白白丧命。得我带着他。你先回去,我处理了莲,马上就上。” “好。”擎天痛快地转身离去。 阵阵暖流涌入心田,白风从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玄恒却已放开他,几个瞬步去到了碎石堆背风处。 白风从追上去的时候,玄恒已经坐在地上,将那个叫莲的男人托起来抱在怀中。白风从眼看着玄恒抬起左腕,毫不迟疑地咬破了腕口脆弱细嫩的皮肤,任它血流如涌,然后将腕口送到了莲的嘴边,捏开莲紧闭的泛白的双唇,强迫他喝下去。 “……听闻,烛龙之息,可令人起死回生。但能让人起死回生的,不是青云的龙息,而是他的血。……不管伤得多重,只要还没死,回来之后饮一两口青云的血,便都好了。” “‘献祭’可以将契约兽所具有的一切能力,转移给契约主。” “我知道他很疼。我知道每次我们重伤归来之时,便是他苦难的开始。” “想来,他是怨恨我的……” 一个时辰前玄恒讲的话,伴着眼前的一幕,如咒文般在白风从的脑海中反反复复地回荡。 他听时便明白青云强行献祭后玄恒的命运。那句“够了。我不听了。”不是白风从在吃青云的醋、闹脾气,是他不想去想象那番话中的青云变为了玄恒。 可如今,这一幕如此突兀地出现在白风从的面前。 白风从站在一边,目眦欲裂地看着那鲜红的血液溢出玄恒的手腕,流进玄恒怀中男人的口中。 这还只是一个人受了重伤需要饮玄恒的血。如果是一群人呢? 白风从扭头望向不远处那被烟尘淹没的战场,脑海中闪过的都是很久前玄恒站在溪边,被他轻而易举抓伤了胸口的一幕。那时候,他是不是也像现在一样,刚刚用自己的血去挽救所有战友的性命? 他流了多少血?没有人知道。因为玄恒的伤口能够自愈,所以他总是看起来好好的。 可他看起来好好的,不代表他真的好好的不是吗? “我能为你做什么?”白风从问。 玄恒闻言一愣,抬头去看少年。少年那双幽蓝的眸子里有疼惜,然而更多的是坚定。玄恒不由得欣慰地笑了。 “小白,你也看到了,外边的世界,根本没有办法生存。曾经充斥在天地间的灵气被我们和狂魔族无节制地汲取,现在已经稀薄得让我们无法生存下去。新生的六界生灵倒是很习惯这稀薄的灵气,可是如果不把他们保护起来,他们只会沦为狂魔族的盘中餐。 “狂魔族还在疯狂地寻找灵气补给来源,包括杀生。所以可以说,他们是‘有生力量’,有‘后方补给’。可我们这些自诩为‘除魔卫道’的,就只能干熬着,平时灵力省着用,靠着像你、像青云这样的力量补足,才支撑到了现在。 “你刚才不是看我‘吃’了苍晴和紫烟罗嘛。不是因为他们重伤不愈。只要没死,喂了我的血,都能活。所以,他们会死,是因为……”玄恒哽咽了好久,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道,“我们经过衡量,认为他们……‘不配’继续活下去。” “我们没有灵力补给来源,用一点少一点。他们都说我很能打,一个打十个。我本身就是自愈体质,而且青云死了之后,我又有了他那种接近起死回生的能力。所以必须要保我。倾尽整个天神一族的力量保我。 “我上战场是要耗费灵力的,我这样喂血救人也是。那为了不会让我透支而死,必须给我补充灵力。每场战役打下来,那些濒死的,需要我喂很多血才能把他们的命救回来的战友里,战力强的,就救,战力弱的,就像苍晴和紫烟罗一样,尸解肉身、化为纯灵,让我吃下去…… “肆、碧流、涟月他们那三组,说自己是什么‘废物’,呵,他们要真是,早就在我肚子里了。他们和莲一样,都很厉害,所以才有机会活下来——以这种……‘吃’掉自己同伴的方式。 “可这些微薄的灵气补给其实远远不够。所以肆一直在建议我,去我们打下来的灵气宝地汲取点灵气。这种监守自盗的事儿,还是等迫不得已的时候再说吧。现在我们逼得紧,狂魔族也没捞着什么机会补给灵气,双方都在衰弱。 “其实你感觉得对。你是变强了很多,但若是跟全盛时期的我们比,也只有被遛着玩儿的份儿。只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灵气稀薄,我们和狂魔族都在迅速衰竭,而你们不至于。你甚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第74节 玄恒低头看着被他抱在怀里的莲,低声说着。白风从站着,看不到玄恒脸上的表情。他只看得到玄恒腕口的伤好得太快,所以说话间,玄恒几次三番地咬破自己的手腕。 他看着都疼。可是玄恒的动作利落得好像咬下来的不是他自己的肉一样。 白风从觉得自己心里堵得慌。他曾和青狮它们一起窝居在那看似很大、实则很小的涵虚之地,听着风声萧萧、流水淙淙,看着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却不知一道结界之隔,它们于那头岁月静好,玄恒他们于这头赴汤蹈火。之前他每次见玄恒,玄恒总是笑着的,笑得轻浮又流氓、无畏又无谓,可直至今日,白风从才蓦然看到他双肩上扛着的能把任何一个人轻易压垮的重担。 一个人,要多强大,才能挑得起这副重担,还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 白风从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太渺小了,竟然会把打得过玄恒当做毕生的奋斗目标。 眼看着伤口再次愈合,玄恒瞧着也应该差不多了,便将还昏迷着的莲轻轻放回地上,摆了个适合养伤的姿势,然后站起身带着白风从奔赴战场。 “所以如果你要问我,你能为我做什么——”玄恒扭头看白风从,“变强。” “早点灭掉狂魔族,让我们的噩梦结束。” “让我的噩梦结束。” --------------------------------------------------------------------------------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我回来日更了。谢谢一直追文的宝贝们的不离不弃。么么哒! 第74章 story 5-13 日暮之时,四荒之战也落下了帷幕。聚集在此地的狂魔族被全数斩杀, 天神一族伤亡惨重, 就地休养。 白风从看着那些拖着一副惨不忍睹的身躯从他面前经过的人, 惶惶然。 他被玄恒保护得很好, 几乎毫发无损。玄恒被众人保护得很好, 无论混战到何种程度, 只要有玄恒避之不及的致命伤害,都会有人冲过来以血肉之躯为玄恒挡下。短短两个时辰, 却足以让白风从对血肉纷飞的场面麻木。 所以他现在惶惶然的不是众人的惨相, 而是玄恒会如何?这么多人重伤, 要放掉玄恒多少血? 然后他看见了。他看见他们找了一个小水潭, 把所有重伤到神志不清的人扔进去。玄恒也跳了下去, 没多久,整潭水都红了。 白风从疯了一样要去把玄恒拉上来, 很多人拦着他。玄恒听见动静, 只是抬眼向这边看了看。 那漆黑的瞳中,神色平静, 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量,瞬间镇压了白风从眼中的躁动。他卸了力, 转身愤愤离去。 曲歌回头看玄恒, 意思是问, 要追吗?玄恒只是沉默地靠着石壁,疲惫地闭上了眼睛——不用追。 白风从不见了。面色苍白如纸的玄恒披着玄衣逢人便问,可是大战刚刚结束, 每个人自顾不暇,没人注意到新来的少年去了哪里。涟月他们把玄恒拉了回去,让他好好歇着。毕竟,他们要打的是一场时间争夺战,要抢在自己的生命干枯之前,要抢在六界众生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之前,要抢在狂魔族吞食灵气变得更强之前,剿灭他们。等到出去侦查的擎天等人回来,他们就要奔赴下一个地点,没人有心思去照顾一个不懂得顾全大局、意气用事的少年。 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在玄恒的面子,他们就要骂了。不是说很厉害嘛,怎么还得处处护着? 玄恒无法,只得坐下来歇着。多少人看着他,他不能干这种扰乱军心的事儿。 休了不到一天,擎天的灵鹊飞来,告知众人下一个征伐地点在西南的巢湖。 “那个,要不你先跟他们去。我留下来帮你等。”霞说。她在四荒一役中,又受了致命伤。而她的契约兽,那个沉默寡言却对她温柔有加的飞星,已经命丧黄泉。 他们坐在一起推测下一个地点在哪儿、如何维持天神一族的有生力量时,霞始终镇静而理智,像个没事人一样。只是谁也不会忘记她拖着半残之躯、斩杀那名杀了飞星的狂魔族时的疯狂,也不会有人忘记大战刚刚结束时,那个死死抱着飞星的尸体,哭得撕心裂肺的女子。 而这一战、不,是每一战,都有许许多多和霞同样遭遇的人。可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时间伤春悲秋,所有的人,都是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憋着一口怒气,在下一次的战场上爆发。 他们割舍的太多,以至于他们几乎没办法理解白风从的任性。所以霞一说完,便有一人不满到,“等什么?他若还有心回来,自然会去寻我们。” 玄恒垂着眸子不言语。 另一人忍了忍,终是忍不住开口抱怨道,“玄恒,你这两次带回来的人可都不怎么样啊。上次那个青云一直不情不愿的,这次这个,不到一天就趁乱跑了。嘿,真行。让大家伙儿白高兴一场。” 虽然途中身边的人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示意他别嘴欠,但这人还是坚持不吐不快,都说完了,把头一撇。 气氛很僵。 霞看了一圈,打破僵局道,“那你们就赶紧动身吧。我留下。哎,玄恒,说好啊,我就等到明早。那孩子不回来,我就不等了。” 玄恒不应声。众人面面相觑,纷纷起身准备动身。玄恒撩起眼皮瞧着“不吐不快”的那位,冷冷道,“谁他妈有那么高的觉悟自己来送死啊?” 众人闻声纷纷定住。 “你?还是我?哼,要不是都活不下去了,觉得横竖都是死,不如死得漂亮点儿、被后人记着,谁他妈会在这儿待着?去狂魔族啊!杀生啊!补灵气啊!搁这儿有意思吗?可飞星、曲歌、碧流、小白他们和我们他妈的不一样!灵气稀薄他们也能活下去!那凭什么来这儿送死啊?啊?”玄恒咬牙拿指尖戳戳自己心口,“得把心掏出来给人家。” 他又突然笑得满脸嘲讽又冷漠,“可是我们这帮人还有心吗?啊?一群寿与天齐的老妖精去拐带那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也他妈好意思。把他们忽悠到这战场上来,说这是苍生大义?呸。说好的要保护他们的呢?拉到战场上保护啊?” “神经!”那人气哼哼地扔下俩个字,没再搭理玄恒,带头离开了。 人都散了,只剩下涟月、霞、莲和玄恒还坐在原地。 饮了玄恒的血所以又开始活蹦乱跳的莲,用肩膀撞了一下挨着他坐的玄恒,“过分了啊。说的太偏激了。怎么着,说霞和飞星的感情是假的呗?” “曲歌这是不在这儿。你要敢当他面这么说,他非得跟你打起来。”涟月说。 玄恒沉默了一会儿,说,“霞,对不起啊。其实我……” 霞摆摆手,“你不用说,我都知道。其实谁还没这么想过。我们去找契约兽的时候,不都是带着目的去的嘛。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心就真的掏出去了。要说对不起那真是自裁都不足以谢罪……可是我们能怎么办呢?我们能利用的筹码,不就是感情嘛。说实话啊,看你之前那么对青云,我真觉得你这人就知道打打杀杀,特别冷血。可你刚才为了那孩子这么一闹,我又觉得你还是挺有人味儿的。” 玄恒张张嘴,最后只是说,“那就拜托你了。”便起身走了。 涟月深深地看了霞一眼,摇摇头,跟着走了。 霞突然有点莫名其妙。她扭头去看莲。 莲张开嘴,半晌后,似是下定决心道,“青云那个能力,就是来活受罪的。” 霞:“我知道啊。” 莲:“可是对于没有灵力补给的我们而言,青云,我们必须弄来。” 霞点头,“所以?” 莲看看她,欲言又止。 霞不懂,问道,“青云是来活受罪的,那玄恒身为他的契约主,不是更应该对他好点儿?可你看他每次给青云放血时候那个冷漠的样子,其实……其实……我真想说一句,他现在放自己的血是活该……” “说起来容易。换你试试?”莲说,“放飞星的血,你怎么样?” “我会心疼死啊!我会加倍对他好!恨不得放自己的血!” 莲:“可是你没有办法替代他。如果你想替代他,只能让他死,将他的能力转移给你。要么看他痛苦,要么看他死,你怎么选?” 霞沉默了。 “还有,其实最初发现青云的,是我。” 霞蓦地睁大双眼看向莲。 “我说我做不来。我没办法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契约兽。可是我们没有青云不行。我去找玄恒,问他怎么办。他跟我说,你不行,那我来。” 莲突然仰天长叹了口气,“我突然明白玄恒刚才说的话为什么那么偏激了。”他站起来,看着霞的眼睛慢慢道,“也许有的时候,把自己当成一个坏人,才不会那么难受。” “玄恒背负的太多了。”莲走前抛下的最后一句话,“我们谁都不会做得比他更好,谁都没有资格指责他。” 霞屈起双膝用双臂抱住,下颌抵在膝盖上,闷声自言自语道,“我知道、我知道啊……” 大部队走了,霞独自留下等候不知道会不会回来的白风从。她会留下,确实是因为她伤得过重。虽然浸泡了“血池”,外伤已经看不到,但确实需要休养。而除此之外,就是私心——她想多陪陪飞星。又或者应该反过来说,想要飞星再陪陪她。哪怕只是一具尸首。 霞在尸山尸海中,依偎着飞星没有体温的身体等到了天亮,白风从没有回来。霞吻了吻飞星的额头,以示告别。 “那孩子不回来,想来玄恒心里是高兴的吧。” 打完了巢湖打南雀,此后又辗转白明山。天神一族连连取胜,却也人越打越少。白明山的灵气是前所未有的充沛,山中、山麓居住着许多六界生灵。天神一族派出代表问他们有没有人愿意加入,没有人回应。神魔两族在他们眼前打得天崩地裂,他们知道那不是自己能够企及的领域。好不容易活下来,没人想去送死。 天神族突然很失落。虽然他们有坚定的信念,可是这样的反馈还是会让他们觉得茫然,不知道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意义何在。 “这群孙子。”曲歌说。 “要不……我回族里问问还有没有人愿意来?”碧流说。 肆抬起宽大的手掌轻轻拍拍她,“你家离这太远了。” 他不想说,其实不在于远近,只是有觉悟的人太少。 远处突然传来大声呼喊,“玄恒——!玄恒——!” 坐在一起议事的众人循声望去,那一袭白衣、一头银发,在灰头土脸的众人之间是如此的吸睛。正是消失了三天三夜的白风从。 玄恒立即起身快步走了过去。 喊话的人远远瞧见玄恒,给白风从一指,“他在那儿呢。” 两人快步迎上对方,相视无言,只是猛地将对方紧紧拥入怀中。 玄恒张张嘴,不知道该说“你怎么回来了”,还是该说“回来就好”。 他还在纠结间,白风从说话了,“你们怎么转移得这么快,让我一通好找。玄恒,我给你带了帮手回来。” 玄恒一愣,放开白风从,有些不解地看他。他顺着白风从指的方向,这才看到了一群陌生的面孔。 “都还是一些不成器的。不过拉到战场上磨练磨练,总该能派上用场。”白风从说着,有些抑制不住的小得意,颇有些邀功请赏的意思。 带头的青衫小年轻随意地一挥手,跟玄恒打了个招呼,“哟!你好啊,拐走我们大王的家伙。” 第75章 story 5-14 青狮他们的到来无疑为已是残破之躯的天神一族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经过短暂的相互了解,在之前的战役中失去了契约兽的一部分天神族重新与青狮他们签订了血契。 玄恒等着白风从来找自己签订契约。他在脑海里反复演练拒绝他的说辞, 劝他签下一只属于自己的契约兽。如果实在说不动……那就和他签嘛。 可是在看完一名天神族演示了如何签订血契后, 白风从没去找玄恒, 而且是和一名看起来年纪相仿的姑娘签订了血契。玄恒记得白风从在介绍他带来的人时, 说那姑娘的本体是一只五色鹿, 名叫华彩。 玄恒站在远处看着, 见白风从的操作没什么失误,血契结得十分顺利, 便转身走了。 曾经有一块那么沉重的石头压在他的心上。可是当这块石头被蓦然搬走, 他又觉得空落落的。 征伐之战从不会因为参战双方的伤残情况和人员损失而停歇。玄恒这一部族一直向南推进, 途中几经与沿途其他各部的残余汇合, 人数却始终在一百上下波动, 甚至还有下滑趋势。 值得庆贺的是,白风从和青狮他们成长得很快, 早就能够脱离天神一族的羽翼庇护, 独自一人冲锋陷阵、大杀四方了。 只不过,身为契约主的白风从和身为契约兽的青狮他们到底不同。同样是冲锋陷阵, 青狮他们虽然身为肉盾,但不到万不得已, 那都是被自家契约主护着的。而白风从这边, 掩护和侧翼不是没有, 但那都是战友意义上的。以血、以命签订的契约意义上的掩护,没有。 因为他从不带华彩上战场。 也不肯将自己所受的伤害转移给华彩。 每每战斗结束,他就陪华彩或坐在倾倒的枯木上、或坐在染血的石头上, 默默地看着那些或伤或残的天神族,在血染的土地上、在漫天的黄沙中,人来人往。 不上战场的契约兽也有一些。碧流就不会跟随肆上战场。可她会分担肆所受的伤害,而且她吟诵的咒文有安神醒脑之用。如碧流这般,不上战场的契约兽也总有它的作用。可是没人知道华彩的作用是什么。 玄恒代表众人问白风从,“你的华彩怎么回事?” 第75节 “再过一阵你就明白了。”白风从说完就走,显然不想多谈。 翌日清晨,众人准备奔赴下一处战场。玄恒注意到白风从的身边,华彩不在。而白风从的脸上,多了两道和肤色不尽相同的泛银色条纹。那是契约兽献祭后,会在契约主身上留下的痕迹。虽然根据个体会有不同,但是玄恒见过太多,他看了就知道。 “华彩死了?”玄恒问。 白风从看着玄恒的眼睛平静道,“放心,她是自愿的。” 尽管内心对此猜测已经认定,但从白风从口中得以确认时,玄恒还是倒抽一口冷气。 “离开涵虚,跟我一起过来的,都是自愿的。我没用过什么肮脏的手段。不信你去问他们。”白风从坦荡道。 玄恒深呼吸了几次,问他,“华彩的能力是什么?” 白风从看看他,微微一笑,“打完这场仗你就知道了。” 玄恒知道的时候,只想骂白风从“你这小混蛋”! 他猜过华彩的能力会不会是和青云类似的情况。可是白风从的那句“打完这场仗你就知道了”打消了玄恒的猜疑。虽然,白风从如今在战场之上已经所向披靡,玄恒实在想不到他还需要什么依靠献祭才能得到的战力。 结果事实证明,白风从那句话的重点确实在“完”字上。但不是截至到打完仗就知道,而是自“打完之后”作为开始的节点。 天神族围剿狂魔族从来都是就地斩杀,任其尸解为尘消散于天地间。但这一次,白风从留了两个活口。 他制止了天神族里那两个准备自行尸解、化为纯灵供玄恒吞食的“弃子”,咬破手腕,在地上画下了巨大的法阵,托过那两个被他打得半死不活的狂魔族,叫那两名天神族弃子也站进来。片刻后,两名狂魔族死透,而两名天神族捡回了半条命。 白风从笑笑,“看来可行。那今后就都别打死了,打残了带回来吧,以命救命。” 他说完这话,嘴角还带着笑,就面朝下“扑通”倒地不省人事了。 负伤过重、失血过多、疲劳过度。 他醒来的时候,是夜里。厚重的云层将天地包裹得密密实实,不肯漏下一缕月光甚至是半点星光。只有不远处的一丛篝火在肆虐的狂沙风暴中摇曳。 不管身处的环境如何恶劣,看到那人守在自己身边,心情就是好的。 “你怎么不去歇着啊,又放了一池子血,还在这熬着。”白风从微微抬起手去拉玄恒的。 玄恒拉住他伸过来的手,低声问,“你跟我说,你那到底是什么能力?” “你不都看见了嘛。转移?交换?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华彩都不知道。”白风从无所谓似的笑着。颇得玄恒真传。 玄恒沉了口气,问道,“要以你的血为引?” 白风从舔舔嘴唇,慢慢点了个头,“嗯,对。” “一次能救多少人?” “嗯……不知道。理论上讲,法阵足够大,画法足够繁复,多少人都能救吧。” 玄恒盘腿坐他身侧,瞪着他不说话。 白风从撑着自己坐起来,笑嘻嘻地凑近玄恒,“你看啊,你放血救大伙儿这事儿呢,算是自损一万,救人八千。你丢的那两千呢,得靠……”白风从顿了顿,含糊说辞道,“‘那什么’补回来,是吧。我这不一样啊。咱们以后不弄死对面那群混蛋,都抓回来,用他们的命、他们的气,救咱们的命、补咱们的气,要说损失,就我自己流点血,这点儿小毛病,你喂我喝一口你的血,我就又活蹦乱跳的了,是不是?” 白风从双手拉着玄恒的手,在他的手背上摩挲了两下,抬起那双幽蓝的眼睛看着他,“所以,以后你就歇着吧。救大伙的事儿我来,你就救我自个儿,好不好?” 玄恒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了片刻,气笑了,“不就是从我放一池子血,改成你放一池子血吗?” 白风从赶紧否定道,“那可不是,我就放点血画个法阵,能有多少?” 玄恒把手抽回来,抱着胳膊冷冷地瞧着白风从,连名带姓地叫他,“白风从,你翅膀长硬了是不是?这么大的事儿不跟我商量一声,学会自作主张了啊?” 这回轮到白风从气笑了,“你也没管过我呀。” 玄恒瞪大眼睛简直想指着白风从的鼻子骂,“我不管你你能活到今天?” 白风从看着他不说话。那幽蓝的眸中映着远处的篝火,仿佛带着某种神秘的力量,生生要将玄恒吸进去一般。 玄恒硬着头皮跟他对视了片刻,败下阵来,移开目光低声道,“你看什么。” 白风从微微叹了口气,拉过玄恒的一只手,垂眸低声道,“玄恒,我不要你在沙场上护着我。生死这东西,是属于我们这一族的,早就不属于我们自己了。我知道你护着我,是你关心我。可是你敢拍着你的心口说,你只是因为关心我,而不是为了保存咱们的战力?” 玄恒张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所以,你关心我点别的好不好?”白风从抬起眼睛望进玄恒漆黑的眸子里。远处的篝火映在他幽蓝的眸子中,明明灭灭,像是一种无声的期待。 玄恒看着眼前的白衣男子,他眉眼间早已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棱角愈发分明,隐隐透着一股他再也无法掌控的成熟气息。 “关心你什么?能打能跑的,还自己这么有主意,哪里还用得着我关心你。” 白风从“啧”了一声,不肯放开玄恒想要抽开的手,颇为无奈地笑道,“你这没劲了啊。”他倾身往玄恒面前凑了凑,笑得有些坏,“把你当年撩我那劲儿,再拿出来,啊?做戏做全套,是不是?” 玄恒瞪着他不说话。 白风从偏偏头,绕过玄恒四处看了看。大战刚休,元气大伤的众人一个个都睡死了一样。没人看他们。 “看什么呢?”玄恒打算回头瞧瞧白风从鬼鬼祟祟地打量什么,可是刚转到一半,便被吻了嘴角。 玄恒:…… 小兔崽子。 白风从微微退开来,灼热的呼吸在两人的鼻端交缠。 “玄恒,既然你心里已经装了那么多,就不在乎再多我一个,是不是?” 玄恒深吸了口气,哀叹似的吐出来,轻声道,“你一直都在。” 开心的笑容瞬间在白风从的脸上绽放开来。他抬手捋了捋玄恒耳鬓被夜风吹乱的发,替他揶到耳后,“那你就体谅体谅我,别再让我那么难过了,好不好?” 玄恒慢慢抬起垂下的眼眸,看进白风从的眼眸中,半分无奈半分哀怨般地说道,“我流血你心疼,反过来,我就不会心疼吗?” 白风从弯弯嘴角,安抚道,“不是说了嘛,我这量和你不一样。而且你承不承认我这种方法对我们更有利?相当于有了补给啊!” 玄恒微微撇过脸去。他承认这个事实,但是无法接受。 白风从伸开双臂将玄恒拥入怀中,轻声道,“我以前就听说啊,失血的时候,会觉得冷。很冷。今天切身体验了一把,真的好冷啊。再说你呢,啊?一边流血,一边在冰冷的水池子里泡着,那是人遭的罪吗?你搞丢自己的半条命,救了一大群人的命回来,可是谁能救你呢?没有的啊。他们救你的办法,那他妈……” 白风从终是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他以为玄恒会教训他,可是玄恒只是安静地靠在他身前。 他偏偏头,贴贴玄恒微凉的脸,“玄恒,你知道我喜欢你。你让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你这一天天虐身又虐心的,我会疯的。你让我为你做点什么吧,好不好?” 玄恒没有理由拒绝白风从。因为他说的对,白风从的方法,相当于抽取狂魔族的残余能量补给给他们天神族,百利而无一害。而且白风从已经在众人面前演示过了,这事儿根本盖不过去。 只能听他的。 小屁孩长大了,会跟他耍心机了。 可是玄恒气不起来。 还很开心。 “好。” “那……我为你做了点什么,你要不要也为我做点什么?” 玄恒直起身来,满眼的“行啊,跟我讨价还价是吧?”他问,“你想我做什么?” 白风从张开双臂,笑道,“让我抱会儿。” 玄恒嘴角噙着一丝笑,看演戏似的看他。 白风从脸上有些挂不住,硬把人扯过来抱紧了。“我可是大失血,还觉得冷呢。” “玄恒,你多‘关心关心’我呗。从今以后我就要过上时不时地放血、浑身发冷到如坠冰窟的日子了。你别让我身冷心更冷啊。”白风从抱着玄恒晃他,颇有几分撒娇的味道。 “……玄恒?”等了片刻没有得到回应,低头一看,人竟是睡着了。 第76章 story 5-15 又是一场战役结束。 还能活动自如的,正在帮忙搬运那些刚刚从生死线上拉回来、但还未恢复意识的战友们。玄恒抱着昏迷不醒的白风从坐在一边, 双目空洞无神, 满脸魂不守舍。 他让白风从的头靠在自己的右肩上, 将咬破的右手腕凑在他泛白的唇边, 左手紧紧地攥着白风从那双冰凉的双手。 分明他可以为白风从做什么, 可玄恒还是满心的无力感, 几乎将他压垮。 他懂得了之前白风从看着自己放血救人时的那种锥心蚀骨般的无力感,越来越懂。 其实很久以前玄恒就有过类似的经历, 只不过那时候的那个人, 是青云。他也可怜青云, 也心疼青云, 也觉得对不起青云。可那时的种种纠结情绪, 说不上哪里,和现在不一样。 玄恒知道, 因为他不喜欢青云。可他喜欢白风从。 对朋友, 和对心爱之人,自然是不一样的。 那一点点微妙的差, 足可以让他如现在这般,心痛得无以复加。让他尽管把人紧紧抱在怀里, 尽管做着他能做的事, 尽管知道白风从很快就会好起来, 可只要现在这一分这一秒,白风从还苍白着面色没有意识,玄恒就没办法安然处之。 他不止一次地质问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去招惹白风从, 为什么要把白风从带到这般修罗场来。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让他连送白风从走都做不到。 因为现在的白风从不是他一个人的,是属于他们这个部族的。就像玄恒一样。 天神一族选择的这条路,一路走来,每个人都失去过太多、付出过太多,每个人都是压上了全部的筹码。谁不曾有过私心?可在如此巨大的道德压力面前,一切的个人私心都显得那么渺小而龌龊。 天平的一端压着的,是天下苍生。如果他玄恒有勇气挑战这不可颠覆的倾斜方向,他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进出涵虚之地,反复纠结过后还是把白风从带出来。 玄恒曾经以为自己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以为最坏的不过是让生在桃源的白风从看到这世界的残忍,把他推进战场,过着日复一日的身负重伤的生活。他完全没想过会有现在这种情况。 白风从会受到“额外”的伤害,而这,全都因他而起。 玄恒喜欢白风从,可他亲手将白风从拉入了这修罗场。白风从喜欢他,将他肩头的重担一头挑过,说你累了,今后我帮你挑。 他真是,何其的罪孽深重。 “噗、咳咳!” 苏醒过来的白风从被堵在嗓子眼的粘稠血液呛得咳嗽起来,玄恒喂给他的血被一口喷出来,霎时眼前一片血花飞扬,视觉效果极为震撼。兀自失神的玄恒悚然一惊,手忙脚乱地替白风从擦拭起嘴角。 “小白?小白!你没事吧小白!” “咳……我……没事……”白风从的声音听来极为虚弱,血顺着他的嘴角不停地往下淌。 “没事你突然咯血?!啊?是哪里的伤没好吗?” 白风从用无力的手碰碰玄恒的掌心,努力笑了一下,“都是你的啊。” 玄恒:…… 关心则乱。 休息了片刻,白风从恢复了些精神。他还是靠在玄恒身前,头枕在玄恒的肩膀上,说,“玄恒,跟我定血契。” 第76节 “你怎么又提这事儿?” “那你为什么不肯跟我定?” 这话他们已经车轱辘绕过几圈了,玄恒觉得再绕下去也挺没劲的,遂长叹一声,说道,“你也定过血契,明白血契是怎么回事儿。” 血契定下后,契约兽要对契约主生随死殉,而契约兽的死亡会给契约主带来不可磨灭的精神伤害。一旦他们定了血契,无论玄恒是作为主导方的契约主、还是作为被主导方的契约兽,对白风从而言,都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他既不想让白风从为自己陪葬,也不想自己的死给白风从带来任何不可磨灭的伤害——玄恒知道自己一定会死,天神和狂魔是不为天道所容的种族,他们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可白风从不是。让白风从活着离开,是他最后的底线。 “我知道。就因为我知道了,所以我才一定要跟你定血契。”白风从拉着玄恒的手,“你把我拐出来的,别想用完了就一脚踢开不管。我赖上你了。” 玄恒沉默良久,终是叹息道,“小白,你这是何苦。” 白风从闻言突然来了精神,拽着玄恒的半侧身子让他看自己,双瞳晶亮道,“你这是答应了?” 玄恒不说话,算是默认。白风从也不管身边人来人往,贴过去在玄恒的唇上蜻蜓点水般地一触,弯着双瞳笑道,“那快点儿。我还想试试曲歌跟我说过的那件事儿。” 玄恒没想起来,皱眉问,“什么事儿?” 白风从把玄恒拉近,凑在他耳边低声道,“他说,签订血契后……”白风从故意顿了顿,偏过脸来从侧面观察玄恒的反应,“会有十分美妙的体验~” 玄恒眯起眼睛慢慢偏过脸去看白风从。白风从笑嘻嘻地看他。 小屁孩竟然在他一个不注意间,长成了一个小流氓。真是好得很。 玄恒瞄了一眼,瞧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高声道,“曲歌!” 曲歌一回头,瞧见几步外相依相偎地坐在一起的俩人,不由得牙酸地砸砸牙,这才走过去,嬉皮笑脸道,“大神,有何吩咐啊?” “你能不能教人点好?”玄恒说。 曲歌瞧了一眼笑得一脸春风的白风从,俩人眼神一碰,曲歌立马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伸出舌尖慢慢舔了一圈上唇,蹲下来跟那二人保持视线持平,这才笑道,“我教他的可都是好事。你说咱们这整天打打杀杀、血里来血里去的,有些不好的东西吧,就容易积攒下来,时间久了会生病的。偶尔搞点‘娱乐活动’纾解一下,多好,是不是?这不也是我们契约兽的重要职责之一嘛。” “你们在这说什么呢?”涟月走过来。 “赶紧把你家这条虫子领回去看好。别整天放出来为祸人间。”玄恒说。 涟月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看了这个又看那个,被曲歌勾肩搭背地带走了。 “以后少跟曲歌厮混。”玄恒教训白风从道。 白风从坏笑,“那只好麻烦你把我栓你身边看着咯。” 玄恒抬手在白风从的头侧轻轻拍了一巴掌。“哎呀!”白风从夸张地哀叫一声,“虚弱”地瘫在玄恒怀里不肯动弹了。 玄恒认命地抱着他,瞥见他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一边探手轻轻擦拭着,一边说,“我发现我是得把你栓身边看着。你现在简直是从恶如崩。” 白风从嘿嘿笑了两声,半躺在玄恒的左侧臂弯里,抬手扯着他的衣襟把他拉低了一些,低声问,“玄恒,什么时候让我试试?” 玄恒本来差点脱口而出问“试什么”,可这种暧昧的姿势和氛围,他要是还脑子转不过来弯儿,真是白活了。他顿了顿,将右手轻轻搭在白风从的右侧大腿上,慢慢滑动着从下摆中探进去,只隔了一层薄薄的衣料,缓慢地向着大腿的根部移去…… “你要试?”玄恒压低了声音,嘴角挂着一丝坏笑,“第一次可不好受。” 白风从迎着玄恒漆黑的墨瞳笑得无所畏惧,“我会很温柔的。” 玄恒嘴角的笑有点僵。他眯着眼睛看白风从,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以下犯上!反了他了! “嗯?什么时候让我试试?”白风从追问。 玄恒把白风从从怀里丢出去,“毛长齐了吗你?” 白风从盯着玄恒离去的背影,想,哦,看来玄恒这是默许了他们的上下关系。 独自坐了一会儿,白风从又兀自低低地笑起来。玄恒果然很宠他的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说要在上,玄恒就这么干脆地答应了。但如果反过来,玄恒再坚持一句,白风从也会从了玄恒的。在上在下其实并没什么要紧,要紧的是,那种可以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对方是属于自己的那份感觉。 视线始终追随着玄恒的身影,白风从默默地回想着曲歌给他描述的那些旖旎之感,想,一定要找机会试一试。 第77章 end 可惜残酷的现实到底没给白风从这个机会。 神魔已经穷途末路,狂魔族垂死挣扎, 战事愈发吃紧。每场战役打下来本就已经筋疲力尽, 白风从还肩负画血阵救人的重担, 能在下场战役前醒过来就已是万幸。 “愉悦身心的娱乐活动”?不存在的。 残余的灵气宝地被天神族逐一抢夺回来, 并布下结界予以保护, 急于补充灵气的狂魔族得不到灵气补给, 竟然丧心病狂到残食同族。 玄恒他们发觉到这一情况,是因为他们遇见了那头小山一样庞大到令人瞠目结舌的魔物——混沌。那是聚集在此地的狂魔族彼此残食后, 形成的魔物。 混沌已然没有神智, 徒留吞噬万物的本能。玄恒所在的部族发动了几次攻击, 都没能对混沌造成致命创伤, 也找不到它的致命法门。 反而是天神一族伤亡惨重, 损失近半。 擎天命人去寻周边的天神部族请求支援。留守人员暂且战略性撤退——因为混沌片刻不曾停歇地吞噬着身边的一切,所经之地, 片甲不留。 所幸, 它移动得不算快。 玄恒他们心急如焚,可是派出去的人过了一日仍旧杳无音信。 眼看就要退回众人刚刚拼死夺回的紫虚之地, 莲说,不能再退了, 战。擎天说, 等。 他们死了事小, 可是如果不能一举歼灭混沌,此前所有的努力都将付之一炬,还是等增援来了再议。必要之时, 紫虚之地,当弃。 莲问,那你觉得他们为什么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 没有人说话。因为大家都隐隐猜到了——混沌,也许不止这一只。也许散落其他各地的部族也和他们一样,被纠缠到无法脱身,又或者……已经团灭。 擎天不想放弃最后一丝希望,他说,再等等。不是还没到退无可退的地步吗,那就再等等。 混沌毫无衰弱的迹象,而他们已经承受不起任何的损伤了。 可惜等到退无可退,他们也没能等回来一个人。 玄恒说,我有一个办法,要不要赌一赌? 九幽阵法——施术者以自身为凭,布下结界。被困结界中的生灵会不断衰弱,直至死亡。施术者自行收回或身死,结界才会破灭。 肆说,“玄恒,我们现在打不过混沌是因为我们衰弱得太厉害了。虽然我不想说丧气话,但事实就是,如果我们不在今天战死,也不知哪天就会衰弱致死。布下九幽阵法又有何用?不待混沌衰弱致死,我们就先死了!届时结界破灭,混沌还不是要跑出来为祸天下苍生?我同意莲的意见,打!再打一次,说不定还能找到它的致命法门。” 不少人附议。 玄恒点点头,道,“可是我们有小白。”顿了顿,玄恒继续道,“我们以九幽阵法辅以小白的血阵,将混沌围困其中。如果顺利,就可以将混沌的生命不断转移给我们,同步衰弱,直至死亡。” 碧流愣了愣,问道,“小白怎么可能画得出那么大的血阵?!放光了他的血也不够啊!” “所以,我才说赌。先让他画下一个尽可能大的法阵,我们将九幽阵法覆盖其上,催动灵力,将其扩大,直至能将混沌包揽其中。”玄恒解释道。 “那不如先弄个小的阵法试验一下?”涟月提议。 玄恒摇头,“小白布阵,最小规模尚且半径二尺。无论是小白的血,还是我们的灵力,都浪费不起。”他侧头望了望远处那还在吞天食地的庞然大物,叹息了一声道,“与其说是赌能不能成功将小白的法阵与九幽阵法融合扩大,不如说,是赌我们仅存的力量,能不能张开足够大的结界把那个怪物包进来。” 众人沉默。擎天问,“战,还是赌,我们来举手表决吧。” 表决的结果,是赌。 白风从布下血阵后因失血过多开始犯晕、发冷。玄恒抱着他给他喂自己的血,他恍惚中听见玄恒对自己说,“小白,等醒了,就回去吧。” 回去?回哪去?!说好了带我一起的呢? “如果你还见到别的地方仍在恶战……能帮就帮一帮。但私心上讲,我希望你什么都不要再管了。”玄恒握着白风从的手腕,拇指轻轻摩挲着他的腕口。虽然那里看起来完好无损,可谁都知道,那里曾被撕裂过无数次。 白风从已是为了他们“死”过无数次的人了。 虽然玄恒也是。可世界变成如今这般模样,天神一族的责任并不比狂魔一族少多少。他们肩负着罪孽,死不足惜。 可白风从不是。他什么错都没有。他是被玄恒拉进来的。 如果不成,大家都是死,自然没什么好讲。可如果成了,从今往后的漫长岁月,他们将会以一种不死不活的状态被囚禁在每一处阵眼中。虽生犹死。生不如死。 如果可以,他们想放走每一个契约兽。 可是他们需要人手。 玄恒看着那个滴血画阵的成年男子,初遇时的那个奶娃娃貌似昨天才刚刚见过。那身原本雪白的衣袍沾染了褪不去的血迹,在昏黄的风沙中翻飞飘舞。 本不该是这样的。 “我想让小白走。”玄恒舔舔发干的唇,艰难开口道。 当时他以为会有人阻拦他,可是片刻的安静后,莲带头说,“好。” “玄恒,我和曲歌去把它引过来。”涟月和曲歌走过来说。 玄恒说,“我去。麻烦你们帮我把小白送走。” “玄恒……”白风从想要抓紧玄恒的手,可他的手是那么无力,被玄恒轻轻地抽离了。 白风从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头也不回地离开自己,一身玄衣在漫天黄沙中迎风猎猎。 眼前开始变得模糊,白风从想努力睁着眼睛再看那人几眼,可黑暗就那样无情地降临了…… 醒来后,白风从踏遍九州,告诉大家五色鹿之血和九幽阵法的用途。他帮他们打过架、画过血阵,可他不想死,所以总是很节制——眉心的血契感应告诉他,玄恒还活着。 他知道终有一天玄恒会死去,那就让他陪玄恒同年同月同日死。 之后沧海桑田,没有了天神和狂魔这两个疯狂汲取灵气的种族,在日月的滋养下,天地间的灵气满满回复,六界生灵欣欣向荣。而那一个个封印了混沌的神魔冢,则化为了一处处秘境。 白风从没想过他还能再见到玄恒。巨大的灵压掀动着空气,那人站在轮回镜前,面若冠玉、墨发飞扬,蓦然回首,宛若几千年前初见。 他看见白风从,如夜的黑眸中突然亮起群星璀璨般的华彩。可他只是淡然而笑,抛下一句,“小白,莫要再守着我了”,便随着轮回眼凭空消失不见。 *** “喂。”温如昔辗转反侧了一会儿,扒楞身边的白风从,“你没睡到玄恒,遗不遗憾?……别装死,我知道你没睡着。” 白风从翻过身来在微亮的夜色中望着温如昔的眼睛,“谁说我没睡到?” 温如昔瞪大眼睛,“你们俩睡过了?我怎么没看到?什么时候?”他按着白风从,睁着那只血色的瞳,“你让我再好好看一遍!” “现在。”白风从说。 温如昔:…… “我也想摸耳朵和尾巴。”温如昔说。 “你会哭的。”白风从说。 温如昔:…… 温如昔:“睡觉。” 白风从:“嗯,睡觉。” 第77节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感谢陪伴我一路走来的小天使们!超级爱你们!么么哒! 下一部快穿——《亡国之君不好当》,喜欢的话要记得看哟~ 以下是无责任番外,都放作话里啦。 【剧场1】 温如昔:再过个几十年我就会死。在死之前,我会老。怎么办? 白风从:要不修个仙? 温如昔:辟谷啊?我是个吃货哎。 白风从:杨戬不是能弄来太上老君的仙丹? 温婉:不要吃! 温如昔:怎么? 温婉:老板,你坚持要吃我也不拦着。看你自己选择长生还是吃shi咯~ 温如昔:…… 白风从:那还是辟谷吧。 阮蒙:大神,你分一半神力给老板不就好了。 白风从:我身上有玄恒的血,和你们六界生灵不太一样。 沉默。 温如昔:小婉! 温婉:啊? 温如昔:你吃仙丹了?! 温婉:…… 温如昔:为了萧遥? 温婉:…… 众人意味深长地眯眼。 【剧场2】 秦川:温老板,长生不老丹怎么总断货啊? 萧遥:哦,秦老板。不好意思,那丹药被我包圆了。 秦川:…… 秦川:温老板,我出双倍价钱。 萧遥:三倍。 秦川:五倍。 萧遥:十倍。 温如昔:行了,你俩别抬杠了,没货。给一百倍也不好使。 杨戬:我昨天不是刚给你拿来一瓶? 温如昔:不小心喂猫了。 秦川:…… 萧遥:我去让他吐出来。 温如昔:去呗,打你不跟玩儿似的。 萧遥:…… 温婉:老板,给点面子。 温如昔:啧啧,嫁出去的店员,泼出去的水。 【剧场3】 温如昔:杨戬,你把这包可可粉给太上老君带过去,让他炼丹的时候掺点。 杨戬:……好。 温如昔:多掺点。 杨戬:……好。 哮天:原来屎味儿的巧克力和巧克力味儿的屎是这么来的。 温如昔:…… 温婉:杨大哥,你跟太上老君商量一下呗,炼个一劳永逸的丹出来好不好?一天两次,一次一颗……吃药呢这是? 杨戬:那么容易就能长生不老,岂不是苦了我们这些修炼了千百年的? 哮天:咦?婉婉,让萧遥把修为渡给你不就好了? 温婉:…… 阮蒙:哎?是啊!猫大神不能渡给老板是情况特殊,你们俩应该可以吧? 温婉:可以什么啊可以!你懂得什么叫双修嘛! 众人:…… 哦,双修。 本书由 badgirl 整理 小说下载尽在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